有关丧礼仪的争议与现世意义 ——落笔书院读书会《礼记·丧服小记》研读简报

栏目:青春儒学
发布时间:2022-05-25 01:37:10
标签:《礼记·丧服小记》、丧礼仪的争议

有关丧礼仪的争议与现世意义

——落笔书院读书会《礼记·丧服小记》研读简报

来源:“海南落笔书院”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二年岁次壬寅四月二十日癸酉

          耶稣2022年5月20日

 

 

 

2022年5月15日,落笔书院读书会如期召开。本周的读书内容为《礼记》“丧服小记”的前半部分,或许是要不可避免地谈及“死亡”“告别”“殡礼”等问题,现场气氛有了些微的沉重。本次读书会有三个讨论重心,分别是:守丧时间问题、守丧的存在价值以及现代社会心理对丧礼仪的需求。

 

 

 

古代规定的守丧时间为三年,可以让孝子将自己失去至亲的感伤缓慢地释放出来,而如果三年守丧不劳作,也会荒废很多事情。关于守丧时间的规则,儒墨两家争执不断,吵吵闹闹几千年,才在近现代的丧礼简化制度下平息,那么守丧时间太长,殡葬礼仪太过繁杂,这是否是在折磨活人?不是的,古之葬礼的每一条规律都是在为活着的人着想,三年的守丧是为了让人们缓解悲伤,重新拾起生活的信心;将棺柩在家中停放三个月,是死者在等待远在外地的亲人回家见上最后一面;丧服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而做出繁简改动,则是让一个家族的人记住他们的宗祖本源……如此看来,现代与古代的联系并非仅表现在丧礼的存在,更多的是隐藏于相关礼制度下的人文关怀,而这种关怀,便是跨越了生死,连接了阴阳两岸的纽带,死去之人与尚存之人得以寄托对彼此的祝福,而这纽带看似游丝,飘忽不定,靠着人们的心痛与眼泪存在着,但正是那些心痛与眼泪不断地加固着纽带,让以生死为界的此岸与彼岸多了一丝暖色。

 

 

 

从古至今,丧礼所表现出的是我们对生命的一种敬重态度,然而放眼现代社会,已备加简化的丧葬礼仪却也导致了一些问题,在大数据信息化的时代之下,我们的视觉听觉都被电子媒体左右,每天世界上都有不计其数的人因为各种原因死去,而在那些电子屏幕上,人命只是被统计好的数字,我们对于生命的消逝越来越冷漠,只会在得知某人死亡的消息的第一时间感到些许的震惊与惋惜,而在几分钟之后,便又恢复了麻木与淡漠,这就说明了现代社会的“无情感”非常需要丧礼仪,因为丧礼并非在让我们一味地沉湎于对已逝去之人的哀伤,它更多地是在教会我们做一个有血有肉的鲜活之人,尊重生命,懂得珍惜,不再空虚度日。这是丧礼仪的现世意义,也是我们的先贤寄怀于历史长河中的希望。

 

本周所读内容及译文

 

斩衰,括发以麻;为母,括发以麻,免而以布。齐衰,恶笄以终丧。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其义:为男子则免,为妇人则髽。苴杖,竹也;削杖,桐也。

 

祖父卒,而后为祖母后者三年。为父母,长子稽颡。大夫吊之,虽缌必稽颡。妇人为夫与长子稽颡,其余则否。男主必使同姓,妇主必使异姓。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

 

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庶子王,亦如之。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其继高祖者也。是故,祖迁于上,宗易于下。尊祖故敬宗,敬宗所以尊祖祢也。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庶子不为长子斩,不继祖与祢故也。庶子不祭殇与无后者,殇与无后者从祖祔食。庶子不祭祢者,明其宗也。亲亲尊尊长长,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

 

从服者,所从亡则已。属从者,所从虽没也服。妾从女君而出,则不为女君之子服。礼不王不禘。世子不降妻之父母;其为妻也,与大夫之适子同。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父为天子诸侯,子为士,祭以士,其尸服以士服。妇当丧而出,则除之。为父母丧,未练而出,则三年。既练而出,则已。未练而反,则期;既练而反,则遂之。

 

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故期而祭,礼也;期而除丧,道也。祭不为除丧也。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大功者主人之丧,有三年者,则必为之再祭。朋友,虞祔而已。士妾有子,而为之缌,无子则已

 

译文:孝子为父亲服丧穿斩衰丧服,未成服前,用麻括发。母亲死,先用麻括发,然后改用麻布免。媳妇为公婆服丧穿齐衰丧服,用榛木的枝条作发笄,并系上麻带,一直到服丧结束才除掉。成年人平时的装束,男人有冠,妇女有笄。到服丧的时候,男子用“免”,女子用“髽”。它们的具体含义是:作为男子就用“免”,作为妇女就用“髽”,以示区别。为父亲服丧用的哭丧棒叫苴杖,是竹子做的;为母亲服丧用的哭丧棒叫削杖,是桐木削成的。祖父先死,而后祖母又死,在这种情况下,承重的嫡孙要为祖母服丧三年。父母丧失长子,或长子失去父母,在宾客来吊孝时,丧主都要行稽颗之礼。如果丧主是士,而大夫来吊,为了表示尊重,尽管是服绍麻之丧也要行稽颗之礼。妇人只在为丈夫和长子服丧时;对来吊的宾客行稽颗之礼,此外就再没有这种情况了。如果丧家绝后无嗣,要寻一个接待男宾的主人,就一定要找同姓的男子,要找一个接待女宾的主人,就一定要找异姓的女子。如果自己是父亲的嫡长子,为出母就不需穿任何孝服。凡人之亲其所亲,首先是上亲父,下亲子,形成三辈相亲。然后由父而亲祖,由子而亲孙,扩展为五辈相亲。在五辈相亲的基础上,再往上推,亲及曾祖、高祖;再往下推,亲及曾孙、玄孙,这样就扩展为九辈相亲。由父亲往上,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由儿子往下,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在旁系亲属中,和自己血缘关系愈远,亲情愈薄,丧服愈轻。这样向上逐代减损,向下逐代减损,向旁逐代减损,亲情关系就完结了。按照礼的规定,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谛祭。天子举行谛祭,是祭诞生其始祖的天帝,并且以其始祖配享,立四亲庙。即令是庶子继承王位,其祭天、立庙之礼也是如此。别子为其后裔之始祖,继承别子的嫡长子是大宗,继承别子之庶子的是小宗。有五世而迁之宗,即小宗,因为小宗四世亲尽,不可能继续祭祀高祖之父。因此,高祖的庙迁动于上,而继你的宗同时变易于下。因为尊祖,所以才尊敬嫡长子,而尊敬嫡长子正是尊重祖称的具体表现。庶子之所以不祭祖,就是要表明这件事该由嫡长子来做。作父亲的是庶子,就不能为其长子服丧三年,道理就在于庶子不是祖称的正体。庶子不祭祀未成年而死者与没有后嗣者,因为这两种人都是附属在祖庙中受食,而庶子没有资格祭祀祖庙。庶子不祭父庙,因为父庙由嫡长子主祭。在亲属之中,为父母的丧服最重,为祖、曾祖、高祖的丧服就逐代减轻,为旁系亲属的丧服也依亲疏递减,为男性与为女性的丧服也有区别,这就是制定丧服轻重的基本道理。

 

凡从服的,如果所跟从的人已经死了,就不需要从服了。但如果是有间接亲属关系的从服,即使所跟从的人已死,仍然要服丧。如果媵妾随着主妇被遗弃而离开夫家,就不再为主妇的儿子服丧。依照礼的规定,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禘礼。诸侯的嫡长子不因地位高贵而减轻为岳父母的丧服;如果是为自己的妻子服丧,所用丧服与大夫的嫡子为妻所服丧服相同。父亲生前的爵位是士,而儿子却当了天子或诸侯,那就可以用天子或诸侯的祭礼祭祀父亲,但尸还是穿士的服饰。父亲是天子或诸侯,而儿子只是个士,就只能用士礼祭祀,尸的服饰也是士服。反过来,父亲生前贵为天子或诸侯,而儿子今天却沦落为士,那就应该以士礼来祭祀其父,而代替亡父受祭的尸也只能穿士服。作为媳妇,在为公婆服丧期间被丈夫休弃,因为恩断义绝,所以也就不再继续为公婆服丧。如果是为娘家的父母服丧,有下列几种情况:如果是在练祭之前被丈夫休弃,那就应该和自己的娘家兄弟一样服丧三年;如果是在练祭之后被丈夫休弃,因为本应服的期丧已经服满,就不须要再为父母服丧;如果是在练祭之前又被丈夫召回,那就按常规为父母服期、;如果是在练祭之后才被丈夫召回,那就要像未出嫁的闺女那样,为父母服满三年。

 

丧满两年,就算三年。服丧满一年,就算两年。服丧九个月或七个月,都算三个季节。服丧五个月,就算两个季节。服丧三个月,算一个季节。这是说服丧的长短与岁时之气是相应的。所以服满一年或者两年的时候,都要祭祀死者,这是依礼行事;祭祀后可以逐渐出去丧服,妇人可以除去腰纽,这是合乎道义的事情,不能认为是因为要除丧服才祭祀的。如果孝子未能及时葬亲,是在停枢三年以后才举行埋葬,那也要按规矩举行小祥、大祥之祭,而且小祥、大祥之祭要隔开,不可放在同一个月,然后才除去丧服。如果自己与死者是大功之亲而为之主持丧事,而死者尚留有遗婿及幼子这些服三年丧的亲属,那就要在为死者举行了二祥之祭以后才除去丧服。如果为朋友主持丧事,因为朋友不是亲属,只有同道的情谊,所以可以在虞祭、衬祭之后就除去丧服。对于士来说,如果妾为其生有儿子,就为她服细麻之丧,不然的话就不为她服丧。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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