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怀岗】王者兴起为何先治郑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23-10-14 2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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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怀岗

作者简介:刘怀岗,男,民间儒生。

王者兴起为何先治郑

作者:刘怀岗

来源:作者赐稿

时间:孔子二五七四年岁次癸卯八月廿九日甲辰

          耶稣2023年10月13日

 

凡天下之乱,国家之间相互倾轧,根本在于无王。当周幽王失去天下,平王东迁,天下实质无王,从此开始了列国争夺的局面。春秋经应运而作,当一新王,摄王道以治天下。

 

春秋经对天下的治理,首立“大一统”为根本,而以“张三世”渐进实现“远近大小若一”。然而尚有治列国之道,一曰矫枉,一曰进善。进善,如滕、薛能先来朝,予以褒进称侯。矫枉,则见之于对郑国的治理。而治郑为春秋经治列国之先。

 

春秋经为何先治郑国?先从论语说起。

 

论语在谈及天下治理时,提到两个国家:郑与齐。

 

颜渊问为邦,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卫灵公)

 

子曰:「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雍也)

 

先不说鲁国,孔子为何对齐寄以变的厚望,而对郑却是放呢?一变一放,正是尊王之道。

 

王者兴起,先放郑声,正是因为郑国立国不正。

 

与其他诸侯国受天子之封不同,郑国是趁乱建国,首开天下失守后列国自恣不正之风。郑国的第一个国君郑桓公,是周厉王的儿子,周宣王的庶弟,被周幽王委任为司徒,大得民心。看到周室危殆,便想着找一块地方来建国存身。太史伯建议“独雒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于是郑桓公灭了虢、郐等十国,自立郑国。这就是郑国自作主张立国的经过,显然是不忠不义之甚。

 

郑之立国,开了不尊王之恶端,因此春秋当新王,首治郑国。

 

在春秋经的第三条,就是新王对郑国的治理。

 

隐公元年,经:夏,五月,郑伯克段于鄢。

 

隐公元年也是据乱世之元年,当先治鲁,但是这里显然是先治郑。郑对于周室,本属于内政,而擅自立国,非忠非义。春秋既然当新王,则周之内亦鲁之内,当先治之。这时的郑伯是郑国的第三任国君郑庄公。其母弟段受母宠爱,欲争国,春秋起而治之。

 

郑国目中无王而自立,是其不正之恶。然而王者起而治之,非削夺其国,矫正之使合乎王法而已。依王法,诸侯国君,当由天子册立。郑伯克段,表面上是郑国内部君位之争,而自王法而言,内部君位之争虽然是乱象,君位正不正才是首要的。因此,对于郑国的治理,其君位之合法性是第一位的,而郑伯克段内部君位之争反倒是第二位的。君位之合法性,便来自于合法地接受天子册封。这是王者治郑的法理依据。

 

治乱,乃见王者。春秋经对郑国的治理,完成于郑国另一起君位之争。

 

桓公十有一年,经:九月,宋人执郑祭仲。

 

传:祭仲者何?郑相也。何以不名?贤也。何贤乎祭仲?以为知权也。其为知权奈何?古者郑国处于留,先郑伯有善于郐公者,通乎夫人,以取其国,而迁郑焉,而野留。庄公死,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然后有郑国。古人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

 

在这次忽、突争立的郑国内乱中,春秋经借祭仲行权,实现了对郑国的治理,矫其国体以归于正。祭仲行权,首存其国,“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存国,王者之事。祭仲行权,以见王法施于郑国。至于忽、突争立,其内政而已。

 

春秋“大一统”为天下之本,“大居正”为一国之本。先“大一统”,而后可言“大居正”。能治郑之枉法,然后可见王者。王者之道,贵在能一之,一则天下莫能破。一以治之,其理自明。两之则惑,三之则参乱。勿谓天下无王,春秋善能变,若乎鲁一变至于道,能一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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