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小兵】复立正教当然是辟邪教的根本之道

栏目:谏议策论
发布时间:2014-07-04 08: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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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小兵

作者简介:侯小兵,独立评论人,现居杭州。


复立正教当然是辟邪教的根本之道

 

作者:侯小兵(常州市孔子思想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来源:作者惠赐

 

时间:孔子2565年暨耶稣201474

 

 

 

 

姚选民博士撰文《复立正教辟邪教是根本之道?》(载2014623日《联合早报·言论》,下称“姚文”),对杜吹剑先生《复立正教辟邪教是根本之道》(载2014610日《联合早报·言论》,下称“杜文”)一文提出了质疑,认为杜文是“既不明白中国邪教问题出现的内在机理,也夸大了儒家思想的正向社会作用”。

 

姚文认为,中国邪教问题的出现,是社会转型过程中,宗教“商品市场”无法提供足够的宗教“商品”,以满足民众的宗教需求;基于政治考量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限制了合法宗教满足民众宗教需求的能力,是邪教问题成为中国社会隐患的关键所在。姚文所言自有道理,但笔者认为,这是停留在问题的表层,没有抓住根本所在。

 

按姚文的看法,中国邪教问题的产生,是因为“宗教商品”与宗教需求间的供求矛盾。因此,他也就顺理成章地提出执政当局应“扶持现有合法宗教的正常发展”以应对之。但笔者以为姚文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中国社会目前的现状,是因缺乏能被全社会普遍认可的基本价值而趋于分裂。

 

社会若是一所房屋,被各阶层所普遍认可的基本价值便是地基,只有夯实地基,才能在其上建筑起稳固的房屋。在传统社会,儒教便起着这样的基础作用。随着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儒教传统被全面摧毁,迄今为止,再也没有一种思想或信仰资源能够取代儒教传统,向全社会提供被普遍认可的基本价值——中共的意识形态也只是起到了暂时性替代功能,并随着改革开放而逐渐解体。近30年中国宗教的迅猛发展,本就是因此引起的“信仰真空”的结果。

 

在这样一个社会中,不先重建基本价值,以此基本价值为根基去消解现存的社会分裂因素,却去支持宗教的发展,恐怕邪教问题没解决,宗教问题却反而会成为进一步撕裂国家和社会的新威胁。因此,笔者认为若能综合杜文和姚文的意见,一方面根植于中国自身传统,重建社会基本价值,另一方面在此基础上促进合法宗教的正常发展,明体达用,或许是对问题的本末兼治的解决方法。

 

事实上,这也就是传统中国一种文教(儒教)、多种宗教的格局。历史经验表明,这样的信仰格局,最适于保持国家的稳定,并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其他国家屡屡出现的、因宗教冲突而引起的种种弊端。一旦此一格局重新建立,目前的宗教信仰政策,也将可以摆脱姚文所批评的“无为”式的尴尬状态,而可真正推动中国宗教信仰的良性发展。

 

姚文虽然不完全对儒家传统持否定态度,但明显是有相当的负面评价及警惕的,因此也就导致其对邪教问题应对中,儒家传统的作用的评价偏低。对传统的激烈否定态度,是近现代中国知识界的主流;温和一些的,也至多在认为儒家传统已不适应中国的前提下,有限地同意其在如个人修养等个别领域或仍有价值。然而,百多年的历史表明,全面西化导致中国社会的种种不调;而背离传统的知识精英,仿佛成了“生活在故乡的异乡人”,当他们在讨论中国问题的时候,因为和传统的疏隔,似乎总是无法进入问题的内在,所提出的解答也就常常似是而非。

 

姚文对邪教问题的看法及对儒家传统作用的评价,多少透露出些此种“异乡人”的意识。中国要完成社会转型,要实现文化复兴,知识精英的作用至为重要。但知识精英要更积极地发挥作用,恐自身仍需一个“再中国化”的过程,即在回归传统的基础上,真正内在于中国社会来思考本国的问题,而非削中国现实的“足”,去适西方理论的“履”。

 


(作者是常州市孔子思想研究会特约研究员)

 

发表于新加坡《联合早报》201474

 

 

 

【附录一】

 

 

复立正教以辟邪教是根本之道

 

作者:杜吹剑(首都师范大学儒教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时间:孔子2565年暨耶稣2014610

 

 

 

 

发生在山东招远的“五二八”惨案,使邪教问题再次浮出水面。“全能神”等邪教组织规模之大、信众之广,令人咂舌,也宣告中国政府自十几年前就开始实施的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的做法,基本无效。今天,中国大陆邪教之所以呈蔓延之势,与政府长期对宗教的性质认识及功能定位有关,导致今日严重后果,教训惨痛。

 

1949年以来,中国政府全面推行无神论教育,对宗教进行负面宣传,往往将“宗教迷信”连称,把宗教与科学对立,认为“求神拜佛”愚昧无知、荒诞可笑,而且不允许党员干部信教。可是,科学能解决“生”的问题,但无法回答“死”的疑虑,即科学无法给生命予以价值意义,不能提升生命至神圣空间。生命无常,精神永恒,信仰问题必须用信仰解决,此领域科学无能为力。

 

对科学的迷信即唯科学主义,将科学视为万能,这种观点在今日西方已受到质疑,但在当下中国大陆仍大有市场。上世纪20年代,中国曾发生过一场“科学与玄学”的论战,“科学派”自信已战胜“玄学派”,认为科学可以解决人生观问题。此后,“向科学进军”、“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教兴国”等口号纷至沓来。即使所谓“科教兴国”,其中之“教”,也仅指知识教育,而非“教化”。有科学无教化,只见科学不见文化(道德、宗教),不但失之一偏,也是当今宗教政策的认识根源。

 

基于此,认为科学必将战胜宗教,并且,认为宗教不具有良性社会功能,将其视为必将消亡之物。这种观点,既是“理性的傲慢”,也违背常识且不尊重社会现实。如科学昌明之西方欧美诸国,宗教亦并未消失抑或“失败”,而是仍然在社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无可替代的作用。

 

毋庸置疑,宗教具有良性社会功能。宗教可让人的精神有所寄托而不致空虚、失落乃至紊乱,个体得到群体帮助而增进对群体的认同感,人生的价值意义得以实现和提升,即让人有安身立命之所在,故可以起到安顿人心、提升道德、稳定社会的作用,具有维持社会基础性秩序的功能,从而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这从古今中外的社会治理实践,已得到证明。

 

不仅如此,宗教也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近代以前,西方历史是政教合一的,主要是基督教与政权的结合。即使在号称政教分离的今天,欧美诸国仍是高度重视宗教的作用,如英国的圣公会就是法律规定的国教,英国政府必须向圣公会提供财政支持。希腊宪法明文规定东正教是国教,北欧一些国家则以路德宗为国教。在亚洲的日本,传统的神道教具有国教性质。佛教在泰国,虽无宪法明文规定,但享有事实上的国教地位。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论述了宗教与民主共和制度的关系,指出:“专制制度可以不要宗教信仰而进行统治,而自由的国家却不能如此。宗教,在他们所赞扬的共和制度下,比在他们所攻击的君主制度下更为需要,而在民主共和制度下,比在其他任何制度下尤为需要。当政治纽带松弛而道德纽带并未加强时,社会怎么能免于崩溃呢?如果一个自己做主的民族不服从上帝,它能做出什么呢?”美国的政治实践和社会现状,也强有力地佐证了托克维尔的观点。查尔斯•泰勒亦明确说,美国的宪法就是一个隐秘的“教会”。

 

在中国历史上,儒释道三教合一,是中国文化主体,其中儒乃主干。“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亦为历代政治人物所尊奉。学者蒋庆认为,儒教在中国的历史上有四大功能,除了解决社会的行为规范、生命信仰、情志慰藉等问题,还解决政治秩序的合法性问题,为政治权力确立超越神圣的价值基础与历史文化的价值基础。

 

中国自近代以来,就进入整体性反传统的思想文化迷局,中国文化的主干儒家,被彻底打倒,佛、道二教,一度被无情批判,其他民间宗教信仰,亦被当成“封建迷信”予以扫除,整个社会可谓进入信仰真空状态,亦为邪教的滋生创造了条件。大陆在改革开放前,意识形态具有功能性替代作用,亦掩盖了问题。时至今日,立国之基缺乏历史文化合法性的问题逐渐暴露。主干性文化系统缺位,既是中国文化危机的表征,也是其本质。

 

由此可见,中国大陆邪教快速蔓延,包括外来宗教迅猛发展,其根本原因在于“正教”不立,传统主流价值信仰体系遭到破坏,至今未能扶正。同为华人社会,在台湾、香港、澳门,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全不成气候,基督徒的比例也没有大幅度增加,主要原因就是本土宗教一直得到了很好地发展,儒、道、佛仍然是民间信仰的主体,几百年来从来没有中断过。台、港、澳经验,可为大陆借鉴。

 

总之,信仰问题不能靠科学解决,继续高喊“崇尚科学,远离邪教”的口号,于事无补。精神必须用精神对抗,法律打击、军警防范无效。科学与法律,对解决邪教问题,皆是治标不治本。中国大陆现行的宗教政策及其指导理念,需要检讨并尽快调整。扶正传统信仰,树立主体宗教,是解决邪教问题的根本之道。不然,以后的麻烦会更大。

 

                   

(作者是首都师范大学儒教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

 

发表于新加坡《联合早报》2014610

 

 


 

【附录二】

 

 

复立正教辟邪教是根本之道?

 

作者:姚选民(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所助理研究员,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

 

来源:新加坡《联合早报》

 

时间:孔子2565年暨耶稣20146月23

 

 

 

 

杜吹剑先生在《复立正教辟邪教是根本之道》(载2014610日《联合早报·言论》,下称“杜文”)认为,邪教问题在当下中国业已成为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社会问题,其原因主要是中国社会遵行了“科学至上”这种不恰当的方式来应对邪教问题,并认为“复立儒教,扶正传统信仰,树立主体宗教”,才是解决中国邪教问题的根本之道。

 

“杜文”的确指出了中国社会在应对邪教方式上的问题:科学的持续发展,对人们所困惑的某些现实问题提供了一些更好的解释,并且直观性地“削减”了宗教信仰的传统“领地”;然而,缘于探究或回到事情本身的不可能性,科学的发展又同时会让人们面临更多的现实问题,百姓也因为生活环境的因素很难与科学同步,他们的现实困惑也并未因此减少。因而,有如杜先生所说,科学主要解决的是人们“生”的问题,而人们关于“死”的疑虑等事关生命意义的信仰问题,科学则陷入了“无用武之地”的窘境,更遑论对邪教问题的解决。

 

然而,“杜文”据此认为应通过复辟儒教的方式,来解决中国的邪教问题,则是杜先生既不明白中国邪教问题出现的内在机理,也夸大了儒家思想的正向社会作用。

 

邪教问题在当代中国出现,不是因为中国缺乏一个主体宗教,而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中国的宗教“商品市场”无法提供足够的宗教“商品”,以满足中国人的宗教需求。1978年改革开放(甚或鸦片战争)以来的中国社会转型过于剧烈,一些社会成员在心理上难以融纳这种变化,且对这一变化对于自己生存处境的恶化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的),存有某种拒绝理解的“怨恨”情绪。这在客观上导致整个中国社会对宗教“商品”存有一种极大的内在需求,然当下中国所奉行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并不能为人供应足够的宗教“商品”。

 

一方面的原因是,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只针对业已长时间存在的合法宗教,没有给新生宗教留下合法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宗教信仰自由名为自由,实际则是让宗教“自生自灭”。中国没有为合法宗教提供有力的公共政策支持,这些宗教无力为芸芸众生提供足够的宗教“商品”。这其中当然有政治方面的考量:扶持宗教发展,因宗教信徒的数量庞大,执政当局担忧宗教组织最终会跟中共争夺群众基础,可谓一种“政治隐患”;明显打压合法宗教发展,则担心宗教组织活动的泛政治化。可以说,“宗教信仰自由”这种不痛不痒的宗教政策,是当下中国邪教问题之所以会显现为一种社会隐患的关键所在,不是什么中国社会缺失一个像儒教这样的“主体宗教”。

 

另一方面,儒教能解决中国的邪教问题吗?非也。首先,儒教是不是宗教还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君子和而不同”“群而不党”,这是儒者非常珍视的一种人格面相。儒者群体之所以能够在中国历史上形成一种气象,主要是缘于他们自己深度的内省和反观,进而形成了一种“道”及其仪式。然而,若倡导儒道的“儒者”本身还没有领会儒道的“精髓”,反而强烈要求他人遵行儒道及其礼仪,此举不仅违背了儒道精神,反而会将儒道精神的一些负面性因素放大,比如注重独修内省之“各顾各家”的“小家庭”思想、过分注重伦理等级秩序的“脸面”观等。

 

其实,缘于儒家思想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对中华民族几千年的长时段影响,大家甚至能在邪教成员身上见到几分“儒者”影子;也就是说,就是那些邪教成员,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儒道精神之负面性因素的变态支配,比如固执、我行我素、不通人情等。当然,在这里,笔者不是要将儒教跟邪教画等号,而要指出的是,邪教问题的出现跟传统儒道的弱化也确有一定的关联:改革开放以后邪教现象的频仍,跟市场经济条件下,传统儒道中的“温情脉脉”伦理感觉,被不断地稀释甚或彻底解构有关。当下不少弱势群体或社会成员,在市场经济大潮裹挟下的现实生活中,既得不到类似于古时“家族”的及时关怀,在面对一些大的“变故”时也得不到及时的心理抚慰,他们只能通过拉他们“入伙”的所谓“宗教”组织比如邪教组织,来获得一些“变态”式的组织关爱和心理抚慰。

 

适度回归传统,宏扬业已融入中国人“骨髓”的儒道正向精神,确能唤起人们关于儒家中国的美好历史记忆,唤醒中国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儒者关爱精神。但是,将儒家宗教化既不合儒道精神本身,更是没有了古时的现实条件:与其树立一个本来就不存在的宗教——儒教,还不如把仅有的一些人力和物力,放在扶持现有合法宗教的正常发展上,放在执政当局与宗教组织良好关系的互动和建构上。

 

 

 

(作者是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所助理研究员,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

 

发表于新加坡《联合早报》20146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