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选民】复立正教辟邪教是根本之道?

栏目:批评争鸣
发布时间:2014-06-23 19: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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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立正教辟邪教是根本之道?

作者:姚选民(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所助理研究员,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时间:孔子2565年暨耶稣20140623

 

 

杜吹剑先生在《复立正教辟邪教是根本之道》(载2014610日《联合早报·言论》,下称“杜文”)认为,邪教问题在当下中国业已成为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问题,其原因主要是中国社会遵行了“科学至上”这种不恰当的方式来应对邪教问题,并认为“复立儒教,扶正传统信仰,树立主体宗教”,才是解决中国邪教问题的根本之道。

 

“杜文”的确指出了中国社会在应对邪教方式上的问题:科学的持续发展,对人们所困惑的某些现实问题提供了一些更好的解释,并且直观性地“削减”了宗教信仰的传统“领地”;然而,缘于探究或回到事情本身的不可能性,科学的发展又同时会让人们面临更多的现实问题,百姓也因为生活环境的因素很难与科学同步,他们的现实困惑也并未因此减少。因而,有如杜先生所说,科学主要解决的是人们“生”的问题,而人们关于“死”的疑虑等事关生命意义的信仰问题,科学则陷入了“无用武之地”的窘境,更遑论对邪教问题的解决。

 

然而,“杜文”据此认为应通过复辟儒教的方式,来解决中国的邪教问题,则是杜先生既不明白中国邪教问题出现的内在机理,也夸大了儒家思想的正向社会作用。

 

邪教问题在当代中国出现,不是因为中国缺乏一个主体宗教,而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的宗教“商品市场”无法提供足够的宗教“商品”,以满足中国人的宗教需求。1978年改革开放(甚或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过于剧烈,一些社会成员在心理上难以融纳这种变化,且对这一变化对于自己生存处境的恶化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存有某种拒绝理解的“怨恨”情绪。这在客观上导致整个中国社会对宗教“商品”存有一种极大的内在需求,然当下中国所奉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能为人供应足够的宗教“商品”。

 

一方面的原因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只针对业已长时间存在的合法宗教,没有给新生宗教留下合法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宗教信仰自由名为自由,实际则是让宗教“自生自灭”。中国没有为合法宗教提供有力的公共政策支持,这些宗教无力为芸芸众生提供足够的宗教“商品”。这其中当然有政治方面的考量:扶持宗教发展,因宗教信徒的数量庞大,执政当局担忧宗教组织最终会跟中共争夺群众基础,可谓一种“政治隐患”;明显打压合法宗教发展,则担心宗教组织活动的泛政治化。可以说,“宗教信仰自由”这种不痛不痒的宗教政策,是当下中国邪教问题之所以会显现为一种社会隐患的关键所在,不是什么中国社会缺失一个像儒教这样的“主体宗教”。

 

另一方面,儒教能解决中国的邪教问题吗?非也。首先,儒教是不是宗教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君子和而不同”“群而不党”,这是儒者非常珍视的一种人格面相。儒者群体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一种气象,主要是缘于他们自己深度的内省和反观,进而形成了一种“道”及其仪式。然而,若倡导儒道的“儒者”本身还没有领会儒道的“精髓”,反而强烈要求他人遵行儒道及其礼仪,此举不仅违背了儒道精神,反而会将儒道精神的一些负面性因素放大,比如注重独修内省之“各顾各家”的“小家庭”思想、过分注重伦理等级秩序的“脸面”观等。

 

其实,缘于儒家思想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对中华民族几千年的长时段影响,大家甚至能在邪教成员身上见到几分“儒者”影子;也就是说,就是那些邪教成员,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儒道精神之负面性因素的变态支配,比如固执、我行我素、不通人情等。当然,在这里,笔者不是要将儒教跟邪教画等号,而要指出的是,邪教问题的出现跟传统儒道的弱化也确有一定的关联:改革开放以后邪教现象的频仍,跟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儒道中的“温情脉脉”伦理感觉,被不断地稀释甚或彻底解构有关。当下不少弱势群体或社会成员,在市场经济大潮裹挟下的现实生活中,既得不到类似于古时“家族”的及时关怀,在面对一些大的“变故”时也得不到及时的心理抚慰,他们只能通过拉他们“入伙”的所谓“宗教”组织比如邪教组织,来获得一些“变态”式的组织关爱和心理抚慰。

 

适度回归传统,宏扬业已融入中国人“骨髓”的儒道正向精神,确能唤起人们关于儒家中国的美好历史记忆,唤醒中国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儒者关爱精神。但是,将儒家宗教化既不合儒道精神本身,更是没有了古时的现实条件:与其树立一个本来就不存在的宗教——儒教,还不如把仅有的一些人力和物力,放在扶持现有合法宗教的正常发展上,放在执政当局与宗教组织良好关系的互动和建构上。

 

作者是中国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所助理研究员,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


 

责任编辑:李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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