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间哲学语境中的宗教中国化命题
作者:王旭(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三年岁次癸卯闰二月初七日乙酉
耶稣2023年3月28日
“宗教中国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要命题,它包含了文化、民族、社会、政治等多重维度,在政、教、学各界均引起了热烈的讨论。自“宗教中国化”提出以来,学界已经从多重角度对其进行过理论考察,在宗教学基础学理探究方面也形成了深入而翔实的论述。迄今为止,对“宗教中国化”这一命题的学理讨论主要从文化自觉自信、文化认同的角度出发,致力于从内部建构起当代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体性,并在此基础上集中探讨和论证了宗教本土化、处境化、时代化的规律及必然性,由此探索“宗教中国化”命题的内涵。
当然,从哲学的层面来看,主体性问题还与主体间性问题交织在一起,因此,对于文化主体性的探讨亦不能忽略文化主体间性问题。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文化间交流越发频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与文化上的他者相遇,形成了文化间越来越深的交织与勾连。在这一以“文化间”为基本特征的时代处境下,文化间相互理解的可能性、文化间交流的基础、如何应对文化间的冲突等成了所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体系面临的重大问题。面对这些问题与挑战,哲学研究从20世纪末开始逐渐形成了新的形态——文化间哲学(intercultural philosophy)。文化间哲学直面全球化与地域化、普遍性与特殊性之间的论争,深刻反思了“文化间”这一基本特征,并致力于建立一种能够如其所是地面对我们时代基本处境的、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哲学”。基于此,本文认为,它亦可为“宗教中国化”命题提供一个基本理论框架。
文化间哲学主要针对的是传统哲学抽象的普遍主义立场与民族哲学所导致的相对主义问题。传统哲学对普遍性与“一”的片面强调使其忽略了特殊性与“多”,并且,正如后殖民主义思潮所批判的,传统哲学的普遍性中隐含的实际上是欧洲中心主义话语。基于对欧洲中心主义的反思及批判,其他文化传统也曾就自身文化特殊性提出“民族哲学”(ethnophilosophy)的主张。但是,民族哲学依然未能摆脱民族中心主义的基本逻辑,忽略了不同文化间的开放性与可交流性,并因此可能导致真理问题上的相对主义危机。
与普遍哲学和民族哲学相比,文化间哲学既不愿导向一元的、消灭了文化特殊性的普遍主义,也不愿导向具有民族主义色彩的相对主义,而是试图打破并超越普遍性与特殊性的二元对立,在兼顾哲学对普遍真理之诉求的基础上,探索真理的每个具体文化中所蕴含的特殊性。正如韩裔美籍哲学家郑和烈(Hwa Yol Jung)在《横贯性与全球化时代多元文化的哲学之争》一文中指出的,“没有地域性的全球性是空洞的,地域性若无全球性则缺乏远见”。为此,他提出了“横贯性”(transversality)概念来代替普遍性。横贯性呈现出的是融贯的多样性(persality),在此,他引用《克里奥尔特质礼赞》(In Praise of Creoleness),指出与普遍性相对的多样性即“被保留住的种种差异的自觉和谐”。因此,横贯性并不取消或同化差异,而是贯穿差异,寻求“非巧合的汇集”“非同一的共通性”“非一致的合作”。
文化间哲学的思考基点也不再是某一特定的单一文化传统,而是“之间”(in-between)。文化间哲学注意到了生活世界中蕴含的“文化间性”,认为每一种文化并非独立形成再进行交流,而是在根源处盘错交织、向着其他传统开放,并在交错的过程中——这种交错既包括积极的对话,也包括冲突和对抗——不断建构着自身的特殊性身份并认清自身的边界。此外,文化间哲学也强调文化间交织与融合中不可化约的他者及其陌异性。文化间的生活世界有其复杂的结构,不能被还原成单质的同一性。
与思考基点转变相应的是研究方法上的转变。在文化间哲学中,哲学从独白的体系走向了对话与互鉴。奥地利哲学家维默(Franz M.Wimmer)在他的文化间哲学中提出了“多极对话”的构想。他认为,文化间哲学既非一元论的、以某一特定文化为中心的独白哲学,也非二元论的比较哲学或两极对话哲学(dia-logical),而是诸多传统之间展开的多极对话(polylogical)。在多极对话的指导下,文化间哲学所呈现的真理既非以某个单质文明为主导所产生的话语,也非消灭了特殊性的普遍话语;它不是通过任何一种文化的独白建立起来的,而是在尽可能多的文化间进行多极对话的过程中被探索出来并传播出去的,它只在文化交汇的“之间”场域生成和显现。随着多极对话不断展开与深入,真理本身亦呈现出探索性、开放性、多元性。因此,文化间哲学的真理最终也不会终结于一套封闭的真理体系,而是一条无尽的多极对话道路,多元文化在这条道路中不断彼此互鉴、相互补充,由此不断拓展知识的边界。
总之,文化间哲学以生活世界的开放性、交织性与陌异性为出发点,以多极对话这一具有动态性和探索性的过程为主要指导和路径。它强调各个特殊文化通过参与平等的多极对话而对真理进行共同探索、共同构建开放的世界整体,并在这一过程中维护每一种文化的独特性、差异性以及世界的多元性。可以说,文化间哲学是在抽象的普遍哲学与民族哲学之间摸索出的第三条道路,也是更符合当今全球化时代特征的哲学形态。
将“宗教中国化”置于文化间哲学的语境中意味着,“宗教中国化”命题的哲学基础不可能是传统的普遍哲学,但也不应当是民族哲学,而是文化间哲学。一方面,“宗教中国化”的内涵本身便包含对宗教学研究领域里西方隐性主导话语的意识、反思和批判;但另一方面,“宗教中国化”并非要建立一种封闭的单一民族中心话语,这其中首先涉及如何理解“中国”这一概念。
历经千年,中国文明并非一个单质、封闭的系统,而是拥有多元内涵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费孝通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文中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是在数千年历史过程中形成的。首先,中华民族在起源处便体现出了文化间性,它并非来自单一源头,而是通过多元文化交融和汇集形成了最初的华夏文明;其次,在中华民族作为自在实体形成的过程中,汉族的形成是其中一个重要阶段,它构成了中华民族具有凝聚力的内核;最后,通过民族混杂、联结、融合,中华民族最终成为了一个多民族间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具有多元一体格局的实体。也正如汪晖在《民族研究的超民族视角》一文中所指出的,当代中国社会本身是一个“跨体系社会”,即“不同文化、不同族群、不同区域通过交往、传播和并存而形成的相互通融的社会形态”。
另外,费孝通也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清晰地意识到自身主体性则是在近百年中国与西方的对抗中出现的。在当今全球化逐渐深入的背景下,我们与世界其他民族文化间不仅有冲突和矛盾,更有在各行各业、各个维度上全面展开的积极对话、交流与合作。如文化间哲学指出,这些文化间对话、交流与合作的过程必定会使中华民族文化身份在内容上更加丰富,边界上更加清晰。最后,经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现代化、全球化过程的中国,不仅是由内部多民族共同建构起来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共同体,还是吸收了世界优秀文明成果,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
由此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体性本身是由内外两个向度建构起来的。一方面,中华民族内部本身就有文化间哲学所聚焦的文化间性、交织性、开放性,它不是某一种单质文化的独白与泛化,而是通过多元文化传统在交织中不断交流、碰撞而产生出的具有凝聚力内核且生生不息的文明。另一方面,它也通过不断与全球范围内其他文化传统的碰撞和交流逐渐清晰地意识到自身的特殊身份,并不断丰富着自身内涵。这两个向度无不渗透着文化间性,可以说,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主体性既在文化间生成,又在文化间辨明自身。因此,“中国”不是一个单质的、呆板的概念,而是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多元的格局,它还在文化间的历史进程中变得不断丰富和清晰,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
在此基础上,“宗教中国化”不是以一个僵化理解的单质“中国”概念去“化”其中具体的宗教传统,其本身便呈现为一个持续进行着的多元融合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具体的宗教文化传统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交流交融中积极融入中华民族的内核,并在与其他宗教文化传统的对话中辨清自身的中国特色。此外,根据文化间哲学的基本宗旨,宗教中国化的进程也不是要消灭其中每一种具体宗教传统的特殊性,而是尊重一体前提下的多元和差异,并不断将文化上具有陌异性的他者融合进“中国”概念中,由此动态地建构中华民族宗教文化共同体,使其内在肌理更加丰富。唯此,“宗教中国化”才不会变成一种封闭的自言自语,而是能够成为多极对话的典范、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范本,具有可普遍性的价值和意义。
“宗教中国化”的话语建构也应真正参与到世界范围内的多极对话中,方能展现自身的可普遍性,成为一个文化间哲学框架内的真命题。正如文化间哲学所强调,真理不是某一封闭文化思想体系的独白与泛化,而是通过多极对话被共同探索出来的。因此,在文化间哲学的语境中,“宗教中国化”的话语建构不仅是个内部过程,还应当呈现为一个能持续进行对外交流的话语系统,与世界范围内宗教文化产生出的优秀文明成果进行尽可能广泛深入的多极对话,由此将“宗教中国化”的命题进一步融入到“世界宗教文明交流互鉴”的过程和探索中去。在这一向外的过程中,“宗教中国化”命题不仅可以在他者那里找寻共鸣,充分证明自身的真实可靠性,也一定可以成为针对我们的时代境遇提出的一个前沿的、面向未来的命题。以文化间哲学的多极对话为基本线索,“宗教中国化”的话语建构一定不会终结于一套封闭的话语体系;其未来恰恰在于建立一种向着文化他者开放的、为世界文明贡献自身独特智慧的、能够推进世界文明交流互鉴的宗教文化共同体。
概而言之,文化间哲学是直面我们时代文化间盘根错节的基本处境而发展出来的哲学形态,它深刻反思了文化间性对文化主体性的建构作用,也提出了多极对话的构想、方法和基本原则。通过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和“中国”概念的简要分析可以看出,文化间性从内外两方面渗透其中,因此文化间哲学也可以成为分析“宗教中国化”命题的基础理论框架。这意味着,除了在宗教本土化、文化自觉自信的理论脉络中理解“宗教中国化”,我们亦可在文化间哲学语境中呈现出“宗教中国化”命题内部中国宗教文化丰富且多元的维度,并向外挖掘“宗教中国化”命题的可交流性及可普遍性,从中看到“宗教中国化”命题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命题之间的内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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