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济洲著《治道的理想:古典儒家政治哲学新探》出版暨序言
书名:《治道的理想:古典儒家政治哲学新探》
作者:郑济洲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年12月
【内容简介】
中国传统治道是中国古代思想的原生形态,具有十分丰富的思想内涵。挖掘这一博大精深的思想资源,无论对于建立中国思想研究的主体性,还是对于建立当代世界合理的社会秩序和心灵秩序,促进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书探赜先秦以来主要儒家哲人的治道理想,试图展现古典儒家政治哲学的内在逻辑和核心思想。作者认为,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在“礼崩乐坏”的历史背景下所教导形成的“政治共同体”,塑造了儒家以道统引导政统的政治理想。从汉代儒宗董仲舒倡导的“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到宋代朱子“格君心之非”,再到明代王阳明的内圣外王,儒家对王道政治的期待,内具着士大夫对道统的坚守;儒哲的独立人格和责任精神与现实的政治并存,构成了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的“阴阳结构”。
【作者简介】
郑济洲,男,1988年生人,福建省福州市人,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副教授,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博士,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实学研究会理事,中华孔子学会董仲舒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哲学与政治文化。在《河北学刊》《齐鲁学刊》《福建论坛》《党史研究与教学》等CSSCI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课题1项,参与国家课题2项,主持省部级课题4项,出版学术专著《以道导政:儒家制衡君权思想史概述》《教化即为政:<论语>“子奚不为政”章发微》《君子之师:孔子政治性教化思想研究》等。
【目录】
序 i
第一章 政治共同体:孔子主导的先秦儒家的入世实践 1
第一节 孔子的“以教为政”与孔门政治共同体的形成 1
第二节 子夏“为君子儒”与先秦儒家“政治性教化派”的发展 6
第三节 大臣的“以道事君”与儒家的入世理想 14
第四节 “天民”与“礼制”:孟子与荀子的“天下观” 17
第二章 权力制衡:汉代儒宗的哲思辨义 28
第一节 天道不变:天对君权的制衡 29
第二节 天听民听:民对君权的制衡 34
第三节 抑黜百家:士对君权的制衡 41
第四节 推明孔氏:圣对君权的制衡 52
第五节 《春秋》为汉立法:经对君权的制衡 64
第三章 隐世弘道:文中子在政治领域 78
第一节 人能弘道:王通对“王道”的追求 78
第二节 培养王臣:王通在教化领域的成功 80
第三节 王通在政治领域的再“入场” 82
第四章 共治天下:宋儒的政治思想世界 88
第一节 “推诚共治”:朱子对二程天道观的继承与发展 89
第二节 “格君心之非”:朱子的“共治”实践 93
第三节 “存理灭欲”:朱子的“以德抗位” 96
第五章 文教与汉化:元代儒者对“王道政治”的哲思 102
第一节 许衡理、心融合的政治伦理思想 102
第二节 耶律楚材对蒙古政权的理性化建构 107
第三节 吴澄“性善而理正”的政治思想 120
第六章 内圣外王:王阳明的“致良知”学说 128
第一节 王阳明“觉民行道”的心路历程 128
第二节 “看满街人都是圣人”的心学阐释 130
第三节 王阳明对“政统”的思想重构 132
第七章 经世致用:清代常州学派的理学思想 136
第一节 常州学派理学思想的时代境遇 136
第二节 常州学派对两汉公羊学说的再创造 139
第三节 常州学派的经世致用思想 152
第八章 托古改制:康有为对世界秩序的本体构建 163
第一节 元、天、仁、理相互贯通的本体论 163
第二节 “天子”的平等与不平等 167
第三节 仁本、王道和民意的合一 171
第九章 明清之变与政治公共秩序的现代性开显 180
第一节 理、礼价值的固化与裂解 183
第二节 从情理到政治公共性观念的伦理考察 198
参考文献 219
附录 1.“最彻底的决裂”之批判:马列主义创始人的传统文化观探究 240
附录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内在机理研究 252
附录 3.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探究 263
后记 282
【序】
中国传统治道是中国古代思想的原生形态,具有十分丰富的思想内涵。挖掘这一博大精深的思想资源,无论是对于建立中国思想研究的主体性,还是对于建立当代世界合理的社会秩序和心灵秩序,促进人类文明的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一
“治道”原本就是中国传统思想特有的范畴,早在先秦时期就已形成,秦汉以后被历代思想家、政治家所广泛使用。“治道”是一个复合词,由“治”与“道”两个单音词组成。“治”,东汉许慎《说文解字》仅记其一个音义,“直之切”,音“迟”,水名。据《辞源》,“治”的另一个音义为“直吏切”,音“质”,作动词用,有“疏理”“打理”“办理”“整理”“处理”“管理”的意义。至于为何这些意义要选中“治”这个字来表达,是否与“大禹治水”的传说有关,待考。孔子在《论语•宪问》中说:“仲叔圉治宾客,祝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这里,就是在上述意义上使用“治”字的。类此,还有“治兵”“治产”“治学”等用法。由动词而转为名词和形容词,“治”与“乱”相对,指的是国家治理得当、政治清明有序的状态,如《易传•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
“道”,是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概念之一,具有方法、技艺、规律、事理、学说、道德等多种含义,笼而统之,可用“道理”一词加以概括。把“治”与“道”结合起来,组成“治道”一词,首见于《墨子•兼爱中》:“今天下之君子,忠实欲天下之富,而恶其贫;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兼相爱,交相利,此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也,不可不务为也。”这里的“治道”即为“治理天下之道”,与后世使用者意思相仿。另《庄子•天地》有:“夫子问于老聃曰:‘有人治道若相放,可不可,然不然。辩者有言曰,离坚白,若悬寓。若是则可谓圣人乎’。”《庄子•膳性》又说:“古之治道者,以恬养知;知生而无以知为也,谓之以知养恬。”这里的“道”是“治”的对象,前者的“治道”相当于“修道”,后者的“治道”其对象是养生之道,都不是后世所指的“治国之道”的意思。
《管子•治国》篇曾经提出“治国之道”的概念,主张“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而自觉地把“治国”与“道”结合起来,进而明确使用“治道”概念来表述“治国之道”的,在先秦诸子中,当推荀子。《荀子•王霸》篇中说:“国者,天下之制,利用也;人主者,天下之利埶也。得道以持之,则大安也。”在荀子看来,国家是天下最有力的工具,统治者只有用“道”即正确的治国原则去掌握政权和治理国政,才能实现最大的安定。简言之,治国必有道,这一“治国之道”,简称“治道”。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荀子在《正论》篇中明确使用了作为“治国之道”的“治道”概念。他批驳:“世俗之为说者曰:‘太古薄背,棺厚三寸,衣衾三领,葬田不妨田,故不掘也;乱今厚葬饰棺,故抇也。”荀子认为:“是不及知治道,而不察于抇不抇者之所言也。”“抇”指盗墓,当时在社会上流行这样的说法,认为古代没有人盗墓是因为普遍实行薄葬,而后世盗墓风猖獗是由于人们的厚葬而引起的。荀子认为这是不懂得“治国之道”的说法。古代圣王抚育人民,百姓安居乐业,风俗淳美,人们羞于去做鸡鸣狗盗之事,更不会去盗墓在死人身上发财。所以百姓是否盗墓,其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在于统治者的治国之道是否得当。为此,荀子引用孔子的话加以说明:“天下有道,盗其先变乎”——这里的“道”,应该就是“治国之道”,即“治道”。
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在其论著中,多次使用了“治道”的概念。如《八经》篇有:“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诡使》篇有:“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如此等等。
秦汉以后,“治道”概念得到广泛的使用,政治家以之作为自己治国理念、方针、原则、措施、手段的总称,思想家则以之作为自己思考社会、探索人生、认识世界的逻辑起点和思想中心。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登泰山刻石颂曰:“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汉初曹参在齐国做丞相时“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唐太宗李世民宣称:“朕今志在君臣上下,各尽至公,共相切磋,以成治道。”北宋司马光编撰的《资治通鉴》,就是因为宋神宗认定其“有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而得名。
“治”与“道”的紧密结合,在宋代“道学”(“理学”)中达到顶点。今人余英时先生批评现代学界“把宋代道学从儒学中抽离,又把治道从道学中抽离”的偏颇,指出:“我们必须在概念上作根本的调整,然后才能确切把握住‘推明治道’在宋代所谓‘道学’或‘理学’的中心意义。”
这里所引的“推明治道”四字,出自朱熹对宋初“道学三先生”(胡瑗、石介、孙复)的评价,体现了“治道”是道学的中心关怀。
北宋儒者王开祖,以“述尧、舜之道,论文、武之治”为宗旨,倡鸣“道学”二字,张载批评“以道学、政事为二事”的现象,程颐则提出“以道学辅人主”的主张,他们都强调“道”与“治”的合一。
“内圣”和“外王”相贯通,“道”与“治道”相交融,这一点在当事人即当时的道学家共同体中固然是不辩自明的共识,而流风所及,后来的统治者对此也是心领神会全盘接受的。如程颐提出:“治道亦有从本而言,亦有从事而言。从本而言,惟从格君心之非,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朱熹也认为:“治道必本于正心,修身,实见得恁地,然后从这里做出。”对此,历代统治者非但不反感,反而称赞有加。如宋理宗就说过:“朕每观朱熹《论语》、《中庸》、《大学》、《孟子》注解,发挥圣贤之蕴,羽翼斯文,有补治道。”“道”与“治道”的互蕴,学者与统治者的互动,真可谓“心有灵犀一点通”!
二
“治道”的概念虽然直到东周末年(战国时代)才正式使用,但在远古时代的“圣王”治国传说中,就有大量关于治道的内容。例如,记录了尧、舜、禹三个“圣王”和夏、商、周三个朝代事迹的《尚书》,就是一部关于古代治道思想理念和制度措施的文集。而在“治道”概念产生和广泛使用以后,尽管许多思想家和政治家不一定直接使用“治道”的概念,但他们关于“治道”的论述和措施却比比皆是。那么,到底什么是“治道”,“治道”包含哪些内容?先秦时期的思想家庄子有比较全面的阐述。请看以下文字:
“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形名已明而因任次之,因任已明而原省次之,原省已明而是非次之,是非已明而赏罚次之。赏罚已明而愚知处宜,贵贱履位,仁贤不肖袭情,必分其能,必由其名。以此事上,以此畜下,以此治物,以此修身,知谋不用,必归其天,此之谓太平,治之至也。故《书》曰:‘有形有名。’形名者,古人有之,而非所以先也。古之语大道者,五变而形名可举,九变而赏罚可言也。骤而语形名,不知其本也;骤而语赏罚,不知其始也。倒道而言,迕道而说者,人之所治也,安能治人!骤而语形名赏罚,此有知治之具,非知治之道;可用于天下,不足以用天下。”
在这里,庄子把人们对于“治道”(“大道”)的理解和把握,区分为九个层次:天—道德—仁义—分守—形名—因任—原省—是非—赏罚。其中,“天”为治道的最高层次,人世间所有为治之道都应该遵循自然之天道,用庄子的话来说,就是“顺物自然,而无容私焉,而天下治矣”。“形名”和“赏罚”则在较低的层次,虽在“大道”的“五变”或“九变”之内,但如果抛开“天”这一最高层次,骤然推行“形名”和“赏罚”,不知其本,不知其始,那就不是“治之道”,而只能算是“治之具”了。
对庄子这种以自家学说为标准来判断各家“治道”思想之高低,类似后世佛教宗派“判教”的做法,恐怕除道家之外的其他学派都会不以为然。儒家以“仁”为最高原则,主张“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孟子•公孙丑上》);墨家以“兼爱”为最高原则,主张“若此(兼相爱)则天下治”;法家以“法”为最高原则,主张“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韩非子•八经》);他们大概都不会认同庄子的说法,而把自己的主张排除在“治道”之外的。
然而,如果我们心平气和地推敲庄子的上述划分,就不能不承认,庄子是最早触及中国传统治道内涵的思想家。究庄子本意,上述的九个层次都属于“大道”的内容,只要不“骤而语形名,骤而语赏罚”,从而出现“道术将为天下裂”的局面,而是按照“大道”的本来顺序思考和运作,道术贯通,有本有末,有始有终,这九个层次统统都可以归于“大道”即“治道”的内涵。质言之,在承认并尊重“治之道”的本根、起始意义的前提下,所谓“治之具”也属于“治道”的范畴。如此看来,广义的“治道”,既包括“治之道”即治国的思想原则,也包括“治之具”即治国的制度措施。
历代思想家政治家对于“治之道”的思考与“治之具”的推行,恰恰构成了“治道”的丰富内涵。在“治之道”即治国的思想原则方面,一般的原则有:“天下为公”原则、“民本”原则、“人治”原则、“无为而治”原则;具体的模式有道家的“道治”“天治”,儒家的“仁政”“礼治”“德治”;法家的“势治”“法治”“术治”;儒法兼综的“礼法兼用”“德法兼行”“人法兼资”等。
在“治之具”即治国的制度措施方面,中国传统社会的国家治理体制有权力架构(皇帝、宰相、内阁等)、职能分工(三公九卿、三省六部等)、权力制衡(纳谏、台谏、纠察、举劾、封驳、检核)等;吏治方面的制度措施有品阶、俸禄、考课、铨选、赏罚、迁转、回避、致仕等;经济方面的制度措施有田制、户籍、工商、货币、理财、税赋、赈济等;文化方面的制度措施有学校、贡举、修史、修典、礼仪、宗教、民族、外交等,军事方面的制度措施有武官铨选、练兵检阅、后勤给养、军籍抚恤等;法律方面的制度措施有律、令、格、式、例、典、敕、诏;工程方面的制度措施有营缮、器材、水利、屯田等。
上述治国的制度措施既是“治之具”,也是“治之道”,于史有据。纳谏关乎治道,见《汉书•文帝纪》:“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吏治关乎治道,见《汉书•宣帝纪》:“吏不廉平则治道衰。”又见《汉书•眭两夏侯京翼李传》:“治道要务,在知下之邪正”;经济关乎治道,见《史记•货殖列传》云:“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礼乐关乎治道,见《汉书•礼乐志》:“河间献王有雅材,亦以为治道非礼乐不成,因献所集雅乐”;兵旅关乎治道,见《孙子兵法•始计》:“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刑法关乎治道,见《汉书•刑法志》:“议者或曰,法难数变,此庸人不达,疑塞治道,圣智之所常患者也”;水利关乎治道,见《太平御览》:“水润不浸,稼穑不成,冬雷夏霜,百姓不宁,故治道倾”;如此等等。由此看来,上述程颐所提出的“治道亦有从本而言,亦有从事而言”,当是中国古代政治和知识共同体中人们的共识。
三
中国传统治道的历史演进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先秦时期(公元前221年以前)的“原型”阶段、秦汉隋唐时期(公元前221—公元960年)的“成型”阶段、宋元明清时期(公元960—1911年)的“转型”阶段。
先秦时期是中国传统治道的“原型”阶段。从伏羲、黄帝到尧、舜、禹,再到夏、商、周,留下了许多治国的传说和思想资源,而真正具有传统治道奠基意义的,却是周朝初年周公的“制礼作乐”以及周朝末年“礼崩乐坏”所引起的百家争鸣。
公元前11世纪,周朝建立以后,为了巩固统治,采取了“分封建国”的做法,形成了一个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治理体制。适应这一体制,周公提出“敬天爱民,明德慎刑”的治道思想,并建立了一整套的国家管理制度,统称为“周礼”。
公元前770年,周朝的国都东迁,史称“东周”。从这一年开始直到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被称为“春秋战国”时期。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思想发生的“轴心时代”。面对“周文凋敝”“礼崩乐坏”的局面,为了重新建立合理的社会治理秩序,诸子蜂起、百家争鸣。在诸子百家中,具有较系统的治道思想而又对后代产生较大影响的,有以“仁政”与“礼治”为核心的儒家,以“尚同”与“尚贤”为核心的墨家,以“法、术、势”为核心的法家,以“道法自然”和“无为而治”为核心的道家等。
春秋战国的混乱局面,以秦始皇统一中国而告终。由此,中国古代社会进入了一个辉煌的发展时期,史称“汉唐盛世”。它是中国传统治道的“成型”阶段。
秦始皇以法家思想为依据,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管理体制,奠定了统一国家的发展基础。继之而起的汉代吸取秦朝的经验教训,在治国的指导思想上,经过比较与实验,从秦朝的“法治”中经汉初的“黄老之治”,而最终由汉武帝确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统治思想,并在实践中形成“霸王道以杂之”的治道格局。
此后,经过社会大动荡的魏晋南北朝时期,统治思想多元化,儒、佛、道三家各擅胜场,直到公元581年隋朝的建立,结束了分裂局面,中国再度归于统一。继隋而起的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兴盛的一个王朝。唐太宗统治期间,史称“贞观之治”,堪称中国传统治道的实践典范。
公元960年,宋朝建立,是中国古代社会由鼎盛步入衰退的转折点。宋元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治道的“转型”阶段。
宋代初年的统治者吸取唐朝末年皇权式微、天下分崩离析的教训,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中央集权,形成皇帝高度专权,中央严密控制地方的政治管理体制。这种强化中央集权的做法,虽取得一时的效果,但负面影响更大。为了克服这些弊端,建立合理的社会治理结构,范仲淹和王安石先后主持了政治改革;司马光立足于从历代帝王的治国之道中汲取智慧的启迪,主持编写了一部关于治国安邦的历史教科书——《资治通鉴》;而程颐乃至南宋的朱熹等人则从“推明治道”而走向建立“道学”(理学),企图以建构合理的心灵秩序而恢复合理的社会秩序。
公元1271年,北方的蒙古族贵族统治者入主中原,统一中国,建立了元朝。元末农民起义中上台的明太祖朱元璋,是中国历史上把君主专制统治发展到极端的帝王。他废除丞相制度、强化中央集权、实行思想钳制,建立起一整套君主专制的统治制度。明朝末年,社会矛盾空前激化,朝廷内部党争不已,下层民众铤而走险,勃兴于东北地区的满族贵族统治者乘虚入关,建立清王朝。面对着这一“天崩地解”的局面,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一批知识分子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他们从反省明王朝乃至整个传统社会的治道思想和制度入手,批判君主专制,高扬民本精神,形成了一股“破块启蒙”的思潮。
清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1644年入主中原以后,满族贵族努力学习汉族文化,接受中国传统的治道思想和制度措施,并使之发展到极端。1840年,英国人发动“鸦片战争”,用炮舰轰开了古老中国的大门。面对当时中国积贫积弱的局面,不少有识之士“睁开眼睛看世界”,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学习西方的内容,从坚船利炮到发展工商,直至民主政治制度。改造中国的手段,从兴办“洋务”,到实行“维新”,直至进行革命。
1911年,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在中国的统治。从此,中国逐步地融入了现代世界发展的潮流,走上了一条政治民主化、经济现代化、管理科学化的道路。中国传统治道也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不再作为社会的统治思想和制度规范,而仅仅作为一份供后人研究的思想资源,在现代中国与现代世界的思想演变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某种智慧启迪的作用。
黎红雷
2022年 12月
责任编辑:近复
【上一篇】书香启新年:明德书院活动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