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山李存山,男,西历一九五一年生于北京市。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研究员,兼任中华孔子学会副会长,中国哲学史学会副会长,《中国哲学史》杂志主编。著有:《中国气论探源与发微》、《商鞅评传——为秦开帝业的改革家》、《中华文化通志•哲学志》、《智慧之门•老子》、《中国传统哲学纲要》、《气论与仁学》等。 |
重申“解构三纲”
作者:李存山
来源:原载于作者新浪博客
时间:丙戌年八月廿二
西历2006年10月13日
我前些时写了一篇题为《重视人伦,解构三纲》的短文(载《学术月刊》2006年第9期),稍后又写了一篇《道德的“变”与“常”》(见我的博客)。后一文也包含着要重视儒家伦理之普遍性的“常”道(如“五常”),解构儒家伦理之带有时代特殊性的“三纲”的意思。我在写《儒家的和谐社会理念及其历史局限》时,在其第二部分“儒家构想和谐社会的几个层面”中写了第二个层次“家庭和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并在其第三部分“儒家和谐社会理念的历史局限”中写了“君臣之伦与家庭和社会伦理”,此两小节也大致表达了前两文的观点。近日收到《学术月刊》第9期样刊,见吾友景海峰先生在《儒家伦理的形而上追寻》中对此有不同的看法。他说:
李存山讲要“重视人伦,解构三纲”,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想法。但我认为,现在“三纲”究竟是个什么状态?百余年来,解之又解,以至于已无解,则还解构什么?恐怕现在需要的是解释,而不是解构。“三纲”与“五常”能否剥离?此其一。倒了纲常,儒家伦理的形而上根基完全坍塌,道德价值迷茫,观念浮游无根,如此困局,何日是尽头?此其二。除了哲学理论方面形而上的意义之外,三纲五常学说更包含了信仰的成分,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完全弃之,我们总不能去信西方人或东方阿拉伯人、印度人的宗教吧!此其三。这些根本问题的解答需要新的反省和新的思路,而且今日省思正当其时,要不然一无“资源”,二无“特色”,我们怎么去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又怎么能去思考和处理远比20世纪复杂得多的那些伦理难题?
景海峰提出的这些问题在儒学研究中渊源很深,也很有代表性。可惜,他没有从正面回答:如果保留了“三纲”,我们是否就可以“面对全球化的挑战”,是否就可以思考和处理21世纪的“那些伦理难题”?我对以上提出的三个“根本问题”试作以下回答。
其一,关于“三纲”与“五常”能否剥离?我认为,如果我们坚持道德之“变”与“常”的辩证法,那么“三纲”与“五常”是可以剥离的。“五常”(仁义礼智信)是我们现代社会道德生活仍然需要的“常”道,“三纲”则须作历史古今之“变”的分析:“从积极方面说,它适应了秦汉以后的君主集权政治制度,对于中国古代社会也曾起了稳定和统一的作用……但是从消极方面说,君主集权也给中国古代社会造成了相当大的祸害,特别是宋代以后君主集权变本加厉,严重束缚了中国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因此,明清之际的儒家黄宗羲、顾炎武、吕留良、唐甄等人就已提出了解构“三纲”的思想(参见拙文《道德的“变”与“常”》)。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发展,从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直到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提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些都是破除或解构“三纲”的过程。近时,牟钟鉴先生提出“三纲不能留,五常不能丢”,我对此深表赞成。
至于“百余年来,解之又解,以至于已无解,则还解构什么?”我对这个提问有所不解。起码,在有些人(如景海峰)的思想中,“三纲”与“五常”还是不能“剥离”的,这就有了提出“解构”的现实针对性。另外,从社会现实的发展来说,戊戌变法要实行“君主立宪制”,实即要解构“三纲”,但失败了,以致张之洞将维新变法理论称为“邪说”,提出:“知君臣之纲,则民权之说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纲,则父子同罪免丧废祀之说不可行也;知夫妇之纲,则男女平权之说不可行也。”(《劝学篇·明纲》)辛亥革命虽然以“民国”取代了“帝制”,但是袁世凯等人又要用“纲常”之说来复辟帝制,这就激起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反“纲常”。是否五四运动以后“三纲”就已“无解”了呢?远不是如此。冯契先生指出:
对近代人来说,人格独立,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应摆到第一位。这同旧时代的纲常名教确是根本对立的,所以近代思想家都认为要进行道德革命。梁启超……章太炎……鲁迅……陈独秀……虽然激烈的言论甚多,但是其成绩现在看来并不很大。……由于道德与政治关系密切,马克思主义者产生过分强调阶级性的倾向,对旧道德作了许多“左”的批判,结果还是搞个人崇拜。个人崇拜就是变相的家长制,变相的君为臣纲。仅这点就可以说明社会伦理观念和习惯势力的顽强。(冯契:《人的自由和真善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34页)
冯契先生是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和哲学史家,他说“个人崇拜就是变相的家长制,变相的君为臣纲”,这话说得真是深刻!而且,这话显然是有现实针对性的。
我在今年9月27日从北京乘飞机去杭州的途中,读了当天的《参考消息》,见其转载有香港《亚洲周刊》10月1日(提前出版)的文章《法拉奇以笔代剑战斗一生》。文中记述了9月14日去世的意大利著名女记者奥里亚娜·法拉奇在1980年对邓小平的采访:
……法拉奇索性切入要点,问道:“毛主席经常抱怨你不太听话,不喜欢你,这是真的吗?”邓小平回答说:“毛主席说我不听他的话,是有过。但也不是指我一个人,对其他的领导人,也有这样的情况。这也反映毛主席后期有些不健康的思想,就是说,有家长制这些封建主义的东西。他很不容易听进不同的意见。毛主席批评的事,不能说都是不对的。但有不少正确的意见,不仅是我的,其他同志的在内,他不大听得进了。民主集中制被破坏了,集体领导被破坏了,否则就不能理解为什么会爆发文革。”
法拉奇接着问:“但我们大家都知道,毛主席选择了林彪就像西方的国王选择继承人那样。”邓小平气定神闲地回答说:“这就是我刚才说的不正确做法,一个领导人,自己选择自己的接班人,是沿用了一种封建主义的做法,刚才我说我们制度不健全,其中也包括这个在内。”
以上问答都是我们在学《邓选》时学过的(见《邓小平文选》,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05—307页),但近些年可能是因为宣传的“导向”,这些话已经很少见诸报端了,以致我们已经有些感到生疏或淡忘了。邓小平两次提到毛主席后期“有家长制这些封建主义的东西”,“沿用了封建主义的做法”。他甚至没有说这是“变相的”家长制或“变相的”封建主义。若如冯契先生所说,这是“变相的君为臣纲”总不为过。
由以上可见,“三纲”思想并非“解之又解,以至于无解”。而且,我认为“三纲”思想还有比以前更难“解”的问题。孔子曰:“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论语·先进》),“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孟子曰:对于“贵戚之卿”来说,“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对于“异姓之卿”来说,“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孟子·万章下》)。“犯之”就是对君主的错误进行批评,“止”或“去”就是要在“以道事君,不可”的情况下辞官隐退。孔、孟的这些思想在汉代“三纲”之名确立之后就不被提倡了,但历史上仍有一些儒家身体力行了这种“出处进退之道”,王夫之甚至把君子的“仕与隐”看作是“君子之生死”的终极关怀(《宋论》卷十四《理宗四》)。然而,在中国现代的“个人崇拜”中,由于把道德与政治完全混同了,所以在“变相的君为臣纲”中,当“君有大过”之时,不但难以谏止,而且没有“出处进退”的余地。如冯契先生所说:“主要问题在于把道德和政治捆绑在一起,忽视了道德的特殊性……政策老变,思想教育今天这样讲,明天那样讲,结果只能培养随风倒的人。这对道德伦理是破坏。”(《人的自由和真善美》第235页)如果我们解构了“三纲”,保留了“五常”,那么,是否有利于强调道德所区别于政治的特殊性呢?
其二,“倒了纲常,儒家伦理的形而上根基完全坍塌,道德价值迷茫,观念浮游无根,如此困局,何日是尽头?”我在《重视人伦,解构三纲》一文中已经考辨,先秦儒家有五伦或三大伦的思想,但“三纲”之说是“汉承秦制”以后继承了韩非子的“三常道”思想而建立起来的。“如果我们探讨一下儒家所重视的五伦或三大伦是怎么演变为‘三纲’的,它在中国历史上又发生了什么变化,那么就可以证明‘三纲’之说不是出于千古不变的‘天理’,而是中国历史变化的产物,儒家伦理可以而且应该随着中国历史新的变化而变化。”所谓“儒家伦理的形而上根基”是否就是“千古不变的‘天理’”呢?孔、孟没有“三纲”的思想,那么,此“天理”为什么要待“汉承秦制”以后才被发现呢?孔子、子思有君臣、父子、夫妇、昆弟、朋友“五达道”和智、仁、勇“三达德”(《中庸》)的思想,孟子有五伦和“仁义礼智”四德的思想,可以说他们有“伦常”而无“三纲”,因此,他们并没有为统一的“纲常”建立“形而上根基”。当我们解构“三纲”,同时也就解构汉代以来“纲常”的形而上根基时,这正是贴近了孔、孟的思想。孔、孟没有“三纲”的思想,郭店楚简的《唐虞之道》篇主张“禅而不传”,否认传子制的“家天下”可以“化民”,《礼记·礼运》篇也载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先秦儒家并没有因无“三纲”而感到“道德价值迷茫,观念浮游无根”。为什么我们重视了人伦,保留了“五常”,解构了“三纲”,就要陷入“道德价值迷茫,观念浮游无根”的困局呢?
事实上,正是因为近代以来张之洞、袁世凯等人把“纲常”捆绑在一起,而“三纲”之说已经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从君主制向民主制的转型,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新青年们在反帝制、反“假共和”时又不加分析地反“纲常”,乃至有“打孔家店”的口号,于是把儒家伦理中应该“变”的内容和应该继承的“常”的内容都与“科学和民主”对立起来。我认为,这才是“道德价值迷茫,观念浮游无根”的一个原因。“三纲”是与近现代的“民权之说”和“男女平权之说”等等相对立的,张之洞在这一点上并没有说错。我相信,对于中国的大多数人来说,宁肯弃“三纲”而不会弃“民权”和“男女平权”。只要儒家伦理还把“纲”与“常”捆绑在一起,儒家伦理就不会走出近现代的危机。“道德价值迷茫,观念浮游无根”,这个“困局”只有在讲明了道德之“变”与“常”的辩证法,把应该改变的“三纲”与普遍性的“伦常”剥离之后,才会有“尽头”。
其三,“除了哲学理论方面形而上的意义之外,三纲五常学说更包含了信仰的成分,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如果完全弃之,我们总不能去信西方人或东方阿拉伯人、印度人的宗教吧!”的确,董仲舒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程、朱也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程氏遗书》卷五),“宇宙之间,一理而已……其张之为三纲,其纪之为五常”(《朱文公文集》卷七十《读大纪》),这里不仅有“哲学理论方面形而上的意义”,而且“更包含了信仰的成分”。但这是否就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呢?秦汉以前没有“三纲”之说,是否那时的中国人(包括孔、孟在内)就没有“安身立命的根本”呢?黄宗羲批判君主专制,说自秦以来“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批判“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认为后世君主不过是“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窥伺”(《明夷待访录·原君》),他是否因此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本”呢?实际上,“三纲”之说并不是“中国人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是君主集权制度的“安身立命的根本”。
我在《道德的“变”与“常”》一文中已经指出:
有些儒家道德,实际上也并非中国所独有的“国粹”。如君臣关系与父子关系同构的思想,在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中也有:“父亲对子女的统治是君主式的……体现着某种君主式的权威。……君主在本性上优越于他的臣民……这种关系也是长幼关系和父子关系。”(《政治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再如妇女“三从”的思想,“摩奴法说:‘女人童年时从父,少年时从夫,夫死从子。无子则从其夫之最近亲属,妇人不能自己作主’,希腊与罗马有同样的说法。”(古朗士《希腊罗马古代社会史》,转引自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6页)
“三纲”之说的内容并非只是中国历史上独有的,它是世界历史上男权社会和君主集权制度所共有的,只不过它在中国历史的秦汉以后更加突出、更加系统罢了。查一查中国历史上凡信奉佛教的、信奉伊斯兰教的、信奉天主教的,同时也信奉“三纲”的,可能不在少数。而黄宗羲、唐甄等人坚持了儒家一贯的“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破掉了对“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的信仰,他们并没有因此而改信“西方人或东方阿拉伯人、印度人的宗教”。
我认为,儒家最根本的价值观就是“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中庸》)的人本主义,就是“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尚书·皋陶谟》),“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尚书·泰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的民本主义,就是“正德、利用、厚生”(《左传》文公七年)的“三事”之说。“圣人所以为圣人,中国所以为中国”,实并不在于有“三纲”,而在于是否坚持了这种人本主义、民本主义和“三事”之说。
黄宗羲说:“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为臣者轻视斯民之水火,即能辅君而兴,从君而亡,其于臣道固未尝不背也。”(《明夷待访录·原臣》)这里没有“三纲”之说,但其确为儒家之言是可以肯定的。陈独秀虽然把儒家伦理与民主对立起来,但他在1915年所作《今日之教育方针》中说:“国家而非民主,则将与民为邦本之说,背道而驰。”(《陈独秀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5页)可见在他的思想中仍不自觉地继承了儒家的“民惟邦本”之说。在近现代,“三纲”思想阻碍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如果不“弃之”,那就有背于“民惟邦本”之说,在我看来,那也就并非现代儒家之言。
我们现在对儒家伦理确实需要有“新的反省和新的思路”。在我看来,“重视人伦,解构三纲”就是一种“新的反省和新的思路”。我不相信,保留了“三纲”之说,就可以“面对全球化的挑战”,就可以“思考和处理远比20世纪复杂得多的那些伦理难题”。
责任编辑:姚远
【上一篇】【李存山】重视人伦,解构三纲
【下一篇】【何怀宏】寻求极端之间的中道与厚道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
儒家网
青春儒学
民间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