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铁骑踏破宋人坟,可怜汴州繁梦碎
栏目:殡葬改革
发布时间:2012-11-2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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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钩
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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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骑踏破宋人坟,可怜汴州繁梦碎
作者:吴钩
原载:《华商报》2012-11-24
北宋靖康二年(1127年)春,金兵围困宋都汴梁。在围城的过程中,这群虎狼之师干出了一件突破文明社会底线、甚至连战争伦理都违背了的恶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敌之围城也,京城外坟垄发掘略遍,出尸取椁为马槽,城内疫死者几半。”《三朝北盟会编》也有类似的记录:“京城之外坟垅悉遭掘出尸,取其棺为马槽。杀人如割麻,臭闻数百里。以故数大疫死者过半。”两则史料都是说,金兵将汴梁城外的宋人墓冢都挖开来,取出棺木作为马槽,抛尸于荒野,导致瘟疫爆发,汴梁城的军民病死了50%。宋军败于金兵,汴梁破城,北宋灭亡,也跟这场大疫病的流行有很大关系。
金人攻陷宋朝的国土后,立降金的刘豫为皇帝,建立傀儡政权“大齐”。这个刘豫,是个骄奢淫欲的人渣,为了搜刮到更多的民间膏脂,打起了掘坟盗墓的主意,特别设立一个盗墓机构——“淘沙官”。《宋史·刘豫传》说他“分置河南、汴京淘沙官,两京冢墓发掘殆尽”,连北宋诸帝的陵寝也被他盗挖、焚毁。江湖宵小的盗墓故事我们听得多了,“一国之君”(虽然是一名僭主,毕竟也打着“大齐皇帝”的名号)居然也干起掘坟淘金的行径,这是何等的荒唐?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挖人祖坟,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也是对他人的最恶毒的侮辱。中国人讲“死者为大”,一个人不管是帝王将相,还是贩夫走卒,只要去世了,就应该得到最起码的尊重。这是社会文明与人伦道德的表现。如果以纯经济理性来考虑,死者是不需要尊严的,因为他们感受不到,而且白白浪费了活人的许多资源,比如土地。只有文明、具有伦理自觉的社会,才会尊重死者。
中国传统社会一直重视葬礼、祭礼,法律和道德都不容忍毁人祖坟的行为。这里有受儒家价值熏陶的因素。以儒立国的宋代,更是一个十分顾念逝者尊严的时代。我们来看《宋史·儒林列传》记述的一件事:
庆历新政期间,被誉为“宋初三先生”之一的石介因为支持范仲淹新政,上书抨击反对新政的前宰相夏竦,两人因此结怨。后来石介去世,有个叫做孔直温的人谋反事败,官府在抄家时发现了石介与孔直温的来往书信。于是夏竦欲借此机会报复石家,他暗示宋仁宗:石介其实并没有死,而是叛国投靠契丹去了。仁宗决定派遣中使前往“发棺验之”。这时候,提点京东刑狱(高级法官)吕居简站出来,坚决反对掘坟开棺,他说:如果石介确实已经死去,那么“是国家无故剖人冢墓,何以示后世?”最后仁宗不得不妥协,没有派人开棺,只是传唤石介的亲族门生及当时主持丧事的人进行询问,数百人都证明石介已死。这个故事说明,在宋人看来,“国家无故剖人冢墓”是严重侵犯伦理的事情,是不可接受的。即使贵为天子,也不能不顾忌“何以示后世”的伦理压力,不敢“剖人冢墓”。
宋代对逝者尊严的尊重,更表现在“漏泽园”制度的设立上。漏泽园为国家设置的公益性公墓,用以安葬客死他乡或因贫穷而死无所葬之人。漏泽园先是设于京师,宋真宗年间,朝廷在“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死之无主者。瘗尸,一棺给钱六百,幼者半之”。到了神宗朝,政府又正式下诏:“令逐县度官不毛地三五顷,听人安葬。无主者,官为瘗之;民愿得钱者,官出钱贷之;每丧毋过二千,勿收息。”建炎南渡之后,宋高宗也下诏要求临安府及诸郡复置漏泽园,整个南宋时期,各地普遍设立了漏泽园。
漏泽园之设,在宋代逐渐形成一套非常人性化的制度,如逝者有冥器陪葬,有“兰羞”(佳肴)祭祀,这些下葬随品及祭品都由政府置办;还有,“园中置屋,以为春秋祭奠,听其亲属享祀”;专人管理,“官委德行僧二员主管,月给各支常平钱五贯、米一石”。漏泽园是宋代才有的国家福利制度的一部分,它使许多生前穷困的宋朝人民不致在死后丧失了人的尊严。
令后人忍不住感叹的是,宋代君主的德政,却未能给赵宋王室积下福报。金人南侵时,北宋诸帝陵寝被刘豫发掘;南宋被元军灭掉之后,会稽的南宋诸陵又被一个叫做“杨辇真珈”的番僧所毁。据周密《癸辛杂识》续集的记述,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八月,杨辇真珈驱使“人匠丁夫,前来将宁宗、杨后、理宗、度宗四陵盗行发掘,割破棺椁,尽取宝货,不计其数。又断理宗头,沥取水银、含珠,用船载取宝货”;十一月十一日,又“将孟后、徽宗、郑后、高宗、吴后、孝宗、谢后、光宗等陵尽发掘,劫取宝货,毁弃骸骨。”其手段之罪恶,令人发指。而且,在元廷的放纵下,“江南掘坟(之风)大起,而天下无不发之墓矣”。元朝统治之野蛮,由此也可见一斑。
我们评价一个社会的文明度,不仅要看活着的人是否自由、幸福,也要看逝去的人在地下是否安宁,是否被活着的人所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