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基金”发起辞、章程、捐赠指南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1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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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道基金”发起辞


    道成中华,道成秩序。儒家守护、阐扬、凝成中华之道。儒家复兴,则人心可期归善,风俗必将臻美,中国可治,而天下可平可和。
    
    
    而今,顺乎道统之运势,本乎同道之努力,应乎国民之心向,儒家已有蓄势复兴之象。
    
    
    然百余年来,礼崩乐坏,儒门淡薄,无权无势,无人无财。当此儒家复兴之际,儒门虽有其心而难施其力。
    
    
    欲接续道统,天下归仁,儒门须兴学问、立事业、行教化,凡此皆须聚人、聚财以济之。
    
    
    鉴于此,余等发起“弘道基金”,于同道、向道者、支持者中筹措资财。本同道之仁心,兴向道之志向,广儒家之盛德,俾天下之归仁。
    
    
    所筹资财,悉数用于儒门公益慈善、国民教化、复兴礼乐、学问讲论、培养人才、书刊出版、网站维护、同志救济等事业。
    
    
    惟愿儒门同道或向道者量入而出,或三十之一,或二十之一。多少不拘,惟在尽心耳。
    
    
    夫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与二三君子共勉。
    
    
    发起人暨首届理事:蒋庆  陈明  康晓光  许章润  秋风(执笔、理事长)
    
                孔元2563年暨西历2012年6月12日
    
    


     
    
“弘道基金”章程

(孔元2563年暨西历2012年6月18日公布)




 第一条 本基金旨在为儒家复兴事业筹措资金与物资等资源。


第二条  本基金面向儒门同道、向道者及一切同情儒家事业与中国文化之人士募集资金与物资等资源。


第三条  本基金所筹资源,悉数用于儒门公益慈善、国民教化、复兴礼乐、学问讲论、培养人才、书刊出版、网站维护、同志救济等事业。


第四条  凡有助儒家复兴之项目计划,凡儒门所办之公益、慈善专案,均可申请本基金资金支持。


第五条  基金设理事会为决策机关。理事会设理事长,召集、主持理事会会议、管理重大日常事项、代表本基金向社会发布基金信息并参与各种社会交往活动等。


第六条  理事会下设秘书,负责管理基金日常事务。设司库两名,管理账务、现金等。


第七条  本基金设“弘道委员会”,由捐赠额达到一定数额的人士或机构之代表组成。理事会将就基金发展等事项咨商该委员会。


第八条  本基金保证财务的全程公开透明,将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定期公开基金账务,对捐赠人与社会各方监督将予积极、负责的回应。


第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修订权在基金理事会。

 


“弘道基金”捐赠指南


(自孔元2563年暨西历2012年6月18日起实施)




    感谢您支持儒家事业,慷慨捐赠“弘道基金”。依照本指南,您可方便地实现您支持儒家事业的心愿:


    一、您可在任何时间向本基金捐赠。为控制相关成本,一般情况下,一次性捐赠额请不少于100元。
    
    
    二、一次性捐赠100元至1000元,您将获得“弘道杰士”荣衔;1000元至5000元,您将获得“弘道俊士”荣衔;5000至10000元,您将获得“弘道英士”荣衔,10000元以上,您将获得“弘道贤士”荣衔。(此处名衔据《春秋繁露·爵国》:十人者曰豪,百人者曰杰,千人者曰俊,万人者曰英。又《白虎通·圣人篇》:倍英曰贤。)
    
    
    三、一次性捐赠不少于1000元者,可获本基金赠送的有关纪念品。一次性捐赠不少于5000元者,可受邀参加本基金组织或资助的相关活动。
    
    
    四、欢迎您加入本基金定期捐赠计划。您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每月固定向本基金捐赠若干,我们将为您建立专门的捐赠帐户。您可按照您月收入的三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或什一等标准,选择每月捐赠额。
    
    
    五、若承诺捐赠期不少于6个月,每月捐赠50至100元,您将获得“弘道杰士”荣衔;月捐赠100至500元,您将获得“弘道俊士”荣衔;月捐赠500至1000元,您将获得“弘道英士”荣衔;月捐赠1000元以上,您将获得“弘道贤士”荣衔。
    
    
    六、月捐赠不少于100元,且承诺捐赠期不少于10个月者,可获本基金赠送的有关纪念品。月捐赠不少于500元,且承诺捐赠期不少于10个月者,可受邀参加本基金组织或资助的相关活动。
    
    
    七、一次性或者累计捐赠额达到10万元者,将成为“弘道委员会”委员。一次性或者累计捐赠额达到100万元者,将受邀成为“弘道委员会”资深委员。
    
    
    八、您在捐赠时,请提供实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向您寄发相关证书。因为本基金要定期向社会公开账务,希望您特别告知自己的个人意愿是否愿意公布自己的真实姓名,以便我们在公布账务时根据您的意愿署名。我们会保密捐赠者的个人信息。
    
    
    九、我们在确认帐户收到您的捐赠后,我们将向您寄发电子捐赠证明,并在网络上予以公布,同时寄发纸质捐赠证书。我们也会在月度、季度、年度报告中公布您的善行。
    
    
    十、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捐赠:


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宝园支行
    账号:0200 1435 0900 0001 069
    户名:北京弘道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十一、我们会定期公布本基金财务报表,也欢迎您监督本基金的运作。若您对本基金的运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诚挚欢迎提出。本基金是我们共同的事业。 
    

    十二、每一项对捐赠者的证明、证书等文本上均落款“弘道基金谨启”、“年、月、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冀志罡(财务总监):13511033811
张舒(助理):15120055876
电子信箱:hongdaojijin@gmail.com


 

备注:欲咨询或了解“弘道基金”更多情况,请到以下两个网站交流

儒学联合论坛http://www.yuandao.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51328

儒教复兴论坛http://www.rjfx2000.net/dispbbs.asp?boardID=4&ID=15179&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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