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东海作者简介:余东海,本名余樟法,男,属龙,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丽水,现居广西南宁。自号东海老人,曾用笔名萧瑶,网名“东海一枭”等。著有《大良知学》《儒家文化实践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论语点睛》《春秋精神》《四书要义》《大人启蒙读本》《儒家法眼》等。 |
思想就是法外之地,舆论场上道理最大
——言论自由微论
作者:余东海
来源:作者赐稿
【服人】以德服人落实在思想舆论场上,就是以理服人和服从道理。吾尝言,思想场上无君臣无师生无父子,道理最大,谁有理就听谁的。兹再加一无:思想场上无法律,思想就是法外之地。思想场上,不能以力服人,不能以君主、父亲和老师的权威服人,更不能以法服人,言论罪、文字狱是政治之大恶和国家之大耻。此乃中西文明的共识和常识。
【可耻】思想场上,试图通过剥夺不同观点和意见的言论权去争取胜利,是可耻的,想一想都可耻,就像擂台上要通过捆住对方的手脚取得胜利一样可耻。这是极端缺乏思想自信的表现。木见厅友言:“就像下棋,你个烂棋篓子,来一个人你就下不赢,你就会想主持人用权力规定你赢。但天下第一棋手,他会想借用权力来规定自己赢?他会觉得,这是耻辱。”
【自由】反对派、竞争派和异议异见者,堪称免费的好老师。尊重和维护他们的言论自由,大有利于自身的认知深入、思想成熟和道德成长。对于为政者,还有利于政治好上加好文明不断提升。欢迎他们真言直发、畅所欲言,可以让自己少犯错误。不慎犯了错误,也有机会及早发现、及时改正。他们批评有误,完全没有关系,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至于动机如何,更不值得追究。春秋之治狱有诛心之法,面对批评异议则万万不可诛心。
【王道】常有人问,你心目中的王道政治和儒家社会,有没有反孔反儒的自由。统一答复于此:彻底批判所有反孔反儒的思想错误,严格维护民众反孔反儒的言论自由。注意两点:一、反孔反儒的自由限于思想言论领域,不能扩大化;二、反孔反儒的言论权属于民众的特权。官员反孔反儒,就要依礼处罚,轻则警告降职,重则削职为民。
【王道】民众和精英各有言论自由,唯自由的边界不同。民众的边界是法,精英的边界是礼。民众言论非礼,政府无权惩罚;精英言论反常,则要依礼处罚。例如,精英发表反孔反儒反自由反人类之言论,就不配为政为师。同时,对非礼反常的思想言论进行启蒙和批判,是精英的责任。例如,纵容校园内反犹主义恶潮泛滥,就是西方某些大学校长和教师极端不负责任,理当削去其职。例如在东海客厅,厅友们都有妄言妄语蠢言蠢语的自由,但妄人蠢人不配为群管,不配进入王道之上流社会精英群。
【人权】儒家经典中没有人权概念,但有丰富的人权思想。孟子说:“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荀子说:“行一不义,杀一无罪,而得天下,仁者不为也。”《文中子》记载:“李密问王霸之略。子曰:不以天下易一民之命。”《呻吟语》说:“圣人不以天下易一人之命。后世乃以天下之命易一身之尊,悲夫!吾不知得天下将以何为也。”郅恽说:“昔文王不忍露白骨,武王不以天下易一人之命,故能获天地之应,克商如林之旅。”(《后汉书·郅恽传》)这些言论都体现了儒家对生命权的高度尊重。《左传》记载孔子赞美子产不毁乡校,表明了儒家对民众言论权的尊重。《尚书·康诰》:“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慎罚即慎刑,主要内容有二:一、保护弱势群体,刑罚不能伤及无辜,只惩罚那些必须惩罚的人(威威)。二、要严格依据法律准则定罪,并将这些准则公布于众。“不敢侮鳏寡”是对弱者人格权的明确尊重和保护。
【警钟】言论自由叫了一百多年,分别写进国共两党的宪法,但百年来真能尊重、维护言论自由者寡。马家不用说了,最不能容忍批评异议,最善于剥夺言论自由。不少自由派,一旦有机会,比如当了什么社长、主编及群主,就会千方百计剥夺儒家的言论权。某些主张言论自由的儒生,对于反儒派和其它学派宗派的言论权也缺乏真正的尊重。这是很不应该的。言论自由是最根本的自由,四大自由之首,最基本的人权。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其它人权自由,就没有人格尊严和政治文明。不尊重言论自由的人物和势力,根本不配为政,遑论建设王道。
【态度】东海说对某某“保其不死”云云,酒后戏言,聊博一笑耳。但是,若是代表儒家对某些人物某股势力作出政治承诺或约定,那就必须不折不扣地兑现遵守之,不能以任何理由毁约。儒家的约定一旦作出,就是板上钉钉的死约定。就像在东海客厅,维护每个人的言论权和不受人身攻击的权利,是两个基本原则,也是东海对大家的承诺。如果因为思想言论而驱逐某个厅友,或者纵容大家攻击某个厅友,就是违约。注意,维护言论自由,只能力所能及,原因众所周知。
【态度】激烈的批评和反批评,无碍于言论自由。有厅友主张将东海“身诛族灭”,够激烈了,东海可以严厉批评,但不能因此剥夺其言论权。其实,激烈的批评和反批评,正是言论自由难以避免的一种征象。当然,激烈有度,不能人身攻击,不能造成“即时而重大的危险”。例如,东海可以容忍“身诛族灭”的恶言,但不能容忍任何现实恶行。千万不要低估了儒者的大复仇精神。别说诛身灭族,对吾亲友造成任何现实伤害,都得付出相应的代价。谓予不信,请回顾东海生平所作所为包括“林樟旺案”。注意,正因为自由,最容易体现一个人的文化道德内存,最容易辨别君子小人。思想言论悖谬者,即使不犯规,也会对自己的形象造成严重伤害。故自由度越高的地方,越需要克己复礼、敬內义外和谨言慎行。
【厅规】本厅禁止污言秽语人身攻击。但对这条厅规,如果执行严厉,又可能有伤自由。为此,只要攻击不太严重,或者没有明显恶意,也希望被攻击者不要过于计较,能谅则谅。至于对孔子释尊的批评异议,纯属言论自由,不宜上升为谤圣谤佛。或者说,儒家尊重谤圣谤佛的自由。
【开蒙】沧海厅友言:“最高信仰是不能批判的”云。东海曰:这是两极主义思维。儒家没有不允许批判的东西。圣王、圣人、圣经和昊天上帝都可以批判。批判是非礼、无知的表现,但属于民众的言论自由,宜受新王法保护。换言之,民众有非礼、无知和不知天高地厚的自由。
【击蒙】儒家无用论可以休矣。儒家要即时性地作用政治,深层次地影响社会,需要一定的权位,至少要有言论权、结社权和教育权。以儒为奴、防儒如贼的国家,批评异议需要勇气、讲点真话都有危险的社会,真儒自保都不易,夫复何求乎,苛责何为哉。儒家无用,哪家又有用呢。
【非罪】剥夺错误野蛮思想的言论自由,是更大的错误和野蛮,其危害也远远大于错误野蛮的思想言论。特此重申,思想场上没有言论罪,思想言论场就是法外之地。这应该成为儒家共识和中西文明共识。将言论罪和文字狱送进历史的垃圾堆,吾儒有责焉。至于非思想性言论,即低价值言论,民法处理可也。
【共识】以儒为本凝聚共识,包括思想共识、道德共识、政治共识等等,是当代儒家的历史责任。但这需要循序渐进,不是一蹴可几,非短期内所能奏效。那么,在没有上述共识的情况下,矛盾双方和多方能否以礼相待,和平共处,能否尊重异议异己的言论权,就是一个至关重要而关乎国家前途、民族未来的重要课题。以礼相待,就要建立基本礼仪特别是言论礼仪的共识。注意,自由主义是有基本言论礼仪共识的,法国启蒙名家伏尔泰有句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说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就是自由主义的共识。儒家同样重视言论自由,同样有言论礼仪要求。如果有机会在现代社会为政,同样应该也可以为言论自由提供不可或缺的制度保障。详见东海《言论自由是儒家的生命线》《自由是儒家的生命线和王道的基本点》诸文。
【东海曰】言论自由是人类最重要、最根本的自由,是人权自由的核心。言论问题言论解决,必要时可以纪律解决,唯独不能法律解决。即法律不能惩罚思想性言论,即美国“双阶理论”中的高价值言论,而且应该为之提供刚性保护。这是现代文明的一条底线,也极有必要成为当代儒家的一个共识。批判异议异端的思想错误和尊重维护异端的言论自由,同样重要,并行不悖。注意,纪律解决限于精英阶层。假如官员和人文教师群体发表了严重错误、反常和非礼的言论,礼当受到一定的纪律处分。这不能苛责于民众。严于官而宽于民,此之谓也。王道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对官师的文化道德要求较高或很高,而对民众要求较低,底线较低。民众言论非礼,不仅法律管不着,纪律也管不着,只能由民间自律自管,由乡规民约和家礼家法等等处理。2024/4/14余东海集于青秀山下独乐斋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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