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细说宋朝的“高考”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24-06-10 21: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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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细说宋朝的“高考”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赐稿

          摘自 吴钩《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五月初二日壬寅

          耶稣2024年6月7日

 

 

 

严格来说,将宋朝的科举制度比附为今日的高考制度是不恰当、不准确的,毕竟科举考试选拔的是治理国家的官员,其实更接近今天的公务员考试,而高考不过是入读高校的门槛而已。但话说回来,科举与高考有一点是相通的,即都为平民子弟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有助于打破阶层壁垒、实现阶层流动的制度性渠道。一个人不管他的出身如何,只要肯努力读书,就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便是科举与高考的共同意义。因此,我想蹭一下高考季的热点,跟大家聊聊宋代的科举制度。

 

我们的话题要从“阶层固化”说起。所谓“阶层固化”,是指一个社会的上升通道关闭,阶层流动停滞,处于社会上层的精英,其后裔可以凭借先天的优势永远占据上层社会,而处于社会下层的草根及其后代,却无法通过后天的努力上升到社会上层。

 

研究者一般用“代际收入弹性”来评估一个社会的阶层固化程度,“代际收入弹性”最高为1,指子代的经济地位完全取决于父代;“代际收入弹性”最低为0,指子代与父代的经济地位完全不相关。“代际收入弹性”为0,必定是急剧变动的乱世;“代际收入弹性”为1,则必是死寂、凝固的社会,两者皆不可欲。正常社会的“代际收入弹性”一般都处于0与1之间,数值越小,说明社会流动性越高;反之,则说明阶层固化程度越高。

 

如果用“代际收入弹性”衡量宋代社会,我们会得出一个怎样的印象呢?宋人自己说:“贫富无定势”,“富贵盛衰,更迭不常”,“贫者富而贵者贱,皆交相为盛衰矣”。可见宋代的“代际收入弹性”应该不会很高。不过,宋代社会也存在着很多才俊辈出、薪火相承的百年望族,“代际收入弹性”不会很低。今天我想跟你说的便是其中一个百年望族——河南吕氏。

 

 

 

(吕蒙正塑像)

 

“寒窑”少年

 

这个家族在北宋时期诞生了四位宰相:吕蒙正为太宗朝与真宗朝的宰相,吕夷简(吕蒙正之侄)是仁宗朝的宰相,吕公弼(吕夷简之子)是英宗朝的副枢密使、神宗朝的枢密使(相当于副宰相),吕公著(吕公弼之弟)也是神宗朝的枢密使,还是哲宗朝的宰相(以后我们还会讲到吕公著的故事)。此外,吕好问(吕公著之孙)是高宗朝的尚书右丞,也属于执政官。所以南宋人王明清在《挥麈录》中大发感慨:本朝吕氏一家“相继执七朝政,真盛事也。”元人修《宋史·吕夷简传》,也说:“吕氏更执国政,三世四人,世家之盛,则未之有也。”

 

不过南宋时,吕氏家族在政治上的地位已不复显赫,但吕家又在文学与学术上延续了家族的荣耀,如吕好问之子吕本中是南宋前期的著名诗人;吕本中的侄孙吕祖谦是南宋中期的著名学者。从吕蒙正拜相至吕祖谦逝世,大约是两百年的时间,也就是说,河南吕氏家族在政治或文化领域至少引领了两百年风骚。非常不简单。

 

有意思的是,吕氏家族荣耀的开创者——吕蒙正未达之时,却是一名寄人篱下的穷孩子,他能凭着后天的努力登上相位,改变自己以及家族的命运,本身便反映了宋代社会的阶层流动性。

 

如果你对传统戏曲略有了解,应该听说过一个很有名的剧目“寒窑记”。相传南宋时南戏便有《寒窑记》,元代的王实甫将其改编成杂剧《吕蒙正风雪破窑记》,明代文人王錂又改编成传奇《彩楼记》,现在的川剧、京剧、秦腔均保留有“寒窑记”剧目。

 

“寒窑记”的主角正是吕蒙正,说的是吕蒙正年轻时,因为一贫如洗,与好友寇准同在“洛阳城外破瓦窑中居止”。一日,二人听说洛阳城的刘员外家“结起彩楼,要招女婿”,便结伴前去看热闹,心想“等他家招了良婿之时,咱二人写一篇庆贺新婿的诗章,他家必不虚负了咱,但得些小钱钞,就是咱一二日的盘缠”。谁知刘员外的女儿刘月娥对吕蒙正一见倾心,将绣球抛入吕蒙正的怀里。刘员外见吕蒙正是个居住在破窑里的穷书生,坚决不同意这门亲事,打算“与他些钱钞,打发回去罢”。但刘月娥心有所属,说,“父亲,您孩儿情愿跟将他去。”刘员外苦口相劝,女儿却心意已决,最后刘员外一怒之下,将女儿赶至吕蒙正的破瓦窑。

 

当然,戏曲故事不可当真,“寒窑记”其实是民间文人编造出来的,历史上的吕蒙正并未娶过刘姓女子,据富弼《吕文穆公蒙正神道碑》,吕蒙正“初娶宋氏,封广平县君。再娶薛氏,封谯国夫人。皆殁于公之先”。他的结发妻子姓宋,继室姓薛。

 

但“寒窑记”的故事也有所本。吕蒙正居住的地方,的确跟寒窑没什么区别:按南宋叶梦得《避暑录话》的记载,少年吕蒙正“羁旅于外,衣食殆不给,龙门山利涉院僧识其为贵人,延致寺中,为凿山岩为龛居之”。按邵伯温《邵氏闻见录》的说法,“吕文穆公讳蒙正,微时于洛阳之龙门利涉院土室中,与温仲舒读书。其室中今有画像。”总而言之,少年吕蒙正无家可归,居住的地方是洛阳龙门山利涉院的一处窑洞或山洞。与他一起在窑洞里读书的,是一个叫做温仲舒的朋友,而不是戏曲所说的寇准。

 

吕蒙正原本可以不用住窑洞,因为他的父亲吕龟图并不是穷苦平民,而是宋朝的起居郎,一个下层文官。只是这吕龟图官儿虽小,官僚的臭毛病却不小,“多内宠”,讨了几房小妾,对正室刘氏(即吕蒙正之母)极看不顺眼,之后更是以“不睦”为由,将刘氏连同吕蒙正一并赶出家门。少年吕蒙正与母亲无处投靠,“颇沦踬窘乏”,不得不寄宿于利涉院山寺的窑洞。

 

吕蒙正母亲姓刘,被夫家逐出门,住在窑洞,这经历与戏曲“寒窑记”中的刘月娥有几分相似,所以有人认为刘月娥的原型正是吕蒙正的母亲刘氏。

 

现在网上有一个很火的流行词,叫做“吃瓜群众”,用来指称看热闹的草根。被父亲遗弃的吕蒙正却连“吃瓜群众”都不如。话说有一日,他在伊水岸边赶路,正唇焦舌干呢,“见卖瓜者,意欲得之,无钱可买。其人偶遗一枚于地,公怅然取食之”。穷得连一片甜瓜(也可能是西瓜)都买不起,只好捡起别人丢弃在地的一片烂瓜皮解解渴。后来吕蒙正当了宰相,“买园洛城东南,下临伊水,起亭以‘饐瓜’名焉,不忘贫贱也”。“饐瓜”就是烂瓜片的意思。吕蒙正盖这个亭子告诫自己与家人:富贵不忘贫贱。

 

少年贫贱的吕蒙正后来之所以能够进入政府,并且成为政府首脑——宰相,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当然是得益于他寒窗苦读的努力;从制度的角度而言,则应归功于当时社会存在着一个制度化的上升通道。这个制度化的社会上升通道,便是科举制。

 

 

 

(网上流传的这篇《寒窑赋》并不是吕蒙正写的,而是今人的伪作)

 

科举时代来临

 

在科举制度出现之前,中国汉代主要以察举制选拔社会精英进入政府,所谓察举,是说地方长官负责在辖区内发现人才并举荐给国家。但到东汉末年时,由于请托盛行,察举制已丧失了选拔人才的功能:“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魏晋开始改察举制为九品中正制,在州郡设中正官,按家世门第、道德才能品评地方士人,供朝廷授官。但很快中正官便被世族门阀把持,“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选举之弊,至此而极”,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严重阶层固化。

 

这一等级森严的阶层固化是被科举制冲破的。科举始创于隋代,是一种跟察举不一样的公务员选拔制度。从字面的含义看,“科举”是“分科举人”的意思,不过察举制也“分科举人”,汉代察举设有“孝廉”、“秀才”、“孝弟力田”、“贤良方正”诸科;而且察举制也有考试的程序,东汉时改革察举制,要求“儒者试经学,文吏试章奏”。其实,科举制有别于察举制的关键点,并不在“分科举人”与考试,而是其开放性:察举制的选举权集中于地方长官手里,科举制则允许士子怀牒自荐、自由报考,然后以考试成绩任去留。

 

史有明载的第一次科举考试,是在隋炀帝时代:“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当时的进士科考试要试“对策”,至于是否可以自由报考,则不得而知。唐承隋制,继续推行科举制,并确立了科举考试的基本制度:考试一般分为“解试”与“省试”两级,解试由州郡政府主持,当地士子自由报考,考试获通过的士子取得一个“解额”,可参加中央政府举行的省试,省试及第,即具备了授官的资质。宋承唐制,但增加了殿试,仁宗朝之后,殿试一般不黜落,只排定名次。

 

隋唐科举录取的人数极为有限,“秀异之贡,不过十数”。宋初取士也是每榜不过十数,宋太祖时代共开科15榜,共取进士181人、诸科168人,平均每榜取士不足24人。到了宋太宗时代,科举录取的人数扩大了10倍以上。太宗皇帝开疆拓土的能力与功绩不及乃兄宋太祖,不过他带领宋王朝完成了从“武功开国”到“文治天下”的转型。他继位次年,即太平兴国二年(977)举行的科举考试,录取进士109人、诸科207人,另有191人考试未及格但“赐及第”,共取士507人,是史无前例的一次科考“扩招”。

 

太平兴国二年的科考,宣告一个全面通过科举取士的时代自此来临。

 

宋朝是历史上第一个全面以科举取士的时代,据研究者统计,两宋三百余年,总共通过科举考试录取进士及诸科登科人数超过10万名,是唐—五代登科总人数的近10倍、元代的近100倍、明代的近4倍、清代的3.8倍。

 

也是在太平兴国二年的科举考试中,三十四岁的吕蒙正崭露头角,夺得了殿试状元(他的叔叔吕龟祥同年进士科及第,但吕龟祥成就不大,只当过知州)。仅仅过了六年,吕蒙正便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当时他才四十岁。有人对这位年轻的副国级很不服气,一日吕蒙正“入朝堂,有朝士于帘内指之曰:‘是小子亦参政邪?’蒙正佯为不闻而过之。其同列怒之,令诘其官位姓名,蒙正遽止之”。罢朝后,同僚还在替吕参政抱不平,说,今天就应该查查是谁说怪话。吕蒙正说:“若一知其姓名,则终身不能复忘,固不如毋知也。且不问之,何损?”大家听了,都很佩服吕参政的气量,“皆服其量”。

 

又过了几年,端拱元年(988),宰相李昉罢相,吕蒙正“拜中书侍郎兼户部尚书、平章事,监修国史”,成为政府首脑——宰相。按宋朝惯例,宰相之子可以荫补为正五品的员外郎,吕蒙正拜相时不到五十岁,儿子才几岁,坚决请辞恩荫儿子五品官秩:“臣忝甲科及第,释褐止授九品京官。况天下才能,老于岩穴,不沾寸禄者多矣。今臣男始离襁褓,膺此宠命,恐罹阴谴,乞以臣释褐时官补之。”——我当年高中状元,第一次授官也是九品,况且天下才俊老于民间、未获朝廷赏识者不在少数,现在如果让一个刚离襁褓的小子沾宰相老子的光得到五品官秩,恐怕他无福消受,反损了他的福德。请荫补他一个九品官秩就可。其后,宰相之子仅恩荫九品“遂为定制”。

 

大中祥符元年(1008),吕蒙正已经致仕,闲居于洛阳。宋真宗祭祀汾阴,途经洛阳,专程拜访了吕家,“锡赉有加”,还问吕老先生:“卿诸子孰可用?”皇帝的言下之意,当然是表示他将会重用吕爱卿的子孙。吕蒙正却说:“诸子皆不足用。有侄夷简,任颍州推官,宰相才也。”宋真宗记住了“吕夷简”这个名字。后来吕夷简果然于宋仁宗朝拜相。不过吕夷简也是科举出身,并非荫补得官。

 

我们不妨仿照“代际收入弹性”一词,造出一个“代际权力弹性”的概念,用来评估恩荫制与科举制。毫无疑问,恩荫制体现了一种非常高的“代际权力弹性”:一名乳臭未干的官宦子弟,可以凭着父荫获得五品官秩,十年寒窗苦读的贫家子弟听了,岂不是要哭晕在厕所?不过,吕蒙正的谦抑,毕竟降低了“代际权力弹性”。

 

而且,宋代的荫补官在任职、升迁诸方面都受到限制,包括不得任台谏官、两制官、史官与经筵官,有机会擢升至高层的荫补官很少见。这也是对“代际权力弹性”的控制。宋朝一些有才气、有骨气的官宦子弟,自己其实并不愿意沾老子的光,主动放弃了荫补,选择走科举考试之路,如宰相李昉之子李宗谔,“七岁能属文,耻以父任得官,独由乡举,第进士,授校书郎。明年,献文自荐,迁秘书郎、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

 

科举则是一种“代际权力弹性”非常低的制度,很大程度上抵消了恩荫制带来的“代际权力弹性”,防止社会阶层固化。在宋代,科举取士始终是主流,荫补只是一种补充性的安排。

 

正是有了科举制度,没有父荫可以沾光、也没有贵戚可以举荐的吕蒙正才可以通过正常的制度通道,被选拔进政府,乃至晋升为政府领袖。吕蒙正并不是特例,我们再来看看宋仁宗朝主持“庆历新政”的三位重要推手:宰相杜衍、参知政事范仲淹、谏官欧阳修。杜衍自幼失怙,母亲改嫁钱氏,少年时投奔母亲,却不容于继父,生活非常落魄,以帮人抄书为生;范仲淹两岁丧父,之后随母亲改嫁朱氏,读书时以稀粥为食,“人不能堪,仲淹不苦也”;欧阳修也是四岁时失去父亲,“家贫,至以荻画地学书”,家里穷得买不起纸笔,只好用荻草在地上练习写字。

 

 

 

(《观榜图》局部)

 

科举的制度创新

 

如果吕蒙正、杜衍、范仲淹、欧阳修等寒门子弟生活在隋朝或唐朝,想要通过科举考试进入政府高层,恐怕机会就微乎其微了,近乎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同样是科举制,宋朝与隋唐又有制度细节的诸多差异,准确地说,宋政府在唐朝科举的制度构架上进行了很多降低“代际权力弹性”的制度创新。

 

隋朝为科举草创之时,考试制度尚很简陋;唐代科举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是不甚用心,虽然以考试取士,同时又允许“公荐”,权贵公卿可以向主考官——知贡举推荐录取的人选,于是每到开科之年,朝中权贵便纷纷向知贡举请托,往往尚未开考,而录取的名单及名次已经预定下来,考试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唐文宗大和二年(828),礼部侍郎崔郾被任命为知贡举,前往东都洛阳主持进士科考试,长安的公卿都来给崔郾饯行,拜托崔郾留意他们的门生子弟。其中有一个叫做吴武陵的太学博士,带了一篇《阿房宫赋》,向崔郾推荐杜牧:侍郎请看这《阿房宫赋》,作者的才华好得不得了。崔郾读了《阿房宫赋》,承认杜牧的文章的确写得好。吴武陵趁机说:请将杜牧录为状元。崔郾说:这事不好办,不瞒你说,状元已经许给其他人了,这样吧,我将第五名安排给杜牧吧。当时有人反对将杜牧列为第五名,称杜牧这个人品行有问题。崔郾说:“已许吴君矣。牧虽屠沽,不能易也。”既然答应了吴君,便不可食言,不管杜牧是杀猪的,还是卖酒的,都给他第五名。

 

这种名为公荐、实为请托的做法,到了宋代就不被允许了。建隆四年(963)正月二十七日,宋太祖下诏:“礼部贡举人,今后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为杜绝朝臣请托,宋政府在科举考试中全面推行“锁院制”,即主持考试的知贡举、权同知贡举、参详官、点校试卷官、监试御史等考官确定下来后(宋代科举置考官多员,有相互监察之责),马上进入贡院,不得出外,不得与外人交通,食宿都得在贡院之内。(美国的陪审团遴选出来后,也要求与外界隔离,以免受干扰。)唐时科考偶有锁院,但非常制,锁院制度确立下来,始于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太宗“命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同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以避请求。后遂为常制”。

 

宋太宗时代还创设了“封弥制”,即将考生答卷卷首的考生姓名、年甲、乡贯等个人信息密封,代之以字号,又叫“糊名考校”。这样,考官在评卷的时候,由于不知道某卷的考生是何人,就算想给熟人卖一个人情,也无从下手。(今日的高考评卷还沿用宋人发明的封弥制。)

 

不过,“糊名考校”并不能完全杜绝考官徇情,因为考官还可以通过辨认笔迹或暗记,认出答卷是不是出自熟悉的考生之手。到宋真宗时,朝廷又设立“誊录制”,堵住了“封弥制”的制度漏洞。所谓“誊录制”,是说每一份考生交上来的试卷,都要经专门的书吏用红笔抄录成副本,然后将副本送考官进行评卷。

 

宋代的科举评卷机制也比较严密,从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起,宋朝确立了将进士科殿试答卷分为五等的评等制度:“考第之制凡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绝为第一;才思该通、文理周率为第二;文理俱通为第三;文理中平为第四;文理疏浅为第五。然后临轩唱第,上二等曰及第,三等曰出身,四等、五等曰同出身。”

 

答卷等次的评定采用“三级考校制”:“举人纳试卷,内臣收之,先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以字号第之,付弥封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始付考官,定等讫,复弥封送覆考官,再定等。编排官阅其同异,未同者再考之,如复不同,即以相附近者为定。始取乡贯状字号合之,乃第其姓名、差次并试卷以闻,遂临轩唱第。”

 

照此考校定等的程序,评卷的第一步是初评,将考生答卷封弥、誊录后,送初考官评定等次。第二步是复评,将考卷的初评意见封弥,送覆考官再定等次。第三步,由编排官审查初考、覆考意见的异同,如果意见一样,即按此定等;如果意见各异,则将考卷封弥后再送另一位考官评卷,采用意见重合的等次;假如三次评出来的等次各异,则采用最接近三评的那一个等次。

 

宋朝科举考试还有“别头试”的制度,即有亲戚为考官或本州岛官员的考生,必须另设考场、另派考官。这一制度也是始见于太宗朝,雍熙二年(985)二月的省试,由于“贾黄中等同知贡举各以子弟甥侄籍名求别试”,宋太宗要求将所有跟考官沾亲带故的考生安排在另外的考场,由三位没有亲嫌关系的别试官主持考试。

 

锁院制、封弥制、誊录制、三级考校制与别头试的推行,将人情的影响减少至最低程度,使得宋代科举的考试程序更为公平,用欧阳修的话来说,“窃以国家取士之制,比于前世,最号至公。……各糊名、眷录而考之,使主司莫知为何方之人,谁氏之子,不得有所憎爱薄厚于其间。故议者谓国家科场之制,虽未复古法,而便于今世,其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祖宗以来不可易之制也。”

 

从这一制度受益的,当然是那些朝中无贵人、胸中有才学的寒门读书人。所以宋代进士多出身寒微,从南宋宝祐四年的《登科录》来看:当年录取了601名进士,其中平民出身的有417名,官宦子弟只有184名,寒门进士占了绝大多数。

 

 

 

(《观榜图》局部)

 

政策向寒门倾斜

 

宋朝科举不独“取士不问家世”,甚至有意抑制世家,照顾寒门利益。开宝元年(968)三月开科,翰林学士陶谷之子陶邴名列第六,但宋太祖说:“闻陶谷不能训子,陶邴安得登第?”命宰相加以复试,陶邴在复试时成绩及格,才被录取。之后宋朝立下了一条原则:“食禄之家,有登第者,礼部具姓名以闻,令复试之。”

 

出身寒微的吕蒙正可谓得益于这种“取士不问家世”的科举制度,有意思的是,宋朝对食禄之家的抑制,也波及吕蒙正家族。雍熙二年(985),吕蒙正还是参知政事,他的堂弟吕蒙亨(吕龟祥之子)与宰相李昉的儿子李宗谔参加了这一年的科考,均名入上等。但在殿试时,宋太宗说,“此并势家,与孤寒竞进,纵以艺升,人亦谓朕为有私也。”遂以“势家不宜与孤寒竞进”为由,罢了吕蒙亨与李宗谔的名次,将机会让给寒门子弟。此举看似对“势家”不公,但官宦之家具有得天独厚的教育资源,又有荫补的特权,在科举考试中对他们提出更严格的要求,倒也体现了一种“矫正的平等”。(类似道理,可参考美国黑人的平权运动。)

 

吕蒙亨其实也不必感到委屈,因为后来将吕氏家族荣耀发扬光大的仁宗朝宰相吕夷简,正是他的儿子。

 

宋代科举有意向寒门倾斜的政策,还包括政府为寒门子弟参加科举考试提供经济资助。士子赴考需要付出不菲的成本,包括从家乡到京城的路费、食宿费,偏远地方的贫家子弟往往因为掏不出盘缠而不得不放弃了考试。针对这一情况,开宝二年(969)十月,宋太祖下诏:“国家岁开贡部,敷求俊乂,四方之士,无远弗届,而经途遐阻,资用或阙,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荆湖等道举人,往来给券。”西川、山南、荆湖的读书人进京考试,可以凭“公券”免费使用官驿的交通工具,并在官驿借宿,“自初起程,以至还乡费,皆给于公家”。

 

宋朝的地方政府也相继设立“贡士庄”与“贡士库”,资助参加科考的当地士子。贡士庄是指地方政府成立一个机构,管理若干供租佃的公田、供租赁的公屋,租金收入用于援助当地进京赴考的读书人。贡士库则是地方政府拨出若干公款,成立一只基金,基金的本金通常用于投资解库(相当于钱庄),收取的利息则用来赞助应考的当地士子。由于省试每三年开考一次,因此贡士庄与贡士库的资助金通常也是每三年发放一次。

 

南宋末的寿昌军(今湖北鄂州)同时设有贡士庄与贡士库,其中贡士库有本钱二万五千贯(为十七界会子),每年可收息钱六千贯,“三年所收共一万八千贯”;贡士庄名下有田产(未知亩数),三年可收田租三百六十六石九斗谷米,另有“房屋园地”出租,三年可收租金一百四十贯足。寿昌郡政府每三年将贡士庄与贡士库的收入归总,30%用于资助解试合格、准备赴京参加省试的举子;30%用于资助赴太学补试的学生;10%资助“别头试”的士子;10%资助那些获得免解试待遇、可直接参加省试的士子。景定年间,建康府(今南京)的贡士庄对士子的资助标准则是:每名得解举子“五十千”,即50贯钱;免解的士子每人“二十千”,即20贯钱。

 

贫家子弟参加科考的经费有了着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童话才有变现的可能性。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同样是推行科举取士,但宋朝的寒门子弟要比唐朝的“吃瓜群众”更容易通过科举考试改变命运,从社会底层升入社会上层。

 

统计数据可以佐证这一点——研究者发现,“《旧唐书》所载从唐肃宗到唐代末年之间的人物,大约有将近十分之七出自名族和公卿子弟,出身于寒素者不及七分之一,如果以宰辅的家世作比较,两者的比例更加悬殊(80%∶7%)。”这一情况到了宋代就扭转过来了,“《宋史》列传中的北宋人物,出身于高官家庭的不过四分之一左右,而出身布衣的则超过二分之一,而且随着时间的演进,时代愈晚,布衣出身的比例也愈高;以宰辅的出身来作统计,情况也大体相似。”

 

显然,隋唐时期的“代际权力弹性”要低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魏晋时期;宋朝的“代际权力弹性”又远低于“取士问家世”的隋唐时期。尽管宋代不乏像河南吕氏那样的世家大族,能够保持二百年的家族荣耀,但其政治地位的维持,也并不是依靠权力的世袭,荫补的因素亦微不足道(吕夷简之子吕公弼、吕公著均曾恩荫得官,但兄弟俩后又参加科考,取得了进士出身),归根结底还是需要一代一代的家族子弟参与科举竞争,只有在竞争中脱颖而出,方得以延续家族荣光。也就是说,科举时代的世家门第,“代际权力弹性”的问题也不是非常严重。

 

科举制度在宋代迎来充满生气与活力的鼎盛期之后,在元代进入停滞期,不过到了明清两朝,科举制度又得复兴(只是已经不若宋代科举之富有生气),继续为无数寒门子弟提供了进入社会上层的制度性通道。旅美华裔历史学家何炳棣先生的研究发现,从明代至清代,虽然平民向上流动的机会出现渐减的趋势,但就整个明清时期来说,社会仍然具有相当程度的流动性。

 

一直以来,我们都习惯于从负面想象科举制度,认为科举制是维护“封建专制”、禁锢读书人思想的工具,也是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列强的文化因素。但如果我们持正公允,便会发现,科举制度其实为传统中国创造了一个开放性的士人政府,一个流动性的平民社会。功莫大焉。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