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珍】君逸臣劳:晚周诸子共识背后的“舆论战”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3-08-15 17:22:46
标签:君逸臣劳

君逸臣劳:晚周诸子共识背后的“舆论战”

作者:刘子珍(清华大学史学博士,贵州师范大学历史与政治学院教师)

来源:《文史天地》2023年第8期

 

晚周诸子百家争鸣,彼此诘难,势同冰炭不同器,但他们在君臣孰劳问题上却表现出难得的一致。“君逸臣劳”论调在晚周诸子著述中频见,俨然成为诸子共同的政治理想。如《管子·宙合》曰:“君出令佚,故立于左;臣任力劳,故立于右。”《荀子·君道》将“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视为“人主之要守”;《慎子·民杂》有云:“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韩非子·主道》认为“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方可谓“贤主之经”云云。

 

在晚周诸子文献中,“君逸臣劳”还往往有“恭己”“不下席”“垂衣裳”“垂拱”等表述。如《论语·卫灵公》记述孔子之言,“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大戴礼记·主言》也见孔子相类表述,“昔者舜左禹而右皋陶,不下席而天下治”。《易·系辞下》亦曰:“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荀子·王霸》云:“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垂衣裳,不下簟席之上,而海内之人莫不愿得以为帝王。”《韩非子·初见秦》曰:“大王垂拱以须之,天下编随而服矣,霸王之名可成。”此类表述均旨在表现君主安逸无忧的高超治政能力。

 

 

 

诸子像

 

至于如何实现“君逸臣劳”政治理想,晚周诸子也有较为一致的看法,即君主应尚贤与能,知人善任,如此君主方可超然于繁杂的具体行政事务。如《管子·君臣上》有云:“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举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胜收也。”《墨子·尚贤上》“故得士则谋不困,体不劳,名立而功成,美章而恶不生,则由得士也”;《荀子·君道》亦云:“明主急得其人,而暗主急得其势。急得其人,则身佚而国治,功大而名美,上可以王,下可以霸;不急得其人而急得其势,则身劳而国乱,功废而名辱,社稷必危。故君人者劳于索之,而休于使之。”又如《慎子·民杂》曰:“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臣尽智力以善其事,而君无与焉,仰成而已。”云云。

 

 

 

周代礼器——编钟

 

在晚周诸子看来,君臣为政之别在于“主道知人,臣道知事”,君臣权责分明,方可长治久安,否则君臣易位,危害邦家社稷。如《管子·君臣上》曰:“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矫,下及上之事谓之胜。为上而矫,悖也。为下而胜,逆也。国家有悖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七臣七主》亦反对“劳主不明分职,上下相干,臣主同则,刑振以丰,丰振以刻,去之而乱,临之而殆,则后世何得”;《墨子·所染》指出“善为君者,劳于论人,而佚于治官。不能为君者,伤形费神,愁心劳意,然国逾危,身逾辱”;《荀子·王霸》云:“立隆正本朝而不当,所使要百事者非仁人也,则身劳而国乱,功废而名辱,社稷必危,是人君者之枢机也。”《韩非子·扬权》有云:“上下易用,国故不治。”《慎子·民杂》则曰:“人君自任而务为善以先下,则是代下负任蒙劳也,臣反逸矣。”马王堆帛书《九主》批判“劳君”,认为“能悟不能反道,自为其邦者,主劳臣佚”。

 

实际上,君臣孰劳孰逸本质上反映的是君主治道的问题。晚周诸子“君逸臣劳”的共同政治理想背后却又不可避免地呈现出不同的生成理路,即在如何实现君臣相协,各安其位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可以说展开激烈的“舆论战”。

 

对儒家而言,“君逸臣劳”强调君主践行德政,上下各安其位,君惠臣忠,邦家政治秩序井然。如《论语·颜渊》有云“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孟子·滕文公上》:“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矣。君子之德,风也;小人之德,草也。草上之风,必偃。”对此,清华简《治政之道》有更为详尽表述,其文曰“上不为上之道,以欲下之治,则亦不可得。上风,下草。上之所好,下亦好之;上之所恶,下亦恶之。故为上者不可不慎”。再如《荀子·君道》云“上好礼仪,尚贤使能,无贪利之心,则下亦将綦辞让、致忠信而谨于臣子矣”。在儒家看来,德性政治的价值在于君主的自觉践行与维护,需躬行垂范,“树立为臣民的道德楷模”,通过道德教化,以德服人,使民知耻尚礼,实现天下大治。

 

与儒家德性政治主导下的“君逸臣劳”不同,道家倡言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老子》第3章有言:“为无为,则无不治”,第37章云:“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庄子·在宥》曰:“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与人道也,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天道》曰:“本在于上,末在于下;要在于主,详在于臣。”后来的道法家亦强调顺应天道、虚静无为的治政方略。《管子·形势》曰:“上无事则民自试,抱蜀不言而庙堂既修。”《心术上》有言:“心之在体,君之位也。九窍之有职,官之分也。心处其道,九窍循理。嗜欲充益,目不见色,耳不闻声。故曰:上离其道,下失其事。”马王堆帛书《道原》:“上虚下静而道得其正。信能无欲,可为民命。上信无事,则万物周遍。分之以其分,而万民不争。授之以其名,而万物自定。”

 

需注意的是,道家的无为而治已并非局限于理论上争鸣,而是开始探索其在现实政治的可能性,任法刑德成为实现无为而治的政治基础。道法家将“道”政治化,赋予“法”自然理性内涵,强调法令对于邦家政治的重要性。《管子·任法》曰:“圣君任法而不任智,任数而不任说,任公而不任私,任大道而不任小物,然后身佚而天下治。”《尹文子》曰:“庆赏刑罚,君事也;守职效能,臣业也。君料功黜陟,故有庆赏刑罚。臣各慎所任,故有守职効能。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马王堆帛书《九主》也有相类观点,鼓吹能够“法天地之则”的“法君”。

 

 

 

老子《道德经》

 

法家秉承推崇法令的思想,注重循名责实和刑德赏罚。《商君书·赏刑》曰:“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韩非子·二柄》云:“明主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法家倡言法治,从根本上自然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但还有更为现实的政治利害考量。首先,法家对当时君主虽有崇位而难有俊才的现实有深刻的认识。《慎子·民杂》提到“君之智,未必最贤于众也,以未最贤而欲以善尽被下,则不赡矣”。其次,法家认识到即便君主睿智神武,其治政精力也是有限的客观现实,亦如《民杂》所言“若使君之智最贤,以一君而尽赡下则劳,劳则有倦,倦则衰,衰则复反于不赡之道也”。而“法”以其客观性,“为君主判断是非曲直提供了一套客观易知的形式化规范体系”。最后,君主尚法出令,臣子分工治事,君臣职责分明,可避免因治政失察而损害君主权威。《韩非子·主道》有云:

 

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明君之道,使智者尽其虑,而君因以断事,故君不穷于智;贤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穷于能;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故君不穷于名。是故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臣有其劳,君有其成功,此之谓贤主之经也。

 

明君无为而治,群臣恪尽职守,其原因在于君主能够知人善任,赏罚分明,使群臣尽其智慧与才干。即便君主行政有过错,则使其臣担负罪责,并不损害君主的声望。因此,即便君主并无贤才,也并非睿智,但仍为贤士之师长与君正,使臣任其劳而君主坐享其成。

 

综上所述,“君逸臣劳”是晚周诸子政治诉求与治政理念的理想化表达,其目的均是宣扬治国方略的效果,以张大其学说的影响力。晚周之世,士人阶层壮大,他们提出不同的政治学说,或秉承德性政治传统,注重道德教化,或改弦更张,崇尚道法,循名责实,又或效法天地,重道务虚,尚静无为,无不希望能参与邦家政治,将一家之学说变为治国之方略,所谓“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淮南子·氾论训》)。然而,从现实经验不难推知,“君逸臣劳”也仅仅是理想政治中的应然表述,而非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实然存在。因为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不可能只有臣子承担邦家繁重政务,而君主却能无所事事,安逸无忧。

 

因此,晚周诸子“君逸臣劳”理念不能作片面化理解,因为这是在特定的政治诉求下构建出的政治理念,其内涵存在一定的限度。具言之,一方面强调君主需保持其在君臣关系中绝对主导地位,避免奸佞当道,以下犯上,威胁君权;另一方面君主需明确权责界限,不可过分干预具体行政事务,尤其要注重士人在具体政治事务中的重要作用,知人善任,选贤与能,各司其职。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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