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虹霞 林桂榛】“三月不知肉味”章“为乐”才是关键

栏目:学术研究
发布时间:2014-05-08 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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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桂榛

作者简介:林桂榛,贛南興國籍客家人,曾就學於廣州、北京、武漢等及任教於杭州師範大學、江蘇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等,問學中國經史與漢前諸子,致思禮樂(楽)刑(井刂)政與東亞文明,並自名其論爲「自由仁敩與民邦政治」。




       理解三月不知肉味为乐才是关键

作者:王虹霞  林桂榛

来源:作者惠赐《儒家邮报》

时间:孔子2565年暨耶稣201454



[摘要]《论语》里“三月不知肉味”不是叙孔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而是叙孔子“为乐”三月不知肉味。此“为乐”即“学乐”义,是闻韶而学乐,学乐而至于三月不知肉味境地。孔子叹“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之“斯”正指前言“三月不知肉味”的沉湎痴迷于学乐的精神沉潜状态。“三月不知肉味”无文字错误,也不可与前“子在齐闻韶”连读,更不可望文生义胡乱臆测或什么别解、新解。

 

《论语·述而》有一章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于“三月不知肉味”六字,史上注疏多样,今人理解也不一。音乐界人士对此尤为关注,迄今公开发表的争鸣论文超过十篇,但无一有足够说服力,不少新解、别解近乎臆说、戏说,不仅问题未解决,反而真相可能日远。

一、能“三月”不知肉味吗

《二程遗书》曰:“圣人不凝滞于物,安有闻韶虽美直至三月不知肉味者乎?三月字误,当作音字,此圣人闻韶音之美当食不知肉味,乃叹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门人因以记之。”《二程遗书》、《程氏经说》又曰“三月本是音字”、“三月乃音字误分为二也,不图为乐之至于斯叹其美也,作三月则于义不可”。朱熹曰程说来自韩愈,其《论孟精义》多引程说,《朱文公校韩昌黎先生集》又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以三月作音……甚鄙贱,然为伊川之学者皆取之”。若从韩程之说则“三月”系“音”所讹,不过朱熹已指出韩程说“甚鄙贱”,且其《四书或问》、《朱子语录》等还以《史记》“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有“音”和“三月”而否定韩程说之可从。

为解决“闻韶”竟至“三月不知肉味”之不合情理,元白珽《湛渊静语》将该章读为“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不过这仍存在“闻韶三月”与“不知肉味”的情理矛盾。“闻韶三月”也似不合情理,竟连听三月或数月?“闻韶三日”或“三日不知肉味”才说得过去吧?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在1940年代的《论语新证》就曾提出该章“三月”由“三日”而讹,谓程颐等改“三月”为“音”是“均由于不得其解而妄改原文”,并引与《论语》同一时代的金文为之证,又引《淮南子》“夫荣启期一弹而孔子三日乐感于和,邹忌一徽而威王终夕悲感于忧”句为之证。“日﹣月”两字形近而错写或通写亦是古文献里曾有的现象,且闻韶后“三日不知肉味”尚说得过去,故于说胜唐宋韩程说。

不过古文献里有日月两字错写之现象并不能直接证明《论语》日月两字必然错写。《论语》另有三则“三日”皆指日:“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三日不朝,孔子行”。另有一则“三月”即指月:“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此四则“三”字虽未必绝对实指,但日、月之义分明无误。更有说服力的是公元前55年前所传的定州汉简《论语》“闻韶”章作“……在齐闻诏[韶],三月……”(东汉熹平石经《论语》残本不见该章),唐开成石经《论语》作“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唐卷子本《论语》作“三月不知完[肉]味”),故于省吾很可能自陷他说的“由于不得其解而妄改原文”。

二、“为乐”才是理解关键

理解此“闻韶”章的关键不在“闻韶﹣三月﹣肉味”如何相连,而在“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尤其该“为乐”之“为”字。“为乐”尤“为”字明晓,“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即明晓,进而相连的“三月不知肉味”亦明晓。“不图”之“图”是思虑义,“不图”即不意、未料。“为乐”何义?古人常将“作﹣为”对训(今合称“作为”),“为乐”即“作乐”,如《论语集解》引王肃曰“为,作也,不图作韶乐至于此,此齐也”,《论语义疏》皇侃曰“为,犹作奏也;乐,韶乐也;斯,此也,此指齐也”,《论语注疏》邢昺曰“为,作也……云为作也者,《释言》云作造为也,互相训故云为作也……言我不意度作韶乐乃至于此齐也”。“作”在《论语》凡11见,有制造、作为、作兴、起立诸意,但实皆源于人起立之义,故《说文》曰“作,起也”。

《甲骨文字诂林》曰:“甲骨文为字从手牵象,故有作为之义,乃会意字……卜辞为字无用作名词者。”“为”字初义、本义是今动词“作为”义,后衍有动词、系动词、介词、副词等用法。但“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之“为”字不是系动词、介词、副词,亦非制作、制造义,更非阮元《经籍籑诂》及闻一多《释为释豖》所谓“为”即地名“妫”(刘宝楠《论语正义》已详驳之)。准确言之,此“为”实是动词,是作起、兴起下的学习、操习意。此“为乐”非制乐、作乐义而是学乐、习乐义,“至于斯”非至于齐地而是至于“三月不知肉味”状态,“斯”正指代前文的“三月不知肉味”而已。“闻韶”章的整体义是:“孔子在齐闻韶。(学之)三月不知肉味。说:没想到学乐学到这个境地。”意为孔子学乐学至三月不知肉味的状态,表示数月间全身心投入学韶乐了。

“为”表操习、学习,还见《论语》:“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公西华曰:正唯弟子不能学也。”“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此所引三章内的“为”字和“学”字正相发明,可相互替换,《论语义疏》、《论语注疏》即以“学”释上列三章之“为”,屡曰“为犹学也”。而释“女为周南召南矣乎”等“为”字为“学”者,在宋代最典型的是朱熹《四书集注》:“为犹学也,周南、召南,诗首篇名。”

后征引朱熹“为犹学也”或直接说“为犹学也”的宋人著作还见叶采《近思录集解》、真德秀《读书记》、真德秀《论语集编》、赵顺孙《论语纂疏》、朱鉴《诗传遗说》等。宋朱熹《小学集注》曰“学犹习也”,宋钱时《融堂四书管见》曰“为,犹习也”,宋杨简《慈湖遗书》曰“夫是之谓时习而说之学,夫是之谓孔子为之不厌之学”,宋金履祥《论孟集注考证》曰“为之不厌即学不厌之意,学不厌,教不倦”,此数位宋代学者皆以“学﹣习﹣为”三字为同义。

三、“发愤忘食”的学习境界

孔子“三月不知肉味”故事亦见《孔子世家》,对照《论语》、《史记》的记述,则“三月不知肉味”及“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究竟何指就更水落石出了。《史记》曰:“孔子年三十五……孔子适齐,为高昭子家臣,欲以通乎景公。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齐人称之。”此两种记载的差异之要处是《论语》有“为乐”二字而《史记》有“学之”二字。

《史记》对孔子的记述多来自《论语》,《史记》于“三月不知肉味”前加“学之”二字恰证明司马迁懂得《论语》“为乐”二字,故转述为“学之”云云。“三月不知肉味”是叙述“学之(韶)”的精神沉潜状态,而非叙述或描写其他,《史记》“学之”(学韶)与《论语》“为乐”(学乐)同义。而“学之,三月不知肉味”可与《论语》孔子自述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发愤忘食,乐以忘忧”等相印照,又可与《孔子世家》、《韩诗外传》、《孔子家语》述孔子向师襄子学鼓琴“十日不进”之故事对比,此皆可见孔子的艺术趣味及学歌学琴的精神沉潜,孔子之好学及好音乐艺术由此可见一斑。而所谓“齐人称之”及“师襄子辟席再拜”等,实是人们对孔子学乐状态或境界的一种由衷敬佩。

阮籍、颜师古、程颐、邢昺等则认为“三月不知肉味”是在称赞韶乐之美,此是不知“为乐”字义的理解谬误。王肃、皇侃、蔡仲觉、郑汝谐、包慎言、梁章巨等以“妫乐”或“作乐”释“为乐”,又以“齐(地)”释“斯”,甚至深入到孔子在感叹或预言齐国政局云云,此更是故作高深、自作聪明之解。明胡广《四书大全》引陈氏曰“学之三月,学之久因以忘味之久,否则三月字连下文无意味矣”,庶几为是。朱熹注《论语》不知此“为乐”有学乐义,但亦曰“《史记》‘三月’上有‘学之’二字,‘不知肉味’盖心一于是而不及乎他也”,又引范氏曰“韶尽美又尽善,乐之无以加此也,故学之三月不知肉味而叹美之,如此诚之至感之深也”。

 

[附2014428日《中国社会科学报》第589期原刊文字]


“三月不知肉味”“为乐”是关键

王虹霞  林桂榛


【核心提示】《论语·述而》有一章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于“三月不知肉味”六字,史上注疏多样,今人理解也不一。音乐界人士对此尤为关注。

《论语·述而》有一章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于“三月不知肉味”六字,史上注疏多样,今人理解也不一。音乐界人士对此尤为关注。

“三月”非“三日”之错写

《二程遗书》曰:“圣人不凝滞于物,安有闻韶虽美直至三月不知肉味者乎?三月字误,当作音字,此圣人闻韶音之美当食不知肉味,乃叹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门人因以记之。”《二程遗书》、《程氏经说》又曰“三月本是音字”,“三月乃音字误分为二也,不图为乐之至于斯叹其美也,作三月则于义不可”。朱熹曰程说来自韩愈,《朱文公校韩昌黎先生集》又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以三月作音……甚鄙贱,然为伊川之学者皆取之”。若从韩程之说则“三月”系“音”所讹,不过朱熹已指出韩程说“甚鄙贱”,且其《四书或问》、《朱子语录》等还以《史记》“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有“音”和“三月”而否定韩程说之可从。

为解决“闻韶”竟至“三月不知肉味”之不合情理,元白珽《湛渊静语》将该章读为“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不过这仍存在“闻韶三月”与“不知肉味”的情理矛盾。“闻韶三月”也似不合情理,竟连听三月或数月?古文字学家于省吾在1940年代的《论语新证》曾提出“三月”由“三日”而讹,谓程颐等改“三月”为“音”是“均由于不得其解而妄改原文”,并引与《论语》同一时代的金文为之证,又引《淮南子》“夫荣启期一弹而孔子三日乐感于和,邹忌一徽而威王终夕悲感于忧”句为之证。“日”、“月”两字形近而错写或通写亦是古文献里曾有的现象,且闻韶后“三日不知肉味”尚说得过去,故于说胜唐宋韩程说。

不过古文献里有日月两字错写之现象并不能直接证明《论语》日月两字必然错写。《论语》另有三则“三日”皆指日:“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三日不朝,孔子行”。另有一则“三月”即指月:“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此四则“三”字虽未必绝对实指,但日、月之义分明无误。更有说服力的是公元前55年前所传的定州汉简《论语》“闻韶”章作“……在齐闻诏[韶],三月……”(东汉熹平石经《论语》残本不见该章),唐开成石经《论语》作“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唐卷子本《论语》作“三月不知完[肉]味”),故于省吾很可能自陷他说的“由于不得其解而妄改原文”。

“为乐”是理解的关键

理解此“闻韶”章的关键不在“闻韶、三月、肉味”如何相连,而在“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尤其该“为乐”之“为”字。“为乐”尤“为”字明晓,“不图”之“图”是思虑义,即不意、未料。【作者按:上句由于编辑删节不当而表述不明,详可核作者原文】古人常将“作、为”对训(今合称“作为”),“为乐”即“作乐”,如《论语集解》引王肃曰“为,作也,不图作韶乐至于此,此齐也”,《论语义疏》皇侃曰“为,犹作奏也;乐,韶乐也;斯,此也,此指齐也”,《论语注疏》邢昺曰“为,作也……云为作也者,《释言》云作造为也,互相训故云为作也……言我不意度作韶乐乃至于此齐也”。“作”在《论语》凡11见,有制造、作为、作兴、起立诸意,但实皆源于人起立之义,故《说文》曰“作,起也”。

《甲骨文字诂林》曰:“甲骨文为字从手牵象,故有作为之义,乃会意字……卜辞为字无用作名词者。”“为”字初义、本义是今动词“作为”义,后衍有动词、系动词、介词、副词等用法。但“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之“为”字不是系动词、介词、副词,亦非制作、制造义,更非阮元《经籍籑诂》及闻一多《释为释豖》所谓“为”即地名“妫”。此“为”实是动词,是作起、兴起下的学习、操习意。此“为乐”非制乐、作乐义,而是学乐、习乐义。“至于斯”非至于齐地,而是至于“三月不知肉味”状态,“斯”正指代前文的“三月不知肉味”而已。“闻韶”章的整体义是:孔子在齐闻韶,(学之)三月不知肉味。意为孔子学乐数月间的全身心投入。

“发愤忘食”的学习境界

“为”表操习、学习,《论语》中“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子曰: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云尔已矣。公西华曰:正唯弟子不能学也。”“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此所引三章内的“为”字和“学”字,可相互替换,《论语义疏》、《论语注疏》即以“学”释上列三章之“为”,屡曰“为犹学也”。而释“女为周南召南矣乎”等“为”字为“学”者,在宋代最典型的是朱熹《四书集注》:“为犹学也,周南、召南,诗首篇名。”

后征引朱熹“为犹学也”或直接说“为犹学也”的宋人著作还见叶采《近思录集解》、真德秀《读书记》和《论语集编》、赵顺孙《论语纂疏》、朱鉴《诗传遗说》等。宋朱熹《小学集注》曰“学犹习也”,宋钱时《融堂四书管见》曰“为,犹习也”,宋杨简《慈湖遗书》曰“夫是之谓时习而说之学,夫是之谓孔子为之不厌之学”,宋金履祥《论孟集注考证》曰“为之不厌即学不厌之意,学不厌,教不倦”,此数位宋代学者皆以“学、习、为”三字为同义。

孔子“三月不知肉味”的故事亦见《孔子世家》,对照《论语》、《史记》的记述,则“三月不知肉味”及“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究竟何指就更水落石出了。《史记》曰:“孔子年三十五……孔子适齐,为高昭子家臣,欲以通乎景公。与齐太师语乐,闻韶音,学之,三月不知肉味,齐人称之。”此两种记载的差异之要处是《论语》有“为乐”二字而《史记》有“学之”二字。


责任编辑:李泗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