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雪】“即用以求体,致和以致中”——刘蕺山对阳明工夫论的评述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2-07-05 13:41:42
标签:蕺山学

“即用以求体,致和以致中”

——刘蕺山对阳明工夫论的评述

作者:韩雪(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生)

来源:《中国哲学史》2022年第3期


摘    要:刘蕺山认为,阳明“致良知”不在“未发之中”上用功,却专在念起念灭处着力,是将工夫落在“致和”上,不仅将“良知看得粗了”也可能会导致工夫“落后一着”。故而,他试图对此“致和以致中”的工夫论进行修正,主张“谨凛于一念未起之先”体现出自身的学术倾向。蕺山如此评述是否恰当本文拟从蕺山对阳明工夫论的批评、阳明工夫论的固有逻辑、蕺山评述背后的价值取向,这三个方面来对此问题做出辨析。


关键词:工夫论; 刘蕺山;王阳明; 致和以致中;

 


刘蕺山之于阳明,虽有吸收,亦有批评。黄宗羲称其师“于阳明之学凡三变,始疑之,中信之,终而辩难不遗余力。……谓其言良知,以《孟子》合《大学》,专在念起念灭用工夫,而于‘知止’一关全未勘入,失之粗且浅也。”【1】其中也提到了蕺山对阳明工夫论的质疑,指出先师之学是以“立定未发”作为工夫的入手和关键。我们注意到,蕺山在谈及阳明“良知”时,对其“良知是未发之中”的说法有所肯定,但他又反对言“知善知恶是良知”,认为这是在善恶意念发动以后再去做为善去恶的功夫,即是“致和以致中”;在他看来,这一说法不仅“终非究竟一着”,更与“只于根本求生死,莫向支流辨浊清”(《答韩参夫》,《刘宗周全集》第三册,第359页)一句有自相矛盾之嫌,故对此多有修正救治。然而,审视蕺山对阳明工夫理论的批判,我们发现,由于蕺山在晚年对概念的界定与阳明并不相同,所以当他以自身立场对后者进行批判的时候,确实存在许多不合理的“误读”。因此,阳明本人是如何阐述这一工夫思想,蕺山之论又隐藏了什么样的价值取向等,就成为了值得讨论的核心问题,也是本文所要解决的关键。


一、刘蕺山对阳明工夫论的批评

 

总的来说,刘蕺山对阳明工夫思想的批评集中在丙子之后,主要是围绕意念之辨、四句教和“致良知”等有关言论对阳明的为学方法提出质疑。他指出,阳明在谈及工夫修养时,主张“致中无工夫,工夫专在致和上”(《学言中》,《刘宗周全集》第二册,第423页),不仅有“粗视良知”之嫌,更兼因在“念起念灭处”用力,不能从根本上去除隐微深痼之疾,最终导致“落后一着”的境地。在他看来,工夫应该在未发之体上着力,只有先“知本”,在此处用功,然后由体达用,才是正确的修养手段。

 

从现存文本上看,蕺山批评阳明“致良知”是在念头起灭处用功的说法,最早是在丁丑年所著《学言》中;不仅如此,这段文字也提及了他对“诚意”、“正心”等概念看法的不同之处。蕺山说道:

 

看《大学》不明,只为意字解错,非干格致事。汉疏八目先诚意,故文成本之曰:“大学之道,诚意而已矣。”极是。乃他日解格致,则有“意在乎事亲”等语,是亦以念为意也。至未起念以前一段工夫坐之正心位下,故曰:“无善无恶者心之体,有善有恶者意之动。”夫正心而既先诚意矣,今欲求无善无恶之体,而必先之于有善有恶之意而诚之,是即用以求体也。即用求体,将必欲诚其意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先齐其家,又先之治国平天下,种种都该倒说也。此亦文成意中事,故曰:“明明德以亲民,而亲民正所以明其明德。”至以之解《中庸》,亦曰:“致中无工夫,工夫专在致和上。”夫文成之学以致良知为宗,而不言致中,专以念头起灭处求知善知恶之实地,无乃粗视良知乎?其云:“大学之道,诚意而已矣;诚意之功,格物而已矣,止至善而已矣,止至善之则,致良知而已矣。”此其供状也。看来果是《大学》本文否?”(《学言中》,《刘宗周全集》第二册,第422-423页)

 

这里提到了这样几个问题:其一,蕺山认为阳明所解《大学》不符其本旨,其中的关键就在于“意字解错”,是将“意根”与已发之念虑混淆;其二,他对阳明所讲“四句教”不赞成,认为此说不仅将“知”看粗,亦有“即用求体”之嫌,是将工夫次序倒说了;最后,也是最为关键的一点,蕺山不满阳明“致良知”之学“不言致中,专以念头起灭处求知善知恶之实地”,主张工夫之究竟在“谨凛于未发之体”上。

 

具体来讲,蕺山认为阳明是“以意为念”,将“意”理解为心之已发的具体念头,故而在解“正心”和“诚意”时,将“未起念以前一段工夫坐之正心位下”(《学言中》,《刘宗周全集》第二册,第422页);这样一来,《大学》“欲正其心,先诚其意”,就成为了“欲正其未发之心,在先诚其已发之意”(《答叶润山四》,《刘宗周全集》第三册,第373页),完全是本末颠倒,与《大学》“知本”之旨不相符。此外,他也不赞成“四句教法”,认为后者将“良知”理解为“知善知恶”,意在表明善恶念头产生后,良知才有所知觉,良知就落在了发用上,失去了作为道德主宰的本体义,“致良知”也就成为了应用在已发念头上的修养方法。按照蕺山之意,致良知实应在未发之体上用功,“意”也应是心之所存的“本根”,这样才会与《大学》的工夫顺序一致,不至于落入“致和以致中”的困境,从而得出“和为天下之大本”的荒谬结论。

 

在庚辰年所作《答韩参夫》一书中,这一观点得到了更为清楚的表述:

 

但其解《大学》处,不但失之牵强,而于“知止”一关全未勘入,只教人在念起念灭时,用个“为善去恶”之力,终非究竟一着。与所谓“只于根本求生死,莫向支流辨浊清”之句,不免自相矛盾。故其答门人,有“即用求体”之说,又有“致和乃所以致中”之说,又何其与龟山门下相传一派显相矛盾乎?(《答韩参夫》,《刘宗周全集》第三册,第359页)

 

在蕺山看来,“《大学》言明德,不必更言良知,知无不良,即就明德中看出”(《学言下》,《刘宗周全集》第二册,第441页),“致知”中的“知”实际上就是“良知”,表示为明德中所有的道德知觉,无须再另提出一个作为道德本体的“良知”与“明德”相重复。之后,他又觉得阳明对“知止”没有深入理解,是用力在“念起念灭”上;蕺山则强调要在未发的道德本体上着力用功,以为“知止”就是“知本”2,对念虑已发后再行为善去恶的细枝末节“工夫”有所驳斥,反认为“但愚意《大学》之教总归‘知本’,‘知本’归之‘知止’,已经景逸诸公拈出,却不知诚意一关正是所止之地,静、定、安、虑,总向此中讨消息。”(《答张生考夫二》,《刘宗周全集》第三册,第496页)即以“诚意”与“知止”相当,是在未发之体上着力的工夫,不是已发时念头起灭处的“落后一着”。

 

紧接着,蕺山就批评阳明缺少究竟教法,与自身“只于根本求生死”之说相矛盾;同时,他又指出后者在已发上用功的方法,与龟山一派“观喜怒哀乐未发时作何气象”的观点有明显的不同。可见,蕺山在工夫论上比较倾向于道南一派的“主静”之学,反对“即用求体”、“致和以致中”,强调“执体以御用,致中以致和”。

 

他又在《答叶润山四》中说道:

 

意为心之所存,正从《中庸》以未发为天下之大本,不闻以发为本也。《大学》之教,只是知本。身既本于心,心安得不本于意?乃先儒既以意为心之所发矣。而阳明又有正心之说,曰:“知此则知未发之中。”观此,则欲正其未发之心,在先诚其已发之意矣。……即以“诚正”二字言之,诚之理微,无思无为是也;正之理著,有伦有脊之谓也。此可以得诚意正心先后本末之辨矣。阳明先生惟于此解错,所以只得提出“良知”二字为主柄,以压倒前人。至他日解《中庸》,亦有“致和以致中”等语,两相迁就,以晦经旨,而圣学不明于天下矣。(《答叶润山四》,《刘宗周全集》第三册,第373-374页)

 

此文作于壬午六月,内含对“意”的理解和对自身所持“致中以致和”【3】工夫的说明。在蕺山看来,“意”是心之所存非所发,与《中庸》“未发为天下之大本”和《大学》“知本”之教相应;阳明“以念为意”明显与“欲正其心,先诚其意”的《大学》教旨不符。同时,他又用“诚正”二字对应“心意”关系,以“意根”为“隐微”的形上之体,“本心”为“显著”的形下之体,从而说明诚意在先,正心在后,以修正阳明之“错解”。对比来看,阳明以为“正心无工夫”,又将“正心”解释为“诚意”中对自家心体的体认;这样一来,致中即在致和上见,致和之外也无复另有一致中工夫,是表现为“即用求体”。蕺山则不认同这一说法,而是强调究竟工夫要落实在未发之道德本体上,才能使得已发之用时无不中节;换句话说,致和是在致中内的,工夫之要在“执体以御用”。

 

总而言之,蕺山对阳明“即用求体”的工夫主张极为不满,认为这一说法会导致“落后一着”的困境,转而强调“立定未发做工夫”的学旨教法。从具体分析来看,这与二人对“意”、“知”的不同理解,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未发已发工夫的不同看法有关。


二、阳明工夫理论的固有逻辑

 

阳明的工夫论是相对朱子工夫“支离二分”来说的。具体来说,他反对朱子未发时静存、已发时动察的二元工夫论,强调“一个工夫”;他也否认存在一个“思虑未萌”“己所独知”的“未发之时”,主张将“未发”和“已发”理解为“体”和“用”的关系,并将之统一于“良知”中,而“致良知”则是作用在已发层面上的工夫。

 

阳明在《传习录》中曾阐述此中道理:

 

先生曰:“只是一个工夫,无事时固是独知,有事时亦是独知。人若不知于此独知之地用力,只在人所共知处用功,便是作伪,便是见君子而后厌然。此独知处便是诚的萌芽,此处不论善念恶念,更无虚假,……于此一立立定,便是端本澄源,便是立诚。古人许多诚身的工夫,精神命脉全体只在此处。……今若又分戒惧为己所不知,即工夫便支离,亦有间断。既戒惧即是知,己若不知,是谁戒惧?如此见解,便要流入断灭禅定。”……曰:“戒惧亦是念。戒惧之念,无时可息。若戒惧之心稍有不存,不是昏聩,便已流入恶念。自朝至暮,自少至老,若要无念,即是己不知。此除是昏睡,除是槁木死灰。”(《传习录上》)

 

这一段是阳明对弟子所疑朱子分戒惧、慎独为未发、已发两种工夫的观点是否可行的回复。他指出,朱子分“戒惧”与“慎独”为二会导致支离之病,实际上并不存在“思虑未萌”“己所不知”之时,戒惧和慎独“只是一个工夫”,都着力在已发层面上。阳明认为,当说“戒惧”时就已有念头发作了,即“人已有所知”,是“思虑已萌”之时;工夫也就是要在此“独知之地”上用,表现为“戒慎恐惧”。换句话说,并不存在朱子眼中的“未发之时”,“戒惧”和“慎独”并无二致,都是作用在已发念虑上,“思念”无时不有、无时不存、无时不息;事实上,只有“昏睡”“槁木死灰”等极个别的状态,才可说是“无念”,但此种情况时也做不得工夫,所以不存在“分戒惧为己所不知”的行为。总之,阳明认为只存在思念并起的已发之时,工夫也只有“既思已发”的“致和”之功,“戒惧”与“慎独”实非两事,且“致和即便以致中也。”

 

可见,阳明所以为“立诚”“端本澄源”的工夫,就是要在此已发之时的独知处立定,此“独知”就是作为本体的“良知”,其中所具“善念恶念”就是良知的“知是知非”,用以“立定”的修养方式就是“致良知”。前面提过,阳明是将“意”理解为心之所发的念头;在这段材料中,他也并未对“思”和“念”的概念有所区别,而是将“思”“意”“念”的涵义混同,都理解为已发层面上的作用意念;这样一来,在此处用力的工夫也就必然是已发的工夫。

 

因此,阳明实际上是取消了“未发之时”的设定,认为并不存在一个“无思无虑”的时段,主张人的思虑活动无时不有;这样也就不存在所谓未发之时的工夫,而是都应用落实在思虑并起的已发之念上。【4】事实上,他在讨论“未发”“已发”时,是将二者的关系从时间先后顺序转换为了同时的体用之别,并统一收归于“良知”中;即陈畅先生所讲的“(阳明之)未发已发,并非就喜怒哀乐而言;而是收于良知本身上讲。将未发已发收于良知本身上讲,便把未发已发从时间的序列中解放出来,确保了已未体用的浑然一体性。”【5】

 

阳明指出:

 

良知即是未发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动之本体,人人之所同具者也。但不能不昏蔽于物欲,故须学以去其昏蔽,然于良知之本体,初不能有加损于毫末也。知无不良,而中、寂、大公未能全者,是昏蔽之未尽去,而存之未纯耳。体即良知之体,用即良知之用,宁复有超然于体用之外者乎?(《传习录上》)

 

上述材料明确说明了“良知”兼有体用,未发和已发的关系就是“一体两面”的体用关系。其中,作为“未发之中”的良知本体,生而具有,呈现为廓然大公、中正无偏的状态;而当此良知本体发用成具体的思虑活动时,就有可能产生昏蔽,需要去做“为善去恶”的修养工夫,使得昏蔽尽去,以回复良知的本来面目。对阳明来说,人之思虑时刻存在、无有间断,良知本体也就时刻处于发用之中,无有停息;良知发用时虽有所昏蔽,但并不影响其中正完全的本来面目,工夫也就无须在此至善道德本体上用力,而是只须用在已发的具体念虑上即可。

 

基于此,阳明在回复门人“《中庸》言致中和,如何不致中,却来和上用功”的疑问时,就有“中和一也。内无所偏倚,少间发处,便自无乖戾。本体上如何用功?必就他发处,才着得力。致和便是致中。……近儒亦有以戒惧即是慎独,非两事者,然不知此以致和即便以致中也”(《传习录拾遗》,《王阳明全集》下,第1294-1295页)的回答。很明显,他就是将未发之中与已发之和看作是统一在“良知”中的一体两面,以其本体为未发之中,以其发用为已发之和;未发时良知本体中正澄明、无所偏倚,发用时自然无不中节;但因落实到现实事物上有所昏蔽,所以必就此处着实用力,方是工夫修养处,呈现出“致和以致中”的学旨教法。

 

在《答汪石潭内翰》中,阳明重申了这一观点,并详细阐述了“未发之时”和“未发”的区别。他指出:

 

夫体用一源也,知体之所以为用,则知用之所以为体者矣。虽然,体微而难知也,用显而易见也。执事之云不亦宜乎?夫谓“自朝至暮,未尝有寂然不动之时”这,是见其用而不得其所谓体也。君子之于学也,因用以求其体。凡程子所谓“既思即是已发,既有知觉,即是动”者,皆为求中于喜怒哀乐未发之时者言也,非谓其无未发者。(《答汪石潭内翰》,《王阳明全集》上,第165页)

 

“未发”时,良知本体无声无臭,“隐微难知”不可见,所以无法在此处用力;只有发用在具体事物上,良知才得以明显易见,才可着力做工夫,这就是“因用以求体”的为学方法。在阳明看来,良知本体就是“未发之中”,与其发用是“体用一源”的关系;程子“既思即是已发”一句,所否定的只是刻意“求中于未发之时”,而不是说不存在作为“未发”的道德本体。

 

可以看到,对于阳明来说,只有念头发起后,良知才能“由隐而显”、得以照察并反省自身,即“凡意念之发,吾心之良知无有不自知者”(《传习录上》,《王阳明全集》上,第25页);可只有在良知发用时,人们方可在此显著处着力修养。然而,虽然念虑无时不有,良知发用随念头起灭时时照察显露,但它作为念头发动本身的道德主宰时,却缺乏修养照管的工夫。陈来先生也提到了这一矛盾,他指出:由于阳明思想中“良知”与“意念”的关系并不明朗,善念与恶念的发动就成为了一个随机的事件,良知亦不能决定念头发动本身的性质;也就是说,“如果良知只是意念发动的监查者、评价者,那就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道德自觉的问题”【6】。事实上,这也是后来蕺山等批评阳明工夫论不能阻断恶念的生发机制,处于“落后一着”境地的根本原因。

 

总之,阳明认为良知总该体用,良知之体“微而难知”,必须发用在具体事物上方得显著;所以,他破除了未发已发的界限,认为不存在所谓“思虑未萌”的“未发之时”,工夫必在念头发用时才可照察,无须刻意去求“无思无虑”时的静默守心;即“功夫全在必有事焉上用,勿忘勿助只是就其间提撕警觉而已”(《答聂文蔚二》,《王阳明全集》上,第93-94页)。基于此,他以“即用求体”为工夫的表现形式,主张“致和便是致中”,以为工夫的关键就是“念念致良知”,即在念头发动后“知善知恶”“为善去恶”。


三、蕺山评述背后的价值取向

 

通过对比,蕺山对阳明工夫论上的批驳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阳明并未预设一个“未发之时”的阶段,以为工夫都是已发的工夫,故缺少在念虑未起时道德主宰上下手的究竟教法,不能解决恶念生起的问题,是“必就发用处着力”的“落后一着”;其二,阳明强调“即用以求体”,工夫都在致和上,不仅与其“只于根本求生死”之说自相矛盾,亦与《大学》所言“知本”宗旨相斥。从根本上说,这一“批驳”的背后实际上是蕺山学术倾向的直接表现,不仅表明了他“意为心之所存非所发”的学术立场,还通过“知藏于意”的理论设定,实现了对阳明良知说的补救和融贯,突出了其“执体以御用”的工夫特点。

 

前面提到,蕺山与阳明就“意念之辨”上存在较大的区别,这直接影响到了二人工夫论系统上的建构。对阳明来说,“意”和“念”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都是心之所发的思虑意识和情感,“诚意”也就是“诚其所发之意”,即在心之发动处所作的“为善去恶”之功。在他看来,“盖心之本体本无不正,自其意念发动而后有不正。故欲正其心者,必就其意念之所发而正之,凡其发一念而善也,好之真如好好色;发一念而恶也,恶之真如恶恶臭;则意无不诚,而心可正矣。”(《大学问》,《王阳明全集》中,第1070页)也就是说,未发道德心体至善中正,发用后才有可能因遮蔽而有所偏倚,故无须刻意去做正心功夫,只要在所发意念上去诚正,使之能“好善恶恶”,就能做到“意无不诚,而心可正”。具体解释就是,“致中”无须做功,“工夫都在致和上”,“致和乃所以致中”。

 

与之相反,在蕺山看来,“意”是“心之所存”的道德主宰,作为“本体”存在;“意”也不是与“心”相分离的单独一物,而是与“心”共始终,二者是即主宰即流行的关系。因此,“诚意”也就并非是在念头起灭处用力,反倒是“知本”、“求未发之中”的工夫。这样来看,蕺山说阳明是“即用求体”、“落后一着”,并未有误。

 

之前说到,阳明以“良知”为“知善知恶”的意之本体,既有本体上的意义,也有发动上的意义,兼有体用两方面。具体来说,他是将“良知”理解为“好善恶恶”之念的产生者和“内在意念活动”的“审视者”、“评价者”,呈现出已发的特征;“致良知”也就是要对发见于日常意识中的良知的充拓,去除成为阻碍的私意,以使得良知全体得以充塞流行,为作用在已发层面上的工夫。然而,这里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虽然“知善知恶”的“良知”中包含了“知而必去行”的“为善去恶”功夫,没有导致“知行支离为二”,但“知善知恶”之“知”实际上是对人感物而发之后的念头在道德属性上的认知和判断,就是说,在念头已萌发之后,“良知”才会对此具体念虑进行照管察识,并进行最终的善恶判断,也就是并没有考虑到未感物之前的道德明觉这一方面。换句话说,阳明所言“良知”虽在本体层面上存在于未感物之先,但在发用义上来说,只是对已发外界事物对象的具体认知,这就是蕺山说他“知”被看得“粗”了的原因。

 

蕺山则对“知”产生了新的理解,有“意之与知分不得两事”(《答史子复》,《刘宗周全集》第二册,第380页)等说法,并用“知爱知敬”来解释“良知”的意义,指出:“知爱知敬,知在爱敬中;知善知恶,知在善恶外。知在爱敬中,更无不爱不敬者以参之,是以谓之良知。知在善恶外,第取分别见,谓之良知有所发则可,而已落第二义矣。且所谓知善知恶,盖从有善有恶而言者也。因有善有恶,而后知善知恶,是知为意奴也。”(《良知说》,《刘宗周全集》第二册,第317-318页)在他看来,阳明所言“知善知恶”是将“知”置于“善恶”之外,实际上是已被理解为对象性的知识,所以只能对已发的善恶意识进行具体的分辨,而不包含去“实践”的内在动力;当言“知爱知敬”时,“知”就包含在“爱敬”之中,是与爱敬活动同时同撰的,具有当下实践的能力,就不会再有“恶”的情感夹杂其中。【7】因此,他批评阳明的说法必定要等到善恶念头已发后才能有所知觉察识,是将“良知”置于已发层面上,从而受到善恶念头的影响不能自主,已落“第二义”;“致良知”也就势必成为在“念头起灭”时着力的工夫。

 

在这一情况下,蕺山主张“收知归意”,针对的就是阳明“知善知恶是良知”以及在发用上致良知的做法。他指出,为学修养的关键就是在恶念未起之前,及早察觉遏制;如果只在发用的念头上用力,不仅会落入“情识窠臼”,也无法做到“除恶务尽”。因此,他才强调要对此“良知”进行改造,将主要侧重于在已发处显现的“良知”上溯至作为未发道德主宰的“独体”或“意根”的层面上,使之最终成为了“意根”,“致良知”就成为了“诚意”的转语。基于此,蕺山指出:

 

迩来深信得阳明先生“良知只是独知时”一语亲切,从此用功,保无走作。“独”只是“未发之中”,“未发之中”正是不学不虑真根底处。未发时气象,安得有胜心习气在!学者只为离“独”一步说良知,所以面目不见透露,转费寻求,凡所说“良知”都不是良知也。“致良知”三字便是孔门易简直截之旨,今日直须分明讨下落耳。若不讨下落分明,则“知善知恶”四字亦无用处,终归之不知而已。……须知良知无圣凡、无大小、无偏全、无明昧,若不向“独”上讨下落,便是凡夫的良知。其失也,为小明、为偏僻、为迷复,虽未尝不知善,而有时认贼作子;虽未尝不知恶,而有时认子作贼,此仆所以云“知善知恶”四字,亦总无处用也。(《答履思六》,《刘宗周全集》第三册,第313-314页)

 

从这里来看,蕺山所讲的“良知”,实际已非阳明“致良知”意义上的“良知”了,而是“独”、“意”等道德本体的转语。因此,他赞成阳明“良知即是未发之中”、“良知只是独知时”等语,认为“良知”不能离开“独”来说,是不学不虑真根底;“致良知”也就是应用于未发之中上的工夫,不再作用在已发层面上。这样一来,“致知”也不再具有独立实质的工夫义,而只是“诚意”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即所谓“致知为诚意而设,如《中庸》之明善为诚身为设也”(《大学古本参疑》,《刘宗周全集》第一册,第613页)一句的真意所在。

 

总的来说,阳明主张“即用求体”“致和便是致中”,缺乏未发时的下手工夫,思想中的确存在“落后一着”的理论困境,蕺山的批评并非“无的放矢”;但蕺山对阳明的辩难也存在不合理之处。具体来说,阳明在言“良知是知善知恶”的同时,因其主张“知行合一”,势必兼有“为善去恶”的实际工夫,不存在“知而不能行”的弊病;除此之外,阳明的“良知”是总该体用的,良知之体中正隐微,难以照管,工夫也就只能落在“良知之用”上,“致良知”实际上是将人心之中所本具的形上天理落实并贯彻到形下事物中,是形上形下打合一并的过程。所以,按照他本人的逻辑系统来说,是不存在“知为意奴”的问题;蕺山这一“误判”的产生,关键在于二人对“意念之辨”的看法不同。

 

事实上,当蕺山站在自己的学术立场上对阳明之学进行批判的时候,难免有所“误读”;他主张以“诚意”代替“致知”,将“致知”理解为“知本”,也不一定比阳明之解更符合《大学》原意。但从总体上看,蕺山确有解决阳明所缺乏的阻断恶念生发机制的这一困境;如果没有对道德本体的贞定和指导,人心发用时就很容易走作,难免不会出现形而上下分离的情况,极易导致“情识而肆”、“玄虚而荡”的弊病。

 

综上,蕺山对阳明工夫论的批判,其根本出发点在于对意、念、良知等概念的界定与后者有所区别,所以他才不满在“念头起灭处致良知”,主张在一念未起之先“诚意”,改“即用求体”为“执体以御用”,体现出了对究竟教法的重视。


注释
 
1 刘汋:《蕺山刘子年谱》,《刘宗周全集》第六册,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第147页。
 
2 蕺山说:“止之,即所本之地,知止,所以知本也。”(《大学古文参疑》,《刘宗周全集》第一册,第611页)再比如:“且《大学》所谓致知,亦只是致其知止之知。知止之知,即知先之知;知先之知,即知本之知。”(《良知说》,《刘宗周全集》第二册,第318页)都是将“知止”、“知本”、“知先”理解为概念内涵上的一致,即在道德本体上做“致知”的工夫。
 
3 蕺山以“立定未发”作为工夫用力处,反对阳明在已发的“念头起灭”处用功,认为阳明是“致和以致中”的;同时,他又主张“静存之外无动察”,反对将工夫支离为二,反对朱子“静存动察”;因此,笔者认为他所持“执体以御用”、“立定未发做工夫”的观点,实际上可以用“致中以致和”来概括,以同他对阳明的辩难相对照。换句话说,“致中以致和”,即是强调在未发时的道德主宰上用力的学问教法,即“执体以御用”。
 
4 就这一点来说,阳明与朱子和蕺山都有所区别。朱子是区分了一个“思虑未萌”的未发之时和“思虑萌起”的已发之时,分别以“戒惧”和“慎独”工夫应用其上;蕺山则虽有分别未发和已发,但蕺山的“未发”是指“有思无念”的时刻,“已发”是指“思念并起”的时刻,与朱子有所不同。而阳明在“思”、“念”等看法上与朱子一致,将之视为混同的概念,有思必是有念,无念也是无思;所以当阳明否定存在“思虑未萌”的时候,就意味着他也否定有一个“有思无念”的时刻,换句话说,阳明这里并不存在着一个“未发之时”阶段的设定,只存在一个“思念并起”的已发时段。以之为基础,工夫就只剩下已发之时的工夫。
 
5 陈畅:《自然与政教:刘宗周慎独哲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第91页。
 
6 陈来:《宋明理学》,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406页。
 
7 唐君毅先生对这一点亦有所提及,指出蕺山“知爱知敬”的“知”是一种“自知”,是至善无恶的;牟宗三先生也指出:“盖此‘知’只为一自觉,不能成一知识系统也”,以区分“知爱知敬”之“知”与对象之“知”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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