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笑非】穀梁夷夏之輕重

栏目:散思随札
发布时间:2024-06-10 21: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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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笑非

作者简介:吴飞,字笑非,号太常、经礼堂,男,辛酉年(西历1981年)生,山东济南人。业郑学,尊周书院(网站)、道里书院(网站)管理员。出版有《汉学读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7年4月)《礼学拾级》(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年2月)。

穀梁夷夏之輕重

作者:吳笑非

來源:“尊周書院”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四月廿八日己亥

          耶穌2024年6月4日

 

穀梁夷夏之輕重

 

穀梁有戎衛,狄秦,夷狄莒,又有書楚若中國,進吳不殊會,故不善學者有果以諸夏為夷狄,而謂《春秋》信夷狄者。此能讀死句,不能明體例故也。

 

傳例曰:“會夷狄不致,惡事不致”。

 

襄公二年,冬,仲孫蔑會晉荀罃、齊崔杼、宋華元、衞孫林父、曹人、邾人、滕人、薛人、小邾人于戚,遂城虎牢。

 

傳:若言中國焉,内鄭也。

 

案:於鄭則伐其喪,於魯則喪中伐,皆非禮之大,故此會不致也。然傳不置一辭,蓋有重於此者。蓋城虎牢若國中者,不使鄭外於中國也。虎牢非魯獨城,鄭亦非魯能內,故若國中者,深望於中國,而伐喪所不顧也。

 

襄公九年,冬,公會晉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小邾子、齊世子光伐鄭。十有二月己亥,同盟于戲。

 

傳:不異言鄭,善得鄭也。不致,恥不能據鄭也。

 

案:今有二恥,喪伐一也,諸侯不能服鄭,二也。公不致,傳不曰喪伐,而曰恥不能據鄭,見夷夏之義有大於一國之喪也。

 

襄公十年,十年春,公會晉侯、宋公、衞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杞伯、小邾子、齊世子光,會吳于柤。

 

傳:會又會,外之也。

 

夏五月甲午,遂滅傅陽。

 

傳:遂,直遂也。其曰遂何?不以中國從夷狄也。

 

公至自會。

 

傳:會夷狄不致,惡事不致。此其致何也?存中國也。中國有善事則并焉。無善事則異之,存之也。汲鄭伯,逃歸陳侯,致柤之會,存中國也。

 

案:吳從中國,有不殊會者,而此殊之,復夷狄也。傅陽,卑國也,例書月。今日者,示有變也。蓋書遂,繼事之辭,仍前之諸侯也。諸侯會吳而滅中國,非善事也,故當異之,為中國諱也。汲鄭伯者,襄公七年,“十有二月,公會晉侯、宋公、陳侯、衞侯、曹伯、莒子、邾子于鄬。鄭伯髠原如會,未見諸侯。丙戌,卒于操”,是也。傳:“傳:未見諸侯,其曰如會何也?致其志也。禮,諸侯不生名。此其生名何也?卒之名也。卒之名,則何為加之如會之上?見以如會卒也。其見以如會卒何也?鄭伯將會中國,其臣欲從楚。不勝其臣,弑而死。其不言弑何也?不使夷狄之民加乎中國之君也。”逃歸陳侯者,同年,“陳侯逃歸”,是也。案傳例:“逃義曰逃”,蓋伸陳侯之罪也。今例當不致以識恥,而經反之者,為中國諱也。

 

故諸侯如中國則成之,逃中國則罪之,從夷狄則惡之,外內之喪,一國之恥,有所後之者,則輕重見焉。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