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传彪】《大明一统志》 中的“大一统”理念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4-08-26 18: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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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一统志》 中的“大一统”理念

作者:牛传彪(曲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七月十六日乙卯

          耶稣2024年8月19日

 

中国古代“大一统”思想自产生伊始即与王朝正统、华夷观念紧密相连。自元代突破“华夷辨防”,赋予“大一统”疆域“大规模统一”之新意,疆域“大一统”与推崇统绪、正朔建制“统于一”等共同成为王朝正统阐释的重要话语。明初政制多有承元,正统阐释中除宣扬复先王之旧外,亦标榜“君主华夷”的“大一统”。天顺朝编纂的《大明一统志》(以下简称《一统志》)最能直观展现明人的“大一统”理念。

 

传统内夏外夷式的天下秩序

 

王朝“疆理之制”是其疆域一统图景的直观体现。《一统志》较其前身《寰宇通志》多了官方阐释本朝“疆理之制”的话语,即其中《图叙》所称:“惟我皇明,诞膺天命,一统华夷,幅员之广,东尽辽左,西极流沙,南越海表,北抵沙漠……而疆理之制,则以京畿府州直隶六部,天下分十三布政司……以统诸府州县,而都司卫所则错置于其间,以为防御……而边陲之地,都司卫所及宣慰、招讨、宣抚、安抚等司与夫四夷受官封、执臣礼者皆以次具载于志焉。”将明疆理之制放到历代疆理脉络中阐释,旨在表明“我皇明一统之盛冠乎古今”。其所谓本朝幅员四至与明官修《元史》所载元朝疆域近似,疆域一统承元的意味明显。涉及疆域管理体制时,明人又区分内地、边陲与四夷的不同。《一统志》卷次排列及书写,也照此内外有别、先夏后夷的原则进行。

 

由此“疆理”概述及正文书写可知,明代“大一统”疆域大致分为三个圈层。第一圈层为腹里核心疆域,即两京十三布政司府州县直接管理疆域。第二圈层即边陲,大体分布在辽东至陕西的北边长城沿线转而至川西、西南一线,此地带是华夏与四夷少数民族毗连地带,也是少数民族聚集地。第一圈层、第二圈层皆在两京十三布政司及部分都司卫所辖境之内。第三圈层为外夷,包括边陲之外明朝施行羁縻统治的女直、西番及嘉峪关以西诸卫等民族地区与域外朝贡诸国,即所谓“四夷受官封、执臣礼者”。《一统志》虽将羁縻地区与朝鲜等国同列为外夷,但朝廷是将羁縻地区视为明朝版图的,这在明帝诏敕中有充分体现。

 

直接统辖的核心疆域—羁縻统辖疆域—域外朝贡等国的层次即是《一统志》所示明代“一统华夷”图景,与明朝皇帝诏敕多用“天下一统”字样相合,是传统中国内夏外夷天下秩序的再现。此“一统”秩序华夷交融,又内外区分明显。将版图内的羁縻地列入“外夷”,明显是从文化、礼制的角度而非从国家治理的政治角度区分内外,属于传统华夷观念的范畴。第三圈层的“外夷”与第二圈层边缘及其以里的“内夷”也区分明显。第二圈层各边与第三圈层间多立“界碑”,“凡外夷不得擅入,入则即同犯边”。

 

华夷“无间”与“有别”

 

在明代“大一统”的政治话语中,常有“华夷无间”字眼,与《一统志》呈现的华夷“有别”并存。实际上,二者阐释的侧重点不同,故并不抵牾。

 

“华夷无间”意指“华夏”与“四夷”皆为天下一统秩序中的子民,无贵贱之别,朝廷皆一视同仁进行抚育安养。如明太祖所称:“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有时候,明朝君主也用“华夷一家”“胡汉一家”“四海一家”之类的话语表述“华夷无间”,尤其明前期诸帝的诏敕文书中涉及此类话语较多,而且称“华夷一家”格局继承于元,因天命转移,由“元君主宰”变为“大明主宰”。“华夷无间”话语为传统怀柔远人理念之体现,与唐朝君主所用“四夷可使如一家”等话语极为近似。

 

“华夷有别”侧重在生业、文化、礼仪不同基础上的治理之道有所差异。对于“华夏”,自然要“行中国之道”,采用华夏礼制治理;对待“四夷”,则要顺其性,多用怀柔,不必苛求过细。前者如明太祖提倡治中国“复先王之道”;后者如其所称:“蛮夷之人,其性无常,不可以中国治之,但羁縻之足矣”等。华夷治理有别的理念,与前代也多有相通。

 

华夷治理之道上的区分在《一统志》中有充分体现。内地汉人为主体聚集地域,制度、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社会发展完善,为两京十三布政司府州县管理格局。边陲作为“夷夏”毗连地带及诸夷聚集地,实行都司卫所体制与土官管理相结合,土流相杂。各地因人群族属、生业、风俗与信仰不同,卫所、土官两套体制多能因地制宜、因时变化。军、政两系统管理单位也具有可转换性。“边外”羁縻地区,女直与嘉峪关以西地域设羁縻卫所管辖,各统其属,以时朝贡。关西诸卫中因哈密卫处西域要道,朝廷欲其迎护朝使,统领诸番,封其首领为王。西番吐蕃故地兼用军政与宗教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封授各派、各地大小僧俗首领。凡受封的僧俗首领皆须为朝廷抚治属民、安定地方、定期朝贡。羁縻之外的外夷地区,朝廷仅行朝贡而不设治。

 

“内治外安”是明“大一统”的政治目标

 

“内治外安”是明朝君臣孜孜营求的华夷交融“大一统”秩序的政治目标。“内治”指华夏核心地域的最佳治理效果,“外安”指四夷地域通过朝廷的“抚安”达至最佳“安靖”状态。由《一统志》及《明实录》诸书可知,明朝君臣尤其注意追求“内治外安”中的如下几点。

 

其一,持续性追求明朝君主主导的“华夷一统”,以融汇华夷。明帝诏书频频用“君主华夷”“统一华夷”“主宰华夷”等话语表述本朝的“天下一统”。其中的“夷”不只是列入版图的“内夷”“羁縻外夷”,还包括“抚辑”的域外职贡诸国。朱元璋征云南、招讨西番等地及朱棣北征、迁都北京、遣郑和下西洋及陈诚使西域等行动,皆是在不同层次追求华夷一统。其后虽然明朝在北整合受挫,但并未放弃“君主华夷”的政治话语。土木之变后,“主宰华夷”“抚驭华夷”“统御华夷”等字样仍在景泰、成化、弘治、嘉靖等朝诏敕中频现。明天顺年间编纂《一统志》,即是此承前启后标榜“华夷一统”脉络中的一环。

 

其二,讲求华夷各安其生。明朝君臣深知华夏四夷与内外治乱多有关联,故对四夷多讲求顺性怀柔,使其各安其生。如洪武三年(1370),中书省臣奏请迁徙西北归附“诸虏”于内地,明太祖则认为,“凡治胡虏,当顺其性”,“失其本性,反易为乱,不若顺而抚之……彼得遂其生,自然安矣”。洪武七年,中书省奏征收新入版图的播州宣慰司贡赋,明太祖回复“当以静治之,苟或扰之,非其性矣”。“驭夷之道,抚安为先,抚之不从,而后临之以威”,为明朝君主对待四夷的基本策略。

 

其三,华夷各有定分,“居中国抚辑四夷”。明朝君臣抱持“内夏外夷”、各尊本位的传统理念,认为“居天地之中”的“中国”处于统治地位,“居天地之偏”的“四夷”为“中国”抚辑的对象,不可错位。“居中国抚辑四夷”是明帝主导的华夷一统秩序“内治外安”状态中最基本的原则。明太祖虽承认元朝正统,但又多次强调“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以安之”与“四夷顺附”。此类话语也常见于明帝诏敕中,且多将“主中国”与“天命”“祖德”相连。明朝君臣多讲“内安诸夏,外抚四夷”,若“四夷”无大的威胁,似乎并不过多追求对其征讨或直接治理。

 

元明清“大一统”一脉相承,更好地显示了中华文化的连续性与统一性。与元清相比,明“大一统”秩序中传统华夷思想稍显浓厚,强调华夏主宰,突出对“四夷”的抚育安养,羁縻地区在明代也多未实现化外为内。至清朝前中期,方将“外夷”中的新旧藩蒙古各部、西域新疆、慕化各藩列入“内域”,与“外域朝贡诸国”明显区分。辽东边外的羁縻卫所地域作为清祖龙兴之地,也自动成为中国直辖疆土。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明中后期军制运作与东南滨海地域社会研究”(20BZS056)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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