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林作者简介:李景林,男,西元一九五四年生,河南南阳人,吉林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兼任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兼职教授、四川大学古籍所兼职教授及《儒藏》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著有《教化的哲学——儒学思想的一种新诠释》《教养的本原——哲学突破期的儒家心性论》《教化视域中的儒学》《教化儒学论》《孔孟大义今诠》等。 |
为学须善用加减之法
作者:李景林(四川大学文科讲席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时间:西元2022年9月30日
古人注重“学”。孔子自称“好学”,弟子中亦仅称颜回为“好学”(“哀公问:弟子孰为好学。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不幸短命死矣。今也则亡,未闻好学者也。”)。其为学之方,有一点很重要,我把它概括为一种“加减之法”。这个加减之法,在今天也有重要的意义。
加减法,是数学中最基础的运算。其实,现实生活中也有加减法。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子曰:莫我知也夫!子贡曰:何为其莫知子也?子曰:不怨天,不尤人,下学而上达,知我者其天乎?)“益”是增益;“损”是减损。“日益”,用的是加法;“日损”,用的是减法。这个加减的问题,不仅涉及“为学”,也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个体的人格成就有密切的关系。
为学,知识会不断地增加。知识的获得,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在现代社会,人必须要终身学习。一个人,从小学到大学,一直到进入社会,知识都在不断地增益。这可以说是“为学日益”。学习知识很重要,在这一方面,需要用“加法”。
知识能够使我们走出自然的混沌,认知周围的世界,获得生存的技能和生命的自觉。不过,知识本源于心灵的原创(科学家,一条定律;思想家:一套思想的系统),而对于个体而言,人类的知识系统和文明成果,却又总是现成性的。人所面对的世界,生生不息,瞬息万变。心灵一旦停留在既成的知识形式里,就会变得僵化,失去其自然应物的作用。因此,这个为学的“日益”,会不可避免地带给人某种负面的东西。因此,为学之“益”,必须伴之以为道之“损”。这个“损”,就是要减损或消解既成的知识形式所带给我们的思想限制。在这一方面,我们需要用“减法”。
这个“为学日益”与“为道日损”,并非对立的两个方面。古人论为学,注重博、约两个方面的平衡。孟子说:“博学而详说之,将以反说约也。”学问要博,但却不能杂。孔子是大学问家,弟子子贡认为夫子的特点在博闻强识,孔子对此予以否定说:“非也,予一以贯之。”又说:“吾道一以贯之。”为学,贵在能由博返约,建立起一个内在的一贯之道。只有博,没有约(融会贯通,学有宗主),这样的博,古人谓之“杂博”。杂博之学,不足以为学。“吾道一以贯之”,这个“道”,犹今所谓“真理”。古人说,道是“易简之理”。今人也说,真理是简单的。易简、简单,归博于约,用的亦是减法。而由博返约,以道贯通于所学,吾人乃能以一行万,以简驭繁,以类行杂,转变此学而为一真理的系统。是以学问之道,须博而能约,博约兼备,加减二法,实犹一体之两面,不可或离。而在当今这个知识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对为学来说,能“约”似乎更为重要。
知识的创造,原于个体心与物冥的独得;但其结果,却必表现为一种具有公度性的名言概念系统。认知系统的可公度性,对于人类生存经验的继成、文明成果的积累、社会共同生活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知识系统的公共性和现成性,往往又会造成对个体心灵的丰富性与原创性的遮蔽。百姓有一句俗语,说某某人学成了“书呆子”、“圣人蛋”。这样的人,走惯了别人开的路,却不再会自己去开辟新路;习惯于去获取现成的知识,却没有能力去创造新知。知识及其固的形式,反倒成了知识进一步发展的障碍。任何一门学问、知识,都有自身的规范和结构。知识学问的获得与发展,既要导入规范,又须消解和超越规范。
孟子说:“君子深造之以道,欲其自得之也。自得之,则居之安。居之安,则资之深。资之深,则取之左右逢其源。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君子为道,要在“自得”。为道日损,由博返约,消解规范的减损之法,乃可使人超拔于认知性的共在形式,接通个体心灵之独得的创造性本原。庄子称知“道”为“见独”,阳明谓“良知即是独知”,龙溪说“独知即是天理”。“独”是充分的个性化,道、天理、良知,则标识超越的普遍性。君子造道,自得于心,其所达之境域,是“通”而非“同”。“通”,是基于充分的个性化的一个朝向世界的完全的敞开性。在这个“通”的境域中的人,乃能居安资深,左右逢原,注焉不满,酌焉不竭,获得原创性的智慧。
其实,从以上所论已约略可知,这加减二法的统一,不只限于认知的意义。由博返约而建基于道,其根本的指向,在人格的完成和存在的实现。
古人讲三不朽,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三不朽,不必是“三个”不朽,立功属事业成就之事,立言属知识学问之事。立功、立言,都要建基于立德,乃能实现其本有的价值。立德,既规定了人生的原则与行为的界限,同时,亦决定了这立功和立言所能达到的高度与价值。孔子说:“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艺”,属知识技能之事。“游”者,既入乎其中,又超乎其外而不偏执之谓。而此超乎其外,不偏执于“艺”之根据,则是道、德、仁。孔子又教人“博学于文,约之以礼”。约之以礼,即内在价值和道德原则的确立。故由博返约,建立内在的一贯之道,不仅是知识学问之事,其根本在于价值原则的挺立与道德人格的养成。
人有自我意识,能思、能知,故能区分物我,形成名言知识的系统。同时,人又是一整体的存在,因而这理智的区分,乃不可避免地会给人带来种种虚妄的价值分别,如人的自贵而相贱,自是而相非,如文人之相轻,有钱有权者之任性,皆此之属。人之矜尚之情由此而生,物我、人我之对峙由此而起,由是其心外倾,心为物役,而失其存在的真性与心灵的自由。道家强调“日损”,去知去欲;儒家亦强调“解蔽”,剥落物欲,皆针对此外在加于人心之伪蔽而言。消解人心之伪蔽,其本心之良知,乃得挺立,而臻其虚一而静的大清明之境。
综上可见,为学与做人,虽各有其损益、博约、加减两端而不可偏废,然比较而言,于立言立功之事,我们常要考虑的,是自己能做些什么,是以略偏于“日益”和加法;于做人或立德之事,吾人所当考虑者,则多在什么事不能做,略偏重在自我的限制,或“日损”和减法。
善用生活中的加减法,对我们的人生,有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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