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坟之惑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时间:2012年11月20日
天堂静园,河南省扶沟县练寺镇公墓,罗军丽的墓碑静静竖立。
罗军丽成为练寺镇公墓第一位火化后的入葬者。这个公墓本为“殡葬改革”和“平坟复耕”特意而建。
对罗军丽的丈夫张富春来说,这一切来得太过突然,他的天塌了。
意外死亡
张富春是中秋节从打工的城市厦门回到家乡扶沟县练寺镇河套村。他此番返乡,一为全家团聚,二来正直播种的季节,能帮助妻子罗军丽把麦子种下。
不过,他却意外地遇到一件大事:平坟。
半个月过去,地里忙活的差不多了,张富春接到村里通知,要求所有坟头要在三天之内平掉。父亲张方是名老党员,对政府的决策,一向都支持,此次平坟,也不例外。
10月17日下午,在张方授意下,张富春带着13岁的小侄子平掉了自家坟头。有了带头人,很快,所有坟头全部平完。
坟头平了,留下墓碑显得格外醒目,也引起村干部不满。20日下午,村主任通知张方,墓碑也不能保留,必须在三天内平完。
21日早上,张方请来大妹夫刘义来、二妹夫何洪庭,叫上三儿子张富春和媳妇罗军丽,开始“动碑”。
按照村里面的要求,石碑要挖坑深埋,不影响耕种。一行人来到墓地后,先是一起挖坑,然后开始砸掉墓碑基座。
11时左右,张富春让儿子从家中取水给大家喝。儿子倒第三杯水的时候,悲剧发生了。两米多高的石碑,直挺挺压下。罗军丽和何洪庭被完全压住,失去了生命。同村前来帮忙的张富民也受了重伤。
张方老人当场吓得几乎晕厥。
23日,政府出面和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后,家属表示同意火化。
25日,在练寺镇镇长、副镇长都在的情况下,张富春从会计手里接过了22万元抚恤金。
26日,罗军丽亡故后的第六日,办完丧事之后,她被安放在这个叫“天堂静园”的公益公墓。
肇始之地
与痛失两位亲人的张方不同,朱伟是平坟的胜利者。
朱伟是周口市商水县练集镇朱集村的村支书,在新农村建设领域是一个先进典型。早在2011年11月,河南省省委书记曾经到该村调研。
而今年,朱伟和朱集村一起成了周口乃至河南省平坟的“样板村”、“明星村”。
今年年初,周口市民政局提出工作目标:用3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市的农村公益性公墓,火化率达到100%。
在3月中旬到4月初,周口市副市长刘保仓两次到商水县对殡葬改革进行调研,其中就包含了朱集村。
正是朱伟,将“千年第一难事”撕开了口子。
5月28日,村支书朱伟不顾家人的反对,率先平了自家的28个祖坟。紧接着他带领村委班子和群众,一天时间平了全村1043个坟头。
进展出人意料的顺利。县里定的试点本来是朱集村附近的几个村,主要公路两侧的耕地,仅涉及几千个坟头。
但有村干部认为,老百姓要的是“公平”,要平就把整个村的坟都平了。因此,商水县练集镇的试点从几个村的部分坟头,扩大到商水至练集公路两侧的9个行政村。
朱集村样本的成功,成就了村支书朱伟,他成了当地的“名人”。商水县民政局局长李多义总结为:“农村就是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
商水经验
其实,朱集村只是商水县的第一批试点村之一。
今年3月,周口市委、市政府发布的“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用3年时间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
而商水县就是平坟的试点县。根据文件要求,商水县设定了三年任务,2012年底前,各乡镇(场、办、区)都要完成30%以上的平坟复耕任务;到2013再完成40%;到2014年底,全部完成。
截至5月底,商水县城关乡、东城办事处、练集镇三个试点单位的20个试点村已平(迁)坟头10789座,占试点区域内坟头总数的98%。
为了激励平坟,商水县拿出500多万元作为平坟复耕专项奖补资金,对主动平坟复耕的坟主进行补助。对于村民,平一个坟头,可获得200元钱,其中坟主家获150元,地的主人获50元;主动迁坟进公益墓地者,还可获三五百元。
同时,全县登记人口可享受600元标准的免费火化,此外商水县财政已投入708万元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扶持。
以上这些费用均由商水县财政负担。
奖励的同时,商水县还组织督导组,完不成任务且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第一次,县里对党政正职诫勉谈话;第二次,将降职半格使用;第三次,将就地免职。
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商水县惠民殡葬政策实现全覆盖,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350座,平迁坟头20035座,试点乡镇区域内平坟复耕工作零坟头。
对此,河南省民政厅主管殡葬的社会事务处处长彭国平建议,三代以内的坟地保留,即保留父母、祖父母的坟地,再往上的可以平掉。
而按照商水县的要求,无论是祖坟还是新坟统一平掉,不区别对待。
6月底,在商水县召开的周口市殡葬改革现场会上,市长岳文海要求学习“商水经验”,要求各县区拿出一笔资金,制定一套政策,成立一支专门执法队伍来做这项工作。
同时责令各县市区“将殡葬改革工作完成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兑现奖惩;对在该项工作表现先进单位,要在重点项目安排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平坟“真经”
河南省委有关部门总结周口市平坟扩耕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干部带头;二是舆论引导、营造氛围;三是堵疏结合、和谐平稳;四是完善机制、兑现奖惩。
8月14日,周口市殡葬改革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现场会在郸城召开,会议要求年底前平掉基本农田内的所有坟头。此前规定“三年计划”被一下子缩短至4个月,平坟任务倍显艰巨。
经过密集调研和分析,10月9日,周口召开“殡葬改革暨平坟复耕推进会”,平坟运动进入的高潮。
“推进会”上,各县区都做了表态。商水县表示拿出资金,重奖优秀单位,对于表现不好的乡镇,给予重罚,通过“火线来检验干部”;鹿邑县、扶沟县、西华县均制定了各自的奖惩措施。太康县城关回族镇,做出了一个最为彻底的抉择:所有城关镇的坟头,除了无主坟以外,全部按照要求“起棺移葬”,并在邻乡的前官桥村租用了一片耕地做公墓。
11月9日,前官桥村公墓现场,各种车辆聚集,有三轮农用车,有豫A牌照的奔驰车,有运转棺木的小型货车,也有官方派出协助棺木下葬的挖掘机。
这天,有数百个坟头重新下葬。这些新坟,墓碑是用一块块短木板做成,上面仅写着某某之墓。
一位在湖南衡阳地矿系统工作的郭先生,接到城关镇的通知,回家乡迁坟。郭先生带着全家十几口人一起回来,一共迁移了10多个坟头,包含自己的爷爷奶奶、大伯、大婶等。
遗骨被重新装殓在匣子里,上面放上了黄草纸,再小心翼翼地下葬。当棺材落下时,几位老人齐齐跪下,点燃鞭炮,烧起纸钱,在父母的坟前哀哭。
11月6日,河南省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会在周口市召开。会上,省领导给予周口市300万元奖金,以表彰该市殡葬改革工作卓著成效。王铁在讲话中指出,要认真学好领导批示精神,学好周口“真经”。
纠结与无奈
平坟似乎进展顺利,但每个家庭,甚至许多人的内心,都在纠结,甚至是质疑。
赵元(化名)来自太康县南部的一个乡镇,父亲是一位退休干部,家里人在太康县任科级干部的还有几位,一位叔叔还担任着村支书。
当村里人都还没有开始平坟时,父亲专门从郑州回到老家的村子里,把坟平了。这让赵元感到很吃惊。
“父亲要我先找个风水师,看看有没有影响。”赵元说。
“按照过去的说法,挖人家祖坟,那是要拼命的。”这位年轻人也对自己父辈在新观念和老传统中挣扎感到不解。
赵元的爸爸则表达了另外一番见解:“县里面开了万人大会,镇长一把手亲自抓,党委书记还有副乡长们、村支书、教师都主动平自己的祖坟。刚开始谁平得早,还给100元的奖励。”
这位退休干部说,“这终归是一件好事,也腾出地来了。在公墓里边,也不影响祭拜。俺家一共平了6个坟头,政府都给了钱。”
同样身为村干部的李杰(化名),他来自平坟样板商水县练集镇的杨庄村,则私下表达了不满:“老百姓不平,中么?主要是个形势逼迫。”
由于土层浅,当地形成了浅葬的习俗。“第一次没有平彻底,上面检查组不同意,收麦之后来了挖掘机,又统一平了第二次。平完后又重新种上小麦,结果有的棺材板子都露着呢。”李杰说。
“如果让深埋,也算是一种方法。爷爷、老太爷平了也无所谓,把父母的坟都直接平掉,石碑被打断,清明节放假,连个纪念的地方都没有。”李杰的话中流露出抱怨。
与赵元和李杰私下的纠结不同,钟良(化名)在情绪上更为激烈,甚至专门派人回乡“护坟”。
“每年的大年三十和清明节上坟祭拜,是我雷打不动的日程。”钟良说。
他是一位从事文化传播的老总,多年往返于郑州和北京之间。在外面工作时间久了,与家乡的距离远了,“如果平了坟,我连一点精神寄托都没有了。”
基于这样的情感,他跟家乡熟识的乡领导和派出所长都打了招呼,“谁平我家的祖坟,我六亲不认。”
如此的“提醒”还不放心,他又让自己在外地工作的堂弟专门回乡护坟。“你带一把刀,谁去平坟,不要让他走掉。”
对抗只是来自唐吉坷德式的妄想。护坟的堂弟说:“如果不配合的话,开除党籍,不让教师上课,取消困难户的低保……”
纠结的心态表现出来则是,一些乡镇的平坟,仅仅是削掉一个坟头,大概还留着15公分以上的“坟台”。当地人表示,这算是对平坟行动的“折中”,也有人说是为了“等风头过去”再继续填土回复原状。
质疑之声
官方高调推进,民间传来质疑声声。
11月8日,清华大学教授许章润、北京大学教授张千帆、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风田等26名学者发出联名呼吁书,认为平坟严重颠覆了孝道传统,破坏了中国文化,要求河南应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平坟运动”。至今联署者人数已超过300人。
联名书指出,祖先崇拜是国人最为重要的信仰,作为安葬祖先的场所,坟墓不仅是这一信仰的重要物质载体,也是中国人奉行孝道的终极体现和最基本要求。“平坟运动”严重颠覆了孝道传统,破坏了中国文化,严重伤害了民众情感,应立即停止,并妥当做好善后工作。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吕海振指出,强制平坟首先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侵犯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国家在清明节放假,还有农历十月初一、春节,人们都要上坟祭祖,祭奠权受到侵犯。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意味着,民政部门不再具有执法主体地位。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院的强制平坟和起尸火化行为是违法的。第三,比如沈丘县某乡宣传若完不成平坟任务“对村委会主任就地免职”,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吕海振呼吁,应尽快将殡葬改革纳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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