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解读:别让平坟的锄头破坏“美丽中国”
作者:吴心远 雷亚楠
来源:人民网2012年11月18日
一、《殡葬管理条例》修改引发舆论关注
据媒体报道,11月16日国务院第628号令要求对《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进行修改,新规定删除了“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部分。即自明年1月1日起,违规土葬、乱建坟墓将不再允许民政部门强制平毁。很快,此条新闻就在一部分敏感的网民群体中扩散开来,网友“儒士社崇德学堂”为之叫好,“好哇,周口平坟官方总算被国务院赏了两个耳光,打得及时。”
二、河南周口“平坟运动”遭遇口诛笔伐
之所以有网民将矛头对准河南周口,是因为先前曝光的周口“平坟运动”已经在网络舆论中引发轩然大波。仅在微博上,@人民日报、@央视新闻、@环球时报、@南方周末等各大媒体均密切关注此事。
今年河南周口市开展了大规模的平坟复耕和殡葬改革,称已“平迁200多万坟墓,复种耕地近3万亩”。当地政府在官网上宣称:“我市因殡葬改革工作成效显著,省政府奖励300万元奖金”、“学好周口‘真经’”、“对还没有平、迁的坟头,坚决平、迁到位,不留死角” 、“要一战到底”。对此,知名网友邓飞质疑“与谁战?”。网友“杨桐”反问:三个月完成河南的三年平坟复耕任务,粗暴铲平坟头,基层干部不平坟要受处罚,这种大跃进式做法值得一赞?
据媒体报道,当地政府宣布了免费火化、农村公墓建设等配套惠民政策,但由于公墓建设未能达到预期标准,满足不了平迁需求,基层政府又急于求成,在平坟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简单粗暴的做法。有的地方一方面迫使一线干部带头迁坟,另一方面对普通百姓的祖坟进行强制平毁,一时间激起民众不满。在此情形下,当地政府面临着较大的舆情压力,不断升温的民意需倾听,政府应及时回应民众关切。
《环球时报》在其官方微博上对周口“平坟运动”发表观点,称其“侵犯信仰”且“破坏文化”。之后又在报纸上发表旅美学者文章《河南周口“平坟运动”可休矣》,文章认为“平坟运动”涉及千家万户情感和利益,至少需要举行社会听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避免官民矛盾激化。
覆巢之下,岂有完卵。@南方周末在微博上发表来论质疑:“平坟一定要简单粗暴吗?”文章作者系祖籍河南省周口的北京市委宣传部的调研员,他表示因老家周口祖坟被平,自家祖先坟头已成一片废墟,自己与那片土地已没有任何联系。文章对周口市强制平坟举措提出强烈控诉。正处级京官尚且如此,当地普通民众情何以堪!学者网友“章立凡”颇为严厉地批评当地政府,“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
三、舆情点评
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是新中国几十年间持续的努力,火葬、薄葬取代土葬、厚葬是方向。对此,必须坚持。但文化风俗改良的过程,需要尊重民众的心理感受,做过细的思想工作,不能操之过急,更不能动用公权强加于人,违背传统人伦。近年来,各地民政部门的强制平坟行为屡屡引发民众质疑。中国人对于“死有所葬、入土为安”的渴望,恐怕多于其他民族和文化的想象。为祖先做祭祀礼拜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传统,虽然偶有枝节增减,但其主流趋势俨然成形。土地资源的整合利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死人不能跟活人争夺日渐稀缺的耕地,但是殡葬改革需要在科学民主、顺应民意的基础上进行,不能以破坏社会和谐,激起民众不满为前提。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陈里微博告诫“拆老坟搞开发的事当慎!”,他认为:自古平挖祖坟是最不得人心的事情,丧葬文化是现代人异国他乡千里寻亲为的是一份缅怀祖宗的情怀。遵从民意妥善处置老坟,合理规划现代公墓,百姓是会接受的。《人民日报》法人微博转发此条言论,并赞“中国好声音”。
习近平总书记在15日的中外记者会上曾表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河南周口出现的平毁祖坟,很难配得上习总书记这十个关切民生的“更”字。
此次国务院“禁止民政部强制平坟”政策的出台,与之前强制平坟的“不义之举”相比,是尊重百姓生活方式及精神信仰的表现。但是,很多网民担心“明年才实施,今年怎么办?”
有文章称,河南省每年都要耗巨资在黄帝陵举行祭祖大典;周口官方每年也会在太昊陵举行祭祖仪式。“这种‘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做法姑且不去商榷,但只许官员祭祖,不许百姓上坟,何以服众?”面对国务院新令,河南周口能否悬崖勒马,做出一个重视民意、顺应民心的恤民举动,将是舆论关注的下一个焦点。网民期望一种美好而又有尊严的生活,别让平坟的锄头毁掉一个“美丽中国”。
(吴心远,人民网上海频道舆情分析师;雷亚楠,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助理分析师)
原始网址:
http://yuqing.people.com.cn/n/2012/1118/c210118-19614448.html
附录:
《关于立即停止“平坟运动”的紧急呼吁书》及联署名单
【注:本呼吁书继续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签名,联系信箱sparkfirst@163.com,请注明联署人姓名、职业、单位、职称、职务等信息】
今年以来,河南省持续开展大规模“平坟运动”,各市县被铲平的坟墓数以百万计。我们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侵犯信仰自由、破坏中国文化、伤害民众情感的野蛮行径,必须立即停止,并妥当做好善后工作。
首先,祖先崇拜是国人最为重要的信仰,“平坟运动”严重侵犯了国民之信仰自由。
“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古往今来,中国人坚信“祖有功,宗有德”,主张“敬天法祖,报本反始”。故在亲人去世后必礼葬封坟、四时追祭,所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是也。中国人还坚信,死后可与先人在另一个世界相见并和乐融融,同样,子孙后代也会常来祭奠自己,与自己相见,所谓“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是也。此一祖先崇拜信仰有效解决了国人生死焦虑问题,并赋予世间短暂生命以永恒意义,实为中国人最朴素、最广泛、最深厚、最强大的天然信仰。
作为安葬祖先的场所,坟墓正是这一信仰的重要物质载体。河南野蛮的“平坟运动”,无视中国人绵延数千年、最为自然而又最为广泛的信仰,严重侵犯和剥夺了国民之信仰自由权。人神共愤,法理不容!
其次,奉行孝道是中国文化最为重要的传统,“平坟运动”严重颠覆了孝道传统,破坏了中国文化。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远古时期,人死则弃之荒野沟壑,禽兽食之,蝇虫嗡之。孝子贤孙渐不忍心,故棺之、埋之,后又封坟树木,供子孙后代拜祭和扫墓,孝道在于是,亲亲而仁民之道在于是。进而言之,孝道是仁义礼智、忠孝廉耻等中国文明保持强韧生命力之一切优美价值的根源,所谓“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也。事实上,“死有所葬,入土为安”,乃是中国人所能设想的生命之最终归宿和最后诉求。封坟树木、安葬祖先,则是中国人奉行孝道的终极体现和最基本要求,故千里奔丧、卖身葬亲的现象史不绝书、广为流传。
野蛮的“平坟运动”是对孝道的恶意破坏,摧毁中国人绵延数千年的健全生活方式,抽空仁义礼智、忠孝廉耻等中国核心价值的根基。斯文扫地,国将不国!
第三,封坟护墓是中国政治悠久优美的传统,“平坟运动”严重伤害了民众情感,破坏了社会和谐。
根据历史记载:周文王出游,见路边枯骨而命人掩葬起冢;周武王克商,不下车即命人封比干之墓。文武仁德能泽及枯骨死者,况生民百姓乎?故天下民心归周,而有周独传世八百年,为中国历史之最。自此,“封坟护墓”成为儒家王道思想和仁政观念的重要内容,蔚为中国源远流长的优良政治传统。历朝历代除了对历史名人坟墓善加保护、定时祭祀外,还制定“发墓者诛”和“窃墓者刑”等法律措施,严惩毁坏坟墓行为。此所谓“慎终追远”,而有“民德归厚”之效。中国传统社会风俗之美,端赖于此。
根据媒体报道,“平坟运动”中,有关部门以工作岗位要挟公职人员,迫使其在祖先之墓与现实利益之间做出选择,此举公开鼓励人们为了眼前的物质利益而放弃自己的祖先信仰,放弃这个信仰背后的价值。同时,“平坟运动”人为激化官民矛盾,民众敢怒而不敢言。不识大体,无知无耻!
可笑的是,此次河南“平坟运动”还冠冕堂皇地抬出一个“扩大耕地”的荒唐理由。据官方媒体称,在周口市今年开展的“平坟复耕”运动中,农民已“平迁”200多万座坟墓,复种耕地3万亩。区区3万亩,仅为目前周口全市1281.15万亩耕地面积之0.2%,有何经济意义?即便有一丁点经济意义,如此抵消此举所造成的广泛而深远的文化、社会乃至政治损失?
痛心的是,过去六十多年来,中国曾发起多次“平坟运动”。由此而有今日国中之乱象:从怀疑鬼神到批判圣贤,从颠覆道德到罔顾法律,从挑战人伦到蔑视生命;人心浇薄,风俗败坏;贪官污吏有之,奸商恶霸有之,围观伤溺者有之,以子弑父者有之。追根溯源,“平坟运动”罪莫大焉。祖先崇拜是国人最为重要而普遍的信仰,奉行孝道是中国文化最为重要的传统,封坟护墓是中国政治悠久优美的传统,“平坟运动”将其一网打尽、连根拔起,几乎全盘摧毁了中国价值的基础!
幸运的是,在经历了太多的焦虑、迷惘、混乱之后,社会各界普遍认识到复兴中国文化、重建中国价值之对于民众幸福生活、社会秩序稳定的重大意义。执政党也宣布“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并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自任。尤其是确定清明节为法定假日,表明执政党已意识到,祖先崇拜、奉行孝道、封坟护墓不仅是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而且是中国精神信仰和价值观念之根源与基础,当在坚持和弘扬之列。然而,坟墓已平,清明法定为节日又有何意义?
鉴上,我们特紧急发出以下呼吁:
一、河南省政府必须立即停止野蛮的“平坟运动”,听任民众以自己习惯的方式自由安葬亲人,妥当做好包括允许并补偿民众“复坟”活动在内的各种善后工作。
二、中央政府务必尽快干预河南粗暴的“平坟运动”,并追究相关部门及官员有关责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地再度发生类似的“平坟运动”。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认识到祖先崇拜是国民之基本信仰,尊重人民此一信仰自由。
三、希望社会各界有识之士及媒体,反思河南“平坟运动”,维护中国民众信仰自由和社会风俗习惯,呵护中国历史文化传统,推动“文化中国”、“礼乐中国”之重建。
第一批联署名单
截至西历2012年11月8日,共计26人
(以收到签名时间先后排序)
许章润 清华大学教授
张千帆 北京大学教授
盛 洪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
彭永捷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吴重庆 中山大学教授
王 康 重庆陪都文化公司董事长
胡治洪 武汉大学教授
李景林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严寿澂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教授
周炽成 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王瑞昌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贺雪峰 华中科技大学教授
姚新勇 暨南大学教授
任文利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副研究员
杨海文 中山大学学报编审
梁 涛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鲁可荣 浙江师范大学教授
任 锋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干春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张晚林 湖南科技大学副教授
张世勇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讲师
吴 飞 民间儒者
宋立林 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文化学院讲师
齐义虎 西南科技大学讲师
郑风田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姚中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发起人,新浪微博账号:秋风论道)
第二批联署名单
截至西历2012年11月8日21点
(以收到签名时间先后排序)
学者
蒋 庆 阳明精舍山长
梁治平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林安梧 台湾中央大学哲学系教授
余樟法 民间儒者
崔卫平 作家
张玉林 南京大学社会学院
韩 星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
阎克文 山东大学兼职教授
华炳啸 《宪政社会主义论丛》编委会主编
马鸣谦 独立作家、译者
王 锟 浙江师范大学教授
白立超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博士生
姚春鹏 曲阜师范大学副教授
史 璞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范 伟 湖北黄冈自由翻译人
李宝红 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
刘梦芙 安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孙齐鲁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
陈 潇 广东《侨星》杂志记者
闫 恒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赵法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
李炜光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
韩歌子 陕西省国学研究会
张瑞涛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哲学系副教授
杨 杰 北京大学博士生
林夷山 江苏师范大学副教授
社会各界
李玉琦 上海豫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 彦 广州市纵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国和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王 雷 儒生
郑宏旻 华侨大学本科生
刘梦周 医学硕士
葛小辉 韩国成均馆大学东亚学术院在读研究生(中国籍留学生)
第三批联署名单
截至西历2012年11月9日18点
(以收到签名时间先后排序)
学者
于建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刘示范 中国孔子基金会副会长、教授
范忠信 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黄开国 四川师范大学教授
刘文瑞 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罗思荣 杭州师范大学教授
白晓军 深圳大学教授
马永翔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师
阎春来 中南民族大学教授
何仁富 浙江传媒学院教授
张学新 香港中文大学助理教授
赵法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张育林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老家河南太康
李小磊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宋相涛 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生
左春和 学者、民盟河北省委社会与法制委主任
宋雷鸣 厦门大学助理教授
李 宁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王国胜 济南大学副教授
陈富军 黄淮学院讲师
陈子立 浙江省丽水市处州文史书社社长
毛立红 河南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席运江 华南理工大学副教授
赵德高 四川省南充市委党校讲师
皇甫峻 中国地方文化保护委员会顾问
社会各界
史俊庭 中国科学报 记者
李晓栋 编辑、时政评论员、儒生
贾学伟 新闻编辑
孔德继 资浅学者、资浅媒体人
秦汉哲 编辑
袁超正夫 旅澳华人
叶礼清 北京亿翰林教育网总经理
何焕荣 银华基金经理
王耀纬 河南周口太康农民企业家
李 锋 北京宏章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宋新民 宁夏西部矿业联合会会长
罗剑玲 深圳永航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文员
贺志中 大唐高鸿股份有限公司、儒生
云 霞 中级会计师
董信枫 河南光明钢结构公司钢结构设计助理工程师
范体强 汽车碰撞开发工程师
郭华丽 郑州恒昊玻璃技术有限公司外贸业务经理
连路文 内蒙古工业大学儒生
弘 毅 南昌民间儒者
朱颖博 西安民间儒者
程吉星 儒士社天涯学堂、民间儒者
冀志罡 北京儒者
李晓栋 南方报业集团凯迪网评论员、儒生
薛 超 重庆儒生
诸玄识 自由作家、英国律师
林权勇 上海中远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报建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永辉 郑州公益机构、律师行业
孙华光 浙江省诸暨市浣纱初中教师
贺 淼 居士
曾达明 农民
胡玉华 河南省新乡人,下岗失业人
李春林 辽宁省沈阳市民间人士
金思墉 日本名古屋大学法学部中国籍留学生
尹 克 河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10级学生
杨 硕 河南籍在京学生
赵海珠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
肖 柯 江苏大学学生
谢树星 深圳大学本科生
戴宏翰 武汉大学本科生
王 乾 河南周口人、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
李娴娇 湖南娄底二中学生
刘梦周 天津市肿瘤医院医学硕士在读
第四批联署名单
截至2012年11月16日23:40
(以收到签名时间先后排序)
吴 钩 历史学者,《隐权力》作者
方朝晖 清华大学教授
董 明 北京师范大学汉语文化学院教授
钟 祥 河南周口师范学院统战部长、副教授
张超东 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
叶德华 中国战略与管理研究会研究员、律师、中共老党员
武孟春 北京当代水墨画家、油画家、书法家、教师
齐义泉 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员
侯林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副教授
袁辉初 湘潭大学哲学系教师
卿文光 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
曾維術 中山大學2011級博士生
贾国勇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河南周口人
林荷杰 珠海木青堂私塾堂主国学讲师
李怀强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
王春伟 广西大学副教授
李 雷 河北省儒教研究会常务理事
黄守愚 独立学者,《湖湘文化研究与交流》杂志执行副主编
梅瑞江 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保险系主任
刘 伟 华北科技学院教授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系主任
辛德军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讲师
王荣娟 广东工业大学在读博士
陈良亮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副主任
肖剑忠 杭州市社科院副研究员
王 勤 安徽省合肥市诗人、自由职业者
梅献忠 韶关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法学副教授、律师
张晓玲 商丘师范学院文学院副教授
陈寒鸣 中国哲学史学会理事、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
张华伟 中科院在读博士、河南项城人
黄 岩 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副教授
王在存 海南教育期刊社、《新教育》杂志编辑部副主任
黄艳贞 浙江外国语学院讲师
付小鹏 重庆市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 助教
徐浩铭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许追远 河南郑州华夏基础文明研究
陈廷一 作家,周口鹿邑人
孔秀丽 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生
韩 涛 中国孔子研究院助理研究员、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
吴 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2012级博士研究生
杨丁宇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张军利 美国爱达荷大学植物科学在读博士
王 贺 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宣传部干部
李国美 北京某公司职员
陈大鹏 《西部开发报》重大题材报道组组长
王 清 仁乐义工总干事
史永峰 河南新乡会计师
徐俊生 读经教育工作者
陆振民 专利发明人、电器工程师
乔晓辉 洛阳智明律师事务所
寇英来 西安航空电气公司退休工程师
邱晓春 自由职业者、热爱传统文化
王 涛 武汉钢铁集团工程师
杨刻谏 河南新县农试办副主任
陈玉印 教育工作者
戴晓华 高级建筑师
龚智强 重庆能源投资集团中梁山煤电气公司党委宣传科长
胡俊俊 崇州儒者
杨树仁 河西学院图书馆馆员
刘 勇 中铁大桥局五处工程师
张羽权 淘宝店主
张建存 国家图书馆、助理馆员
刘子闲 邯郸某建筑公司
孔维钊 安徽律师
李 刚 河南籍北京律师
郭钧彬 汕头市潮阳第二建筑总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王文平 农民
黄秋阳 民间儒学爱好者
张爱民 郑州科技市场电脑个体
冯子焕 昊国学宫顾问、学宫书局总监
陈艺中 民工
王登涛 北京彼岸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丁有恒 天津公民、原籍河南
王守林 江苏省淮安市首届“华东家谱文化联谊会”召集者
孟 磊 天融信软件工程师
李昌华 百度客户经理
田素东 枣庄市留庄煤业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文秘
高志强 河南省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
胡云飞 河南周口人、深圳市宝利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顾问
丁锡奎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 勇 河北承德工程师、祖籍河南
葛海桥 爱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理
张彦俊 成都高级律师
周传山 传媒、今讯网CEO、编辑
蔡圣鑫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主治医师
柳時巨 华为工程师、河南人
符保舵 湖南岳阳市交通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刘照恒 周口太康人、河南高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
翟文龙 自由撰稿人、特约评论员
袁建伟 自由职业者
李国美 北京某公司
刘 俊 搜狐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
刘 珍 会计从业人员, 现居苏州,河南周口人
高计划 软件编程人员,现居大连,河南周口人
郭玉叶 会计人员,现居昆山,山东潍坊人
黄 岚 证券从业、销售人员
陈晓莉 上海锦明装修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刘嘉桢 在京河南籍职员
祝 伟 河南省太康县农民
吴岐顺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舜耕中学教师
丁 震 中冶赛迪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河南籍
朱 彪 社会工作人士
杨松山 在北京务工的农民工
余俊君 河南南阳师范学院在校大学生
刘靖中 复旦大学学生
刘小彪 池州学院学生
孙振宇 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河南省周口籍
袁亚东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河南周口人
涂晓明 中国地质大学硕士研究生
吴坤鹏 临沂大学毕业生、待业
王 勋 甘肃
刘华平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刘 品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陈 媛 黑龙江大学学生,河北籍
芮 祥 黑龙江大学学生,安徽籍
谯 华 黑龙江大学学生,西安籍
陈凤荣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董定兴 黑龙江大学学生,江西籍
张美霞 黑龙江大学学生,江西籍
梁雨寒 黑龙江大学学生,河北籍
刘 凯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宋立杨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吕俊娜 黑龙江大学学生,河南籍
潘思宇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郑 琪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王 砚 黑龙江大学学生,山西籍
吴 若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夏 琼 黑龙江大学学生,江西籍
刘志勇 黑龙江大学学生,湖北籍
李 斌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张亚威 黑龙江大学学生,北京籍
周晓红 黑龙江大学学生,河北籍
张 双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赵振宇 黑龙江大学学生,辽宁籍
汪豆豆 黑龙江大学学生,河南籍
陈 非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陈雅婷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段 芮 黑龙江大学学生,四川籍
冯 宇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籍
高 娟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
王 凯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
郭 亮 黑龙江大学学生,甘肃籍
韩兴国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韩金雨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
侯 飞 黑龙江大学学生,河北籍
姜宏媛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焦淑贤 黑龙江大学学生,上海籍
金 博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康 瑞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李倩云 黑龙江大学学生,甘肃籍
亨 麦 黑龙江大学学生,云南籍
李安琦 黑龙江大学学生,四川籍
李庆祖 黑龙江大学学生,陕西籍
张晋杰 黑龙江大学学生,山西籍
杨 勇 黑龙江大学学生,宁夏籍
李 斌 黑龙江大学学生,青海籍
李晨畅 黑龙江大学学生,吉林籍
李 杰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李继超 黑龙江大学学生,辽宁籍
李金平 黑龙江大学学生,甘肃籍
柳建波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陆金凤 黑龙江大学学生,云南籍
雷 敌 黑龙江大学学生,云南籍
吕秀杰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毛儒华 黑龙江大学学生,青海籍
孟祥成 黑龙江大学学生,山东籍
孟 阳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滕 娜 黑龙江大学学生,四川籍
牛晓霞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彭丽莹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彭崇文 黑龙江大学学生,湖南籍
彭雄平 黑龙江大学学生,江西籍
平大虎 黑龙江大学学生,山西籍
覃 周 黑龙江大学学生,海南籍
唐中福 黑龙江大学学生,宁夏籍
隋贺南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唐士超 黑龙江大学学生,甘肃籍
王兵兵 黑龙江大学学生,甘肃籍
王 军 黑龙江大学学生,山西籍
王双双 黑龙江大学学生,河南籍
王天豪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王旭鑫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王秀秀 黑龙江大学学生,江苏籍
王 超 黑龙江大学学生,陕西籍
王立坤 黑龙江大学学生,甘肃籍
魏 鑫 黑龙江大学学生,陕西籍
吴 愈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徐 尚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许砚生 黑龙江大学学生,山西籍
薛宪词 黑龙江大学学生,浙江籍
杨 栋 黑龙江大学学生,青海籍
伊 晶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余世军 黑龙江大学学生,贵州籍
张 燕 黑龙江大学学生,辽宁籍
刘 媛 黑龙江大学学生,辽宁籍
张 磊 黑龙江大学学生,天津籍
张 雪 黑龙江大学学生,黑龙江籍
赵兴军 黑龙江大学学生,河南籍
韩森旗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
崔雪帅 河南工程学院学生
赵士国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明德重工集团法务顾问
熊 凯 华中科技大学学生
王文帅 在校大学生、老家河南周口
王振鹏 中科院研究生院研究生
王春燕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2012级硕士生
凌嘉诚 山东大学本科生
丁俊成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
任莺飞 海南大学比较文学专业研一学生
田合川 上海中医药大学本硕连读研究生
匡海晨 山东菏泽市政协委员、五金机电商会会长
胡冰星 澳大利亚澳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
授权发布网站:
中国儒教网(http://www.chinarujiao.net)
儒家中国网(http://www.rujiazg.com)
孔子2000网(http://www.confucius2000.com)
中华主流文化网(http://www.zhzlw.net)
孔元2653年9月25日
西历2012年11月8日
【注:本呼吁书继续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签名,联系信箱sparkfirst@163.com,请注明联署人姓名、职业、单位、职称、职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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