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桓公十五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六月初八日戊寅
耶稣2024年7月13日
[春秋]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
三月,乙未,天王崩。
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
五月,郑伯突出奔蔡。
郑世子忽复归于郑。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蒿/鄗)。
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
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lì)。
冬,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袲(yí),伐郑。
鲁桓公十五年,公元前697年。
春季,《春秋》记录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二月,周桓王派了一位大夫家父来鲁国,来的目的是希望鲁国能给王室提供车辆。
这位大夫家父是鲁国的熟人,鲁桓公八年春天,有“天王使家父来聘”的记录,估计就因为这点旧情,这次这个尴尬的事情才落到了家父的头上。之所以说这次的事情尴尬,是因为鲁隐公三年有过一条类似记录,即“秋,武氏子来求赙”一事,被三传反复讥讽,认为《春秋》有这样一笔记录是讥讽王室和鲁国都失礼了。所以,这条记录也没有摆脱相同的命运。《公羊传》就直接认为是讥讽王室失礼:
何以书?讥。何讥尔?王者无求,求车,非礼也。
《春秋》为何记录这件事?就是讥讽王室。作为周王,用不着要求诸侯,现在居然要向鲁国求车,这不合礼法。
《榖梁传》则进一步解释了一下:
古者诸侯时献于天子,以其国之所有。故有辞让,而无征求。求车,非礼也。求金,甚矣!
过去都是诸侯以其国内所产的物品按时向天子进贡,所以只有天子主动推辞谦让的,没有天子主动向诸侯征求物品的。这次天子向鲁国求车,就是不合礼法的。如果再讨要金钱,就更过分了。
《榖梁传》之所以有“古者诸侯时献于天子,以其国之所有。故有辞让,而无征求”一说,我猜如果诸侯都按时进贡,天子有辞让无外乎两种原因,一种是天子物资丰富,不需要诸侯再进贡太多,另外一种则是类似减免诸侯贡赋以示恩宠;反之,如果天子主动征求,则意味着要么诸侯没有按时按量进贡,要么就是天子有点贪婪,不满足于已有的贡赋,无论哪种情形,都是失礼的行为——这应该也是《公羊传》说“王者无求”的缘故。
《左传》也认为王室失礼: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求私财。
《左传》对王室之所以失礼的原因,看法跟《公羊传》和《榖梁传》略有不同,认为失礼在于诸侯进贡的物品不包括车辆和服饰,天子是不能向诸侯求取私财的。对于《左传》为何这样说,杜预还特意解释了一下,说:“车服,上所以赐下也。”所以诸侯进贡的物品不能有这两样,否则就是僭越。至于“天子不求私财”,则是因为“诸侯有常职贡。”诸侯正常进贡的财物,足够供王室支出了,天王不应该再贪婪求取私财了。
可见,这件事跟武氏子来求赙还是有点区别的,那次是鲁国该送没送,王室不该求而求。这次不涉及鲁国该送未送——按照杜预说法就是王室不该求而求。我只能猜测,王室这时候确实财力困顿到极点了,否则也不至于这样厚着脸皮派一个正式的大夫来干这种被后人讥笑的事情。想想,也蛮同情周桓王。
其实也用不着太替周桓王叹息,因为这件事没几天,周桓王就去世了。春季《春秋》记录的第二件事即此,“三月,乙未,天王崩。”这一年是周桓王二十三年。不过三传均未关注周桓王去世记录。
周桓王在位二十三年,其实挺憋屈。名义上的堂堂天下共主,实际上接手爷爷周平王留下的江山后却没有得到诸侯应有的尊重。在位的大多数时间里,他基本都在与郑庄公斗法,然而遗憾的是,高高在上的周天子,却一直被自己的下属郑庄公碾压羞辱,繻葛之战更是让祝聃一箭把周天子的威权彻底射落马下。我猜当年郑庄公去世的消息传到京师,那一瞬间周桓王一定是觉得出了一口恶气。而今,他也随之去了地下。天子也罢,诸侯也罢,名不见史册的黔首黎民也罢,最终都是尘归尘,土归土。只是,我看到这里的时候忽然想起那位此前嫁给周桓王的纪季姜,嫁过来满打满算不过六年,她此时应该还真是青春年少,在周桓王死后,她的命运如何呢?成为了一个谜。
周桓王去世后,即位的是他的儿子佗,史称周庄王。
夏季,《春秋》的记录比较多。第一条记录是“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齐僖公是去年十二月丁巳去世,到这时刚好五个月,符合诸侯五月而葬的礼制。但是对比之前《春秋》所有关于已去世诸侯葬礼的记录,绝大多数都只说了“某月,葬某某”。明确记载下葬日期的,此前只有鲁隐公三年十二月的“癸未,葬宋缪(穆)公。”按照《榖梁传》和《公羊传》当时的解读,认为虽然宋穆公去世至下葬五个月,但记录日期是当时宋国发生了变故。所以似乎此处齐僖公的葬礼也符合“当时而日,危不得葬也”的论断。但三传此处却都没有关注,我能看到的如《史记·齐太公世家》之类的资料里,也未发现当时齐国有何异常,所以我倒有点怀疑《榖梁传》和《公羊传》此前的理论是否过于武断绝对了。终齐僖公葬期,唯一能说得上对齐国有影响的事情,就是去年十二月跟随宋国痛扁郑国一事了,但那事情已经过去四个月了,当时如果没有影响,这时候更谈不上有影响了。
进入五月以后,风云突变,大事层出不穷。《春秋》夏季的第二条记录是“五月,郑伯突出奔蔡。”五月份,郑厉公出奔蔡国——显然,郑国再次发生重大变故。
《公羊传》对这条记录解读如下:
突何以名?夺正也。
所谓正,即立嫡以长不以贤,公子忽才是郑庄公的正确继承人。《春秋》惯例,称名则贬。为何此处《春秋》写了突的名字?因为他此前夺取了嫡长子的君位。
《榖梁传》对这条记录解读说:
讥夺正也。
跟《公羊传》观点一致。
其实《春秋》这里之所以称“郑伯突”,更主要原因并非《公羊传》和《榖梁传》的观点,而是因为郑厉公作为国君此时被迫流亡,是失地诸侯。
郑厉公出奔蔡国后,郑昭公回国复位,《春秋》夏季的第三条记录是“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公羊传》对其解读如下:
其称世子何?复正也。曷为或言归,或言复归?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恶;归者,出入无恶。
《春秋》为何在这里称忽是“世子”?是表示恢复他的正统身份。为何《春秋》有的地方记录为“归”,有的地方记录“复归”?用“复归”的,表示出去的时候不好,但归国无罪;用“复入”,是表示出去的时候没有罪,但归来的时候有罪(注:即用非正常手段回来,此前反复强调“入者,内弗受”);用“入”,是表示出去的时候和归来的时候都有罪;用“归”字,表示出去和归来的时候都没有罪。
按照“复归者,出恶,归无恶”的理论,那忽出奔罪在何处呢?似乎只能勉强说他没有守住君位(注:代指失国)是他的罪过了吧?
《榖梁传》对这条记录解读说:
反正也。
还是跟《公羊传》观点一致。
郑国政局不稳,乘此机会许国也发生了新动向,《春秋》夏季的第四条记录说“许叔入于许。”鲁隐公十一年,被郑庄公灭国之后立为傀儡居许国东部偏僻之地的许叔,重新回到许。
关于这件事,《公羊传》没有关注,但是这里用了“入”字,《公羊传》说过,“入者,出入恶”,所以,在公羊派学者的眼里,对这位许叔的评价,应该不咋的。
《榖梁传》对这条记录则特意解释了一下:
许叔,许之贵者也,莫宜乎许叔。其曰入何也?其归之道,非所以归也。
许叔是许国身份尊贵的人,没有比许叔更合适(做许国国君)的人了。为何说“入”,因为他回国的方式,不是正当的。
可见,《榖梁传》也认为许叔回国取得君位的方式不正当。
许叔回来复国这件事,时间点选的很好,郑国正在内乱,所以乘乱得以复国。但是以许叔当时的情形,能复国,显然是得到外部势力的支持。谁最可能支持许叔复国呢,先留下一个疑问。
为何《公羊传》和《榖梁传》都认为许叔复国是手段不正当呢?我猜一方面,可能真的如上面说的,许叔是跟外部势力做了一些妥协的。另一方面,如果此前出奔卫国的许庄公如果此时尚未去世(注:之所以我说“如果”,是因为许国的历史,史书记载不详,对于网上能查到的君位世系,也备注说“存疑”),则许国复国的话,应该迎许庄公回来才对——除非此时许庄公已经不在世。
夏季《春秋》的第五条记录是“公会齐侯于艾(蒿/鄗)。”鲁桓公和小舅子齐襄公见面了,不过见面的地点,在引述《春秋》记录时,三传写法不同。《左传》是“艾”,《公羊传》是“鄗”,《榖梁传》是“蒿”。有人解释说“鄗”与“蒿”同音,而“艾”又称“艾蒿”,则三者实为同一地而异名。可能就是此前鲁隐公六年提到的“公会齐侯,盟于艾”的那个地方。
此前鲁国和齐国已经公开翻脸,但考虑到齐僖公去世,丧礼正常情况下鲁桓公是要有所表示。很有可能借着这次葬礼的契机,鲁桓公跟小舅子齐襄公达成了谅解。这次正式见面可能是要确定一下修复齐、鲁两国的关系,使得邦交正常化今后能和平相处。
夏季《春秋》的最后一条记录是“邾(娄)人、牟人、葛人来朝。”牟国,大致在今天的山东莱芜市一带。葛国,在今天的河南省宁陵县。这两个国家都太小了,以至于史书里可以查到的资料非常有限。诸侯相见曰朝,可见来的确实是国君,但这里却不是“邾(娄)人、牟人、葛人”,这个称谓有点蹊跷。
这件事《榖梁传》未关注,《公羊传》则简单解释了一下:
皆何以称人?夷狄之也。
因为这几个都是夷狄之国,所以来的即使是国君,也以“人”称之——原来如此。
再来看《左传》这年夏季的记录:
祭仲专,郑伯患之,阴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第一段讲述郑厉公被迫出奔的前因后果。专,即专权的意思。雍纠,是郑国的大夫、祭仲的女婿。“尸诸周氏之汪”的尸,作动词,陈尸意。诸,是“之于”的连读。汪即水塘。周氏,大概率是与此次谋杀祭仲计划有牵连,祭仲故而陈尸来示威。
第一段意思说,郑厉公即位以后,祭仲专权,郑厉公忌惮他,于是想让祭仲的女婿雍纠除掉祭仲,计划在郊外举行宴会的时候动手。雍纠的妻子提前知道了这件事,就问自己的母亲说:“父亲和丈夫,哪个更亲近?”母亲回答她说:“是个男人就可以做丈夫,但父亲可只有一个。两个人怎么可以相比呢?”于是(雍姬)就告诉祭仲说:“雍纠计划不在家里而在郊外宴请您,我觉得有点奇怪,所以特意来告知您。”祭仲立刻就明白了这个暗示的意思,杀了雍纠,将其尸体扔在周氏的水池。郑厉公去载了雍纠的尸体出来,说:“跟妇人去商量(这样的大事),活该被杀死啊!”夏季,郑厉公(被迫)出奔到蔡国。六月乙亥,郑昭公忽重又回到郑国。
祭仲之所以能够专权,应该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祭仲本人有能力,又有先君郑庄公宠幸,此前已经大权在握,有着雄厚的势力基础;二是郑厉公得位不正,得位的过程中有祭仲的大力协助,使得他在祭仲面前本身就缺乏足够的底气来抗衡。估计这四年,于外,宋国给的压力让郑厉公一直很郁闷,于内,祭仲的专权让郑厉公觉得很窝火。加之祭仲虽然在扶持自己上位一事上有功劳,但这多少是祭仲与宋人协商的结果,因为对宋国的愤怒而将这种愤怒转嫁给祭仲也是情有可原。所以这时候郑厉公想杀掉祭仲以提升君权就可以理解了。郑厉公计划杀祭仲,为何却选祭仲的女婿做同谋?可能一者郑厉公觉得雍纠跟祭仲有翁婿之宜,祭仲不至于怀疑他故而更方便刺杀。二者,前面提到过,郑厉公的母亲雍姞出自宋国雍氏家族,雍纠从称谓看应该也是雍氏家族人,很可能是郑厉公母舅一方的人,关系相对比较亲近,让郑厉公更放心。但雍纠也是典型的无脑,计划谋杀祭仲这样的事情,居然能泄露出来给他老婆。生死存亡的政治斗争中能出这么大的纰漏,确实让人无语。此外,按照杜预在这里的注解,雍纠被祭仲杀掉后,杜预认为所谓的“公载以出”,指的是“愍其见尸,故载其尸共出国。”即雍纠之死,意味着祭仲向郑厉公摊牌,虽然没有直接去逼迫郑厉公,但郑厉公已经知道自己不逃走的话不会有好下场,所以直接出奔了,但出奔的时候还不忘去接走雍纠的尸体,是怜悯雍纠为自己而死。郑厉公面对雍纠尸体发出的那声叹息,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虽然《左传》对于《春秋》此处直称突名以及以世子称忽没有再做解读,但是杜预在注释到这里的时候还是说了一段话:
突既篡位,权不足以自固,又不能倚任祭仲,反与小臣贼造盗之计,故以自奔为文,罪之也。
忽实居君位,故今还以复其位之例为文也。称世子者,忽为大子,有母氏之宠,宗卿之援,有功于诸侯,此大子之盛者也。而守介节以失大国之助,知三公子之强,不从祭仲之言,修小善,絜小行,从匹夫之仁,忘社稷之大计,故君子谓之善自为谋,言不能谋国也。父卒而不能自君,郑人亦不君之,出则降名以赴,入则逆之以大子之礼。始于见逐,终于见杀,三公子更立,乱郑国者实忽之由。
可见杜预对公子忽并不欣赏,认为他拘泥于小节,丧失了齐国这样的强援,不听祭仲的劝谏,只顾自己的个人虚名而不以江山社稷为重,缺乏大局观,所以之前《左传》借君子之口评论说他“善自为谋”,也是批评他不善于谋国。即位后他自己守不住江山,国人也不把他当国君看,当初被逐出郑国的时候《春秋》就称名表示批评他,这次回来的时候也是以太子(而非国君)之礼记录。当初他被驱逐出去,后来他又死于非命。其他三位公子围绕郑国国君之位更替,导致郑国之后一系列乱局的根源就是忽。
杜预的这个观点,有点像当初鲁隐公元年,针对鲁隐公摄政而不即位一事,《榖梁传》提出的“废天伦而忘君父,以行小惠”。可见在传统的政治家眼里,江山社稷的稳定,远远重于小恩小惠或者小的道义虚名。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还有一个疑惑,即此前蔡国是站在突的对立面的,因为上一年十二月,还有“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一事,为何突出奔的时候选择了蔡国?想来想去,可能郑国和蔡国都是姬姓同宗,且郑国周边就近的诸侯国里,相对来说,突与蔡国之前的矛盾算不得激烈——但这个猜测也只能是猜测了。
《左传》第二段记录“许叔入于许”即是对《春秋》的复述,不再讨论。
第三段讲述鲁桓公和齐襄公的艾地之会。原来齐襄公和鲁桓公的这次会面,是为了讨论如何安定许国的局面。这至少说明两件事:一是许叔入许的背后,有齐、鲁两国的支持;二是齐国和鲁国此时已经重新站在了一条线上。说不定许叔复国的后面,就有什么交易亦未可知。这件事也再次说明了当时诸侯国之间翻脸比翻书还快,所以,后面如果我们突然看到刚还好好的盟友突然打起来了,也要保持镇定。
秋季,《春秋》只有一条记录,“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栎,杜预注释说“郑别都也,今河南阳翟县。”即今天河南禹州。能做别都,说明栎还是比较大的。后面的鲁昭公十一年,《左传》记录申无宇劝谏楚灵王时有“郑庄公城栎而置子元焉,使昭公不立”一说,子元就是公子突,说明栎本来就是当初郑庄公封给郑厉公的。
《左传》秋季的记录如下: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檀伯,应该是守卫栎的官员。有人在栎做突的内应,借助内应,突杀了檀伯,然后占据了栎地。这说明两点,一是出奔蔡国之后,突还是觉得寄人篱下不是一回事,必须有自己的根据地;二是他在郑国还是有一定的余党。毕竟做了好几年国君了,有自己的追随者也正常。
《榖梁传》未关注这条记录。《公羊传》解读比较多:
栎者何?郑之邑。曷为不言入于郑?末言尔。曷为末言尔?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言忽为君之微也,祭仲存则存,祭仲亡则亡矣。
之所以有“曷为不言入于郑?”一问,是因为郑厉公割据栎与郑国中央政权对峙十七年后,于鲁庄公十五年复位成功,但《春秋》当年并未明确有如“郑伯突入于郑”之类的记录,所以这里提前解释了一下。“祭仲亡矣。然则曷为不言忽之出奔?”是解释后来为何祭仲死后,没有看到《春秋》有郑昭公再次出奔的记录——实际上郑昭公是在此后两年即被弑杀,根本就没有再次出奔一事,而祭仲是在郑昭公死后十三年才去世。
这段意思说,栎就是郑的城邑。为何《春秋》此处不说突入于郑(而只是说入于栎)?是没必要说。为何说没必要说呢?因为祭仲已死(所以突进入栎就意味着进入郑国了)。为何不说忽出奔?因为忽作为国君太微弱了,祭仲在他才能生存,祭仲死了,他也就(如同)死了(即因为失去了依靠)。
冬季,《春秋》只有一条记录,“冬,十有一月,公会(齐侯、)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三传引述《春秋》时,《公羊传》此处有“齐侯”二字,但《左传》和《榖梁传》都无。袲,杜预注释说“宋地,在沛国相县西南。”大致在今天的安徽宿州。郑厉公突有了自己的落脚点后,冬季十一月,鲁桓公跟(齐襄公、)宋庄公、卫惠公、陈庄公在袲会面,随后联合进攻郑昭公管辖下的郑国中央政权。
《左传》冬季的事情记录如下:
冬,会于袲,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会者,外为主”,所以这次会面大概率应该是宋庄公发起的,这次会面的结果就是宋国和鲁国摒弃前嫌达成了一致,同意一起协助此前被赶出郑国的郑厉公突。这也能理解,此前鲁桓公就跟郑厉公是同盟,而宋庄公之所以跟郑厉公翻脸也是因为索贿不足,但新上来的郑昭公显然不会对宋庄公有好气,毕竟他当初被赶走就是宋庄公在后面捣鬼的结果,所以两害相较取其轻,此时宋国和鲁国又转而在拥立郑厉公上达成一致,于是会面结束后几个国家组成军队去攻打郑国,不过没讨到便宜。
《公羊传》没有关注冬季的记录,《榖梁传》则解读说:
地而后伐,疑辞也,非其疑也。
“非其疑也”,即“以其疑非之”的意思。《春秋》先记载会面的地点,然后记录讨伐,是因为与会各方对于讨伐郑国一事有疑虑,同时也表示责备各方对此事的犹疑不决。
与会各国对伐郑一事态度犹疑不决也能理解,毕竟最主要的两个国家此前打得不可开交,要一下子从仇人变盟友,谁都会觉得有点靠不住。但我不太理解为何《榖梁传》认为这几个国家在此事上犹疑不决是不对的,因为我认为此时的郑昭公是正统的郑国国君,是不应该被讨伐的。《榖梁传》的意思,则似乎认为攻打郑国是对的——也许,《榖梁传》的“非其疑也”,意思是认为这几国诸侯面和心不和,这种行径是不可取的?
顺便提一下,《史记·郑世家》明确记录说郑厉公突能在栎自守,宋庄公是给予了兵力上的支持的,此时的郑国中央政权也因为突后面有宋国及诸侯的支持,没有再去攻打栎——突在栎形成了割据势力,郑国事实上在这个阶段处于分裂状态。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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