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江 著《周官与周制:东亚早期的疆域国家》出版暨前言
书名:《周官与周制:东亚早期的疆域国家》
作者:俞江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24年09月01日
【编辑推荐】
1.一本以《周官》为基础文献,以夏商周三代时期的国家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历史学学术著作。书中围绕《周官》的考订、疆域国家的研究、周朝的制度等方面展开讨论,重新审视了东亚早期的疆域和中华文明的源头。
2.首开先河,完整恢复《周官》原貌。本书剥离《周官》中历代窜入的注文,首次完整复原这部经典的原始面貌,溯清《周官》的出身、特点、历史位置,给予《周官》客观评价,是对《周官》研究的重大突破。
3.深入解析周制,展现夏、商、周三代文明的细节。本书透彻描述了官制、赋役制度、城邑制度等周制的方方面面,展现了三代文明的诸多细节,例如王藉与王籍的区别、万民非庶民、周无五等诸侯制等。
4.在考镜源流的史学基础方法上,开《周官》研究新进路。本书不仅运用“以他经解此经”的方法来考镜源流;并“以经注史”来复原和解析《周官》、周制;还通过考古发掘材料与文献交互论证,来辨别真伪;更引入了制度史的方法和理论框架,即法学的规范分析方法,来整合和阐发史料与文本。
5.论述周圆,逻辑严密,表达流畅。书中全面而系统的框架论述,使得复杂的历史问题变得通俗易懂,引人入胜。
6.打开探索中国历史源头的新窗口。通过深入研究《周官》与周制,本书系统、翔实地揭示了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态与特征,对理解中国传统文化、古代政治和法律思想提供了坚实的学术基础,同时也为现代政治、法律制度的理解和改进提供了历史借鉴和思考。
经过四年的精心撰写,本书围绕《周官》复原、疆域国家、周制三大方面,系统、翔实地阐释了周制与周史,它的价值值得认真咀嚼,分享几个令人印象深刻之处。
《周官》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官制系统制度化的展示,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作者在本书中便明确说道:“我们研究周史与周制,不仅是发思古之幽情,而是抱着自审与自新的决心。”《周官》蒙尘已久,向来有真伪和地位两大争议,真伪尤为要害,叱《周官》为伪书者,竟将其打出经籍的地位,以至于如今《周官》的地位、价值具不明朗。《周官》不明,周史该如何谈起,中华文明的源头又该如何谈起?
本书第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地方即复原了《周官》职文,有力地为《周官》洗雪了被认为是汉儒伪纂的冤屈,并从经学的本质、传经与传道的辨析、解经的方法等多个角度严密而周圆地为《周官》正名。
第二个,书中有许多精彩绝伦的细节考辨。限于篇幅,兹取一例。过往编校书稿,常见藉田与籍田两种写法。一般以为藉籍二字通,便囫囵吞枣统一采用一字。看了本书,才知道不仅二字并不相通,藉田与籍田还代表了两种全然不同的制度。此例还体现了制度史研究方法(法学规范分析方法)视野之宏大,使用之美妙。这样精妙的考辨构成了本书的主体。
上述两点或许会让人产生一种高山仰止,因而望而却步的感觉。而这里要说的第三点则恰恰能够打消这样的疑虑和畏惧,那就是不仅本书对《周官》经文的复原,让《周官》变得清晰易懂;还因系统、恢宏的视野而免于支离、琐碎、枯燥的论证,使这本释读之作同样生动有趣,易于理解。作者的笔墨并不止步于考订名物、辨别制度真伪,而是横向落点于国家疆域,纵向立足于有效时代。作者认为,能读《史记》的高中生,阅读复原后的《周官经》就没问题,这句话,当然也适用于本书。
“山川名物,无非制度。”用制度史的研究方法治经学是发人深省的。《周官》系统地阐述了王制,是中国社会制度规范设计的一次集中体现。《〈周官〉与周制》的任务就是以《周官》为主线,勾勒和整理书中的上古制度,进而呈现上古史和夏商周三代文明的智慧与精髓。但愿这本揭示周制架构及其原则精神的图书,能够让您重新审视《周官》这座文献宝藏,打开探索中华文明源头的一扇大门。
【内容简介】
本书是一本以《周官》为基础文献,以夏商周三代时期的国家制度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历史学学术著作。通过剥离窜入的注文,首次完整呈现《周官》职文的原貌,溯清《周官》的出身、特点、历史位置,给予《周官》客观评价。同时,结合考古资料,对先秦时期东亚疆域国家的发展变迁及其制度规范进行了考订,并系统、深入地描述了官制、赋役制度、城邑制度等周制的方方面面,展现了夏、商、周三代文明的诸多细节。本书的研究成果,不仅挑战了传统关于《周官》的误解,更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东亚早期的疆域与华夏文明的起源,为中国历史的源头部分提供了新的视角。
【作者简介】
俞江,出版专著《近代中国民法学中的私权理论》《清代的合同》《近代中国的法律与学术》,主编《徽州合同文书汇编》影印本、点校本。
【目录】
前言
序编:“第六经”之谜
——《周官》复原
第一章经文与注文
第二章《周官》出身辨
第三章《周官》评价
上编疆域国家
第四章虞人与史前疆域国家
第五章封国与中小型疆域国家
第六章附庸与兆域
第七章仆、庸与裔民
——兼论混淆附庸的身份
第八章王畿(上):王畿非王土辨
第九章王畿(下):周天子的疆域
下编周制
第十章中央官制(上):官等
第十一章中央官制(中):公卿
第十二章中央官制(下):大夫
第十三章乡遂与都鄙(上):遂制
第十四章乡遂与都鄙(中):县制
第十五章乡遂与都鄙(下):州制
第十六章庶民(一):民本思想
第十七章庶民(二):籍田制
——兼论籍田非藉田
第十八章庶民(三):赋役
结语:“七十子丧大义乖”
参考书目
全书图表名
附录:《周官》职文复原
后记
【前言/序言】
本文是《〈周官〉与周制:东亚早期的疆域国家》一书的前言,作者俞江阐述了研究周代历史与制度的重要性,指出周史的清晰对于理解华夏文明的起源、形态与特征至关重要。文章深入探讨了“疆域国家”的概念,分析了“疆”与“域”在古代中国的含义,以及它们如何与国家制度和鬼神信仰相结合。作者还讨论了“制度”一词的多重含义,以及它在周代社会中的作用。
——编者按
周制解码:《周官》与中国古代疆域国家(前言)
一、主旨与脉络
我们研究周史与周制,不仅是发思古之幽情,而是抱着自审与自新的决心。
周史已亡,人物、事件俱成传说。近代以来,考古学昌明,又从地下挖出一些。然而,把这些加起来,对于全部的周史来说,仍像是碎缕之于衣裳,让人不禁废叹。周史不明,则华夏文明的起源、形态与特征俱不明。世人喜说文明复兴,原型不明,何来复兴?!又不止于此,周史不明,读《左传》就有隔膜。《左传》有隔膜,虽然殚精竭虑,春秋战国史终不明。春秋战国是华夏文明的大转型时期,春秋战国史不明,则理解此次转向必有窒碍。
人类世界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有形的器物、建筑等物质世界,另一部分是无形的制度等精神世界。无形的又何止是制度。观念、德性、美感、意境,凡能够定义人的属性和人类社会,往往是无形的。但凡是有形的,不过是人的创造物或生产物,为人所定义,而不能定义人。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自然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有形的,人文社科却要同时研究有形与无形,而且无形的往往更重要。把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强加于人文社科,是自然科学家的狂妄。把自然科学的评价方式用到人文社科,是人文社科的沉沦。
制度是社会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学科,均致力于通过制度来解释世界。制度既是人创造的,又反向规定人,所以,它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制度还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系统性,二是稳定性。一种制度形成之后,可以数百上千年稳定运行。同时,一种制度绝不孤立,而是与其他制度组成系统,在系统中相互牵制,不允许轻易变化。一旦变化,又会引发其他制度随之改变,最终导致整个系统的转型、巨变、崩溃或重新平衡。制度的系统性,使制度史具有整全的性质。制度史之于历史就像恐龙的骨架化石。若恐龙的血肉已无存,能得到整全的骨架,岂非幸事。制度的稳定性,则使其可以记录,可以执行,可以复述,可以科学研究。利用这个特征,只要有可靠的文献,不但可以辨别史之真伪,还可以顺藤摸瓜,恢复一个时代的制度全貌。
话虽如此,难就难在什么是“可靠的文献”。顺藤固然可以摸到瓜,却要知道藤在哪里。若藤已不存,瓜也遥不可及。幸好中国是历史文献的大国,有一部专门记录周制的书保留下来,这就是《周官经》(简称《周官》,俗称《周礼》)。《周官》是“六经”之一,而且是“六经”中唯一的古文经(不算伪古文《尚书》)。古文经是西汉时期陆续发现的先秦文献,以《周官》为本,以《左传》和《尔雅》为两翼。它们与今文经的区别,只在于今文经在西汉时尚有经师讲说,而古文经已失师说。西汉以下两千余年,很多学者知道《周官》的重要,但有更多人不承认,这是莫大的遗憾。知道它重要的学者,误以为今本《周官》就是入室管钥,不知道真正的钥匙封存于其中,这是更大的遗憾。
本书的任务分两步:第一步,把封存的钥匙取出来;第二步,找到锁孔,把钥匙放进去。全书分为三编:1.序编;2.上编;3.下编。
序编专讲如何打破今本《周官》,把封存的钥匙找出来,所以它的副标题叫“《周官》复原”。全书还有一篇附录,题为《〈周官〉职文复原》。看名字就知道附录原是序编的一部分,为了查阅方便才放在末尾。我在书中会解释它的用途,阅读本书离不开它,请读者随时查对。
上编的标题叫“疆域国家”。“疆域”一词不是随便用的,它呈现了古人对国家的理解角度,下文再详。这里要说的是,疆域看上去好像归属于历史地理专业,怎么会成为本书的中心问题呢?原因很简单,国家就是制度的集合体,所有的国家问题都离不开从制度方面解锁。一个国家的疆域,首先要看它的国境线,而国境线就是制度。其次要看国内的各种政治实体,而政治实体仍然无非是制度。搞不清这些制度,就无法定性各种疆界与区域。定性尚且不准,这个国家的政治地理也不可得。我很喜欢老派史家常用的“名物制度”一词,四个字道尽了历史研究的主要对象。遗憾的是,在一些人眼中,名物是名物,制度是制度,史学割裂成两个截然不相关的门类,一是名物考订,二是制度梳理。学者们可以各据一门,老死不相往来。这在当今尤其突出。然而,任何东西只要进入人眼所及的范围,就不再是自然物,而且不可避免地被人类重新定义,成为社会制度的一部分。进一步,它一旦进入国家的视野,就不可避免地被国家重新定义,成为国家制度的一部分。在此意义上,所有的自然物都被规定,甚至名字也是制度赋予的。鉴于此,我想大胆地说:山川名物,无非制度。
下编的标题叫“周制”。该编主要讨论王国的制度,诸如官制、城邑、万民等。从《周官》中得到的信息,已足以把周制从遮蔽和孤立状态中解救出来。这是因为,认识一个时代的制度,最好的方式是利用具有系统性的法典,而《周官》正是一部近似法典的文献。迄今为止,考古工作者尚未发现周的法律简牍,估计永远也不会发现了。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对于商制研究是有效的。因为没有商制的传世文献,更别说法典,研究商制只有依靠出土物。对于周制研究却不适用。《周官》的传世,使得周制研究必须以它为主心骨,考古资料只能处于辅助地位。说《周官》是解锁周制的唯一钥匙,丝毫不为过。但需申明的是,《周官》仅仅记载了官制,不及其他。先贤虽尊其为“周礼”,那只是想突出它在群经中的重要性。周制的范围非常广,比如与器物有关的制度,凡宫殿、玉器、兵器、车
马、符节、墓葬等,在《周官》中虽有记载,但细节不详,对它们的研究,文献与出土实物具有同等重要性。又需指出,器物制度依附于国家制度,尤其依附于等级制与礼制,犹如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换言之,器物制度只是等级制和礼制的一部分,就像枝叶是树干的一部分,若以为器物制度可以代替国家制度,无异于本末倒置。
责任编辑:近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