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雲鋒《中國文語哲學芻議》出版
罗云锋着,《中国文语哲学刍议》
上海三联书店,2024年7月第一版(全书近五十万字)
作者简介
罗云锋,华东政法大学教员。华东师范大学文学博士。法学博士后,社会学博士后(后退站)。
独立撰写出版有《中国现代文学史书写的历史建构》《人情社会学思考劄记》《礼治与法治》《文教与政教》《孟子解读》《孟子广义》《论语广辞》《大学广辞;中庸广辞》《中国文语哲学刍议》等20本著作, 将要出版《不舍独看风景》(诗集)《孟子广辞》等书。在国内外发表各学科论文八十余篇。独力完成一项传播学国家社科青年课题。
硕士、博士阶段主要钟情濡染文史哲(如中国近现代学术史、西方哲学、科学哲学、历史哲学与史学理论等)。其后学术兴趣扩展而兼及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政治学等领域。近来主要关注中国古代哲学、中国文语哲学、中文哲学与中国哲学、新经学,与西方分析哲学、语言哲学、心灵哲学或智识哲学等,以及“(古今)文语与现代中文汉语文学、中文汉语文学理论的重审与重造”这一论题。并将进一步扩展到经济学(包括国际政治经济学)、国际政治、世界史等领域。
内容简介
本书稿打破学科间之藩篱界限,在 大学术视野和知识结构下进行跨学科的贯通分析论述。具体而言,乃从汉语文字学、音韵训诂学,汉语语言学(包括汉语语义学、语法学、汉语史、词汇学等),中文哲学与汉语哲学,中文语言哲学或汉语语言哲学,中国文语哲学,汉语文化学,翻译学,中文文学与汉语文学;西方文字学与世界文字学,西方语言学与世界语言学,西方语言哲学、分析哲学、心灵哲学或智能哲学、科学哲学、逻辑学、知识论等多学科进行贯通分析论述,有时又旁涉其他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等,比如心理学、智能科学等,乃为真正博通之学或通人之学。
緣起
字與詩
閒來讀字書,
歡喜想陶杜。
說文廣韻熟,
詩辭自宏富。
題中國文語哲學
(讀音韻訓詁類書,聊寫近年來所思所悟——亦為中國文語哲學、中文文語哲學或漢語語言哲學而作。)
閒翻字書堪可喜,
妙思足資新文語。
天下學問識字始,
人間心事文言基。
詩文辭章有本原,
道義政事得憑依。
正名正語正道理,
正心正義正風氣。
目录
自序
凡例
緣起
字與詩
題中國文語哲學
緒論:
“中國文語哲學”正名
何謂“文語哲學”?
所謂“文”者
所謂“語”者
所謂“文語”與“文語系統”者
所謂“文語哲學”者
若干補論
何謂“中國文語哲學”?
何謂“中國”?
“漢語語言哲學”或“中文文語哲學”之辨析
補論“中國文語哲學”
文與文學;大文學與小文學,或生情文學、情辭文學
何謂“文明”、“文化”?
中文與中國
何謂“中國”?
“中國”之英譯或外譯
文、字、名、語、言、詞、辭
……
參考書目
後記
自序
自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有人倡導所謂“言、文合一”(亦可謂“語、文合一”)以來,今人或以為言、文無別(或“語、文無別”),乃每多混淆“言與文”或“語與文”,而或以言、語、言語或語言等來包含乃至僭替“文”(或“文字”等),無形中而忽略、無視或輕視“文”(以及“字”,或“文字”、“漢字”等),每言乃至衹說“語言”、“言語”“漢語”(或“英語”、“法語”、“德語”、“日語”等)、“語言學”、“語言哲學”等,而“文”(乃至“字”或“漢字”等)卻往往從許多人的言詞、概念、言說或論述中消失不見。
這卻是一個致命的忽視和巨大的誤解,尤其是對中國文語而言更是如此。
蓋所謂歐西字語或“語言”(language),多為拼音字語或“語言”;所謂“拼音字語”者,主以字記音而以音表義也,故其本來“音、字合一”;近世歐洲民族主義興起後,(歐洲各國)乃群相擺脫中世紀上層精英人士或階層所用之拉丁語,乃至擺脫歐洲之所謂“斯文傳統”(又如美國生情文學作家馬克-吐溫之抨擊其時之英語“斯文”傳統或“雅言”傳統,Whittier Birthday Speech by Mark Twain),則又能“言、字合一”或“言、文合一”,正是本然而不難無妨也。
然而中國文語卻與歐西拼音字語大不同,乃是意象文字及建基其上之意象文語,固不可等同視之,而或糊塗或故意混淆之。所謂中國文語者,中文中語或中文漢語也。其與拼音字語之根本區別,在於有“文”,故曰“文語”。然則何謂中“文”?何謂中“語”?何謂中“言”?此則不可不先以中文中語為本位而解之也。何以解之?溯源尋流也,古曰訓詁、解字、正名、考文等,今曰詞源學、詞語考古學之研究等。
文:《說文解字》曰:“ 。文,錯畫也,象交文。”《說文解字注》曰:“ 。文,錯畫也。錯當作逪,逪畫者䢒逪之畫也。《考工記》曰:靑與赤謂之文。逪畫之一耑也。逪畫者,文之本義;彣彰者,彣之本義;義不同也。黄帝之史倉頡見烏獸蹏迒之迹,知分理之可相别異也。初造書契,依類象形,故謂之文。象交文,像兩紋交互也。紋者,文之俗字,無分切,十三部。凡文之屬皆从文。”《康熙字典》又引文曰:《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
亦可從“文”之字源或字形起源與演變軌跡中得一啟發,尤其是根據甲骨文、金文之字形進行某種揣測,則“文”之本義蓋或從當時先民身上所著之原始簡樸衣物或衣飾等物上,或天文地理、鳥獸蹏迒之迹、繩索或結繩等物上,得其造字靈感,然後引申而指涉一切錯畫紋理,又引申用為“文字”等。東漢許慎乃通約解之為“錯畫”,即紋理錯畫或紋線錯畫也。
吾人今細揆諸甲骨文、金文字形,或曰其象似像原始先民身上之衣物,以藤條、樹皮條、麻條乃至其他材質繩索類交叉或交織而成紋理衣物,又或似以漆、采等塗料繪製各色圖案(如牛角、牛頭,如心臟之形等)於衣物上而成圖案衣物,然後披於上身以遮體護身遠害禦寒(實用功能),以自妝(“文”之,飾之)觀美(觀美或審美功能),以自高(猶今曰自高身份、身價或誇飾、誇富等)威嚴(乃至恐嚇之,而無論恐嚇人或野獸等)(禮文功能或自標文明功能),以區分標誌(誌以別之)(身份區別功能)等。然亦未必僅涉“衣物”,亦可是天文地理(河圖洛書)、鳥獸蹏迒之迹(倉頡造書契,伏羲製八卦)、繩索或結繩等之“文”或“紋”也。
蓋就其(“文”字)造字所據之物實而言,蓋甚夥,無法一一列舉;而就其造字所據之物象而言,其初或為簡單線條、紋理,其後則有圖案等,總之皆不離其“象”與“紋”。而無論紋理與圖案,其字形亦隨之稍有繁有簡,其字所指涉之物實或所謂“意義”(meaning)亦有所區異,或指線條紋理及其錯畫,或指衣物衣飾,或指審美圖案或文飾圖案,或指文明(相對於“野”“拙”)威儀或威嚴乃至權財等級,或指天文地理、鳥獸蹏迒之迹、結繩等之“文”或“紋”等。又其後,人類文明繼續發展,上述諸物又或另各有專字表示,而因族群與“文化”融合,使得“文”之涵義更為寬泛豐厚,乃可包括上述諸點諸條。至於戰國秦漢以來,字形乃簡約之定為今之“文”字,而許慎乃以“錯畫”解之,是取其最簡略之共性“意義”而通約解之也——然亦於《說文解字敘》中歷敘“文”之“文字”之意或“造字”之歷史。
綜上,揆諸“文”之字形、字義發源史和發展史,或先秦有關“文”之訓詁史等,可知“文”之字義從其初便頗為包含廣泛也。故筆者於本書中對於“文”字涵義之重審縷析,亦不過是溯源返本存真而已。
(以上圖片,乃截取頁面於“漢典”網站。)
語:《說文解字》曰:“ 。語,論也。从言吾聲。魚舉切。”《說文解字注》曰:“ 。語,論也。此卽毛、鄭説也。語者,禦也。如毛説,一人辯論是非謂之語。如鄭説,與人相荅問辯難謂之語。从言吾聲。魚舉切。五部。”
言:《說文解字》曰:“ 。直言曰言,論難曰語。从口䇂聲。凡言之屬皆从言。語軒切。〖注〗 、 ,古文言。”《說文解字注》曰:“ 。言: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大雅》毛傳曰:直言曰言,論難曰語。論,正義作荅。鄭注《大司樂》曰:發端曰言,荅難曰語。注《襍記》曰:言,言己事;爲人說爲語。按三注大略相同。下文語,論也。論,議也。議,語也。則《詩》傳當從定本、集注矣。《爾雅》、《毛傳》:言,我也。此於雙聲得之,本方俗語言也。从口,䇂聲。語軒切。十四部。凡言之屬皆从言。”
從字形字義分析看,文與語、言之區分很清楚,詳細解讀分析可參見本書緒論,茲不贅述。大要而言之,“文”為文字(又文象、文飾、文辭、文道、文明、文化等),“言”、“語”為口言,本來不同,胡可混淆之!若曰以“語”、“言”或“語言”包含其“文”,則亦一曰名、義不侔合,不能顧名思義,乃多誤解,二曰有遮蔽忽視其“文”之弊端。而其後果,則有更嚴重者。故皆不妥。
實則所謂language,本來兼包字、語等意,若欲以中文固有字法或文法(單字單義)而較為準確譯之,或中外一字一字對譯,吾意以為或可借字譯為“呅”,又或可權宜譯為“字語”(涉及中國情形,則為“文語”),而似不可譯為“語言”。因在中文中,或揆諸中文字法字義(本義),“語”、“言”大抵皆衹涉口語、口言或聽覺,并未直涉其“文”,故“語言”之譯或有遮蔽其“文”之嫌疑弊端。若果以“呅”譯language,則English\German\French或今之所謂英語、德語、法語等,乃可譯為英呅、德呅、法呅,或英國字語、德國字語、法國字語等。此就其准确之翻譯而言,雖然,若以英語、德語、法語等譯English\German\French,或亦無大礙,蓋為簡省故也;且中國人又或言英文、德文、法文等,則知中國人或中文究竟對“文”與“語”有明確區分,此是中文或中國人於“文、語”層面之清晰思維。而歐西字語則傾向於使用總名如language(其所謂“字”“文”,蓋謂literal/literary/literate或literature之類),不似中國人傾向於嚴格區分兩者。(質言之,在英國字語中,有總名language,有分名如literary,其“語”,則或組詞以表之如spoken language;在中國文語中,有分名如“文”與“語”,似無單字之總名,今人乃以“語言”名之,則名實不符,可謂命名失當,故筆者乃以“文語”名之,乃曰名實相侔,而又能顧名思義。)
揆其實,此皆因中文之獨特性和中文之深厚傳統,以及中文背後之更為深廣之文化涵義和文化傳統,如“書同文”、“斯文”、“以文論道載道明道傳道等”、“天下文明”、“文化天下”、“文化大一統”等。故——或但——在中文與中語裏,則必須有“文”,必須有“文語學”,不可衹說“語”而不言“文”。衹說“語”而不說“文”,就無形中便容易導致對中國“文”(又文象、文飾、文辭、文道、文明、文化等)或中國“文字”等的忽視、輕視乃至歧視等,這卻涉及、連動或牽動中國文化之根本,不可不察,又不可不講明而重視之。
歐西,則古有所謂“巴別塔”之說,亦有矯之而古拉丁文大一統之世;近世民族主義興起,遂重語,或重方言土語,即重地方“語、言”也,今之學界或名之為所謂“語音中心主義”、“聽覺中心主義”等,而稍忽略、貶低、排斥意象與視覺字、文等。亦有其偏頗處,吾今乃欲糾其偏,而明“文”之獨特價值與重要性質。
或曰:今人用“語”一字或“語言”一詞時,其意其實乃以“語”包“文語”,且“語”、“言”亦可引申為“文”,故汝不必如此拘泥本義、膠柱鼓瑟、斤斤置辯苛責也。乃答曰:既用中文,便當符合中文字法與文法,又當盡量使人能顧名思義;然則其命名也,固當名義相侔,乃至能顧名思義,方為正名正文之正法也;否則乃曰“不文”而不當也。然則揆諸字形字義,一則當知“文是文,語是語”,語不能包文;二則又當知當強調“文”之特殊性和重要性,故命名為“文語”,而凸顯其“文”,至少提及於“語”之同等重要性,是吾意也。
竊以為,Chinese一詞,有時可翻譯為漢語,有時可翻譯為中文,有時又當翻譯為中國文語,尤其是“中國文語”。對此,不但中國人應明瞭這一點,也應向外國和世界說明這一點(如世界中國學或世界漢學等),不能僅將其視為一種“語”、“言”或簡單的記音記義文字。質言之,中國不衹有“語”或“語言”,中國尤有“文”,有中國文字、中國文辭、中國道文、中國禮文、中國文明和中國文化也。反之,則衹知有“語”,不知有“文”,則多弊病,乃至於中國文化、中國文明亦或將寖微矣。倘曰此或是我之杞人憂天,則固亦幸甚。然吾既有此憂此懼,故乃撰此書以探討之。
當然,所謂“文語哲學”或“中國文語哲學”,其所關涉之領域尤其廣闊,所關涉之論題尤其重要,前者如今之所謂語言哲學(文語哲學、字語哲學、文字哲學等,the philosophy of language)、心靈哲學或智能哲學(philosophy of mind)、科學哲學(philosophy of science)、物理學或自然科學(吾所謂物理學或大物理學)、邏輯學、認識論或知識論、本體論、名理論或名實論、形而上學或超物理學(metaphysics)、歐美分析哲學、語言學或語言文字學(語法學、語義學、詞彙學,語法哲學、語義哲學等)、文語文化、比較文語學與比較文化學等(以上羅列未必全在同一邏輯層面),後者如中國哲學、中文哲學、漢語哲學、文語主體性與文化主體性之關係、(從自然農業文明到理技工業文明之)文語現代化及其進展與風力、文語與邦國文化軟實力或影響力之關係、文語與科學(大物理學)或科技之關係、文語與思維或理性智識等之關係、文語與心靈或情意之關係、文語與道學或道理學之關係及其現代化、文-言或語-意-物-實之關係、中國文化之名實論或本體論、中國文學理論、中文翻譯理論、中國文化理論等。此等論題皆和中國文語哲學有極大之關係,又自有其重大之價值,而皆可乃至皆當闌入中國文語哲學之研究範圍,而極深研幾,而思考究竟之,然後中國文語哲學之堂奧深廣博大,或可得以稍窺也。
質言之,有感於中國文語之特殊性與重要性(尤其是對於中國、中國人、中國事業和中國文化的重要性),中國文語哲學之豐厚學術內涵與學術價值,以及當下學術界對中國文語與中國文語哲學之某種忽視、曖昧不明或偏離其根本等情狀,筆者雖學殖薄弱、才疏學淺而猶不揣譾陋,勉力為之。並且,限於篇幅和筆者當前之學殖積累、時間精力等因素,一時尚無法面面俱到、詳盡闡述,故乃是重在啓發與倡導,多端思考而或各責奉獻其一端數端之是,合之或將以能求見其通也。雖然,其心志則有之矣,其眼光見識,或亦有一二可觀。至於通論,或有俟乎將來。
甲辰年三月初七(西元202404152209),羅雲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