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的天下观与统一多民族国家理念
作者:赵璐璐
来源:《学习时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三年岁次壬寅腊月廿五日甲戌
耶稣2023年1月16日
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中华文明有独特的文化基因和自身发展历程,同时又与世界其他文明相互交流,与时代共进步,在整个人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当代中国文化的根基,是维系全世界华人的精神纽带,也是中国文化创新的宝藏。”“要讲清楚中国是什么样的文明和什么样的国家,讲清楚中国人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展现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人文底蕴”。
(一)
理解中华文明的天下观,对深入了解中华文明的形态和特质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中华文明的天下观涉及中国古代伦理、制度、民族等多方面的问题,它可以说是古代中国人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一种认识系统,而传统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思想是其生发出来的极为重要的一个相关方面。
中国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理念的形成和中华文明的天下观密不可分,而中华文明的天下观,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人对世界的原初认识,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很早以前,根据生活经验,古代中国人就把宇宙想象为一个“天圆地方”的构造。《管子》云,“地之东西二万八千里,南北二万六千里”,长方形的陆地四周又被海洋包围,而世界上包括人类社会在内的一切都被覆盖在天的下方。古代中国人的这种对于“天地”与世界的直观认识,与最初的自然崇拜相结合,产生了关于“天”和“天下”的主观结论。因为只有一个“天”,所以世界上只有一个“天下”,同时,“天下”万物都反映着并且要服从于“天”的意志。这些主观结论,构成了中国古代天下观的最基本的原理。
随着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结合,“祖先”被抽象为“天”,而人间的统治者是将“天”的意志传达到地上的、与“天”有血缘关系的“天子”,他代表“天”对人间实行统治。《尚书·商书·盘庚》中的“予迓续乃命于天”,说的是商的统治是受命于天;“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在武王嗣文作邦”,说的是周的统治是受命于天。商代是“天子”思想的萌芽期,周代则更为明确地体现出了这种认识,《尚书·召诰》中说“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即是说作为“天子”的命令被“天”取消,是殷亡国的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周人在继承商人的“天子”观念的同时,也对其有所改造,不完全将血缘而是将“德”作为成为“天子”的标准。
由于只有一个“天下”、一个“天子”,也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古代中国的王朝国家和周边不同的族群集团同属于一个“天下”,在同一个“天子”的统御之下。《诗经·商颂·殷武》篇中“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指的是“氐、羌”等古代民族也要来参加商王主持的祭祀典礼,朝见商王。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中华文明的天下观在其形成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古代华夏族和不同族群集团,中国传统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思想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不同古代民族共居于同一个“天下”的认识上来。当然,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思想的形成与发展,也与古代中国本身就是一个多个族群集团共同生活的地域这一历史现实不可分割。
不过,很显然的是,即便古代中国人想象中的“天下”是有边界的,但仍远远大于当时人们已知的地理范畴。现在一般认为,古代文献资料中所记载的“九州”的范围,大体反映了西周以来到战国时期中国人实际的活动空间,而九州的划分,则体现出不同文化区域或者不同族群的聚居地。周王朝的核心统治区由于在实际空间上居于当时九州的中央,在思想观念上也被认为居天下之中,由此,产生了早期的“中国”与“四夷”的观念。
(二)
“中国”一词,目前最早的发现是出现在一个铸造于西周成王时期名为何尊的青铜器铭文中,在这里“中国”指天下之中、西周中心之地洛邑,周天子直接统治的地区。随着历史的发展,“中国”概念所包含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渐将周朝诸侯国囊括进“中国”的范畴,战国时,“中国”已成为列国全境的称号。
蛮、夷、戎、狄这些用于称呼不同族群集团的词语,最初强调的是不同地域环境中各个族群所具有的生产生活特点,如“狄”表示的是人与犬共同生活的游牧民族的特征,这反映出以农业定居生活方式为主的中原地区的人们对“四夷”的注意力首先集中在对方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上。这种最初以方位关系和生产生活方式之间的区别来理解“中国”与“四夷”的思想,经过抽象化的过程,就将不同族群集团与方位相结合,形成了《礼记·王制》中所讲的“东方曰夷、南方曰蛮、西方曰戎、北方曰狄”,而作为“中国”的中原王朝则居于中心,也被认为是天下的中心。
与这一演进过程同时的,是随着西周礼乐制度的奠定与成熟,逐渐形成了一种以“礼”作为标准来区别“华夏”与“夷狄”的早期民族思想,作为方位概念产生的“中国”也开始与“华夏”相融合,成为一个包含政治和文化意义的政治体概念。在这一过程中,姬姓诸侯国通过与异姓诸侯国的联姻,不断扩大“中国”的范畴,也使得如楚国等原本自认为不是“中国”的诸侯国通过对华夏文化的学习吸收,自觉认同华夏礼乐文化,将原初具有深厚血缘意义的华夏转化为一种文化、文明意义上的华夏,使得华夏或者说“中国”成为一个政治、文化上的多个族群构成的共同体,周代中国已经是包含了多个族群的统一国家。
基于天下观和先秦中国历史发展的早期民族思想,在其形成过程中,逐步显示出两个特点:一个特点是具有以文化为标准的等级制特色,就“天下”而言,“中国”或说“华夏”居于天下中央,文化上更为先进发达,而“四夷”居周边四方,文化上并未接受“礼”,是野蛮的、地位较低的地带;但同时将政治文化而非血缘作为判断依据,蛮夷可以通过学习接受华夏文化而进入“中国”,原先的华夏也可因“夷狄化”而被排除在“中国”之外,两者之间并非是不可逾越的。另一个特点则是,从“天下”这个范畴上,虽然具有文化上的等级划分,但“中国”和“四夷”都是“天下”体系的一部分,不可或缺。如果真正要具有“天子”的地位,那统治者必须以“德”来统御万民。华夏与夷狄都是天子是否具有这种德行的“评判者”,天子如果无德,那万民可以用“革命”的方式代替“天”取消他的统治地位。而相对的是,如果有德,则无论是华夏或夷狄,都可以成为统治者,获得“天子”的地位。因此,天下观所影响下的古代中国早期民族思想,就不仅是华夷之辨,还包含着一种“为政以德”的可以为华夏和夷狄所共同认可的价值。
(三)
中华文明起源时期的“天下”理念和与之相联系的早期多民族思想,经过先秦儒家和汉代儒家的吸收继承与改造,构成了后来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体系中统一多民族国家理念的主体,其核心理念主要表现为“大一统”思想和以文化区别族群的华夷之辨思想。
以文化论华夷是中国古代处理民族关系的主要方针。《论语·子罕》载:“子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以及《春秋左氏传》将使用夷礼的夏后裔杞国称为“子”都是华夏、夷狄可经由“礼”这一标准相互转化的例子。这种原则也为中国古代在中原地区建立王朝的少数民族政权所接受,前秦苻坚在送军队出征当时的西域时,就对远征军统帅说:“西戎荒俗,非礼义之邦。羁縻之道,服而赦之,示以中国之威,导以王化之法,勿极武穷兵,过深残掠。”表现出氐人建立的前秦王朝,也接受了从文化关系出发的等级制“民族”思想,并以“中国”自居而视西域为荒俗之地。
另外,华夷之辨并非是一成不变的,真正实现了儒家所推崇的“大一统”,华夷之辨就不再存在,而是形成了具有共同价值的一个共同体,这就是儒家观念中的“天下”。在“大一统”这一语境下,空间上的统一是一层意义,《史记》载李斯对嬴政说的“(秦)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更多的就是强调开疆拓土、一统天下。但是儒家观念中还同时看重统一的价值意义,这种价值意义一方面是“得天下”的正当性,也就是孟子所说的“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要以仁义来得到天下;另一方面是君主要恪守仁义价值、为政以德,所以孔子强调“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荀子也说“修其道,行其义,兴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归之也”。只有包含价值内涵的统一,才是真正的“大一统”,这时候的共同体被认为是“天下”,如果没有达到价值层面的要求,那“天下”就变为“国家”。如同《礼记·礼运》所说,“大臣法,小臣廉,官职相序,君臣相正,国之肥也”,意为治理国家有秩序、君臣关系好,可以使国家达到一种良好的治理状态。但“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诸侯以礼相与,大夫以法相序,士以信相考,百姓以睦相守,天下之肥也”,必须加入价值元素、上下和谐才可进一步达到“平天下”。所以,“天下”亦可以具体理解为一个政治文化的共同体。中国人有建立“天下秩序”的愿望,但强调的是通过共同的价值观念来构建这一共同体,并且对统治者自身的德行提出了首要的和至高的要求。
在中国历史上,“天下”思想和与之相联系的早期多民族思想,构成了后来居于主导地位的儒家思想体系中多民族思想的主体。传统的统一多民族国家理念促使古代中国始终保持或追求形成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王朝,并且较为良好地处理了不同时期王朝内部和外部的民族关系,同时也提供了近代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的思想土壤。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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