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锋】如何养成真正的公共关怀与公民生活

栏目:演讲访谈
发布时间:2014-06-22 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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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锋

作者简介:任锋,男,西元一九七七年生,晋地介休人,香港科技大学人文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中西方政治思想史,当代政治理论,政治文化。著有《道统与治体:宪制会话的文明启示》《治体代兴:立国思想家与近世秩序思维》《儒家与宪政论集》(杜维明、姚中秋、任锋合著)等。


如何养成真正的公共关怀与公民生活

作者:任锋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时间:2014620

 

当代中国出现追求文化传统复兴的强烈愿望,就是对简单自利主义的纠正—即使有个人需求,也要有限度、有规则、有方式—这就是文明的自我调整机制。

 

高危时代与见义当为

 

青评论:最近出现了两起很有意味的事件。一是招远血案,二是江西宜春少年夺刀。招远血案中,女子吴硕艳被当众打死而无人施以援手,宜春事件中,两名高三学生挺身而出,被歹徒砍伤。面临相同的危险情势,有人能站出来,更多的人选择了退缩。这反映了何种不同的公民素质?

 

任锋:招远血案和少年夺刀是两个非常极端的事例,其中牵涉到的社会因素不同,在性质上差异也较大。

 

招远血案因为牵涉到了邪教组织,所以当时无从知晓正在发生的事情到底是不是认识的人之间的冲突,如果让旁观者干涉,人们需要做出的不仅是一个道德判断而是一个事实判断。当几个人拿着棍棒对一位女性进行残杀时,已经超出了一般人的预期和承受能力,该不该介入、怎样介入对在场的旁观者来说都是有困难的。在招远血案中,对旁观者而言,事件的性质是什么?需要考虑的事实是什么?这都要求人们做出合乎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的判读,然后才能做出选择。

 

夺刀高中生的见义勇为要相对简单,他们的选择毫无疑问是对的,血气方刚的年轻人道德感相对更为质朴,这是他们为什么可敬的原因。这让我想起好几年前在湖北发生的一个悲剧,有学生溺水,同学们请江上渔民帮忙,结果被挟尸要价。当遇到生死问题时,尤其是旁观者还具有专业技能的情况下,竟然把钱放在比人命更重要的位置,世道人心的沦丧让人痛楚。

 

青评论:见义勇为是一种很特殊的公民行为。但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还经常遇到不那么极端和危险的现象,同样有人选择逃避、有人选择担当,这很可能是所有社会都会出现的现象,或者说,它表现了人类的共性。但是,这是否也能反映出我们社会的某些特征?

 

任锋:近几年来看,在公共场合爆发了很多暴力事件,其中有恐怖组织的破坏,有邪教组织的杀戮,也有一般意义上的非法行为。发生的种种恶性事件,说明各种社会问题导致的公共事件已进入了集中爆发期,而且可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对我们每个人而言,都是一个问题:如果将来的某天,我们遭遇这样的问题要怎么办?对政府来说,当然可以高度戒备,但是,再多的警力投入也不可能覆盖所有的地区。在这样的诘问中,我们看到两位夺刀少年精神的可贵。

 

不过,当下生活中高度复杂的公共事件,对身在其中的中国老百姓很难做出一致性的要求。与其要求有人在面对乱象的时候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我更多地希望见义当为的出现。

 

见义当为最典型的反例是2008年汶川地震中一跑成名的“范跑跑”。在危急关头,作为一位老师,一名成年人,对未成年的学生应该负责,比如让大家藏到桌子底下,但他却没有,将职责抛于脑后,只顾自己逃生。与夺刀少年两相对比,我们一方面要看到见义勇为精神的可贵,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面对严峻的公共状况,社会能够调动的道德资源已经非常稀薄。

 

道德面临的“私民”困境

 

青评论:人们经常提到道德滑坡。其实,在滑坡的另一面,还有道德冷漠的问题。也就是,普通人不同程度显示出对道德召唤的“不应”,或者听到道德两个字就反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

 

任锋:长期以来的道德教育是失败的,政府投入很多,效果却并不好,所以社会道德异化、犬儒主义流行。本来应该充当社会精英的群体道德感不足,社会把对普通人的要求抬高到精英的层次,精英自己的道德水准却降低到普通人的水平,这种倒置加剧了社会的伪善和分化。

 

如何才能制订一套行之有效的道德规则?其实需要的是“接地气”—就是说和大众普遍的文化生活习惯相结合。汉代“以孝治天下”,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有解释和规范的力量,所以,直到今天都是广为接受的。因为它不是凭空建造,而是对老百姓生活的尊重。

 

青评论:如果有道德感和道德热情的公民是少数,更多的人是只关注私利的“私民”,社会将出现什么问题?

 

任锋:其实关心自己是人的本能,无可厚非。这种个人主义的觉醒是西方主流的现代性特征,被认为是文明发展的基础。但可悲的地方在于,我们只认识到了西方现代性中的个人主义层面,而且随着启蒙运动、五四运动认识到个性解放后,再到80年代的经济改革,主流观点认为,社会只需要理性人和经济人就足够了,这个看法不断强化,其实对个人主义的认识是有偏差的。

 

在西方的现代性中,有个人主义的蓬勃发展,但也有对发展的警醒和纠正,比如信仰和宗教对个人主义的救赎和警示。在法律层面、文化层面也同样。而我们对理性人的理解太过单薄。最近30年的经济发展,让人觉得赚钱是人生极乐所在。还有在家庭层面,一味“唯己”的社会效果就已经很糟糕,可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恰恰将结婚完全塑造成了配偶两人财产的结合。这与传统中婚姻除了财产,还有共同的信念、礼俗、德性等纽带的观念完全不同。

 

这种片面的自利主义对社会的损害非常大,即使是最基本的单位—家庭都会受侵蚀。南方有媒体报道,有个男青年为了提前继承财产,竟然谋害自己的祖母,人伦堕落到这个层次是很可怕的。还有地方政府为了利益,为了政绩去破坏社会文化,这样的自利更加恶劣。

 

青评论:有人根据对公共事务的关心程度,把人们分为“积极分子”、“搭便车者”和“看门人”三个群体。只关心自己利益的“看门人”在我们社会似乎占多数。为什么?

 

任锋:这种“看门人”多是中国特有的对西方现代性的变形版和个人主义的强化版,要从宗教、思想、文化层次进行反思。

 

20世纪以来中国的发展,所带来的道德、规则失序是比较罕见的。政权更迭背后,是无数次的文化改造和道德重建运动。它们以一种不喘息的方式促使人们在短时间内转变心性,可以想见自我们的父辈以来内心经历的变化何其诡谲。

 

但不幸的是,这些改造和运动都没有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共同体关系,所以近10年来,我们大力提倡讲和谐,讲科学发展、文化复兴,这是在政治层面上的一种迟到反应。但是毁起来容易,想在社会肌体被摧毁后再重建是非常艰难的。

 

拯救公共生活,生成道德文明

 

青评论:主流价值一直呼吁公众关心公共利益,呼吁为他人奉献,结果“看门人”或说“私民”越来越多。为什么出现这种愿望与现实的背离?

 

任锋:我们在整个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长久以来坚守的道德受到了漠视。虽然在革命话语下也有道德,但那种道德是强烈和激进的,完全按照革不革命作为标准。权金话语下,虽然没有革命话语的激进,但后果是使道德走上异化和虚无的过程。“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现在做好人都不容易,更不用说君子了,可以想见道德该在何处安放?

 

就人性而言,对大多数人很难也不应该做出非常高的道德期待。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体现社会所秉持的积极向上的伦理道德,并不是普通人都能体现的。因此,对基本现状判断后要寻根溯源,能否让少数人代表的群体相对地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人有道德并且表现出行动力量。

 

青评论:有定义认为公共生活是人们在公共空间里发生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共同生活,您对公共生活和公共关怀是如何理解的?

 

任锋:我认为一群有共同体认同的人们,在共同参与、分享、占有某种活动、价值和制度组织时,形成共识,分享记忆,产生持续行为,这就组成了公共生活。

 

而公共关怀对一个个体而言,一定包含了超越自身利益和自身打算的层面。公共在希腊语中是成熟的意思,什么是成熟?肯定是超越了只是关心自己的层面,关心到他人,关心到共同体,这样的心智成熟,特别能彰显出公共的精神维度,就不再是非常单薄的理性经济人,而是有更为超越一己性的关怀。

 

青评论:什么样的公共生活才有利于健康、文明的道德生成?

 

任锋:这个问题值得好好地辨析,我们说像法西斯组织,也存在着强大的组织性和道德投入,但我们不能认为它是一种好的公共生活。

 

到底什么样的公共生活有利于健康、文明的道德生成,需要和人类文明长期发展出的价值契合、沟通,才能保证共同体公共生活的质量。比如:自由是普适价值,仁义也是一个。按这样的标准衡量就能看出,法西斯组织虽然对内可能有道德文明的积极面向,但对外带来的是族群灭绝、残酷屠杀,既不仁也不义。

 

所以,像正义这种人类价值,可以作为公共生活的基准。

 

现代公共生活是聚为族群的人,按照民族、国家的基准单位来进行的,他们的公共生活应该有利于道德生成,符合普适价值的基本要求,这是我们经过种种厄运之后得出的朴素心得。

 

青评论:一个健康积极的社会离不开有道德情怀的公民群体。如何培养这样的公民?

 

任锋:健康、有活力的公民应该能表达日常的道德意识和道德感,用共同价值、规则来架构社会。当代中国出现追求文化传统复兴的强烈愿望,就是对简单自利主义的纠正—即使有个人需求,也要有限度、有规则、有方式—这就是文明的自我调整机制。我们自身有丰富的儒释道传统,可以利用这些来解救自我。

 

个人有不可否认、不可化约、不可还原的真实存在,并不是单纯表现为对现实利益的简单追求,而是在天和群这样的双重视野里理解个人价值。

 

青评论:你曾经提到,公民、社团、社区在道德建设中能够起到积极作用。但是我们社会似乎缺乏公民自我管理、彼此关怀、彼此约束的传统。比如前不久出现的东莞臭脚米粉问题,这样的事情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行会就能很好解决。但现在,行会的作用完全消失了。很多类似的社会组织也都形同虚设。这有什么警示?

 

任锋:任何职业的从业者,都会内生出一套业内评价、评估体系,不同行业间也有相互的反映和监督。现在虽然还是有待发展的时期,但各种团体都在探索。其实最大的问题在于政府对它们的态度。与其过度压制,不如留出一定的空间让它们发展。其次,才是其中的参与者养成德行、培育智慧。在政府和社会确定规则后,社团才能集中精力于自己的发展和完善。只要政府把持好界限,前景还是很乐观的,因为中国有这样的传统。

 

青评论:在道德领域,如果绝大多数人都是冲击底线的“运动员”,只有少数人是“楷模”,最终结果不难想象。但怎样才能把公众变成底线守卫者呢?

 

任锋:可以效仿宋代的经验,当时的士君子们做出示范,人们去学习和模仿,再通过在国家层次上的肯定与表达,才是社会进步的必经之路。

 

中国社会背后的支撑,是儒家文化。复兴儒家传统对好的公共社会从各个方面来看是有利的。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新的社会形态之下,借力儒家文化来培养新的社会治理和文化精英。并不是说每个人要成为儒家的践行者,但儒家文化可以帮助人们了解在现下如何与人交往,培育和养成健全人格。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大家说得多做得少。我自己就有亲身经历。前两天我带孩子去参加一所学校的面试,虽然预约了不同的时段,但进度有一些滞后,所以学校门口大人、孩子就越积越多,每位家长都想靠得近一点,我在前面就感觉到后面一阵阵很大的力量挤过来。就对保安队长吼了一嗓子,说“你现在再不管,就要出现踩踏了!”保安队长这才意识到问题,大声喊“你们再挤我就不发票了”人群这才恢复了秩序。后来出来的时候遇到一个朋友,他愤愤地说:“中国人离民主的路还很长。”其实这根本不是民主的问题,而是管理水平的问题,更关键的是当初大家挤成一锅粥的时候,你自己有没有吼一嗓子呢?

 

“大人遇到小孩,不要伤害;校长遇到女学生,不要侵犯……”当我们在探讨这样的问题时,我们的道德底线、文明程度其实都是在不断下降。为善不可能,只能希望不要为更大的恶而已。

 

要把公众变成底线的守卫者,必须真正地在日常生活里提倡、相维相制才行。而现在社会缺乏精英人格的引领,没有具象形态的呈现,这是治人和治法上的双重缺乏。

 

青评论:健全的共同体生活是什么样的?

 

任锋:就是无论老人、年轻人;穷人、富人;男人、女人,或哪个族群,都要觉得我们可以和谐地生活在一起,有一套能够共享的对于规范的认知和共识,对于共同经验的分享,对于社会基本价值的维系。不能大幅度摇摆和动荡。

 

青评论:可以说拥有活跃、健全的公共生活,才会有积极的公共关怀吗?

 

任锋:没有公共关怀怎么会有公共生活呢?公共生活难道是强制的吗?恰恰相反,应该倒过来讲,是公共关怀发展出了公共生活。公共生活能够健康地发展,正是因为有了志愿主义式的、个人首发精神推动的公共关怀作为基础和动力,然后才能发展出来公共生活。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公共关怀与公共生活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对大多数人而言,如果共同体能够发展出一套维系制度,它的公共关怀就能够得到保障。而对于士君子或者公民企业家来讲,他们提供的公共关怀是社会公共生活的来源与源泉。这是社会中不同层次的人不同的表现形态。

 

建设共同体的三个层次

 

青评论:公民需要在日常和频繁的公共参与中训练和培养,但公共参与、公民生活需要什么样的文化和制度环境?

 

任锋:制度环境应该是多层次的,是新制度与旧制度的结合。人类形成的基本制度中有宗族和家族、有社区和乡里……是累进的。这些制度都具有培育公共人格的功能。这不仅仅是指在面对国家的时候扮演公民,人的公共面向是阶梯式扩展的,就好像人在家庭里也不可能完全“私”化,家庭内部也有公共事务一样。学校、乡里、村落,好的团体,都需要好的规则和制度,要不断争取这些良好的规则和良好的互动。

 

青评论:政府应该以什么姿态鼓励公民关心公共利益?法律在这方面是否同样应有所为?

 

任锋:政府要对“礼”包容和尊重,对“法”要明确和革新。礼法是政府的最基本抓手。半生不熟的启蒙主义认为法律和道德是分离的,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普通法承担了道德的功能,尤其是在道德失序和混乱的状态下。

 

青评论:只有当公民凝聚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和道德共同体,社会的核心价值才会在每个人的身上体现。共同体如何建设,前景如何?

 

任锋:共同体建设牵涉到三个层面:信念—价值、传统、治理意义上的宪制和规则。它们支撑了共同体的形成、维系和拓展。

 

先说价值和信念,这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智慧。信念和价值是多层次的:仁义礼智信是一个核心层次,但更为核心的是社会的超越性信仰。长期以来,有人说中国是没有宗教和信仰的民族,这是错误的。任何一个民族,没有信仰是不能创造几千年文明史的。比如天道—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有一个超越理想的价值追求—就是一种超越性信念。中国人的天不是西方的上帝,不是自上而下外在超越的,而是体现在如何对待同胞亲友之类的日用常行之中。当我们承认不可伤天害理等传统道德言说的时候,对价值和信念的抛弃就有可能会转变。九十年代王小波曾发问说,世道人心谈了这么多年了,我们还需要谈吗?当然需要!人心好,人心坏,是很实在的道德言说,存在整个共同体的道德生活当中。应该实实在在地审视中国的信仰和价值,这在今天我觉得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文明中,“公共”最开始的时候,是一个动词,“天下之法,天下人公共之”。“共”就是以一种普遍和广大的方式,表达某种价值,为人分享、参与和维系。公共本身就是传统的价值和信念在政治和思想文化中的落实,形成了我们的传统。公共这个概念有很强的个体基础,从为己尽性的角度讲公共,才能衍生出公共性。人在公共场合的表达跟他在个人生活中的表现是无法割裂的。从培养一个实现自我优良本性的人出发,只有确立了健全的人格,不否定对个人利益价值的追求和表达,才能与公共融合起来。这些信念和价值是沿着传统不断推进和拓展的,经过先民的生活检验而形成经验,是在基层的生活和礼法中一步步体现的。

 

治理意义上的宪制和规则是理解共同体的第三个层次。如果尊重信念和传统,就会有一套宪制和规则表现出来。确定下来后,政府透过社会文化、组织制度和各种工具、杠杆和资源覆盖到人民的生活中去。政府也好,治理精英也好,这是他们有所作为的方向。

 

这种治理规则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思考。尤其是在我们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后,如何在规则的层面体现共同体的理念。这是对公共生活影响最大的层面。我们面临着治理危机的爆发,在共同体层面上这是一种成长的阵痛,如何经历、克服这种阵痛,使之成为自己成长的积极部分,对年轻人和精英的挑战尤其大。之所以说挑战艰巨和重大,是因为一方面要保守几千年的传统,一方面要吸收现代的经验。要防止要么摧毁传统,要么妖魔化西方成功的经验,这都是要不得的。

 

责任编辑:李泗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