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士民之家祭礼
作者:郭松义
来源:摘录自郭松义等著《清朝典制》,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182页
一、庶士家祭之礼
在寝堂之北设龛,以版隔为四室,奉高、曾、祖、禰,并以妣配之,排位均如前述品官之仪,南向。
服亲男女成人无后者,按辈份写在纸上作为祔位,祭毕即焚烧,不立版。
每年以春夏秋冬节日,捧出木主,向其进献肉食、 果蔬、羹、饭。
祭祀之前,主人及与祭者均致斋。
届日天明,主人吉服,率子弟奉木主陈设于香案上,昭东穆西,均南向,设祔案于两旁,男东女西,东西向。
陈设完毕,主人立于东阶下,众人按行东西而立。
主人先至香案前上香,率众行一跪三叩礼,礼毕起身。
主妇率妇女进献七箸醯酱,跪、叩头,礼毕,退。
主人再至案前,以次斟酒、荐熟,然后就案南跪,行叩头礼,礼毕起身。这时,子弟荐祔位,毕,主人和众人均跪听祭文。祭文读毕,主人和众人起身。
接着,行再献、三献礼,主妇先后进献饭羹、饼饵时蔬。主人率族姓行祭礼完毕,再焚烧祭文及祭位,收藏木主后退出堂门。
日中时,众人将剩余食物吃尽。
每年春,庶士家祭举行一次,每月朔、望日则由主人上香、献茶,有事时则告祭,俱行一跪三叩礼。
二、庶人家祭
在正寝北设龛,奉高、曾、祖、禰位。每年逢节日,进献果蔬新物,但每案不超过四种,并设羹饭器具。
届日,主人率子弟安设木主,行祭礼,其仪均同于庶士,但稍为简约。
每月朔望日供茶,点燃香、镫,行礼。有事则告祭。俱行一跪三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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