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寿澂】古书通例、学术源流与文献考证——读余嘉锡《古书通例》、《四库提要辨证》
栏目:思想探索
发布时间:2012-09-27 08:00:00
|
严寿澂
作者简介:严寿澂,男,西元一九四六年生,上海人。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美国印第安纳大学博士。现执教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教授,兼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及美国克莱蒙研究生大学(Claremont Graduate University)宗教学院经典诠解研究所(Institute for Signifying Scriptures)特约研究员。治学领域为中国学术思想史与古典文学,旁涉政治思想及宗教学。撰有专著《诗道与文心》《近世中国学术思想抉隐》《近世中国学术通变论丛》等。
|
古书通例、学术源流与文献考证
——读余嘉锡《古书通例》、《四库提要辨证》
作者:严寿澂(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
来源:作者惠赐《儒家邮报》发表
时间:西历2012年9月27日
提要:清代乾隆以降,文献考证蔚爲学界主流,凡立说而不以考据证实者,难以取信于人。以康长素《新学僞经考》之诞妄,犹以考证面目示人,考据之势力,即此可见,于现代学术规范之建立,功莫大焉。然流风所被,弊亦生焉。大略而言,厥有二端。一曰繁杂细碎,无关大指;二曰好用偏师,不见其全。弊之所起(有意标新立异,哗衆取宠者,姑置勿论),乃在不明古书通例,昧于学术源流。当汉学考证盛行之际,有余季豫(嘉锡)者,撰《四库提要辨证》二十四卷,体大而不遗小,纠馆臣之谬误,示后学以正鹄。又成《古书通例》四卷,曰案著录,明体例,论编次,辨附益,发凡起例,条例秩然,使人了然于汉魏以上古书所以然之故。玆以此二书爲据,于近人辨僞考证之失,略作探讨,以就正于学界。
关键词:余嘉锡 古书通例 学术源流 文献考证 四库提要辨证
清代学术的重心在汉学,以考证之法最擅胜场,至乾嘉而登峰造极。道咸以下,世变日亟,汉学渐衰。然而学术界经过百余年考据风气的熏习,确立了一个原则,即言必有据,凿空而谈不能起信。以康长素(有爲)《新学僞经考》之诞妄,尚且以考证面目示人,考据的势力,即此而可见。清末民初以降,西来学术的影响日甚一日,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爲代表的学界主流,以乾嘉考据绾合其心目中的西方科学方法,新考据学于是兴起,对于学术规范的建立,可谓功莫大焉。然而流风所被,弊亦随之。大略而言,厥有二端。一是繁琐细碎,无关宏旨;二是好用偏师,不见其全。(至于有意标新立异、哗衆取宠者,姑置不论。)究其原因,乃在不明古书体例,昧于学术源流。其时学术中心的北平,有余嘉锡季豫者,冥心独造,不逐时趋,从《四库全书提要》入手,尽力校雠之学,于史、子二部用功尤深,成《四库提要辨证》二十四卷,体大而不遗小,纠馆臣之谬误,示后学以津梁。又有《古书通例》四卷,曰:案著述、明体例、论编次、辨附益,发凡起例,条理秩然,使人了然于汉魏以上古书所以然之故。兹不揣浅陋,以此二书爲据,参以吕思勉(诚之)、刘咸炘(鉴泉)诸家之说,于近人辨僞考证之失,略作探讨,以就正于学界。
一、古书编次著录之例
季豫指出,“自唐以前,目录书多亡,今存者汉、隋、唐之《经籍》、《艺文志》而已”,宋以后私家目录,虽至今尚有存者,“然所收仅一家之书,不足以概一代之全”,欲知一代书籍之全,“仍非先考史志不可”。因此,“考之史志及目录以定其著述之人,及其书曾否著录”,乃是鉴定古书真僞的重要方法。[1]然而“谓史志著录最爲完备者,特就大较言之耳”。以秦始皇之酷烈,“焚书坑儒,定挟书之律,偶语诗书者弃市”,然而天下之士,仍有如伏生者,将书藏于壁间,“汉兴复出”。更须知,“严刑峻罚所不能禁,则必有高位厚禄所不能劝者”。加之历代求书,赏赐甚薄,清廷修《四库全书》尤其如此,欲鼓励天下人,“使尽出其所藏”,谈何容易。《汉书艺文志》未著录之书,王应麟增入二十七部(见其《汉书艺文志考证》),其中固然有“《志》已著录,而今本传其别名者”;“有自古书中裁篇单行者,有曾否著录,疑不能明者”;亦有出于东汉以后及僞托者,但是仍有数种,确实见于《汉书》纪、传,而爲刘歆、班固所未收。近人章太炎、顾实所举,“又往往出于王氏之外”。足证“《七略》及《汉志》,皆有不著录之书”。[2]
又如《明史艺文志》,其底稿是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及倪灿《明史艺文志稿》,重修《明史》诸臣,“削其南宋以下四朝之书,独录有明一代著作”,然而即便是明人之书,“亦多不著录”,明季著作,“语涉忌讳者爲尤甚”。[3]笔者行箧中有明末周立勋(勒卣)所着《符胜堂集》(书影见后附录),共五卷,前四卷爲诗,末卷爲文,刊于乾隆十二年丁卯,乃其玄孙取崇祯五年壬申所刻《几社六子诗》编次而成。[4]《明史艺文志》、《四库全书》,《增订四库简明目录标注》、《贩书偶记》及《续编》皆未著录。清初陈允衡辑《诗慰》,收入勒卣所撰《几社集选》,亦衹一卷(《中国丛书综录》著录)。可见书目不录之书,时时可遇。
历来书目之体,如张舜徽所总结,“不外三途”:一是朝廷官簿,如刘向《别录》、刘歆《七略》。二是史家著录,以《汉书·艺文志》爲首。三是私家书目,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大氐官簿、史志但据祕府所藏,其不入祕府者不载”。而“私家数目,则衹就一门所藏著录之,其所登载,视官簿、史志,疏漏尤多矣。且自来编书目者,恒好出己意,审定别择于其间,去取之际已严,删除之书不少”。故曰:“簿录所载未必能概一代之全。”[5]
以《四库全书》爲例,宋以后目录书之最完善者,非此莫属,然而亦颇有不著录之古书。季豫推原其故,列举多证,以爲有三大因:一是“藏书家寳惜,不愿献官”;二是“献书者以爲书已收入,不及进呈”;三是“官司之搜访、馆臣之纂修,每详于远而忽于近”。不仅是《四库总目》如此,“历代官修书目,皆不免此弊”。此外,“不著录之古书,多已散佚,惟杂见于前人著述中援引,清儒往往搜辑成书”,此等皆不当以僞书视之。又,周、秦诸子,“因有一书二名,及裁篇别出二例,故多不见于《汉志》”。[6]按:欲以著录与否定古书之真僞及年代,书名异同及别本单行两点至爲重要,玆分述于下。
首先,古书多爲后人编次成书,书名本非作者所自题。后人知其爲某家之学,编次之时,或题其名,或题其字,“以爲识别”。又有无名氏者,“乃约书中之意义以爲之名”。所传各本,多寡不一,编次者亦不一,故“书名不能尽同”。“刘向校书之时,乃斟酌义例以题其书。”汉代人之著述,则“颇有自题书名者”。然而刘歆、班固“牵于全书著录之例,虽其本名,或不尽用”。《汉书·艺文志》虽有班固自注,却甚简略,故“书名异同,不尽可考”。“又有古书之名,爲后人所改题”,出于刘向、歆校书之后者。因此,其书虽真出古人,《汉志》却并不记载,于是真僞之辨,纷然蜂起了。[7]
《子夏易传》即《韩氏易传》,便是一个显例。《汉书·艺文志》易家有《易传》、《韩氏》二篇。班固注云:“名婴。”季豫案曰:
《唐会要》司马贞引《七略》有“《子夏易传》,刘向云:韩氏婴也,”是其书初名《子夏易传》,不名《韩氏易传》。班固因诸家易传至丁氏以至周氏,皆题某氏,(《古五子》及《淮南道训》以不知作者,故爲例外。)欲使先后一律,遂采《七略》之语,题爲《韩氏》。但〈儒林传〉不言韩婴字子夏,后人误以爲是孔子之弟子卜商,因疑子夏并不传《易》。而韩婴之《易》,又不详其所从受,何以婴作《易传》,题子夏之字?遂不信刘向之说,别自以意推测,云或丁宽所作,或馯臂子弓所作。盖谓子弓、丁宽之《易》,均传自商瞿,宜得接闻子夏之绪论也。是已邻于想当然矣。至《隋志》遂从而实之曰:“魏文侯师卜子夏传。”于是刘知几、司马贞皆以爲疑。夫疑当时传本之非真,可也;并疑《七略》之题韩婴,而斤斤致辨于非卜子夏,则非也。……至清儒张惠言,始信《七略》之《子夏传》爲韩婴所作,而又以爲韩氏之学,或出于子夏,则仍以子夏爲卜商矣,不如臧镛直谓韩婴字子夏,扫昔人之所疑而空之,可谓痛快。然谓婴爲幼孩,故字子夏,夏,大也,其解释犹不免迂曲。惟宋翔凤据〈儒林传〉韩婴之孙名商,谓子夏当是商之字。与卜子夏名字正同。此说文义既协,又与《七略》、《汉志》及〈儒林传〉均无不合,千古积疑,至斯可释。
季豫又补充说:“韩婴之传而题以韩商之字者,盖商又有所附益,古人家法相传,固多如此。其后弟子题其亲师,因曰子夏矣。”[8]
按:此说源源本本,剖析精详,可说是无遗憾了。作辨僞考证,若不明著录之例,而拘泥于著录之名,往往便以不僞者爲僞。《四库提要》论《六韬》,即是一例。其言曰:“《汉书·艺文志》兵家不著录,惟儒家有《周史六弢》六篇。……今考其文,大抵词意浅近,不类古书,中间如避正殿,乃战国以后之事。将军二字,始见《左传》,周初亦无此名。其依托之迹,灼然可验。”季豫以爲,《提要》有此议论,乃不明古书体例之故,云:
盖《汉志》著录之例,只以著书之人题其书,而不别著书名,《老子》不名《道德经》,《淮南》不名《鸿烈》,《蒯子》不名《隽永》,故《太公》之书不名《六韬》、《阴谋》、《金匮兵法》等也,至《隋志》乃着之耳。《汉志》又有一例,则以人类书,不以书类人。《太公》之二百三十七篇,分爲《谋》、《言》、《兵》,犹之刘向所序六十七篇,分爲《新序》、《说苑》、《世说》、《烈女传》、《颂图》,扬雄所序三十八篇,分爲《太玄》、《法言》、《乐》、《箴》也。此三人著作,尚爲记载极详者,其他则多合爲一家,并不分着。如陆贾之二十三篇,其中有十二篇爲《新语》,明见于本传,而《志》不载其名。况《太公》之《六韬》、《阴谋》、《金匮》等,皆《兵》八十五篇中之子目,自更不暇见于著录矣。以《六韬》不著录,疑其非汉时书,则《新语》亦不著录,使其不见于本传,亦将谓陆贾本无此书乎?《汉志》《太公》二百三十七篇下班固自注云“吕望爲周师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爲《太公》术者所增加也。”是《太公》之书有后人增加之文,班固已明言之。班云近世,则增加之文,或出于西汉。其间有避正殿之语,将军之号,固不足怪。特是《六弢》、《豹韬》之名,见于《庄子》、《淮南》,则是战国秦汉之间本有其书,汉人仅有所附益,而非纯出于僞造。周、秦诸子,类非一人之手笔,此乃古书之通例,又不独《六韬》爲然。
至于《提要》所谓《汉志》儒家的《周史六弢》,季豫指出,“班固既明着爲惠、襄时人,又云孔子问焉,则其人必非太公,其书亦必非兵家之《六韬》”。清人沈涛《铜熨斗斋随笔》卷四谓,“今《六韬》乃文王、武王问太公兵战之事”,而《汉志》将《周史六弢》列入儒家,可见并非今之《六韬》;又《庄子·则阳篇》载仲尼问于太史大弢,“盖即其人,此乃其所著书,故班氏有孔子问焉之说”,至于“今之《六韬》,当在《太公》二百三十七篇之内”。季豫以爲,“其所考证,极爲真确”,实是“不刊之说”。[9]
以《六韬》爲僞书,另有一个原因,即所言浅陋。季豫以爲,此说“未尝无理,然此乃纯驳之说,而非真僞之说”。须知“古人著书,不皆精粹,浅陋之处,固所时有。九流百家,所出既异,故操术不同。宋明人读书,好以当时理学家言是非古人,尤非通方之论”。今存《六韬》,“实是汉时旧本,非后世所能依托,特惜其爲后人妄有删削,遂致残缺不完耳”。[10]
总之,“《六韬》之爲古书,流传有绪,而说者乃以书名不见《汉志》爲疑,此不知古书编次著录之例也”。[11]按:1972年4月,山东临沂银雀山汉墓发掘,中有一批竹书,《太公》赫然在其内,《六韬》爲此书中一部分,“内容与今本基本相合”。[12]由此可见季豫论古书之识力。其所以有此卓识,端在深明“古书编次著录之例”。《太公》二百三十七篇,其中有“析出别行”者,今存《六韬》六卷正是如此。汉魏以上,“古人著书,本无专集,往往随作数篇,即以行世。传其学者各以所得,爲题书名”,此即“别本单行”之故。[13]
另一例是“《鬼谷子》编入《苏子》”。季豫曰:“《汉志》纵横家有《苏子》三十一篇,注云‘名秦’,而无《鬼谷子》,世皆以爲僞书。”柳宗元、胡应麟即如此认爲。其理由是“险盭峭薄”(《柳集》卷四),以及“文体不类战国”(《少室山房笔丛》卷三十一)。然而司马贞《史记索隐》注《鬼谷子》云:“苏秦欲神祕其道,故假名鬼谷。”张守节《史记正义》云:“《七录》有《苏秦书》,《鬼谷子》有《阴符》七篇,有《揣》及《摩》二篇。《战国策》云:‘得太公《阴符》之谋,伏而诵之,简练以爲揣摩,朞年揣摩成。’按《鬼谷子》乃《苏秦书》明矣。”(季豫按曰:“今殿本《史记正义》无此条,此据《玉海》卷三十五引。”)又,顔师古《汉书注》及马总《意林》皆以爲《鬼谷子》乃苏秦所作。足见“唐人自柳宗元外,皆以爲《鬼谷子》即《苏子》也”。对于今《隋书·经籍志》有《鬼谷子》,而不著录《苏秦书》,季豫解释道:“考《隋志》之例,凡阮孝绪《七录》有,而《隋》目录无者,辄注曰梁有某书,亡。今于纵横家,不注梁有《苏秦书》,盖因阮孝绪以《鬼谷子》爲苏秦撰也。”季豫又指出,刘向《说苑·善说篇》亦引《鬼谷子》文,“是西汉时已有《鬼谷子》”。要之,“盖《鬼谷子》爲苏秦手着,其《战国策》中合纵说六国之词,不在此书之中。向合而编之,爲《苏子》三十二篇,(或是秦、汉间爲纵横家说者所编。)故《鬼谷子》不别著录也。”[14]按:今人李学勤认爲,《鬼谷子》是否即是《汉志》所著录的《苏子》,尚有讨论余地,但是以今本《鬼谷子·符言》与马王堆出土帛书有关部分对照,《鬼谷子》中这一篇,则明显是古书。因此可以说:“《鬼谷子》(至少其一部分)并非僞书”。[15]
古书编次中尚有一事须加注意,即单篇别行。季豫以爲,汉魏以上古书,即相当于后世的文集。原因是:“周、秦、西汉之人,学问既由专门传受,故其平生各有主张,其发于言而见于文者,皆其道术之所寄”,“虽其平日因人事之肆应,作爲书疏论说,亦所以发明其学理,语百变而不离其宗,承其学者,聚而编之,又以其所见闻,及后师之所讲习,相与发明其义者,附入其中,以成一家之学。故西汉以前无文集,而诸子即其文集。非其文不美也,以其爲微言大义之所托,言之有物,不徒藻绘其字句而已”。[16]古人既是“因事爲文,则其书不作于一时,其先后亦都无次第。随时所作,即以行世”。此即古书所以多单篇别行之故。[17]“既本是单篇,故分合原无一定。有抄集数篇,即爲一种者,有以一二篇单行者。”“其以一二篇单行者”,季豫归纳爲三例:(一)“本是单篇,后人收入总集,其后又自总集内析出单行”者。例如《尚书》,“其中兼有虞、夏、商、周书,本非一时之作”。《礼记》与《大戴礼》,“亦是后人之所撰集”。此诸书原本是“零星抄合,故皆可单篇别行”,亦可因所用之异,将各篇“由全书内析出,自爲一书”。(二)“古书数篇,本自单行,后人收入全书,而其单行之本,尚并存不废”者。例如《汉志》《论语》类有《孔子三朝》七篇,刘向《别录》云:“孔子三见哀公,作《三朝》七篇,今在《大戴礼》。”季豫案曰:“言今在《大戴礼》者,明古本原自单行也。”又如“《汉志》《孝经》类有《弟子职》一篇,应邵曰:‘管仲所作,在《管子书》。’”季豫案曰:“《孔子三朝》与《论语》同爲孔子一家之言,本非专爲言礼而作。若因收入《大戴礼》遂没其本书,譬如因有《陆放翁全集》(汲古阁刻本),遂于史部内不收其《南唐书》;因有《亭林著述》(朱记荣刻本),遂于经部内不收其《音学五书》,可乎?”须知《弟子职》、《三朝记》本自单行,并非如章学诚《校雠通义》所谓,乃刘歆“裁篇别出”者。(三)“本是全书,后人于其中抄出一部分,以便诵读”者。如《史记》与《汉书》,“本无单篇别行”,后汉时人于全书内“独抄其一二篇”,以便诵读。又如郑樵《通志》二百卷,有纪、谱、略、传,“而宋人有单刻其十二略者”。岂能据此抄出部分而认爲全书残缺不完?[18]
《四库提要》论贾谊《新书》,以爲“决无摘录一段立一篇名之理,亦无连缀十数篇合爲奏疏一篇,上之朝廷之理,疑谊〈过秦论〉、〈治安策〉等,本皆爲五十八篇之一,后原本散佚,好事者因取本传所有诸篇,离析其文,各爲标目,以足五十八篇之数,故餖飣至此。其书不全真,亦不全僞。”季豫针对此说,发凡起例,云:
案古人之书,书于竹简,贯以韦若丝,则爲篇;书于缣帛,可以舒卷,则爲卷;简太多,则韦丝易绝;卷太大,则不便卷舒;故古书无篇幅过长者,而篇尤短于卷。其常所诵读,则又断篇而爲章,以便精熟易记。故汉人五经诸子,皆有章句之学。……《孝经》一篇,今文二十二章,古文十八章,皆有章名,〈开宗明义〉之类是也。《老子》二篇,河上公注本分八十一章,亦皆有章名,〈体道章〉之类是也。夫一篇之文可摘录数十字,即别爲之名,何谓无摘录一段,立一篇名之理乎?陆贾述存亡之故,奏之高祖,号《新语》,此与上疏无异,而分爲十二篇。桓宽《盐鉄论》虽非奏疏,然皆记当时贤良文学与丞相御史大夫丞相史御史问答辨论之语,首尾前后相承,直是一篇文字,而必分爲六十篇,此其篇名,明是本人所题,非由后人摘录也。贾谊之书,何爲独不可分爲若干篇乎?古之诸子,平生所作书疏,既是著述,贾山上书,名曰〈至言〉;鼂错上疏,谓之〈守边备塞劝农力本〉,并见本传;贾谊之疏何爲独不可有篇名乎?
贾谊〈治安策〉,据《汉书》本传,本非一篇,故“连缀数篇爲一者,班固也,非贾谊也”。至于《新书》中〈连语〉诸篇,“则不尽以告君,盖有与门人讲学之语……凡此,皆不必贾子手着,诸子之例,固如此也。至于其间脱烂失次,盖所不免,要爲古书所常有”。可见“惟通知古今著作之体,而无蔽于咫见謏闻,然后可以读古书”。[19]按:季豫论学最精彩者,正在此等处。
二、学术源流与古书撰人及年代
古书本是不题撰人,因汉以前人所重者,乃某家之学,而不是某人之书。此即章学诚所谓言公。要言之,“古书之题某氏某子,皆推本其学之所自出言之”。[20]于是便有“家”、“家法”、“依托”之说。季豫对此,有深入的阐发。
刘向、歆父子及班固“条别诸子,分爲九流十家,而其间一人之书,又自爲一家”。“合若干家之书”,则称爲“某家者流”。所谓家,乃是“合父子师弟言之”。须知“古今训诂之书,无以家字作一人解者”。可见所谓家,“不必是一人之著述”。父子、师弟间相传,便有了“家法”。六艺与诸子,皆是如此。“故学有家法,称述师说者,即附之一家之中”。《公羊》、《谷梁》传中,“有后师之说”,其故正在于此。若是“其学虽出于前人,而更张义例别有发明者,则自名爲一家之学”。因此《汉书·儒林传》中便有“某以某经授某,某有授某,繇是有某某之学”等语。其间有能自成一家者,亦有不能成家者。若是其学不足以成家,“则言必称师,述而不作,虽笔之于书,仍爲先师之说而已。原不必于一家之中,分别其孰爲手撰,孰爲记述也”。[21]按:当代新儒家宗师中,以牟宗三先生徒裔最盛,传承最广。其大弟子蔡仁厚教授,即是“言必称师,述而不作”之例,虽著书不少,“仍爲先师之说而已”。
明乎“家”与“家法”,即可知:论西汉以上学术,“原不必于于一家之中,分别其孰爲手撰,孰爲记述也”。更何况“周、秦、西汉之书,其先多口耳相传,至后世始着竹帛。如公羊、谷梁之《春秋传》、伏生之《尚书大传》(张生、欧阳生撰)。故有名爲某家之学,而其书并非某人自著者”。[22]吕诚之亦认爲,“治先秦之学者,可分家而不可分人”。理由是:“先秦诸子,大抵不自著书,凡所纂辑,率皆出于后之人,欲从其书中,搜寻某一人所独有之说,几于无从措手;而一家之学,则其言大抵从同。故欲分别其说属于某人甚难,而欲分别其说属于某家则甚易。此在汉世,经师之谨守家法者尚然”。[23]按:家法与口耳相传这两点,至爲重要。近人辨僞考证,往往于此懵然,于是齗齗争辨于某书究为何人手着,何时撰成,不免枉抛心力,辨其所不必辨。刘鉴泉因此感慨道:“今世之考论诸子者多矣,欲明其旨,必治其书,欲治其书,必知其书之所由成。顾昔之论者大氐浑举全书,惟恃考检时代,而根本之误,则在认爲皆由自作。以是考辨益密而纠纷益多,竟至无书不僞。”好在章实斋早已揭出“言公”之义,“而荆棘始化爲坦途”;可惜“世之论者不能尽用”。[24]
实斋之言曰:
诸子思以其学易天下,固将以其所谓道者,争天下之莫可加,而语言文字,未尝私其所出也。先民旧章,存录而不爲识别者,《幼官》《弟子》之篇,《月令》《土方》之训是也。(《管子·地图》、《淮南·地形》,皆土训之遗。)辑其言行,不必尽其身所论述者,管仲之述其身死后事,韩非之载其李斯〈驳议〉是也。……诸子之奋起,由于道术既裂,而各以聪明才力之所偏,每有得于大道之一端,而遂欲以之易天下。其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故将推衍其学术,而传之其徒焉。苟足显其术而立其宗,而援述于前,与附衍于后者,未尝分居立言之功也。
按:实斋此论,至为有见。季豫因此说道:“若谓《管子》不当记仲之死,则《论语》不尝记曾子之死乎?”[25]《论语》既非僞书,爲何《管子》定须因此而视爲僞作?
刘鉴泉对于依托与僞造之别,有简要的帮助。所谓僞造,乃指“着一书,称其书爲某人所撰”。而“诸子术数书之称某人,本止谓是某人之说,并不谓是某人之笔,《庄子》本不言庄子手着,《内经》本不言黄帝、岐伯手着也”。所谓依托,“乃指其所托之说,或其人本尝说此事而此书所说非其人之说,或其人竟不曾说此事”。只有“竟称爲某人撰,而其文不合”,纔可说是“僞造”。至于“其人本有此说,则并非依托”,更谈不上是僞造了。[26]按:所言甚谛,可与季豫之说相参。
古书既然不成于一时,不出于一手,拘泥于作者究爲何人,撰著究在何年,其实是无甚意义。以《老子》一书爲例,历代学者于其作者及时代多有考证。二十余年前,英国学者葛瑞汉(A. C. Graham)认爲,此书不早于公元前250年,晚于《庄子》。据以爲说者,乃马王堆出土的帛书本。[27]然而地不爱寳,郭店楚简出现,其说不攻自破。由此可知,若不明学术源流(“家“与”家法“)及古书通例而论列古书作者及年代,看似方法精密,往往只是悬空摸索。近世所谓辨僞学者,常或不免此病。
季豫对于并时辨僞学者所用方法,虽不以爲然,但是绝不抱残守缺,以爲今存古书皆真。《汉书·艺文志》著录古书,有“依托”之说。季豫从家法角度作帮助,认爲“惟其授受不明,学无家法,而妄相附会,称述古人,则谓之依托。如《艺文志.》《文子》九篇,注爲依托,以其与孔子同时,而称周平王问,时代不合,必不出于文子也”。[28]按:《汉志》谓《文子》一书“似依托”,乃指此书必不出于与孔子同时的文子。然而不可据此即认爲,今本《文子》乃魏、晋以后人所僞造。近人王利器认爲:“自古在昔,分明有两个老子之存在,一者道原,一者绪余。”宋元之际杜道坚《玄经原旨发挥》下〈章句〉章十一云:“自章句着而注者出焉。然道与世降,时有不同,注者多随时代所尚,各自其成心而师之,故汉人注者爲汉老子,晋人注者爲晋老子,唐人、宋人主要者爲唐老子、宋老子。”利器引此节,按曰:“其言至爲精辟,非洞悉于黄老学之流变者,不能道其只字。”结论是:“黄老之学,萌芽于战国,特至汉初,始有治黄老学者最录而笔之于书,是爲《文子》。”[29]
笔者以爲,论今本《文子》真僞者,此说最爲有见。其中有两点最宜注意。一是自古以来老子有两个,一爲道原,一爲绪余。此一划分约略相当于顾立雅(Herrlee G. Creel)所谓玄想型与实用型道家之别。[30]盛行于汉初的黄老之学正是实用型的道家。二是子书如《文子》者,汉初最录而笔之于书,然而其学则远有端绪,决非汉初始成立。马王堆出土帛书中有《老子》乙本,其卷前抄有古佚书四篇。唐兰以爲即是《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黄帝四经》(是否果真如此,玆姑不论),其内容则是黄老之学,亦即王利器所谓老子绪余,或顾立雅所谓实用型道家一流。因此之故,颇有学者认爲,此四篇成书于汉代。英国学者雷敦龢(Edmund Ryden)大不以爲然,指出切不可因某种思想盛行于某个时代,就认爲讲这种思想的书即成于此时代。汉武帝定儒学爲国学,“但是没有人说《论语》是那时候的书”。[31]按:其说甚谛,与季豫、鉴泉之说相吻合。
《汉书·艺文志》有《杂黄帝》五十八篇,季豫谓“明知爲六国时贤者所作,而不注爲依托”,其故在于“后人可以称述前人之说”。又申述道,假定《管子》“称齐太公问,疑之可也”。“《管子》而称毛嫱、西施、吴王、齐桓公,此明是爲管氏学者之言,何足疑乎?”总之,“读先秦之书,但当问其是否依托,而不必问其爲何人所着”。然而某书究竟是否依托,“亦正难言”。理由是:“惟汉人多见古书,知其授受源流,或能加以别白,犹不能必其无误。至于后世,去古已远,有必不可得而详者矣”。[32]按:葛瑞汉学术湛深,于中国古代思想之研究,多有创获,然而不知今日去古已远,古书的授受源流,有必不可得而详者,而仅据当时出土的帛书,对于《老子》成书年代,遽加推测,不免智者之失。可见不明古书通例而孜孜于文献考证,或不免枉费工夫。
古书多有附益,诸子尤甚,季豫对此说道:
自汉武以后,九流之学,多失其传。文士著书,强名诸子,既无门徒讲授,故其书皆手自削草,躬加撰集,盖自是而著述始专。然其书虽著录子部,其实无异文章。至齐、梁,文笔大盛,着子书者乃渐少。后人习读汉以后书,又因《隋志》于古书皆题某人撰,妄求其人以实之,遂谓古人著书,亦如后世作文,必皆本人手着。于其中杂入后人之词者,辄指爲僞作,(真僞之分,当别求证据,不得仅执此爲断。)而秦、汉以上无完书矣。不知古人著述之体,正不如是也。[33]
简言之,对于周秦诸子书的真僞,切不可以后世的眼光来评判,《四库提要》正坐此病,故其言往往似是而非。[34]按:当时学者纷纷辨僞,而昧于古书通例,季豫此一议论,亦当是对此而发。
诸子书中,多有“后人辑其言行者”,季豫列出五端:
(一)“编书之人记其平生行事附入本书,如后人文集附列传、行状、碑志之类也。”读古人书,辄生知人论世之想,此乃古今学者之所同。故“六国、秦、汉间人治诸子者,辑录其遗文,追叙其学说,知后人读其书,必欲观其行事,于是考之于国史,记其所传闻,笔之于书,以爲知人论世之助。彼本述而不作,非欲自爲一家之言,爲求读者之便利,故即附入本书,与刘向着录之意同”。《管子》中〈大匡〉、〈中匡〉、〈小匡〉诸篇,“叙管仲傅公子纠及相齐之事”,此即“管子之传也”。而姚际恒作《古今僞书考》,因此而将《管子》列入“真书而杂以僞”一类,足见其不知古书通例。[35]
(二)“古书既多后人所编定,故于其最有关系之议论,并载同时人之辩驳,以着其学之废兴、说之行否,亦使读者互相印证,因以考见其生平,即后世文集中附录往还书札赠答诗文之例也。”《韩非子》以〈存韩〉爲首篇,末附李斯〈驳议〉(季豫自注曰:“《韩非子》以〈初见秦〉爲第一,〈存韩〉爲第二,然〈初见秦〉据《战国策》乃张仪说,故当以〈存韩〉爲第一。”),乃“后人编非之书者,悼非之不得其死,故备书其始末于首篇,犹全书之序也”。《商君书》以〈更法〉爲第一,〈垦令〉爲第二,“盖亦编书者着其变法之事于首,以明其说之得行也”。《柳宗元集》附刘禹锡〈天论〉三篇,《韩愈集》附张籍书二篇,亦是载同时人之辩驳,与《韩非子》附李斯〈驳议〉相类。[36]
(三)“古书中所载之文词对答,或由记者附着其始末,使读者知事之究竟,犹之后人奏议中之录批答,而校书者之附案说也。”《汉书·魏相传》谓“高皇帝所述书〈天子所服〉第八”云云,《汉志》著录儒家类有《高祖传》十三篇,注曰:“高祖与大臣述古语及诏策也。”季豫以爲,〈天子所服〉即是《高祖传》中篇名,第八则指书之第八篇。〈魏相传〉所引〈天子所服〉爲叙事,必非高祖手笔。“以此推之,周、秦诸子中凡记载问答兼叙事实者,尤不必本人之所手着也。”[37]
(四)“古书之中有记载古事、古言者,此或其人平日所诵说,弟子熟闻而笔记之,或是读书时之札记,后人录之以爲书也。”《荀子》书中,即有此类记载。如〈大略篇〉,“文多细碎,以数句说一事”;〈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五篇,“杂取古事,案而不断”;文体皆与他篇不同。贾谊《新书》中〈连语〉诸篇,“多记古事,亦必弟子之所记”。[38]
(五)“诸子之中,有门人附记之语,即后世之题跋也。”《荀子·尧问篇》末曰:“爲说者曰:孙卿不及孔子,是不然。孙卿迫于乱世,鰌于严刑,上无贤主,下遇暴秦,礼义不行,教化不成。”又曰:“孙卿怀将圣之心,蒙佯狂之色,视天下以愚……”首末三百余言,推崇备至,“全如题跋之体”。[39]
以上论诸子书通例,至爲明备。而尚论诸子,第一须认清的,则是所谓家与家法。换言之,诸子书不是一人之所作,而是一家之言。陈寅恪〈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审查报告〉发挥此义,曰:
中国古代史之材料,如儒家及诸子等经典,皆非一时代一作者之产物。昔人笼统认爲一人一时之作,其误固不俟论。今人能知其非一人一时之所作,而不知以统贯之眼光,视爲一种学术之丛书,或一宗传灯之语录,而齗齗置辩于其横切方面。此亦缺乏史学之通识所致。[40]
按:“一种学术之丛书,一宗传灯之语录”二语,最爲重要。近人论古书真僞,往往辨其所不必辨,正因不知此义。
近世学界奇才刘鉴泉,学宗章实斋,对此深有解会。特别指出,诸子书“成之者既非一人之手,故所载亦非一人之言,递相传受,每代有所增加,则徒裔之说亦有入焉者”。书中“凡称某子即是弟子之词,庄周书且称夫子。其尊崇先师,或加子于某子之上,庄周书之称列子,墨翟书之称墨子,及公羊、谷梁《传》之称称其先世,皆然也”。[41]明白了“诸子之爲集录”,“则治诸子可祛一蔽而得一善”。所谓祛一蔽,是指“时代不合之疑”;得一善则指“分别以观其旨”。云:
《鶡冠》书有秦制,《墨子》书有太守三老亭长,《商鞅》书之〈来民〉、〈弱民〉有軮死后之事,《战国策》所载苏秦说词多秦死后之形,考者疑之,不必疑也。齐之霸术开战国重商之风,故〈轻重〉诸篇多战国时事,叶水心以爲谬妄,使管子蒙诟,宜矣。《庄子》书〈让王〉〈说剑〉〈骈拇〉〈马蹄〉〈胠箧〉诸篇诋儒最盛,而其所载事有非周所及见者,苏舆以爲非庄周之言,宜矣。韩非之书具见其由老至慎,由慎至申、商,又不足申、商而兼取之,且至自说而自驳,此犹止一人前后之变也。管子书则不但具由道至法之源流,且兼有农、兵之说,而或至于相矛盾,则数家之关系变迁皆见矣。此分别以观之利也。[42]
所论极有见地,可与季豫之说参看。
吕诚之有〈论读子之法〉一篇,亦甚爲精湛。有曰:
诸子既不自著书;而其后学之著书者,又未尝自立条例,成一首尾完具之作;而其书亡佚又多。故其学术之真相,甚难窥见。学术之真相难见,则僞品之窜入自易,异家之误会亦多。夫真僞混淆,则学说湮晦;异家错处,则流别不明;此诚足爲治诸子学之累;故皆急宜拣剔。拣剔之法,仍宜就其学术求之,即观其同,复观其异;即观其同异,更求其说之所自来,而求其所以分合之由。如是,则诸子之学可明;而诸子之学之根源,及其后此之兴替,亦可见矣。[43]
综上所述,可知论诸子书之真僞,应通观上下古今,以求某家某说之所由来及其所以分合之故,而不是斤斤于书中事实制度是否与某子的时代相合,因诸子书毕竟非以记事爲宗,而以立意爲本也。
《山海经》一书,历代史志皆列爲地理书之首,至相传爲夏禹及益所作,然而其中有长沙、零陵、桂阳、诸暨等后世郡县之名,《顔氏家训》以爲,此书虽有秦汉诸地名,不害其爲三代以前之书,秦汉地名,乃后人所孱入者。季豫赞同顔氏此说,并藉此发凡起例,云:
余尝以爲秦、汉以前人纯朴,故于官制地理,多用当时之名,以期合乎实用。六朝以后,渐趋浮华,故多用古代之名,以求益其色彩。此不但所作诗文如此,其于典籍也亦然。故秦汉以前书,点窜以从今;六朝以后书,模拟以贋古。而后之考据家摭拾字句之间以求之,从而定其著作之时代,是何异于刻舟以求剑者哉!且古者一切皆出于公,自土田货财,以及学术,皆然,未尝独据为己有也。故曰“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况学术爲天下之公器也乎?是以时无论古今,地无论秦越,无此疆尔界之分,在彼在我也。故古人之著作,皆不署名,凡诗文、书画、篆刻、词曲之在萌芽时期,莫不皆然。又况六朝以前之六艺九流乎?顔氏云“后人所羼入”,余谓非有意羼入也,直是读古人书时,有所题识,如今人之批书眉。传钞者以其有所发明,遂从而钞入之,不问其何人之笔耳。彼作者尚不署名,岂有偶批数行,必着其爲某某者乎?要之古人以学术爲公器,故不以此爲嫌。章氏学诚有〈言公〉之篇,余于《古书通例》中言之详矣。凡古书有后人续入者,以历史地理书爲多,议论文则少见,盖实用与空论之别耳。[44]
按:此处提出了一个有关古书的重要问题,即实用与空论之别,亦即叙事与立意之分,经、史与子书之不同者,以此。
三、诸子百家以立意爲宗
史书记事之不能尽实,乃势所必至。宋以后,雕版印刷盛行,著书甚易,士大夫有闻辄记,以当时人记当时事,理应“所作皆成信史”。然而宋人李大性有《典故辨疑》,李心传有《旧闻证误》,明人王世贞有《史乘考误》,潘柽章有《国史考异》,皆爲摘史书之误而“勒爲专书”者,“其他一篇半简,偶有考订,散见羣书,不知凡几”。更何况“周、秦以前,简册繁重,口说流行,展转传譌。郢书燕说,固当什百于今”。“以叙事爲主”的史乘尚且如此,更无论“以立意爲宗”的“诸子短书,百家杂说”了。诸子百家“意主于达,故譬喻以致其思;事爲之宾,故附会以圆其说;本出荒唐,难与庄论”。百家中,“惟儒者著书,较爲矜慎”,然而或亦“采彼寓言,认爲实录”,如司马贞撰《史记索隐》,刘恕修《通鉴外纪》,罗泌《路史》“侈谈邃古”,马驌《绎史》“追纪三代”,“是皆见欺于古人,不免贻讥于来者矣”。[45]
诸子百家,“因文见意,随物赋形。或引古以证其言,或设喻以宣其奥。譬如童子成谣,诗人咏物,兴之所至,称心而谈。若必爲之训诂,务爲穿凿,不惟事等刻舟,亦且味同嚼蜡矣”。诸子书引古,旨在设喻,虽“不必皆虚”,而“自难尽实”。“彼原假此爲波澜,何须加之以考据”?季豫对此,“推原其故”,列出七项,玆分述于下。
(一)“托之古人,以自尊其道也。”《韩非子·显学篇》曰:“儒分爲八,墨离爲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此即“托之古人,以自尊其道”之显例。不仅儒、墨之徒如此,数术、方伎各家,亦皆自谓已得黄帝、神农的真传;道家之言神仙者,则自以爲真老子;佛教之义学、禅宗,亦自认爲真佛。“推之其他学术,凡有宗派者”,可说是“莫不皆然”。[46]
(二)“造爲古事,以自饰其非也。”周人有伊尹以割烹要汤之说,孟子力辨其无,而《吕氏春秋·本味篇》则记述其事。清人翟灏以爲,此乃“其时枉己辱身之徒,援以自卫,津津乐道,至辗转传闻于孟子之门”。(《四书考异》卷三一)《孔丛子·答问篇》有云:“今世人有言高者,必以极天爲称,言下者,必以深渊爲名,是资势之谈,而无其实者也。好事而未凿也,必言经以自辅,援圣以自贤,欲以取信于羣愚而度其说也。”季豫以爲,凡诸子之书,“其义皆然”,此即孟子所谓好事者爲之者。[47]
(三)“因愤世嫉俗,乃谬引古事以致其讥也。”《后汉书·孔融传》载,曹操破袁氏,其子丕纳袁熙妻甄氏,孔融乃与曹操书,称“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曹操不解,孔融对曰:“以今度之,想当然耳。”诸子百家之中,此类虚造故事之例,正复不少。如朱一新《无邪堂答问》卷四所指出,如巢父挂瓢、许由洗耳之类,“乃借以讥战国攘夺之风,并非事实”。[48]
(四)“心有爱憎,意有向背,则多溢美溢恶之言,叙事遂过其实也。”子贡所谓“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正是指此。《论衡·艺增篇》解释道:“世俗所患,患言事增其实。著文垂辞,辞出溢其真,称美过其善,进恶没其罪。何则?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故誉人不增其美,则闻者不快其意,毁人不益其恶,则听者不惬于心。”即使是作史者,亦有此类增美溢恶之事,何况“不以记事爲职”的诸子传记?[49]
(五)“诸子著书,词人作赋,义有奥衍,辞有往复,则设爲故事以证其义,假爲问答以尽其辞,不必实有其人,亦不必真有此问也。”《史通·杂说篇》曰:“自战国以下,词人属文,皆僞立主客,假相酬答。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夫于江渚;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夫言并文章,句结音韵,以玆叙事,足验凭虚。”周、秦以降,如此类者甚多。[50]陈寅恪〈陶渊明思想与清谈之关系〉引《晋书·阮籍传附瞻传》:“见司徒王戎,戎问曰:圣人贵名教,老庄明自然,其旨同异?瞻曰:将无同。戎咨嗟良久,即命辟之。世人谓之‘三语掾’。”而后指出:“《世说新语·文学类》亦载此事,乃作王衍与阮修问对之词”;“其实问者之爲王戎或王衍,答者之爲阮瞻或阮修皆不关重要,其重要者只是老庄自然与周孔名教相同之说一点,盖此爲当时清谈主旨所在”。[51]按:对于诸子百家设爲故事、假爲问答之语,皆当以此眼光读之。
(六)“古人引书,唯于经史特爲谨严,至于诸子用事,正如诗人运典,苟有助于文章,固不问其真僞也。”朱一新曰:“诸子书发摅己意,往往借古事以申其说,年岁舛谬,事实颠倒,皆所不计,后世爲词章者,亦多此体。至刘子政作《新序》、《说苑》,冀以感悟时君,取足达意而止,亦不复计事实之舛误也。盖文章体制不同,议论之文,原出于子,自成一家,不妨有此,若纪事之文出于史,考证之文出于经,则固不得如此也。”季豫以爲,此数语,“可谓好学深思,心知其意者矣”。[52]按:对古书作辨僞考证,必须注意经、史与子书的区别。吕诚之〈论读经之法〉对此有简明扼要的帮助,云:
经、子本相同之物,自汉以后,特尊儒学,乃自诸子书中,提出儒家之书,而称之曰经。此等见解,在今日原不必存。然经之与子,亦自有其不同之处。孔子称“述而不作”,其书虽亦发挥己见,类皆以旧书爲蓝本。故在诸家中,儒家之六经,与前此之古书,关系最大。……治之之法,亦遂不能不因之而殊。章太炎所谓“经多陈事实,诸子多明义理;贾、马不能理诸子,郭象、张湛不能治经”是也。(〈与章行严论墨学〉第二书,见《华国月刊》弟四期。按此以大较言之,勿泥。)[53]
按:其言甚爲有据,可与季豫之说相参。
(七)“方士说鬼,文士好奇,无所用心,聊以快意,乃虚构事实,造爲小说也。”谶纬之书,“事虽妄诞,语固新奇”,故爲文士所笃好;怪迂之谈,则起于方士。且“谶纬之与小说,方伎之与神仙”,久已“相爲因缘”,魏晋之后,《洞冥记》、《拾遗记》之类“不经之书”,更是“杂然并作”,“凡所记述,并杜撰无稽,凭虚臆造”,岂可以信史视之?[54]
按:吕诚之〈论读子之法〉对于子书的通例,亦多有发挥,指出近人论古书真僞,其“所持之术,大要有二”;一是“据书中事实立论,事有非本人所能言者,即断爲僞。如胡适之摘《管子·小称篇》记管仲之死,又言及毛嫱、西施,〈立政篇〉辟寝兵兼爱之言,爲难墨家之论是也”。二是“就文字立论”。诚之以爲,此“二法皆有可采,而亦皆不可专恃。何则?子爲一家之学,与集爲一人之书者不同”。因此,“凡读子者,不能以其忽作春秋时人语,忽爲战国人之言,而疑其书之出于僞造;犹之读集者,不能以其忽祖儒家之言,忽述墨家之论,而疑其文非出于一人”。今存先秦诸子书,“大抵治其学者所爲;而其纂辑,则更出于后之人。书之亡佚既多;辑其书者,又未必通其学;(即谓好治此学;然既无师授,即无从知其书之由来,亦无从正其书之真僞;即有可疑者,亦不得不过而存之矣。)不过见讲此类学术之书共有若干,即合而编之,而取此种学派中最有名之人,题之曰某子云耳。然则某子之标题,本不过表明学派之词,不谓书即其人所着;与集部书之标题爲某某集者,大不相同”。至于诸子书中所记事实之多讹误,自有其故,即“古人学术,多由口耳相传,无有书籍,本易讹误。而其传之也,又重其义而轻其事;如胡适之所谓庄子见鲁哀公,自爲必无之事。然古人传此,则但取其足以明义,往见者果爲庄子与否,而见者果爲鲁哀公与否,皆在所不问。岂惟不问,盖有因往见及所见之人,不如庄子及鲁哀公之著名,而易爲庄子与鲁哀公者矣”。《庄子》中所载孔子往见盗跖,则可断定必无其事,只不过“作者胸中有此一段议论”,假托孔子、盗跖以发挥而已。当时人人皆知,此乃“寓言”。“故诸子书中所记事实,乖谬者十有七八,而后人于其书,仍皆信而传之”。以文字辨真僞,情况亦相类似。以今本《道德经》爲例,假定真是出于老子之手,“则其书中偏将军、上将军,或本作春秋以前官名,而传者乃以战国官名易之。此则如今之译书者,于书中外国名物,易之以中国名物耳,虽不免失真,固与僞造有别也”。[55](按:此说甚爲有见。如将美国官名Secretary of State 译爲“国务卿”,便是一个显例。美国向无君主,以“卿”译之,显然失真,但是这决不是僞造。)
古书大都口耳相传,然而相传有两种不同类型:一是“但传其意”,一是“兼传其词”。若是“其学本有口诀可诵,师以是传之徒,徒又以是传之其徒”,便是所谓“兼传其词者”。今日盲人之业算命者,正是以“命理之书口授其徒”;“此等可传之千百年,词句仍无大变”。至于“但传其意者”,则犹如今日教师之讲授,听课者只求明其意便可;听者再加以传授,便出之以自己之言;“如是三四传后,其说虽古,其词则新矣”。(按:今日社会广泛流传之诸多术数,正是如此。)因此,“文字体气之古近,亦不能以别其书之古近也,而况于判其书之真僞乎?”[56]然而凡事不可以一端论,从古书文字的繁简,亦可推见其变迁之迹。诚之即以爲,《老子》一书,“文体甚古”,“全书多作三四言韵语,乃未有散文前之韵文。间有长句及散句,盖后来所加”。(按:诚之认爲,以文字发展而言,韵文当先于散文。)可见其时代之早。[57]
古代史官,有记事、记言之别,记事的经史,变而爲以空言立论的诸子,刘鉴泉以爲,中间有其“变迁之迹”。“或以爲起于《论语》,然诸子未必皆法孔氏,而《论语》亦必非突然而生”;大概是“出于古之语”,如《国语》之类,所谓“养老乞言,书之惇史,其征也”。此外有《周书》,“亦多记言,而其文体亦与《国语》相类”。申述云:
盖《易》《书》之词简而浑,诸子之词繁而析,而《左传》《国语》《周书》之词则居其间,繁而较整,浑而未析也。《国语》有《越语》,文独詄丽,而《周书》中亦有阴谋之言,以较《尚书》《左传》,又可见其学术之变矣。自是以降,其《管子》《晏子》乎?皆齐人所盛称而其书则后世言行录之类,与《国语》《论语》同,《管子》首数篇文尤近《国语》也。[58]
按:可见欲论古书年代及真僞,当综合而观,即便就文字考察,亦须考虑其学术升降之迹,不可执着于一端。
四、余论:以《列子》爲例论辨僞须明古书通例
近人论古书真僞及年代,常从语言文字角度详细分析,以科学方法自诩。以《列子》一书而论,大多以僞书视之。杨伯峻有〈从汉语史的角度来鉴定中国古籍写作年代的一个实例——列子著述年代考〉,根据用语、语法及习惯词义,考察了书中〈天瑞〉、〈周穆王〉、〈力命〉、〈仲尼〉、〈杨朱〉、〈说符〉诸篇,证明今本《列子》乃僞书,且作僞者很可能就是注者晋人张湛(此文收入其《列子集解》[59])。而吕诚之以爲,此书虽“未必可信,然十之七八,当系采古书纂辑而成。[60]显然是据其通识而发爲此论,但并未详说。
今人郑良树对此,则有相当详细的考察,指出“根据语言发展来研究古书的成书年代,自有其科学性在,然而,却也有值得注意和谨慎的地方”。杨伯峻此文,列举“数十年来”、“舞”、“都”、“所以”、“不如”五个词汇及习惯用语,以爲显然与先秦时用法不同,“是作僞者破绽所在”。郑氏对此,揭出三点。一是“所举五例所涉及的,不过爲书中7段文字而已”。“数十年来”及“都”,其第一例均出现于同篇同段。郑氏又补充二例“都”,“充其量也不过9段文字”。而〈说符〉有34段文字,〈黄帝〉有21段;二者各有两段“僞托”。〈天瑞〉有14段文字,〈周穆王〉3段,〈仲尼〉15段,〈力命〉13段,〈杨朱〉16段,分别有一段“僞托”。若以段落计,所谓僞托者,比例甚小,不过9:122而已。而其他未有“僞托”嫌疑者,则有122段。而〈汤问〉一篇,未见杨氏所谓“流露出魏晋六朝人的词语”,当作何解释?
二是杨氏举“所以”及“不如”爲例,证明此二词在《列子》书中的用法非先秦古籍所应有。但是这不过是两段而已,书中此二词“所见甚多”,其用法“都符合先秦的习惯”。此等爲数不少的段落,是否应当“全部否决”呢?
三是杨氏所举“所以”之例出自〈说符·杨子之邻人亡羊〉章,原文作“所以反也”。然而据王叔岷《列子补正》,《鶡冠子·天权·注》引《列子》,则作“是以反也”,“正符合上古的用法”。[61]是否后世传抄时,以“所以”置换了“是以”?
郑氏因此认爲,今本《列子》,“固然有后人附入的材料,却也保存了至少是刘向定本的文字,甚至更原始的材料”,因爲“古籍的编集及流传,本来就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故讨论古籍真僞之时,不仅须以“个别篇章爲单位”,更应“以段落爲对象,不可以偏概全,抹煞了其他段落或篇章”。今本《列子》的成书及流传,与张湛及其父、祖有甚大关系,当爲张氏的定本与传本。[62]
清人汪继培指出,《尸子》及《吕氏春秋》皆谓“列子贵虚”,而今本于“贵虚”之旨“持之不坚”。刘鉴泉以爲,辨《列子》书者,以此说最中肯綮。张湛序有云:“所存仅〈杨朱〉、〈说符〉、目录三卷,后在刘正兴家得四卷,赵季子家得六卷,参校有无,始得全备。”鉴泉曰:“据此则数本参合,未必原书,湛盖无深识,不觉其僞。若湛僞爲,则何不整之使顺而任其淆驳邪?”不仅《列子》如此,今传古子书如《邓析》、《尹文》皆然,“其文多真古书,但非此书耳”,故不可以“僞托”二字一概抹杀。“吾疑《列子》真书亦在此中,但多增饰耳。如杨朱之说不见他书,非必尽僞造也。虽或真书,亦有与他书同者,不足致疑也。”宋人林希逸论此书曰:“其间有绝到语,非汉后所可及。此书晚出,或者因其卷帙不完,故杂出己意以附益之。”鉴泉对于此说,甚表赞同。[63]按:今本《列子》,其中有真古书,亦有附益;此说大概最能得其实情。
从以上例子可见,精于训诂及语言学如杨伯峻者,其辨僞考证有时亦有诸多讹误,更何况等而下之者了。若明白古书不皆手着、常多附益诸通例,此类用破功夫而结论未必可靠的情况,当可避免。即此可见季豫、诚之、鉴泉诸人通知古今、能见其大的卓识。
注释
[1]余嘉锡《古书通例》,收入《目录学发微、古书通例》(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页188,185。
[2]同上,页189-91。
[3]同上,页197。
[4]《符胜堂集》卷首,黄之隽序,页一上。
[5]张舜徽《广校雠略》,卷三,收入《广校雠略、汉书艺文志通释》(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页53-54。
[6]《古书通例》,页197-200。
[7]同上,页218;参看页200-210,〈古书不题撰人〉节。
[8]同上,页218-19。
[9]《四库题要辨证》(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页589-90(卷十一)。
[10]同上,页591。
[11]《古书通例》,页228。
[12]裘锡圭〈中国出土古籍在文献学上的重要意义〉,收入其《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994年),页80,87。
[13]《古书通例》,页224。
[14]同上,页224-26。
[15]李学勤〈《鬼谷子·符言》篇研究〉,收入其《古文献丛论》(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年),页205-11。
[16]《古书通例》,页230。
[17]同上,页265。
[18]同上,页266-69。
[19]《四库提要辨证》,页546-51。
[20]《古书通例》,页207。
[21]《四库提要辨证》,页608。按:“仍爲先师之说而已”,中华书局标点本作“而已”连下读,其误显然,玆改正。
[22]同上。
[23]吕思勉《先秦学术概论》(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5年),页23。
[24]刘咸炘《校雠述林·子书原论》,收入黄曙辉编校《刘咸炘学术论集·校雠学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页117。
[25]《四库提要辨证》,页609。
[26]《校雠述林》,页170(〈术数书〉)。
[27]A. C. Graham, The Disputers of the Tao (La Salle, Ill: Open Court, 1989), p. 170.
[28]《四库提要辨证》,页608。
[29]〈文子疏义序〉,《文子疏义》(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卷首,页6。按:“至为”原文作“致爲”,显爲排印之误,玆改正。
[30]Herlee G. Creel, “What Is Taoism?” in What Is Taoism? And Other Studies in Chinese Cultural History (Chicago and 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070), pp. 1-24.
[31]雷敦龢〈关于马王堆黄帝四经的版本和讨论〉,《道家文化研究》第十八辑(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页364-65。
[32]《四库提要辨证》,页609。
[33]《古书通例》,页287。
[34]《四库提要辨证》,页610。
[35]《古书通例》,页288-91。
[36]同上,页292-93。
[37]同上,页293-94。
[38]同上,页294-95。
[39]同上,页295。
[40]《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页248。
[41]《校雠述林·子书原论》,页120,122-23。
[42]同上,页124-25。
[43]《经子解题》(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页106-07。
[44]《四库提要辨证》,页1120-21。
[45]《古书通例》,页252-53。
[46]同上,页253-54。
[47]同上,页254-55。
[48]同上,页255-56。
[49]同上,页256-58。
[50]同上,页258-60。
[51]《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页181-82。
[52]《古书通例》,页260-62。
[53]《经子解题》,页1-2。
[54]《古书通例》,页262-64。
[55]《经子解题》,页101-03。
[56]同上,页103。
[57]同上,页110。
[58]《旧书别录·国语》,收入黄曙辉编校《刘咸炘学术论集·子学编》(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下册,页388。
[59]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页323-48。
[60]《经子解题》,页109-110。
[61]郑良树〈《列子》成书年代研究管窥〉,收入所着《诸子著作年代考》(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1年),页184-86。
[62]同上,页193,189,187。
[63]《子疏定本》,收入《刘咸炘学术论集·子学编》,上册,页49-50。
(原刊于东吴大学《第二届中国古典文献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北:2012年)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