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兹·皮奇】死亡、信仰与存在主义

栏目:他山之石
发布时间:2022-06-12 20:56:30
标签:海德格尔

死亡、信仰与存在主义

作者:菲利兹·皮奇 著 吴万伟 译

来源:译者授权儒家网发布

 

本文解释了两位最伟大的存在主义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和卡尔·雅斯贝斯的死亡观。

 

很少哲学家全面地讨论死亡。连那些真的谈论死亡的哲学家也主要是提供他们对死亡意识的看法。其实,我们有关死亡的唯一知识是这是不可避免地普遍之事。我们都知道自己是要死的,大部分人迟早都要遭遇死去的现实。让我们考察一下人们随着时间的推移对待死亡的态度变化,然后转向两位存在主义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和卡尔·雅斯贝斯(Karl Jaspers)眼中看到的死亡意义。

 

关于大众对死亡意义的宗教观,我想稍微说两句,虽然可能非常简短和简单。这将成为海德格尔和雅斯贝斯观点的很好对比。在这种观点看来,人的死亡不该被视为终结,因为灵魂不朽。比如在中世纪,灵魂被认为是身体的“形式”,两者被认为是天生的统一体。该统一体在死亡时被打破,身体消失了,灵魂却以这种或那种形式继续存在。这种宗教观很多人都有,但绝非普遍存在,其某些重要思想如下:

 

• 人死之后,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的存在都是非限定性的,但并非无身体的灵魂。

 

•人死之后到来之物比此时此地的“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更加宝贵。

 

• 相信死后复活和上帝审判的观念与个人在世的行为意义紧密相关。人死之后,其人生会受到审判,奖善惩恶。

 

• 死后有两种具体的存在形式,即天国的宁静存在或地狱中忍受痛苦。

 

在西方,随着科学知识的增多,尤其是17世纪之后人们的思想兴趣转向科学和技术。神学提出的上帝造人宇宙创造和人在世界上处于核心地位等观念受到挑战,宗教信仰走向衰落。宗教信念的削弱改变了人们的死亡观及其意义。人们的焦点越来越多地转向“此时此地”的生活,不惜牺牲精神的一面开始越来越多地关心尘世的物质面。

 

在死亡的存在主义-现象学途径看来,哲学的首要关切是人的在世存有、人与自我的疏离、以及在死亡面前接受自己的有限性。

 

海德格尔的死亡分析

 

现在,让我们看看海德格尔的死亡观。马丁·海德格尔(1889-1976))在传统宗教家庭中出生和长大,但这个宗教框架在《存在与时间》中似乎被抛弃了,注意到这个事实非常有趣。事实上,他在著作中根本没有直接提及上帝。虽然海德格尔的分析表明了他与传统观点割裂的激进立场,但他的概念仍然带有宗教色彩如“堕落”、“被抛掷”和“有罪”等。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的本体论探索赋予死亡意义以一种新含义。他询问任何实体的存在到底意味着什么,为我们做了此在(Dasein (人类存在的术语)的存在分析。按照海德格尔的说法,成为人可以建立在纯粹现象学的基础之上,无需指代神灵或不朽永生等概念。

 

海德格尔的死亡分析不是关于人们在即将死亡之时的感受如何,也不是把死亡当作生物学事件对待。其焦点集中在这个“尚未到来的”死亡对人的生活——即此在的“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的存在意义。在海德格尔看来,理解死亡现象涉及到抓住此在(Dasein)作为整体的存在。如果此在被理解为存在意义上的可能性,那么变得非常清楚的是,此在的整体性真实存在就是“向死而在”(Being-towards-death)。通过面对死亡,此在明白这意味着什么。这种反思过程是海德格尔死亡分析的关键枢纽。为了阐明其死亡存在概念,海德格尔区分了存在的两种基本形式:真实存在和非真实存在。

 

在日常生活模式的存在中,此在将死亡现象解释为经常出现在世界上的事件。那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件”。通常的评论是“在这样的日子之一,人最终也要死去,但现在,它与我们没有任何关系。”死亡仍然是无名的,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面对自己的死亡与关注他人之死是完全不同的事。我自己的死意味着我的可能性终结,我的世界的整体崩塌和末日。对自己死亡的恐惧来自我对作为人消亡的恐惧。这造成我极大的恐惧。我或许能面对他人的死亡,但根本不可能直面自己的死亡。海德格尔说,此在不能体验自己的死亡。只要此在存在,它就不是完整的,也就是说,外面仍然存在它的可能性。但如果此在死亡,它就是“不再此在”(no-longerthere)。

 

那么,此在能否打破堕落模式将自己提升到真实性的高度呢?对此问题,海德格尔的回答是:通过“向死而在”。海德格尔说,要通过一种特定的心态:畏(Angst)来达到真实性的高度。焦虑是一种情绪,能让此在首先逃脱自身,然后被扔回去面对它。为了做到这一点,人们需要超越日常生活的非真实存在模式。海德格尔说,对此在抓住其存在自由和可能性而言,焦虑是必要的。当人们从存在的角度看待自己存在,而不仅仅看作将来某一天要发生的经验性事件的话,死亡具有存在的意义。在海德格尔看来,这种分析能够让我们理解自己的局限性,这种意识让真实存在成为可能。海德格尔没有提供对死亡本身的解释,但提供了我们与死亡关系的现象学。他的哲学发人深省但有些凄凉。他对死亡的描述是没有希望的存在模式,常常因此受到批判。

 

雅斯贝斯的死亡观

 

转向雅斯贝斯的死亡途径,我们将发现这与海德格尔的观点有很大不同。首先,与海德格尔不同,卡尔·雅斯贝斯(Karl Jaspers (1883-1969))并没有将本体论结构强加在人身上。其次,他与传统死亡观的割裂立场并不那么激进。雅斯贝斯提供了让生存(Existenz)融入超验性和终极现实的一种可能性。这未必意味着个人不朽,也不意味着彻底毁灭。虽然雅斯贝斯的死亡观并不被认为是宗教观,但某些存在概念如“生存”(Existenz)、“超验性”(Transcendence)和“存在”(Being)等提醒我们宗教概念,虽然使用的术语不同。

 

这里,对雅斯贝斯的关键哲学术语即“此在”(Dasein)和“生存”(Existenz)做个简要描述或许有些用途。在雅斯贝斯看来,此在是一种存在方式,体现为时间维度内的经验性自我。它是不能被理解为孤立对象的世界的一部分,但生存是超越时间的真实的、非客体的自由自我。它不是客观实体,是经验性探索无法到达的领域。因为真实存在很难实现,人们常常返回到经验性存在,生存仍然主要作为一种可能性。雅斯贝斯的此在与海德格尔的此在的很大不同就在于后者没有办法超越其有限性。 

 

为了理解雅斯贝斯的死亡观,我们必须记住在雅斯贝斯看来,我们总是处于场景之中。这是人的生存必然面对的条件。其次,存在四种主要“边缘场境”(那些威胁到我们的安全感和生存基础的场景),其中最重要的是死亡,因为它意味着人的“在世存在”的终结。雅斯贝斯区分了死亡的两种不同意义。死亡要么被认为是作为客观事实的存在的终止,要么作为具体的边缘场景。简单地说,死亡事实不同于作为边缘场景的死亡。遭遇自己的死亡是特定的边缘场景,它之所以是个人性的,就是因为生存说服自身相信此在——经验性存在的基础,即身体存在——是时间性的、短暂的,已经走向终结。虽然作为个人经验性存在的终结,生存本身并不受制于死亡。作为生存,我们关心的是死亡的意义和我们与死亡的关系。我们知道我们必须面对虚无,因为对于此在来说没有回头路,我们必须应付这个局面。

 

为了生存,人们通过潜在死亡和具体现实及其必要性的不断出场来把握此在的有限性。人们知道自己不得不带着尊严地面对死亡,接受死亡,并与死亡和解。雅斯贝斯说,死亡的边缘场境暗示,我们为了生存能够做的任何事就是“看见死亡”。在某种意义上,人生变成了持续学习如何死亡的过程。

 

雅斯贝斯说,当人们爱的人死亡时,对未亡人而言,人生变成了孤独的尘世存在。我们感受到的痛苦和悲伤促使我们陷入没有希望的境地,或许让我们进入死亡的临界状态。虽然从现象学上说,死亡摧毁了亲人,但你与亲人的存在交流得以保留,这是永恒的。

 

雅斯贝斯继续说,人们明白未来死亡的不可避免性和不存在概念。人们认为只要他还活着,他就没有办法感受自己的死亡;而一旦不再活着,他也没有办法体验死亡——这是典型的伊壁鸠鲁论证。因此,体验自己的死亡是根本不可能的。结果,他不能将死亡作为焦虑的起因。他能够忽略他可能的生存,并牢牢抓住其尘世活动不放。或者,此在可能完全忽略日常存在而藏身于虚无的或神秘的领域。这是回避边缘场境的另外一种方式。因此,如果人们不能面对存在意义上的死亡,他要么痴迷于拥有世俗事务的自我,要么遁入神秘领域。

 

永生问题

 

人们广泛拥有的观念是人死后仍然以某种方式存在。这个观念通常与宗教信仰或者个人“心理”体验有关。个人能依靠这个信念消除面对死亡的恐惧。雅斯贝斯认为,任何形式的此在的时间持续性都是荒谬的。他说,在这种状况下“不存在的恐惧”已经丧失,“真正濒临死亡”停止存在。这反过来阻止人们寻找真实自我。我认为这里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雅斯贝斯认为,相信人类永生的任何信念都是没有根据的和虚假的。确实没有决定性的证据——无论是科学证据还是其他证据——说明死亡之后存在任何形式的存在。这个信念基于信仰。同样,雅斯贝斯的某些观念如生存(Existenz)、超验性和存在也建立在信仰基础上,虽然是哲学信仰,但毕竟是信仰。雅斯贝斯的某些概念没有办法描述,没有办法展示,有些人甚至宣称它是不可理解的。不过,雅斯贝斯本人将其整个哲学建立在这些概念基础之上,而且全身心地相信它们。从理论上说,他的信念基础和那些相信永生的个人的信念基础并无多大不同,唯一的区别是雅斯贝斯认为他的信念好得多,而且更具具有系统性。

 

其次,在雅斯贝斯看来,个人有关永生的“不靠谱信念”阻止人们寻找真实的自我。我认为人明白死亡体验的恐惧,无论他有什么样的信念。无论他们多么相信永生,当他们迟早面对死亡时,仍然肯定感到绝望。在死亡面前,任何信念都不能保证个人获得宽慰或“例外意识”。

 

而且,人们在自己的无论是神学的还是哲学的信仰体系框架内寻找真实自我和实际上超越自己的身体存在,这并非不可能。比如,苏非派(伊斯兰教的神秘主义派别)(the Sufis)不需要边缘场境以便超越世俗存在,从而与整体(神)融为一体。他们能在自身找到真正的自我,通过获得更高程度的意识,并融化在那个存在中。对于苏菲派来说,死亡的意义是回归普遍整体性的意识和与神融为一体的意识。人死后,肉体腐烂和消解,但个人意识被吸收进入这个终极现实,回归无限和永恒的最初源头。这个概念与雅斯贝斯的生存融入超验性和终极现实没有多大差别。

 

我们已经看到20世纪存在主义的死亡观与传统观念有显著差别。但是,在分析海德格尔和雅斯贝斯中存在宗教观念的痕迹。某些存在主义概念如沉沦、良心召唤、愧疚/负罪感、超验性、存在、生存都指向穿着世俗外衣的神学概念。如果从传统观念看,死亡代表着我们存在的终结,审判将被传承,更高形式存在的可能性就基于死亡。海德格尔和雅斯贝斯都接受了这个观点。海德格尔对于超越此在有限性的可能性闭口不谈,人类天生就要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特别强调了在尘世的真实存在。但是,雅斯贝斯提出了超验性死亡概念,不是个人或者此在而是生存。我认为这是与传统死亡观对应的超越世俗的对应物。

 

从不同视角观看了死亡的意义之后,我们假设它将持续依据人们的世界观不同而采取不同形式是有道理的。当今,普遍存在对死后永生的可能性的怀疑。上帝奖励善行和惩罚恶行的传统概念似乎在当今很多人看来没有多大相关意义。我们都知道自己必须死,但我们不肯定当今科学家的观点是正确的,即意识肯定在身体死亡后中断。我们知道物理学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一方面,我们或许相信但不能证明科学家对事物本质的知识来确保某种形式的生存根本不可能。另一方面,我们或许相信但似乎同样不能证明,某些现象似乎说明幸存是可能的。相信人死之后灵魂幸存,这给人们提供了普遍的安慰和宽慰,但因为终极事物的知识不能仅仅依靠推理来获得,这些观念就不得不建立在信仰行为的基础上,雅斯贝斯可能首先会赞同这个说法。

 

译自:Death, Faith & Existentialism by Filiz Peach

 

https://philosophynow.org/issues/27/Death_Faith_and_Existentialism 

 

作者简介:

 

菲利兹·皮奇(Filiz Peach),正在撰写从存在主义视角看待死亡的博士论文,住在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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