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作者简介:慕朵生,男,独立学者,曾创办中国儒教网暨儒教复兴论坛并任总编。 |
新版《中小学生守则》为中国带来新希望
作者:慕朵生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文刊于《环球时报》
时间:甲午年七月初七 西历2014年8月2日
教育部昨日公布新版《中小学生守则》征求意见稿,一石激起千层浪,成为网络上热议的一大话题,且得到绝大多数网民的赞赏和支持,成为近年来中国教育工作难得的一大亮点。
众所周知,旧版《守则》为人诟病久矣,原因就在于其部分内容过于抽象化和空泛化,离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比较远。比如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孩子们还没有大体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就显得有些无的放矢。再比如关于“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的要求,理念固然可嘉,但缺乏可操作性。
与此同时,旧版《守则》虽然只有短短10条200多字,但若加上与之配套执行的《小学生行为规范》、《中学生行为规范》,则三者共计70条、2000多字,有关规定过于繁琐,看似内容健全,实则“眉毛胡子一把抓”,无法突出重点,更不利于执行。
与旧版《守则》及两个行为规范相比,新版《守则》在形式上的最大变化,就是化繁为简。它将原先的三个规定合而为一,变2000多字为不到400字,变70条为“三爱、三讲、三护”的9条,且每条都细化为若干可操作的具体规范,如第三条“爱劳动”的规定,就分为“自己事自己做,积极承担家务,主动清洁校园,参与社会实践,热心志愿服务,体验劳动创造”五项具体内容,可谓既高度凝练,又便于记忆和操作。
从内容上看,新版《守则》的一大特点是更加“接地气”,即更加符合时代化和生活化的要求,每条规定都紧扣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比如,第八条关于“护健康”的规定,就有一项“控制上网时间”的要求,这对电子时代上网成瘾的孩子们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再比如,第九条关于“护家园”的规定,“践行垃圾分类”和“低碳环保生活”两项就格外令人耳目一新。
更重要的是,新版《守则》还删去了一些明显带有争议性的内容,并因此而变得更加人性化。比如,此前《中学生行为规范》中的第四十条,即“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的规定在新版《守则》中不见了踪影。这在中学生尚不具备制止为非作歹甚至穷凶极恶不良分子的情况下,有利于保护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也符合绝大多数家长们的意愿。
当然,新版《守则》最惹人注目的一点变化,是将旧版的第一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修改为“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这表明,在建政75年之后,中国执政者不仅开始变得越来越自信。更重要的是,在“全球化”和“本土化”交织并进的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围绕促进国家认同培育人们的国家观念和国民意识,中国教育自然不能例外——这是中国与世界接轨的一条新通道。
总之,新版《守则》始于“爱祖国”,终于“护家园”,全篇贯穿以爱智力行、修身养性等人性化要求,字里行间透露出中国千百年来传承的“家国情怀”和“成人理念”,既紧扣学生生活实际,又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必将更加有利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给教育事业乃至中国发展都带来了新的希望!
需要注意的是,新版《守则》并非完美无缺,而是仍有完善余地。因为,9条内容几乎全是对学生“责任”、“义务”的要求,很少有类似英国小学生守则中“不保守坏人的秘密”,或美国小学生守则中“个人生病、家人亡故时可以缺勤”之类的维护学生“权利”、“权益”的规定。因此,笔者建议新版《守则》有必要将此问题考虑进去,甚或增加一条专门保护学生“权利”、“权益”的规定,使《守则》做到“十全十美”!
此外,近些年来,一些大中小学教师行为表现不佳、严重失范,甚至出现大量性侵学生、收受贿赂、学术造假等为人不齿的现象。“教育者首先要接受教育”,笔者在此也强烈建议,应尽快制定并出台一套“教师行为守则”,约束教师行为,体现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传统师德精神。
(原文刊于《环球时报》2014年8月2日第15版,标题为《为新版<中小学生行为守则>点赞》,署名寇军侯)
责任编辑:李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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