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治洪作者简介:胡治洪,男,西元一九五四年生于湖北省武汉市,祖籍江西省奉新县。现为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国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孔子与儒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著有《全球语境中的儒家论说:杜维明新儒学思想研究》《大家精要:唐君毅》《儒哲新思》《现代思想衡虑下的启蒙理念》等。 |
《尚书》真伪问题之由来与重辨
作者:胡治洪
来源:作者惠赐《儒家邮报》
时间:孔子2565年暨耶稣2014年2月19日
【摘要】先秦时期诸多典籍都曾引述《尚书》,由此表明《尚书》古已有之。秦朝禁毁诗书,致使《尚书》失传二十余年。西汉时期重出的《尚书》有伏生今文本、孔安国整理并传注的孔壁古文本(孔传本)、河间献王征藏本、张霸“百两篇”以及单篇《泰誓》,至两汉之际又出现杜林古文本。伏生今文本通过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传授,在汉晋之世一直立于学官,地位显赫,但于永嘉乱中绝迹;河间献王征藏本于征藏者去世后也不知下落;张霸“百两篇”在当时就被核实为伪书;单篇《泰誓》起初被归入伏生今文本,后经诸儒与经传比勘,也认定其非本经;杜林古文本因贾逵、马融、郑玄等传注而流传久远,但至宋代仍归亡佚;唯有孔传本,虽在西晋末年也曾短暂消失,但不久便由梅赜献出而流传至今,弥足珍贵。但自南宋开始,梅赜所献孔传本却被斥为“伪书”,疑《书》者们认为该文本的风格“平缓卑弱,殊不类先汉以前之文”,并认为其传承脉络茫昧无稽,由此构成怀疑的前提;又以“吹毛索瘢”的方式寻找该文本的“破绽”,由此构成怀疑的证据;进而确指或泛指某人拼凑缀合古籍中的引《书》文句以作成伪书,由此构成怀疑的结论。然而梅赜所献孔传本的风格不足以成为怀疑的前提,其传承脉络并非茫昧无稽,所谓“作伪”的证据没有可信度,被指控的诸多“作伪者”一概没有作伪的必要和可能;梅赜所献孔传本就是孔子后人为避秦火而藏于旧宅壁中的百篇遗存,也就是孔子亲手删定的先圣教言和华夏古史。不过这一文本并非都是其所标系时代的成品,而当是西周至春秋早期的文化精英们根据传述或书写的上古史料编成的经典,这种成书方式根本不存在所谓“作伪”问题,而是轴心时代各大文明之经典产生的共同方式。
【关键词】《尚书》; 《尚书》史; 《尚书》真伪
《尚书》是儒家基本经典之一,主要记载了唐虞以迄春秋时代圣王贤臣以仁德为核心的政治理念、政治言教及其政治实践, 1并广涉天文历法、舆地形势、疆域划分、物产贡赋、宗教礼仪、人伦规范、家国制度、律令典刑、职官序列、礼器用物、王朝谱系、历史事件等多方面内容,对中华民族的人生观、价值观、政治观、社会观、历史观、自然观、宗教观以及认同意识之形成、巩固与传续发生了巨大的作用,成为中华民族精神命脉和文化传统的一个重要来源。但是,从西汉以至当今的两千多年间,《尚书》的真伪却一直是个问题;特别是经清初考据家乃至民国早期“古史辨派”的“辨伪”和“疑古”,《尚书》(特指梅赜所献孔传本,又特指其中的古文二十五篇)为“伪书”的观点竟俨然成为定谳,也成为学界的主流意见,这对中国历史、文化、学术、思想乃至现实社会政治影响至巨,故极有必要对这一问题重新予以辨析。
一、从先秦典籍引述可证《尚书》古已有之
作为六经之一的《尚书》在先秦时期径称“书”,故《庄子•天下》基于先秦诸子的共认而归结道:“《诗》以道志,《书》以道事,《礼》以道行,《乐》以道和,《易》以道阴阳,《春秋》以道名分。” 2《庄子•天运》又假托孔子谓老聃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自以为久矣。” 3都只称“书”而不称“尚书”。 4将先秦之“书”称为“尚书”,大概始于西汉早期,或以为即由伏生定其名,孔安国《尚书序》曰:“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馀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孔颖达疏曰:“既言‘以其上古之书’,今先云‘以其’,则伏生意之所加,则知‘尚’字乃伏生所加也。” 5司马迁《史记》已屡称《尚书》之名,且云“言《尚书》自济南伏生”, 6可为上说提供最为切近的文献根据。至于为何将“书”改称为“尚书”,除孔安国所谓“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外,另有王充曰“《尚书》者,以为上古帝王之书,或以为上所为下所书”, 7刘熙曰“《尚书》,尚,上也,以尧为上而书始其时事也”, 8马融曰“上古有虞氏之书,故曰《尚书》”,郑玄曰“尚者上也,尊而重之,若天书然,故曰《尚书》”,王肃曰“上所言,史所书,故曰《尚书》”, 9乃至孔颖达曰“尚者,上也,言此上代以来之书,故曰《尚书》”, 10综合诸家解释,不外是说,《尚书》是远古流传下来的、由唐虞夏商周历代史官所记述的关于二帝三王(或三代)伦理政治实践的非常重要的经典,亦即孔颖达《尚书正义序》所谓“人君辞诰之典,右史记言之策”, 11当然这些解释都有推想的成分。
据记载,《尚书》原有三千多篇,由孔子删定为百篇。孔安国《尚书序》曰:“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论坟典,断自唐虞,以下讫于周,芟夷烦乱,翦截浮辞,举其宏纲,撮其机要,足以垂世立教,典謨训诰誓命之文,凡百篇。” 12《汉书•艺文志》也说“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纂焉,上断于尧,下讫于秦,凡百篇,而为之序,言其作意”。郑玄《书论》依《尚书纬》云:“孔子求书,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于秦穆公,凡三千二百四十篇。断远取近,定可以为世法者百二十篇,以百二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 13《史记•伯夷列传》司马贞《索隐》的说法大致同于郑玄,其曰:“又《书纬》称孔子求得黄帝玄孙帝魁之书,迄秦穆公,凡三千三百三十篇,乃删以一百篇为《尚书》,十八篇为《中候》。”这些说法多少含有传说性,但也与《史记•孔子世家》所谓“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的记载基本相符。孔颖达《尚书正义》中保存了百篇题目,其为《虞书》之《尧典》、《舜典》、《汩作》、《九共》九篇、《藳饫》、《大禹谟》、《皋陶谟》、《益稷》;《夏书》之《禹贡》、《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帝告》、《釐沃》、《汤征》、《汝鸠》、《汝方》;《商书》之《汤誓》、《夏社》、《疑至》、《臣扈》、《典宝》、《仲虺之诰》、《汤诰》、《明居》、《伊训》、《肆命》、《徂后》、《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沃丁》、《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盘庚上》、《盘庚中》、《盘庚下》、《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高宗肜日》、《高宗之训》、《西伯戡黎》、《微子》;《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分器》、《旅獒》、《旅巢命》、《金縢》、《大诰》、《微子之命》、《归禾》、《嘉禾》、《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蔡仲之命》、《成王政》、《将蒲姑》、《多方》、《立政》、《周官》、《贿肃慎之命》、《亳姑》、《君陈》、《顾命》、《康王之诰》、《毕命》、《君牙》、《冏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 14这或许就是孔子所删定的百篇之目。
无论先儒的说法有多少推想成分或传说因素,先秦时期实有《尚书》却是毫无疑问的,这是西汉以降所有《尚书》学者的共识,这种共识的根据就在于先秦诸多典籍曾频繁引述《尚书》。笔者曾从《论语》、《左传》、《礼记》、《孟子》、《墨子》、《荀子》、《吕氏春秋》等典籍中勾稽引《书》文句凡八十余条,涉及《虞书》之《尧典》、《舜典》、《大禹谟》、《益稷》,《夏书》之《甘誓》、《五子之歌》、《胤征》,《商书》之《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咸有一德》、《盘庚上》、《盘庚中》、《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牧誓》、《武成》、《洪范》、《康诰》、《洛诰》、《无逸》、《君奭》、《蔡仲之命》、《君陈》、《君牙》、《吕刑》、《秦誓》诸篇,文繁不录。对于先秦典籍引《书》情况做出相当周详研究的有今人陈梦家和刘起釪。陈梦家《尚书通论》第一章《先秦引书篇》列举《论语》、《孟子》、《左传》、《国语》、《墨子》、《礼记》、《荀子》、《韩非子》、《吕氏春秋》九种典籍所引《尚书》凡168条。 15刘起釪《尚书学史》第二章《〈尚书〉在先秦时的流传情况》不仅以文字表述先秦典籍对《尚书》的征引,而且制作“先秦文籍十八种引用汉今文十五篇情况表”、“先秦文籍三种引用古文逸十六篇中四篇情况表”、“先秦文籍九种引用《书序》百篇中七篇情况表”、“先秦文籍十六种中引用逸《书》逸篇情况表”、“先秦文籍引用《尚书》篇数次数总表”、“《尚书》存佚各篇先秦引用情况总表”,条列《诗》、《论语》、《国语》、《左传》、《墨子》、《孟子》、《荀子》、《管子》、《庄子》、《韩非子》、《战国策》、《周礼》、《礼记》、《大戴礼记》、《孝经》、《公羊传》、《榖梁传》、《尸子》、《吕氏春秋》、《逸周书》等20种典籍所引《尚书》传世以及后佚之诸多篇章的文句凡335条。 16如果说上述证据都只局限于文献的范围,那么《郭店楚墓竹简》和《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所收两篇《缁衣》以及前者所收《成之闻之》,则以先秦实物形式提供了当时典籍征引《尚书》之最为坚实的证据。 17郭店简《缁衣》征引《尚书》凡九条,依次为“《尹诰》云‘惟伊尹及汤咸有一德’”,“《君牙》云‘日傛雨,小民惟曰;晋冬耆沧,小民亦惟曰’”,“《吕刑》云‘一人有庆,万民赖之’”,“《君陈》云‘未见圣,如其弗克见,我既见,我弗迪圣’”,“《吕刑》云‘非用,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康诰》云‘敬明乃罚’”,“《吕刑》云‘播刑之迪’”,“《君奭》云‘昔在上帝,割绅观文王德,其集大命于厥身’”,“《君陈》云‘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 18上博简《缁衣》征引《尚书》的条数、篇目及次序都与郭店简相同,唯文字略有差异,故不烦赘述。 19郭店简《成之闻之》篇征引《尚书》三条:“《君奭》曰‘唯冒丕单称德’”,“《君奭》曰‘襄我二人,毋有合才音’”,“《康诰》曰‘不还大,文王作罚,刑兹亡’”。 20凡此均更加确凿无疑地表明《尚书》存在于先秦时期。
二、《尚书》真伪问题的由来
《尚书》之所以发生真伪问题,起因于嬴秦禁书。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丞相李斯奏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秦始皇“制曰‘可’”! 21可以想见,在专制暴政的权力几乎覆盖整个疆域的秦帝国,这项政策必然导致《尚书》在公开场合迅速绝迹,其大部分当被焚毁,虽然肯定会有一些藏匿,但这些藏匿文本也会因人世的无常以及自然的消磨而亡佚大半。不过,从李斯所谓“非博士官所职”云云推断,当时民间私学之诗、书、百家语虽然被禁,但朝廷职官还是合法地保存着包括《尚书》在内的所有典籍的。 22更具毁灭性的灾难来自“楚人一炬”,史载:秦子婴元年(前206),“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 23在这场浩劫中,本来作为“内部保存本”、当然也应该是完整的定本、尚有重新行世之希望的官藏《尚书》,也就“可怜焦土”了!
咸阳大火之后,先是楚汉相争,及至汉朝初建,又有藩乱边患,兵连祸结,救死不暇,直至惠帝四年(前191),才始顾及文化政策,下《除挟书律》, 24此时距嬴秦禁书已二十二年,典籍之损耗可知,但民间藏匿或据经师记诵而笔录的《尚书》毕竟又陆续出现。最先重新传授《尚书》的是济南伏生,据《史记》载:“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孝文帝时,欲求能治《尚书》者,天下无有,乃闻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时伏生年九十余,老,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朝错(按即晁错)往受之”。 25但孔安国《尚书序》的说法有所不同,其曰:“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余篇。”《史记》与孔《序》的共同点在于都肯定伏生最先重新传授《尚书》,但前者以为伏生有壁藏残存之书,后者则认定伏生根本无书而仅凭口授。以孔安国相对于司马迁的年辈及其《尚书》研究的功底而言,当信孔《序》之说较之《史记》更为确切。 26晁错用当时文字将伏生口授的《尚书》记录下来,这就是后世所谓“今文《尚书》”。据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伏生“年九十馀,不能正言,言不可晓,使其女传言教(晁)错。齐人语多与颍川异,错所不知者凡十二三,略以其意属读而已也”, 27可以想见晁错本的质量不高,故后来也就未见流传,而伏生之学乃是通过传授给张生和欧阳生以渐至盛大。 28
今文《尚书》形成之后民间发现的另一种重要的《尚书》文本,是孔子旧宅藏本。孔安国《尚书序》说:“至鲁共王好治宫室,坏孔子旧宅,以广其居,于壁中得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及《传》、《论语》、《孝经》,皆科斗文字。”《汉书•艺文志》亦载:“武帝末,鲁共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而得古文《尚书》及《礼记》、《论语》、《孝经》凡数十篇,皆古字也。” 29鲁共王将这些古籍都交给孔子后裔孔安国,安国参照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对古文《尚书》进行解读,用汉隶写定古文,即所谓“隶古定”, 30一共整理出五十八篇,其中与今文《尚书》相同者凡二十八篇,其为:《虞书》之《尧典》、《皋陶谟》,《夏书》之《禹贡》、《甘誓》,《商书》之《汤誓》、《盘庚》、《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周书》之《牧誓》、《洪范》、《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顾命》、《吕刑》、《文侯之命》、《费誓》、《秦誓》;又有五篇在今文《尚书》中被归并于其他篇章,其为:《舜典》被归并于《尧典》,《益稷》被归并于《皋陶谟》,《盘庚》三篇被归并为一篇,《康王之诰》被归并于《顾命》,这样,实际上古文《尚书》有三十三篇与今文《尚书》相同;另为古文《尚书》独有的篇章凡二十有五,其为:《虞书》之《大禹谟》,《夏书》之《五子之歌》、《胤征》,《商书》之《仲虺之诰》、《汤诰》、《伊训》、《太甲上》、《太甲中》、《太甲下》、《咸有一德》、《说命上》、《说命中》、《说命下》,《周书》之《泰誓上》、《泰誓中》、《泰誓下》、《武成》、《旅獒》、《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周官》、《君陈》、《毕命》、《君牙》、《冏命》。 31还有一些实在无法辨识的简文,大概就是孔子删定百篇之书的其余四十二篇了。孔安国将“隶古定”的五十八篇和无法辨识的文简全部呈交朝廷收藏,朝廷诏令安国为五十八篇作传,但到传成之时,恰逢巫蛊之祸,孔《传》也就压下来了。 32
当时重出于民间的《尚书》文本,主要还有河间献王征藏本和张霸“百两篇”。《汉书•景十三王传》载:“河间献王德以孝景前二年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繇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由于河间献王“经术通明,积德累行,天下雄俊众儒皆归之”,引起武帝猜忌,史载:“孝武帝时,献王朝,被服造次必于仁义。问以五策,献王辄对无穷。孝武帝艴然难之,谓献王曰:‘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河间献王“知其意”,由此自污避祸,“归即纵酒听乐,因以终”, 33其所征藏的“古文先秦旧书”再也未闻下落,想必不久便风流云散了。至于张霸“百两篇”,当时就辨明为伪书,《汉书•儒林传》载:“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莱张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数简,文意浅陋。成帝时求其古文者,霸以能为‘百两’征,以中书校之,非是。”另外还可一提的是民间所出单篇《泰誓》,刘向《别录》云“武帝末,民有得《泰誓》书于壁内者,献之。与博士使读说之,数月皆起,传以教人”, 34刘歆《让太常博士书》亦曰“《泰誓》后得,博士集而读之”。 35这篇《泰誓》被归入伏生二十八篇之中, 36成为与古文《泰誓》并存的今文《泰誓》,一度颇有影响,刘向、刘歆、马融、郑玄、王肃等汉魏大儒都曾对之下过功夫,但后来发现先秦典籍所引《泰誓》文句,单篇《泰誓》中往往不见,由此认定其“非本经”而贬之。 37因此,自嬴秦禁书至汉惠解禁之后重现于世间且为当时和后世所肯认的《尚书》文本,就只有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和孔安国整理的古文《尚书》。如果说孔子删定的《尚书》原有一百篇,那么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和孔安国整理的古文《尚书》就都是残缺本,不过这两种文本的真实性却是无可置疑的。
不幸的是,这两种历劫重出的《尚书》文本,此后的命运都不很好。比较而言,今文《尚书》的遭际一度幸运得多。据《汉书•儒林传》记载,伏生所传今文《尚书》衍生出欧阳和大、小夏侯三个系统,这三个系统都是“徒众尤盛,知名者也”。大、小夏侯《尚书》于宣帝甘露三年(前51)立为博士,史有明书。 38欧阳《尚书》则“至曾孙高子阳为博士”, 39其时或即武帝建元五年(前136)。 40尽管欧阳《尚书》立为博士的时间尚属推论,但无论如何,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尚书》于西汉时期全都立为博士是没有问题的,故《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前书(按指《汉书》)云:济南伏生传《尚书》,授济南张生及千乘欧阳生,欧阳生授同郡兒宽,宽授欧阳生之子,世世相传,至曾孙欧阳高,为《尚书》欧阳氏学;张生授夏侯都尉,都尉授族子始昌,始昌传族子胜,为大夏侯氏学;胜传从兄子建,建别为小夏侯氏学。三家皆立博士。”东汉中兴之后,继立五经博士,《尚书》仍立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 41汉末丧乱,三国纷争,天下未定,不遑遵古。 42及至中原安辑,曹魏继统,明帝太和四年(230)即下诏提倡经学,崇尚典谟。 43齐王芳及高贵乡公髦都讲习《尚书》,君臣之间诏奏论说,所引无非今文。 44西晋踵武曹魏,今文显为官学,观其时朝廷文书可知。 45然未几八王乱起,复继以永嘉之乱,“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并亡”, 46传续四五百年的今文《尚书》也就从此绝迹,后人只能从古文《尚书》相同于今文《尚书》的三十三篇窥其大概了。
如果说今文《尚书》虽然最终不免于亡佚的命运,但毕竟曾经拥有显赫的地位,那么古文《尚书》则几乎从未真正获得过这种声华。孔安国将“隶古定”的《尚书》五十八篇“悉上送官”之后,由于有经无传,不能立于学官, 47只能“藏之书府”而已。待他“研精覃思,博考经籍,採摭群言,以立训传”,从而具备了将古文《尚书》立于学官的条件时,却又恰逢巫蛊之祸,“经籍道息”,以至孔传古文《尚书》“用不复以闻”,此后便主要在民间传授。 48“藏之书府”的古文《尚书》曾被作为校勘本使用,汉成帝时,刘向奉诏领校中祕书,曾经“以中古文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酒诰》脱简一,《召诰》脱简二。率简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简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文字异者七百有余,脱字数十”, 49刘向用来校勘欧阳和大小夏侯《尚书》的“中古文”,当即孔安国所上古文《尚书》;而其时用来判定张霸“百两篇”之真伪的“中书”,亦当为孔氏书。至哀帝朝,刘歆承父业续校中祕书,因特别爱好古文《春秋左氏传》,遂欲凭借宗室身份以及权臣王莽的势力立之于学官,连带也褒举了《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等古文经典。刘歆的企图激起今文五经博士以及崇尚今文的大臣们的强烈抵拒, 50刘歆遂致书严厉批评他们“不思废绝之阙,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烦言碎辞”,“犹欲保残守缺,挟恐见破之私意,而无从善服义之公心,或怀妒嫉,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深闭固距,而不肯试,猥以不诵绝之,欲以杜塞余道,绝灭微学”,“专已守残,党同门,妒道真,违明诏,失圣意”云云,于是“诸儒皆怨恨”,大司空师丹怒而参奏刘歆“改乱旧章,非毁先帝所立”,所谓“非毁先帝所立”,即指欲立古文博士以否定武帝以降的今文博士制度,而所谓“改乱旧章”,则当指欲立有经无传的古文《尚书》从而破坏有经有传方能立于学官的成规。虽然刘歆因“贵幸”而不仅没有被治罪,而且他所喜好的《春秋左氏传》以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确于平帝年间赖王莽之力而增设博士,但因王莽之奸伪篡逆为天下后世所不齿,刘歆亦因依附王莽而每为人所不直,故古文《尚书》此次立于学官非但没有增加荣耀,反而成为遭受后世怀疑或攻讦的口实。 51
东汉恢复前朝学官制度,立今文十四博士,《尚书》仍然是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不过章帝时“又诏高才生受古文《尚书》、毛《诗》、榖梁、左氏《春秋》,虽不立学官,然皆擢高第为讲郎,给事近署,所以网罗遗逸,博存众家”, 52这是对西汉今古文之争所做的折衷,虽然古文诸经仍不一定拥有官禄,或即使拥有官禄也一定视今文诸经等而下之,但毕竟使古文诸经取得了朝廷承认的学术地位。在这种情势下,古文《尚书》便在社会上传衍开来,文本也就不一而足。史载,孔安国以其书“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穀梁春秋》为博士、部刺史,又传《左氏》。常授虢徐敖,敖为右扶风掾,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子真授河南桑钦君长”; 53又载孔氏后人“自安国以下,世传古文《尚书》”,递至章帝年间的孔僖,其子季彦犹“守其家业,门徒数百人”, 54这两条学脉所传承的文本当即孔安国因武帝末年巫蛊之祸而未能献上的孔传古文《尚书》。另一种重要文本是杜林于新莽之末流寓西州时所得漆书古文《尚书》一卷,杜林以此文本传授卫宏、徐巡,嘱曰“林流离兵乱,常恐斯经将绝,何意东海卫子、济南徐生复能传之,是道竟不坠于地也。古文虽不合时务,然愿诸生无悔所学”,因此“宏、巡益重之,于是古文遂行”, 55嗣后“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 56马融、郑玄的传注至唐代尚存,陆德明以之比较孔传本,指出“马、郑所注并伏生所诵,非古文也”, 57魏征等也说马、郑注本“唯二十九篇,又杂以今文,非孔旧本”, 58由此可以推知杜林本至少在篇数方面同于今文而异于古文。不过孔颖达也在比较之后指出,郑注本在词语方面往往同于古文而异于今文,“夏侯等书‘宅嵎夷’为‘宅嵎铁’,‘昧谷’曰‘柳谷’,‘心腹肾肠’曰‘忧肾阳’,‘劓刵劅剠’云‘膑宫劓割头庶剠’,是郑注不同也”, 59这又表明杜林本也是今古文的折衷,是一种既与欧阳和大小夏侯三家本以及孔传本都有关联、但又不全同于这两个系统的独特文本。而由杜林本衍生的“马氏《尚书》”、“《尚书》郑氏”等文本, 60也当与祖本有所变异,否则不会出现卷数的差别,也不会导致后来王肃“善贾、马之学而不好郑氏”的取向分歧。 61考虑到东汉时期经典淆乱的程度, 62当时号称“古文《尚书》”的文本很有可能还不止于上述几种。所有这些文本肯定都是孔传古文《尚书》的直接或间接变种,但因其时孔传本并未受到特别推重,故不免被诸多文本所遮蔽,如杜林本就比孔传本更加行时,因此,时人甚至一些重要学者见不到孔传本,也就可以理解了。 63
古文《尚书》多本歧出的局面至西晋末造基本结束,其时“帝京寡弱,狡寇凭陵,遂令神器劫迁,宗社颠覆,数十万众并垂饵于豺狼,三十六王咸陨身于锋刃,祸难之极,振古未闻”, 64“粉忠贞于戎手,聚搢绅于京观。先王井赋,乃眷维桑。旧都宫室,咸成茂草”! 65于是“渠阁文籍,靡有孑遗”, 66“众家之书并灭亡”。 67毫无疑问,中华文化在当时又经历了一次严重劫难,不过众书并亡、靡有孑遗的说法却是有所夸张,当时逃脱中原战乱的官绅士民总会带出一些典籍,而远离兵燹的东南地区当然更多地保存了图书,所以东晋荀崧才说“江扬二州,先渐声教,学士遗文,于今为盛”。 68正因此,晋室南渡甫安,豫章内史梅赜便奏上孔传古文《尚书》, 69这个文本也于元帝年间立为博士; 70而马融、郑玄、王肃所注《尚书》亦稍稍出焉。 71嗣后人世沧桑,历劫重出的汉魏《尚书》文本绝大多数又亡佚了, 72唯有孔传古文《尚书》保存至今,使后人有幸赖以一窥圣哲的懿范和先民的史迹。然而,这部弥足珍贵的伟大经典却又遭到苛刻的怀疑,甚至被钉上了“伪”字标签!
三、南宋以降疑《书》思潮大略
从东晋梅赜奏上孔传古文《尚书》,迄于北宋末年,八百多年间并无人对这部经典提出疑问,特别是唐初孔颖达奉敕依据梅赜之书撰《尚书正义》之后,其书更是成为官方定本颁行天下,为士庶所尊信。 73最先对孔传古文《尚书》表示怀疑者,大概是两宋之际的吴棫(字才老),《宋史•艺文志》“《书》类”载“吴棫《裨传》十三卷”,《四库全书总目》称此书对古文《尚书》“始稍稍掊击”, 74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也说“疑古文自吴才老始”。 75接下来对古文《尚书》提出疑问的大家是朱熹,他认为“孔《书》至东晋方出,前此诸儒皆不曾见,可疑之甚”,“孔壁《尚书》,汉武帝时方出,又不行于世,至东晋时方显,故扬雄、赵岐、杜预诸儒悉不曾见”,这是对孔传古文《尚书》的来历表示怀疑;他又认为“孔壁所出《尚书》,如《禹谟》《五子之歌》《胤征》《泰誓》《武成》《冏命》《微子之命》《蔡仲之命》《君牙》等篇皆平易,伏生所传皆难读。如何伏生偏记得难底,至于易底全记不得?此不可晓”,这是对古文《尚书》的风格表示怀疑;他还疑及《书》小序以及孔序和孔传,说“某看得《书》小序不是孔子自作,只是周秦间低手人作”,“《书》序恐不是孔安国做,汉文粗枝大叶,今《书》序细腻,只似六朝时文字”,“《尚书》决非孔安国所注,盖文字困善,不是西汉人文章”;由此他得出结论:“某尝疑孔安国书是假书”,“《尚书》孔安国传,此恐是魏晋间人所作,托安国为名”,甚至说“孔安国《尚书》序,只是唐人文字”! 76实际上,朱子不仅致疑于古文《尚书》,而且并今文诸篇,如《尧典》《舜典》《盘庚》《金縢》《大诰》《康诰》《酒诰》《梓材》《吕刑》等亦表不信, 77他也察觉如此疑经大为不妥,故又教诫弟子“《书》中可疑诸篇,若一齐不信,恐倒了六经”! 78在分释《尚书》诸篇时,他对绝大多数古文篇章都作了正面阐论,未再哓哓于疑信问题。不过,以朱子在元明以降的巨大影响,他的疑《书》言论还是开启了后世《尚书》辨伪的思想闸门和方法路径。 79
宋末以迄明代,改窜攻诋《尚书》之甚者有王柏《书疑》、吴澄《书纂言》及梅鷟《尚书考异》和《尚书谱》。王柏为朱子三传后学,其著“排斥汉儒不已,并集矢于经文”,“并全经而移易补缀”; 80吴澄“本朱子之说,相继抉摘”,直斥古文为“晋世晚出之书”,一概排除于其著之外; 81梅鷟“因宋吴棫、朱子及元吴澄之说”,乃“谓孔安国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杂取传记中语以成文”,并“谓二十五篇为皇甫谧所作”,甚至“谓孔壁之十六篇出于孔安国所为”,其著以后世地名见于孔传指证古文《尚书》晚出,一定程度上为清人阎若璩以考据方法证伪古文《尚书》指点了法门。 82阎氏《尚书古文疏证》集前代疑《书》成果之大成而凌厉其上, 83列举一百二十八条, 84从篇数、篇名、篇次、来历、天象、历法、舆地、祀事、名讳、礼仪、制度、刑法、史实、比勘、训诂、体例等多方面,全面攻讦古文《尚书》的所谓“矛盾”,认为“此篇已亡而复出相距三百年,中间儒者如班固、郑康成皆未之见,而直至梅赜始得而献之,可疑之甚”, 85基于这一前提以及“旁搜曲引,吹毛索瘢”式的举证,从而谳定古文《尚书》是“不古不今、非伏非孔”的“晚出于魏晋间之书”。 86阎氏的结论其实并未迥超先前疑《书》者,如朱子在五百多年前就曾作出大致相同的推测;但由于阎氏的考证功夫表现得更加充分和细密,因而大受时流赞赏。黄宗羲为阎著作序曰:“余读之终卷,见其取材富,折衷当。……中间辨析三代以上之时日、礼仪、地理、刑法、官制、名讳、祀事、句读、字义,因《尚书》以证他经史者,皆足以祛后儒之蔽,如此方可谓之穷经!……仁人之言,有功于后世大矣!” 87可谓推崇备至。是后程廷祚《晚书订疑》、惠栋《古文尚书考》、江声《尚书集注音疏》、王鸣盛《尚书后案》、戴震《尚书义考》、崔述《古文尚书辨伪》、孙星衍《尚书古今文注疏》、丁晏《尚书余论》、皮锡瑞《经学通论》等,纷纷风从阎说,推波助澜。而以纪昀为首的馆臣更是将阎说贯彻于官修《四库全书总目》之中,一方面高度评价阎著“引经据古,一一陈其矛盾之故,古文之伪乃大明。……反复厘剔,以祛千古之大疑,考证之学则固未之或先矣”, 88另一方面对不合阎氏之说而尊信古文《尚书》者,如前代的陈第、朱朝瑛、杨文彩以及当朝的毛奇龄、孙承泽、陆陇其、徐世沐、顾昺、杨方达、顾栋高、郭兆奎、江昱等一概予以驳诘批评甚至嘲讽抨击, 89由此将阎氏疑《书》之论实际上抬高到官学地位,俨然作为评判准则,这在很大程度上引导或助长了有清一代疑《书》乃至疑古的学风世风。
在这种风气下,晚清又突起一位疑古狂人康有为。康氏汲汲于经世,必欲借孔子以自重,而古文经典所见之孔子洵为“述而不作”的文献学家或历史学家,不符康氏用意;唯今文经典(特别是《春秋公羊传》)中的孔子乃是以“微言大义”为万世立法的政治家或改革家,这才投合康氏的心志,于是康氏极力标举今文经学而强烈否定古文经学。既要否定古文经学,当然莫如直斥历史上最早公开争立古文经学并首先向今文博士发起挑战的刘歆,康氏袭取廖平《辟刘篇》成果,撰成《新学伪经考》,对刘歆进行了全面诋毁 90(但从另一方面看却又简直是对刘歆作了无限抬高)。按康氏的说法,刘歆“挟校书之权,藉王莽之力”,“遍伪诸经,旁及天文、图谶、钟律、月令、兵法,莫不伪窜;作为《尔雅》、八体六技之书以及钟鼎,以辅其古文之体”,据说刘歆伪造的古文经典包括费氏《易》、古文《书》、《毛诗》、《周官》、《逸礼》、左氏《春秋传》、《尔雅》、《论语》、《孝经》乃至《乐经》,并且“歆既伪撰,又自注之”, 91如此则煌煌十三经,连经带传竟然大半出于刘歆一人之手!犹有甚者,康氏说刘歆为了蒙蔽天下后世,还篡改《史记》,编造《汉书》,炮制古文经典传授源流及其师承授受者姓名,假造前代鼎彝“或埋藏郊野而使人掘出,或深瘗山谷而欺绐后世”,借其铭文以证古文其来有自, 92诸如此类,实在将公羊家“非常异义可怪之论”发挥得登峰造极!对于当时及后世信从古文的学者,康氏一概指为受到刘歆收买或迷惑, 93却不知刘歆何以具有如此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力?对于后世尊奉古文经典的状况,康氏也都以愚昧视之,斥之曰“自魏晋至唐,言术艺之士皆征于歆,蜪淫既久,开口即是,孰能推见至隐,窥其瑕衅乎?此所以范围二千年,莫有发难者也”; 94鄙之为“千载邈邈,群盲同暗室,众口争昼日,实无见者,岂不哀哉”, 95不啻说自西京以降两千年来中国的学术、思想、文化完全笼罩于刘歆学说之中,实在匪夷所思!
专就古文《尚书》来说,康氏据其“《汉书》为歆所作”的奇谈,悍然否认《汉书•艺文志》、《景十三王传》、《楚元王传》的记载,将鲁共王坏孔子旧宅得古书之说指为刘歆的杜撰,而一口咬定古文《尚书》是刘歆依托先秦以及秦汉典籍中所引古书文句而伪造。 96至于古文《尚书》的流传过程,康氏同样悍然否认《汉书•儒林传》的记述,而将孔安国以下的传授谱系也指为刘歆的虚构,并认为刘歆以后其书为杜林、马融、郑玄所继承,至魏晋之世遂与王肃伪造的另一种古文《尚书》并行,迨及永嘉之乱,刘歆之书堙没,而东晋元帝时梅赜奏上的则是王肃之书了。 97相比先前的疑《书》者,康氏的“新意”在于提出了“伪中之伪”说,即刘歆首先作伪,王肃再次作伪。关于王肃作伪的说法,朱彝尊、阎若璩、惠栋、江声、王鸣盛、刘台拱、丁晏等早已言及,并非康氏的发明;而可推为康氏力倡的刘歆作伪说, 98由于建立在否定《汉书》的基础上,故根本没有可信度而不值得认真对待。 99其实,整部《新学伪经考》充斥着悖谬和荒诞言论,但这部既妄且悍的著作却被当时引领世风的新进人物如梁启超誉为“思想界之一大飓风”,在这种示范和怂恿下,更加猖狂的言论势必出现,如胡适将《尚书》指为“儒家造出的‘托古改制’的书”, 100进而断定“在东周以前的历史,是没有一字可以信的”, 101倡言“现在先把古史缩短二三千年”, 102疾呼“宁疑古而失之,不可信古而失之”; 103以及受到胡适影响的顾颉刚将古文《尚书》视为伪书的标本,将由《尚书》衍发的帝系、王制、道统、经学视为伪史的中心,并基于这些观点提出极具破坏力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 104就真可谓是“悬崖转石,非达于地不止”了!此后学界大都信从阎、顾之说,将“伪古文尚书”这一讼词视为铁定之论,作为《尚书》研究的出发点,据此揉捏史料,曲意解说,纠缠绞绕,臆见纷纭,不仅未能澄清《尚书》学史的问题,反而在这一领域制造了更多迷误! 105
四、《尚书》真伪辨正
夷考南宋以来疑《书》者们的思维逻辑,基本上具有相同的三个步骤,其一是认为古文《尚书》的风格“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屈曲聱牙”,“平缓卑弱,殊不类先汉以前之文”, 106并且认为其传承脉络茫昧无稽,由此构成怀疑的前提;其二是从《尚书》内外“吹毛索瘢”式地寻找“破绽”,由此构成怀疑的证据;其三是确指或泛指某人拼凑缀合古籍中的引《书》文句以作成伪书,由此构成怀疑的结论。但古文《尚书》的风格宜不宜作为怀疑的根据?其传承脉络是不是茫昧无稽?其中的所谓“破绽”能不能构成作伪证据?被指控的作伪者有没有作伪的必要和可能?这些都是大可商榷的。
首先,对于文章风格的认知往往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如吴棫等认为古文《尚书》“文从字顺”、“平缓卑弱”,而孔颖达却认为“其辞富而备,其义弘而雅,故复而不厌,久而愈亮”, 107所见迥然相异;因此,这种主观感觉是不宜作为疑《书》根据的。其实,那些嫌怪古文《尚书》“文从字顺”的人,又有什么证据表明他们真正读通了这二十五篇呢?不要说吴棫、吴澄、梅鷟、阎若璩等,即便朱子也承认《大禹谟》“后面则不可知”、“其详不可考”,《仲虺之诰》“多不可晓,固难理会”,以至终生“于《书》既无解”,就连弟子请他标点《尚书》,他也以“《书》亦难点”一语辞之。 108由此还引发一个疑问:南宋(特别是元明)以降的疑《书》者们基本或根本无从看到伏生今文本,他们凭什么判断《尚书》今古文的风格差异?如果他们是基于梅赜所献五十八篇中相当于今文的二十八篇(亦即三十三篇)作出这一判断,那就恰恰表明梅赜所献书并非某人包办伪造,而是对原始文献的照实传录。最后还要指出,疑《书》者们根据他们判定的文章风格而认为古文《尚书》“殊不类先汉以前之文”,可以导致一个严重的悖谬:由于他们又认为古文《尚书》乃是挦撦先秦文献拼凑成文, 109而挦撦先秦文献拼凑成文与不类先汉以前之文两说是不相容的——若古文《尚书》挦撦先秦文献拼凑成文,则不应不类先汉以前之文;若古文《尚书》不类先汉以前之文,则不应是挦撦先秦文献拼凑成文!疑《书》者们无往而不欲坐实古文《尚书》的“伪书”罪名,不料用心太急,却使自己落入亲手设置的圈套!
再从传承脉络来说,古文《尚书》的历史自西汉孔安国发端,《史记•儒林列传》、《汉书•艺文志》及《儒林传》、《后汉书•儒林列传》都有明确记载,也是除康有为之外的大多数疑《书》者所肯认的。根据史载,孔传古文《尚书》的流传可以梳理出三条线索。其一,《汉书•艺文志》载安国于武帝末年曾将古文《尚书》献上朝廷,遭巫蛊事而未列于学官,这个文本就成为中祕书(或称“中古文”),后来成帝年间刘向校勘今文《尚书》以及朝廷核实张霸“百两篇”所用的应该就是这个文本,东汉章帝诏高才生所受古文《尚书》也当是这个文本,魏代汉、晋替魏,这个文本应该一直被继统者承接收藏,至西晋末年方与三家今文《尚书》一齐亡佚,存续近四百年,起迄分明。 110其二,《汉书•儒林传》载安国以其书“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都尉朝授胶东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以明《穀梁春秋》为博士、部刺史,又传《左氏》。常授虢徐敖,敖为右扶风掾,又传《毛诗》,授王璜、平陵涂恽子真。子真授河南桑钦君长。王莽时,诸学皆立,刘歆为国师,璜、惲等皆贵显”,这表明孔传古文《尚书》有一个由安国开启的面向民间社会的私学传授谱系,这个谱系的存在也从刘歆《让太常博士书》中得到证明。 111递及东汉,这个谱系仍在延续,据《后汉书•郑范陈贾张列传》之贾逵传记载:“父徽,从刘歆受左氏《春秋》,兼习《国语》、《周官》,又受古文《尚书》于涂恽,学《毛诗》于谢曼卿,作《左氏条例》二十一篇。逵悉传父业。”可见东汉大儒贾逵乃是孔传古文《尚书》的直系传人,凭借汉章帝“特好古文《尚书》”的势头,他曾使孔传古文《尚书》一度“遂行于世”。 112其后接续这个谱系的是郑冲,《尚书正义•尧典》孔颖达疏引《晋书》云:“晋太保公郑冲以古文授扶风苏愉,愉字休预。预授天水梁柳,字洪季,即谧(皇甫谧)之外弟也。季授城阳臧曹,字彦始。始授郡守子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 113这就将自东汉献帝年间以迄东晋元帝之初梅赜献《书》为止的百年之中孔传古文《尚书》的传承脉络呈现出来,大致完成了孔传古文《尚书》的第二条流传线索。 114其三,《后汉书•儒林列传》载“孔僖字仲和,鲁国鲁人也。自安国以下,世传古文《尚书》”,僖子“季彦守其家业,门徒数百人”,这则表明安国还开启了一个作为“家业”的宗族内部传授谱系, 115这个传授谱系往往也与民间社会相沟通,季彦“门徒数百人”即其明证;而其本身的“世传”脉络更是十分坚实,《晋书•儒林列传》载:“孔衍字舒元,鲁国人,孔子二十二世孙也。……衍少好学,年十二,能通《诗》《书》。……衍经学深博,又练识旧典,朝仪轨制多取正焉,由是元明二帝并亲爱之”,后衍为权臣王敦排斥出为广陵郡,“虽郡邻接西贼,犹教诱后进,不以戎务废业”,可见这个传授谱系直入东晋前期,也与梅赜献《书》相衔接,且孔衍“教诱后进”亦是沟通民间之一证。 116综上所述,孔氏古文《尚书》的传承脉络并非茫昧无稽,而是荦荦大端有绪可寻。
另外,从东汉至西晋一些学人的著述中也可勾稽出孔传古文《尚书》的流传信息。许慎于东汉和安二朝间撰成《说文解字》,其中大量征引《尚书》作为书证,明显引自孔传古文《尚书》的有《商书•说命》小序“《商书》曰:‘高宗梦得说,使百工夐求,得之傅岩’”, 117该书还征引了《说命上》经文“若药不眄眩”, 118以及《周书•泰誓中》经文“勖哉夫子”; 119许慎甚至引用了孔安国的传文,在“日”部“旻”字条中,其释曰“秋天也。从日,文声。《虞书》曰:‘仁闵覆下,则称旻天’”, 120这一引语实是孔安国为《虞书•大禹谟》中“帝初于历山,往于田,日号泣于旻天于父母”一段所作的注解“仁覆愍下,谓之旻天”, 121凡此无疑表明许慎读过孔传古文《尚书》,也表明此书在当时的存在。而许慎作为贾逵的弟子,“本从逵受古学”, 122他之读到孔氏书当然可以逆证上文论述的贾逵在孔传古文《尚书》流传过程中的地位,而他本身又将这一流传脉络作了进一步延伸。稍后于许慎的王符著《潜夫论》三十六篇,也多引《尚书》以证其说,其第五篇《贤难》所谓“尹据天官,柬在帝心”,颇似化用《商书•汤诰》“惟简在上帝之心”一语;其第三十四篇《五德志》引《商书•说命上》“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时大旱,用汝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不瞑眩,厥疾不瘳;若跣不视地,厥足用伤”, 123更是强硬证明了孔氏书于东汉中后期的存在。至东汉末年应劭《风俗通义》,仍可见孔传古文《尚书》的文句,如《过誉第四》“《太誓》有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乃一字不差地照引《周书•泰誓上》;同篇又引《商书•太甲中》“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也与原文一致不二;《十反第五》有“迈种其德”语,显系本于《虞书•大禹谟》“皋陶迈种德”一语;而《山泽第十》引《尚书》“纣为逋逃渊薮”,又出于《周书•武成》“今商王受无道,暴殄天物,害虐烝民,为天下逋逃主,萃渊薮”。与郑冲在世已相重叠而稍早的徐干,在其所著《中论》里也透露出古文《尚书》消息,《中论•夭寿第十四》引述《尚书•无逸》,这是今古文共有的篇章,不过从南宋洪适《隶释》中保存的刊刻今文《尚书》的东汉熹平石经残片可知,《无逸》今古文的字句存在差异,如今文对商三宗的排序为祖甲、中宗、高宗,而古文的排序为中宗、高宗、祖甲;又如今文称“肆高宗之飨国百年”,而古文作“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中论》所引同于后者而异于前者。孔氏书之存在于其时,由此斑斑可考!入魏,王肃据今文本注《尚书》,其注本至唐代尚存,陆德明、孔颖达比较王肃注本与孔传本,皆发现两者颇多相类。陆德明说“王肃亦注今文,而解大与古文相类,或肃私见孔传而秘之乎”? 124孔颖达说“案王肃注《尚书》,其言多是孔传,疑肃见古文,匿之而不言也”。 125实际上,王肃得见孔传古文《尚书》,于其本传中即有一证,魏明帝太和四年,肃上疏陈政本,其中引《书》曰“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能之与否,简在帝心”, 126前二句见于今古文俱有之《虞书•舜典》,末句则唯本于古文《商书•汤诰》,凡此岂非孔氏书存于魏世之凿凿证据欤?西晋皇甫谧撰《帝王世纪》,其中又见孔传古文《尚书》内容,如引《五子之歌》“惟彼陶唐,有此冀方。今失厥道,乱其纪纲,乃底灭亡”,引《仲虺之诰》“徯我后,后来其苏”,“乃葛伯仇饷,初征自葛”,述《太甲上》小序“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引《咸有一德》文末小序“仲丁徙于嚣”、“河亶甲居相”、“祖乙圮于耿”,引《伊训》小序“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以及孔安国传“太甲,太丁子,汤孙也。太丁未立而卒,即汤没而太甲立,称元年”, 127是西晋亦存孔氏书。而身历两晋的郭璞,在其所注《尔雅》中也同样引用了孔氏书, 128如《释诂》“须竢替戾厎止徯,待也”一条注引“《书》曰‘徯我后’”, 129见《商书•太甲中》;“昌敌彊应丁,当也”一条注引“《书》曰‘禹拜昌言’”, 130见《虞书•大禹谟》;《释畜》“狗四尺为獒”一条注引“《尚书孔氏传》曰‘犬高四尺曰獒’”, 131见《周书•旅獒》孔传,这则证明孔传古文《尚书》一直流传至两晋之际,与梅赜献书业已重叠,其脉络又何尝茫昧无稽?
根据东汉至西晋学人著述引用孔氏书的情况,即可反驳疑《书》者们对于所谓“作伪者”的指控。如果说孔氏书为梅赜伪造,则无法解释大致与他同时的郭璞何以在《尔雅注》中先于他引用了孔氏书;且郭璞入东晋尚存七八年,“博学有高才”,“词赋为中兴之冠”,元帝朝曾任著作佐郎、尚書郎,与朝廷及封疆俱有交往, 132完全有条件亲见梅赜书,若梅书为伪,岂不在当时便为其所指驳?如果再往前推,指作伪者为皇甫谧,则又无法解释王肃《尚书注》何以已引孔氏书。如果又说王肃是作伪者,则其前许慎、王符、应劭、徐干之引孔氏书又当如何解释?再说伪造孔氏书也只能在该书亡佚之后,若该书尚存,又有什么伪造的必要和可能?而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官藏孔氏书亡佚乃在西晋之末永嘉乱中,如此则王肃、皇甫谧俱无作伪的必要和可能,而有必要和可能的作伪者唯梅赜一人,但如上所述,郭璞《尔雅注》引用孔氏书这一事实以及郭璞的存在,又使梅赜作伪的指控不能成立。还当指出,永嘉之乱起于晋怀帝永嘉五年(311)匈奴攻陷洛阳,其时“京华荡覆,渠阁文籍,靡有孑遗”,朝廷所藏今古文《尚书》一并亡佚。六年后(317),晋元帝司马睿在建康重建东晋政权,一般认为就在此年或次年,梅赜献出孔传古文《尚书》。按照书亡而后作伪的常情推论,梅赜只会在这六七年间伪造孔氏书,问题是他有那么大的本事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拼凑缀合古籍中的引《书》文句,从而造出足以乱真的五十八篇经文以及孔序和孔传吗? 133当疑《书》者们“吹毛索瘢”式地从古文《尚书》中寻找作伪证据时,他们都没有从作伪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方面进行反思,实在是小处精察,大体茫昧,细节上似乎扎实,但根本上却说不通,诚乃孟子所讥之“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
至于疑《书》者们从孔传古文《尚书》中找出的“破绽”,林林总总或有数百条之多,实非区区一文所能尽辩。综观指陈孔氏书之“破绽”的著述,信无出于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之右者;对阎氏《疏证》的反驳,基本上可以回应所有的疑《书》指控,当今学者张岩在这方面做了出色的工作,取得了令人佩服的成就。在专著《审核古文〈尚书〉案》中,张岩将阎氏《疏证》罗列的问题归纳为文献流传、史地、史实、历法、制度、引文等类,分类集中反驳阎若璩对孔氏书的攻讦,涉及孔安国二次献书、孔安国蚤卒、孔安国家献、孔氏传与其《论语注》相异、古文卷篇数目、杜林书及贾马郑王注本、唐人义疏文本选择、虞夏书之分、古帝名号、虞载夏岁商祀周年、尧舜二典分合、虞廷十六字、禹让皋陶不让稷契、太康失国其母不存、《胤征》玉石俱焚语源、仲康日食、伊尹放太甲年数、太甲稽首伊尹称字、商三宗排序及享国年数、《泰誓》声纣之罪、夷族之刑、于汤有光、追书与实称、《武成》日月书法、商郊牧野、血流漂杵、式商容闾、积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瀍水出河南北山、孟津在黄河北岸、济渎改道、《论语》引孝乎惟孝、《孟子》引《泰誓》和《武成》、《说文》引《书》文字与孔氏书相异、《说文》引《书》内容为孔氏书所无、大驭太仆合一、九夷八蛮、德乃降、为山九仞、不学面墙、惟风惟草等阎若璩质疑孔氏书的几乎所有主要问题,其中有些也是疑《书》者们共同认作所谓“铁证”的材料,通过梳理原委,辨析毫厘,逐一反驳了阎氏的指控,从而认定“阎若璩的研究远远不足以支撑其结论。不仅如此,阎氏书中还包含许多刻意捏造的伪证”,故“所谓‘伪古文《尚书》’的‘定案’无法成立”! 134张岩还通过扎实的检索工作,分析了二十五篇古文《尚书》与三十三篇今文《尚书》以及先秦至宋明五十五种其他文献的用字频率差异(字频特征分析),由此得出结论:古文《尚书》“‘作伪’难度太高,高到不可能实现的程度。从大量文献的搜集,到引文、用文的查找;从上百个罕见词语的查寻采用,到文化、制度方面的理解归纳和融会贯通;从搞清先秦两汉文献与今文《尚书》之间字频不同,到‘伪造’过程中拼凑引文和‘字频勾兑’。如此这般‘伪造’的二十五篇不仅没有明显缀辑痕迹,且文采尤富于今文。其工程量之大,非一人一世所能及”! 135允哉言乎!本文采信张岩对阎若璩所举《尚书》“作伪”证据的反驳,进而从总体上认定疑《书》者们的思维逻辑,从前提到举证乃至结论,都根本不能成立,古文《尚书》的风格不足以成为怀疑的前提,其传承脉络并非茫昧无稽,所谓古文《尚书》“作伪”的证据没有可信度,被指控的诸多“作伪者”一概没有作伪的必要和可能;而梅赜书就是历经四百年磨难终不堙没的孔安国书,也就是孔子后人为避秦火藏于旧宅壁中的百篇遗存,也就是孔子亲手删定的先圣教言和华夏古史。纵起夫子于九原,当亦不易斯言! 136
五、余论
肯定东晋梅赜所献且流传至今的五十八篇《尚书》就是经孔安国整理和注释的孔子删定之百篇遗存,却并不意味着承认其中所有篇章都完成于其所标系的时代。根据殷墟卜辞有句无篇、记事简扼的著述水平推测, 137标系时代早于卜辞的《虞书》、《夏书》以及《商书》的大部分,因其多篇幅宏大、结构考究、内容丰赡、铺排有致、文采斐然,故当非各该时代的成品,而应是西周至春秋早期的文化精英们根据传述或书写的上古史料,加上自己的理解和想象,并注入若干理想成分而作成的典籍。这一推测由现代天文学的研究成果可以得到某些印证。例如《夏书•胤征》记载了夏代第三王仲康时期的一次非正常天象,即日食:“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 138按其意谓,季秋月朔辰集于房,亦即九月初一日月交会于房宿所在的天区,才属正常。但据今人吴守贤、赵恩语等的推步,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的仲康时期,《胤征》意谓的正常天象不可能出现。李学勤转述吴守贤等的研究成果说:“吴守贤等先生经过严密计算,证明了房宿与季秋的对应是殷商到春秋战国时期的天象。” 139赵恩语则说“可以断定,有‘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这句话的《夏书》编定的年代只能在公元前1130年至公元前498年之间”, 140也就是商代晚期至春秋晚期,比吴守贤等的推断更加具体但也与之大致相合。由此表明,记载仲康时期史事的《胤征》,迟至商周之际乃至春秋时期方才编定成文,在编定过程中,编定者将其所在时代的天象羼入到这篇文献之中了。由此也当承认,阎若璩以为“《五子之歌》不类夏代诗”,顾颉刚推断《尚书》有些篇章“或者是史官的追记,或者是真古文经过翻译”,这些看法还是有一定见地的。不过阎若璩不满苏辙将《五子之歌》归于“商人之诗”而悍然指之为魏晋间人伪作;顾颉刚在肯定“伪《古文尚书》出于魏晋”的同时,连大部分今文篇章都疑为春秋战国甚至秦汉间的伪作,这就不免疑古过当。 141其实,西周至春秋早期的文化精英们根据传述或书写的上古史料编成《尚书》,根本不存在所谓“作伪”问题,而是轴心时代各大文明之元典产生的共同方式,如古印度最伟大的经典“四吠陀”自公元前2000年左右发生,经世代口耳相传,直至公元前900年前后才结集完成;波斯琐罗亚斯德教的前源也可追溯到约公元前2000年,而该教的创立及其经典《阿维斯陀》的编定则迟至公元前6世纪左右;约公元前2500年就在美索不达米亚地区流传的苏美尔朝代乌鲁克国王吉尔伽美什的英雄故事,到公元前1000年左右才最终著录为史诗;《旧约全书》载录的希伯来民族早期历史,乃是在巴比伦之囚时期(前597-前538)才开始得以追记;而反映公元前12世纪到前11世纪古希腊文明状况的《荷马史诗》,也是在距所反映的时代二三百年之后首先由盲诗人荷马传唱,然后于公元前6世纪以文字记录下来,再到公元前3世纪由亚历山大里亚的学者们最终编定的。毫无疑问,所有这些伟大的经典都不是一时一地一人的作品,而是在或长或短的时段中,或广或狭的地域里,由众多先民根据邃古的传说或原始的符记所逐渐完成的,《尚书》也不例外。唯其如此,《尚书》的篇章存在风格不一致的现象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若其各篇之风格雷同,倒恰恰匪夷所思。伟大的先师孔子将前辈传下的三千多篇文献加以精选纂辑,以“克明俊德”的主旨贯穿包络百篇之书,呈现了由圣王贤臣的言行所集中反映的华夏初民的道德意识、伦理生活、德性政治及太和观念,所有这些又通过经典教育的方式维系并强化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性格,在当今社会尤其需要大力弘扬并躬行实践。而历经磨难幸存于今的五十八篇《尚书》,正是中华民族保持和发扬优秀传统性格的珍贵教本,必须受到全民族的爱惜!
【注释】
1 《尚书》也记载了一些失德君王和臣工的事迹,如太康(《夏书•五子之歌》)、桀(《商书•汤誓》、《商书•仲虺之诰》、《商书•汤诰》)、太甲(《商书•太甲》上中下)、纣(《商书•西伯戡黎》、《商书•微子》、《周书•泰誓》上中下、《周书•牧誓》)、羲和(《夏书•胤征》)等,但对这些失德者都持批评甚至斥责态度,从另一方面凸显了《尚书》的仁德政治主旨。
2 王先谦《庄子集解•天下》,《诸子集成》第三册,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16页。
3 王先谦《庄子集解•天运》,《诸子集成》第三册,第95页。
4 《墨子•明鬼下》有“故尚书夏书,其次商周之书”语,但此所谓“尚书”乃是泛称而非专名,并不表明先秦时期已有“尚书”一名。参见屈万里《尚书集释》,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3年版,“概说”第5页;刘起釪《尚书学史》(订补本),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2次印刷,第7页。
5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15页。
6 《史记•儒林列传》。
7 王充《论衡•正说》,《诸子集成》第七册,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273页。
8 刘熙《释名•释典艺》,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0页。
9 马、郑、王说均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15页。
10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13页。
11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10页。
12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14页。
13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15页。
14 其中正文亡佚之《汩作》、《九共》九篇、《藳饫》附目于《舜典》篇末,《帝告》、《釐沃》、《汤征》、《汝鸠》、《汝方》附目于《胤征》篇末,《夏社》、《疑至》、《臣扈》、《典宝》附目于《汤誓》篇末,《明居》附目于《汤诰》篇末,《肆命》、《徂后》附目于《伊训》篇末,《沃丁》、《咸乂》四篇、《伊陟》、《原命》、《仲丁》、《河亶甲》、《祖乙》附目于《咸有一德》篇末,《高宗之训》附目于《高宗肜日》篇首小序,《分器》附目于《洪范》篇末,《旅巢命》附目于《旅獒》篇末,《归禾》、《嘉禾》附目于《微子之命》篇末,《成王政》、《将蒲姑》附目于《蔡仲之命》篇末,《贿肃慎之命》、《亳姑》附目于《周官》篇末,凡亡佚四十二篇。
15 见陈梦家《尚书通论》(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35页。需要指出的是,在这168条中,有111条被陈氏指为“不见于今本的逸《书》”,而实际上这些条文大多见于今本《尚书》,只不过属于古文《尚书》范围。陈氏局限于“古文《尚书》伪作”说,故对今本《尚书》中的古文篇章视若无睹,这是很不恰当的。
16 另一统计约有359条。见刘起釪《尚书学史》(订补本),第11-61页。刘氏对先秦典籍引《书》情况的研究可谓细致入微,但他所制情况表的名称却或有不通之处,如“先秦文籍十八种引用汉今文十五篇情况表”,若从字面理解,显属时序颠倒。体贴刘氏本意,乃是说汉今文十五篇在先秦时已存在,并为其时文籍所征引,如此,则表名或可作“先秦文籍十八种引用入汉以后成为今文的十五篇情况表”。
17 郭店简的入葬年代公认为在战国中期偏晚,约公元前三百年左右,其写定时间当更早,参见庞朴《古墓新知——漫读郭店楚简》,载《新华文摘》1998年第12期;上博简经测定为战国晚期作品,参见马承源《前言:战国楚竹书的发现保护和整理》,载《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前言第2页。
18 《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第129-137页。在今本《尚书》中,《尹诰》题为《咸有一德》,该句本文为“惟尹躬暨汤咸有一德”;《君牙》本文为“夏暑雨,小民惟曰怨咨。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咨”;《吕刑》三条本文依次为“一人有庆,兆民赖之”,“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非时伯夷播刑之迪”;《君陈》两条本文依次为“凡人未见圣,若不克见。既见圣,亦不克由圣”,“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则绎”;《康诰》本文与引文同;《君奭》本文为“在昔上帝,割申劝宁王之德,其集大命于厥躬”。
19 参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第169-213页。
20 《郭店楚墓竹简》,第167-170页。《君奭》前一条引文与本文同,后一条本文为“襄我二人,汝有合哉”;《康诰》本文为“乃其速由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不率大戛”。
21 《史记•秦始皇本纪》。
22 王充《论衡•正说》曰“(丞相李斯)谓诸生之言惑乱黔首,乃令吏官尽烧五经,有敢藏诸书百家语者刑,唯博士官乃得有之”,《诸子集成》第七册,第270页。
23 《史记•项羽本纪》。另见《史记•秦始皇本纪》“诸侯兵至,项籍为从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遂屠咸阳,烧其宫室”。
24 《汉书•惠帝纪》。
25 《史记•儒林列传》。另见《史记•袁盎晁错列传》、《汉书•儒林传》、《汉书•艺文志》、《汉书•袁盎晁错传》。按《汉书•儒林传》记载伏生得书情况与《史记•儒林列传》大同,显然是抄袭前人成说。
26 《史记•孔子世家》“安国为今皇帝博士”,《汉书•匡张孔马传》“安国、延年皆以治《尚书》为武帝博士”,以孔安国的博士身份,即可证其《尚书》研究的功底。《史记•儒林列传》“伏生教济南张生及欧阳生,欧阳生教千乘兒宽。兒宽既通《尚书》,以文学应郡举,诣博士受业,受业孔安国”,《汉书•儒林传》“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这两条材料则不仅可证孔安国《尚书》研究的功底,而且表明其为司马迁、兒宽等的师辈。或以为孔安国《尚书序》为后人伪作,但从该《序》所述伏生授书情况不同于《史》、《汉》记载这一点可得一反证:若孔《序》确为后人伪作,则作伪者不难见到《史》、《汉》记载从而与之保持一致;今孔《序》说法与《史》、《汉》记载并不一致,则恰可理解为其乃孔安国依据见闻之实录。
27 《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张守节《正义》引。伏生及其女为齐人,晁错颖川人。
28 参见《汉书•儒林传》。
29 颜师古注曰:“《家语》云孔腾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而《汉记•尹敏传》云孔鲋所藏。二说不同,未知孰是。”据《史记•孔子世家》,孔鮒和子襄为兄弟,均为孔子八世孙,孔鮒“为陈王涉博士,死于陈下”,子襄“尝为孝惠皇帝博士,迁为长沙太守”。鲁共王得古书事另见《汉书•景十三王传》。
30 《尚书序》孔颖达疏“言‘隶古’者,正谓就古文体而从隶定之”,又曰“谓用隶书写古文”,《史记•儒林列传》称“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安国以今文读之”,《汉书•儒林传》亦称“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可知孔安国整理的古文《尚书》已经转换成当时的文字了,但世人因其原本乃是古文,故仍习称之为“古文《尚书》”。
31 关于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的篇数,历来颇多淆乱。《史记•儒林列传》称伏生所传今文《尚书》有二十九篇,《汉书•儒林传》及《艺文志》均同此说,但《汉志》著录今文《经》却又作二十九卷。《史记•儒林列传》泛说古文《尚书》比伏生二十九篇“滋多”十余篇,刘歆《让太常博士书》确称孔壁古文“书十六篇”,《汉书•艺文志》既说古文《尚书》“以考(今文)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但又著录“《尚书》古文经四十六卷,为五十七篇”。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导致后来信从古文《尚书》者想方设法弥纶缀合,曲为之说捉襟见肘;而疑诋古文《尚书》者则以此作为伪书的重要证据。其实,按照孔安国《尚书序》的陈述,今、古文《尚书》的篇数清清楚楚,其曰古文《尚书》“增多伏生二十五篇。伏生又以《舜典》合于《尧典》,《益稷》合于《皋陶谟》,《盘庚》三篇合为一,《康王之诰》合于《顾命》,复出此篇,并序,凡五十九篇,……书序,序所以为作者之意,昭然义见,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即是说,古文《尚书》实为五十八篇,加上百篇小序合成一篇,总计五十九篇,现将百篇小序分别冠于各篇之首,复为五十八篇,五十八篇中有二十五篇是古文《尚书》独有的,另有五篇在古文《尚书》中独立成篇而在今文《尚书》中是并入他篇的,这样,今文《尚书》就只能是二十八篇。关于今文《尚书》二十八篇之说,还有两条材料可资证明,其一是汉武帝时太常孔臧致孔安国书云“唯闻《尚书》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何图乃有百篇”(见《史记•儒林列传》司马贞《索隐》引),这反映了今文《尚书》形成之后至古文《尚书》面世之前当时人们对于《尚书》篇数的认识就是根据今文《尚书》二十八篇而来的;其二是王充《论衡•正说》曰“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错往从受《尚书》二十余篇。……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见《诸子集成》第七册,第269页),这表明在“益一篇”之前,伏生所传今文《尚书》只有二十八篇。当然,考虑到《尚书》流传的复杂情况,或许不应将其他说法全都指为无稽,也有可能是根据不同文本而对篇数做出的统计。孔颖达对今、古文《尚书》的篇数有比较清晰的梳理,参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第116、118页。
32 参见孔安国《尚书序》。
33 《史记•五宗世家》裴骃《集解》引《汉名臣奏》。
34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引,第115页。
35 《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
36 王充《论衡•正说》谓“至孝宣皇帝之时,河内女子发老屋,得逸《易》《礼》《尚书》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后《易》《礼》《尚书》各益一篇,而《尚书》二十九篇始定矣”,此“益一篇”而使今文篇数达于二十九者,即单篇《泰誓》。孔颖达也说“则《泰誓》非伏生所传。而言二十九篇者,以司马迁在武帝之世见《泰誓》出而得行,入于伏生所传内,故为史总之,并云伏生所出,不复曲别分析”。王、孔二说皆肯定单篇《泰誓》入于伏生二十八篇之中,但在该篇出现的时间上又有宣帝、武帝之歧异。孔颖达以司马迁《史记•儒林列传》已记今文为二十九篇,且刘向亦云武帝末民有得《泰誓》者,故坚称单篇《泰誓》出于武帝时,“不得云宣帝时始出也”;不过他又为王说转圜道“或者尔时重得之,故于后亦据而言之”(所引孔说均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第115页),可备一说。
37 《泰誓上》孔颖达疏引马融《书序》曰:“《泰誓》后得,案其文似若浅露。又云:‘八百诸侯,不召自来,不期同时,不谋同辞。’及‘火复于上,至於王屋,流为雕,至五,以穀俱来。’举火神怪,得无在子所不语中乎?又《春秋》引《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国语》引《泰誓》曰:‘朕梦协朕卜,袭于休祥,戎商必克。’《孟子》引《泰誓》曰:‘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取彼凶残,我伐用张,于汤有光。’《孙卿》引《泰誓》曰:‘独夫受。’《礼记》引《泰誓》曰:‘予克受,非予武,惟朕文考无罪。受克予,非朕文考有罪,惟予小子无良。’今文《泰誓》皆无此语。吾见书传多矣,所引《泰誓》而不在《泰誓》者甚多,弗复悉记,略举五事以明之亦可知矣。”又引王肃曰:“《泰誓》近得,非其本经。”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80页。
38 《汉书•宣帝纪》甘露三年“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榖梁《春秋》博士”。
39 《汉书•儒林传》。
40 《汉书•百官公卿表》和《武帝纪》均载武帝建元五年(前136)初置五經博士。设以伏生于惠帝四年(前191)下《除挟书律》即始授《尚书》,时欧阳生以十八岁亲受之,复按十八年出生一代,则至重孙欧阳高十八岁时恰在武帝建元五年前后,已有资格立为博士了。欧阳《尚书》立为博士早于大、小夏侯《尚书》的证据有:刘歆《让太常博士书》云“往者博士《书》有欧阳,《春秋》公羊,《易》则施、孟,然孝宣皇帝犹复广立穀梁《春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见《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汉书•儒林传》载“初,《书》唯有欧阳,《礼》后,《易》杨,《春秋》公羊而已。至孝宣世,复立大小夏侯《尚书》,大小戴《礼》,施、孟、梁丘《易》,穀梁《春秋》”。
41 《后汉书•儒林列传》“及光武中兴,爱好经术,未及下车,而先访儒雅,采求阙文,补缀漏逸。……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易》有施、孟、梁丘、京氏,《尚书》欧阳、大小夏侯,《诗》齐、鲁、韩,《礼》大小戴,《春秋》严、颜,凡十四博士,太常差次总领焉”。
42 建安二十五年(220)魏王曹操遗令“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见《三国志•魏书•武帝纪》。
43 《三国志•魏书•明帝纪》。
44 《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载正始五年(244)五月癸巳齐王芳“讲《尚书》经通”;正始八年(247)秋七月,何晏上奏引“舜戒禹曰邻哉邻哉”,见《虞书•益稷》,“周公戒成王曰其朋其朋”,见《周书•洛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见《周书•吕刑》,皆今文;嘉平六年(254)高贵乡公髦诏引“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见《虞书•皋陶谟》,亦今文;甘露元年(256)夏四月丙辰高贵乡公髦与博士庾峻讨论《尚书》,所涉篇章为《虞书•尧典》,还是今文。
45 例如《晋书•郑冲列传》载晋武帝诏引《尚书》“天秩有礼,五服五章哉”,见今文《虞书•皋陶谟》;《晋书•庾旉列传》载旉与博士太叔广、刘暾、缪蔚、郭颐、秦秀、傅珍等上武帝表引《尚书》“帝尧克明俊德,以亲九族”,见今文《虞书•尧典》。
46 《隋书•经籍志》。
47 汉代经学立于学官的必要条件就是有经有传,关于这一点,可参见张岩《审核古文〈尚书〉案》,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3-14页。另见刘起釪《尚书学史》(订补本),第69页。
48 以上引文均见孔安国《尚书序》。孔传古文《尚书》传授脉络,参见《汉书•儒林传》、《后汉书•儒林列传》、《后汉书•贾逵列传》及《尚书正义•尧典》孔颖达疏。
49 《汉书·艺文志》。
50 当时朝廷所立的学官具有很大的含金量,《汉书•儒林传》曰:“自武帝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传业者浸盛,支叶蕃滋,一经说至百余万言,大师众至千余人,盖禄利之路然也。”《汉书•夏侯胜传》载“胜每讲授,常谓诸生曰:‘士病不明经术;经术苟明,其取青紫如俛拾地芥耳。’”故已经得立的今文诸经学官,深恐古文诸经侵害既得利益,遂不免与之形同冰炭。
51 以上引文以及有关刘歆事迹,见《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关于平帝年间增设《春秋左氏传》、《毛诗》、逸《礼》、古文《尚书》博士之事,见《汉书•儒林传》及《汉书•王莽传上》。
52 《后汉书•儒林列传》。《后汉书•贾逵列传》亦记此事,系于章帝建初八年(83)。
53 《汉书•儒林传》。
54 《后汉书•儒林列传》。
55 《后汉书•杜林列传》。
56 《后汉书•儒林列传》。
57 陆德明《经典释文》,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8页。
58 《隋书•经籍志》。按“二十九篇”者,伏生二十八篇加后出《泰誓》一篇也。
59 《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第118页。
60 见《晋书•儒林列传•董景道》、《晋书•荀崧列传》、《晋书•刘元海载记》。“马氏《尚书》”当即《隋书•经籍志》著录的“《尚书》十一卷马融注”,“《尚书》郑氏”则应该是同书著录的“《尚书》九卷郑玄注”。这两种文本当然是从东汉流传到晋代乃至隋唐的。
61 引文见《三国志•魏书•王朗传》附王肃传。
62 《后汉书•儒林列传》载“自是游学增盛,至三万余生。然章句渐疏,而多以浮华相尚,儒者之风盖衰矣。党人既诛,其高名善士多坐流废,后遂至忿争,更相言告。亦有私行金货,定兰台漆书经字,以合其私文”,以至灵帝不得已“乃诏诸儒正定五经,刊于石碑”。《后汉书•郑玄列传》亦曰“及东京,学者亦各名家,而守文之徒,滞固所禀,异端纷纭,互相诡激,遂令经有数家,家有数说”。《后汉书•蔡邕列传》也说明了灵帝刊立石经的缘由乃因“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
63 东汉赵岐、郑玄乃至于西晋杜预都未见到孔传本,因而赵岐《孟子注》称《大禹谟》、《仲虺之诰》、《伊训》、《说命》、《泰誓》、《武成》、《君牙》等篇为“《尚书》逸篇”(见《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75、2681、2701、2712、2714、2733、2735、2736、2738页),郑玄《礼记注》称《咸有一德》、《说命》、《君陈》等篇“今亡”(见《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521、1620、1648页),杜预《左传注》称《大禹谟》、《五子之歌》、《胤征》、《太甲》、《泰誓》、《武成》、《蔡仲之命》等篇为“逸书”(见《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937、1958、1971、1986、1991、2016、2020、2059、2082、2162页)。
64 《晋书•八王列传》。
65 《晋书•刘曜载记》。
66 《隋书•经籍志》。
67 陆德明《经典释文》,第8页。
68 《晋书•荀崧列传》。
69 关于梅赜献《书》的记载,概见《经典释文》“江左中兴,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字仲真,汝南人)奏上孔传古文《尚书》”,《尚书正义•尧典》孔颖达疏“汝南梅赜,字仲真,又为豫章内史,遂於前晋奏上其书而施行焉”,《尚书正义•舜典》孔颖达疏“昔东晋之初,豫章内史梅赜上孔氏传”,《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三十一年》孔颖达疏“及江东晋元帝时,其豫章内史梅赜始献孔安国所注古文《尚书》”,《隋书•经籍志》“至东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得安国之传,奏之”。又,《经典释文》、《尚书正义》孔颖达疏及《隋志》均称梅赜所献孔传古文《尚书》缺《舜典》一篇。陆德明说“乃取王肃注《尧典》,从‘慎徽五典’以下,分为《舜典》篇以续之”,而指齐明帝建武中姚方兴所献《舜典》为“采马、王之注”而伪造,“遂不行用”。但孔颖达及《隋志》都肯定所缺《舜典》乃姚方兴得而献之,不过二者之说又有差异,孔颖达说因姚氏以罪致戮,其书当时并未献上,迟至隋开皇初年才又购求得之(见《尚书正义•尧典》、《舜典》孔颖达疏);《隋志》则说姚书当时就“始列国学”。扬榷言之,梅赜所献孔传本缺《舜典》一篇当无疑问,但如何补足、何时补足,则三说无从轩轾,总之,迄于唐初,孔传本五十八篇业已完整无缺。还需说明的是,孔颖达和《隋志》都提到姚氏所献《舜典》多二十八字一事。孔颖达说姚氏得“孔氏传古文《舜典》”,其中“曰若稽古帝舜” 等十二字“孔氏传本无”,又说“此下更有‘浚哲文明,温恭允塞,玄德升闻,乃命以位’”,这十六字并前十二字,“此二十八字异”(见《尚书正义•舜典》孔颖达疏);《隋志》则说姚氏所献《舜典》“比马、郑所注多二十八字”。姚氏所献《舜典》多二十八字或亦无疑,但按孔颖达之说则殊不可通,因为既说姚氏所得就是“孔氏传古文《舜典》”,何以又说“孔氏传本无”十二字乃至“二十八字异呢”?孔氏传本身如何能构成对比关系呢?且孔颖达已明言“东晋之初,豫章内史梅赜上孔氏传,犹阙《舜典》”(见同上),如此姚氏所献《舜典》又从何处去找对比文本呢?相比之下,《隋志》的说法更为合理,据之可知姚氏所献《舜典》乃比当时还在流传的马融、郑玄《尚书》注本的《舜典》多出二十八字,可从。
70 《晋书•荀崧列传》载东晋元帝时“方修学校,简省博士,置《周易》王氏、《尚书》郑氏、古文《尚书》孔氏、《毛诗》郑氏、《周官礼记》郑氏、《春秋左传》杜氏服氏、《论语》《孝经》郑氏博士各一人,凡九人”。
71 《隋书•经籍志》著录“《尚书》十一卷,马融注。《尚书》九卷,郑玄注。《尚书》十一卷,王肃注”。
72 《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开元盛时朝廷藏书,其中汉魏《尚书》文本尚有“古文《尚书》十三卷孔安国传,又十卷马融注,又九卷郑玄注,又十卷王肃注”(旧唐志),“古文《尚书》孔安国传十三卷,王肃注十卷”,“马融传十卷”,“郑玄注古文《尚书》九卷”(新唐志)。其后经安史之乱、黄巢之乱、昭宗播迁、五代乱离乃至靖康之难,至《宋史•艺文志》便仅存“《尚书》十二卷汉孔安国传”一种了,另有“伏胜《大传》三卷郑玄注”,乃是经解类著述,而非《尚书》经传。《元史》无艺文或经籍之志,钱大昕补《元史艺文志》也只见元人注解之作;《明史•艺文志》格于体例,不录前人著述,皆不论。《四库全书总目•经部•书类》著录的汉魏《尚书》文本也只有“《尚书正义》二十卷,旧本题汉孔安国传”、“《尚书大传》四卷补遗一卷,旧本题汉伏胜撰”,基本上同于《宋志》。而《清史稿•艺文志》列入“汉欧阳生《尚书章句》一卷”、“汉夏侯建《尚书章句》一卷”、“汉马融《尚书传》四卷”、“魏王肃《尚书注》二卷”、“汉张霸《百两篇》一卷”、“汉郑玄《尚书注》九卷”等,实乃马国翰、王谟、袁钧辑佚而得,恰恰反映这些古籍均已亡佚。
73 《四库全书总目》之《尚书正义》提要曰“其书至晋豫章内史梅赜始奏于朝,唐贞观十六年孔颖达等为之疏”;又《书纂言》提要曰“古文《尚书》自贞观敕作《正义》以后,终唐世无异说”,又《古文尚书疏证》提要亦曰“唐以来虽疑经惑古如刘知几之流,亦以《尚书》一家列之《史通》,未言古文之伪”,见《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89、96、101页。
74 见《四库全书总目•书纂言》提要,第96页。
75 阎若璩述吴棫言曰:“伏生传于既耄之时,而安国为隶古又特定其所可知者,而一篇之中、一简之内,其不可知者盖不无矣。乃欲以是尽求作书之本意与夫本末先后之义,其亦可谓难矣。而安国所增多之书,今书目具在,皆文从字顺,非若伏生之书屈曲聱牙,至有不可读者夫?四代之书,作者不一,乃至二人之手而遂定为二体乎?其亦难言矣。”但阎氏并未说明此段引述见于何处,倒是于下文慨叹“其不传也,惜哉”!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109、1113-1114、1115页。
76 上引朱熹言论均见《朱子语类》卷七十八。
77 朱子曰:“《尧典》一篇自说尧一代为治之次序,至让于舜方止,今却说是让于舜后方作。《舜典》亦是见一代政事之终始,却说‘历试诸艰’,是为要受让时作也。至后诸篇皆然。”又说:“书亦多可疑者,如《康诰》《酒诰》二篇,必是武王时书,人只被作洛事在前惑之。……《梓材》一篇又不知何处录得来,此与他人言皆不领。”又说:“《金縢》亦有非人情者,……《盘庚》更没道理,……《吕刑》一篇,如何穆王说得散漫”,“《大诰》一篇不可晓。”见《朱子语类》卷七十八、卷七十九。
78 见《朱子语类》卷七十九。
79 略举一例:阎若璩之子阎詠《尚书古文疏证后序》记载:“家大人征君先生著《尚书古文疏证》若干卷,爱之者争相缮写,以为得未曾有;而怪且非之者亦复不少。征君意不自安,曰:吾为此书,不过从朱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耳,初何敢显背紫阳以蹈大不韪之罪!因命詠取《语类》四十七条、《大全集》六条,汇次成编,名《朱子古文书疑》,就京师刻以行世。告詠曰:夫破人之惑,若难与争于笃信之时,待其有所疑焉,然后从而攻之可也,此欧公语也。欧公又言:孔子者,万世取信一人而已!余则谓朱子者,孔子后取信一人而已!今取朱子之所疑告天下,天下人闻之,自不必尽笃其信,所谓有所疑,然后出吾《疏证》以相示,庶其有悟乎?”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7页。
80 参见《四库全书总目·书疑》提要,第106-107页。
81 参见《四库全书总目》之《书纂言》及《尚书古文疏证》提要,第96、101页。
82 参见《四库全书总目》之《尚书考异》及《尚书谱》提要,第99、109页。
83 关于阎氏此著名称,其子阎詠《尚书古文疏证后序》释曰:“至征君所以名其书之义,实尝与闻,盖读《汉书•儒林传》孟喜得《易》家候、阴阳、灾变书,诈言师田生枕喜膝,独传喜,诸儒以此耀之同门,梁邱贺疏通证明之。颜师古注疏通犹言分别也;证明,明其伪也。摘取此二字;首曰‘尚书’,尊经也;次曰‘古文’,传疑也。”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8页。故此著当称《尚书古文疏证》,而不当如《四库全书总目》称之为“古文尚书疏证”。
84 一百二十八条中,存目阙文者十二条,目文俱阙者十七条,凡阙二十九条,实有九十九条。所阙者乃清乾隆十年(1745)眷西堂初刻本原阙。
85 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61页。
86 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195页。阎氏在别处又说古文《尚书》“抑魏晋之间假托者耶”,“伪作古文者,生于魏晋间”,见同书第134、329页。
87 见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3-4页。
88 见《四库全书总目·古文尚书疏证》提要,第101-102页。
89 参见《四库全书总目》之《尚书疏衍》、《读尚书略记》、《书绎》、《古文尚书冤词》、《尚书集解》、《古文尚书考》、《尚书惜阴录》、《书经札记》、《尚书通典略》、《尚书质疑》、《心园书经知新》、《尚书私学》诸书提要,第100、113、102、113、114、116、117、118页。
90 康氏不仅攻诋刘歆遍伪诸经,作伪乱道,而且还直接非毁其人品,如说王莽征采民间百二十女与膳羞百二十品的荒淫行为乃“歆伪说以媚莽者也”,以至“隋之宫人万计,唐宗之宫女三千,纵恣无厌,怨旷充塞,皆歆作俑之罪也”!又杜撰刘歆与乃父刘向的对立曰“夫向之《陈外家封事》也折王氏,而歆以宗室子佐莽篡汉;向之尊述六经也守孔学,而歆以世儒业而抑儒篡孔;向之持守《鲁诗》也奉元王,而歆以作伪经而诬父悖祖”,从而质问“其为臣、为弟、为子,果何如也”!凡此皆捕风捉影而夸大其词之说。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中国戏剧出版社1999年版,第72、185页。
91 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26、35、41、44、50、55、61、68页。
92 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1、19、23、25、54、56、61、62、63、66、69、75页。
93 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19、50、62、68、76-85、88、91页。
94 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68页。
95 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54页。
96 康氏说“共王坏壁”乃是刘歆“肆其乌有之辞”,又说“十六篇皆歆所偷窃伪造至明也”,参见氏著《新学伪经考》,第23-26、69页。
97 见康有为《新学伪经考》,第25、61-62、97-98、106页。
98 关于刘歆伪造古文《尚书》的说法,刘逢禄、廖平在康有为之前就已提出,但影响远没有康氏之大。
99 不过钱穆还是认真对待了康氏此著,在其1930年发表的《刘向歆父子年谱》中列举二十八条反驳了康氏的谬说。
100 胡适说:“唐、虞、夏、商的事实,今所根据,止有一部《尚书》。但《尚书》是否可作史料,正难决定。梅赜伪古文,固不用说。即二十八篇之‘真古文’,依我看来,也没有信史的价值,……岂可用作史料?我以为《尚书》或是儒家造出的‘托古改制’的书,或是古代歌功颂德的官书。无论如何,没有史料的价值。”见《胡适全集》第5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213页。
101 胡适说:“在东周以前的历史,是没有一字可以信的。以后呢?大部分也是不可靠的。……我们总要有疑古的态度才好。”见《胡适文集》第12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2-93页。
102 见胡适《致顾颉刚函(1921年1月28日)》,载《古史辨》第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22页。
103 见胡适《自述古史观书》,载《古史辨》第1册,第23页。类似的话语胡适曾反复说过,如“宁可疑而错,不可信而错”(《胡适文集》第3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57页),“宁可疑而过,不可信而过”(《胡适日记全编》第3册,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406页)。
104 顾颉刚于1916年考入北京大学中国哲学门,次年胡适从美国回国,进入北大教授中国哲学史,顾氏遂成为胡适的学生,受胡适课上课下、有心无心的影响而走上疑古辨伪的道路(参见胡适《介绍几部新出的史学书》,载《顾颉刚学记》,北京: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1-7页;顾颉刚《自序》,《古史辨》第1册,第36页)。顾氏不少疑古言论简直就是胡适之说的翻版或注解,如胡适说“现在先把古史缩短二三千年”,顾氏就说“中国号称有四千年(有的说五千年)的历史,大家从《纲鉴》上得来的知识,一闭目就有一个完备的三皇五帝的统系,三皇五帝又各有各的事实,这里边真不知藏污纳垢到怎样!若能仔细的同他考一考,教他们涣然消逝这个观念,从四千年的历史跌到二千年的历史,这真是一大改造呢”(《告拟作〈伪书考〉跋文书》,《古史辨》第1册,第12-13页),“把伪史和依据了伪书而成立的伪史除去,实在只有二千余年,只算得打了一个‘对折’”(《自序》,《古史辨》第1册,第43页);胡适说“在东周以前的历史,是没有一字可以信的”,“以现在中国考古学的程度来看,我们对于东周以前的中国古史,只可存一个怀疑的态度”(《胡适全集》第5卷,第213页),“东周以前,无可信的材料,宁可阙疑,不可妄谈‘邃古’”(《胡适文存》三集卷七,上海:亚东图书馆1930年版,第974页),顾氏就说“照我们现在的观察,东周以上只好说无史”(《致王伯祥函》,《古史辨》第1册,第35页),“我们的古史,……在东周以前,简直渺茫极了”(《中国古代史略》,原载于1943年1月《学术季刊》第1卷第1期,见《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477页);胡适说“打倒一切成见,为中国学术谋解放”(《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17册,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484页),顾氏就说“打破民族出于一元的观念,打破地域向来一统的观念,打破古史人化的观念,打破古代为黄金世界的观念”(《答刘胡两先生书》,《古史辨》第1册,第99-102页)。有学者指出“王国维‘古史新证’诸作发表以前,中国学术界的内部意见,一直受到晚清今文家说影响,人们对《史记》等旧籍的信心,正在普遍动摇之中。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导言》发表的疑古论述,正是此种观点的典型流露”(陈以爱《胡适对王国维“古史新证”的回应》,《历史研究》2008年第6期),理出了胡适疑古史观与晚清今文家说主要就是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之间的关系;而顾氏的疑古事业秉承胡适的提撕,当然也就与康氏的谬说一脉相承,顾氏在《古史辨》第1册《自序》中也坦承了这一点。虽然顾氏在1929年以后与胡适逐渐疏远,但胡适对他的影响却是深刻而长远的(参见许冠三《顾颉刚:始于疑终于信》,见《顾颉刚学记》,第94-95页)。在前辈带动下,顾氏“胆子更大了”(胡适语,见所著《介绍几部新出的史学书》),甫过而立之年就提出判决式的否定整个中国上古史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见《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首发于1923年5月6日《努力周报》副刊《读书杂志》),被胡适盛赞为“替中国史学界开了一个新纪元了”(见所著《介绍几部新出的史学书》),顾氏从此名重史林。“层累说”以辨析伪书、伪人、伪事、伪史为手段,以追求“深澈猛烈的真实”相标榜,由之生发的要害是以“四设准”(关于上古的史料,以民族言,多元说可信,一元说不可信;以疆域言,商代“邦畿千里”之类说法可信,《禹贡》九州说不可信;以神性与人性的比例言,神性愈多愈可信,人性愈多愈不可信;以美化程度言,说上古并不美善快乐可信,反之不可信。参见《答刘胡两先生书》,《古史辨》第1册)否定“四偶像”(作为种族偶像的三皇五帝系统,作为政治偶像的王制,作为伦理思想偶像的道统,作为学术文化偶像的经学。参见《顾序》,《古史辨》第4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以期达到“四打破”(打破民族出于一元的观念,打破地域向来一统的观念,打破古史人化的观念,打破古代为黄金世界的观念),从而实现“三要使”(要使古人只成为古人而不成为现代的领导者,要使古史只成为古史而不成为现代的伦理教条,要使古书只成为古书而不成为现代的煌煌法典。参见《顾序》,《古史辨》第4册)。如果顾氏的目的真正实现,中华民族将不知根源何在,身存何地,心系何所,魂归何处?如果说为了真实而一切在所不计,那么顾氏的“层累说”和“四设准”就一定真实吗?事实上,顾氏在1930年代就因考证方法的局限性而感叹他所追求的真实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神山(参见《顾序》,《古史辨》第4册),直至晚年,他都自承作为其古史辨伪之核心的《尚书》考证“研究愈深,问题愈多,方面亦愈广”(转引自刘起釪《顾颉刚先生卓越的〈尚书〉研究》,见《顾颉刚学记》,第163页),不啻承认其“层累说”和“四设准”并不那么真实。如此则顾氏诸说既未能提供真实的古史,又瓦解了中华民族对于本有传统的信心,除了耸动群伦、淆乱人心,还有什么意义?有学者通过分析胡适、顾颉刚古史研究的得失,认为囿于证据的实证方法终究不可能把握上古史的真实,故而“可靠资料越稀少,时间跨度越长,历史编纂对于理论、概念的依赖程度就越高”,“上古史重建工作必须冲破‘材料’及‘证据’的限制,建立在相关理论或富有阐释力的‘假设’之上”(李扬眉《“疑古”学说“破坏”意义的再估量——“东周以上无史”论平议》,《文史哲》2006年第5期),这就以历史理智和历史想象弥补了胡、顾们所片面执着的历史真实。其实,在古史研究中还应注入“了解之同情”和“温情与敬意”,亦即历史情感,以此抑制妄悍情绪,对古史多尊重而不要轻蔑,多阙疑而不要妄断,多扬弃而不要否定,多维护而不要破坏,因为那是中华民族的根基所在,一旦毁坏了这个根基,中华民族将分崩离析,漂泊无依,只会使亲痛仇快!当然,顾氏欲以历史真实消解传统信仰的作为仅仅属于认识问题,完全不能曲解为动机问题,强硬的理据就是九一八之后他转而研究中国舆地沿革、边疆史地及民族历史,以对抗日寇为吞并中国疆土而炮制的谬论,还编印抗日通俗读物,由此表明他是一位民族主义者和爱国主义者。另外,顾氏提出的极具破坏力的“层累说”乃是八百年疑古风气,特别是姚际恒、阎若璩、崔述、康有为、胡适、钱玄同等人影响的结果,并不应完全由其个人负责。对“层累说”的必要批评也不意味着对顾氏全部学术成就的否定,其《尚书》文献学、民俗学、特别是历史地理学方面的不少创获实为弥足珍贵的学术遗产。
105 例见刘起釪《尚书学史》(订补本)、陈梦家《尚书通论》(增订本)。刘著所收有关《尚书》的史料甚为丰富,对某些问题的评论也还允当(如谓清末今文学派诬刘歆伪造古文之说出于武断,又如谓陈梦家以东晋孔安国为古文《尚书》作者之说不能成立),不过在论述古文《尚书》情况时却存在诸多偏谬;陈著也有资料搜集之功,尤其是参照西周金文研究《尚书》颇有独到之处,但总体上误说更多,在此均不遑一一指陈,日后或另为文辨析。
106 前为吴棫之说,转引自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1114页,吴澄、梅鷟等亦曾引述此说;后为吴澄之说,转引自陈梦家《尚书通论》,第106页。
107 孔颖达《尚书正义序》,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10页。
108 见《朱子语类》卷七十八、七十九。
109 如吴澄说古文《尚书》“无一字无所本”,“凡传记所引书语,诸家指为逸书者,收拾无遗”(转引自屈万里《尚书集释》,“概说”第23、24页);梅鷟“谓孔安国序并增多之二十五篇悉杂取传记中语以成文”(见《四库全书总目•尚书考异》,第99页);阎若璩指“虞廷十六字”、“皋陶迈种德德乃降”、“胤征玉石俱焚”、“泰誓引马融说”、“武成血流漂杵”、“夏岁商祀周年”等均系抄袭先秦文献(俱见氏著《尚书古文疏证》)。屈万里《尚书集释》附编三“伪古文尚书袭古简注”集中列举了“伪古文袭故书之语”(见氏著《尚书集释》,第307-328页),但以笔者之见,其不为车前马后颠倒之论者盖寡矣!
110 参见《汉书•艺文志》、《后汉书•儒林列传》、《隋书•经籍志》。上文曾说魏晋之世朝廷所重在今文《尚书》,不过重今文却不意味着不收藏古文,魏晋如此,西汉后期以及整个东汉也都如此。
111 见《汉书•楚元王传》附刘歆传。刘歆《让太常博士书》说“孝成皇帝闵学残文缺,稍离其真,乃陈发秘臧,校理旧文,得此三事(按指逸《礼》、古文《书》、左氏《春秋》),以考学官所传,经或脱简,传或间编。传问民间,则有鲁国桓公、赵国贯公、胶东庸生之遗学与此同,抑而未施”。
112 《后汉书》贾逵传又谓逵“以大夏侯《尚书》教授。……诏令撰欧阳、大小夏侯《尚书》古文同异,逵集为三卷”;《后汉书•儒林列传》载“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是贾逵对东汉时期存在的孔传古文《尚书》、杜林古文《尚书》和三家今文《尚书》都有涉猎,由此成其一家之《尚书》学。贾逵传还记载“逵数为帝言古文《尚书》与经传《尔雅》诂训相应”,这正与《汉志》概括的孔传古文《尚书》“读应《尔雅》”的特点一致,故贾逵所言“古文《尚书》”当指孔氏书。而其本传所载章帝建初八年“乃诏诸儒各选高才生,受左氏、穀梁《春秋》、古文《尚书》、《毛诗》,由是四经遂行于世”,就表明其时孔氏书曾较为流行。但自和帝晏驾,邓后称制,学风渐颓,古文《尚书》也就不复章帝之时的风光了。
113 孔颖达所引《晋书》之说并不见于今传房玄龄所修《晋书》,四库馆臣云“案颖达作《正义》时,今本《晋书》尚未成,此盖臧荣绪《晋书》之文”(见《四库全书总目•尚书考异》,第99页)。六朝时期有所谓“十八家《晋书》”,其中王隐《晋书》、虞预《晋书》、硃凤《晋书》、何法盛《晋中兴书》、谢灵运《晋书》、臧荣绪《晋书》、萧子云《晋书》、萧子显《晋史草》为《隋书•经籍志》著录,表明其在唐初尚存,当为孔颖达所见。在房玄龄《晋书》修成之前,孔颖达所引《晋书》只能来自这数种,而其所引郑冲传授古文《尚书》的材料之不见于今传《晋书》,当是被房玄龄等删弃了。还需说明的是,上文曾指出郑冲在魏晋朝廷均主今文《尚书》,但这并不妨碍他在私下传授孔传古文《尚书》。遵从正统与保留私好往往并存于一人之身,古今皆然。
114 应该承认,从贾逵经许慎到郑冲数十年间孔传古文《尚书》的传承脉络尚存缺环,不过这一缺环由其时学者的著述可以得到某些补充,表明孔氏书的师弟授受谱系虽然还不能环环相扣,但孔氏书仍流传于其时却是没有问题的。
115 孔安国《尚书序》说“承诏为五十九篇作传,……既毕,会国有巫蛊事,经籍道息,用不复以闻。传之子孙,以贻后代。若好古博雅君子,与我同志,亦所不隐也”,验之史书所载民间私学和宗族家业这两个传授谱系,真是若合符节。
116 由此可能引出一个问题:东晋献孔传古文《尚书》者为何不是“世传家业”的安国后人?合理的推测是,其时鲁国故地已为后赵石勒占据,故孔府藏书无从获致,而随晋室南迁的孔氏后人又不一定携带孔氏书,因此献书使命便偶然而又必然地由已得孔氏书真传并先前就安身于江南的梅赜完成了。
117 见《说文解字》,北京:九州出版社2001年版,第186页。《说命》小序本文为“高宗梦得说,使百工营求诸野,得诸傅岩”。
118 见《说文解字》,第418页。许慎将《商书》误作《周书》。《说命上》本文为“若药弗瞑眩”。
119 见《说文解字》,第814页。
120 见《说文解字》,第380页。
121 许慎径称孔传为《虞书》,乃王利器所谓“古人引经说,皆直称本经”之例,王说见氏著《风俗通义校注•正失第二》注。
122 见许慎之子冲上汉安帝书,载《说文解字》,第884页。
123 《说命上》本文为“若金,用汝作砺;若济巨川,用汝作舟楫;若岁大旱,用汝作霖雨。启乃心,沃朕心。若药弗瞑眩,厥疾弗瘳;若跣弗视地,厥足用伤“。
124 陆德明《经典释文》,第8页。陆氏还说“王肃注颇类孔氏”,见同书第37页。
125 见《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孔颖达疏,第2162页。孔氏还说“至晋世王肃注《书》,始似窃见孔传,故注‘乱其纪纲’为夏太康时”,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孔颖达疏,第118页。
126 见《三国志•钟繇华歆王朗传》附王肃传。
127 引文均见皇甫谧撰,宋翔凤、钱宝塘辑,刘晓东校点《帝王世纪》,沈阳:辽宁教育出版1997年版,第27、29、36、37页。第一条皇甫谧引题作《五子歌》,第二条引题作《仲虺诰》,第三条又作《仲虺之诰》,以下诸条均未标题目,泛称《书序》或《商书》而已。除“徯我后”、“仲丁徙于嚣”两条稍异于原文“徯予后”、“仲丁迁于嚣”之外,其余引文完全与原文一致。《帝王世纪》于宋代已有散佚,后世遂不得见,清人宋翔凤从多种古籍中勾稽引文,辑成今书,功不可没,然因宋氏局于今文门户,又受有清疑《书》之风影响,故对书中所引孔传古文《尚书》一概指为后人窜入,以为并当删除,此说毫无说服力。
128 郭璞于晋明帝太宁二年(324)被王敦杀害,其时梅赜献书已经七八年,但不能因此认为郭璞《尔雅注》引孔氏书是抄袭梅赜书。据郭璞《尔雅注序》称,其于《尔雅》“少而习焉,沈研钻极,二九载矣”,可见其注《尔雅》早在梅赜献书之前。特别是《尔雅•释诂》“显昭觐钊觌,见也”一条郭璞注引“钊我周王”,此语见于《周书•武成》(本文作“昭我周王”),已在梅赜所献五十八篇之中,但郭璞却称其为“逸书”(见《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575页),更可证明郭璞所引孔氏书并非梅赜书,而是流传于当时的与梅赜书大同小异的孔氏书的另一种编排文本。简言之,在梅赜献书之前,孔传古文《尚书》一直从东汉流传到两晋之际,尽管文本的字句篇章或有差异,但这个系统没有出现大的顿断。
129 见《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第2574页。《商书•仲虺之诰》有“徯予后”一语,与《太甲中》语微有不同。
130 见《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第2576页。
131 见《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第2653页。
132 参见《晋书•郭璞列传》。
133 陈梦家又提出与西汉孔安国同姓名的东晋孔安国推造古文《尚书》二十五篇并作序传之说(见氏著《尚书通论》,第122-133页),其用意是想化解对古文《尚书》的“伪书”指控,亦可谓善矣,但其说之扞格不通显而易见,刘起釪已加辩驳(见氏著《尚书学史》,第360页)。刘起釪鉴于南宋以降所有搜缉“作伪者”的努力均属徒劳,退而主张“没有十分的必要非要找出这个无法确认的作伪的人来不可”(见氏著《尚书学史》,第361页),无异于承认疑《书》者们长达八百年的捕风捉影归于失败!
134 张岩《审核古文〈尚书〉案》,第1页。
135 张岩《审核古文〈尚书〉案》,第33页。另参见该书附录二《〈尚书〉字频特征分析》,见同书第322-341页。
136 近年来,“清华简”整理者们解读了一篇短小的无名简文(共计112字,整理者们将其拟题为《尹诰》,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上海:中西书局2010年版,第133页),因首句为“惟尹既及汤咸有一德”,而其余文字全不同于孔传本古文《咸有一德》,由此他们认定后者为伪书,进而更将二十五篇古文一概指为伪书(见《清华简证实:古文〈尚书〉确系“伪书”》,载《北京日报》2012年1月6日)。且不论这篇无名简文的真实性究竟如何(实际上已有专家认为这篇无名简文为伪造),即使肯定它确为战国文献,它与古文《咸有一德》为什么就不能是二者均真的古籍呢?为什么肯定它的真实性就一定要否定古文《咸有一德》乃至二十五篇古文的真实性呢?这112字的简文有那么巨大的功能吗?实际上,将无名简文与古文《咸有一德》相比较,后者记录伊尹对太甲的训诫,始终扣住“一德”进行阐发;而前者为伊尹(挚)与汤的对话,除首句突兀一语外,再不见言及“一德”,可以说与“咸有一德”没有什么关系。以这篇与“咸有一德”没有什么关系的短小简文否定古文《咸有一德》乃至二十五篇古文的真实性,实在失于轻率。
137 关于卜辞的概况,参见郭沫若《卜辞通纂》,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
138 孔安国传曰:“辰,日月所会。房,所舍之次。集,合也。不合即日食可知。”见《十三经注疏•尚书正义》,第158页。
139 李学勤《仲康日食的文献学研究》,载《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1期。
140 赵恩语《仲康日食的认证》,载《安徽史学》1997年第1期。
141 上引阎、顾之说分别见于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第471-472页;《顾颉刚学记》,第151-1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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