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杰】今古文《尚书》“二典分合”与汉新治统之争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2-05-31 12:06:03
标签:《尚书》

今古文《尚书》“二典分合”与汉新治统之争

作者:邵杰

来源:《孔子研究》2022年第2期


摘    要:汉代今文《尚书》有《尧典》,古文《尚书》虽多出《舜典》之目,但其内容仍包含于今文《尧典》之中。王莽立古文于学官,并以舜之后裔的身份配合五德终始的体系,最终参照尧舜禅让而代汉立新,使《舜典》得到凸显并获得意识形态色彩,形成今古文《尚书》在治统意义上的隐然对峙。后汉承前汉统绪,在意识形态上否定了王莽的舜裔设定,以此来消解王莽代汉的理论依据,确保汉室“尧后火德”之说在治统上的无虞;而在制度层面,包含《舜典》在内的古文则一直未立学官。古文经学在后汉的演变及由此形成的今古文经学格局,都无法排除汉新治统之争的因素及其影响。


 关键词:《尚书》;今古文;王莽;治统;

 

作者简介:邵杰,男,1984年生,河南新安人,文学博士,郑州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中原文化资源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唐前文学与文献

 


所谓“二典分合”简言之即指今古文《尚书》中《尧典》《舜典》的分合问题是学术史中值得关注的现象之一。“二典分合”问题历来多被简单视为今古文《尚书》的篇目差异其基本事实背后的深层意蕴则绝少阐发。故笔者不揣浅陋于此稍作论述以就教于海内外方家。


一、“二典分合”的文本表现

 

以文本层面而论,“二典分合”在今古文《尚书》中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篇目的不同,一是内容的分合。所谓篇目的不同,是指今文《尚书》中仅有《尧典》之目,而古文《尚书》中既有《尧典》,亦有《舜典》。所谓内容的分合,是指古文《尚书》中《尧典》《舜典》的内容,在今文《尚书》中都包含在《尧典》中。也就是说,古文《尚书》虽多出了《舜典》之目,但其内容仍在今文《尚书》的《尧典》之中。这在相关文献中均有据可查,以下略作论述。

 

西汉的古文《尚书》材料,主要包括三大宗:孔壁本《尚书》、河间献王所得《尚书》、朝廷搜求所得【1】。张霸《百两尚书》文字面貌上虽属古文,但在汉代已被认为是“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2】可见其来源是今文《尚书》二十九篇,并非真正的古文《尚书》材料。《汉书·景十三王传》载:“河间献王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3】河间献王所得《尚书》材料,具体情况已难考知。但其出自民间,说明虽经秦火,民间亦有古文《尚书》材料存留。而河间献王对于献书者“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的行为,应也在某种程度上促进着古文《尚书》在民间的流播与研究。

 

孔壁本《尚书》的记载更详细一些。《史记·儒林列传》载:“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4】《汉书·艺文志》的记载可与之互参:

 

古文《尚书》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国者,孔子后也,悉得其书,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国献之。遭巫蛊事,未列于学官。刘向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5】

 

据此,孔壁本《尚书》相比伏生所传的二十九篇,多出了十六篇。孔安国将其献于朝廷之后,即藏在中秘,刘向校书时所用“中古文”,当包括孔壁本。孔壁本无《易》,而“中古文”则有,《汉书·艺文志》载:“刘向以中《古文易经》校施、孟、梁丘经,或脱去‘无咎’‘悔亡’,唯费氏经与古文同。”5至于“中古文”《尚书》与孔壁本《尚书》是否等同,理解尚有分歧,至今仍无确切证据。但河间献王收书之举,已足证民间有古文《尚书》藏本。逮至刘向校书,中秘所藏,当亦有孔壁本之外的古文《尚书》材料。蒋善国先生曾据张霸百两《尚书》的记载,推导出“汉时秘府所藏,除孔壁《古文尚书》外,还有其他《古文尚书》简编,或甚至有百篇《尚书》。”【6】这部分材料,应即朝廷搜求所得。刘向以当时今文《尚书》与“中古文”相较,不仅发现用字大量不同,今文的脱简现象亦比较严重。可见,古文《尚书》在内容的完整性上是远胜今文《尚书》的。

 

不过,孔壁本《尚书》多出的十六篇,在孔安国《尚书序》中却有不同叙述:“以所闻伏生之书,考论文义,定其可知者,为隶古定,更以竹简写之,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复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为四十六卷。”【7】以此观之,孔壁本《尚书》多出的内容应包含两部分:1、比今文《尚书》内容完全增多者二十五篇;2、内容复见但篇题增多者四处,分别是《尧典》中多出《舜典》之目,《皋陶谟》中多出《益稷》之目,《盘庚》分为上中下三篇,《顾命》中多出《康王之诰》之目。孔安国云增多二十五篇,与前述十六篇似乎有些矛盾。根据孔《疏》的论述,两处篇数的差异是由不同的篇卷计法所引起的【8】。而西汉古文《尚书》中出现了《舜典》,则有较为确切的材料依据。

 

扬雄在《剧秦美新》中劝说王莽“宜命贤哲作典一篇,奋三为一,袭以示来人,摛之罔极。”【9】唐代刘良注曰:“宜作《帝典》一篇,述至德,令振尧舜之典,合三篇以为一书,袭行于时,以示来世,舒于臣下之心,使无极也。”【10】可见扬雄此处其实已并提《尧典》《舜典》。另,郑玄所注古文《尚书》亦有《舜典》【8】。东汉赵岐注《孟子·万章》中舜之事迹曰:“孟子时,《尚书》凡百二十篇,逸《书》有《舜典》之叙,亡失其文。孟子诸所言舜事,皆《舜典》逸书所载。”11说明《舜典》作为《尚书》原有之组成部分,在汉代已为人们认知并接受。清儒阎若璩认为:“今之《尧典》《舜典》,无论伏生,即孔安国原只名《尧典》一篇,盖别有逸书《舜典》,故魏晋间始析为二。”【12】其用意主要在说明西汉今古文《尚书》中均无《舜典》之目,《舜典》本为逸书,魏晋时才出现于《尚书》文本之中。所谓“别有逸书《舜典》”,当本于赵岐《孟子》注语,但理解显然有误。赵岐注中明言孟子时《尚书》为一百二十篇,但《舜典》的内容并没有保存下来,只有“叙”还在。由于《孟子》所言舜的事迹,不见于残存的《尚书》,所以应出于亡佚的《舜典》之中。《孟子》中舜的事迹,是否果真出于《舜典》,尚可讨论。但赵岐此处的推测,恰足以证明《舜典》本为《尚书》的篇章。阎若璩将《舜典》视为别行的逸书,恐有望文生义之嫌。

 

但今本五十八篇《尚书》之《舜典》,应已不同于汉代古文尚书之《舜典》。据陆德明《经典释文》所言,今本《尚书》之《舜典》,乃自王肃注《尚书》之《尧典》中分出;但自开篇“曰若稽古”到“乃命以位”二十八字,则来自南朝齐姚方兴所上之《尚书·舜典》,非王注《尚书》之内容,孔《疏》意见与此类似【13】。可见,今本《舜典》已非汉代古文之旧。不过,后世于《尧典》中分出《舜典》的行为,恰可证明汉代古文《尚书》确有《舜典》,其内容包含于今文《尧典》之中。西汉的古文《尚书》文本中,《舜典》与《尧典》是并立的篇章。扬雄《剧秦美新》所谓“奋三为一”,无疑是站在古文《尚书》立场的言说。其建议王莽制作新的《帝典》,应是参照《尧典》《舜典》反映尧舜功业的成例,期望新的《帝典》能够呈现王莽新朝的治政功绩,且与《尧典》《舜典》合而为一,垂统万世【14】。不过,将《尧典》《舜典》并称,在现存西汉文献中极为罕见。扬雄何以如此,与王莽的政治思想紧密相关,需要详加分析。


二、王莽的治统设定及其经学映现

 

王莽执政之前,今文与古文已由文字材料的分别,产生出学术之别,并逐渐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禄冲突。这种态势,在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中已阐述得较为清楚。古文材料虽较今文为完整,却受到今文博士们的排斥,刘歆遂指责立于学官的利益既得者,“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余道,绝灭微学。……专己守残,党同门,妬道真”【15】。从中可知,今文博士们不愿立古文于学官,并非不知古文材料的价值,而是不愿古文传习者影响今文博士们的现实利益【16】。

 

根据《汉书》多方记载,在西汉中后期,包括古文《尚书》在内的古文材料,已经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孔安国的相关研究虽然未能列于学官,但其已将古文《尚书》献于朝廷;加上河间献王在其属国内的作为,可以说当时从中央到地方,从官方到民间,古文材料都已得到相当范围的认知和研习。虽然多数读书人由于关心仕进仍然以立于学官的今文为宗尚,但当时学界对古文材料显然已无法忽视。刘歆等视野开阔的学者开始为古文《尚书》争取官学地位,正是因应了此种学术趋势。而这种趋势,直至王莽执政时才真正行诸朝廷治策。《汉书·儒林传》言王莽时,古文《尚书》与《穀梁春秋》《左氏春秋》《毛诗》“诸学皆立”【17】。《汉书·王莽传》亦载:

 

(平帝元始四年)莽奏起明堂、辟雍、灵台,为学者筑舍万区。……征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毛诗》、《周官》、《尔雅》、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18】

 

在当时的情势下,王莽此举应非心血来潮、哗众取宠,而应出于综合的政治考虑。以思想而论,王莽欲代汉自立,势必要在汉室治统之外别寻理论支撑,以示天命所归。具体到其现实举措,略有两端:一种是较为直接的方式,通过造作符命来神异自身,并由此向大众宣示代汉的天命启示,从而获取政治支持;另一种是较为迂回的方式,通过改造当时的经学格局尤其是经典体系,来为自身承统提供既有典籍的依据,从而争取更多有利的支持。关于前者的材料与论述已然较多,不难理解,而立古文诸学于学官,则显然是后者的重要表现。此一举措奏效的前提,或可追因于当时经学的品格。

 

汉代以降,士人群体的知识体系中,与理想治政紧密相关的古圣先王之道,主要存留于先代典籍尤其是先秦时期的六经之中,如《汉书·儒林传》所言:“六艺者,王教之典籍,先圣所以明天道,正人伦,致至治之成法也”【19】。通过对文字典籍的学习,就可以掌握古圣先王之道,将其运行于实践,可成治世功业。说明在当时士人阶层的理想治政模式中,基点是先代之典籍。而据史籍记载,自西汉中期开始,先秦典籍在公共领域逐渐增多,与此相应的是,其在公共领域的话语权也在逐渐加大。西汉中期之后,士人话语中引儒家经典为证的比例和频率有较大提高,说明先秦典籍已逐渐内化为汉代士人知识结构中的基本组成。对于西汉士人来说,研习经典,通经致用,是理想人格养成和个人价值提升的重要步骤。

 

基于这样的情势,王莽依据《周礼》《尚书》等经典,来展开政治文化等制度建设,符合了士人阶层理想治政模式的基本步骤,这是秦汉以来所未曾有的格局。士人群体之政治理想有望在现实层面得到全面落实,因此他们极易在王莽治政中找到亲切的自我认同感。王莽在执政乃至代汉的过程中,能够赢得当时多数士人的认可,盖以其举措与士人阶层之期待颇为契合。为更好地赢取士人阶层的支持,从经典及与之相关联的经学入手,实为必经之途。此时,古文材料作为经典的更古老亦或更完整的形态,更容易在学术文化层面引发士人的同情与热忱,更便于士人从中获取更多更新的知识及思想解释,这必然意味着新的学术文化力量可由此产生。而这部分力量在一定条件下,显然也可以转化为特殊的政治力量,为统治者所用。这应该是王莽立古文于学官的显性政治考量。

 

至于更深层次的隐性考量,则需联系王莽自身的舜裔设定方能察知。王莽曾将自身的谱系上溯至黄帝与虞舜,并为之立庙祭祀。如《汉书·王莽传》所载始建国元年之诏书曰:“予伏念皇初祖考黄帝,皇始祖考虞帝,以宗祀于明堂,宜序于祖宗之亲庙。其立祖庙五,亲庙四,后夫人皆配食。……姚、妫、陈、田、王氏凡五姓者,皆黄、虞苗裔,予之同族也。”【20】这样的谱系设定,显然与汉室将自身设定为唐尧之后裔有了区别,且与刘歆《世经》帝德谱若合符契。按照刘歆《世经》帝德谱,王朝代嬗以五行相生为依据,汉为尧后,同为火德,所以代汉者必为舜后,为土德。以此为据,王莽既自认为舜后,其代汉而立实为合理之事。王莽对此也不讳言,其曰:“予之皇始祖考虞帝受嬗于唐,汉氏初祖唐帝,世有传国之象,予复亲受金策于汉高皇帝之灵。惟思褒厚前代,何有忘时?”【20】所谓“传国之象”,不过是依照尧舜禅让的成例接受汉室禅让的藉口。而王莽为了凸显新朝统治的合法性,势必要突出舜的地位。扬雄在《剧秦美新》文中多次将尧舜并称,如“中莫盛于唐虞”“若古者称尧舜”“绍唐虞之绝风”【21】,当基于此种考虑。

 

而体现虞舜事迹功业的《舜典》必然因此得到突出,与记载唐尧功业的《尧典》获得同样地位,成为莽新体现“祖宗基业”的大典。古文《尚书》中《舜典》之目,恰好应和了此种需要。突出《舜典》,对于王莽新朝统治有重要的正面意义,古文《尚书》也必然因此与莽新治统互生联系,从而与名列汉朝学官的今文《尚书》,产生政治色彩上的分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今古文《尚书》的“二典分合”,才越出学术范畴,原初的文本差异自此与治统牵连起来,进而转入意识形态领域的争斗与对立。扬雄《剧秦美新》作于入新朝之后【22】,其将《尧典》《舜典》并称,显然出于凸显莽新治统的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王莽虽立古文于学官,但并未废今文。其于始建国四年夏下诏曰:“惟在《尧典》,十有二州,卫有五服。”【23】“卫有五服”,对应于《尚书·益稷》“弼成五服,至于五千”及《尚书·康诰》“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两语【24】;但“十有二州”,则对应于今本《舜典》“肇十有二州”【25】之语。王莽言其出于《尧典》,十分耐人寻味。平帝时王莽已立古文《尚书》于学官,前文已论,但他此处似亦未尽遵古文《尚书》。这种略显矛盾的现象,可能是王莽有意为之。在古文初立而今文未废于学官的情况下,借重今文《尚书》深厚的研习传统尤其是《尧典》的首篇优势进行政治宣传,增强话语权威性,故明知其为古文《舜典》而以今文《尧典》表出之。但亦有可能是今本《舜典》的内容多于西汉的古文《舜典》,即有些本属于汉代古文《尧典》的内容后来被划入《舜典》。查今本《舜典》,“肇十有二州”数语之后,尧方殂落,舜方真为天子;西汉时期的古文《尚书》若依此为界划分《尧典》《舜典》,亦有可能。


三、后汉的接绪及其经学影响

 

后汉在统绪上直接承接前汉,颇见诸时人语,如“刘氏复兴”(《后汉书·王常传》),“废而复兴,绝而复续”(《后汉书·祭遵传》),“大汉复兴”(《后汉书·耿纯传》),“汉再受命”(《后汉书·曹褒传》),“汉家复兴”(《后汉书·班彪传》)等,足见其已为自觉的共识。而后汉对于王莽的态度,自然多为批判、痛斥。不过,批判的角度随着时间发展有所变化。在后汉初期,王莽主要作为一个盗窃者和篡逆者的形象而存在。如《后汉书·陈元传》载陈元上疏曰:“及亡新王莽,遭汉中衰,专操国柄,以偷天下,况己自喻,不信群臣。”【26】而在更早的更始年间,隗嚣等人起兵移檄告郡国文中亦曰:“故新都侯王莽,慢侮天地,悖道逆理。鸩杀孝平皇帝,篡夺其位。矫讬天命,伪作符书,欺惑众庶,震怒上帝。反戾饰文,以为祥瑞。戏弄神祇,歌颂祸殃。楚、越之竹,不足以书其恶。天下昭然,所共闻见。”【27】这些言说的基本立场,都是在指责王莽的道德缺失,而并未否定其舜之后裔的身份,也未否定符命、谶纬等的政治价值。

 

据《后汉书·光武帝纪》记载,建武二年春正月壬子日,东汉已“起高庙,建社稷于洛阳,立郊兆于城南,始正火德,色尚赤。”【28】这就意味着,东汉仍然承续西汉之火德,在五德终始的体系中仍然绍尧之运。王莽代汉的理论依据在此时并未解除,相应的政治风险仍然存在。虽然在稍后建武七年的郊祀之议中,朝廷最终突出了高祖刘邦的功业,但并未涉及汉新的治统问题。《后汉书·祭祀志》:“至七年五月,诏三公曰:‘汉当郊尧。其与卿大夫、博士议。’时侍御史杜林上疏,以为‘汉起不因缘尧,与殷周异宜,而旧制以高帝配。……且可如元年郊祀故事’。上从之。”【29】《后汉书·杜林传》亦载此事:“大议郊祀制,多以为周郊后稷,汉当祀尧。……林独以为周室之兴,祚由后稷,汉业特起,功不缘尧。祖宗故事,所宜因循。定从林议。”【30】杜林疏中曰:“尧远于汉,民不晓信,言提其耳,终不悦谕。后稷近于周,民户知之。世据以兴,基由其祚,本与汉异。”【31】将汉家功业设定为特起,而非来自尧的圣王光泽,有助于提升汉朝的威严。但杜林及当时朝廷应主要是基于民众的接受度进行考量,并未从根本上打破“尧后火德”的框架。

 

及至光武帝晚年封禅泰山,刻石为文:“《河》《雒》命后,经谶所传。昔在帝尧,聪明密微,让与舜庶,后裔握机。王莽以舅后之家,三司鼎足冢宰之权势,依讬周公、霍光辅幼归政之义,遂以篡叛,僭号自立。宗庙堕坏,社稷丧亡,不得血食,十有八年。”【29】虽是铺叙汉祚断绝的事由,但以尧舜禅让为角度切入,且明言“后裔握机”,说明朝廷此时已意识到王莽的舜裔设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危险性。如何消除这种危险,最好的办法显然是切断王莽与舜的联系。据研究,明帝时期开始以服务东汉王朝意识形态的方向调整文史之学,《汉书》即深受皇权影响,逐渐成为意识形态建构的工具【32】。其中关于王莽代汉的态度,亦属此列。

 

《汉书·王莽传》的评价还略显克制:“莽既不仁而有佞邪之材,又乘四父历世之权,遭汉中微,国统三绝,而太后寿考为之宗主,故得肆其奸慝,以成篡盗之祸。推是言之,亦天时,非人力之致矣。及其窃位南面,处非所据,颠覆之势险于桀纣,而莽晏然自以黄、虞复出也。”【33】到了《叙传》中,已成愤慨的挞伐:“咨尔贼臣,篡汉滔天,行骄夏癸,虐烈商辛。伪稽黄、虞,缪称典文,众怨神怒,恶复诛臻。百王之极,究其奸昏。”【34】所谓“伪稽黄、虞,缪称典文”,显然是要否定王莽自称黄帝、虞舜后裔并列示证据的真实性,消解王莽新朝存在的合理性,堪称釜底抽薪式的政治话语。如此一来,五德终始体系仍可用于汉统,既可保汉室“尧后火德”之说在治统上的无虞,也可避免王莽影响到黄帝、虞舜的圣王形象,尧舜禅让仍为可以言说的美谈,尧舜之道仍为可以放心引述的美政。

 

东汉人对于“尧后火德”之说,多有强调。如“系唐统,接汉绪”(班固:《两都赋》)、“今大汉绍陶唐之洪烈,荡四海之残灾”(蔡邕:《释诲》)、“汉为火德”(《后汉书·荀爽传》)、“汉以火德”(《后汉书·卢植传》)。但在“伪稽黄、虞”的观念上升为意识形态之前,虞舜的地位确乎受到了影响。如班固于章帝初作《典引》【35】,劝说皇帝作典篇。但文中除了铺叙必要的时间序列外,对虞舜几乎是有意忽略,与《剧秦美新》形成鲜明对比。《典引》屡屡称及唐尧,如“陛下仰监唐典,中述祖则”;“展放唐之明文”;“赫赫圣汉,巍巍唐基”;“唐哉皇哉,皇哉唐哉”【36】,而不再尧舜并提,显然是忌惮于王莽的“古为今用”,对其所崇尚的虞舜故意回避。这种小心提防的姿态,不仅存在于意识形态领域,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古文《尚书》的命运。

 

从东汉文献来看,时人对于尧舜之治亦常称羡,尧舜往往并提。然而,在专门研究古文《尚书》者之外,似未见有并称《舜典》《尧典》者。即使偶有言及《舜典》内容(以今本而论)者,亦归于《尧典》之中。如东汉桓帝时刘陶于太学上疏陈事,有“斯岂唐咨禹、稷,益典朕虞,议物赋土蒸民之意哉”【37】之语。其中“益典朕虞”,对应于今本《舜典》中“益,汝作朕虞”之语;而“咨禹、稷”者,并非唐尧而是虞舜,这在今本《尚书》中十分清楚【38】。《孟子》《史记》等文献中皆将舜命禹、后稷、益之事,列于尧时,异于今本《舜典》载于尧死之后。有学者分析认为,《尧典》在战国秦汉时代还有另外一种不同于今本的排列方式,该部分在尧崩之前【39】。刘陶此处将舜之行事归于尧,若非有意为之,即应属误记,由此可推知其所用《尚书》文本中尧舜之事当连及成篇,可证当时太学所授应是今文《尚书》。

 

今文《尚书》中无《舜典》之目,意味着其研究可以规避更多的政治风险。而其《尧典》已经囊括了古文《舜典》的内容,以内容的完整性而论,选择今文《尧典》似也不会有多少损失。而且,今文《尚书》中《尧典》之目与“汉为尧后”的认定更加合拍。虽然东汉初期章帝喜爱古文《尚书》,还诏群儒选取高才生,学习古文《尚书》、毛《诗》等古学,安帝、灵帝亦有选官于通古文《尚书》者之举【40】。但终东汉之世,古文《尚书》始终未列于学官【41】。其间固然有多种原因,但古文《尚书》中《舜典》一目及其所蕴含的政治意义,应该是重要而引人注目的原因之一。《舜典》对于汉家统治的负面作用,前辙尚存,古文《尚书》自然不可能得到统治阶层的大力扶持。帝王的个人喜好,最终仍须让位于王朝的意识形态。如此,拥护汉家统治的士人很容易在心中作出选择。虽然古文《尚书》在内容篇题上更加完整,似更接近《尚书》的原貌,但在现实政治面前,它仍然要逊于今文《尚书》。古文《尚书》在后汉的遭遇,实无法排除汉新治统之争的因子。推而言之,王莽治政虽然极大凸显了古文材料的学术性和现实功能,但无疑也影响了古文材料在政治上的声誉。由于无法对王莽代汉采取宽容的态度,与王莽治政相互牵连的古文学说,也无法为后汉官方所完全接纳。

 

东汉时期,古文经学仅在光武帝时有立于学官之议,但最终并未成功;至章帝时,虽开利禄之途,有了古文经弟子拜官的先例,但并未与今文经学产生根本冲突【42】。即便是深受章帝器重的古文经学大师贾逵,在上奏陈说《左传》优长时,仍然与治统紧密相连:“至光武皇帝,奋独见之明,兴立《左氏》《穀梁》,会二家先师不晓图谶,故令中道而废。……又《五经》家皆无以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者,而《左氏》独有明文。《五经》家皆言颛顼代黄帝,而尧不得为火德。《左氏》以为少昊代黄帝,即图谶所谓帝宣也。如令尧不得为火,则汉不得为赤。其所发明,补益实多。”【43】因光武中兴,多借图谶之力,晚年封禅刻石之文亦多引述,故谶纬于东汉之世,多受重视。贾逵言《左传》合乎图谶,显然是在努力融入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其从尧后火德角度来论证,则是力图将古文经学与五德终始体系进行融合,从而赢得更多的话语权。这样就从学理上加强了古文经学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优势。东汉之世,古文一直传习不绝,士人兼习数经已成风气,或与古文经学的此种理论优势有关。但古文经学未立于学官,势必无法正式进入国家意识形态的核心。相较于今文经学在现实层面与汉室皇权之间更为亲近的关联与更为灵巧的互动,古文经学在东汉则呈现出明显的“内转”趋势,即逐渐在现实政治层面淡出,转而致力于较为纯粹的学术研究。这种趋势,也在客观上加重和提升了今文经学在现实政治中的分量和地位。在这种意义上去观照后汉关于古文经的研究,自不难理解其“不合时务”的自持与无奈【44】。


四、结语

 

今古文《尚书》中《尧典》《舜典》的分合,看似极小的问题,却与现实政治直接关联,涉及王莽新朝与两汉王朝的意识形态之争。以此而论,今古文《尚书》中“二典分合”,应是今古文争端中极为敏感的部分。今古文的争端,在清代以来常被人视为汉代经学乃至中国经学的主线。20世纪以来,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此展开了反思和纠偏【45】。若真正立足两汉文献来看,两汉的今古文之争,只是一定背景和条件下的争端和对立,其与经学的其它论争,分别对应于经学的不同层面,不宜过分夸大。诚如学者所言:“就经学的争论而言,今古文之争,还远不如今学内部的争论之甚,且贯穿两汉经学之始终。”【46】相较于“斗争”这样的极端化用语,“分别”似乎更能体现两汉今古文的差异关系。当然,这种分别,在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和状态,应以发展的观点来看待。

 

大体说来,两汉今古文的分别,源于字体的不同,随即发展到文本系统与思想学说的不同,又因学官选立逐渐产生现实利禄的冲突,后又与现实政治相互牵连,形成意识形态领域的隐然对峙;经过后汉的不断蜕变,又逐渐发展出学术层面的道统之别,各有所守,各有所擅,虽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学术与政治的若干疏离,影响及于后世乃至当今,但其背后却始终留存着学术与政治纠缠的影子。学术研究面对现实政治的悸动与冲动,现实政治对于研究品格的影响乃至操控,大约是以经学为中心的中国古典学术难以逃脱的宿命。


注释
 
1 徐刚:《古文源流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5页。
 
2《汉书》卷88《儒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607页。
 
3《汉书》卷53《景十三王传》,第2410页。
 
4《史记》卷121《儒林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125页。《汉书·儒林传》所载基本相同,见《汉书》卷88,第3607页。但中华书局本两书标点不一,前者以“逸《书》”下读,后者则为上读。前者盖从王引之说,其曰:“当读‘因以起其家’为句,‘逸书’二字连下读。起,兴起也。家,家法也。汉世《尚书》多用今文,自孔氏治古文经,读之、说之,传以教人,其后遂有古文家。是古文家法自孔氏兴起也。故曰‘因以起其家’”。参(清)王念孙:《读书杂志》,北京:中国书店,1985年,第44页。后徐复观认为:“‘起其家’殆即指其被征为博士一事而言,有如今日之所谓发迹或发达。”见徐复观:《中国经学史的基础》,《徐复观论经学史二种》,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87页。徐氏所论似更贴切。以文意衡之,若“逸《书》”上读,乃谓仅起十余篇逸《书》,未免不合情理。故此处“逸《书》”以下读为是。
 
5 《汉书》卷30《艺文志》,第1706,1704页。
 
6 蒋善国:《尚书综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50页。
 
7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卷1《尚书序》,影印《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5页。
 
8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卷2《尧典第一》,第118,118页。
 
9 (梁)萧统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48,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916页。此处所引文字据五臣本,朝鲜正德本、韩国奎章阁本所载皆然,李善注本《文选》文字稍异,具体辨析可参邵杰:《〈剧秦美新〉“帝典”论与汉新之际士人心态》,《文学遗产》2016年第2期,第38-39页。
 
10 (梁)萧统编,(唐)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选》卷48,第916页。
 
11 后一“舜典”,原文误作“尧典”,后有“及”字,据段玉裁及阮元校语删改。见(汉)赵岐注,(宋)孙奭疏:《孟子注疏》卷9《万章章句》,影印《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733、2736页。
 
12 (清)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202页。
 
13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卷3《舜典第二》,第125页。
 
14 邵杰:《〈剧秦美新〉“帝典”论与汉新之际士人心态》,《文学遗产》2016年第2期,第38-41页。
 
15 《汉书》卷36《楚元王传》,第1970-1971页。
 
16 龙文玲:《〈移书让太常博士〉的文学价值与经学史意义》,《上海大学学报》2017年第6期,第76-77页。
 
17 《汉书》卷88《儒林传》,第3607页。
 
18 《汉书》卷99《王莽传》,第4069页。《汉书·平帝纪》记此事在元始五年,见《汉书》卷12,第359页。
 
19 《汉书》卷88《儒林传》,第3589页。此处之“六艺”,即指“六经”。两者在汉代文献中所指基本相同,颜师古注语即往往以“六经”释“六艺”。江竹虚认为:“盖举其学曰艺,崇其书曰经。”见江竹虚著,江宏整理:《五经源流变迁考·孔子事迹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339页。
 
20 《汉书》卷99《王莽传》,第4106,4108页。
 
21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48《符命》,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679、680页。
 
22 《剧秦美新》的作年问题,可参邵杰:《〈剧秦美新〉作年及涉莽时事考论》,邵杰:《古典研习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104-117页。
 
23 《汉书》卷99《王莽传》,第4128页。
 
24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卷5《益稷第五》,第143页;卷14《康诰第十一》,第202页。
 
25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卷3《舜典第二》,第128页。
 
26 《后汉书》卷36《郑范陈贾张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233页。
 
27 《后汉书》卷13《隗嚣公孙述列传》,第515页。
 
28 《后汉书》卷1《光武帝纪》,第27页。
 
29 《后汉书·志》第7《祭祀上》,第3160,3166页。
 
30 《后汉书》卷27《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第937页。
 
31 《后汉书·志》第7《祭祀上》,李贤注引《东观汉记》,第3160页。
 
32 陈君:《知识与权力:关于〈汉书〉文本形成的几个问题》,《文学评论》2018年第3期,第162-169页。
 
33 《汉书》卷99《王莽传》,第4194页。
 
34 《汉书》卷100《叙传》,第4270页。
 
35 班固此文的作年判定,可参刘跃进:《秦汉文学编年史》,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411页。
 
36 (梁)萧统编,(唐)李善注:《文选》卷48《符命》,第684、685页。
 
37 《后汉书》卷57《杜栾刘李刘谢列传》,第1843页。
 
38 (汉)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疏:《尚书正义》卷3《舜典第二》,第130-131页。
 
39 参徐建委:《〈孟子〉尧舜故事与〈尚书·尧典〉的流变》,《上海大学学报》2016年第6期,第36-37页。
 
40 参《后汉书》卷三《章帝纪》,第145页;卷5《安帝纪》,第237页;卷8《灵帝纪》,第344页。
 
41 灵帝熹平四年,有“正定《五经》,刊于石碑”之举,石经有古文、篆、隶三体书法,见《后汉书》卷79《儒林列传》,第2547页。但此“古文”只关乎字体,并非列于学官之古学。
 
42 杨天宇:《略论汉代今古文经学的斗争与融合》,《郑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第107-108页。
 
43 《后汉书》卷36《郑范陈贾张列传》,第1237页。
 
44 《后汉书·杜林传》载:“林前于西州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常宝爱之,虽遭难困,握持不离身。出以示宏等曰:‘林流离兵乱,常恐斯经将绝。何意东海卫子、济南徐生复能传之,是道竟不坠于地也。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见《后汉书》卷27《宣张二王杜郭吴承郑赵列传》,第937页。
 
45 如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35页;徐复观:《中国经学史的基础》,《徐复观论经学史二种》,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143页;李学勤:《〈今古学考〉与〈五经异义〉》,载张岱年等:《国学今论》,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125-135页。
 
46 杨天宇:《略论汉代今古文经学的斗争与融合》,《郑州大学学报》2001年第2期,第10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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