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保护好儿童关键在于公权力重视

栏目:快评热议
发布时间:2013-06-01 08:00:00
标签:
慕朵生

作者简介:慕朵生,男,独立学者,曾创办中国儒教网暨儒教复兴论坛并任总编。

 

 

 

 

保护好儿童关键在于公权力重视

作者:慕朵生

来源:中国儒教网

时间:2013-5-31

 

 

 

日前,习近平主席在出席“六一”儿童节有关活动时指出,“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并特别强调:“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这表明,近日来一连串严重戕害儿童的恶性案件已引起高层重视。

 

的确,今年儿童节可能是孩子的家长们度过的最为忧心忡忡、惴惴不安的一个节日。因为,本月短短20天内,就接连有9起强奸猥亵幼女的恶性案件案曝光,受害小学女生甚至是几岁的女童多达数十人,犯罪嫌疑人手段之残忍、行径之鄙劣,令人发指,禽兽不如!

 

此外,云南会泽县一犯罪团伙不到一年贩卖婴幼儿223人,浙江浦江县一未婚妈妈将新生男婴丢弃在厕所下水道,北京朝阳一后母用开水烫虐6岁继女,贵州赫章县公职人员游街示众13岁少女等现象,无不表明中国儿童已经处于一个越来越不安全的成长环境之下。

 

无如如何,在一个以道德至上、师父同尊、官员“为民父母”,尤其是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为光荣传统的国度,频频出现戕害儿童的恶性案件,既反映了国人精神堕落、道德沦丧的残酷现实,也暴露了有关法律的弊端和措施的乏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民众愤怒谴责性侵幼女犯罪现象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网民书写并拍照上传“开房找我、放过孩子”的网络抗议活动。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民众对公权力的不信任感正在与日俱增,以至于危难之际不再寻求其帮助,从而大大降低了公权力的合法性、公信性和权威性。

 

网民不信任公权力的原因之一,是一系列性侵幼女案的犯罪嫌疑人要么是为人师表的校长和教师,要么是公权力系统中的工作人员。其中,四川渠县档案局办公室主任易某在强奸7岁幼女时被家长发现,竟然狂妄地叫嚣:“就玩玩你女儿,怎么地?再他妈乱叫就打死您!”而海南海宁性侵幼女案曝光之后,地方官员和司法部门不是迅速立案调查、澄清真相,相反却百般阻挠家长带孩子到医院检查身体,被指更重视保护侵害人而不是受害人。

 

与此同时,民众要求相关工作部门就儿童性侵案进行自我批评和公开道歉的强烈呼声,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应——这在许多国家都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直到习近平主席讲话公开之后,相关工作部门才就此发声,但仍没有进行任何的自我反思、自我批评和公开道歉。

 

因此,如果说保护儿童权益在欧美国家主要是一个道德自律、犯罪预防以及法律制裁问题的话,在中国则首先是一个公权力高度重视和优先解决的问题。坦率地说,保护儿童人身安全,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应该是一个与推动经济增长同等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工作。

 

毕竟,儿童既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和掌上明珠,也是祖国的花朵和民族的未来。如果最幼小、最脆弱、最需要疼爱和保护的孩子,连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相反却受到身心摧残,何谈人的权利和尊严?哪来社会的和谐与正义?焉有“美丽中国”特别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当然,保护好儿童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家庭、学校乃至全社会方方面面都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笔者认为,乱象必用重典,惩恶不能养奸,当务之急是废除广受诟病的“嫖宿幼女罪”,同时新设“性侵幼女罪”,将受害人上限年龄由14岁提高到15岁,并一律对罪犯按强奸罪量刑,最高和大部分应判处死刑、死缓,同时附加“化学阉割”和“鞭笞之刑”,以便加大威慑、预防和惩罚犯罪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