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治理文化中的法治、德治、礼治及其当代解码
作者:张夏添 张宇莫(张夏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张宇莫,清华大学)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六月十九日己丑
耶稣2024年7月24日
法治天下,德润民心。仅有善良无法执政,仅有法律无法自我实施,法与德相辅相成,构成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范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我们需要坚定地将法治与德治紧密结合,使法治与德治能够互补互助、互为促进。
中国式现代化创造着中国奇迹,丰富着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奇迹背后蕴含着丰富的中国之理、中国之道。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国之治中法治、德治、礼治等相关关系,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筑德治之基、行法治之力、固礼治之邦,积善治之势,以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中国古代法治与德治摭拾
在历史的长河中,“法治”和“德治”在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演变过程中相互交错、相互作用、产生影响,甚至形成了交融。
自春秋以来,“德主刑辅”与“法主德辅”构成国家治理的两重路径。德治是儒家文化的重要内容,源远流长、积厚流光。孔子认为,以德治国是治理国家和保卫国家的基础,他用“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来形容这种治理方式。孟子根据孔子的“以德治国”理念,主张“唯仁者居高位”,一个人若无仁政可以施行,却居于权贵之地,那就会使自己的罪行传播给大众。荀子从战国时期的法学理论中汲取精华,并对尊崇贤明以统治天下,重视法律以爱护民众进行了深入阐释。
法者,治之端也。中国古代社会自古以来就有以“法”为原则的政治伦理,推崇运用权力和律例来规训社会。商鞅在概括先前的法学观念后,提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的观点,主张“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反对贵族法律特权思想,提倡平等。韩非子基于“法”、“术”、“势”三者的整体性理念,主张“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无法则无规,无律则无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思想与法治理念经过千百年的进化与发展,已深入融入古代社会治理的诸多层面。
法治与德治的当代解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布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全局性、系统性和标志性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战略,构建了具有创新性、前瞻性、实践性和真理性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在新的格局和变化中创造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篇章和新境地。
一方面,法治是治国之重器。中国现在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责任愈发沉重,必须更有效地运用法治来强基固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不断优化法规结构,增强关键领域的法规实施,对行政法规的改革更为深入,促使法治体系的健全和完备,培养和扩大法律专业人士和服务团队,并且不断推动国家监督体系的改革,达到了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融合。在这个过程中,新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转型,并且获得了显著的成果。将“法”视为治理国家的重要依托,坚决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前进,全方位提升依法治国的能力和质量,更有效地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立,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撑。
从另一个角度看,国家的管理结构和中国的管理模式坚定地遵循道德和法律的原则更具显著性和关键性。习近平法治思想创新性地阐述了法治与道德治理的理论根源、历史经验以及执行方式,深入揭示了法治与道德治理相结合的理论逻辑,极大地加深和拓宽了法治的基本原则,明确并创新了治理的多样化模式。法德结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法律是准绳,道德是基石,彼此交相辉映。我们要保证法治国家的核心策略和方法得到充分执行和实施,坚定地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融合,只有这样,我们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才能在吸收中华文化的深厚精华的同时,更加符合中国的现状、理念和文化。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需以系统思维战略眼光妥善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辩证关系。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唇齿相依,彼此互补、互动、互鉴,在社会发展的多元实践与人民群众的长期生活中发挥着历久弥新的重要作用。
“枫桥经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法德相融的典型代表与成功实践。自20世纪60年代初诞生以来,“枫桥经验”已经走过一甲子,其影响力不仅辐射于中国,更是推广至世界,被誉为“社会治理的东方经验”。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绍兴市考察时重温“枫桥经验”诞生演进历程,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枫桥经验”的历久弥新,重点在于始终坚持法德相融,注重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立足新时代,更要坚持良法善治的价值取向,构筑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平安格局”。
法、德、礼、数协同共治
古代中国之治的理想模式,为礼、乐、政、刑相辅相成。《尚书•皋陶谟》将“政事”分为典、礼、德、刑四个部分。《史记•乐书》对《乐记》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其中包括了礼、乐、政、刑这四个方面的“治道”:礼是用来引导人们的志向,乐是用来调和人们的声音,政是用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刑则是用来预防人们的不良行为。因此,遵循礼乐刑政的原则,就能够达到与人民形成共识并实现治理的目标。公共的规范来获得人们的认同,欢快的气氛来响应人们的需求,而执行这些规定,则是为了预防犯罪。若礼乐政刑四者并行不悖,那么王道便已完备。古代中国的礼法和德主刑辅等理念,对现今的治理国家仍具有深远的影响。
以法为教,以礼序民,以德铸魂。中国治道所深刻蕴含的法、礼、德三元有机地形塑着中国社会的治理结构和社会发展,值得传承发扬和借鉴学习。“德者,所以尊道也”,以德善治、德教百姓具备强本固基的效用。礼仪的作用在于确定亲疏,解决疑虑,并且在国家、社会、民众以及后代的发展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为政以德,明德慎罚、明刑弼教,中国古代灿烂繁荣的治理经验与治国理念全面阐明中国之理,彰显中国之道。道德和法律是治理的基础,同时道德和法律是礼仪的基础,这两者始终是中国繁荣时期的重要依靠。
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礼仪制度的建设给予了极高的重视,坚持“两个结合”,吸纳并借鉴了世界各国礼仪制度中的优秀元素,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逐步建立起了一套富含中华文化深度和时代特色的大国大典制度体系。
实践永远在路上,理论发展与创新突破也永无止境。新中国成立以来,马锡五审判方式、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都已被引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的战略规划中,深入推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行提炼、总结和升华,以新的视角、新的深度、新的认识和新的维度赋予法、礼、德、政新的含义和思想。新时代,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引领下,法治、德治、礼治同频共振,相融相济,相得益彰,扬起中国民族的精气神。
在智能化和数字化的时代背景下,德行、法律和礼仪在科技的推动下获得了全新的任务和发展动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数字社会、数字化管理、智慧城市等领域提供了新的可能性。2023年初以来,在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的冲击下,世界各国、乃至国际社会诸多领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与变革,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面临着更多的新问题和新机遇。应以新工具、新技术、新理念,结合法、德、礼、数等理念和手段,解码中国之治、阐释中国之理、弘扬中国之道、走好中国之路。
草蛇灰线,伏脉千里。从春秋到汉代、从两宋到明清,从“安上治民,莫善于礼”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到“阳为德,阴为刑”,法德合治饱含于中国古代政治智慧与优秀文化传统,通过创造性转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法德共治”,并创造性发展其最新意蕴,不忘本来、面向未来,能以源源不断的新生活力更好地建构中国价值、中国精神、中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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