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伟明】春秋汉语语法研究的语料选择

栏目:文化杂谈
发布时间:2025-03-02 18: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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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汉语语法研究的语料选择

作者:彭伟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时间:孔子二五七六年岁次乙巳正月廿九日丙寅

          耶稣2025年2月26日

 

语言研究需要建立在可靠的语料基础上。春秋时期是上古汉语发展的重要阶段,选择何种语料来研究这一时期的语言特征,直接关系到研究结论的科学性。对此,在选择春秋语料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时代性原则。语料的形成时间是重要考虑因素。语料时代性的判断涉及四个基本概念:同时资料、后时资料、出土资料、传世资料。根据太田辰夫《中国语历史文法》,同时资料指“某种资料内容和它的外形(即文字)是同一时期产生的”,后时资料指“资料外形的产生比内容的产生晚的那些东西”,即“经过转写转刊的资料”——这是从资料形成时间的角度进行的区分。出土资料指“考古发掘出土的文字材料,包括金文、玉石文、简牍等”,传世资料指“历代流传下来的文献典籍”——这是从资料来源的角度进行的区分。对于春秋时期的语言研究,这四个概念的交叉组合形成了三类实际可用的春秋汉语语料。1.出土春秋同时资料,如春秋金文、侯马盟书等。这类材料既出自考古发掘,又产生于春秋时期,是研究春秋语言最可靠的语料。这类资料具有以下特点:时代明确,一般通过考古资料可以确定具体年代;文字保持原貌,未经后人改动;地域性清晰,可根据出土地点确定。2.出土春秋后时资料,如战国楚简中的春秋古书、汉简中的《诗经》等。这类材料虽然出土可靠,但形成时间晚于所记载的内容。具有以下特点:内容形成于春秋,但文本抄写于后世;可能在传抄过程中受到战国秦汉时人一定程度的语言改动;相比传世文献,改动程度较小。3.传世春秋后时资料,如《春秋》经文、《诗经》春秋诗、《逸周书》春秋文以及《易传》经文等。这类材料经过长期流传,具有以下特点:形成过程复杂,往往经过多次整理改编;文本可靠性相对较低;语言面貌受到后代影响较大。

 

二是语言特征原则。语料的语言特征是判断其使用价值的重要依据,主要需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语言系统的完整性。春秋时期语言应为相对完整的系统,考察语料时要注意其语音、词汇、语法等系统特征的连贯性。以出土同时资料为例,春秋金文中的语法现象(如语序、句式等)展现出系统性特征,这种系统性正是其价值的重要体现。2.语言层次的纯粹性。根据张玉金的研究,语料中是否混杂不同时代的语言成分是判断其价值的重要标准。以第一人称代词为例,出土春秋同时资料显示,“吾”(343次)、“我”(172次)、“予”(3次)的使用频率差异,基本反映了春秋时期的实际语言状况。而在传世文献中,这种使用比例往往会因后世改动而改变。又如清华简春秋文《郑武夫人规孺子》一篇,整理者指出本篇文本当形成于春秋早期,今见为战国时期抄本,这种情况下需要仔细辨别原始语言成分。3.语言成分的可靠性。裘锡圭、张玉金等学者指出,出土文献相对于传世文献具有以下优势:时代和地域明确,出土文献的年代绝大部分比较明确,除去传抄的古书以外,它们所记录的通常就是当时的语言;文本传承可靠,即使是传抄的古书,通常也比传世的本子更接近原貌;可以补充早期文献,传世文献中保存下来的春秋时期及以前的作品很少且有些经过了后人较大的修改,出土文献中有大量春秋时期的金文和玉石文字可以对此进行补充;文献类型多样,这种多样性有助于全面了解某一时期的语言面貌。

 

三是文献性质原则。在使用出土文献时要注意区分其性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文献类型差异。出土文献类型大体可分为文书类和典籍类,前者的语言面貌最能反映当时实际使用状况,后者的形成年代、抄写年代、墓葬年代往往相隔较远,其语言特征需要仔细甄别。2.文献时空差异。出土文献的时代和地域问题较为复杂,涉及时间维度和地域维度。在这些维度中,墓葬年代和出土地域最为明确,可作为判断文献时空属性的基准点。3.文献流传特征。根据张玉金的研究,出土文献在流传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特点。如文书类文献,作者地域、流传地域、出土地域往往一致,有些文献写成后没有经过流传即进入墓葬。即使经过流传,一般不会超出一国的范围。而典籍类文献则比较复杂,可能产生以下情况:出土地域和作者地域可能不一致;在进入墓葬前可能经历较长时间的流传;可能跨越不同地域进行传播。如楚简《緇衣》虽从楚墓中出土,但其作者很可能是鲁国人,是从鲁国流传到楚国的。因此,在选择春秋语料时,必须充分考虑文献的性质特征,合理判断其语料价值。应以文书类出土文献为基本依据,以典籍类出土文献为重要补充,以传世文献为参考印证。

 

对春秋汉语语言的研究,应以出土春秋同时资料作为基本语料。这包括春秋金文、春秋玉石文、侯马盟书和温县盟书等材料。这些材料不仅时代明确可考,而且由于长期埋藏地下未经改动,能够真实反映春秋时期的语言面貌。以春秋金文为例,从早期到晚期的铭文保留了丰富的语言现象,如早期金文中第一人称代词“予”仅出现1次,“吾”出现18次,“我”出现28次;中期金文中“予”消失,“吾”出现9次,“我”增至32次;晚期金文中“予”仅2次,而“吾”增至43次,“我”则109次。这种统计数据清晰展现了春秋时期第一人称代词的使用演变。

 

出土春秋后时资料可作为重要旁证。这类材料包括战国楚简中的春秋古书、秦汉简帛中的春秋文献等。虽然这些材料的抄写年代晚于春秋时期,但由于抄写时代较早,其语言特征仍保留了较多春秋时期的痕迹。如清华简《书》类春秋文献中,第一人称代词的使用情况显示:“吾”出现26次,“我”仅出现2次,这与出土春秋同时资料中“吾”的使用频率较高的特点相吻合。再如楚简《老子》与传世本《老子》相比,在用字、语词等方面保留了更多早期特征。

 

传世春秋后时资料可作为一般旁证。这主要指《春秋》经文、《诗经》中的春秋时期作品、《逸周书》中的春秋文献等。这些材料虽然内容形成于春秋,但经过长期流传和多次传抄,难免受到后世语言的影响。从语料统计来看,传世春秋后时资料中的语言现象往往与同时资料存在差异。如在传世春秋后时资料中,第一人称代词的使用频率为:“予”出现126次,“吾”出现56次,“我”出现446次,这与出土同时资料中的使用比例有明显不同。

 

如此严格区分三类语料的使用次序,主要基于以下理由。出土春秋同时资料的时代最为明确,能够避免文献年代纷争所带来的困扰;未经后世改动,保持了原始面貌,避免了传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讹误;文献类型丰富多样,包括金文、玉石文、盟书等不同体裁,基本能够全面反映春秋时期的语言系统;许多材料具有明确的地域属性,有助于研究春秋时期不同地域的语言特点。相比之下,后时资料无论是出土还是传世的,都不可避免会受到后代语言影响,其可靠性相对较低。因此,在研究春秋时期语言现象时,应优先使用出土同时资料,并以其他两类资料作为参考和补充。

 

春秋汉语语法研究的语料选择,应建立在科学标准的基础上。本文主张采用三分法,即将语料分为出土春秋同时资料、出土春秋后时资料和传世春秋后时资料三类,并按照可靠程度依次选用。在具体研究中,应以出土春秋同时资料为基础,辅以后时资料作为补充。这种方法既保证了研究的科学性,又充分利用了各类语料的价值。期待未来随着新材料的发现和研究方法的改进,春秋语料的选择标准能够更加完善。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基于断代研究的汉语语法通史编纂”(24&ZD246)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近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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