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旭】礼文与仁心 ——基于《仪礼郑氏注》心理维度的讨论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3-11-30 19: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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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文与仁心

——基于《仪礼郑氏注》心理维度的讨论

作者:李旭

来源:《文史知识》2023年第1期

 

 

 

作者简介:李旭,暨南大学文学院古籍所副教授。师从彭林教授、杨果教授治礼经学、宋史、朱子学。近年主要研究专题为“汉宋礼学的秩序理路嬗变研究”。

 

春秋之世,礼教陵夷,孔子尝感喟:“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而当门下高弟颜渊问仁之际,孔子复答云:“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由此观之,孔门仁礼论是往复双向的:一方面,如果没有仁心作为基础,任何仪节都将流为具文;另一方面,如果没有礼仪的疏导,人又无从体证其自心本具之仁。关于“礼”与“仁”的关联与分际,宋儒尝作性理学的诠释,今人复有历史学、哲学的分析,均具重要的启示意义。本文无意另立新说,而欲重访汉学旧义,借助东汉经师郑玄的经解,从具体的礼文细节入手,探求先儒礼教的仁心底蕴。

 

在《三礼注》中,我们可以看到郑君释“仁”大体有三个层次:

 

其一,以“恩”释“仁”。《礼记·檀弓上》:“狐死正丘首,仁也。”郑注:“正丘首,正首丘也。仁,恩也。”《礼记·礼器》:“宗庙之祭,仁之至也。”注:“仁,恩也,父子主恩也。”郑君以“恩”训“仁”,盖本《礼记·丧服四制》:“丧有四制……有恩有理,有节有权,取之人情也。恩者仁也,理者义也,节者礼也,权者知也。”结合丧服之制、宗庙之祭的语境来看,仁恩之说主要是在“亲亲”的层面来讲的。

 

其二,以“爱人及物”释“仁”。《周礼·地官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郑注:“仁,爱人以及物。”此注显然本自孔孟仁说:孔子以“爱人”释“仁”(《论语·颜渊》),孟子进一步分疏其层次:“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可以说,“爱人以及物”是仁恩亲亲之说的进一步推扩。

 

其三,以“相人偶”释“仁”。《礼记·中庸》云:“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如果将《中庸》此语放置于孔曰“爱人”、孟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的义理脉络中衡定,应可读为:“仁者,爱人也,亲亲为大。”若然,《周礼注》中“爱人以及物”之说,也完全适用于此。值得注意的是,郑君对于“仁者人也”的注释并未沿用《周礼注》说,而是转向另一分析角度:“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相人偶”之说句式奇特,颇为后世学者所留意,虽目前的释读方向还存在一定争议,但可以肯定的是:此说当与礼仪节文有关。[1]

 

郑玄“相人偶”说乃是根据《礼经》节文的关系结构来把握仁者的心理底蕴。在《仪礼郑氏注》中,有两处以“相人偶”为说:其一见于《仪礼·聘礼》,此篇述诸侯间“使卿相问之礼”(郑玄《三礼目录》),当聘国之使来至于主国之朝,“公(主国之君)皮弁迎宾(聘国之使)于大门内,大夫纳宾。宾入门左。公再拜。宾辟,不答拜。公揖入,每门每曲揖”。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公”与“宾”的身份关系颇为微妙,就周室爵制而言,主国之君为公,聘国之使为卿,有尊卑之别。正因如此,当“公”向“宾”行再拜之礼,宾“辟位逡遁,不敢当其礼”(《聘礼》郑注)。然而,在主国之君看来,使者代表聘国来聘,当叙宾主之谊,故由大门之内引导宾至庙门,在这一段路程中,每经过一道门,每一次转向,公都会向宾作揖,宾亦作揖还礼,郑注“每门每曲揖”云:“每门辄揖者,以相人偶为敬也。”另一例见于《仪礼·公食大夫礼》,此篇述“主国君以礼食小聘大夫之礼”(郑《目录》),亦属外交场合,与上例有类似之处。当聘国之大夫受邀到来,“公如宾服,迎宾于大门内。大夫纳宾。宾入门左。公再拜。宾辟,再拜稽首。公揖入,宾从。及庙门,公揖入,宾入,三揖,至于阶。三让,公升二等,宾升”。郑注“三揖”云:“每曲揖,及当碑揖,相人偶。”由以上的两例,我们可以看出,郑君所谓“相人偶”,指的是在宾主双方共同行进的过程中,“每门揖”,“每曲揖”,“当碑揖”,呈现出一种双方对等、互敬的礼仪状态。

 

实际上,主人迎宾揖让升堂,是《仪礼》中最初始、最基本、最常见的一项仪节。比如,在《仪礼·士冠礼》中,年及二十的男子将行三加冠服的成人之礼,其父(以下引文中的“主人”)邀请一位僚友为“宾”。当宾莅临主人门前:

 

主人揖赞者,与宾揖,先入。(郑注:又与宾揖,先入道之。)每曲揖。(注:周左宗庙,入外门,将东曲,揖;直庙,将北曲,又揖。)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注:入门将右曲,揖;将北曲,揖;当碑,揖。)

 

此时,主与宾的身份完全对等,相与并行,每当入门或转折之处,主人都充分体察到宾客在方向上、情志上的犹豫(《乡射礼》郑注所谓“宾客之道,进宜难也”),因此作揖以引导之、劝勉之。整个行进过程,宾主互敬、互恤,注意力完全投注于对方身上,这就是郑君所谓的“相人偶”“以人意相存问”。此处之“人”,盖对“己”而言,是与“自我”相对偶的“他者”,“相人偶”即处处照顾、存问、成全对方的意志。由于此种对于他者意志之体察,要求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因此所对待者限于一人或一方,彼此构成“敌偶”的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偶”字乃是对于“相人”的补充说明。与此相应,礼家又有“敬不并”“礼不参”之说。[2]如在《乡射礼》中,州长(主人)春秋以礼会民(宾与众宾)于州序,先行饮酒礼,然后礼射。在饮酒环节,主人先与宾行献、酢、酬之礼,然后乃献众宾:“主人西南面三拜众宾,众宾皆答一拜。”郑注:“献宾毕,乃与众宾拜,敬不能并。”献宾与献众宾的仪节不能混同,因为“敬不能并”,需要专诚以待。此外,在记述“上大夫既祭傧尸于堂之礼”的《有司彻》一篇中,有主妇献尸(家族中代表祖先形象而受祭的晚辈)、献侑(陪同、劝侑尸的人,请异姓来宾中的贤者担任)的环节:“主妇洗爵于房中,出,实爵尊南,西面拜献尸。……献侑。侑拜受爵,主妇主人之北西面答拜。”主妇在堂上东序,面朝西方向尸、侑拜,然后主妇复“受爵,酌以致于主人”,此时,“主人筵上拜受爵。主妇北面于阼阶上答拜”。郑注:“主妇易位,拜于阼阶上,辟并敬。”主妇献尸、献侑之后,没有留在原位就近向主人行礼,而是改易位置,来到主人之南的“阼阶上”北向答拜,这种面位的变化区分了仪节的段落,依然是为了避免敬意的漫漶,保持对待的主一。对待行礼的双方既不宜“并敬”,则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应有不介入、不干预的自觉。如在《士昏礼》的“亲迎”节,新郎来到女家迎娶新娘,女父引导新郎升堂:“主人(女父)揖入,宾(新郎)执雁从。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西面;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新娘)从,降自西阶。主人不降送。”郑注:“宾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为授女耳。主人不降送,礼不参。”上述仪节中有三个角色,新郎、新娘是相偶的主角,彼此互敬互亲,必须专诚以待,新娘之父有见于此,因此自觉地淡化自己的存在,既没有按常规答女婿之拜,也没有下堂送女。对于女父的这种自觉,郑注特予点出:“礼不参。”也因为第三方的“不参”,故仪式中对待的双方可以避免“并敬”之失。类似的情况还见于《燕礼》,诸侯与其群臣燕饮,亦立宾主:命群臣中某大夫为宾,诸侯之宰夫为主人。当纳宾之际:“射人纳宾。宾入,及庭,公降一等揖之。公升就席。”郑注:“以其将与主人为礼,不参之也。”在宾入庭后,主人与宾揖,至阶,升堂,皆为“相人偶”的状态,此时诸侯(“公”)向宾致意,仅“降一等揖之”,随即“升就席”,郑玄指出,如此简化的仪节不是出于尊者的傲慢,而是基于“礼不参”的原则。应该说,“避并敬”“礼不参”所强调的行礼双方之敌体、抗礼、互敬、互恤,正是《仪礼》一经的最基本礼义。虽然《礼经》所涉及的人伦秩序,存在“亲亲、尊尊、贤贤、男女有别”等种种差序,但诸重差序性、区分性的仪节始终在宾主对偶的空间格局上展开,殊堪留意。[3]

 

如上所述,主人迎宾揖让升堂之仪遍见于《仪礼》诸篇,在《士冠礼》《士昏礼》等宾主敌体的常态场合,分庭抗礼的仪节安排固在情理之中,不待深入说明。然而,在宾主身份有着君臣之别的《聘礼》《公食大夫礼》中,人君主动与来聘卿大夫抗礼揖让,将尊卑差势消融于宾主抗礼之中,[4]则尤可见出礼经学的精神底蕴。职是之故,郑君乃于二篇注中特别点出“以相人偶为敬”之义。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行礼双方相下、相尊、互敬、互恤的心理状态,在《仪礼》节文之中处处可见,郑君注礼之际,往往触机点出,颇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把握“相人偶”的情志义涵。以下举其要端言之:

 

不安

 

在相互对待行礼的双方之中,若一方自处卑下、劳顿未宁,则另一方亦不敢妄自尊大、自居安逸。最能反映这一心理的仪节是,在宾主双方升堂行礼后,若一方降阶,另一方往往也不敢独处堂上。如《士冠礼》“初加”节:“宾降,主人降。宾辞,主人对。”郑注:“主人降,为宾将盥,不敢安位也。”《乡射礼》“主人献众宾”节:“主人揖,降;宾降,东面立于西阶西,当西序。”郑注:“主人将与众宾为礼,宾谦,不敢独居堂。”《大射》“宾酢主人”节:“宾降,立于西阶西,东面。”郑注:“既受献矣,不敢安盛。”郑注点出行礼者随对方降阶的心理,曰“不安”,颇为微妙。唯当行礼者时时“以人意相存问”,处处体察对方的意志与处境,内心才会有此不安之感,随之而有相应的内发的礼仪节文。实际上,“安”与“不安”,乃是儒家衡量行为是否得宜的重要尺度。如孔门师弟论三年之丧,宰我质疑:“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对此,孔子最后给出的衡量分辨之尺度,实际上不在外缘的时序(既非“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亦非“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而在内心的安否:“于女安乎?”“女安则为之!”(《论语·阳货》)不安之感是仁心的自然展露,我们不妨说,礼仪的展开,其实就是一个从“不安”到“安”的过程,此间有不容已的情志驱动。

 

不敢

 

行礼者内心若能有“安”与“不安”的敏锐感受,则其行其止,相应而有“不敢”逾越的分际。或本处尊位,而不敢当尊,如《特牲馈食礼》“宿尸”节,主人初欲北面向尸,这是尊尊之意,然尸“出门左,西面”,与主人对等行礼,郑注:“不敢南面当尊。”于是主人乃“辟,皆东面,北上”,以顺成尸意。(郑注:“顺尸。”)又或本处卑位,而不敢与尊者平等敌偶,如《特牲》“献宾”节:“宾左执爵,祭豆;奠爵兴,取肺,坐绝祭,哜之,兴,加于俎;坐捝手,祭酒,卒爵,拜。主人答拜;受爵,酌酢,奠爵,拜。宾答拜。”郑注:“主人酌自酢者,宾不敢敌主人,主人达其意。”主人献宾后,宾有酢主人之意,然不敢与主人抗礼而酢之。此时主人亦体察宾意,自酢以达宾之意。此种对待双方相下相尊,体察对方之意而成全之,正是“相人偶”的具体体现。“达其(相偶之人)意”的心理又见于《士昏礼》。议婚之初,夫家使者至女家行纳采、问名之礼,女家随即“醴使者”,这是一个礼遇使者的仪节,其核心内容是主人向使者(宾)敬献醴酒,其意“欲厚之”。面对主人的礼敬:“宾即筵坐,左执觯,祭脯醢,以柶祭醴三,西阶上北面坐,啐醴,建柶兴,坐奠觯,遂拜。”郑注:“啐,尝也。尝之者,成主人意。”宾啐尝醴酒,为的是达成主人的厚意。

 

不必

 

正缘行礼者处处“以人意相存问”,故不敢以“己意”推断、强求“人意”。《论语·子罕》云:“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根据《仪礼》节文,郑君提炼出“礼不必事”的义例,正与孔门之教相契合。如《士昏礼》“纳采”节:“纳采用雁。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使者玄端至。摈者出请事,入告。”郑注:“请,犹问也。礼不必事,虽知犹问之,重慎也。”在媒氏沟通双方意向之后,夫家使者“玄端至”,自然是来行纳采之礼。但女家摈者仍不敢擅自断定对方的来意,而是慎重地“出请事,入告”,这体现了“礼不必事”之义。而在“纳采”之后的“问名”环节:“宾降出。……摈者出请。宾执鴈,请问名。”郑注:“不必宾之事有无。”又如《乡射礼》中,有司射一职,乃教习礼射者。在众人参与礼射之前,司射首先“诱射”,作出示范,其准备仪态是“搢三而挟一个”。其后,由司射“弟子之中德行、道艺之高者”所组成的“三耦”进行第一番射,这对于随后礼射的众人而言,也有示范意味。至此,众人当已知悉礼射之仪,于是司射“作射请释获”,准备展开第二番射:“司射作射如初,一耦揖升如初。司马命去侯,获者许诺。司马降,释弓反位。司射犹挟一个,去扑,与司马交于阶前,升,请释获于宾。宾许。降,搢扑,西面立于所设中之东,北面命释获者设中,遂视之。”郑注:“犹,有故之辞。司射既诱射,恒执弓挟矢以掌射事,备尚未知,当教之也。今三耦卒射,众足以知之矣,犹挟之者,君子不必也。”司射再次“作射”,“犹挟一个”,保持“诱射”的准备姿态,这背后仍是“礼不必事”的态度。又如《燕礼》中,当诸侯(公)、主人(诸侯之宰夫)与宾(卿大夫之一人)行献、酢、酬之礼后,下大夫二人举爵于公,发起旅酬:“媵爵者洗象觯,升实之,序进,坐奠于荐南,北上,降,阼阶下皆再拜稽首,送觯。公答再拜。”郑注:“奠于荐南,不敢必君举也。”依循礼例:“凡奠爵,将举者于右,不举者于左。”(《士冠礼》郑注)媵爵者奠觯于公,就其意愿而言,是希望公举觯“以为旅酬之端”(张尔岐《仪礼郑注句读》),当奠于荐右,但实际仪节则是奠于荐左(公席在东,西面,“荐南”即荐左),这背后是“不敢必君举”的慎重心态。而公亦体察臣意而顺成之:“公坐,取大夫所媵觯,兴以酬宾。”又如《既夕礼》中,宾赗奠赙赠之后,主人“又请”,待“宾告事毕”,才“拜送”。郑注指出,主人“虽知事毕,犹请”,乃是因为“君子不必人意”。

 

如在

 

行礼者彼此对待之际,既不以“己意”推必“人意”,顺由这一原则,在祭礼场合,当人、神对待之际,亦不以“人意”必其神之在否。如《乡射礼》第二番射之末,获者祭侯:“获者执爵,使人执其荐与俎从之,适右个,设荐俎。获者南面坐,左执爵,祭脯醢;执爵兴,取肺,坐祭;遂祭酒。兴,适左个。中亦如之。”郑注:“获者以侯为功,是以献焉。先祭左个后中者,以外即之至中,若神在中也。”侯之神何在,获者不妄作推断,先祭右个,后祭左个,然后祭中,其态度是“若神在中也”, 此意与孔门“祭如在,祭神如神在”(《论语·八佾》)的态度是相应的。又如《特牲馈食礼》“筮日”节:“宰自主人之左赞命,命曰:‘孝孙某,筮来日某,诹此某事,适其皇祖某子。尚飨!’”郑注:“尚,庶几也。”“尚饗”乃祭祀常語,郑君指出,“尚”为“庶几”之意,即不敢肯定祖先是否来格歆飨祭品,但诚恳表示如此一番希冀之意。而在《特牲》的“改馔阳厌”节:“佐食彻尸荐、俎、敦,设于西北隅,几在南,厞用筵,纳一尊。佐食阖牖户,降。”郑注:“不知神之所在,或诸远人乎?尸谡而改馔为幽暗,庶其飨之,所以为厌饫。”祭礼立尸,代表祖先形象而受祭,这是显性的人神互动。但尸入之前有“阴厌”,尸出之后有“阳厌”,皆设祭品于室中,人闭户出外,则是不必神之所在的态度,唯尽其在我,“庶其飨之”而已。

 

不竭

 

行礼者既不敢以“己意”必“人意”,故与人相交之际,亦当“知止”,处处为对方留有余地。如《乡饮酒礼》“主人酬宾”节:“宾西阶上立,主人实觯宾之席前,北面。宾西阶上拜。主人少退,卒拜,进,坐奠觯于荐西。宾辞,坐取觯,复位。主人阼阶上拜送。宾北面坐奠觯于荐东,复位。”郑注:“酬酒不举,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以全交也。”面对主人再次亲酌、亲奠相酬,宾辞不敢当,奠觯于荐左,以示不复举酒,仪节至此告一段落。因为,主人殷勤存问,不必宾客有止酒之意,如若宾客毫不客气地接受,双方往复不已,实际上可能给主人造成不便。礼的精义,要在人伦对待之际,处处为对方设想,尽量避免施压于人,各自退一步,在彼此间创造出一种宽和之感。又如《士虞礼》中,尸入九饭,卒食之际:“举鱼腊俎,俎释三个。”郑注:“释,犹遗也,遗之者,君子不尽人之欢,不竭人之忠。”郑注“不尽”“不竭”一语,本于《礼记·曲礼》。

 

自修

 

如行礼者处处“以人意相存问”,不敢以己意强加诸人,不敢竭人之忠,与此相对,则自然时时反求诸己,自尽其责,自竭其忠。如《乡饮酒礼》“礼乐之正既成,将留宾,为有解惰,立司正以监之”,所谓“监之”,要在自修正以为表帅:“司正实觯,降自西阶,阶间北面坐奠觯,退共,少立。”郑注:“共,拱手也。少立,自正,慎其位也。己帅而正,孰敢不正。”《乡射礼》也有类似的仪节:“司正实觯,降自西阶,中庭北面坐奠觯,兴,退少立。”郑注:“奠觯,表其位也。少立,自修正,慎其位也。”“自修正”的心理,在《仪礼》全经处处可见,郑君往往点出,如《聘礼·记》:“上介执圭如重,授宾。宾入门,皇;升堂,让;将授,志趋;授如争承,下如送,君还而后退。下阶,发气,怡焉,再三举足,又趋;及门,正焉。”郑注:“皇,自庄盛也。再三举足,自安定,乃复趋也。此皆心变见于威仪。”又如《士虞礼·记》:“虞,沐浴,不栉。”郑注:“沐浴者,将祭,自絜清。”“自庄盛”“自安定”“自絜清”等,皆属返求诸己的心态。

 

郑君云:“心变见于威仪。”礼经节文背后,有着种种复杂微妙的心理状态。其待人之心,曰“不安”“不敢”“不必”“不竭”;其自处之心,曰“自修正”“自庄盛”“自安定”“自絜清”。待人与自处,实为为一事之两面。按《论语·颜渊》载: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的慎重心理,由上举《聘礼·记》注之“自庄盛”、《士虞礼·记》注之“自絜清”可见一斑,此盖孔子所谓“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此即孔子所谓“恕”,一般以“推己”释“恕道”,其实更值得体会的是“勿施”一语的尺度感(即《大学》所谓“絜矩”),强调尊重、体察对方的情志,莫以己意强施于人,这正与上举“不安”“不敢”“不必”“不竭”之意相通。准此而论,《仪礼》节文的心理底蕴,大体可以收束于“忠”“恕”二端。有见于此,我们才可以理解孔子的“克己复礼为仁”之说,如若析而言之:

 

郊社之义,所以仁鬼神也。尝禘之礼,所以仁昭穆也。馈奠之礼,所以仁死丧也。射乡之礼,所以仁乡党也。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礼记·仲尼燕居》)

 

一切礼典,皆我与外界相对待的场域与方式,在礼典节文的细节上,处处贯注着先哲制礼的忠恕之义,后世学礼者进入其间,内心自然受其感发,然后可以“仁”鬼神、昭穆、死丧、乡党、宾客……郑君云:“仁,犹存也,凡存此者,所以全善之道也。郊社、尝禘、馈奠,存死之善者也。射乡、食飨,存生之善者也。”通过种种礼典的践履,天下间一切死者、生者,皆我之仁心所存念、成全、善待的对象,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说:“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注释】

 

[1] 刘文英:《“仁”之观念的历史探源》,《天府新论》1990年第6期;白奚:《“仁”与“相人偶”——对“仁”字的构形及其原初意义的再考察》,《哲学研究》2003年第7期;户川芳郎:《人偶——偶谈之余终篇》,《中国经学》2005年第1辑。

[2] 乔秀岩教授《人偶不孤不参》一文尝对此问题作明快剖析,见氏著《学术史读书记》,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年,第172-174页。笔者拟在乔说的基础上略作补充与阐发。

[3] 《仪礼》宫室空间(乃至于中国传统建筑)的基本秩序格局是对称的,这不仅仅是追求审美层面的中和、平正,更有宾主对待抗礼之礼义存焉。参张德付《论宾主与五伦》(《孔子学刊》2019年第1期)、高瑞杰《〈礼经〉体系下的三方涵摄格局初探》(《广西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

[4] 这种尊卑与平等相互渗透的礼义,又见于射礼中大夫与其耦(士)取矢之节。如《乡射礼》“拾取矢”节:“大夫袒决遂,执弓,就其耦,揖皆进,如三耦。耦东面,大夫西面。大夫进,坐,说矢束,兴反位。而后耦揖进,坐兼取乘矢,顺羽而兴,反位,揖。大夫进坐,亦兼取乘矢,如其耦,北面搢三挟一个,揖退。”郑注:“(大夫)说矢束者,下耦,以将拾取。(其耦)兼取乘矢者,尊大夫,不敢与之拾也。相下相尊,君子之所以相接也。”又《大射》“拾取矢”节:“若士与大夫为耦,士东面,大夫西面。大夫进坐,说矢束,退反位。耦揖进,坐兼取乘矢,兴,顺羽,且左还,毋周,反面揖。”郑注:“(大夫)说矢束,自同于三耦,谦也。(其耦)兼取乘矢,不敢与大夫拾。”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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