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伦理学
作者:阿南德·加布拉卡什·瓦伊达 著 吴万伟 译
来源:译者授权儒家网发布
本文作者思考了“唯一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
在《西西弗斯神话》中,20世纪法国存在主义者阿尔贝·加缪(Albert Camus)写过,“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判定生活是否值得过等同于回答哲学的最根本问题。所有其他问题---无论是这个世界是否有三个维度,还是心灵是否有九个或者12个范畴,都是随后提出的问题。”
电影《75计划》调查了如下问题:“如果政府支持一个计划,让75岁及其以上的老人安乐死,你赞同吗?”该电影在日本文化背景下探讨这个问题,不过并没有明确提到75岁以下者。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选择。不是说到了75岁必须死掉,但如果你想这样做,你可以做出这个选择。这就提出了自杀的理论问题,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曾经提出和深入探讨的问题:结束自己的生命是道德的吗?
在《伦理学讲演》中,康德说,自愿毁灭自我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认为是可允许的。在《道德形而上学的奠基》中,康德提供了基于第一个绝对命令(the categorical imperative)形成的自杀非理性论证:普遍法则表述,宣称理性人应该采取的行动就好像你的行为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似的。康德说,仅仅因为痛苦比快乐多而出于自爱选择终结自己的生命,这样的法则导致一种矛盾对立,是不理性和不道德的行动。这之所以是矛盾对立就是因为源自如下观点:自爱是有关如何延长寿命的,因而与毁灭生命格格不入。康德也认为,终结自己的生命与人的绝对命令表述也格格不入,即把他人不是当作目的本身而是仅仅当作实现目的的手段,从道德上说是不被允许的。杀害自己的行为就是把自己当作实现目的的手段,而非目的本身。
接着,我们来考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 Stuart Mill)的功利主义。密尔的观点是,正确的行动是指所有可能的行动中那个能最大化所有人幸福的行动。人们能够表述单单为了个人而行动的一个版本。这观点认为,人们应该总是采取行动以便最大化自己生前的幸福。因此,如果他们未来的生活从概率上说拥有更多痛苦而不是快乐,就可能终结自己的生命。正如我们应该行动以便最大化所有人的幸福一样,我们应该行动来最大化自己未来的幸福。在某些情况下,真实的情况是早点终结自己的生命让你拥有更多的幸福而不是更少。
另外一个视角来自耆那教(Jainism印度非婆罗门教的一派---译注),那里有一种被称为萨莱克哈那(Sallekhana这个词的梵语本意为“消瘦,减少”,其主要特点是自愿地通过绝食来面对死亡---译注)的做法,即绝食而死。人们在满足某些条件比如得到僧人的许可之后被允许绝食而死。在某种方式上它类似于功利主义修改后的形式。耆那教徒认为人们没有必要延长自己的痛苦。作为后果,他们可能选择绝食而死以便结束自己的痛苦。拥有不治之症是满足绝食的条件。但是,和标准的功利主义不同,耆那教的观点并没有考虑绝食本身带来的痛苦。绝食被视为通向开明之死的道路。
最近我到位于南加州的公寓和父亲一起住了三个月。父亲杰伊已经82岁了。70岁的时候,他被诊断出一种退化性疾病,被称为小脑性共济失调(Cerebellar Ataxia)。这种病影响其功能性肌肉协调。虽然四肢还有足够的力气,但也只能在拐杖的帮助下走动一下。医生告诉我,他很快可能就彻底卧床起不来了。
杰伊也被诊断为用以评估原发性痴呆的总体衰退量表的第5级,即重度认知功能减退 ,病人的生活需要照顾,检查时半天不能回忆与目前生活密切相关的事。这种痴呆可能由若干条件引发如帕金森综合征或者阿尔茨海默病等。他的痴呆是因为小脑性共济失调引发的。处于第5级已经有些糟糕了,但还没有那么糟糕。他只是在洗澡时需要帮助。他自己吃饭和上厕所还不成问题。他可能存在认知任务方面的问题,如从40按4点计数倒数或者从20按2点倒数等。他从前读书很多,现在读一页书就已经疲惫不堪了。
我们这家的男人通常都活到90多岁,父亲现在只有80岁,他可能处于第5级认知失调已经十年,但他可能活到第六级,医生告诉我,他的认知失调可能最终导致若干负面后果,比如他可能忘记名字,包括自己儿子和保姆的名字。他可能不记得周围的环境,不知道生活在哪一年。他可能遭受情感方面的变化,变得喜欢妄想。在最后阶段,他可能需要帮助才能上厕所和吃饭,并丧失与人交流的能力。他有时候说“我想死掉”,但更多时候,他表达出想看着我弟弟的女儿长大的愿望。在任何认识他的人眼里,父亲的生存欲望都是非常强烈的。
在《尝试分析自由概念》中,20世纪的印度哲学家达亚·克里希纳(Daya Krishna,其中Krishina是神,是印度教大神毗湿奴(Vishnu)的一个化身(Avatar)---译注)写到:
人是唯一能够选择不存在的存在。这里存在着他的最大自由:摆脱结局的自由,摆脱生命的自由和摆脱有意识存在的自由。他是唯一能够自杀的动物---自我清醒意识到的毁灭自我。虽然如此,自我清醒意识到的毁灭并不自我呈现为“一种必须”。它不过是呈现为一种选择---这是人身上的终极基础的选择。如果死亡仅仅被视为外在的或者内在的必要性,人们只能屈从于它---无论是否带着抗议,这都不重要。只有在死亡被视为一种选择的时候,作为自我清醒认识到的毁灭自己的此在,它才呈现为根本性的自由。
虽然阿尔伯特·爱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可能不熟悉达亚克里希纳的著作,但他在拒绝做本来可能延长其寿命的手术之后去世,他说“我想在我想离开这个世界时离开。人为地延长寿命没有多大意思。我已经活够了,到了该离开的时候。我要优雅地离开人世。”
衰老本身被理论化为是由于资源缺乏所引发。这个理论假设,一旦人类成功延续下去,老者的死亡将允许短缺的资源留给更年轻和更有活力的后代使用。或许人们终有一天生活在不再缺乏资源的世界,到那时候这种考虑就站不住脚了。与此同时,像瑞士等地已经出现了“优雅”自杀的方法。到了我的末日来临时,实现和平终结生命的技术可能成为人人都能很容易获得的东西。我心里的问题是加缪曾经提出过的问题,也是我和其他很多人将来要面对的问题。我是愿意接受自杀的选择,还是像父亲杰伊那样选择延长自己显然痛苦的生活,只是希望体验到潜在的报偿?我知道自己会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但是,只等时间来验证。不过,我现在的想法有可能会改变。
作者简介:
阿南德·加布拉卡什·瓦伊达(Anand Jayprakash Vaidya),州立大学哲学教授和比较哲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兴趣包括批判性思考、认识论、从跨文化和多学科角度研究心灵哲学。
译自:The Ethics of Suicide by Anand Jayprakash Vaidya
The Ethics of Suicide - The Philosophers' Magazine (philosophersma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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