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为什么说江湖社会形成于北宋?

栏目:钩沉考据
发布时间:2024-08-10 11: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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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为什么说江湖社会形成于北宋?

作者:吴钩

来源:作者赐稿

          选自 《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七月初六日乙巳

          耶稣2024年8月9日

 

 

 

如果不计《越女剑》这个短篇,金庸先生构建的武侠世界是从北宋开始的。《天龙八部》展现了波澜壮阔的北宋武学体系与江湖体系。不妨说,宋朝正是江湖纪年的开端。

 

当然,如果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其实“侠”是从宋代开始走向式微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从最低层的贵族——士中分离出一个游士与游侠阶层,这些游侠以武犯禁,轻生死而重信义,一诺重金,士为知己死。

 

及至秦汉,游侠之风仍然盛行。汉时长安多游侠,《汉书·尹赏列传》提到长安城内一群受人钱财替人刺杀官吏的游侠:“闾里少年群辈杀吏,受赇报仇,相与探丸为弹,得赤丸者斫武吏,得黑丸者斫文吏,白者主治丧”。司马迁著《史记》,专门辟出“刺客列传”与“游侠列传”。

 

隋唐之时,游侠仍然是诗人歌咏的对象,李白即写过《侠客行》:“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一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这一首《侠客行》还被金庸演绎成“侠客岛”上的绝世武功秘笈。

 

入宋之后,尚武之风稍息。汪藻《浮溪集》说,“迨宋兴百年,无不安土乐生。于是豪杰始相与出耕,而各长雄其地,以力田课僮仆,以诗书训子弟。”游侠自此归于沉寂。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说“宋朝是江湖纪年的开端”呢?这是因为,“侠”的群体尽管从宋代开始式微,但与此同时,一个生机勃勃的江湖社会,却在宋代拉开了序幕。

 

 

 

虽说汉唐之时尚有游侠遗风,但汉唐政府实行的社会制度,却严重抑制了江湖社会的形成。以前我们说过,江湖的最大特点便是流动性,即允许人口的自由流动,否则,你怎么“走江湖”?而从秦汉至隋唐,却有一项旨在限制流动性、禁止人口自由流动的社会制度一以贯之。什么制度呢?“过所”制度。

 

“过所”就是人民外出的通行证。换言之,如果你生活在汉唐时期,政府是不准许你私自出远门的,你想出趟远门,必须先向户籍所在地的官方申请一张“过所”,然后带着这张“过所”才可以启程。后来明王朝继承了这一制度,只不过将“过所”换成“路引”。

 

申请“过所”的程序是相当麻烦的。以唐朝为例,首先,申请人要请好担保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里正交待清楚出门缘由、往返时限、离家之日本户赋役由谁代承;然后,由里正向县政府呈牒申报;县政府接到申请后,核实,签字,再向州政府请给;州政府又逐项审核,勘验无误,才发给“过所”。

 

“过所”通常一式两份,一份给申请人,一份存档备案。“过所”上面,会注明持有人的姓名、身份、年龄、所携带随员的身份与人数、所携带财物数目、往返的地点,等等。唐朝政府会在各个关卡勘验“过所”,没有携带“过所”出关的人,抓起来治罪,处一年徒刑,并没收财产。

 

在这一制度下,根本是不可能产生战国时代的那种游侠的。所以汉代的游侠,慢慢的不再远游,而是与地方势力结合,演化成坐地的“豪侠”。唐朝的游侠,也无非是长安城内一些不良少年在街头斗鸡走狗、纵马驰骋、引人注目而已。

 

“过所”之制,在晚唐时开始荒废,到了宋代,宋人已经不知道“过所”为何物了,南宋洪迈《容斋四笔》说:“‘过所’二字,读者多不晓,盖若今时公凭、引据之类。”可知这个时候,“过所”退出宋人的生活应该有很多年了。而宋代之后的明元时期,官府又恢复了通行证制度,只不过通行证的名字从“过所”换成了“路引”(后文详说)。

 

不过,宋朝也有类似于“通行证”的东西,一般叫做“公凭”或“引据”。但宋朝“公凭”与汉唐“过所”还是有区别:一、“公凭”的申请手续没有“过所”那么繁琐;二、只是在出入军事要塞的关禁时,才需要验看“公凭”,一般情况下,走州过县是不用通行证的。也就是说,宋朝社会具有比汉唐社会更大的人口流动自由,这是江湖社会得以形成的首要条件。允许人口自由流动,人民才得以摆脱户籍与土地的束缚,闯荡江湖去也。

 

事实上,跟汉唐时期与朱元璋时代相比,宋朝社会的一大特征就是流动性非常活跃。宋人自己说:“古者乡田同井,人皆安土重迁,流之远方,无所资给,徒隶困辱,以至终身。近世之民,轻去乡土,转徙四方,固不为患。”(见马端临《文献通考·刑考》)这里的“近世”,当然是指宋代。

 

正如宋人不识“过所”为何物一样,生活在宋朝的人也不知道“街鼓”是怎么一回事儿,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说:“京都街鼓今尚废,后生读唐诗文及街鼓者,往往茫然不能知。”那么街鼓又是什么东西呢?它可不仅仅是一面可以敲响的鼓而已,而是代表了两项盛行于唐朝的城市管理制度:坊市制度与夜禁制度。

 

 

 

所谓坊市制度,是说北魏—隋唐时期,官府将城市划分为两大功能区:生活区叫做“坊”,商业区叫做“市”。“坊”内原则上是不准开设店铺做生意的,你想买卖交易,必须到政府指定的“市”,并且在政府指定的时间内完成交易。“坊”和“市”都有围墙,入夜之后,街鼓敲响,宣布夜禁,坊门与市门关闭、上锁。《新唐书·百官志》载,“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乙夜(二更时分),街使以骑卒循行叫呼,武官暗探;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

 

唐朝的夜禁时间是从“日暮”、击鼓八百下之后开始(即一入夜就开始禁行人),至次日“五更二点”、击鼓三千下结束,换算成现在的时间单位,大约从晚上7点至第二天早晨4点为夜禁时段。夜禁时间大约为9个小时。在夜禁的时间内,人们只准呆在各个“坊”内,不可以偷越坊墙,走上大街晃荡。你夜里在大街晃荡的话,会被巡夜的兵丁抓起来打屁股,“诸犯夜者,笞二十”。可以说,街鼓就是中世纪城市制度的象征。

 

从晚唐开始,坊市制逐渐瓦解,有些坊墙倒塌了也不见官方来重修,有些坊内开起了店铺、酒楼。入宋之后,坊墙更是不知什么时候被全部推倒,坊市制完全解体,人们沿河设市,临街开铺,到处都是繁华而杂乱的商业街。

 

在潮水一般的世俗生活力量的推动下,“夜禁”也被突破了,出现了繁华的夜市,我们去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吴自牧《梦粱录》,不管是北宋东京城,还是南宋临安府,“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耍闹去处,通晓不绝”;“通宵买卖,交晓不绝。缘金吾不禁,公私营干,夜食于此故也”。“金吾”,即掌管宵禁的官员;“金吾不禁”,就是宵禁取消了的意思。

 

树立在宋朝城市的街鼓,于是慢慢成了一个没有实际功能的摆设,再没有人去敲响它。一位生活在宋神宗时代的宋朝人说,“二纪以来,不闻街鼓之声,金吾之职废矣。”(见宋敏求《春明退朝录》)二纪为二十四年,由此可推算出,至迟宋仁宗年间,开封的街鼓制度已被官方彻底废除了。

 

因此,海外汉学家称宋代发生了一场“城市革命”。一种更富有商业气息与市民气味的城市生活方式,从此兴起。

 

 

 

这种新的生活方式,才是适合江湖人生存的社会环境。如果说,旨在限制人口自由流动的“过所”制度的消亡,为江湖带来了活跃的流动性;那么,“街鼓”所象征的坊市制度与夜禁制度的瓦解,则为江湖的夜行人创造了生存的时空。江湖人都是夜行动物,他们的夜晚比白天更重要,不管是“月黑风亮杀人夜”,还是“夜深灯火上樊楼”,江湖中的事情往往都适合发生在夜晚。

 

我们想象一下:假设盛唐之时,有一位任侠的少年,想出远门当游侠、闯荡江湖,不想刚经过某州的关禁,就遇到官府检查“过所”,游侠的人哪里有什么“过所”,所以立即被抓起来,“徒一年”。哪还闯荡个啥的江湖?就算躲过了关卡的盘查,入夜之后,你要找个酒店“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却发现整个城市的酒店都歇业了,根本没什么夜市,“六街鼓歇行人绝,九衢茫茫空有月”。你只能呆在客栈里,洗洗睡。你如果想溜到大街上逛逛,很可能就会被巡夜的兵丁捉住,说你“犯夜”,痛打二十大板。

 

这个时候,你还有什么心思再“闯荡江湖”呢?不如回家好好种田吧。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