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红信 孙晓峰】古人的治家智慧(上)

栏目:家风家训
发布时间:2023-10-02 14: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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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的治家智慧(上)

作者:鲍红信 孙晓峰(池州学院)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时间:孔子二五七四年岁次癸卯八月初八日癸未

          耶稣2023年9月22日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浙江金华浦江江南第一家郑义门古建筑群,门口两旁的墙上大书“耕”“读”二字及“孝悌忠信”“礼义廉耻”。《郑氏规范》作为郑义门的家训,有专门的篇章约束后人廉洁为官。(资料图片)

 

 

 

司马光和他撰写的古代家训名篇《训俭示康》。(资料图片)

 

中华民族视家与国为紧密联系的整体,倡导修身齐家而后治国平天下,故而历来重视治家,在数千年的实践中,先贤在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以家训、家书、家谱、家礼等形式广泛流传。这些宝贵的治家理论与实践凝聚着先贤的心血和智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闪烁着永恒的光芒。

 

进德修业读书起家

 

人才是一个家庭兴旺发达的关键。人才的培养主要靠教育,古人治家强调读书的重要作用。清代的《庭训格言》提出:“凡人进德修业,事事从读书起。多读书则嗜欲淡,嗜欲淡则费用省,费用省则营求少,营求少则立品高……凡事可论贵贱老少,惟读书不问贵贱老少。读书一卷,则有一卷之益;读书一日,则有一日之益。此夫子所以发愤忘食,学如不及也。”《庭训格言》告诉我们读书是立德、立身、立业最重要、最便捷的方法和路径,也是一个家庭兴旺发达之本。

 

明代郑板桥在《潍县署中与舍弟墨第二书》中更是明确指出:“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郑板桥52岁才得一子,爱子心切,此时他在潍县为官,只得将教育儿子的责任托付给弟弟。在郑板桥看来,读书的目的不在于功名,而在于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做个好人是最重要的。

 

读书学习为什么重要?古代家训有精彩的论述。三国诸葛亮《诫子书》曰:“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北宋欧阳修《诲学说》曰:“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清朝张英的《聪训斋语》认为书卷乃养心第一妙物,“我愿汝曹将平昔已读经书,视之如拱璧,一月之内必加温习。古人之书,安可尽读?但我所已读者,决不可轻弃。得尺则尺,得寸则寸。毋贪多,母贪名。但读得一篇,必求可以背诵,然后思通其义蕴,而运用之于手腕之下。如此,则才气自然发越。”张英提倡读书要多温习、多理解、多运用,已涉及具体的读书方法了。古代家训家书中,有不少谈及具体读书方法的内容,这些是先辈毕生读书的心得体会。清代曾国藩在家书中提出“读书之法,看、读、写、作,四者每日不可缺一”,他强调书不光要看,而且要读出来,“譬之富家居积:看书则在外贸易,获利三倍者也;读书则在家慎守,不轻花费者也。譬之兵家战争:看书则攻城略地,开拓土宇者也;读书则深沟坚垒,得地能守者也”。

 

古人读书,特重经史,容易滋生厚古薄今的习惯。清代汪辉祖的《双节堂庸训》提出“读书以有用为贵”,“所贵于读书者,期应世经务也。有等嗜古之士,于世务一无分晓。高谈往古,务为淹雅。不但任之以事,一无所济;至父母号寒,妻子啼饥,亦不一顾。不知通人云者,以通解情理,可以引经制事”。他认为读书必须讲求实际、学以致用。

 

崇尚劳动勤俭持家

 

古人治家崇尚勤俭,认为只有勤劳才能创造财富,节俭才能积累财富,维持家计长久。明代姚舜牧在江西广昌任知县时撰写了《药言》一书,他说:“居家切要,在勤俭二字,既勤且俭矣”。他引用民谚“一日之计在于寅,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勤”,表示“起家的人,未有不始于勤,而后渐流于荒惰,可惜也”“起家的人,未有不成于俭,而后渐废于侈靡,可惜也”,两个“可惜也”表达了姚舜牧推崇勤俭、反对懒惰与奢侈的鲜明态度。

 

明代朱伯庐的《治家格言》可谓脍炙人口,其开篇就说:“黎明即起,洒扫庭除,要内外整洁。既昏便息,关锁门户,必亲自检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治家要未雨绸缪,如果到了临渴掘井,必然出现问题。

 

在古代家训家书中,司马光的《训俭示康》以俭引领全篇,用现实的例子教育后代要保持节俭的风尚。他说张文节为相,生活节俭,被人讥笑。张文节叹曰:“吾今日之俸,虽举家锦衣玉食,何患不能?顾人之常情,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吾今日之俸岂能常有?身岂能常存?一旦异于今日,家人习奢已久,不能顿俭,必致失所。岂若吾居位、去位、身存、身亡,常如一日乎?”司马光感叹,大贤的人往往深谋远虑,从居安思危的角度看到了保持节俭对于一个家庭存续的重要作用。

 

从《药言》《治家格言》《训俭示康》中我们看到,崇尚劳动,反对好逸恶劳、奢侈浪费,对于一个家庭的风气至关重要。民生本务在勤,勤劳可以免饥寒,节俭可以养正气。

 

宽忍友爱和睦兴家

 

家和万事兴。家庭的和睦是治理家庭的应有之义,也是历代家训家规所倡导的主题之一。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有一篇家书《丙寅岁寄弟侄》,说“和睦之道,勿以言语之失,礼节之失,心生芥蒂。如有不是,何妨面责,慎勿藏于心,以积怨恨”。王夫之强调的是家庭成员要善于沟通且直接沟通,不要将对家人的怨气藏在心中,要主动化解怨恨。

 

北宋范仲淹治家严谨,在《六十一字族规》中,他训诫子弟要相互忍让,相互帮扶,保持家庭的和气,“家族之中,不论亲疏,当念同宗共祖,一脉相传,务要和睦相处,不许相残、相妒、相争、相夺,凡遇吉凶诸事,皆当相助、相扶,庶几和气,致祥永远。”

 

在如何做到互助友爱,保持家庭和睦方面,南宋的《袁氏世范》有不少相关论述。比如,要认识到人的个性不同,“盖人之性,或宽缓,或褊急;或刚暴,或柔懦;或严重,或轻薄;或持检,或放纵;或喜闲静,或喜纷挐;或所见者小,或所见者大”,“其性不可得而合,则其言行亦不可得而合,此父子兄弟不和之根源也”,所以要做到因人而教。比如,要做到换位思考,“为父兄者,通情于子弟,而不责子弟之同于己;为子弟者,仰承于父兄,而不望父兄惟己之听”。比如,要善于反省,“贤者能自反,则无往而不善。不贤者不能自反,为人子则多怨,为人父则多暴”。比如,要善于容忍,及时化解矛盾,“居家久和者,本于能忍”,然而许多人“知忍而不知处忍之道,其失尤多”,《袁氏世范》的建议与王夫之的建议一样,怨恨不能累积,“不若随而解之,不置胸次”,这样既能及时化解矛盾,也能让家人之间心情舒畅。

 

乐善好施以德立家

 

北宋大儒程颐说:“德不孤,必有邻,一德立而百善从之。”《周易》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乐善好施,以德立家,是古代中国治家的传统。

 

明代高攀龙在《高子遗书·家训》中认为,历代家训作者都把尽自家财力物力资助贫苦族党乡人,关心照顾鳏寡孤独视为处世做人的基本准则,由此他提出“世间第一好事,莫如救难怜贫”。

 

北宋范仲淹是宋代新型宗族制度的一位重要开创者,在《告诸子及弟侄》中,他说:“吴中宗族甚众,与吾固有亲疏,然以吾祖宗视之,则均是子孙,固无亲疏也。苟祖宗之意无亲疏,则饥寒者,吾安得不恤也?”为了扶助宗族中的贫寒者,他设立了义庄,这一乐善好施之举对江南地区许多家族具有示范作用,他们纷纷建立义庄,时至今日,我们还能在江南不少地方看到义庄建筑遗存。

 

除了帮助家族中生活困难者,古人的乐善好施还推及到了乡里乡亲。南宋陆九韶在《家制·居家制用篇》中将家庭收入分成十分,在确保家庭生产生活都有余裕的情况下,“则以周给邻族之贫弱者,贤士之困穷者,佃人之饥寒者,过往之无聊者。”元代的《郑氏规范》也要求家人要乐于做好事、善事,从关爱族人到关爱乡人,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桥圮路淖,子孙倘有余资,当助修治,以便行客。或遇隆暑,又当于通衢设汤茗一二处,以济渴者。”明代的《了凡四训》云:“何谓兴建大利?小而一乡之内,大而一邑之中,凡有利益,最宜兴建。或开渠导水,或筑堤防患,或修桥梁以便行旅,或施茶饭以济饥渴。随缘劝导,协力兴修,勿避嫌疑,勿辞劳怨。”

 

勤政爱民廉洁保家

 

中国古代家训中对于廉洁从政多有论述,其中北宋包拯的家训很有影响力。“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这篇简短而有力的家训,将国与家紧密联系在一起,为官贪赃者,不仅为国家法度所不容,也令家族蒙羞,败坏家风。

 

东晋名士陶侃的母亲湛氏在历史上留下了贤母拒鱼的美谈。陶侃少时做过管理捕鱼的官,曾送给母亲一坩腌制的鱼,湛氏原封不动退回,并附信责备儿子:“尔为吏,以官物遗我,非惟不能益吾,乃以增吾忧矣。”陶侃日后成才,与其母的谆谆教诲是分不开的,人叹曰:“非此母不生此子!”

 

东汉官员杨震以“四知”故事闻名天下,当有人劝他为子孙着想留点钱财时,他说:“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那么如何让清白世代相传,使后世以“清白吏子孙”为傲呢。浙江金华浦江郑义门被誉为“江南第一家”,其《郑氏规范》中对于勤政爱民、廉洁保家有一些具体规定。

 

《郑氏规范》第八十六条云:“子孙器识可以出仕者,颇资勉之。既仕,须奉公勤政,毋蹈贪黩,以忝家法”;第八十七条云:“子孙倘有出仕者,当早夜切切以报国为务。抚恤下则民,实如慈母之保赤子。有申理者,哀矜恳恻,务得其情,毋行苟虚。又不可一毫妄取于民。若在任衣食不能给者,公堂资而勉之;其或廪禄有余,亦当纳之公堂”;第八十八条云:“子孙出仕有以赃墨闻者,生则于谱图上削去其名,死则不许入祠堂”。

 

由此可见,《郑氏规范》在对子孙廉洁从政的要求上,一是为官当廉,不容许贪污;二是为官当爱民,像母亲爱护自己的子女那样;三是家族要给予廉洁从政者一定的资助,免除其后患之忧;四是贪污受贿亦违背了家训规定,要以严格的家规约束惩戒。在《郑氏规范》勤政恤民、清廉为官的家训影响下,郑氏家族宋元明三代出仕做官者多达173人,无一人因贪赃受到惩处,成为廉洁保家的典范。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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