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桓公十八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六月初十日庚辰
耶稣2024年7月15日
[春秋]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
丁酉,公之丧至自齐。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鲁桓公十八年,公元前694年。
春季,《春秋》的记录是“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luò)。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泺,杜预注释说“泺水在济南历城县西北,入济。”即今天的山东济南市西北。泺之会后,“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能用“遂”字,说明这次鲁桓公出行的时候,夫人文姜就陪同着。这件事放在今天我们觉得很正常,有时候元首出访还会特意带上第一夫人。但在当时,妇女公开参与外事活动是不被允许的。原因《榖梁传》前面解释过,“妇从人者也,妇人在家制于父,既嫁制于夫,夫死,从长子。妇人不专行,必有从也”。所以文姜此次陪同出行是不合礼制的。也许给出的借口就是文姜是齐襄公的妹妹,嫁过来以后多年未见亲人,想借此机会见见兄长。这个理由,我们今天看也是很合理的,兄妹之情,人之常情。但,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榖梁传》和《公羊传》对这条记录的解读,都侧重在为何前者泺之会的时候不提文姜,后者如齐的时候又提到了文姜。《榖梁传》是这样解释的:
泺之会,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称数也。
伉,这里不是伉俪情深的意思,而是傲慢骄纵的意思。《榖梁传》认为《春秋》之所以泺之会没有记录成“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及夫人会齐侯于泺”,是因为夫人过于骄纵,不配记录进来——骄纵在哪里?骄纵在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场合、做出了不符合身份的举止,即妇人不应该公开参与政事,不应该出行出访,否则即使做了也会被无视。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春秋》这条记录里明确说是“王正月”,《榖梁传》在解读这条记录的时候,却没有再提“桓无王”——具体原因此前我已经谈过自己的看法,所以不再赘述。
《公羊传》则是这样解读的:
公何以不言及夫人?夫人外也。夫人外者何?内辞也,其实夫人外公也。
外公,不是姥爷的那个外公,是“外于公”的意思。还是解释了一下为何没有说是“公及夫人会齐侯于泺”,是因为把夫人当外人了。为何把夫人当外人了?这是对我们内部而言的,是因为夫人自己把自己当做了鲁桓公的外人——有点莫名其妙是不是,为何说“夫人外公”呢?这个疑问暂且记下来。
《春秋》夏季的记录,是 “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酉,公之丧至自齐。”夏季四月丙子日,鲁桓公死在了齐国。丁酉日,他的遗体自齐国运回鲁国。这部分记录《公羊传》没有解读。《榖梁传》则简单注解了一下:
其地,于外也。薨称公,举上也。
《春秋》这里特意记录了鲁桓公死在“齐”,是因为这是鲁国之外的地方。这里用“公”称呼鲁桓公,是举出他最尊贵的称号(以表示对鲁桓公的尊重)。
仅仅看这些,似乎只觉得鲁桓公死得有点突然——再来看《左传》对鲁桓公之死的记录,让我们看到一件毁三观的事:
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
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
鲁人告于齐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宁居,来修旧好,礼成而不反,无所归咎,恶于诸侯,请以彭生除之。”齐人杀彭生。
第一段意思说,鲁桓公十八年春天,鲁桓公计划出行,并带着姜氏一起去齐国。申繻劝谏说:“女的已经有丈夫组成了家庭,男的已经有妻室,男女之间就不能再有亵渎轻慢的举动,这就是所谓的礼。如果违反这,必定会惹出事端。”
申繻,在鲁桓公六年给鲁桓公为儿子起名而给出过建议,说明是比较重要的谋臣。结合后面事情的发展我们能看到,此处的“女有家”指的是文姜,“男有室”指的是齐襄公。申繻不会莫名其妙发表这么一通议论,能说,必定有所指。
第二段讲述鲁桓公被谋杀的导火索。鲁桓公并未听从申繻的建议,最终还是带着文姜一起出发了,与齐襄公在泺会面,随后和文姜一起去了齐国。结果齐襄公和文姜发生奸情,鲁桓公因而责备文姜,文姜就把这件事告知了齐襄公。
“公谪之,以告”,这五个字说了两件事,涉及到三个人。前三个字省略了谓语,但被鲁桓公谪之的只能是文姜;后两个字同时省略了主语和谓语,完整的信息是“文姜以告齐侯”,即文姜把她与齐襄公私通被鲁桓公发现且受到鲁桓公责备一事告知了齐襄公。齐襄公文姜兄妹通奸暴露之后,鲁桓公居然只是“谪之”,说明愤怒之后还是忍耐了下来,应该是鲁桓公考虑到此时还在齐国的地面上,决定暂时忍一忍。这时候也就明白了申繻那段议论的真实所指了,也从侧面证明文姜与齐襄公的事情,应该是大家早有耳闻的——也就能理解为何当初鲁桓公娶文姜的时候,《榖梁传》和《公羊传》都颇有微词。读到这的时候,我还很不厚道地产生一个念头:是不是因为早就听到一点风声,所以鲁桓公其实多少有点心理准备,因此才在发现实际证据的时候能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另外,此前郑国的太子忽曾拒绝齐僖公结亲的提议,不知道是不是也源于早就听到一些这兄妹俩之间的风言风语,因而宁可失去齐国这样一个强援也不愿意答应这门亲事?此外,还有一点就是当初鲁桓公六年儿子出生的时候,鲁桓公特意说“与吾同物”,我为何会认为鲁桓公是特意强调同和他长得像,就是他的亲儿子——原因也在于此。
这时候再回头看《公羊传》前面说的“其实夫人外公也”,就明白了:之所以把夫人当外人,是因为夫人做出了对不起丈夫鲁桓公的事情,这就表示她不遵从礼仪,跟丈夫事实上断绝了夫妻关系,自己把自己丈夫当外人了。
齐襄公与自己妹妹文姜私通,如果不暴露出来,还可以遮掩冷处理,但暴露出来了就不好处理,特别是当文姜把鲁桓公发现并发怒一事告知齐襄公的时候,齐襄公必须采取一些应对措施了,第三段即讲述齐襄公如何应对的。公子彭生,是齐国的大夫,按照史书的说法,这个人是大力士。乘,即(扶着)使乘车的意思。
第三段意思说,夏季,四月丙子日,齐襄公举办酒宴招待鲁桓公,(酒宴结束后)让公子彭生扶鲁桓公上车,鲁桓公死在了车上。
结合之前的记录,正常的人都会觉得鲁桓公这死的蹊跷,放谁都会忍不住猜测,是不是奸情暴露之后,齐襄公采取了一个极端的应对措施杀死了鲁桓公?
《左传》的第三段记录,省略了很多环节,说的很隐晦,扶着上车怎么人跟着就死在了车上?显然这个“乘”和特意点出来的公子彭生这个名字是有所指的。对此,杜预在注释到这里的时候解释了一下“上车曰乘。彭生多力,拉公榦(gàn)而杀之”。榦,本意是指事物的主体或者主要部分,这里应该指鲁桓公的身躯。按杜预的注释,我猜测就是指彭生假借扶鲁桓公上车而活活勒死了他。考虑到鲁桓公作为国君身边必然时刻有人相伴,则彭生杀鲁桓公一事,无疑就是公开故意杀人,则更显得让人无法接受——也许真的是当年他纵容公子翚弑杀鲁隐公的报应吧。
鲁桓公就这样被齐国的公子彭生谋杀了,但后面的主谋显然是齐襄公和鲁桓公法定夫人文姜。随同而来的鲁国人士必须要讨一个说法,否则回去没法交待。第四段记录,讲述鲁国人讨要说法以及齐国给出的答复。
鲁国人于是就去跟齐国——实际应该是说给齐襄公——说:“我们国君畏于齐君的威严,不敢安居在鲁国,特意来贵国以修旧好,两国之间的礼仪完成了,但我们国君却再也回不去鲁国了,也不知道这责任该归罪于谁,这件事在诸侯之间势必造成恶劣的影响,请杀掉彭生给我们一个交代吧。”于是齐国就杀了彭生。
鲁桓公之死怎么能说是“无所归咎”呢?但大家都明白主谋是那对兄妹,却没办法,只好拿表面上的直接责任人彭生出气。齐襄公也必须给鲁国一个交代,彭生无疑是最好的替罪羊,鲁桓公之死完全可以推给彭生,说他不慎误伤导致鲁桓公身死,以死谢罪达成和解。
鲁桓公就这样在屈辱中走完了生命中最后的一段里程。但齐国毕竟是外国,安葬还得回鲁国,“丁酉,公之丧至自齐。”鲁桓公丙子日身死,灵柩丁酉日归国,中间隔了二十余日,这一路,所有鲁国人员想必都心情无比沉痛,屈辱、悲愤、哀伤……五味杂陈。需要注意的是,并未记载文姜是否随同一起回到鲁国,这点先记着。
秋天,整个鲁国在压抑沉闷中度过,《春秋》也未记录任何大事,“秋,七月”一笔带过。不过在此期间,鲁国应该忙着两件事,一是筹备鲁桓公的葬礼,二是拥立新君,并在大臣的协助下安定内外事宜。
冬季,《春秋》唯一的记录,是鲁桓公的葬礼,“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公羊传》对这条记录解释如下:
贼未讨,何以书葬?雠在外也。雠在外则何以书葬?君子辞也。
弑君的真正凶手还没有诛讨,为何《春秋》此处记录了鲁桓公葬礼事宜?是因为仇人是在鲁国之外。仇在外为何要记录葬礼事宜?这是君子的说法。
之所以《公羊传》在这里解读的时候会提出“贼未讨,何以书葬”并做出解释,是因为此前在解释鲁隐公当年被弑杀一事时,提到过“《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这里就是对此处与这个观点的矛盾做出解释:不是不讨,是目前无能力讨。所以这里的“君子之辞”也就可以理解了:君子本来应该不记载鲁桓公葬礼,以此表示谴责鲁国不去诛讨弑君贼子的,但仍然(依照诸侯正常去世的情形)记录了鲁桓公的葬礼,没有苛责臣子,是表示宽容和理解。但这里又说“雠在外也”,考虑到此前齐国已经杀掉彭生来作为替罪羊,说明事实上鲁国人并不认可彭生顶罪,这句话等于就已点明了仇人是谁了。
《榖梁传》对鲁桓公葬礼一事,基本也是持与《公羊传》一样的观点:
葬我君,接上下也。君弑贼不讨,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桓公葬而后举谥,谥,所以成德也,于卒事乎加之矣。知者虑,义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备,然后可以会矣。
“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意思说如果这次执意要讨伐凶手,就会引发两国之间的战争,所以就要综合研判了,不宜轻率行事。先解释了一下为何此处贼未讨而书葬,是因为不能过分的苛责臣子,强行要求他们去另外的国家诛讨贼人。然后解释了一下此处为何直接称呼“桓公”。“桓”是安葬后给加的谥号(注:即安葬后才真正称之为“桓公”,此前的称呼都是“公”),谥号是用来成全和彰显人的美德的,人去世后才会给加谥号。最后说了一下国君如果外出的话,应该提前做的准备工作,即“知者虑,义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备,然后可以会矣”——这个观点,《榖梁传》在鲁隐公二年“春,公会戎于潜”时就提到过,此处再提,似乎是暗示鲁桓公这次出访齐国准备工作做的并不充分,未做到上述三点。但实际上做到做不到都改变不了鲁桓公的命运,除非此前鲁国已经大兵压境且告知齐国,一旦鲁桓公在齐国有意外,鲁国立刻让齐国鸡犬不留。鲁国显然做不到这点,因为鲁桓公的死亡纯粹是个意外事件,鲁国当时也并不具备这样的实力。那么历史上有没有人能做到这点的呢?有,举个典型的例子,两千六百多年后的公元1945年,一代伟人去重庆谈判时,就完全做到了这三点的要求,然后成功的全身而退。
鲁桓公谥号为桓,按礼制,正常情况下这个谥号是周王室赐给的。如果是,能死后得赐谥号,意味着王室对鲁桓公国君身份的承认。“桓”这个谥号,总体来说还是比较正向的,按照谥法,所谓的“辟土服远曰桓;克敬勤民曰桓;辟土兼国曰桓;武定四方曰桓;克亟成功曰桓;克敌服远曰桓;能成武志曰桓;壮以有力曰桓。”说明时人认为鲁桓公的一生,在开疆拓土征战四方上,还是有一定成绩的。
鲁桓公的葬礼,就这样结束了。但是《春秋》这条记录里,还是有一些信息三传并未解读。我自己总结大致有两点。第一点,鲁桓公死于夏四月丙子,但到冬天十二月己丑才下葬。时间持续了差不多九个月,比周天子的葬礼时间还久,这点应该是不合礼制的。此事上鲁国虽然有失礼之嫌,但考虑到《公羊传》之前提到过“过时而日,隐之也”,也就能理解了:之所以下葬晚且注明了下葬的时间,就是表示鲁国人对此很哀痛。第二点是《春秋》这里明确记录了“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对比一下十八年前鲁隐公葬礼的记录,也就能理解当时《榖梁传》和《公羊传》都强调的《春秋》所谓不言葬,就是说《春秋》缺少一条类似“三月,某日,葬我君隐公”这样的记录(注:鲁隐公是先一年十一月去世的,诸侯五月而葬,则正常应该在次年三月下葬)。
《左传》后半年的记录,则没有关注鲁桓公的葬礼,而是别的国家事情:
秋,齐侯师于首止,子亹会之,高渠弥相。七月戊戌,齐人杀子亹而轘(huàn)高渠弥,祭仲逆郑子于陈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称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弑庄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与王杀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初,子仪有宠于桓王,桓王属诸周公。辛伯谏曰:“并后、匹嫡、两政、耦国,乱之本也。”周公弗从,故及。
第一段呼应此前的高渠弥弑郑昭公事。首止,杜预注释说“卫地,陈留襄邑县东南有首乡。”在今天的河南睢县附近。相,是做助手、担任相礼的意思。轘,即传说中的车裂之刑。郑子,杜预注释说是“昭公弟子仪也”。
第一段意思说,秋季,齐襄公帅军队驻扎在首止,郑国当时最高元首子亹前去与齐襄公会面,高渠弥陪同前去。七月戊戌,齐国杀了子亹并且车裂了高渠弥。祭仲于是从陈国迎回郑子并拥立他为君。这次首止之会前,祭仲就知道齐国人不怀好意,于是推脱身体有病没有去。人们就此评论说:“祭仲有先见之明所以得以免去此次灾难。”祭仲说:“是这样的啊。”
公子达关于高渠弥的预言在这里得到了印证。时人对祭仲的评价,其实应该是有讥讽之意的,祭仲听到这样的评论之后的回答多少也有点无奈的自嘲。
这件事,我们站在外人角度看,齐国擅自杀掉别的国家的君主和大臣,这就是赤裸裸干涉他国内政,霸道蛮横。但也并不是说这种情形绝对不能出现,在当时也有可能合礼,什么情况下这样是合礼的?如果齐襄公是奉周庄王的命令,以讨伐郑国乱臣贼子为理由,则这样做就是合礼的,毕竟高渠弥确实是弑杀了郑昭公,子亹得以立也是得益于此——当然,事实并非如此。
按《史记·郑世家》的记载,这次首止之会,之所以齐襄公杀死了子亹,是因为在齐襄公还是公子的时候时,子亹曾经与他相斗,双方结下仇恨。所以齐襄公杀子亹纯粹是报私仇。而且高渠弥也并未被车裂而是逃了出来,并且与祭仲又拥立了新君。但关于高渠弥之死,我觉得《左传》可信度更高点,毕竟离当年更近一些。
第二段讲述周王室发生内乱。周公,即后面的周公黑肩。王子克,即后面提到的“子仪”。辛伯,是王室的大夫。耦,本意指两人并肩耕种,耦国,即耦于国,意思是跟国都相等。
第二段意思说,周公想要弑杀周庄王而拥立王子克,辛伯提前知道了此事于是去告知周庄王,周庄王先下手为强杀掉周公黑肩。王子克出奔南燕避难。当初,周桓王很宠爱子仪,把他托付给周公黑肩,辛伯劝谏周桓王说:“(妾的地位)跟王后并列、(庶子待遇)跟嫡子匹敌、两方势力把持朝政、(其他城邑的规模)跟国都的规模一样,这都是会造成政局动乱的本源。”但周桓王没听他的,以至于后来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并后、匹嫡,说明王子克是庶出;两政、耦国,说明王子克有自己的封地和政治势力,情形应该如当年段封于京一样。郑国前车之鉴不远,辛伯劝谏周桓王,但周桓王根本不听——也许他对于郑国心底就很反感,认为王室不至于像郑国那么禽兽吧?
这一年的事情到此全部结束,鲁桓公的时代也宣告结束。鲁桓公去世后,即位的是他的儿子同,即鲁庄公。《春秋》记录的很清楚,他出生于鲁桓公六年九月丁卯,这一年,这个孩子才十二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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