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孔子实言天道论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23-10-03 20: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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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朵生

作者简介:慕朵生,男,独立学者,曾创办中国儒教网暨儒教复兴论坛并任总编。

孔子实言天道论

作者:慕朵生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首发

时间:西元2023年10月3日


按:十年前,某作《惟天为大:孔子宗教思想申论》,曰孔子实言天道论、实尊天帝论、实信天命论。其中前两论基本完稿,后则时间、精力不济,至于延宕再三,而今于之已是兴趣寥寥。时有完稿投诸杂志之拟,然雅不欲为学术体制所侮。现略加整理,次第发布,就教方家。癸卯年中秋节于木铎书斋。

 

《论语》一书言“天”甚多,除“天下”“天子”两个望文知义之复音词外,孔子及其弟子、时人等单言“天”达19次,另言“天命”3次,“天禄”“天道”各1次。《论语》中之“天”字及其相关复音词究为何义,近代以来聚讼纷纭,乃学人判断儒教是否为宗教之关键,其中孔子言说“天道”与否,以及“天道”为宗教命题抑或哲学命题,又是各方立论基本前提。如,儒教非宗教论者章士钊认为:“孔子夙非教主,其言绝无教质,神所不语,鬼不能事,性与天道,不可得闻。”[1]陈独秀则认为:“宗教实质,重在灵魂之救济,出世之宗也。孔子不事鬼,不知死,文行忠信,皆入世之教。所谓性与天道,乃哲学,非宗教。”[2]因此,欲申论孔子宗教思想,有必要厘清孔子言说“天道”与否,以及“天道”是否为一宗教命题。

 

“性与天道”一语由孔子高足子贡提出:“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近代学者多误解此句,以为“性与天道”为孔子所不言、弟子所不闻。盖用心领会是语,“曰‘夫子之言性与天道’,则实有其言矣。”[3]考诸古代《论语》注解,学者多对孔子言“性与天道”深信不疑,具体又可归纳为以下五种观点:

 

其一,子贡不闻性与天道,晚年弟子闻而传之。孔子早年以《诗》《书》《礼》《乐》教学并与弟子周游列国,六十八岁方返回鲁国,生活趋于安定,乃删《诗》《书》,正《礼》《乐》,赞《周易》,作《春秋》,而早年追随孔子周游列国之弟子,此时则多壮游或执事各诸侯国,以至于孔子叹曰:“从我于陈蔡者,皆不及门也。”(《先进》)朱子注曰:“孔子尝厄于陈蔡之间,弟子多从之者,此时皆不在门。”[4]钱穆认为,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孔门四科之中,“前三科,皆属先进弟子,惟第四科文学子夏、子游属后进,亦不从在陈蔡。”[5]子贡属德行科,为孔子早年及门弟子之一。孔子晚年时,子贡虽勤加问候,然未侍奉身边,故对《周易》《春秋》天道性命之学有所不闻,而孔子晚年弟子却与闻并传授是学,故刘宝楠曰:“《世家》又云:‘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盖《易》藏太史氏,学者不可得见,故韩宣子适鲁,观书太史氏,始见《周易》。孔子五十学《易》,惟子夏、商瞿晚年弟子得传是学。然则子贡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易》是也。”[6]

 

其二,孔子罕言性与天道,子贡闻而叹其大美。通观《论语》,孔子既未亲口拈出“天道”,言“性”亦仅一次,故弟子很少听闻孔子谈论“性与天道”,亦在情理中。但罕言不等于不言,正因平时罕言,所以偶然谈及,弟子乃惊叹“性与天道”之学大美。故朱子曰:“夫子之文章,日见乎外,固学者所共闻;至于性与天道,则夫子罕言之,而学者有不得闻者。盖圣门教不躐等,子贡至是始得闻之,而叹其美也。程子曰‘此子贡闻夫子之至论而叹美之言也’。”[7]程朱此解,或本诸子贡赞美孔子之语:“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得其门者或寡矣。”(《子张》)康有为则认为,此语是子贡亲闻“性与天道”明证,盖孔子思想“德行政事言语文学之科,独人立国天下合群之义,莫不详委该备,所谓宗庙之美、百官之富,非子贡亲闻性与天道,何得尊叹之如此?”[8]宋翔凤进一步认为,“性与天道”之学,不仅子贡与闻,且“七十子者莫不闻,所谓不可得闻者,谓举世之人不可得闻,非自谓不闻也。”[9]

 

其三,性与天道精深幽微,中人以下不可告语。孔子“五十而知天命”(《为政》),晚年赞《周易》,薨前作《春秋》,发明“性与天道”精深幽微之学,资质愚钝之人虽有耳目之闻,然不晓其义、不得于心,同于无闻,所谓“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雍也》)是也。何晏曰:“章,明也。文采形质著见,可以耳目循也。性者,人之所受以生者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也。深微,故不可得而闻也。”[10]刘逢禄则认为:“文章,谓《诗》《书》执礼。性与天道,微言也,《易》《春秋》备焉,难与中人以下言也。”[11]无论如何,道不苟传,待乎其人,故潘维城《论语古注集笺》云:“《史记·天官书》云:‘孔子论六经,纪异而不说不书。至天道性命,不传。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著。’《正义》:‘待,须也。言天道性命,忽有志事,可传授之则传,其大恉微妙,在自天性,不须深告语也。著,明也。言天道性命,告非其人,虽为言说,不得著明微妙、晓其意也。’”[12]

 

其四,性与天道寓于文章,六经即有性与天道。郑汝谐《论语意原》指出:“性与天道至难言也,夫子寓之于文章之中。” [13]所谓“文章”,一说为六籍或六经,盖“性与天道”之词语与精义虽于《论语》少见,然于六经则递有发明,故皇侃《论语义疏》引太史叔明曰:“文章者,六籍是也……六籍即有性与天道,但垂于世者可踪,故千载之下,可得而闻也。至于口说言吐,性与天道,蕴藉之深,止乎身者难继,故不可得而闻也。”[14]二说同乎“大哉,尧之为君也……焕乎其有文章”(《泰伯》)之“文章”[15],即何晏所解之“立文垂制”或朱子所解之“礼乐法度”。[16]三说为孔门四教,即“文、行、忠、信”(《述而》),如顾炎武认为:“夫子之文章,无非夫子之言性与天道”,“夫子之教人文行忠信,而性与天道在其中矣。”[17]案:此论盖以孔子不空言泛论天道性命,而必见诸典籍行事,正如孔子改制立法、垂宪万世必“因史记作《春秋》”,以“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18]

 

其五,性与天道往圣未明,孔子言前人所未言。中国典章文物五帝三王时已大备,但其周延逻辑、精微义理至孔子始著,故曰:“法备于三王,道著于孔子。”[19]即此,就祖述往圣、传承文明言孔子为先知;就发明新义、开启来哲言,孔子为先觉。故龚自珍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此先知之义。‘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此先觉之义。孔子学文、武之道,学周礼,文、武、周公为先知,孔子为后知,此可知者也。孔子不恃杞而知夏,不恃宋而知殷,不乞灵文献而心通禹、汤,此不可知者也。夫可知者,圣人之知也;不可知者,圣人之觉也。”[20]发明新义、开启来哲,正是孔子言前人所未言,故戴震曰:“周道衰,舜、禹、汤、文、武、周公致治之法,焕乎有文章者,弃为陈迹。孔子既不得位,不能垂诸制度礼乐,是以为之正本溯源,使人于千百世治乱之故,制度礼乐因革之宜,如持权衡以御轻重,如规矩准绳之于方圆平直。言似高远,而不得不言。自孔子言之,实言前圣所未言。微孔子,孰从而闻之?故曰‘不可得而闻’。”[21]

  

综上,章学诚之论可谓得实:“夫子所言,无非性与天道,而未尝表而著之曰,此性此天道也。故不曰性与天道,不可得闻;而曰言性与天道,不可得闻也。”[22]但是,“性与天道”尤其是“天道”究竟何谓?先儒解说同样纷纭,以至于程树德主张,阐释“天道”不宜随时代变迁为转移,当以汉儒古训为是,盖汉儒去古未远、各有师承,最近《论语》本义。[23]然则汉儒“天道”见解如何?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曰:“《后汉书·桓谭传》:‘天道性命,圣人所难言。自子贡以下,不得而闻。’注引郑康成《论语注》:‘性,谓人受血气以生,有贤愚吉凶。天道,七政变动之占也。’古书言天道者,皆主吉凶祸福而言。”[24]钱氏《潜研堂答问》又曰:“经典皆以吉凶祸福言……此亦汉儒相承之说。”[25]考“七政”首见于《尚书·尧典》:“(舜)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汉儒所谓“七政”,或如伏生所言:“七政者,谓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为政也。道正而万事顺成,故天道,政之大也。”[26]或如孔安国所言:“七政,日月五星各异政。舜察天文,齐七政,以审己当天心与否。”[27]或如司马迁所言:“北斗七星,所谓旋玑玉衡以齐七政。”[28]三说虽异,然舜敬畏天道,整饬七政,以观天命,以合天心,进而祭祀上帝、六宗、山川及群神,则豪无疑义。此义唐儒颜师古犹知之:“舜察璇玑玉衡,恐己政化有所遗失,不合天心。”[29] 

 

据上,汉儒多以“天道”关乎上帝和群神,能决定吉凶祸福,带有人格化、有意志、宰制性、神秘性的色彩,且常为之占,是为国之大事、政之要务。所以,“天道”首先是宗教命题,至少是宗教与哲学并列之命题,钱穆即指出:“文章者,《诗》《书》礼乐,切近人生者也。性与天道,则为宗教与哲学上之问题。”[30]当然,古人亦有认为天道为非宗教命题者,如老子、荀子等,及至宋儒理性化倾向更加明显,认为天道只具有哲学上之本体论意义,不具有宗教上之神学性意义。如朱子指出:“文章,德之见乎外者,威仪文辞皆是也。性者,人所受之天理;天道者,天理自然之本体,其实一理也。”[31]然诚如赵翼所言:“上古之时,人之视天甚近,《易》所言皆天道。《尚书·洪范》备言五福六极之征,其它诏诰亦无不以惠迪从逆为吉凶。《春秋》记人事,兼记天变,盖犹是三代以来记载之法,非孔子所创也……观《五行志》所载,天象每一变,必验一事,推既往以占将来,虽其中不免附会,然亦非尽空言也。”[32]由上,吾人大体可以说,“天道”主要是一宗教命题,在《论语》中和对孔子言尤如此。


注释:
 
[1]章士钊:《章士钊全集》第3卷,文汇出版社2000版,第74页。
 
[2] 陈独秀:《独秀文存》,安徽人民出版社1987版,第69页。
 
[3] 王夫之:《船山全书》第6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189页。
 
[4] 朱  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117页。
 
[5] 钱  穆:《论语新解》,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277页。
 
[6] 刘宝楠:《论语正义》,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184页。
 
[7] 朱  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77页。
 
[8] 康有为:《论语注》,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96页。
 
[9] 宋翔凤:《论语说义》,续修四库全书本,第294页。
 
[10] 程树德:《论语集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20页。
 
[11] 刘逢禄:《论语述何》,蛰云雷丛书刻本,第43页。
 
[12] 程树德:《论语集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页318-319。
 
[13] 程树德:《论语集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21页。
 
[14] 程树德:《论语集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20页。
 
[15] 崔海东:《杨伯峻<论语译注>义理商榷》,载《合肥师范学院院报》2014年第1期。
 
[16] 程树德:《论语集释》第2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552页。
 
[17] 黄汝成:《日知录集释》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399-400页。
 
[18] 司马迁:《史记》下册,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2491页。
 
[19] 王夫之:《船山全书》第10册,岳麓书社1996年版,第68页。
 
[20] 龚自珍:《龚自珍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75年版,第127页。
 
[21] 戴震:《孟子字义疏证》,中华书局1982年版,序第1页。
 
[22] 叶瑛:《文史通义校注》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9页。
 
[23] 程树德:《论语集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20页。
 
[24] 程树德:《论语集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18页。
 
[25] 程树德:《论语集释》第1册,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318页。
 
[26] 皮锡瑞:《尚书大传疏证》,载《皮锡瑞全集》第一册,中华书局2015年版,第16页。
 
[27] 孔颖达:《尚书正义》,北京大学1999年版,第54页。
 
[28] 司马迁:《史记》中册,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1116页。
 
[29] 班固:《汉书》,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59页。
 
[30] 钱穆:《四书释义》,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79页。
 
[31]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77页。
 
[32]王树民:《二十二史札记校正》上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8-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