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守派眼中的洛克与罗尔斯
——记“美国大学联盟学会机构”暑期会议
作者:陈凯硕(哈佛大学政府系博士候选人)
来源:作者惠赐《儒家邮报》
时间:孔子2564年暨耶稣2013年8月14日
2013年八月初,我从家附近的车站登上电车,向美国南部州维吉尼亚首都里士满(Richmond)出发,为的是参加即将在那里召开的美国保守派年度大会,从四日开始到十日为止。大会的主办方是一个叫做“美国大学联盟学会机构(Intercollegiate Studies Institute)”的非盈利性组织。自1953年创建以来,该组织已有将近五十多年的历史。当时有一位叫Frank Chodorov保守派记者,为了让社会恢复美国传统的优良美德,和另外一位著名保守派领袖William F. Buckley Jr. 一起创建了ISI。在其宗旨当中,两位创建者表示,他们希望“在五十年内美国年青一代会通过此机构彻底领会和融通美国精神中的高尚理念。”于是在ISI的号召之下,从1953至今,每年都会有一群来自美国各州的学生聚在某个城市举行一场讨论大会。今年,我之所以能够参加这场会议,乃是受到了我的导师、哈佛大学政府系教授曼斯菲尔德(Harvey Mansfield)的推荐。当他了解到我对美国保守派的思想动态颇感兴趣,并想在暑假参加某个与此相关的活动之时,便立刻向我推荐了这个会议。随后,我向ISI发出申请,不久便收到录取通知。
ISI大会的主题每一年都会更变。虽然在我到达大会之前,ISI机构已经向会员透露本届会议的主题名称将是“权利和义务”,但是除了这标题之外,ISI没有提供任何其他信息。所以,这个简短标题不禁使人浮想联翩。在电车上,我就不时想起ISI的根本理念:“为了教育美国公民个人自由。”自由这个概念不正是源于被誉为美国宪法理论基石的洛克个人自然权利学说?本会议看起来肯定会讲洛克,可是怎么讲?还有那个“义务”,这可不是在洛克学说里能够找到的,而且也很少听到过当今美国年青一代用这个词… 要是有人真的用它的话大家很可能会以为他有军人背景。那么开会时将如何讨论义务——这个就一般美国人生活而言比较陌生的词语呢?而洛克权利又会如何跟义务联系起来呢?
电车终于来到了里士满,这座曾经在南北战争时充当南部联邦的首都的城市。出了车站后,我叫了部车,片刻不到便赶到作为会议场所的宾馆,然而当我走进宾馆时,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迟到,大会的开幕式半小时前早就开始了。我于是慌慌张张地跑进会议的大厅,一进门我便看到一位教授站在讲台上做演讲,我从他口中听到的第一句话立刻解答了我来之前的疑问。
“我们把你们叫到这里就是要你们反省和批判洛克和罗尔斯。”
这位教授名叫Mark Henrie,他是本次会议的主要负责人。在开幕式的演讲中,Henrie博士阐明了会议的大纲:严肃反省自上世纪以来以罗尔斯为代表的美国左翼平等主义,并且梳理当下美国保守派面临的关键难题。为了达成这两个目标,Henrie博士指出首先必须要重新审视洛克思想的核心:个人权利概念。我一听这便想到,个人权利这个被几乎所有美国人、欧洲人、以及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奉为不容置疑、无需证明的概念,这个曾经让古今中外无数革命英雄烈士抛头颅、洒热血的理想,如今却需要推倒它?这岂不是会给那群热忱信仰这个价值的启蒙知识人以天大的打击?
接着Henrie博士强调,必须讨论“义务”这个概念,从一种前现代的角度来审视洛克以来的现代思想家所鼓吹的权利论。在陈述义务概念的历史的时候,Henrie教授突然提起孟子:“你们要知道,早在中国两千年,思想家孟子就已经告诉了我们义务是什么。”随后便向那些不通中国思想的美国学生讲述“孺子落井”的故事。在Henrie博士说孟子的时候,我向我座位四处望了望,看看有没有其他长着中国人脸的学生,结果发现全场只有我一个人有中国背景。
这场所谓“权利和义务”的会议原来是批判洛克和罗尔斯。可不是吗?开幕式刚结束,紧接着第一场讲座的讨论主题便是“美国宪法为何不是洛克主义而是休谟主义”。这场讲座的教授宣称: “自从内战结束以来美国人受林肯的误导一直误解了自身宪法的本质,以为洛克的个人主义是美国宪法的根基。错!”
教授一说“错”,我便感到十分不安。如今几乎每一个美国年轻人都对洛克式理念的真理深信不疑,并奉他为“美利坚唯一的哲学王”,在场的学生应该也不例外,而教授一下子解构洛克的地位则不是要搅乱那些学生的心灵,使他们陷入恐慌?
教授接着解释休谟对于美国建国历史的意义。按照教授的说法,在宪法确立之前,实际上北美的东海岸只有一群刚刚从英国统治下赢得独立的殖民地,而每个殖民地都是一个拥有至上主权的独立州,因此让宪法获得合法性的是每个州的至上主权。可是自从南北战争以来,美国人普遍相信体美国宪法的根基是个体公民的“自然权利”。教授认为这种理解陷入了历史修正主义,用抽象的理论概念去简化并且扭曲复杂的现实。对此他指出,休谟为批判这种思维提供了有力资源。在休谟看来,洛克描述的那种脱离一切实际状况的“自然权利”理念没有任何真实性,因为休谟认为这种自然权利的基础站不住脚,尽管洛克宣称自然权利的根源是“自然状态”。洛克认为,人类历史上曾经有一种人人平等的状态,在其中,人人都有一种自然的“权利”以保障自身财产和生命,而由于自然状态没有政府因而有许多纠纷,人们便运用自身理性,聚在一起订立创建一个政府的契约,从而政府的合法性是来自个人的自然权利。因此根据洛克学说,政府不可侵犯个人自然权利,政治的存在意义也只是为了保护自然权利。
然而自然个人权利的至上地位在休谟那里遭到否定,对他来说自然状态以及与其有关的一切都是些“虚构神话”。首先,休谟指出史上从来没有过这种“自然状态”,也没有任何政府是被一种类似于“契约”的过程所建立。其次,休谟从自己怀疑认识论出发,对洛克所提倡的自然理性的力量给予强力的打击,大大地遏制了理性的嚣张,由此他断言,“理性只是激情的奴婢”。既然休谟认为激情而不是理性才是决定人类行为的因素,那么他也因此认为洛克所说的个人之间的理性协议绝非社会制度的来源,相反这些制度的始源和运行其实都是有赖于约定俗成的规矩,而这些规矩的支撑正是激情,不是脆弱的理性。
在阐述完休谟学说的核心之后,教授进而将休谟对洛克的批评连接到有关美国宪法建设的争议上。他宣称,自林肯领导的北方获胜以来,一种偏见主导着美国人对美国宪法解释的合法性来源的理解,即美国宪法的合法性来源是洛克的个人自然权利。按照林肯和后来学者的解释,在宪法确立之前,生活在北美殖民地下的每个公民在互相之间曾达成过协议,同意建立一个公共政权,美国宪法的合法性因此而生。针对这个看法,教授指出,如果按照休谟的观点来看当时美国政治现实的话,这种个体人之间的“契约”根本没有发生,而事实上让宪法获得有效性的是每个州的独立主权,它们各个都有悠久的传统,这些传统的演变正是像休谟所说的那样是以一种随机、非理性的方式进行的,只有在经过漫长时间后它们才在社会上得到稳定的基础。正因如此,认为美国宪法的合法性是源自“个体人”的理性意志是个巨大的错误。在这里教授再三强调美国宪法的开头序言明确表示让美利坚联合州成立通过的是复数的各州,而不是一个“合体”的人民契约政权,因此即便加入联邦后,每个州也仍然保存了自身的主权,因为这些主权源自当地悠久而稳定的传统。
“可是,”突然有一个学生举手向教授提问,“你这样解释美国宪法不正是为南方退出联邦政府提供了依据?”
“正是,我确实认为南方退出联盟的理由在宪法上是成立的,林肯在反对南方脱离时采用的理由完全是无视宪法的真实历史,是用意识形态取代事实调查。”教授就这样解构了林肯维护联邦整体性的立场,在场的学生顿时面面相窥。
不过,由于我们身处的地方毕竟曾是南方的首都,这种观点在这里被提出并不那么令人惊讶。反倒是后面的观点更加奇异。在同一天内,我们陆续听到许多种来自不同角度的有关权利概念的批判,包括法学、社群主义和基督教。
法学出身的学者抨击宪法里的权利法案的漏洞。“权利法案的成立,这位学者不满地说,“实际上让人们遗忘了权利的本质,由于权利被一字一句地写下来,他们开始觉得权利和纸头有种本质性联系,甚至觉得没有文字的话权利就不存在,而这样他们却恰恰忽视了书面权利的真正源头,即自然中的正当性,相反要求用文字把权利格式化实际上正是导向法律至上主义。”另一方面,这位学者指出,要求权利被写下来同时也限制了政治上变通的可能性,使得政治家在面对突发的难题时难以运用自己的审慎通权达变。
持有社群主义观点的学者则是攻击自由主义在现代社会伦理下公共意识的丧失。从社群主义的角度来看,当代自由主义滋长了一群冷酷无情的原子人,他们没有任何对于传统、家族、和社会整体的关怀,只为了自身肤浅利益生活,相比之下早期的自由主义倒是充满了英雄式人物,因为他们奋不顾身为超越自身的利益奋斗。最后,此学者呼吁美国人反省洛克的个人权利,以克制更多“孤独人群”的出现,同时他重申了伯克的名言:“社会的确是个契约,但不只有活在世上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而是在世的、已死去的、尚未出生的人们之间的契约。”
当天对自由主义最激烈的批评莫过于一位基督教背景学者对自由主义推广“价值中立”机构的攻击。虽然美国左翼自由主义者号称“价值中立”,并致力在社会推广“价值中立”的机构,但是在这位学者看来,“价值中立“恰恰也是一种价值。对于虔诚的宗教信徒来说,建立“价值中立”的机构反而意味着强迫他们在某些关键道德问题上接受“价值中立”的理念,以致放弃原先的传统道德理念。因此,与自由派所期待的结果相反,价值中立不会消除迫害,而是让一种迫害取代另一种迫害。
这些批评各个都瞄准了自由主义奉为不容置疑的原则。在第一天的讨论结束后,我明显感觉到了在场的学生从新观点那里受到的震惊。可以理解的是,许多人在来到这场之前都多多少少对洛克理念有所依恋,即便他们出于保守的态度对现状有所不满,而对于那些因奉行放任自由论(libertarianism)而接受保守主义的人来说,攻击洛克更加让他们忐忑不安。
第一天的讨论大多围绕着洛克,第二天的重头戏转向了罗尔斯。为了展开对罗尔斯的全面批判,第一位上台的学者对包括罗尔斯在内的现代性普遍思维发起攻击。在此他援用了Richard Weaver在其名著《理念是有后果的(Ideas HaveConsequences)》里的论点:现代性的致命危机来源是中世纪学人接受了“唯名论“(nominalism),不再相信有关神的普遍性真理可以被人的认知功能所掌握,在此观点传统的影响下,以洛克为首的现代思想家都不肯讨论善的问题,而是将个人权利抬到最高地位。这一切说明现代个人意志的无限扩张与中世纪放弃理解神性真理的选择有着密切关联。在总结中,这位学者重申,为了弥补现代性,神和善的讨论是不可避免的。
接着便是对罗尔斯的正面攻击。在接下来的讲座中,著名施特劳斯学派学者Ralph Hancock先生对美国近几十年的左翼思想潮流进行了无情的抨击,一上来他便否认罗尔斯的成功说明了什么:“你么要知道,罗尔斯理论在美国主流学院受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给了那时候山穷水尽的自由派一根救命稻草,在六十年代那场由大学生发动的文化大革命的余波尚未平息的时候,自由派急于渴望一种理论上的安慰来说服自己接受自由主义仍然一如既往地美好。”接着他开始剖解罗尔斯理论的逻辑:“罗尔斯的理论最初的假定即是,今天权利优先于善必然是所有现代人的不容置疑的共识,然而从更悠久的西方思想史角度来对待罗尔斯的思想的话,我们会看到这个罗尔斯引以为豪的假定只不过是更多暴露了现代性的刚愎自用而已。
然后他说:“按照这个假定,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先天排除了任何有关人生目标的高低之分的考虑,此做法的理由当然在今天已经是知识人常识的一部分,因为在罗尔斯看来,他从事的仅是基本的‘政治’,政治方案与更“高级”的善的问题无关,也就是说政治的问题可以用一种不考虑什么是善的角度去解决。”Hancock进一步指出,“罗尔斯根本没有意识到他只不过是在重复自由主义祖先霍布斯的做法,将善的讨论和政治领域分开以求得政治上的共识与和平。”最后,Hancock说到了苏格拉底,“对苏格拉底来说,没有什么比问善是什么更为重要的义务了。为了拯救自由主义,我们必须从罗尔斯回到苏格拉底。”
善哉!罗尔斯之雄厚系统,名誉为当代自由主义的钢盾,竟然被一个简单的“何谓善”的问题难倒,这将让那些言必称罗尔斯的人何以难堪… 在当天晚上的学员互动中,我好奇地问教授当今在美国罗尔斯的地位如何。
“呵呵,”教授笑着说,“其实现在大学里的左派也不读罗尔斯了,因为他们觉得罗尔斯的信条乃是天经地义所以也不需要复习自家理论以及反驳不同观点了,剩下的就是实践、改变世界。(哦,他们怎么可能是马克思信徒呢?)”
身为尚在大学读书的学生,我对教授的评论有亲身体会。在美国,政治正确意识的一手遮天早已让自由思考变得十分困难,即便名义上有言论自由、即便看不见什么压迫…在我想这些事的时候,教授突然反问我:“那么我可以想象罗尔斯在中国学院肯定是被禁的了,毕竟当局的立场与罗尔斯很不一样。”
我立刻告诉他罗尔斯其实受到很多中国学者的赏识,对某些人来说他甚至是西方2000年以来政治智慧的顶峰,神圣得像红宝书那样。
“啊!”教授顿时捧腹大笑,“罗尔斯、西方最高智慧!真不巧,我还一直以为你们那边儒家政治思想正在受重视呢。”
教授对中国现状缺乏了解当然情有可原,我马上告诉他说“儒家思想早已失去力量了,除了少数有心人以外,没有人认为这种东西对现代社会有直接意义,理查德罗蒂式的精神倒是让他们感到更亲切:管什么善,大家一起抱抱亲亲不就得了?”
教授听完后用失望的眼神对我说:“真遗憾,我其实一直很期待儒学在中国的复兴,如果儒家复兴能够抵制现代性的浪潮那就太好了。”
当晚有关罗尔斯的谈话就此告一段落,后几天的讲座与讨论则是对前两天的主题的补充,上台演讲的保守派的教授们纷纷运用其他理论对洛克个人权利与罗尔斯平等主义发起非难,让人最哭笑不得的时刻是当某个教授援用了黑格尔批评自由主义,黑格尔的魔法语言让我等昏昏欲睡,直到最后他郑重宣布他的极大合成:“权利就是义务,义务就是权利,”我们学生才恍然大悟他想说什么,虽然我仍然不懂之前那堆话和这个结论有什么关系。
给我们留下最令人感动的演讲的是一位中年教师,他用激愤口气对着年轻人列举现代人在抛弃个人、家庭、和社会义务后的整体腐败:相对主义至上、科技主义至上、自我主义至上等等。当中他像鲁迅般那样激动地向学生呐喊道:“现代世界疯了、醉了!在镜子中照照自己!你们要醒过来!”
多么振聋发聩的呐喊!不管我们怎么评价他对现代文明的判断,毫无疑问这些话是一位热爱传统和智慧的伯克式保守派的真心告白!然而百感交集之余,我也不禁自问:在汹涌澎湃的现代性意识形态面前,这些话的力量有多少呢?在会议的闭幕式上,其他学生也表示了对时代的类似迷茫:“当代学院给我们的教育越来越缺少我们渴望的东西,那些关于人生重大问题的答案。”一位学生这样描述自己的校园,另一位学生则说:“听到那么多对权利的批评,我自己一时感到头晕,因为我之前是个坚定的洛克自由主义者,然而接触了这些新的观点我的信念动摇了。”
很不幸的是,人一生中总是在发现新的问题。在来到会议之前,我的问题是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在我将要离开会场之时,这些问题并没有因为批判洛克和罗尔斯得到解决,反而接触保守派思想使得我脑里多出了好几个新困惑。于是我带着这些困惑登上了回家的电车。
作者惠赐儒家中国网站发表
责任编辑:葛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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