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与学的意蕴递变及实践指引
——《礼记·学记》的现代价值
作者:袁芳 柳士彬(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曲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四年岁次癸卯十月十五日己丑
耶稣2023年11月27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要挖掘其丰富内涵和卓越智慧,又要结合当今时代发展和社会实践要求,赋予它新的时代价值,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生命力和影响力。
教与学的意蕴递变及实践指引
——《礼记·学记》的现代价值
袁芳 柳士彬
《礼记·学记》对教与学辩证关系的阐明以及对为师、为学之道的申论,对于教学实践具有深远的启示意义。《学记》作为首次系统阐述教、学关系的著述,是中国先秦时期教育思想与实践经验的智慧结晶。其中,“学学半”的思想从本质上揭示出教与学的对立统一,蕴藏着丰富的教学思辨,值得深入挖掘和探究。
“学学半”教与学意蕴的递变。《礼记·学记》“学学半”思想有着深邃的历史渊源。《尚书·说命》载傅说教导商王武丁治国理政说:“惟斆学半,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学记》节引《尚书》并加以阐释:“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孔颖达《礼记正义》曰:“上‘学’为教,音斆;下‘学’者,谓习也,谓学习也。”可见,《学记》显然已认识到“教”与“学”不可分离,二者无所谓主次之分,而是一种互相激励、互相增长的状态与关系,也即《说命》所谓的“斆学半”。
甲骨文中,“教”一作“”,有学者认为字右为一手执戒尺之形。《尚书·舜典》记载:“扑作教刑”,即对尧舜时以木条扑打作为学校惩处手段历史事实的反映。字左下为“子”之象形,意即指学习者。“子”上为“爻”,是组成《周易》卦符的基本符号,与祭祀或卜筮相关。上古时期祭祀活动兼有教育性质,因此“爻”又概指学习的内容。“爻”另有结绳或筹算之说,认为“爻”为记事所结之绳或计数的筹策,而“教”的本义为学习者学习结绳或筹算之法。其本义体现出对知识的传授与习得的肯定,但此时的“教”仍然是以传授者为主体、学习者尽在监督之下的被动学习。“学”在甲骨文中作“”,上为双手相持之形,因而有“帮助、教导”义,双手持 “爻”,即为教导学习的内容,因此“学”中有“教”的意蕴。从“教”“学”二字的本义来看,早期有意识的教学活动中已然具有“教”与“学”的互动,虽然学习者的主体意识还未得到凸显与重视。“学”者主体地位的觉醒至迟在东汉时期即已完成,许慎《说文解字》将“斅”解释为:“觉悟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认为“斆”“斅”异体,并说:“详古之制字,作斆从教,主于觉人。秦以来去攵作学,主于自觉。”“斅”字“觉悟”之义的出现,是从“主于觉人”至“主于自觉”的进步。“半”,字面之意为等分为二,《说文解字》释曰:“物中分也。”但具体到教学活动来说,所体现的则是对教与学施以时间与精力的比例,这种比例并不一定是绝对的等分,还意味着二者的合作与协调。正因为“半”的观念的提出,教学相长也就成为可能,学因教而日进,教因学而益深。没有对教与学的统一认识,也就不会有“学学半”思想的实现。
为师之道:教他一半,自教一半。从施教者层面看,《学记》所谓“善教者,使人继其志”,“志”的落脚点,即儒家一贯弘扬的朝闻而夕死可矣的“道”,即韩愈“传道授业解惑”之“道”,传道无疑是教师的主要责任和根本任务。然而,此处所谓“道”并不限于广博知识的聚合,更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遵行,对伦理道德与文化精神的涵养和弘扬,对人类社会、自然世界的觉悟。“觉悟”固然不能仅靠“教”来实现,它更依赖于学生的“自觉”。因此,“教”只是教学活动的一半,而剩下的一半则应由施教者引导,受教者通过“自觉”进而“觉悟”。诚如宋代理学家张载所言:“人若志趣不远,心不在焉,虽学无成。”只有出于志趣与内心需要的学习,学习者才能主动觉悟,以他人“教之一半”引至“自教一半”。
在教学方法上,教师应当“善诱”,正如《学记》所言:“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孔子在教学中也主张“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强调教育学生要善于启发诱导,促使学生自主思考、主动觉悟。教的一半在于让学生有“自求”的意愿,这也是“自教一半”不同于“自学一半”之处,“自教一半”蕴含自我动机的追求、自我觉悟的状态。因此,教师应运用多样化的启发式教学方法,以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动机,唤醒他们的内在自觉。
当然,“他教一半,自教一半”,从施教者的角度来说,还有施教者学习之义,孔颖达《礼记正义》说:“教人乃是益己学之半也。”教人也是学之半,其成就功绩一半来自学习。教没有学,则没有基础,无法可为;学没有教,则没有启明,踟蹰不前。一个善教者也一定是一个善学者,教师应在不断的教学困境中逐步学习进步。因此,“他教一半,自教一半”又体现为一半在教人,一半在自学。
为学之道:学他一半,自学一半。明代袁仁《尚书砭蔡编》云:“盖学古是尚友古人,须以我之精神,通于千古之上,故须孙志以求,允怀以俟,而后道始实有诸躬也,然积诸躬,又不若志诸心,故云‘惟受教于人’,于为学之道止居其半,半须自得。”可见,从受教育者的角度来说,得“道”一半源于教师传授,一半则靠自己理会。受教于人只是学习的一半,而另一半则需自得。学之半,一是学他一半,是在学习过程中遵循教师的引喻,学生利用“教”与“学”的互动契机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知识的习得、精神的会通、“道”的开悟;二是自学一半,由学习的动机驱使,对“道”的追求就是学习者自我学习的内在驱动,否则还是无法实现自学境界。“学他一半,自学一半”,离不开学生主体性与主动性的张扬。
除了内在学习动机的驱使外,学习者的学业进步还取决于“善学”。《学记》说:“善学者,师逸而功倍,又从而庸之。不善学者,师勤而功半,又从而怨之。善问者如攻坚木,先其易者,后其节目,及其久也,相说以解。不善问者反此。善待问者如撞钟,叩之以小者则小鸣,叩之以大者则大鸣,待其从容,然后尽其声。”“善学”必然“善问”,学生“学他”时发现问题,然后师生互动解决问题,学生提问质疑的同时也启发了教师思考与再学习。这一叩钟反响的呼应状态便是善学者、善问者自学一半的常态。
然而,学习毕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善学”并不仅是自觉学习、勤于提问,还应该讲究学习方法,注重自我反思与实践等过程。《中庸》有言:“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可见,仅仅停留在一字一句、一问一答层面上的“学”并不是“善学”,学必须是一个“接受,反思;辨疑,解惑;笃行,验证”的过程。这是学生将外在知识内化,并根据个人理解加以重构,从而使自身的知识系统和认知能力得到发展与完善的过程。
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儒家典籍中的“四书五经”都是在讲“教”与“学”的问题,都是在教人如何明德修身。《学记》“学学半”思想对教与学辩证统一的思想以及为师、为学之道的阐释,极大地深化与发展了儒家教、学思想,彰显了师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揭示出教与学的深层意蕴与实践要求。“学学半”所蕴含的教与学的丰富思想,对于当前教学实践以及师生修身治学活动仍具有积极的启发意义。
(本文系山东省社科规划重点研究项目“中国特色教师教育学科体系的知识谱系学研究”(22BJYJ02)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