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文 谢鹏飞】辛丑秋辅仁读书会《论语》总章五七、五八

栏目:青春儒学
发布时间:2022-11-17 18:39:02
标签:《论语》、辛丑秋辅仁读书会

辛丑秋辅仁读书会《论语》总章五七、五八

主讲:王才文

评议:谢鹏飞

来源:“钦明书院”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二年岁次壬寅十月廿三日癸酉

          耶稣2022年11月16日

 

编者按

 

总章五七、五八由王才文主讲,谢鹏飞评议。札记分为“字义”、“解释”、“问题或解释”三部分,运用《朱子语类》、《论语或问》、《论语正义》、《论语新解》、《论语读诠》,探讨字义、文意,分辨清晰。

 

·八佾第三·

 

篇三章一七·总章五七

 

【经文】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朱注】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去,起吕反。告,古笃反。饩,许气反。〇告朔之礼:古者天子常以季冬,颁来岁十二月之朔于诸侯,诸侯受而藏之祖庙。月朔,则以特羊告庙,请而行之。饩,生牲也。鲁自文公始不视朔,而有司犹供此羊,故子贡欲去之。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爱,犹惜也。子贡盖惜其无实而妄费。然礼虽废,羊存,犹得以识之而可复焉。若并去其羊,则此礼遂亡矣,孔子所以惜之。〇杨氏曰:“告朔,诸侯所以禀命于君亲,礼之大者。鲁不视朔矣,然羊存则告朔之名未泯,而其实因可举。此夫子所以惜之也。”

 

【字义】告朔:《新解》解告朔有两说:第一个意思,与《集注》所载同:周礼,天子于每岁季冬,颁发来岁每月之朔日,偏告于诸候,诸侯受而藏之于其始祖之庙。每月朔(旧历初一),诸候于庙而颁之于国人,称告朔。

 

又一个意思:周天子于岁终以来岁十二月之朔布告天下诸侯,诸侯以饩羊款待告朔之使者。告朔。上告下也。告读如字。这一个意思在《论语正义》中也有记载,并以“此说最确”来标注:“天子之于诸侯,有行礼,有告事。行礼于诸侯,若类问、贺庆、脤膰、赗禬之属,大使卿,小使大夫。告事于诸侯,若家宰布治,司徒布教,司马布政,司寇布刑之属,皆常事也。以其为岁终之常事,又所至非一国,故不使卿大夫,而使徽者,行之以传递,达之以旌节,然后能周且速焉。诸侯以其命数礼之,或以少牢,或以特羊而已。”并且,后面还点明了当时的时代背景:即“幽王以后,不告朔于诸侯,而鲁之有司循例供羊,至于定、哀之间犹秩之。”

 

而总而言之,都是在上的周天子对在下诸侯的一种礼。而这种礼所体现的是一种周天子与诸侯之间的礼仪。

 

其他问题:(以下内容皆出自刘宝楠《论语正义》)季秋还是季冬;

 

不告朔:二传意以天子闰月本不告朔,左氏以闰月不告朔为非礼,刘宝楠认为左氏义长。盖不告,则诸侯或不知有闰也。

 

视朔:诸侯视天子所颁者而行之,谓之视朔。而天子亦听朔。《礼记·玉藻》有记载:“天子玄端而朝日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诸侯皮弁听朔于太庙”。郑注以南门焉明堂。天子称天而治,亦有听朔之礼,与诸侯同,特天子听朔于明堂,诸侯则于庙耳。

 

饩羊:饩羊是告朔之礼中会用到的羊。因为其杀而不烹,故曰饩。《集注》所谓生也。

 

《新解》当中还补充到:凡牲,系养曰牢,烹而熟之曰飨,杀而未烹曰饩。依下说,饩谓馈客。

 

而刘宝楠《论语正义》更点明:.天子所以为政于天下,而非诸侯所以复于先君也。饩之为言乞也,谓乞与也。凡供给水客或以牲牢,或以禾米,生致之皆曰饩。《说文》:气,馈客刍米也。从米,气声。

 

这里将饩以乞言之,表明了周天子与诸侯之间的关系,即一种以礼赠可以表现得上对下的关系。

 

【解释】根据上面的解释,我们可以知道:幽王之后,告朔之礼实际上便废止了。因为鲁国秉承周礼,有历官,故“循例供羊”。这便是礼虽废,而饩羊尚存。而对于去此饩羊,子贡欲去之,不再此时宰杀羊了,而孔子反对。孔子反对的理由是:“爱其礼”。朱子给出的解释是:“礼虽废,羊存,犹得以识之而可复焉。若并去其羊,则此礼遂亡矣,孔子所以惜之。”也就是说真实的礼虽然没有实施,但是其代表此礼的饩羊还存在,则此礼还有复兴的可能,而如果饩羊也废除的话,此礼便真正消亡,后人也不会再有记起而复兴的可能。此杨氏所谓“羊存则告朔之名未泯”。而大概可以看出子贡与夫子视礼与羊的区别。

 

【评议】朱子的解释从“爱羊”说到“爱礼”,关键在于以“惜”来联系二者。“惜”有不忍之意,夫子出于对礼丧失的不忍而保留饩羊,能否说有一种对“羊”和对“礼”的不忍的比较,而礼为更重大需要保留者?

 

刘宝楠《论语正义》论郑注之误有四。大概繁琐,又不影响《论语》此章理解,故不引不解。

 

而需要说明的是,丁老师的理解与朱子有很大不同。对其解释,直言道:“我不以为然”:存羊,羊既杀矣,礼未必得复,则恐不能见“我爱其礼”,只是“我不爱其羊”也。羊可去否?先当问,当礼未坏时,祭礼用羊用牛等是何意。礼主敬,故,相见则称挚以达其意,祭祀则用牲以致其敬;而不可谓礼为挚与牲之类也——此犹后之总章四四四所谓“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之类。“祭如在”,是我在我敬,非羊在牛在。可知礼之不坏,取决于我之能敬能在与否。徒有牛羊牺牲,未必便有真礼乐。故,虽存羊,礼之存否未可知也,又岂能望既坏之礼得羊而复立乎!礼既以我不敬不在而坏,鲁之废告朔亦以此也。然而废礼而存羊者何?其以饩羊为礼乎?其以畏怖鬼神之力而献羊以媚,如祭其非鬼、“吾不与祭”之类乎?子贡欲去饩羊,既知礼不但为羊也,则其去羊非所以去礼。然,当礼乐崩坏,儒者所当系心,复礼为大也。子贡所以不如此者,以其知复礼之为难,故而取其易行者与?则其去羊,羊只作孤零一物看,与礼并无关系。然而以其存心之中一念之动,倘善而推之,则未尝不可以作用于礼,此正孟子教齐宣王“举斯心加诸彼而已”一类。所关者礼,唯行义以复之,难易所不计耳。羊与礼,若存羊果得复礼,存之亦何妨,杀身成仁且可,存羊复礼如何不可?若存也无助于礼,去也无损于礼,但去之可矣,非儒者所欲论也。故,夫子所谓“尔爱其羊,我爱其礼”,不可读为:尔爱尔所爱,我爱我所爱。羊与礼,非相对而皆可爱之物也。“爱其羊”者若不“爱其礼”,则其“爱”不免为“百姓皆以王为爱”(孟子《梁惠王上》)之“爱”也;“爱其羊”者善推其心,则归于“爱其礼”也;“爱其礼”者无不“爱其羊”,自此而言之,“爱羊”之“爱”则仁也,“爱羊”之“羊”则非孤零之“物”,“物吾与也”(张子《西铭》)之“物”也,助我成礼者也。故,谓夫子为一种缺坏之礼而容忍无端残害牛羊性命,我意夫子必不如此也!此章只是教子贡推心,只是要复礼,礼之中,物各得其宜也。

 

第一是羊之可去否?羊去则礼废乎?按以往的解释,是羊去则“此礼遂亡”。而丁老师要说明“礼主敬”,无敬之时,礼便亡了,所谓“礼既以我不敬不在而坏”。礼不是因为羊在而存的,即饩羊不是礼。而子贡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去羊非所以去礼”。然而丁老师在肯定子贡这一点之后,要点明的是当时背景,以及这时儒者之职:“儒者所当系心,复礼为大也。”子贡的想法虽然不能算错,但是其用心却有差。更重要的是,子贡只把羊视作孤零之一物看,视为与礼毫无关系的一东西。从这一点也可以理解为朱子的意思。朱子便是看到了羊与礼的关系。但如果没有丁老师这里的阐发,理解上却总说不上孔子所以教子贡推心上。丁老师将要进一步指出“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的理解。这不是你爱你所爱,我爱我所爱。爱礼之心,即为爱羊之心。“爱羊”之“爱”则仁也,“爱羊”之“羊”则非孤零之“物”,“物吾与也”(张子《西铭》)之“物”也,助我成礼者也。最后点明此章,是孔子教子贡以其爱羊之心,推阔至爱礼之心。当然,此心所在,方能达成复礼的可能。

 

《或问》:若爱羊之说,则范氏所谓省费者得之。或以为犹齐宣王之不忍衅钟之牛,亦不然也。

 

【评议】对于夫子而言,与子贡论羊之去存,可见夫子对于存羊而礼废的情况,仍然保持着一种复礼的信念。所以能从夫子之存羊来见到夫子爱礼。

 

【总结】复礼的可能,不是由饩羊去达成,而是由爱羊之心的推扩去达成,而爱礼之心存,则不会碍于羊而有所迟疑和减损。也就是说,对爱礼是第一位的。亦即《朱子语类》中朱子所谓:“常人只是屑屑惜那小费,圣人之心却将那小费不当事,所惜者是礼,他所存者大。”

 

篇三章一八·总章五八

 

【经文】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

 

【朱注】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黄氏曰:“孔子于事君之礼,非有所加也,如是而后尽尔。时人不能,反以为谄。故孔子言之,以明礼之当然也。”〇程子曰:“圣人事君尽礼,当时以为谄。若他人言之,必曰我事君尽礼,小人以为谄,而孔子之言止于如此。圣人道大德宏,此亦可见。”

 

【字义】事君尽礼:君指鲁君。尽礼,行为举止皆中礼。面对君主做事,皆行之中礼。而丁老师还要指出其有“和气愉色婉容”,也就是要达到颜色的和悦,方为尽,只是勉力行之,而有难色,则不得为尽。所谓:“得其一而遗其一,不可谓之‘尽’也。”

 

谄:媚也。之前已经说明,不再赘述。

 

【解释】《新解》:凡读《论语》章旨不明,可参以诸章之编次。此处上下章皆言鲁事,故知此章亦为鲁发。

 

当时,三家强,公室弱,人皆附三家,见孔子事君尽礼,疑其为谄媚,故孔子有此言。而朱子以为此句是“以明礼之当然也”。此礼之当然,则是“事君尽礼”,而不容有所废坏。

 

程子更要指出,孔子的说话方式更可以看出圣人的道大德宏。这也是宋明理学家去解释经典的特点,总不忘与圣人气象作参照。如果一种解释会损坏圣人气象,则不取这样的解释。

 

【评议】从“时人不能,反以为谄”亦可见当时人多不知礼、失礼。

 

【总结或问题】《朱子语类》中言:“孔子必拜乎下”,此句不明。原文:如“拜下礼也,今拜乎上”,而孔子必拜乎下,此孔子尽礼处。铢。

 

【评议】拜下,拜于堂下。

 

《或问》:此外则胡氏之说亦善,胡氏曰:“圣人事君尽礼,非自贤以骇俗,内交以媚君也,亦曰畏天命畏大人而已矣。以子思、孟子之言观之,则圣贤之分可见矣。然仰遵夫子则作中和之德;师法二子则强不弱之志,二者审己所闻择而从之可也。”这里谈到了圣贤之别,以及夫子所谓的“事君尽礼”,则是“畏天命畏大人”而已。如何从“畏天命畏大人”去理解“事君尽礼”?

 

《朱子语类》:“畏天命”三字好。是理会得道理,便谨去做,不敢违,便是畏之也。如非礼勿视听言动,与夫戒慎恐惧,皆所以畏天命也。然亦须理会得天命是恁地,方得。大概可见“畏”有敬谨的意思,而敬谨者是道理本身。尽礼又是敬于所当然之礼而谨其有一丝一毫之懈怠。不过圣人于此,是自然做得圆满。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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