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的君子与“不争”《论语》中的君子与“不争”
作者:秦际明(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副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四月二十日辛卯
耶稣2024年5月27日
君子是儒家所追求的理想人格。在《论语》中,孔子对何谓君子作了意涵丰富的阐发,强调君子应当以道为志,以仁为价值归依,以礼义为行为操守等。其中,孔子特别强调君子不争。如,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八佾》)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卫灵公》)与争相对的德行是让,如子贡称夫子“温、良、恭、俭、让”(《学而》);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里仁》);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泰伯》)这里所论及的争与让包含修身与为政两个层面。
让与春秋政治竞争
从为政的层面来说,孔子推崇让国,极力表彰伯夷、叔齐与吴泰伯,而恶卫父子争国。或谓,谁为君难道不应当在制度框架中解决吗?如此,人皆守制度即可,不必争,亦不必让。孔子并非不知礼制可以安排政治秩序,问题在于,制度不能自行,制度需要人的认可与服从。无论多么严密的制度,总是有违反者,孔子不认为制度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他在强调礼的制度性意义的同时,也强调礼背后让的精神。礼与让相结合,就像机械与润滑油的结合,才能转运得更好。孔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阳货》)礼的本质固然在于制度,但也在于与礼相应的德与义。
从政治竞争而言,在春秋战国之世,贵族宗法制逐渐崩溃,代之以君主集权,设官僚制以治国,通过法制绳下,不再依据出身授官爵,而须考核其功绩。较之阶层固化的贵族制,这样的转变大大提高了国家支配社会资源的能力,激发了人们进取的积极性。但孔子认为,社会效率越高,并不意味着越适于人的生存与生活。效率的取得是通过社会竞争,而功利的竞争使人常处于生存焦虑之中。正是因为政治所关涉的利益如此之大,国家能力提高之后,战争作为政治竞争的形式也将变得极为残酷。子曰:“鄙夫可与事君也与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阳货》)鄙夫即求利者,参与政治常常伴随着巨大的利益,如果人们想要通过参与政治来获得社会利益,那么政治就会变成一种社会利益分配机制。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人容易患得患失、心态失衡,道德的作用也就极为微小。
孔子知世道之改不可阻挡,但他并不认为春秋时齐国、晋国、郑国、鲁国等诸侯国出现的法家式改革是正确的方向。其根本原因在于,虽然通过功利竞争来控制社会,的确可以提高效率,但人的生活、社会伦理与道德状况,都将让位于这种功利竞争。《论语》中的孔子在不同场合就不同主题多次提到不争,将不争作为君子根本的德性表现。
春秋时期政治经济模式转变,国家能力大为提高,在诸侯林立的社会,残酷的大争之世即将来临。孔子似乎预感到时代将走向深不见底的残酷竞争,但对此无能为力,只能奔走呼吁恢复礼治秩序中的和谐谦让。不知道孔子是否预见到大一统秩序的建构,而在当时,对于孔子来说,以尊尊、亲亲为原则的周代礼治所表现的上下和谐无疑是令人向往的价值。吴泰伯无意以长子的身份争夺国君之位,孔子感叹这就是最高的政治德性。孔子厌恶竞争,甚至反对公正的竞争,而主张上下等级,各安其分,以避免冲突,实现无讼的社会和谐之理想。当然,让之为德更多地只能施加于君子教育,难以约束现实的政治博弈。基于实力的政治竞争秩序重塑,有赖于新的政治均衡的实现,这须等待历史社会的自然演化,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形成新的政治机制,这是孔子所未能看到的未来。孔子以让为至德的见解无疑是极为深刻的洞见,因为无论历史社会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所有的竞争博弈都有可能陷入囚徒困境而不能自救,人性中的善和君子之德仍将是社会最后的底限,这是儒家教化的社会意义。
社会竞争中的制度与人性
竞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在现代社会语境下,问题不在于是否避免竞争,而在于能否提供公平竞争的制度框架,使社会竞争规范、有序。一个社会若没有公平的竞争,那么社会资源就将得不到有效、公平的分配,也必然是极度不平等的权力等级社会。所以,有人或许会认为,作为君子修养的不争与鼓励社会公平竞争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君子不争是个人修养,而参与竞争是他人的权利,后者不应当受到法律或道德层面的限制。人的竞争源于人的生存本能与内在的好胜欲望,好的制度可以在某个层面上规范竞争行为,但难以遏制人的群体行为。就社会群体而言,风俗、风尚可能比制度更重要,这是儒家以厚薄论民德的原因。
社会竞争可以刺激和更新社会机制,也给人带来压力。当代社会“内卷”一词极为流行,所谓内卷即是指过于紧张的社会存量竞争,资源分配竞争导致生存条件恶化,而不能有效地增加资源总量。在春秋后期,孔子推崇周礼以维护一种既定的社会秩序,从而减少尊卑上下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从这个角度来说,公平与稳定存在紧张关系。但孔子并不一味地强化权力秩序,他主张周礼的内核不是权力,而是仁德。通过礼制来强化权力关系,或是运用权力来推行礼制,都是孔子所反对的。孔子认为,礼应当出于人心自发地践行,如此人才能“有耻且格”。但是,政治不可能总是均衡,礼制如若缺乏权力机制维系,就无法遏制强力对既有礼制的突破。对礼制的僭越,实质上是社会资源按照权力关系再次分配,从而引发社会的无序,乃至战争。
如此,若人逐利而自私的本性不能改变,人类社会就将在权力秩序的压抑与剧烈的竞争之间摇摆,二者皆非人类的理想。孔子深刻地洞察到这一点,因而并不主张叠床架屋地用制度的增益来弥补制度恶化的现实。只有人性的提升才能从根本上改善人类社会的这种困境,这就是君子之学的意义。一个有君子的社会,并非没有竞争,没有竞争就一定存在不公正的权力等级压抑,而是以规范、适度、节制、符合人性审美的方式竞争。孔子推崇射箭,相互揖让,胜不骄,败不馁,射毕对饮,宾主皆欢,这就是君子之争。
人类的冲突往往在于利益冲突,如若以德为鹄的,各修己德,则人与人之间不再冲突。人应该寻求更多样化的自我满足,关注内心的充实,而非着眼于胜过他人。孔子赞叹颜渊在陋巷不改其乐,又自述其志云:“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述而》)君子之学乃为己之学,而非为人之学,即是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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