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传通读入门之僖公九年
作者:三纯斋主人
来源:“三纯斋”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七五年岁次甲辰七月廿四日癸亥
耶稣2024年8月27日
[春秋]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
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
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甲子(戌),晋侯佹(诡)诸卒。
冬,晋里奚克杀(弑)其君之子奚齐。
鲁僖公九年,公元前651年。
春季,《春秋》唯一的记录是“九年,春,王三月,丁丑,宋公御说卒。”呼应了去年《左传》讲述宋桓公安排后事的记录。三月丁丑日,宋桓公去世。
宋桓公去世后,即位的就是太子兹父,史称宋襄公。
《榖梁传》对这条记录没多关注,《公羊传》解释了一句:
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
《春秋》为何此后没有记录宋桓公的葬礼?因为要替宋襄公避讳。
避讳什么?这里没有多说。但是按照惯例,应该是宋襄公做了什么不符合礼仪的事情——这个疑惑,我们暂且记住。
夏季,《春秋》也只有一条记录,“夏,公会宰周公、齐侯、宋子、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于葵丘。”宰周公是王室代表,杜预注释说就是后面《左传》提到的宰孔。宋子是此时未正式即位的宋国新君宋襄公。葵丘,杜预注释说“陈留外黄县东有葵丘”,即今天的河南民权县一带。
《公羊传》只是简单解释了一下宰周公的身份:
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
宰周公是谁?是周天子的行政官员。
《榖梁传》则解释了“宰周公”和“宋子”两人的称谓含义:
天子之宰,通于四海。宋其称子何也?未葬之辞也。礼,柩在堂上,孤无外事。今背殡而出会,以宋子为无哀矣。
周公是天子的太宰,可以通达四海。宋国的国君为何《春秋》这里称“子”?是表示宋国的先君还未安葬。按照礼制,灵柩尚停放在堂上,新君是不能从事外交活动的。如今宋襄公离开未下葬的灵柩出国会盟诸侯,《春秋》认为宋襄公没有哀痛之意。
正常情况下对宋国国君的称呼是“宋公”,这里称“宋子”,在《番外篇》里我们也特意指出来了这条记录。“今背殡而出会,以宋子为无哀矣”,似乎也能解释前面《公羊传》解读宋桓公去世记录说的“何以不书葬?为襄公讳也”的那个疑问。
但是《左传》的观点,与《榖梁传》不同:
九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会诸侯,故曰子。凡在丧,王曰小童,公侯曰子。
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
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第一段话解释“宋子”。鲁僖公九年,宋桓公去世,尚未下葬,但宋襄公就与诸侯会盟,因此《春秋》这里称他为“宋子”。凡是在丧期,周王称“小童”,公侯称“子”——并不认为《春秋》用“宋子”就是贬斥宋襄公,这属于特殊情况下的标准称谓。
第二段解释了一下葵丘之盟的背景,就是诸侯重温旧好,修复友好关系,这是符合礼制的。“且修好”,显然是针对此次参会的郑文公而言。
第三段讲述了葵丘之盟上一个小故事。宰孔说的“有事于文武”,即祭祀周文王和周武王。伯舅,是周天子对异姓诸侯的尊称。这段意思说,周襄王派宰孔赐给齐桓公胙肉,说:“天子祭祀了文王和武王,派我来赐给伯舅胙肉。”齐桓公准备下阶跪拜接受,宰孔说:“您稍等一下,还有后面的命令。天子让我说:‘伯舅年纪大了,又有功劳于王室,赐一级,不用下拜’。”齐桓公回答说:“天子的威严就在我眼前咫尺之间,小白怎敢妄自贪受天子之命而不下拜?我若违背礼仪,就会让天子蒙羞。我怎敢不下阶拜谢?”于是下阶,拜谢;然后登上堂,接受了胙肉。
从这段记录看,齐桓公在“尊王”这点上,确实还是值得佩服的,至少面子文章是做的很足。周襄王之所以额外对齐桓公礼遇,显然跟齐桓公大力支持他顺利上位分不开,所以表示一下恩宠作为回馈。
不过这件事在《国语·齐语》里的记录,细节上与《左传》稍微有点差异。《国语·齐语》里有一篇《葵丘之会天子致胙于桓公》的记录,按其说法,齐桓公能这么尊崇周王坚持依礼而行,其实是管仲劝谏的结果。而正是由于周王室对齐桓公给予的“赏服大辂,龙旗九旒,渠门赤旗”这些殊荣,意味着周王室从法理上对齐桓公超然诸侯之上地位的认可——这也是葵丘之会对齐桓公而言,最重要的成果,这次会盟标志着齐桓公霸业达到了顶峰。
进入秋季,《春秋》记录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秋,七月,乙酉,伯姬卒。”鲁国一位排行老大的女子去世了。
《左传》未关注此事。《榖梁传》则解释了一下:
内女也,未适人不卒,此何以卒也?许嫁,笄(jī)而字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所谓“笄而字之”的笄,本意是用来固定头发的发簪,女子年满十五岁,订了婚,就用笄来簪发。字,是取字,取正式的字是古代成人礼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段解读意思说,这位伯姬是鲁国的姑娘,还未嫁人就去世了,正常情况下是不记录去世的,为何这里记录了她去世?因为已经许过婚了,给她取了字了,所以她去世了就按照成人的丧礼治丧。
《公羊传》的说法基本一致:
此未适人,何以卒?许嫁矣。妇人许嫁,字而笄之,死则以成人之丧治之。
但是,这位伯姬到底是谁的女儿,留下一个疑问。如果说她跟鲁僖公平辈,则伯姬的父亲就应该是鲁庄公。那么此时至少超过十五岁了,也就是说最迟最迟这位伯姬应该是在鲁庄公二十九年出生的,这时候鲁庄公已经四十二岁了,才有第一个女儿,可能性似乎不大。如果这位伯姬不是鲁庄公的女儿,那就是鲁僖公的女儿一辈。如果是鲁僖公的女儿,考虑到此时鲁僖公才即位九年,女儿要满十五岁,那此时鲁僖公应该在三十往上的年龄,也就是说即位的时候都二十多岁了,那么鲁僖公就不应该是鲁闵公的弟弟了,应该至少比鲁闵公大十几岁才对。在鲁僖公元年,讨论鲁僖公与鲁闵公谁大谁小时,我们提到《史记·鲁周公世家》有“季友闻之,自陈与愍公(即鲁闵公)弟申如邾,请鲁求内之”的说法,则说鲁僖公是“湣公弟”显然不对了,杜预认为鲁僖公是鲁闵公的庶兄,反而显得比较合理了。
有人可能会提出异议,因为在去年鲁僖公八年,解读“秋,七月,禘于大庙,用致夫人”的时候,我们提到,按照《公羊传》的说法,那是鲁僖公婚礼的记录,去年结婚怎么可能今年就有这么大的女儿?这个其实也能解释的通,虽然鲁僖公正式婚礼是去年才举行的,但并不妨碍此前他就与别的女子有夫妻之实生下子女,类似的例子看看他父亲鲁庄公的经历就理解了,鲁庄公也是与孟任结合生下子般在前,多少年之后才正式迎娶了哀姜。
不过,还有一种可能,伯姬也许是子般的女儿,这样的话年纪上应该是说得过去的。
当然,这些都是我的推测,因为没有明确的相关记录,所以对于这位伯姬的身份甚至鲁僖公与鲁闵公孰大孰小,都只能是根据现有的资料去谨慎的推断。
秋季《春秋》的第二条记录,是葵丘之会达成的成果,“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
《榖梁传》的关注点在《春秋》这里明确记录了会盟的日期:
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为见天子之禁,故备之也。葵丘之会,陈牲而不杀,读书加于牲上,壹明天子之禁,曰:“毋雍泉,毋讫籴,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
齐桓公参与盟会的记录,正常都不记载具体日期,为何这里明确记载了日期?是表示赞美齐桓公。为了给与会的诸侯宣布天子的禁令(注:见,使之见于……的意思),所以完备的记录了(年月日)。这次葵丘之会,把牺牲品陈列好但没杀掉,宣读了盟约的文书并将其放置在祭祀的牺牲品上,专一声明天子的禁令,说:“上游的不要阻塞河水,遇到别的国家有饥荒不能屯粮不卖,不能改换嫡子,不能让妾取代正妻,不能让妇人干预国政!”
感觉基本上还是重申阳谷之会的共识。
《公羊传》的关注点也是在《春秋》这里明确记录了会盟的日期,但得出的结论与《榖梁传》不同:
桓之盟不日,此何以日?危之也。何危尔?贯泽之会,桓公有忧中国之心,不召而至者江人、黄人也。葵丘之会,桓公震而矜之,叛者九国。震之者何?犹曰振振然。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
齐桓公参与盟会的记录,正常都不记载具体日期,为何这里明确记载了日期?是因为认为他遇到了危机。危机是什么呢?当初贯泽之会的时候,齐桓公心忧天下,为中原诸侯的安危而担心,所以即使他没有主动号召,江国人、黄国人也自觉来参会。这次葵丘之会,齐桓公骄横矜持,之后有九个国家背叛了这次会盟。骄横是什么意思呢?就好像说盛气凌人的样子。矜持是什么意思呢?就好像说(你们)都不如我。
《左传》则交代了与此次会议有关的两件事:
秋,齐侯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宰孔先归,遇晋侯曰:“可无会也。齐侯不务德而勤远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西为此会也。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其在乱乎。君务靖乱,无勤于行。”晋侯乃还。
第一段记录讲述了葵丘会盟达成的声明,齐桓公与会盟诸侯约定:“凡此次参与会盟的,在这次会盟之后,言归于好。”——显然,这是为了让郑文公安心,也是为了团结与会的诸侯,既往不咎,大家共同往前看。
第二段讲述晋献公欲与会而中途返回。宰孔在会盟之后先回去了,在路上遇到了晋献公,就对晋献公说:“您可以不必去参加这次会盟了。齐侯不重视修德而忙于向四方进攻,因此向北攻伐山戎,向南伐楚,向西而举行了这次会盟。是否还要向东攻伐暂且不知道,应该不会向西攻打别的国家了吧。我看晋国的忧患恐怕在内乱。您还是致力于平息内部祸乱,不要擅自远行。”晋献公于是就回去了。
从这段记录看,齐桓公此时年事已高,做事有点忘了初心,以至于宰孔不再看好他。晋献公本来应该也是计划与会的,估计是有点担心齐国会西略,威胁到晋国,所以想借机搞好与齐国之间的关系,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来晚了,在他往葵丘的路上,遇到了与会而返的宰孔,二人之间有了这样一段记录。宰孔对晋国的情况显然也是很清楚的,指出当前晋国的危机不是来自外部,而是在内部。晋献公听取了宰孔的建议折道返回了——《左传》的这段里,宰孔对齐桓公的评价,倒是与《公羊传》的观点基本一致。
《国语·晋语》里,有一篇《宰周公论齐侯好示》,讲述的就是宰孔与晋献公相遇后,几句话成功截胡晋献公将其劝退。不过有趣的是紧跟着的故事就是《宰周公论晋侯将死》,从文字推测似乎是晋献公一走,这位宰孔就对自己的御者说:“晋侯将死矣!”而且还给出了一通理论解释。联想到前一秒刚劝退晋献公,这场面,有点让人犯晕啊。
《史记·齐太公世家》对这次葵丘之会也有记录,不过《史记·齐太公世家》里提到这次会议时,明确说此时齐桓公已经有骄横之气了,而且诸侯联盟也明显出现了裂痕——与《左传》和《公羊传》此处的说法一致。
晋献公虽然半途而返未能参与葵丘之盟,但他恐怕怎么也没有想到,这本来应该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次重大外事活动。他在回去不久就去世——成功应验了《国语》里宰孔预判的“晋侯将死矣!”晋献公去世后晋国迎来了动荡不安的一段岁月——晋献公之死,就是这年秋天《春秋》记录的第三件事,“甲子(戌),晋侯佹(诡)诸卒。”三传引述《春秋》时,有两处小差异。一是对晋献公的名写法不同,《左传》是“佹诸”,《公羊传》和《榖梁传》都是“诡诸”。二是对其去世的日期记载不同,《左传》和《榖梁传》都是“甲子”,《公羊传》则是“甲戌”。如果按照《春秋》的记录顺序,先记录九月戊辰葵丘会盟,后记录甲子晋献公去世,则似乎戊辰日在甲子之前。但是稍微一推算就可以看出如果是这样的顺序,则不可能都是在九月,除非是甲子在前,戊辰在后。杜预认为是由于盟誓之后鲁国才收到晋国发来的晋献公去世的讣告,而讣告上的去世日期是甲子。杨伯峻先生则认为这里的甲子是夏历九月,对应到周历就是十一月,鲁国的史官只记录日期而没有注明这点——这两种观点里我更认可杜预的说法。但如果按照《公羊传》的说法晋献公是甲戌日去世的话,则这一天应该跟戊辰日可以在一个月内出现且就在戊辰之后。
晋献公的去世,三传都未多关注和解读。晋献公去世之前,宰孔已经说了,晋国的危机在于内乱的苗头已经显现。晋献公去世,导火索点燃,内乱立刻爆发。《春秋》冬季唯一的记录就是晋国内乱。“冬,晋里奚克杀(弑)其君之子奚齐。”三传引述《春秋》时,所用的动词略有差异,《左传》和《榖梁传》是“杀”,《公羊传》是“弑”。
奚齐,前面提到过,就是骊姬的儿子。此前骊姬为了让儿子成为晋献公的继承人,想尽办法,并且一度与里克结成联盟,逼死申生,逼走了重耳和夷吾,扫清了奚齐的上位障碍。此时晋献公去世,奚齐已经灵前即位,所欠缺的,只是来年正月初一的大典而已。但谁也没料到里克忽然发难翻脸,杀掉了奚齐。《公羊传》对此条记录解读说:
此未踰年之君,其言“弒其君之子奚齐”何?杀未踰年君之号也。
奚齐实际上已经是国君了,但未跨年。为何这里《春秋》记录说里克“弒其君之子奚齐”?是因为里克弑杀了还未举行即位大典的国君(新君还未开始纪元)。
《榖梁传》解释如下:
“其君之子”云者,国人不子也。国人不子何也?不正其杀世子申生而立之也。
为何这里《春秋》记录说里克弑杀了“其君之子奚齐”?是因为表示晋国人不认可奚齐是国君之子(注:即合法继承人)。为何国人不认可奚齐国君之子的身份?因为不认可他逼死世子申生而立这种行径。
《左传》则交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九月,晋献公卒,里克、㔻(pī)郑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无猜,贞也。”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君子曰:“诗所谓‘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荀息有焉。”
齐侯以诸侯之师伐晋,及高梁而还,讨晋乱也。令不及鲁,故不书。
晋郤芮使夷吾重赂秦以求入,曰:“人实有国,我何爱焉。入而能民,土于何有。”从之。齐隰(xí)朋帅师会秦师,纳晋惠公。秦伯谓郤芮曰:“公子谁恃?”对曰:“臣闻亡人无党,有党必有仇。夷吾弱不好弄,能斗不过,长亦不改,不识其他。”公谓公孙枝曰:“夷吾其定乎?”对曰:“臣闻之,唯则定国。《诗》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文王之谓也。又曰:‘不僭不贼,鲜不为则。’无好无恶,不忌不克之谓也。今其言多忌克,难哉!”公曰:“忌则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
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为仁,使为左师以听政,于是宋治。故鱼氏世为左师。
第一段讲述了内乱爆发的原因。㔻郑,是晋国的大夫。文公,即后来的晋文公重耳。三公子,即申生、重耳、夷吾三人。这段意思说,九月,晋献公去世,里克、㔻郑等人想迎回重耳即位,因此带领三位公子的党羽作乱。
里克、㔻郑能“以三公子之徒作乱”,说明三人虽然或死或亡,但影响力依然在,晋国内部还是有很多拥戴他们的人。这里明确说两人是“欲纳文公”,说明在重耳和夷吾两兄弟之间,里克、㔻郑支持的是重耳。
第二段讲述里克弑杀奚齐卓子以及荀息之死。晋献公临终前对荀息说“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是托孤之语。是,即我们今天说的“这”;“藐诸孤”,即弱小的孤儿——指的就是奚齐;“辱在大夫”,是辛苦委屈您受累的意思。整句话意思说,我死之后,这个弱小的孤儿就托付给您了。“里克杀奚齐于次”的次指丧次,即守丧的草庐。君子评价荀息时说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出自《诗经·大雅·抑》。玷,是白玉上的瑕疵。诗句大致意思说,白玉圭上有了瑕疵,尚可通过打磨消除;但一旦承诺过的话,就不能食言。
第二段意思说,当初晋献公让荀息作奚齐的老师。晋献公病重,召来荀息说:“我把这个弱小的孤儿托付给大夫您了,您将怎么办?”荀息跪拜着回答说:“臣将竭尽股肱之力,加上一片忠贞之心,辅助他。如果一切顺利,是您在天之灵的庇佑;如果不成功,我以死报答。”晋献公说:“何谓忠贞?”荀息回答说:“为了国家的利益,知道的就一定都去做,这就是忠。送走先君,侍奉新君,使两者对我都没有猜忌疑虑,这就是贞。”等到里克要杀奚齐,先告之荀息说:“三位公子的仇怨就要爆发,秦国人和晋国人会辅助他们,您准备怎么办呢?”荀息说:“我将以死报答国君。”里克说:“这样做没什么益处。”荀息说:“我向先君立过誓,不可能存有二心。难道我还能因为爱惜自己的生命而又说出新的诺言吗?即使死而无益,又有什么好躲避的?再说如果人们要做善事,谁会不如我呢?我自己不会心存二心,怎么能要求别人和我一样呢?”冬季十月,里克在丧棚杀掉了奚齐。《春秋》记录说“杀其君之子”,就是表示晋献公还未下葬。荀息准备自杀殉葬,人们劝他说:“不如立卓子,您辅佐他。”于是荀息又拥立了公子卓,安葬了晋献公。十一月,里克在朝堂之上杀掉了公子卓,荀息以死殉葬。君子说:“《诗经》说‘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说的就是荀息这样的人。”
里克连续两次弑杀当时名义上的国君奚齐和卓子,逼得荀息自杀,却没有引来晋国内部大规模的抗议和反对,说明一方面里克此时势力非常强大,另一方面也表明奚齐和卓子的拥立,确实支持者有限。荀息虽然因此遭到连累身死,但他的后代荀林父却在晋文公时代成为晋国的重臣,并将荀氏家族发扬光大。
第三段讲述齐桓公对于晋国内乱的应对。高粱,杜预注释说“晋地,在平阳县西南。”大致在今天山西临汾一带。这段意思说,齐桓公帅诸侯联军准备攻打晋国,军队到达高梁之后回师了,这次本来是要讨伐晋国内乱的。命令没有下达到鲁国,所以《春秋》未记录此事。
诸侯联军之所以在这里回师了,说明晋国的内乱表面上得以平息了,能平息,意味着必然有一位君主得到了大家的认可。这位君主,就是此前逃奔梁国的夷吾。
第四段讲述夷吾得立的过程。隰朋,是齐国的大夫。晋惠公,就是夷吾。秦伯即秦穆公。公孙枝,是秦国的大夫,字子桑,这个人后面还会出现。“不识不知,顺帝之则”出自《诗经·大雅·抑》,大致意思说用不着有多么丰富的知识和智慧,顺乎天道就可以治理好国家。“不僭不贼,鲜不为则”出自《诗经·大雅·皇矣》,大致意思说,一个人如果能不犯错又不伤害别人,那就很少有不被当典范。
第四段意思说,晋国的郤芮让夷吾给秦国送上厚重的礼物,请求秦国帮助他回到晋国为君,说:“国家都被别人占有了,我们还有什么舍不得的?如果回到晋国得到人民的拥护,土地有什么可惜的?”夷吾听从了他的建议(去跟秦国协商此事)。齐国的隰朋帅军队与秦国会师,拥立了晋惠公。秦穆公对郤芮说:“公子依靠什么(能为晋君)?”郤芮回答说:“臣听说,流亡在外的人没有党羽,如果有党羽必然有仇家。夷吾从小就不贪玩,即使能跟人争斗但不至于睚眦必报,长大了也没有改变这些品性,其他我就不知道了。”秦穆公对公孙枝说:“夷吾能安定晋国吗?”公孙枝回答说:“臣听说,只有行为合乎礼法才能安定国家。《诗经》说:‘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这说的就是当初周文王。又说:‘不僭不贼,鲜不为则。’就是说没有偏好也没有厌恶,不猜忌也不好胜。如今他的话里,多的是猜忌和好胜,恐怕很难!”秦穆公说:“为人猜忌就会导致多怨,又怎么能取得最终胜利呢?但这对我们来说是好事。”
郤芮让夷吾用土地来贿赂秦国,所谓“人实有国,我何爱焉。入而能民,土于何有”不过是为这一行为辩解之词而已。土地是立国之本,如果连土地都不珍惜,这样的国君一般都不会有好下场。从郤芮对夷吾的评价来看,他觉得夷吾是个仁厚的人。但是仁厚的人未必就是适合做国君。秦穆公和公孙枝的对话,其实对晋惠公的未来已经做了结论。
但是,《左传》前面明确说了里克、㔻郑是“欲纳文公”的,为何在弑杀奚齐和卓子之后,却最终是夷吾得利?这里有必要参考一下《史记·晋世家》和《国语·晋语》的相关记载。《史记·晋世家》说里克在事变之后确实派人去想要迎回重耳立为君,但重耳婉拒了,说:“负父之命出奔,父死不得修人子之礼侍丧,重耳何敢入!大夫其更立他子。”在这种情况下,里克无奈才又派人去迎立了夷吾。在《国语·晋语》里有一段《里克杀奚齐而秦立惠公》的记录,详细讲述了在里克先后杀掉奚齐和卓子之后,晋国内部两派势力先后派人迎立重耳和夷吾的过程。里克、丕郑一派,派使者向重耳表达了迎立之意后,重耳其实动过心,但是被狐偃给劝阻了,狐偃认为时机还不成熟,所以重耳最终婉拒了——这才给了夷吾顺利即位的机会。在重耳婉拒国君之位的同时,晋国内部以吕甥、郤称为首的另一派势力,也派出了使者去迎立夷吾。夷吾最重要的谋士冀芮(即郤芮)也支持夷吾回国,并给出了让夷吾贿赂晋国内部大夫和外部强秦,以获取支持的建议。于是夷吾派使者跟秦穆公去协商,以获取秦国支持。秦穆公一开始在重耳夷吾之间并未决定支持谁,于是派出公子挚为使者,分别去试探重耳和夷吾。重耳对公子挚依然表达了不愿回去即位的意愿,且表现的很符合礼制;而在梁国的夷吾则再次明确表达了希望秦国支持其回国的意愿,并送上厚礼,承诺事后以“河外列成五”——即黄河以东原属晋国的五座城——答谢秦国。公子挚回去向秦穆公复命,秦穆公表示倾向于重耳,因为重耳表现出来品德更高尚。但公子挚则劝说,为了秦国的利益,应该拥立夷吾——这倒不能简单认为是因为公子挚收受了夷吾的贿赂。从秦国利益出发,晋国的国君太厉害了显然对秦国未来不利,所以相比较更厉害的重耳,拥立一个能力人品相对差点的夷吾,确实是更好的选择。
重耳真正拒绝回国为君的原因,当然不是《史记·晋世家》里他说的那番话,实际上更主要原因在于重耳觉得这时候回去,他就得背上弑君的罪名,甚至此前晋献公在世时,怀疑他意图作乱的罪名也无法洗刷了。而且一旦被权臣拥立,后续与权臣之间如何相处也是很考验国君的能力,此时晋国的国君之位其实是火山口。
晋国国君之位这个烫手山芋重耳避之不及,夷吾却觉得是天上掉馅饼。在取得齐国和秦国的支持后,他成功入晋,即后来的晋惠公。随着夷吾回国即位为晋惠公,晋国内部的乱局暂时表面上得到了缓和——但是,此前已经说过,在晋国内部大臣之间,既有以郤芮、吕甥、郤称为首的支持夷吾的一派势力,也有依然暗中支持重耳的里克、丕郑、狐突等一派。重耳依然在外,意味着随时有回来夺取君位的可能性,而在晋国内部,支持重耳的这派势力并不会甘心就此收手,表面的平静并不意味着完全的安定,晋国的斗争,其实还在继续,我们回头继续看。不过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左传》在这里讲述了的里克弑杀卓子、荀息为之而死以及齐人秦人等拥立晋惠公,都是在来年才发生的事情。
最后一段是宋国的事。宋襄公即位之后,因为公子目夷仁厚,命他为左师掌管朝政,于是宋国政治清明和顺。因此鱼氏世代为宋国的左师——公子目夷,字子鱼,所以他的后人以鱼为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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