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我们失落的精神命根
――重建中华民族天道信仰刍议
作者:刘利华
引子
天道啊
中华民族的精神命根!
先哲们慧心至诚
为炎黄后代立心、立命、开太平
发现了祢为存在的终极之本。
代代先祖善念至贞
仰赖祢的滋养
成就起独一无二的
中华民族的大善、大美、大智慧
积累起富丽堂皇的文明奇珍。
可我们――
我们这些不孝的子孙
却无知地将祢
弃如敝屣――
而丧失了
最善良、美丽、宽厚、自信而彬彬有礼的
民族身份
也茫无觉知地丢掉了自己的文化之魂。
魂兮
魂兮
归来吧!
(一)信仰在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中的位置和功能
信仰虽不是人维持正常的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条件,但却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由来已久并发生了深刻的实际影响的经验事实。信仰以人的自由本质为人性根据。正像黄克剑论述过的,人相对于自然、社会和历史,都是“受动”而“能动”的存在。[1]人是在无可摆脱的一些自然和社会条件的限定下,能作出理性判断和意义抉择的自由存在。这里所说的“能动性”及“自由”,不是指人像所有动物一样具有挣脱外来束缚、强制的本能,也不是说它一定指向伦理之善,而是说,人由于其所特有的理性、情感、意志、实践等能力,能在一定程度上把握存在的规律和领悟、选择、实现生活的意义,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自然因果律和社会必然性的制约,主动地处置、驾驭——包括顺应、利用和改造——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有意识地协调、处理——包括合作与斗争——与同类和其生存条件的关系,并能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因而具有了在自然、社会和精神领域达成自我实现、自我完善和自我超越的自觉和可能,可以在生存过程中,不断地在物质、社会和精神层面实现对自身有限性的突破。人的自由本质是唯人才有的超越性的人性前提,超越则是自由本质的达成。我们人类积累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和精神文明财富,若从它们与人性的因果关系上看,都是人的自由本质的对象化或人的超越性和超越能力结出的美丽果实。人的自由本质及由此而来的超越性,也有可能结出恶果,理性用于作恶,就是对人类社会的破坏性力量。然而,信仰的人性根据却必定是唯有人才有的精神超越性。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界定:信仰是人意识到并要精神地超越自身的终极有限性的需要和努力。[2]汉字“信仰”――敬仰地相信,可谓意味深长又惟妙惟肖,两个字概括了信仰作为一种人类存在现实的典型特征。
一种有持久生命力的文化必定是能提供鼓励人在精神上不断超越、不断提升品位、扩大内涵、求真、趋善、爱美、仰圣的信仰维度的文化。被这样一种文化作为信仰对象的,通常就是这种文化所认定的终极本体或存在源头。祂挂搭起也昭示出这种文化所崇尚的生活的终极价值或终极意义。而这处于该文化价值体系的最高端的终极意义,就像是茫茫大海上一座指引航向的灯塔,统摄起也整合着该文化的所有经验价值,并使该文化保持着向神圣境界的开放,因而能给予处于“半是天使半是魔”的人性张力中的现实的人,一种远魔鬼而近天使的精神参照和内在感召,使在其光照下的人类有可能达到心灵自由――那摆脱了物役欲惑因而既空灵高远又真切实在的真善美圣的精神境界。
能有这样文化功能的信仰对象因此要满足两个规定性:一是祂必须代表无限的终极实在,而不能只是人在经验生活中可以触及、占有、支使的任何经验性的存在。这是因为,任何限定在经验范围的对象,都不可能提供人在精神上不断地突破终极有限性、不断地实现自我超越的参照。如果以某种经验的目标为信仰对象,就会限定人、阻止人的精神不断超越的道路。二是祂必须能以祂在至高端展示的终极价值涵养、浇灌、培植其下的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普世人权价值和普世伦理价值,并且肯定由垂直维度普世价值规范的水平普世价值的正当性和有益性。[3]反过来说,只要是自觉或不自觉地鼓励垂直维度非普世价值的,无论是宗教的或理性的所谓“信仰”,都必定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导致自觉或不自觉的反人道的罪恶。
现在,“信仰=宗教信仰”这种误解几乎成了普遍的固定的认知模式。比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出的居民户口簿中的居民信息栏儿上,在本应为“信仰”栏目的地方印着的是“宗教信仰”。在我们这个推行了无神论信仰60年的国家,这是令人匪夷所思的疏忽大意。因为按照这种对“信仰=宗教信仰”的理解,显然就排除了马克思主义或共产主义作为信仰对象的合法地位。而在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人中,或者为了肯定中华民族文化具有信仰的维度而一定要将儒家思想“儒教”化;或者为了说明中华民族文化的人文性*,而只承认中华民族是在对道德的追求中达成其文化的超越性的,对信仰连提都不屑提。而至为偏激的看法,就是:中华民族从来就没有信仰!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宪政民主制度是以基督教信仰为精神前提的,因此中国社会要实现向民主宪政制度的转型,其思想前提是必须普及基督教。作为这种观点的反弹的,就是提倡以“儒教”来抵制“耶教”,相应地认为,西方民主不适于中国。只要是接受西方民主制度,就一定会把基督教接受过来,就等于是掘了中华文化的根儿,挖了炎黄祖宗的坟。
事际止,作为完满人生不可缺少的维度,信仰的达成既可以通过宗教的途径,也可以通过哲学的途径。宗教接受信仰的路径是从上往下,首先要求具有对信仰对象的虔诚、信任、敬畏、挚爱与依赖的情感,笼统地说是“由诚而明”;哲学走向信仰的路径是从下往上,要求具有以怀疑为动力,对终极本体和终极意义刨根究底追求至善的理性态度,笼统地说是“由明而诚”。宗教作为人达成信仰的一种路径,是人以虔诚的情感投注,通过对一种代表着无限终极实在的、为生命提供终极意义指向的超验对象的无条件的敬仰、崇拜和追随,在认同和践履相应的教义,自觉遵守相应的教规,参与相应的程式化的膜拜,实现对生命终极有限性的超越的形式。而哲学地达成信仰,则是通过以“生命化方式”[4]或“活哲学”的方式,以包括自觉地追问终极实在的本体论,追问终极意义的价值论,以及以理论地建构这样的本体论和价值论为最重要任务的认识论的大哲学为理性桥梁实现的。
由宗教途径和哲学途径达成信仰者精神境界的不断超越也各有难易。笼统地说,前者是“始易终难”,后者则反过来,是“始难终易”。所谓“始”和“终”是就信仰过程的历时性而论,“难”和“易”则是就信仰者实现精神上的自我超越要克服的障碍而言。宗教信仰者一旦皈依了某种宗教,他在按照教义、教规及膜拜仪式从事宗教修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的同时,立即会成为一个具有一定道德水准的人――这是“始易”。然而,他也许可以自觉地以他所皈依的宗教为最高的生活、行为原则,放弃人世间一切利好,可是他很难意识到也很难放下永不受凡世之苦,而得天国福报这样一种超世间或超经验的功利,形成一种很难突破的受教义教规这种外来力量制约的终极精神被动――这是“终难”。而通过哲学理性达成信仰者,则不必参加任何宗教活动,对他而言,弃恶扬善也并不以存在着能惩恶奖善的神和将来能升天国永脱人世之苦为先决条件和动力。他完全是靠了在理解基础上对理性地建立起来的信仰对象的认同与追随,从始至终不存在终极的精神被动问题――这是“终易”。他的修炼难在过程中的自觉,他需要做到“慎独”,要完全依凭“自力”而非“他力”抵御名、利、色、欲等等诱惑,而在求道、悟道、同道、载道、行道、弘道的过程中做到“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这是“始难”。
不但通过宗教和哲学达成信仰的路径各有难易,而且在两种路径中,信仰者所达到的境界也会有层次的不同。宗教信仰中的最低的层次恐怕要算是迷信,通常表现为盲目地或完全非理性地相信并通过真诚地供献、甚至某种类似奉承、贿赂的手段,感动超自然的力量,企求达成某种具体的功利目的――如生子、发财、祛病、避难、平安。宗教信仰中的中间层次则是不求现世功利,为了能免进地狱、修成正果、死后得进天堂,或下世得福报这种超验功利,信仰者可以舍弃许多现世生活中的名利,而成为无私奉献的人。可同时,他们放不下对来世功利或超世间功利的渴望,而难以跳出终极精神被动,不能达到真正的心灵自由。与这两个层次的境界对应的,并不是哲学的信仰,而是误以为有限的经验理性的对象可以成为信仰的对象的情况。比如,科学主义之迷信科学万能,对应着宗教迷信。在社会生活中严守道德和法律,讲公德负责任,有些人被我们称为“道德楷模”、“英雄模范”在境界上对应着宗教信仰中的中层水平。而信仰的高级层次――无论是通过宗教还是通过哲学达成的――则表现为,人超越自身有限性的努力从超越有形的、肉体的生命有限性的祈求上升到超功利层面,出于人对生命的价值,人生意义的反思,在追求精神境界上的不断超越和自我价值完满实现的过程中,去认同能指给他生命意义的真谛,并引领他的人生走在通往至善的正道上的信仰对象。正是在这种高层次信仰追求中,信仰者达到了无条件地善待世界的境界,即他的一切善的选择并不以天堂、地狱、来世福报为前提,他自己已经成为一个能动的善源。他的个体精神与他的信仰对象在他身上统一起来,而实现了有限精神与无限精神的合一。
低层与中层信仰对于信仰者个人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是使信仰者个人获得了一种内在的趋善避恶的道德标尺,而成为有道德的人;二是使其可保持不斤斤于名利得失,不一味地争强求胜的平和心态,而得到身心健康;三是使其获得了在纷争不断的现世生活中能坦然面对不可抗灾难的精神支持。汶川地震后,不少在地震中活下来的人,却丧失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这种情况使一些学者意识到,宗教功能在中国社会的严重缺位,在人面对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时,唯有信仰提供的终极关怀才能给予人必要的精神支持。所以,即使是低、中层次的信仰对于社会的健康运行也是积极的力量。
自觉的高层次信仰对于信仰者个人的意义在于,使信仰者的整个生命活动获得一种统合意义上的价值支撑。一是他通过信仰的形式在精神上突破了个人的有限性而获得了深不可测或高不见顶的精神支持,因此会表现出一种超越利害、生死的自信、从容和坦然,一种不被物役不受欲惑的心灵自由;二是由于有了对生命终极意义的领悟,他在通往死亡的整个生命活动空间和生命旅途中,内心有一盏明灯照耀,因而在面临各种人生选择时,能自觉地做出符合善的选择,使他的知、情、意或智、美、善能力的培养与实现更加自觉。他能当仁不让,甚至可以知其不可而为。三是在他的信仰对象面前,他深切地意识到自己的有限性,同时意识到生命得自存在源头的无条件惠予,因此会有一种真诚的感恩心态,尊重生命,待人谦和、理解和同情人存在的痛苦,有分寸、能包容、好学不已,不会陷入不知以为知、不能以为能的愚昧与狂妄,也不会形成那种在低中层信仰者中很常见的对非信仰者的居高临下的心理傲慢。
自觉的高层次信仰对于一种民族文化和社会整体而言的意义在于,一,作为一种文化价值体系的源头和至高点,它从高端维系着人类普世价值,昭示出成圣的理想,展示出人在天人或神人垂直关系中,达至神圣境界的向上超越的方向。二,它起着养护社会良知的作用,拉扯着有限的受制于动物性欲望的人在整体上不致沉沦到低于人的动物水平和低于动物的禽兽不如的水平,使整个社会的道德维持在人的水平上。三,它提供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终极意义根据,是整个社会和文化的价值体系有机统一的精神基础和前提,是这种文化保持永不枯竭、生机勃勃的精神创造力的源头活水。
中国社会改革开放30年来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到现在中国已经成了让世界瞩目的强大经济实体。但是以GDP为指标的可量化的繁荣辉煌却无法掩盖更无法抵消多重社会危机。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民族问题和国家统一,官民关系与社会稳定,等等,莫不是日益深化着的棘手问题。而所有危机中最严重的是四大危机:一是由政权合法性和执政有效性两个方面构成的政治危机,二是国家主导意识形态被社会发展边缘化的思想危机,三是价值观混乱导致的人将不人的社会危机,四是本民族信仰被遗忘,相应地中华民族文化丧失了其理应有的文化之体地位的文化危机。这四种危机所以是最根本的,是因为它们扭曲了我们作出善恶是非判断的标准,决定了我们在解决我们面临的各种危机时,逻辑必然地不可能做出正确的理性选择。就像在面临失火要救的时候,理性却指导我们去浇油一样,我们被扭曲了的理性必然会导致危机的加重。这四种危机之间不是线性的,也不是其中某个危机一点放射地决定了其他危机的缓解或加剧的关系,它们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有一种相互依持,互为条件,互相加剧的互动关系。进一步分析就会发现,文化危机是另外三种危机的源、里、根儿,政治危机、思想危机和社会危机则是文化危机的流、表、枝儿。以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方式去直接解决支流、表层、枝节的问题,有的――比如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根本就无从启动,有的――比如已经遍及社会各个细胞的腐败――则只能触及皮毛或非常小的局部。根本的解决最后一定会要求文化上的拨乱反正才有可能。
这些危机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主体因素而言,实质是人的行为中丛林法则彰显,权力和金钱劫持了人性和道义。表现在中国大陆的社会生活中,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领域,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的各个层面,从管理者到被管理者,从城市到农村的居民,从文化、政治精英到最穷苦最无文化的阶层,占了很大比例的中国人口,都已然如此。由于自然因果律主宰了自由因果律,人的动物性一面主导了社会的人文价值选择,人的理性能力服从并服务于人性中动物性甚至魔鬼性的一面,人的动物性不知不觉已驾驭于道德理性之上成了权威性的价值标准。绝大多数中国人在身受其害的同时,或者无可奈何地承受,或者“识时务”地默许、遵守,甚至有意无意地纵容着中华民族文化的整体塌陷,适应着也粉饰着这种实质上最深刻的人将不人的社会危机。中国人整体存在状态日趋平面化、机器化、动物化、魔鬼化。好像越是人性扭曲在我们的社会里就越是心安理得,如鱼得水。大家凡在可算计利益得失的时候、可使钱弄权的场合,可钻法律空子的地方,普遍地都是互相挤踏,将他人设置为物、假想为敌。这种文化的沉沦如此普遍和深刻,差不多已被社会大众甚至知识精英视为自然而然。良心是什么?良心值几个钱?良心有用吗?良心有普世性吗?――这样的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原本从来不是问题的问题,竟成为当今中国人普遍不得其解的大疑大惑!
这是危言耸听吗?非也。以实例说明。例一:2007年以来至少在中国山东、辽宁、云南、湖北、福建、河北等六省以制造矿难索赔为目的,实施故意杀人案件不断发生,受害人都是智障者。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原来,四川省雷波县一些村民,竟然像养牲口一样“圈养”一些哄骗或买来的被称为“娃子”的智障者。他们为了骗取赔偿金,先对“娃子”进行训练,带出打工,然后伺机推下建筑工地,或在矿井下杀死。去年11月23日,又有一名“娃子”在湖北省大冶市被残忍杀害,冒充“亲属”的人则向矿主索赔了20万元。这些丧尽天良的谋财害命者,并不属于权力者或富豪、官商阶层,更非黑社会组织,他们本身是生活极其窘迫的贫苦农民。还有2007年山西黑砖窑的窑主其实也是普通农民,而他骗来的窑工,则是比他更弱的弱者——老人、小孩、智障者等。有学者提出“穷人更易堕落论”,认为,由于穷人手里没有资源去抵御人性的堕落,因此在整个社会堕落的时候,穷人的堕落程度甚至超过整个社会的堕落。实际上,“物质资源”并不是兜住人性堕落的隔网。因穷杀人的堕落与倚权仗钱的堕落实质上只是在表现形式和所用手段上有“文明”与“野蛮”之分。权力寻租,只要给钱足够,就给一个个有害健康的食品、药品颁发通行证;制造杀人害命的假药、让人断子绝孙的毒奶粉等等劣行,与为了得钱而对“娃子”先圈养后害命,在本质上是一样的。有权有钱人的堕落,与无权无钱人的堕落,实际上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一种制度性必然。
例二:来看《三枪拍案称奇》。如果说“黑砖窑”、“圈养娃子”只涉及最穷困的中国人的人性堕落的话,那么这个2010新年贺岁片被拍制出来,被电视、网络大作广告,直到被热播,被观众不加抵制地接受,就更能说明中国人人性堕落的普遍性。电影展示的是,雇人杀人的人最先被杀,被雇杀人的人自己被杀,最不想杀人的人弄巧成拙或迫不得已地杀了人而保全了性命。整个影片的悖谬之最是,期待一个个生命被没心没肺、无情无义地草菅的可怕内容,能收取观众哄堂大笑的喜剧效果。整个电影没有任何美感,没有任何是非概念,极其微弱的善恶有报的逻辑完完全全来自阴差阳错而与主体的正义感毫无关系。影片最后无法收场,只好毫无道理地让所有杀人者和被杀者全数复活,前嫌尽释地一起狂热乱舞来结束。
生死是太沉重的人的大限,人的生命是不能用来漫不经心地开玩笑,更不能故意谋杀、草菅的。由于当今中华民族在价值方向上整体找不到北,本是受苦难极深而应当为社会广泛同情的贫困农民,变成了杀害更应当被人道主义地关爱的弱势人群的刽子手。本应当弘扬人性之美而鞭笞兽性与魔性的电影艺术,在创作理念上居然敢于率先突破这样一个人文底线,让观众在观看冷酷地杀人游戏时感受妙趣和开心!这样一个胡编滥造,漠视人的生命和尊严、不讲任何正义原则、没有任何哪怕仅仅是形式之美的低俗丑陋的闹剧,从剧作者把它写出来,到著名导演和著名演员毫不抵制地把它演出来,再到我们的电视、报纸大加渲染地炒作,再到我们的观众坐在影院里开心大笑,不都说明,我们的雅、俗文化都已经于不觉中放弃了人的良知底线了吗?
解决文化危机的关键是找回良心,而良心或良知的超验源头则是信仰。一个人若无信仰,只要他能遵纪守法,能遵循社会伦理规范,他还可以将自己的人性保持在一定水平上。而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旦丧失了信仰,这个民族的整个价值体系也就失去了信仰提供的人文终极价值。就像离开了承载我们的地球引力范围就不能在大地上安顿我们的身体那样,丧失了信仰,就没有办法安顿我们的精神。信仰的危机发展到一定程度,必定会导致道德体系的坍塌和人性的堕落。没有了信仰提供的人文终极价值,共同认可的普遍的价值标准就会流失。在终极价值上无着无落,在经验价值上最终一定会走向相对主义――每个人的感觉、经验、利益都有特殊性,人在生活中作出价值判断和意义选择时就必会以有限经验和功利需要为是非善恶标准。从雷波县“圈养”并残害“娃子”谋钱,到《三枪拍案称奇》以杀人为噱头取乐,更不用提处于这两端之间的权力腐败、司法腐败、社会腐败、教育腐败……,这种中国人人性兽魔化的社会危机的主观源头,恰恰就是中华民族的信仰危机。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危机是,今天的中国已经丧失了信仰!
那么,我们曾经有过信仰吗?如果有,是怎样的信仰呢?
(二)中华民族信仰达成的途径和表现形式
中华民族寻求信仰之路非常独特,是经过我们的先哲慧心求索而哲学地达成的。
我们的祖先曾崇拜过许多图腾,比如至今炎黄子孙自认为是“龙的传人”,然而龙却没有成为中华民族的信仰对象,而只是一种天使般的神物或神器。中华民族也有许多传说中的人文始祖――从盘古、女娲到燧人氏、有巢氏、伏羲氏和神农氏,但是他们最终都成了神话传说中的英雄祖先,而没有被确立为中华文化的创世神。最最奇妙的是,中华民族早早地就既有了位格的“帝”也有了非位格的“天”的概念,然而,“‘天’字,从‘上’从‘人’,是由‘人’字和‘上’字组成的。‘二’是古‘上’字。人是顶天立地的,立于地上,站在天下。在人头上便是天。”[5]基于汉字形成时先人对天的这种直观的理解,在中华文化演进的过程中,先哲们最终还是将“人上”之天立为我们中华民族文化的终极实在――“大一”之“天”。
天,作为中国哲学的范畴,根据向世陵的归纳,有自然之天、主宰之天、本体之天和人文价值理想之天等四重含义或用法。[6]根据笔者对终极本体的理解,天作为代表着无限的终极本体的哲学范畴,包容了也影响着并渗透于所有有限的、相对的存在,并通过这些有限的相对的存在展示出来。“本体之天”与“自然之天”是包容与被包容、无限与有限、绝对与相对的关系。“本体之天”与“主宰之天”是体、用关系,“主宰”是“本体”的功能和作用。“本体之天”与“理想之天”则更接近形、神关系。而作为无限终极实在的本体之天和展示蕴涵所有经验价值的最高终极价值的理想之天,则正是满足了上面已经论及的一种有生命力的文化的信仰对象的两个规定性。虽然现在天道信仰已经普遍地被中国人疏远和忘却,然而由于智慧的汉字的支撑,几千年来延绵不断的汉文化话语系统的使用未曾间断,我们仍然能够体会出,中华民族是一个以天为大的民族。时至今日,凡在西方人自然而然地发出“My God!”之惊叹的地方和时刻,中国人都可以用“我的天啊!”表达完全一样的意思和情绪。我们表示自己无欺守信时会“向天发誓”;我们坚信违背正义却暂时侥幸逃脱了人间法网的罪恶必定受到惩罚时,会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看到有反人性反人道的逆行时会说:“天理难容”;我们形容当权者弄权为非作歹而引起广泛民愤时会说:“天怒人怨”;我们论证自己的行为有道义根据时会说:“天经地义”;我们看到善恶得报时会说:“天理昭彰”;我们肯定一分辛劳一分收获时会说:“天道酬勤”;我们激励自己奋发向上时,会说:“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我们还会以“顺天者昌,逆天者亡”表达对历史中承载的道义和规律的信念。
根据黄克剑和鞠曦的研究[7],更根据《书经》、《诗经》、《史记》特别是现有的殷商甲骨卜辞等文本,非位格的“天”与位格的“帝”以及“上帝”的概念的出现几乎分不出孰先孰后来。[8]但是相比于闪米特信仰对象定格于唯一的至高无上的位格神的路径来,有一点非常清楚,就是,至晚从周王朝开始,有可能发展成为像希伯来人的上帝那样的至高的位格神“上帝”逐渐淡出,而“天”作为中国人信仰的大一,越来越自觉而鲜明地挺立起来。先哲们对于中华民族的信仰对象――天――这一承载着中华文化的终极意义的终极本体,成功地走出了一条哲学地或理性地建构之路。
黄克剑认为,在雅斯贝斯以“轴心”相喻的时代,东西方圣贤和先哲所作出的文化贡献有一个共通的底蕴:“先前人们只是更多地顾念人的可能的‘命运’,而这之后,人生当有的精神‘境界’开始成为人们的又一重终极眷注。”古希腊哲学以苏格拉底为标志,从“命运”转向“境界”;耶稣则是宗教中的苏格拉底,犹太教是“命运”之教,而基督教已经是“境界”之教了。[9]这一见解与台湾辅仁大学哲学系教授房志荣神父对《圣经•旧约》与《圣经•新约》的关系的理解不谋而合。房志荣神父说:“‘旧约’无‘新约’俗不可耐,‘新约’无‘旧约’高不可攀。”他还介绍过康熙皇帝概括《圣经·旧约》与《圣经·新约》有机关系的一幅对子:“无始无终先作形声真主宰,宣仁宣义聿昭拯济大权衡”,[10]上联说的是《旧约》对基督教信仰的形而上奠基作用,下联讲的是《新约》以耶稣道成肉身、因仁称义而开辟出使人与上帝和好的灵魂救赎之路。而这种终极眷注由“命运”而“境界”的推移,在中国发生得更早,黄克剑将这种推移的实质概括为“由‘命’而‘道’”。[11]
我们这里要进一步讨论的是,中国先哲对终极眷注“由‘命’而‘道’”的推移,展示出来的恰恰就是中国人哲学地建构自己的天道信仰的过程。
从先人们在《诗经》和《尚书》中留下的涉天的文字来看,截至周朝,天是可仰、可赖、可歌、可吁的,也是可疑、可怨、可责、可骂的。中国人这种对至高至大之天的态度,颇像是小顽童对祖父母,真心地仰赖和爱戴,却同时也会对其诉苦、撒娇、耍赖,甚至犯混,至今也从来没有像西方人对至高至大的上帝那样战战兢兢、毕恭毕敬过。就连我们历朝历代的文字狱也从来没有把像“老天爷瞎了眼!”这样发泄的话语列入过惩治范围。然而,早在西周之前,中国先人就已经形成了两个非常深刻的对天的认识:一是“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诗经•烝民》)二是“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为善不同,同归于治;为恶不同,同归于乱。” (《尚书•周书•蔡仲之命》)即那时中国人已经认识到,天是有则可循,有德可依的。
这两点对于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确立非常重要。天若无则,就不可信;天如无德,就不可仰。则德一体,真善合一,就是作为信仰对象的天道的内容。当我们说中国人以天为信仰对象时,意思是说至高至上的天是有则有德或有道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它立为信仰的对象。所以信仰天与信仰天道,撇开其文字上的差异,仅就其代表的本质内涵而言,是一样的。而要把握天之则和天之德,则必然会有哲学理性认识与此相应。
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就是从天有则有德这个起点出发,经由先哲们深化和条理化,而哲学地建构起来的。
先秦时代对天道信仰的建构已经有了《老子》和《易传》两个模式。
由理论抽象到理论具体的视角切入,老子之道可划分为三个范畴。一是形上之道,即由道本体论、道认识论和道价值论构成的有机统一相互支撑的“道哲学铁三角”[12];二是生命之道,它涵盖了包括道德人品境界的修炼,为学做事的态度和方法以及养生和保健在内的个人存在之道;三是社会和谐之道,主要涉及领导哲学或管理哲学。[13]老子之“道”本身具有与上引向世陵总结的中国哲学中“天”的四重意义对应的内涵:祂是大本大源的终极本体、是自然与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最基本规律、提供着万物存在与发展的条件(老子强调道“养而不宰”,像水一样处下不争地滋养万物,而其“滋养”是一切存在必不可少的前提,这恰是“主宰”之超越式表现)、也承载着一种人文终极价值,因此是人生至高的理想之道。老子以“道”代“天”在哲学上具有的积极意义在于,可以断绝对经验之天与超验之天在理解时的混淆。老子之道是哲学地建立起来的信仰对象。
老子在对终极实在的“道”设定下,提出了一套在世界观上最具包容性的能涵盖从无到有的生成过程和经验世界存在之联系、变化规律的本体论。道被设定为在天地之前,上帝之先就已经自在永在了。祂从无中生出一,又经二生三以至于万物,体现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合的经验世界构成的机制和存在状态,遵循着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的程式。这是道之“则”的一面。老子之道挂搭起什么样的终极价值呢?《老子》第八十一章有画龙点睛的概括,这即是“天之道利而不害”。这个“利而不害”的终极价值,得自老子对天地自然中道的表现的体悟。他发现并且人人都能发现,天地自然具有无条件地成全众生的品性:“生而不有,长而不宰,为而不恃,功成不居。”[14]这一老子归纳出来的“天之道”的人文价值,一方面甚易知,甚易行――太阳无条件地普照万物,大地无条件地滋养万物,不求回馈,这难理解吗?不难。学习这种精神,扶盲人过马路,在公共汽车上给老人让座,等等,需要特殊的技术培训吗?不需要。另一方面也难知难行――难知,是不容易知道,举手之劳中可做与天地同德的善事;难行,是人受欲惑物抑,能够但却不想、不愿与人方便。利而不害之道体现在人道上就是“为而不争”,这即是孔德、大德、至善、至德。这是道之“德”的一面。
《易传》没有接受老子的道为终极本体的设定,但也没有停留在《诗经》、《书经》等将天理解为终极本体的理解。《易传》虽然极为重“道”,可“道”在这里不是终极本体而是本体存在和变化日新、生机无限的运行中阴阳变易之常则――“生生之谓易”,“一阴一阳之谓道”。“太极”才是《易传》对终极本体的假设。一千多年后的北宋时期,周敦颐在《太极图说》中,又在“太极”之前提出“无极”作为终极实在的辩证本体论的模型:“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阳变阴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气顺布,四时行焉。五行一阴阳也,阴阳一太极也,太极本无极也。五行之生也,各一其性。无极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二气交感,化生万物。万物生生,而变化无穷焉。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和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这是《易》揭示出的终极本体“则”的一面。
《易传》也依天倚地地提炼出了与老子之道表述相异却本质相同的终极价值:“天地之大德曰生”。这是《易传》展示出的终极本体之德的一面。这“生”之大德,其本质与老子的道之“利而不害”之德内涵完全一样,那就是无条件地成全,无条件地善待众生。
《易传》在自觉地揭示至广之则与至高之德的同时,也就成就起把握和认识太极之则与天地大德的易哲学认识论。也就建立起来一个后来成为儒家哲学模式和儒家文化核心的“易哲学铁三角”。
老子两千多年来被人误解得很深很深。庄子对老子之道的辩证本体论和辩证认识论理解得很到位,甚至还有所深化,然而同时他也极其愚昧地祛除了老子之道的鲜明的人文价值性,庄子之后的道家所理解的道主要是对“则”和水平人文价值的进一步发掘而已,道――已经被祛除了“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积极入世的伦理价值倾向,而变成“无利无害”和“无为不为”的东西了。真正继承光大了老子“利而不害”、“为而不争”的道统的是孔孟,是儒家。北宋时期的张载、南宋时的朱熹,还提出过“太和”、“太虚”、“天理”等等作为终极本体的概念,虽然与“无极”本体说有不同的侧重,但在“则”、“德”统一上却都是非常自觉的。
哲学走向信仰之路,是通过理性的论证(即认识论地)把具有无限性质并能挂搭起人文终极价值的终极本体建构起来。作为传统西方文化核心或灵魂的“哲学铁三角”之一角的终极本体――上帝,是到了14世纪,由圣托玛斯•阿奎纳吸取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以“分享”和“类比”的认识方法,经过由经验存在向超验存在的后溯式或由下而上类推演绎的“五路证明”才真正理性地确立起来的。与西方哲学从亚里士多德时代就以形式逻辑还原论作为哲学认识方法非常不同,中国先哲建构天道信仰的认识路径是“取象比类”。最能说明这种认识方法的是《易传》中一段堪称经典的话:“仰则观象於天,俯则观法於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段话及其表述的认识方法不但被先人用于描述八卦的起源,也在《史记•天官书》中被用来描述五行说的起源,在《淮南子》、《说文解字》中被用来描述汉字的起源。
取象比类是用“象”而不是用“概念”来概括存在之则。这种认识世界方法的特点和优势在于,避开了分解、分析、拆零或还原的环节,是即事言理,从实际出发,寻找最有概括力的图像或形象去揭示复杂事物和复杂系统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发展变化的共同性和普遍性规律――存在之“则”。因此“比类”之“象”,不是写实之像,而是可以反映事物、系统之本质关系的图像或语言形象的辩证认识论模型。中国人的天道信仰就是以取象比类的认识方法,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为目标理性地确立起来的,相应地,中国古代哲学的本体论也是以这样一种辩证的认识方法建构起来的。
河图、洛书、八卦及六十四卦、阴阳鱼太极图、阴阳五行说、以至于汉字,展示给我们的都是这样的“类象”。老子、孔子、孟子、庄子等先秦诸子所用的许许多多生动的寓言、比喻,实际上也都是取象比类思维方式的结晶。这种常常被误解为“经验式”思维的取象比类认识方法,实则是非常深刻的务实的辩证理性大智慧。
《易传•象传》中对各卦象的解释,不但是自觉地比类于人的命运,而且是比类于德的修养。比如,乾卦: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坤卦: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蒙卦:山下出泉,君子以果行育德;大有卦:火在天上,君子以遏恶扬善,顺天休命。……等等。天人合一、“则”“德”统一或天道与人道、真与善的统一已经达到了高度自觉的程度。
《易传》之后的两千多年里,有两位大儒对于天道信仰的普及和坚守作出了伟大贡献。一位是西汉时期的董仲舒,一位是南宋时期的朱熹。
董仲舒的哲学用今天的眼光看,无疑明显地有所失当。其失当一是,《易传》中所强调的圣人作《易》,“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阴阳、柔刚、仁义在《易传》中原本是相互对应,缺一不可,彼此依存,互根互补的两个方面,却被他分出来一个重轻、纲目来,而比类于君臣、父子、夫妇的关系,提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来。其二是,他对天人有机关系的理解过于机械,对天与人、自然与社会的关系的许多比附过于牵强。比如,他将自然现象确定地与社会行为挂钩,以四季定四政,定政府组织规模和结构,以黑、白、红“三统“定历史,等等。第三,他把天人合一的关系机械地解释为天人感应,使天人关系庸俗化了。
然而,尽管如此,董仲舒对中国人的天道信仰的建立有三大不可抹煞的历史贡献。一是,他对天与道的关系的理解,没有采纳老子的道本体,也没有采纳《易传》的太极本体,而是进一步深化了《老子》中“天之道”的提法和孔、孟语焉不详地涉及过的“天道”概念,在为中国平民百姓广为熟知的上天的观念基础上,将天道固定为中国人的大一或终极实在的信仰对象“天”所承载的则与德上。按照董仲舒的说法,“由于人是天的一部分,所以人的行为的根据,一定要在天的行为中寻找。”他承认先前的夏、商、周朝都有改制,然而改制并没有改变基本原则。“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 [15]道作为天则与天德的统一体,具有永恒的生命力,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会通过不同的具体的经验的对象表现出来,即作为信仰对象的天,其道是可信可仰的。
二是,在出色的理论研究和解释的基础上,董仲舒成功地说服了统治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不但在当时的历史和思想条件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给中国人民带来福益,而且给中华民族的文化慧命的持久延续打下基础。按照冯友兰的理解,董仲舒使儒家的“仁者无敌”(《孟子•梁惠王》上)的思想在似乎被秦始皇武力统一中国的事实证伪之后,又被只存在了15年的秦王朝为后来存在了400多年的汉王朝取而代之的事实证明了。[16]其实也被后来直到清王朝的中国儒家意识形态的“超循环”现象证明了。儒家思想在当时是最进步也最全面的思想。老子本来的积极入世之“道”被庄子、荀子、韩非子等人误解成不能言说的“玄道”,甚至避世无为之道,人们把老子归为“黄老”一派,老子的“哲学铁三角”在当时的“黄老”道家中已经失传。而西汉王朝推翻秦王朝面临着确立和平安康的社会秩序和相应的文化建设任务。儒家思想自《易传》之后,以太极为本体的完备的“易哲学铁三角”就已经形成,其与老子之道哲学铁三角本质上完全一致,经董仲舒的重新诠释恰恰给中华民族的文化提供了一个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整合功能的核心或灵魂。
三是,董仲舒的天人合一思想,将天道之则和天道之德进一步转化成可操作的内容,通过汉代的社会、政治、文化、教育制度而使由孔孟创始的儒家思想,开始真正广泛地融入中国老百姓的生活。作为信仰对象的天,从此承载着祂浩大高远的无限性、好生慈悲的人文价值理想性也随之渗透于平民百姓的精神世界。这样一种承载着中国人的天道信仰的皇权制度,恰恰如董仲舒对先秦历史中改制不改道的见证一样,在他之后又延续了两千多年。无论怎样地改朝换代,包括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后,其统治者都会回归以儒家思想中非常明确的则德统一的天道信仰为精神命根和治国之本上来。中国皇权制度所以能够在两千多年中“超循环”,其思想原因正是作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儒家思想所秉持的天道信仰内在地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这种信仰造就了中华民族在公元1500年前,在政治开明、经济富强和文化繁荣等方方面面的世界第一的地位。[17]
由朱熹集大成的宋代理学最为后世广泛批判的弱项,甚至错项,是基于天理人欲的分辨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这种主张与《易传》中明确肯定“饮食宴乐”,与《孟子》主张利亦可欲,但是义在利先的圆融体贴相比,显然都有悖中庸之道。特别是这种理论偏激对象化在“贞节牌房”、以及各种重男轻女的国家制度、族规、家规和民俗上,而形成了对中国女性根深蒂固的精神压迫及性别歧视。
此外,在理论的层面,朱熹还有另一种失落。与董仲舒把老子之道本体和《易传》的太极本体通俗化为“天”本体,普及了天道信仰,但是也庸俗化了天人关系相对而言,朱熹在理性地加强中国人的天道信仰的哲学建构中,沿着理性抽象化的道路,把终极本体逻辑化或“理化”了。他将天、天道、太极都等同起来,用“天理”一言以蔽之。这种不当是明显的。老子之道本体、董仲舒之天本体、《易传》之太极本体,都可以解释为或被理解为能涵盖物质和精神所有现象的最初本源。而朱熹的天理,却是成就起一个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逻辑起点。他不小心落入了可以恩格斯的哲学基本问题观权衡物质、精神“何者第一性”的还原论圈套,大大降低了中国哲学本体论的包容性。
但是朱熹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贡献与董仲舒同样功不可没。如果说董仲舒对于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贡献是使其通俗化、可操作地制度化进而普及化的话,那么朱熹的贡献就在于,首先,他集从汉唐至北宋儒家哲学思想发展之大成,提出了一套由有机统一相互支撑的天理本体论、天理认识论和天理价值论构成的“天理哲学铁三角”。这个贡献非同小可,可概括为理性地使中华民族文化灵魂体系化。其次,在更为具体的层面,他以与张载同样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大气魄,在吸纳和借鉴道教和佛教的修养论以及道家和佛学的形而上的思辨性和逻辑性,也凝聚并结晶了汉唐以降直至北宋的儒家哲人,特别是周敦颐、邵雍、张载、程颢、程颐等北宋五子对中华道统的坚守与建树,用心求索,梳理了儒家对理气或道器、性命、理欲、体用的认识,理论地回答了形上与形下、普遍之理与具体之理、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格物至知与心性工夫的关系。这一贡献可概括为,集中国哲学之大成,使中国哲学所求之道――存在之道、认知之道、修养或精神超越之道逻辑地统一起来。第三,在经历了五代十国的混乱,礼崩乐坏,信仰危机,道教和佛教信仰对中华民族的天道理性信仰形成撞击和挑战的情况下,朱熹以博大的理论视野吸取了道家、道教、佛学、佛教、易学中的象数之学与义理之学的有益内容,将它们整合于他的天理体系之中,终以系统化的理学哲学形式,进一步发掘和张显了儒家思想在中华民族文化道统灵魂意义上的微言大义,在重构中国哲学体系的同时,也进一步夯实了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哲学基础。这一贡献可概括为,完成了那个时代赋予中国哲人的文化使命,在多种宗教信仰百花齐放、争奇斗艳之中,坚守、保住和弘扬了中华民族对天道的哲学信仰和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身份。而朱熹并非当时的官方学者,在当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他是处于被边缘化状态。
自先秦至晚清和民国,如果以25年为一代的话,那么两千五百年间就有100代中国儒、道知识分子,特别是历代或为学或从政的大儒,都是自觉地哲学地达成他们的信仰的。其路径就是,通过对《老子》、《四书五经》所承载的厚重的天道、天理的身体力行之悟,以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人生工夫,顺生好学、慎终追远,悉心求道、真心悟道、以身载道,以同道为鸪、以成德为行,以天下为己任,以眼下为着手处,――总之,是以这样一种生命化的方式实现着对人的生命终极有限性的自觉的精神超越,而与承载着“利而不害”或“好生”或“无条件地成全”这种人文终极价值的天及天道融为一体,――由此实现有限精神与无限精神的合一。这条路径简而言之,可称之为自觉地以身载道。
天道信仰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通过君王或皇帝对于天及天道的认同而起着不容否定的积极作用。在对天的敬仰中,自西汉武帝以后的中国历代统治者都接受了逆天道而行的统治王朝――如夏桀、商纣、秦始皇――灭亡的教训,而接受了“以民为本”的统治原则。这个原则是仰天、敬天、畏天、顺天思想在政治生活中的逻辑结论。从周朝时起的“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以德配天、敬德保民,“惟天惠民”,“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尚书·泰誓(中》);到孟子提出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孟子•尽心下》);再到荀子提出“天之生民,非为君也,以为民也” (《荀子•大略》),直到西汉时期儒家仁政思想被立为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此后,这一从追求与天合德而来的“民贵君轻”的仁政原则,就不但成为对皇帝的软约束,而且成了国家选拔精英的科举考试的重要题材,成了凡是想走仕途的人都必须弄懂的道理。[18]显然,在绝对的皇权专制下,这个“以民为本”的统治原则不可能被真正落到实处,就如同毛泽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现实中不可能被真正落到实处一样。但是,专制统治者承认这一原则意味着他们对违背道义的猛于虎的苛政的理性拒绝和对王道仁政的道义性的认可。比起不知晓这一原则、以及反其道而行之的秦始皇式暴政来,毕竟对于中国文化、中国社会以及中国人民有不可否定的积极意义。
天道信仰在中华民族俗文化层面的达成,则是另一番景象。将时光倒推60年,中国的老百姓达成信仰的途径有几种:一是通过对祖宗的崇敬与祭拜实现经验生活与超验存在和本源之天的衔接;二是通过对最高统治者――天子――的敬仰、崇拜和对皇权的国家制度和宗法的家庭制度及国家倡导的和家庭维护的儒家伦理的自觉的服从,通过恪守自己在国家、社会和家庭中的义务和责任而与至上之天实现联系与沟通;三是通过信仰宗教的形式,如道教、佛教和基督教(景教)、伊斯兰教,实现对生命有限性的精神超越。就算是从来不曾进过寺庙、道观、教堂,也没有读过孔孟之书,甚至根本不识字的中国百姓,托福于两千多年一脉相承的在国家支持下的制度化和民俗化的儒家思想的教化与滋润,也会通过长辈言传身教、族谱家谱、听书看戏、供奉天地君亲师牌位、节日庆典、婚礼――要拜天地、丧礼――要送逝者归天等等民俗中知晓:中国人的至大至高的大一是天。比如,汉民族祭灶王爷的习俗,是为了让其“上天言好事,下凡送吉祥”,通过灶王爷这个天使,人的生活与上天沟通。中国人普遍地会知道,人要讲起码的天理良心才算是人,丧尽天良,禽兽不如。这种对天的信仰是从小耳濡目染就能形成的。就像生在犹太和穆斯林家庭中的孩子,会自然而然地形成对至上位格神上帝、安拉的信仰那样,生在中国家庭中的孩子会自然而然地养成对非位格的有道(则德合一)之天的信仰。我们的信仰是多么地奇妙!它几千年来一直以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形式,如同看不见的神奇大手,拉扯着我们的精神生命,使中华民族一直走在追求与天同德的大道上。
(三)天道信仰下中华民族对人类文化的伟大贡献
中华民族在天道信仰下对人类文化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首先,天道信仰容许在世界观或人对终极实在见解上的多元合法性,为思想自由奠定了本体论前提。天道信仰的包容性为各种能支撑普世价值的正教信仰融入并成为中华民族文化有机部分准备了心理基础,并为中国人开辟出广阔的信仰选择空间和宽松环境。同时,各种支持和滋养普世价值,有益人的身心健康,帮助人实现精神超越的宗教,在中国也就成了天道信仰的朋友和助手,而不是敌人。正像上文已经指出的,中国百姓的信仰需要,在中国文化环境中,竟可以通过信仰外来宗教的形式实现。与历史上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之间的敌对关系相比,中国的天道信仰,对两者都不排斥。在中国历史上有过由国家政权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推行的“灭佛”,却没有起于宗教信仰不同的战争。不但如此,世界观不同的哲学家可以拥有同样的价值观,可以相互借鉴和分享理性认识的成果。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宋明理学的建设过程中,持太虚或太和本体的张载[19]、与无极本体的周敦颐、及天理本体的二程在对终极本体的理解上大相径庭却相互尊重和相互借鉴;二程和朱熹还都心悦诚服地肯定特别强调了“气为理所依”的张载的“心统性情”说,都极为推崇张载在《西铭》中所迸射出的哲学理性之光,甚至从中悟出了“理一分殊”。而他们对《西铭》的肯定是由于他们在信仰的境界或层次上都达到了与张载同样的高标。张载那聊聊三百言,诗意而凝炼地表达出来的,恰恰是中华圣哲信仰“天道”的存在状态。――无论顺逆、达困、贫富、生死,都因知天、从道、认命(认领以身载道的使命)而做到“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易传•乾文言》)的明智、坦然与达观。这种由天道信仰而来的人生价值观,是宋明理学的共通之处,也是在世界观、以及水平价值维度上君子和而不同的原则基础,也展示出二千五百多年来,所有自觉地固执着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中国人所认同和向往的精神境界。有此对天道信仰提供的终极价值上的认同,至于理气孰为先,形神孰在后之类的问题都是可以平等讨论的了。
其次,天道信仰下中华民族对于人类科学技术做出了伟大贡献。中华民族先人,得以不受终极精神被动的束缚,而以充分的思想自由,格物致知,去探讨天之则――自然的奥秘,解决生活实践的问题。李约瑟博士以对中华民族科学技术史的详实研究不可辩驳地证明了,从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15世纪1700多年的漫长岁月里,中国在发展科学技术方面遥遥领先于西方。但是15世纪后,中国没有像西方那样发生文艺复兴运动,也没有发展出来现代的科学技术。他对其中的原因有这样一些认识:“在西方,商人的利益对于现代科学的勃兴起重大的作用;而在中国,商人的利益是一贯受抑制的。此外,还有思想意识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神圣化的宗族祖先体系;另一方面是人格化的上帝造物主,上帝的理性训示人们认为可以用自己的数学语言勉强地演绎出来。一方面是一切事物内在的‘道’使他们自然地达到和谐;而另一方面则是原子作用和机械推动的理论。现代方式的自然科学的产生似乎需要有一种启发性的自然淳朴的因素,而这种因素恰恰是中国天赋的智能中所缺少的。”[20]实际上,李约瑟对中国文化还是有所不知,他体会不到,中国在15世纪之前对人类科学技术文明的伟大贡献,是由其天道信仰作精神基础和理性前提的。而同一时期的西方科学思想处于基督教教义的束缚之中,亚里士多德的自然哲学,《圣经》对世界起源、对人的认识,都成了被教会也被官方意识形态权威化了的绝对真理标准,而难以突破。提出与教会不同见解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会蒙受宗教裁判所作出的从禁止在大学教书、监禁直到处以火刑的惩罚。而中国历朝历代对于宇宙发生论的各种解释都会被认为是对天道之则的合法探讨。尽管汉武帝时期董仲舒对天人关系的解释就被官方接受,可此后,不是照样有不同的解释纷纷涌现吗?崇无论、崇有论,理论、气论,形神论,体用论――真是多姿多彩。在由天道信仰支持的这种信仰自由、学术自由的文化氛围里,中国人对于天文、气象、地理、农业、养殖、水利、建筑、环保、医药、饮食,当然还有最著名的造纸、火药、指南针和活版印刷术这科学技术四大发名等等的经验研究才可能没有宗教设定的禁区,才可能结出那么多璀灿的科技发明成果。北宋时期周敦颐的那篇以大化论或进化论解释天地万物及人的起源的《太极图说》,放在中国的历朝历代,都可以同样地洋洋洒洒、无拘无束地写出来而倍受欣赏,假设是在当时的欧洲,恐怕哲学家和科学家是想也不敢这么想的。
第三,天道信仰下中华民族对人类精神文明也做出了伟大贡献。首先,号称礼仪之邦的中华民族,为人类贡献了极为丰富的普世伦理价值。其处理人伦关系的许多道德规范,形成了中华民族认知和处理人际关系的伦理范式。这是人类精神文明的宝贵财富,如果和专制制度剥离开来,如果再建立在人权普世价值的基础上,就会成为弥补现代性及后现代性之不足的极好内容。现代性的突出特征是,人的个体独立性、自主性、权利和人格尊严高扬,并得到广泛认同和制度地保证,科学工具理性大大发展,水平维度的文化生活越来越丰富多彩,然而伴随着人的个性的张扬,是人际关系的冷漠;伴随着人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文化娱乐的多姿多彩,是人的精神品位的失落;伴随着人的基本权利的保障,是人变成消费动物的异化。在天道信仰下形成的中国古代文化最为看重的通过精神境界的自我修养而达到情感和谐和生活美善的存在之维,就成了当代人生活的一种极有益的参照。中国文化的和谐观内在地包含了达到和谐的路径。概括地说,就是一天人、同真善、合知行和道中庸。中国人对天的信仰不是把天视为彼岸的至高存在,而是将天地亲切地体会为与祖宗、父母同在的大依大靠,以“天人合一”的视角把主宰之天操控生杀予夺的意志主宰色彩褪去,将“主宰”理解为“涵养”,将主宰之天发出的不可违的天意理解为人在一定程度上能把握也能运用的规律――天则,并把有则可循之天和道德可仰之天统一起来,通过人在生活实践中自觉地循道而行,努力去达到在天人之际同真善的境界。中国文化在追求和谐时,非常自觉地把中庸不偏、不走极端的方法贯穿在人与自我、人与生存环境、人与人三种关系的处理中。在人与自我的关系中,主张实现人与自我的和谐,即身与心、理与欲、才与德、仁义礼智信的和谐。不以心压身亦不以身抑心,不以理灭欲亦不以理从欲,德与才要兼备,仁义礼智信相互为辅。在追求人与外生存环境的和谐时,认为人是自然人,也是社会人。人的生命受惠于天地,因此首先对天地自然要有感恩态度,要热爱和善待自然,要顺应自然地去利用自然,不能以主宰和控制的态度去对待自然。人的生命也受惠于现有的家庭、社会和文化条件,因此对给予了生命的血缘父母祖先,对创造了文化遗产的人文先祖要有一种爱戴和敬慕,对社会和文化的进步也当有一种成全的责任感,可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种为人态度,是中国文化所特有的。西方人在上帝信仰下,是以彼岸的上帝和此岸的个人之间的垂直关系为支点来处理社会问题。中国人在天道信仰下,是以修、其、治、平的立体扩展定位个人在社会中的责任。在对人与人的关系处理上,西方文化从爱上帝而达至爱上帝创造的一切,中国文化则把崇天与敬祖联系在一起,强调由亲亲而仁民,老吾老及之人之老,幼吾幼及之人之幼。现代人能接受并认同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顺、朋友有信这些人伦规范的积极意义还在其次,最关键的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被现代心理学划归非智力因素范畴的情商,实际上是完整的人格中不可缺少的有机内容。亲情是人出生后就能受到爱的情感教育的第一课堂。情商与智商一样,在人格的成长发育过程中有时段性,错过最佳年龄段导致的冷酷无情的人格偏执甚至畸型,在过了相应的年龄段就无法弥补和矫正。所以中国人的重视家庭和谐和调整人际关系的家庭伦理在现代社会中有非常重要的建设性意义。敬爱祖先、孝敬长辈、慈爱儿女、重视手足之情是热爱生命感恩生命的源泉的表现,垂直向上提升就是敬仰上天,水平向外扩大就是热爱同胞、民族、人类。就像张载所言:“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混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圣其合德,贤其秀也。凡天下疲癃残疾,茕独鳏寡,皆吾兄弟之颠连而无告者也。于时保之,子之翼也。”(《西铭》)情商的养成一定是以真诚的爱作营养源的,而最自然丰沛的爱之营养的直接来源恰恰是血缘家庭。
其次,中华民族文化由天道信仰支持起来的文化垂直高度与水平维度上独具中国特色的文化形式的多姿多彩相统一,形成了内蕴着人文伦理价值和中华民族审美情趣的中国人学或生命学――包括中医保健、中华食文化、茶文化、酒文化、气功文化;中国文学艺术――包括千姿百态的诗词歌赋、曲艺戏曲、音乐、美术、雕塑、工艺;以及中国人的非常有说道儿的种种生活习俗。我们之所以把这些纳入中华民族对人类精神文明的伟大贡献的范畴,不是仅仅由于它们展示了中华民族的性格特点和审美特点,更是因为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与天同德的追求,是以比上帝信仰在西方文化同样的领域更自觉、深刻、广泛得多地渗透于这些水平维度的文化形式中。比如,我们的中医强调医术与医德是不能分开的,没有好医德的人不可能有好医术,医术极高的人,必先是德性极佳的人。相应地,人的真正健康的获得要解决的不单单是生理问题,甚至也不止于心理问题,还涉及思想境界或心灵自由的问题。不但哲学家、历史学家、教育家首先都要是有德之人,文学家、诗家,画家、书法家、武术家、医家,等等社会各领域的大家也必须先是德高之人,才能堪其所任而在其有所专的领域堪成为“家”。相应地,这些领域的理论学说和其指导下的社会行为及产生的文化成果,也必是寓德于其中的。
第四,天道信仰下中华民族形成了具有顽强生命力的中华文化,在人类文明史上树立起了一种堪与西方文明媲美,与其平分秋色、不分伯仲,各具独到美丽、高度互补的东方文明。
上面的三种贡献可说都是中华文明这种东方文明的独到内容。这里,我们再集中于信仰支撑起来的价值体系的角度作一概括。
对于中西文明或东西文明历来有不少学者作出了出自不同视角不同立场的概括。这里只引用1918年新文化运动时期李大钊在“东西文明根本之异点”中所作的一种心平气和的概括:“南道文明者,东洋文明也;北道文明者,西洋文明也。南道得太阳之恩惠多,受自然之赐予厚,故其文明为与自然和解、与同类和解之文明。北道得太阳之恩惠少,受自然之赐予啬,故其文明为与自然奋斗、与同类奋斗之文明。一为自然的,一为人为的;一为安息的,一为战争的;一为消极的,一为积极的;一为依赖的,一为独立的;一为苟安的,一为突进的;一为因袭的,一为创造的;一为保守的,一为进步的;一为直觉的,一为理智的;一为空想的,一为体验的;一为艺术的,一为科学的;一为精神的,一为物质的;一为灵的,一为肉的;一为向天的,一为立地的;一为自然支配人间的,一为人间征服自然的。”[21]李大钊发表此文时,还大段且多段地引用了当时发表于《东方时论》上的日本早稻田大学北聆吉教授的《论东西文化之融合》。李大钊明确地肯定北聆吉氏“东西文明之须相调剂”的主张,但认为不是日本民族而是中华民族才能担当起这个东方文化与西方文化相互融通的使命。现在看来,李大钊与北聆吉对两种文明及文化的概括都可以说是提炼出了东西文明在价值观上的异趣,也同时都存在不切之处,而且有停留于现象的举例的问题。更深入地看,我们能发现,一,两种文明作为人类宝贵的文化创造有着伟大的也是基本价值的相通和一致;二,两者的不同价值取向是在更基本的相同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三,其表现出的不同价值趣味的逻辑源头是两种文明设定的终极实在及信仰对象的不同。
从哲学上看,源远流长的中西大哲学都是“求道之学”,而哲学所求最高之道,如上所述,其内容也就是最大之“则”与最高之“德”。两大哲学体系都非常自觉地涉及了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这是两大哲学体系的共同之处。在这个层面上中西哲学的不同表现在:西方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界限分明,中国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浑然一体。西方哲学是进入14世纪之后,才以基督教哲学的形式形成了堪当西方文化灵魂的“哲学铁三角”。而中国哲学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了可作中国文化灵魂的“铁三角”。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中,西方哲学直接影响到的只是哲学家和少数知识精英,而中国哲学却通过一般性教育普及到普通百姓。所以从整体上看,中华民族是比西方民族更为地道的哲学的民族。这恰如冯友兰指出的那样:“对超乎现世的追求是人类先天的欲望之一,中国人并不是这条规律的例外。他们不大关心宗教,是因为他们极其关心哲学。他们不是宗教的,因为他们都是哲学的。他们在哲学里满足了他们对超乎现世的追求。他们也在哲学里表达了、欣赏了超道德价值,而按照哲学去生活,也就体验了这些超道德价值。”[22]
同是作为“求道之学”的中西哲学,还在求道的方式与形式上,表现出了极大的不同。在理论期望值上,西方哲学所求是严谨的思辨的真理,中国哲学所求则是实用的生活的真理;在表述形式上,西方哲学是用概念的逻辑体系,中国哲学则是用比类之象,形象语言之微言大义;在认识方法上,西方哲学是离事言理、非此即彼、概念分析、公理演绎的还原论,中国哲学则是即事言理、亦此亦彼、取象比类、实际综合的辩证法;西方哲学强调排除功利地程式化或范式化地想,中国哲学则要求知行合一、身体力行地悟;在成果形式上,西方哲学是大部头理论著作,中国哲学是言简意赅的象、格言、警句、诗、寓言、散文;在可实行或可操作性上,西方哲学过于抽象不易为一般人理解,中国哲学则易懂易行,难在境界极高。
中西哲学以高度概括的理性形式表现出来的上述差异一方面折射出另一方面也积极地塑造了中国人和西方人在生存态度、生活方式、生活习俗、经验价值领域上各自独到的民族特色和审美情趣。雅斯贝斯曾对西方人的思维定势作过很好地概括:“西方具有不屈不挠的特征,即决心把事物带到极端,把它们连最后一个细节都详尽说明,让它们处于非此即彼的地位。”“像所有文化一样,西方意识到一种普遍原则的形式。但是在西方,这种普遍原则并没有凝结成一种限定的制度和观念的固定教条”,“西方给例外以活动的余地。它经常容纳绝对新颖的生活和创造的模式,然后,又能从根本上毁灭新模式”。[23]与西方人相比,中国人则具有恰恰相反的思维定势:即务实、圆融而灵活,不屑于可量化的细节,注重关系更甚于注重实体,追求平衡、和谐与持久更甚于期盼新旧决裂基础上的新质的诞生;强调不走极端的中庸之道。这些不同,在中西雅俗文化及生活的各个层面都体现出来。例如体育,西方的体育是纯粹的竞技体育,不断地挑战人体的极限,力求做到更高、更快、更强;而中国人的体育则是一种身心修炼的功夫,表现为娱乐、游戏、健身和养生的形式,如武术、气功,所追求的是通过适度的身心调适而达到身心健康。再比如美术,西方人的美术,古典时期写实就要达到照镜子般的真实,而现当代写意就表现为像达利、比加索那样的离谱,而中国人的美术将写实和写意统一起来,是以形似与神似的有机统一为艺术表现的目的。再比如吃饭的餐具,西方人用刀叉来“分取”,中国人用筷子来“合夹”,等等等等。
李大钊等学者在解释中西文明之差异的原因时,注意到了地理环境的因素,不能说没有道理,然而,恰如斯维德勒所言:“我们对终极实在的理解塑造我们的行动”。[24]如果着眼于文化的逻辑源头,我们能发现,中西民族信仰对象和达成超越有限性的途径的不同,深刻地决定了中西文明的不同。如前所述,西方人信仰代表至高的终极实在的位格神上帝是通过宗教的路径,而中国人信仰非位格的大一之天及天道是通过哲学的路径。前者要实现终极的救赎,虽然也需要信仰者的真诚努力和严格自律,但是却以倚重来自至高神的“他力”为前提;而后者要实现对生命的有限性的精神超越,则要求信仰者以“自力”在追求与天同德中做到“求诸己”和“慎独”。中国文化也有善恶报应的观念,而且是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前就有了的。《易传·坤文言》已经非常明确:“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秧”。然而,儒家的为善却并不以来自“他力”的奖惩为前提,而是自觉地立在更高的精神境界上超拔于这种善恶报应之上,丝毫不受制于由不可抗拒的他力导致的终极精神被动。《中庸》中提出的“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不自得焉。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于人,则无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这一经典论述,将孔子的“为仁由己”,“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欲仁”和“为仁”所意指的精神自由境界清楚地展示出来。
台湾辅仁大学邬昆如教授从最高存在――上帝所具有的四种特质“真”、“善”、“美”、“圣”引伸出四种基本价值:科学探索价值--真、伦理道德价值――善、艺术追求价值――美、宗教信仰价值――圣。[25]我们可以发现西方文化所有积极成果都可纳入这四种基本价值的纲目中。而真、善、美、圣这四种基本价值又都来自上帝之爱,上帝之“无条件的爱”,就是西方文化的最高的终极人文价值。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发展过程中,虽然也有主张“物质”本体、“个人存在”本体、“意志”本体等等“旁门左道”的哲学家想要独辟蹊径,但是事实上,正如斯维德勒指出的,“西方文明的支柱和人权理念的最根本的基础就是犹太教――基督教的宗教。”它坚持认为,“全部实在只有一个来源,一个上帝,并且全部出自上帝的实在都是善的。”[26]包括西方现、当代以及后现代整个西方文明,特别是其民主宪政的制度文明和其精神文明的内核――普世人权价值和底线伦理价值,其终极本体论依托始终是位格神上帝。
正像对上帝位格神的信仰撑起了西方文化的高度和容积一样,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也撑起中华民族文化的高度和容积。陈立夫先生对天道启示给人的价值内涵作了非常好的概括。他说:根据中国的道统,“人要以德配天,那末天地宇宙究竟给了人类什么道理呢?归纳起来,人从天道中学到了五个字,即‘公’、‘诚’、‘仁’、‘中’、‘行’。”所谓“公”即“‘天无私复,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人应以此为准则有包容和协之德”。“诚者天之道也”。“‘诚’用之于人道有几种含义:所谓诚者明矣,就是说无诚不智;所谓成己成物,就是说诚通于仁;所谓至诚无息,就是说唯诚乃勇;所谓至诚如神,就是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所以‘诚’是道德之源泉。”“‘仁’,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天地间每一事物需要共生共存共进化,彼此应该互助互爱,所以‘仁’用之于人道就是‘仁者爱人’”。所谓“中”“指天地间每一事物随时在行动中自我调整,使之不会冲突,各得其所而恰到好处,称之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用于人道就是‘允执厥中’。”“‘行’即乾卦所谓‘天行健’是也,……故有‘君子以自强不息’之人道,……人生之意义与责任在‘成己成物’,不论‘成己’之修身,还是成物之齐家治国平天下,都要力行始有成,可见‘成己’是体,‘成物’是‘用’,‘体’大则‘用’宏,达则兼善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以养其‘体’,是故‘行’为道德实践。”“以上五个字是根据天道而来的人道,这就是本于大‘公’,发于至‘诚’,归于求‘仁’,固于执‘中’,成于力‘行’。”[27]公、诚、仁、中、行是从天所具有的则、德特质引伸出来的中国文化的五种基本价值,我们可以发现中国文化所有积极成果都可纳入这五种基本价值的纲目中。正像西方文化中“真、善、美、圣”四种基本价值都可归于其最高本体上帝所展示的“无条件的爱”这一终极人文价值一样,“公、诚、仁、中、行”这五种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也都可以归于老子表述为“利而不害”,《易传》表述为天地“生之大德”,即上天“无条件地成全”这一终极人文价值之下。
至此,我们可以发现,中国文化及文明与西方文化及文明的“神似”之处就在于,西方人信仰的上帝和中国人信仰的天道,它们所承载的终极人文价值,“上帝无条件的爱”与“天道无条件的成全”本质上是一样的!而在这样两种表述不同的终极价值之下,以“真、善、美、圣”与“公、诚、仁、中、行”为纲所形成的中西文化两大价值体系,虽然同时带有中西圣哲们在追求和建构普世价值时不同的侧重和中西方民族特色鲜明的民族性格,但是,就其本质而言,“真”与“诚”和“中”,“善”与“仁”,“圣”与“公、诚、仁、中、行”不是可以涵盖同样的价值指向和内容吗?人伦之美或人文之美早在柏拉图和孔子那里就与“善”和“仁”划了等号,孔子并有“尽善尽美”(《论语·八佾》)的审美理想。
李约瑟指出:“中国自己的学者有时为了论证新生的中国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往往会贬低了自己过去的历史,低估了几千年来哲学和艺术方面的伟大成就。这种情况只能说是自暴自弃吧!事实上,世界上其他各国都需要满怀虚心地向中国学习,不向现代的中国学习,也要向历史上的中国学习,因为从中国人的智慧和经验中,我们可以获得许多医治现代病症的良药,以及推进今后全人类哲学发展的必不可少的要素。”他还说:“如果中国中古世纪的社会当真像有些人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绝对专制、毫无自由的社会,我们就无法解释几千年来怎么会产生那么多的创造和发明,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在那样漫长的岁月里中国总是处于比欧洲领先的地位。”[28]
是的,我们的祖先留下了无比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曾有非常好的,自觉地坚持了两千多年的道统和坚守了数千年的天道信仰。可是,我们为什么会把它丢失了?又是怎样把它丢失的呢?
(四)中华民族天道信仰失落的机制和教训
正如宗教达成信仰之路与哲学达成信仰之路各有难易,两种达成信仰之路也各有短长。西方民族的上帝信仰之优劣恰恰对应着中华民族信仰之弱强。而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长处如果是手心的话,它的短处就正好是它的手背。在19世纪之前,东、西方这对像是双胞胎一样的文化巨人真正相遇之前,似乎他们各自没有办法知道自己在信仰方面的弱项。
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确立,由上文可知,是通过哲学的路径,而其认识方法又是从实际出发的取象比类。这种信仰的优点如上所述是显而易见的。概括地说,一是,天道信仰在世界观上的包容性,对于人类知识的进步,人在技术发明领域的创新,没有设置任何世界观上绝对主义的禁区。二是,天道信仰突出的人文性,鼓励人追求精神超越,即凡即圣,不但不诉诸于对天堂奖赏的期待和受制于对地狱惩罚的恐惧,而不存在终极的精神被动,而且还在同真善的追求中,形成了丰富的普世伦理价值,由其支撑的人文道德精神渗透于雅俗文化的各个领域,滋养起各行各业的德才兼备的大家。三是天道信仰的平实和活泼,不是通过教会,而是通过国家、学校教育和家庭普及于平民百姓的日常生活,使中国在历史上成为文明之国、礼仪之邦。中国人家国一体,每个人都按自己在家庭和国家中的身份恪尽着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四是,天道信仰所鼓励的对天之则的务实探讨,成就起中华文化的辩证理性大智慧,并且养成了不走极端、中庸圆融、豁达包容、乐天自然和务实勤勉的民族性格。
然而,当中国最后一个皇权王朝满清国正逢它日益朽烂,行将就木的时刻,西方却走出了基督教的一统天下,以自由竞争和弱肉强食主义为道义根据,以新兴的工业文明为物质基础,把它们的市场和资源地扩张到中国来了。这正像一个风烛残年、耳聋眼花却温文尔雅的老头儿遇上了身强力壮、耳聪目明却野蛮粗暴的强盗,交手的结果,必然是失败、被掠、甚至于亡命。只有历史发展到此时,中西文化才得以碰撞的形式真正地相遇。
李大钊在他的“中西文明根本之异点”一文中,引用了奇普陵(Kipling)的一首诗:
啊!东是东,西是西
除非上帝伟大的裁判席前
天与地并立
东方西方这对双胞胎
似将永不相遇。
然而,
当来自地球两端的这两位巨人
面对面地比肩而立
哪里是东哪里是西?
又何分什么血缘、种族的畛域?[29]
而在中西这两个文化巨人和平地比肩而立之前,历史注定了它们在最初相遇的时刻,必先会有一番物理能量上孰强孰弱的角逐和较量,而不是对彼此精神善美的相互媲美和欣赏。中国人先前遇到相对而言文明程度较低的文化时,都有胸怀包容,有力量同化。而近代中华文化与西方文化相遇,才真是棋逢对手、不相上下,针尖碰上了麦芒。当时的西方又正是刚刚解除了宗教枷锁处于利欲熏心,蛮横粗野的阶段,而中国则处在一个封建王朝的没落时刻,面对这个强盗自然是节节失败。也正是在整个民族面临着沦为亡国奴的危机时刻,中国人才可能看到自己文化的手背:我们重视整体的和谐,却蔑视个体的价值;我们有丰富的伦理价值体系,却缺乏最基本的人权价值意识;我们有发达的刑法律条,却没有任何的民法规章;我们有辩证务实的实用理性和中庸之道,却不懂得建立在形式逻辑严谨的公理化基础上的现代实证科学;我们几千年来都期盼明君良相来统治,却从来没能发现主权本应在民的道理。和西方近现代发展起来的文明相比,中华民族的文化实在是太落后,太愚昧了!
这样一种对自己文化的冷竣反思,更加之当时那样深刻的社会危机,中国人忘记了自己文化的美丽手心也就有一种逻辑必然。从那时起,中国人就一直跟在西方文化后面亦步亦趋。从器物层面学造坚船利炮,到从制度层面学习改良、变法、维新、革命,再到从思想层面学习科学民主,然而这些对于挽救中国当时的民族危亡都像是雕虫小技,或者是杯水车薪,小水解不了大渴;或者是缘木求鱼,驴唇对不上马嘴。最后中国人终于找到一个产生于西方而在西方没有条件变成现实的,却对治当时中国的黑暗、专制、落后顽疾的近乎以毒攻毒的药方儿:以完备的哲学铁三角支持的劳动阶级至上的以暴易暴主义。
同样是出自天道信仰的伟大内涵,也成了我们接受这种西方至为偏激的社会改造理论的思想前提。首先,中华民族在信仰上的包容性,使中华民族比西方民族更容易接受彻底的无神论唯物主义。其次,天道信仰下中华民族重群体而不重个体的文化传统使其比西方民族更容易接受劳动阶级或被压迫的民族群体利益高于个体权利的价值取向。第三,天道信仰下,中华民族形成的务实而辩证的思维习惯使其比西方民族更容易接受从实际出发,以实践为目的的辩证认识方法。第四,从社会理想看,中华民族在天道信仰下形成的大同社会理想,使其比西方民族更容易接受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完全公有的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第五,从对社会革命的心理承受力看,历史上打着“替天行道”的义旗把一个又一个没落王朝送进坟墓的中华民族比西方民族更容易接受有组织的暴力革命手段。
中国人如此谦卑、忘我地学习并实践了一种来自西方而其偏激程度在西方都无法变成现实的思想,其历史条件和原因是复杂的。既有我们在近代相比于西方在物质文明以及制度文明方面的落后,又有相比于西方我们在信仰方面的理性与包容;既有在民族智慧方面的深刻与博大,又有对中西两种文化各自长短的盲目与无知;既有我们面对民族危亡时的迫不得已,又有我们面对历史难题时的积极主动。
然而无论如何,历史导演了这样一场让骄傲、自信、清高了两千多年的中华民族遭遇奇耻大辱的文化悲剧:正是在近代处于没落的满清王朝的统治下的中国与正在崛起咄咄逼人奉行着丛林规则的西方帝国主义相碰撞,成了中华民族丢弃自己的天道信仰的历史契机。
上个世纪20年代,中国曾有一场“科学与玄学”的论战。所谓的“玄学派”奋力地想要保护中华民族文化的文化之体的地位,但是还是没有战胜自由主义派和劳动阶级主义派以自然科学观和科学历史观联手的狂轰烂炸,败下阵来。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那种医治专制顽疾的以毒攻毒之对症之药,就被当成了能医治所有疾病的万应良药。彻底的唯物主义世界观一统天下,其不容商量的思想一律和严苛控制,比董仲舒时代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要厉害千百倍。所有知识和政治精英都被要求皈依无神论和唯物主义,整个国家的系统化的大、中、小学的人文教育都灌输着科学主义以及彻底的唯物主义,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天道信仰被制度性地边缘化,中华民族被成功地改造成一个举国信仰来自西方的共产主义思想体系的民族。共产主义作为信仰也是要哲学地建构起来并通过理性达成的,但是,这种信仰所代表的“准无限”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一种预设;而这个信仰对象所展示的“准终极价值”支持的不是普世价值,而是劳动阶级至上。在共产主义的信仰下,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并没有被一股脑地不分青红皂白地彻底抛弃,只不过是把本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之“体”“用”的位置彻底颠倒,原来在极其包容的天道信仰下的思想遗产,现在先要被唯物主义无神论的世界观和劳动阶级至上的价值标准筛选,之后还可用的内容就把它作为“用”而已。60年来,我们自觉地倚之靠之的文化之体,不是中国的而是西方的。这个事实是多么地让人触目惊心,可这就是我们的文化现实。连张岱年先生这样的有真学问的中国哲学大家在强调中国新文化的创造应当走综合创新之路时都说:“中国新文化应是中国优秀传统与西方先进成果的综合。马克思主义学说是西方文化精粹的结集。所以,中国新文化的主导思想应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优秀传统的正确思想的综合。”[30]
1949年之后的新中国历史现在被分为前30年和后30年。从社会组织、制度和生活层面看,改革开放的后30年纠正了前30年的偏执,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功。从信仰的角度看,前后两个30年最明显的区别就在于,前30年通过国家意识形态的有效控制和教育体系的成功灌输,共产主义理想成了广为中国人承认和追求的信仰,后30年共产主义信仰被历史发展边缘化,被市场经济制度彻底解构,取而代之的是政治及社会各个领域的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科学的历史观渐渐地在退出人文历史领域,而60年学校教育造就的科学主义思维定势却至今盛势未减,早已经取代天道信仰也取代共产主义信仰而成了我们中国人当下日用而不知的思维模式和霸权话语。科学精神是不迷信教条,不迷信权威的实事求是精神。而科学主义则是把科学或不科学当作了人文价值标准,甚至当作了信仰的对象。可是科学本身是不指示伦理善恶的,它本不配作为信仰的对象。科学主义不会抑制反而能在相当程度上促进物质文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它无法阻止和挽救本文第一部分论及的人性的堕落、人将不人的社会危机。
现在后30年也完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进入新的60年甲子周期。中国固然已经成了一个综合国力强国,可是我们仍然没有可能与西方文化的巨人比肩而立。为什么?因为我们在人文精神上是侏儒小国,我们已经成了一个没有信仰的民族。在历史上曾经因为天道信仰而在人文精神上那样美丽闪光的中华民族,如今变成了一个拜物、拜金、拜权、拜力、拜星(各类明星)、拜欲、……达到了痴迷程度的民族。可是我们的垂直高度呢?没有了!现在的中华民族在精神维度上整体地看越来越趋近蚂蚁一样的平面存在。
只有短短60年的时间我们就彻底地丢弃了先人曾坚守了两千多年的天道信仰。那么天道信仰本身有什么软肋吗?
是的,天道信仰的特长也有与它有机统一的特短相伴。首先,对它的真正自觉的认同要通过哲学理性,这对普通大众而言很难。真正把它撑起来,需要一批自觉自愿地以身载道的文化精英。它不需要通过制度化的宗教,虔诚地相信并严格地信奉和遵循宗教教义,恪守教规,按要求受洗、祷告和忏悔,而要通过国家的提倡和各种形式的人文教育得以普及。那么当它依赖的国家制度和教育体系发生危机时,这种理性的信仰形式就会松懈,甚至逐渐被遗忘。如果它传播、普及所依赖的国家和教育体系被完全解构,并被批判和打压它的国家意识形态和教育体系所取代,它就会丧失存在的社会基础。这个弱项对应的强项是天道信仰的包容性。
其次,较之位格神信仰,天道信仰与人的现实生活的关系相当松散和若即若离。对于中国人来说,指天发誓非常容易,严肃到从政客到奸商为达到某种功利目的行骗,随便到朋友之间开玩笑,都不会承担任何心理压力。毛泽东就曾跟斯诺以“和尚打伞”来调侃他自己的“无法无天”。因为天似乎永远不会直接对某个人发怒、施惩,所以,天道信仰要对现实的人的生活发生作用,就需要一些约束性中介――特别是具体的法律规章、伦理规范、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而在经济制度发生变革,最根本的国家大法支持着非普世价值的特殊的历史时期,“天道信仰”,甚至“天理良心”听起来都会如同六朝清扯,天方夜谭。这个弱项对应的强项是天道信仰的平实活泼、中庸圆融和始终不存在终极的精神被动。
第三,也是更深层的软肋,在对天道则德的探索过程中,中华民族由追求“人际有序”而加固了“社会等级制”。中华民族所信仰的天道,作为终极实在,也是自有永有、自在永在的。就像庄子所生动地表述的,“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神鬼神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这段话深化了老子说的“道法自然”,即道自然而然就是如此。这与《圣经·旧约》中耶和华对摩西说的“我是我所是”,《圣经·新约》之“太初有道”异曲同工,和古希腊罗马哲学家早早提出的自然而然不证自明的“自然法”的概念也相近相通。希伯来文化的“法上帝”和希腊文化的“法自然”,随着两希文化在中世纪合流,合乎逻辑地,强调的是人在永恒的存在面前的齐一性的自然法就被理解成上帝立下的高于人间法律的永恒法。随着历史走出中世纪,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也就被理解为人的权利和人格尊严生而平等,也在法律面前平等。自然法的概念作为社会契约论及普世人权价值的形上基础,就成为西方近、现代法律、政治制度的思想前提。而中国人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自然法,强调的却是天与人、人与人关系的有序性,并要求人追随道之“利而不害”及天的“好生之德”。在对“法自然”的自觉和强调中,中国人更为早熟的是伦理道德体系。中华先哲看到“和实生物、同则不济”的存在规律,发现了阴阳、五行的区别与联系,看到了人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不同角色和功能,在追求社会和谐有序的文化努力中形成了一套人际的伦理规范。当这套规范程式化并变成中国人的社会行为之“礼”时,固然滋养起中华民族作为礼仪之邦的谦和、优雅与礼貌,然而与此同时,也在对有序和谐的强调中牺牲了人在人格尊严和权利上的平等。所以西方社会挣脱了教会的束缚就意味着将要走出社会等级制。而中国的人权不平等的等级制,却一直不能挣脱那套以社会和谐有序为追求的伦理规范的束缚。这个弱项对应的强项是天道信仰鼓励对天之则德的不懈理性追求及对和谐状态的渴慕。
那么,我们还有没有可能把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重建起来?又要通过怎样的途径去重建?
(五)中华民族天道信仰重建的可能、途径与前景
中华民族的先哲先圣们几千年前慧心至诚地通过哲学理性的途径建立起来的天道信仰是世界上唯有我们中华民族拥有的至为宝贵的文化资源。在今天的全球对话的时代,在不同文化相遇前所未有地方便与不同信仰发生碰撞也前所未有地容易的情况下,天道信仰的包容性,对我们应对时代的挑战,把握时代给予的机遇,十分有利。而只有重新建立起天道信仰,我们中华民族才能如巨人般地重新站起,才可能与西方秉持上帝信仰的那个文化巨人比肩而立,比翼双飞。
也许,中国人走向天道信仰是一种命运?也许,即便历史上没有《老子》、《易传》,没有董仲舒、朱熹,今天的我们,一旦发现此时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民族文化竟是处于一种没有灵魂的不可思议的可怕状态,也一定会通过全新的求索,走向天道信仰?2007年9月6日《人民日报》以“做关心国家命运的人”为题发表了温家宝总理的诗“仰望星空”,这首诗就给出了这种“也许”的暗示。其诗有“序”云:“2007年5月14日,我在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钟厅向师生们作了一个即席演讲,其中讲到: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我们的民族是大有希望的民族!我希望同学们经常地仰望天空,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知识和技能,做一个关心世界和国家命运的人。”诗曰: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寥廓而深邃;
那无穷的真理,让我苦苦地求索、追随。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庄严而圣洁;
那凛然的正义,让我充满热爱、感到敬畏。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自由而宁静;
那博大的胸怀,让我的心灵栖息、依偎。
我仰望星空,它是那样壮丽而光辉;
那永恒的炽热,让我心中燃起希望的烈焰、响起春雷。
温总理仰望星空,能仰望出寥廓、深邃、庄严、圣洁、自由、宁静、壮丽、光辉等等天之普世之善来,中国的知识精英、政治精英及平民百姓就仰望不到吗?我们再将诗中赞美的真理、正义、博大和永恒与陈立夫先生在《四书》中体悟出来的一以贯之的“公、诚、仁、中、行”的中华天道信仰之道统相比照,再想想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对有则有德之“天”的敬仰、感恩、探索与追随,会豁然而觉:这首诗中的“星空”,不就是我们中华民族所仰之信之敬之赖之的,代表着无限的,可承载起我们民族文化的终极人文价值的大一之天吗?温总理这首“仰望星空”对于中国人来说至为亲切,已经有人把它谱曲传唱,不就是因为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里曾经流淌了两千多年――虽然被压抑了60年――的天道信仰的种籽或精神命根,仍旧可以唤醒、复苏、发育、长大吗?
然而,我们失落已久的天道信仰要重新建构起来,显然,仅凭温总理的一首诗远远不够。中国文化从与西方文化在近代相遇,逐渐丧失天道信仰之魂后,又经历了60年的人性扭曲和文化失落到今天,岂是一首诗就可挽回的!但是,毕竟我们已经有了转机,这即是,历史已经在准备条件,使中华民族文化可能渐渐从被扭曲的状态,重新回归到阳光大道上来。在我们深陷其中的严重扭曲中已经出现了停止扭曲的可能前景。
中国文化整体地看,当前是处于明显地功利、浅薄、亢奋、颓废、纠结、混乱、浮躁、茫然之中,这与我们的理想境界相去甚远。但是,如果放在60年来中国文化运行的轨迹上看,这又不啻是一种不自觉地脱轨于歧途的表现。现在,我们国家在对社会发展战略的谋划上,已经不再标榜以消灭私有制为目标,而代之以对“科学发展”的强调。我们的人文学科、社会科学领域,凡真做学问的人,都会自觉地去深入研究某个学术、理论问题,而羞于或不屑于再以学术为所谓的“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我们的文学艺术领域,确实在生产着、上演着《三枪拍案称奇》这样的不着调的娱乐片,但是毕竟我们已经走出了文艺、学术、理论甘当权力的婢女的荒谬与狭隘。在鱼龙混杂之中,弘扬普世价值,讴歌人性之美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已经不存在雷池之限。最能说明问题的例子要算是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的贺诞片《建国大业》。这个据说有180多位影星大腕儿零片酬加盟参演的与其说是故事片不如说是文献资料片的电影,其价值倾向性很值得琢磨回味。它浓墨重彩刻画的不是尸横沙场、血流成河的三大战役打出一个新中国的“解放战争”的史诗,而是中国共产党人鲜明地高举起新民主主义的大旗,以民主反专制,以协商反独裁,以求同存异的大手笔,成就民族和解、和平、复兴,因而凝聚起全中国一切进步力量,终于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历史画卷。《建国大业》可谓“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单单把那个特定历史时期共产党人所具有的海纳百川,德以致远的博爱胸怀突出出来,不但让眼下凤毛麟角的未曾腐败的在权位者聊以自慰,而且让多如牛毛的腐败官员们相形见绌。
我们现在是很混乱,但也正是在混乱中,过去曾经被奉为圭臬,被赋予神圣性的,实际上却是扭曲、误导的东西被祛魅了、被解构了,被边缘化了。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获得了一种思想进步、信仰重建的契机:霸道了60年的信仰体系已经被历史的进步淘汰,与其有机统一的旧思想资源池正在干涸枯竭。就像一个正常的人要想正常地生活,不能没有大脑、不能没有理性思维能力一样,中华民族要和谐、要进步、要复兴,绝对不能没有自觉系统的理性指导。在信仰缺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之中,历史在召唤新的文化,现实正渴盼能重新赋予我们魂魄的信仰。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重建,在眼下属于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理由干涉和阻止的享有学术研究自由权利的理论范畴。[31]在现有条件下,我们已经可以合情合理地做慢慢浸润、培育新思想、不断开辟健全的新文化生长空间的耕耘、滋润的工作。与人类和民族的进步相一致的拥有信仰灵魂的新思想、新文化,则一定会在回应旧思想不能回应的挑战,解决旧思想不能解决的问题的过程中,为自己的进一步茁壮成长、高歌猛进创造新条件、开辟出阳光大道来。
面对这样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要重新建构起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势必要做三个方面的事情。一是天道信仰的理论重构,二是天道信仰者的培育,三是天道信仰在大众中的普及和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塑造。三大任务就是这个机遇同时向我们提出的挑战,我们不能自觉地接受这个历史发展到今天时代赋予的任务,就意味着我们现在活着的中国人撒手放走了停止扭曲中华民族文化的可能而容忍她继续扭曲下去。然而要完成这三大任务,又非是一日之功,几乎每一项做起来都需要为大于细、为难于易,也都需要先有一种只问耕耘,不问收获,载树不能乘凉的担当。
所谓理论的重构,是说我们找回失落的信仰,不会像把丢了的钱包找回来那样简单。首先,我们已经将天道信仰遗忘得太久,要再把它接续起来,需要对近60年来从举国信仰来自西方的一种主义到当前没有任何信仰整个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教训进行反思。其次,需要通过对大量思想文献研究,梳理天道信仰在整个中国历史、整个中国思想文化史以及社会生活史中曾经发生过的作用,产生的成果,相伴的负作用,留下的经验和教训。这一梳理工作会涉及雅俗文化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范围会相当广泛,规模会相当庞大。在进行梳理时,我们需要以普世价值为意义尺度,用自觉地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的态度和方法,做一种细心的甄别。要对我们的文化遗产中具有普世价值和反普世价值的内容加以区别,要对以现在的眼光看到的时代落后性与在当时时代不可能出乎其外的历史必然性做辩证的理解。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正像西方人的上帝信仰一样,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可能走出的专制时代,一定会被熔铸于皇权或王权专制的意识形态,而成为专制者思想统治的工具。如同西方中世纪肯定“君权神授”一样,中国的皇帝都号称“天子”,发布诏书时都号称“奉天承运”,其统治理念里都有“以民为本”。如上所述,对仁政的道义性的承认,一方面制约了皇权统治滥施淫威,鼓励了其施政时考虑“保民”、“惠民”。但是,归根结底,天道信仰在那个时代与绝对权力结合,支持了最高权力不受制约,可以对所有国民的生命和权利作生予夺。“保民”、“惠民”充其量只能是“治民”的手段,而与“民有、民治、民享”有原则区别。与此一致,天道信仰也曾与在人的基本权利和人格尊严上肯定人尊卑不等的非普世价值和等级制互相匹配。在这种等级制下,被统治者及妇女的人性曾受到极大的压抑,他们的种种基本权利被制度性地剥夺。天道信仰被用来维持专制统治,维护人与人在权利和尊严上的不平等,是信仰者在过去的时代不能自觉地拒绝非普世价值的历史局限性的表现。第三,我们还需要以对话、学习的心态,借鉴其他文化,特别是西方社会、文化历史发展中在信仰方面积累的经验、教训。比如西方社会进入近代以后的政教分离对于西方社会和文化发展的深刻影响,基督教对于现代西方宪政民主制度的支持作用,基督教信仰的全球化将会对世界及中华民族产生哪些影响,等等问题,在我们重建天道信仰的过程中,都是应当注意到的。第四,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重建,需要一种系统的哲学论证,而这个论证本身需要一个新的哲学范式作支撑。也就是说,无论是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还是西方民族的上帝信仰,在进行哲学重建时,都需要一种适应时代需要的“和谐哲学铁三角”[32]做理性支撑。如果说“哲学铁三角”是把握人类文化和哲学发展规律的新的哲学范式,“和谐哲学铁三角”则是以此范式对全球化时代人类文化所需要的新哲学――和谐哲学的一种建构。它的内涵是:在本体论或世界观上走出“唯……主义”的绝对模式,承认多元合法性;在价值论上自觉认同标志着当今人类成熟程度的人类普遍价值――特别是普世人权价值与普世底线伦理价值为底线价值;在认识论上坚持实在论的传统,在认识方法论上,承认辩证法与还原论都有独到价值,把它们恰到好处地用到适宜的地方。这个哲学构架本身还是在建构的过程中,但是却被期望为天道信仰提供本体论、价值论和认识论有机统一的哲学论证。因此,广义地看,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重建,内在地提出了中华民族在全球化时代新哲学的重建需要。而这两个互有交叉有理论任务,又是中华民族新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所以,这个“找回信仰”的过程,同时就是一种在珍视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的前提下的文化创新――一方面要回到先哲先圣建构起来的天道信仰的源头,另一方面要根据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历史和文化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参考其他民族历史和文化发展中的经验和教训,适应当前时代新的需要,对天道信仰作出重新诠释,使其所展示的终极价值――无条件地成全――能继承和发扬过去先人们自觉坚持的善,摒弃他们已经自觉抗拒的恶,同时吸纳过去先人们未曾意识到的“善”,剔除过去先人们未曾意识到的“恶”,面对过去先人们不可能遇到的“新”,使天道信仰自觉地成为普世价值的形上支撑,成为中国实现向真正文明、民主、繁荣、富强的社会转型的精神营养源,来保障中华民族在21世纪之后的美丽复兴得以“成全”。
天道信仰者的培育与天道信仰的重建之间存在着一种非常深刻又微妙的有机关系。在中国,天道信仰重建工作的发轫,不能依赖国家从上往下的布置,也不能依赖普通人民从下向上的呼号,只能依赖人文知识分子中最先意识到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重建与文化危机的挽救和民族文化真正复兴的有机关系的天道信仰者。微妙何指?许多社会科学的研究正像自然科学的研究一样,要求祛除人文价值的干预,如实地去概括真实而客观的必然联系,不能把人文价值倾向当作界定研究对象的根据和指导。相比而言,毫无疑问,人文学科领域的研究一定会有人文价值立场――或者自觉或者不自觉,或者是普世主义的或者是非普世主义的――的介入,但是除了信仰重建的问题,在所有其他问题上,研究者只要是在普世价值原则的光照下,在再相当的知识积累的基础上,遵循学科的专业研究规范,在理论课题上付出相当努力,就必定能结出积极的思想果实。然而天道信仰的重建者,除了这些条件外,他们首先必须是“道者”,即天道的追求者,信仰者和实践者。这就要求他们要努力地达到中国古代哲学家的思想境界,用金岳霖的话说,就是,要成为不同程度的苏格拉底。其所以如此,因为“知识和德性在他身上统一而不可分。他的哲学需要他生活于其中;他自己以身载道。遵守他的哲学信念而生活,这是他的哲学组成部分。他要做的事就是修养自己,连续地、一贯地保持无私无我的纯粹经验,使他能够与宇宙合一。……他像苏格拉底,他的哲学不是用于打官腔的。他更不是尘封的陈腐的哲学家,关在书房里,坐在靠椅中,处于人生之外。对于他,哲学从来就不只是为人类认识摆设的观念模式,而是内在于他的行动的箴言体系;在极端的情况下,他的哲学简直可以说是他的传记。”[33]而中国哲学家在以生命化的方法研究哲学的同时,就是在追求生活的真理;在这种追求中,他们首先会成为孟子所说的“大丈夫”:“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他们需要在没有资助、不被理解、没人肯定的情况下,自觉自愿地以求道、同道、载道、弘道的心胸和气魄,把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重建工作视为天赋的艰巨而光荣的文化使命,自觉地认领下来。这个找回天道信仰的过程,同时就是自觉的天道信仰者在断代60年后,浴火重新飞出金凤凰的过程。开始时天道信仰者会很少,但是,天道会为自己开辟道路,渐渐地就会形成一个以信仰天道的自觉为前提的中华民族精神真正复兴的中坚力量。
天道信仰者的队伍,不需要建立任何准宗教团体,也不需要任何有形的社团组织来聚拢。天道信仰原本就是先哲们哲学地理性探索和选择的结果,在中华民族的几千年历史上也从来没有演变成宗教信仰,我们也永远都不必把它宗教化。它将表现为“大道无形”的存在、发展状态。人传人,心传心,完全是信仰者对自己生命所追求的意义的一种心灵承诺,因此也就不存在任何被取缔、被禁止的可能。天道信仰的普及,会随着天道信仰建构的深入,天道信仰者队伍的成长而扩大。会先在民间播种,由小到大慢慢扩展范围和开辟深度。借助于包括网络形式在内的各种形式的天道信仰研讨会、天道信仰论坛、天道信仰研究专栏、出版相关的杂志、论文集和研究专著等等,让中国人渐渐像知道中国现在是共产党执政那样,知道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有一种与西方人的上帝信仰不同的,却与上帝信仰所起作用殊途同归的天道信仰。慢慢积累、慢慢扩张,待到我们对天道信仰的理论建构有了一定的规模,天道信仰者有了一定的人数,天道信仰的普及达到了一定的范围和程度,这个由民间自主推动的重大哲学课题,将会成为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最重要支柱。中国的文学艺术家会在他们的作品中自觉地具有天道信仰的维度,中国的新闻工作者会在他们的新闻工作中具有天道信仰的视角,中国的人文学科及社会科学的理论研究者则会将其研究的问题自觉地深入到由天道信仰指示的形上基础。通过这种自觉地“文化塑造”,我们的俗文化层面,也会渐渐地渗透这种具有信仰高度的雅文化的影响,社会的健康细胞会加快繁殖,而那些腐败的癌细胞的增生在一定程度上会被限制在绝对权力的范围,而使这种专制权力的腐蚀作用在中国人民的生活领域受到有力的抵制。
终有一天,21世纪由中国学者中的一代“道者”重新哲学地建构起来的天道信仰,就会与温家宝总理在“仰望星空”诗中表达的,有着广泛群众基础的中国人追求精神超越的激情汇流,随着中国社会向宪政民主制度转型过程的深入,由于长达60年的思想一律已经干涸、枯竭的官方思想资源池将与天道信仰的思想泉源接通,被注入源头活水,并形成接纳人类所有进步思想的包容。那时,我们将真正树立起由天道信仰支撑起来的中华民族精神,形成能凝聚起所有炎黄子孙的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那时,通过由国家主导的政治法律,文化宣传、文学艺术、教育体系的传播,天道信仰会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自觉地成为滋养中华儿女的精神营养,而为中华民族在文化高度上的提升和文化广度上的扩展,为中华民族文化的真正复兴提供真正坚固雄厚的精神基础。
那么,有了天道信仰,我们中国人的生活会有什么不同?
(六)中华民族天道信仰的文化和社会功能
重建起来的中华民族天道信仰会对中国社会和文化发生积极而深刻的影响。
一,在天道信仰下,我们将自觉扭转1840年以后,我们误入歧途,且越陷越深的文化被动,得以回归以本民族文化为体的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大道,进而从根本上解除可能引爆中国当前各种潜伏危机的引信。如果中华民族文化中从来就没有成熟而健康的信仰维度,也从来没有在这样伟大的信仰光照下历史上已经形成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独树一帜的民族文化,那么我们要化解文化危机,要推动民族精神的进步,可能更多地需要向前看,向外找了。但是,我们幸运地生为炎黄后代,我们的祖先已经为我们准备了天道信仰这样一个得天独厚的文化资源。它两千多年来,一直拉拽着我们,支撑着中华民族文化的高山仰止的精神高度,维系着我们文化的整个价值体系。它像是一个不尽的泉源,滋养着中华民族文化,使其对人类文化作出了伟大的贡献。所以,我们现在要做的是重新回归天道信仰。
天道信仰一旦重建起来,就能帮助中华民族的文化恢复我们曾经有过的人文高度,并使我们的文化获得巨大的容积。重建起来的天道信仰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将类似现在北美和欧洲宪政民主国家的上帝信仰,它在国家的政治建制中是虚位的。而天道信仰赋予中华民族文化在信仰上的包容性,却真正地支持着信仰自由,因而可以在当前大放异彩。在天道信仰的支持下,中国公民正像美国公民一样,可以选择通过皈依天主教、基督新教、佛教、道教等等各种支持普世价值的宗教达成自己信仰的需要,也可以选择通过哲学理性的道路达成自己信仰天道或上帝的需要。中国公民还可以像所有民主国家以及中国的民主地区,如台湾、香港的公民那样,合法注册自己认可的可达成信仰需要的社团组织。国家法律对于信仰团体的规范原则,不多不少只有一个,那就是要求它们自觉地认可、维护和支持普世价值,绝对不能与普世价值背道而驰。按照信仰自由的原则,中国公民也可以选择信仰马克思主义,但是,被当作信仰对象的马克思主义,却必须是经过重新诠释后,过滤掉了其非普世价值内容后的马克思主义。也就是说,在天道信仰下看马克思主义,我们会有一种包容的理解。但是,我们不再是以马克思主义为体,以本民族文化为用,而是在自觉的普世价值的原则基础上,毫不含糊、没有商量地以本民族文化为体,以马克思主义为用。伴随着天道信仰在中国的广为人知,会发生一个人们对信仰的意义的普遍觉醒:信仰是完满的人的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维度。渐渐地,中国人的户口簿中,“信仰”一栏不空成为正常,这一栏会被中国公民自觉而自信地根据自己的实际,填写上“天道”、“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马克思主义”等等。在天道信仰名正言顺之后,我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就职时,会像美国新总统手按圣经起誓那样,有一个祭天祭祖的仪式。祭天祭祖不是祈求保佑,而是承诺要在任上追随天地之成全的大德。各种宗教对于中国道德的拯救作用,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作用,也会极大地发挥出来。
二,在天道信仰下,我们将可能重塑真正有凝聚力的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国家最为可喜的思想进步,就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一步步地从以劳动阶级为本的非普世价值而向以人为本的普世价值靠近。这种思想进步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相呼应,是改革开放30年来经济发展的最深层思想原因。从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到1990年亚运会唱出“让世界充满爱”;从2002年中国共产党在《党章》里宣告自己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而把自己定位为全民党,到2008年奥运会的主题“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从30年前中国在中西关系上以“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为指导思想,到现在国家领导人在国际讲坛上讲话,反复强调中国爱和平求和谐从古代开始就主张“和而不同”;从胡锦涛2005年9月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时肯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广泛传播了自由、民主、平等、公正、和平的基本价值”,温家宝2007年3月在答法国《世界报》记者问时指出:“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这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这是整个世界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文明成果,也是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到2009年4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以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宣布“实现充分的人权是人类长期追求的理想,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中华民族从邓小平顺应历史大趋势,以政治家的大手笔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闸门之后,在肯定了市场、法治、管理、科学技术等等具有普世的效用性价值的同时,在人文价值上回归普世价值的思想过程就一发不可收地开始了它的酝酿与发酵过程。中华民族这个重大思想进步现在仍是未完成状态,还 正处于由不自觉到自觉,由点到面的星火燎原的过程中。从这个角度则可以清楚地看到,本文第一部分谈及的那些文化危机的乱象,恰是中国社会由过去严重扭曲、僵化落后的思想和制度结构走出来,经济和社会生活发生巨变,而政治制度改革滞后,国家意识形态更是严重落伍的必然。
这种进步着,但是进步得还远远不够的情况在2006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非常明显。这一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地说,它有默许非普世价值和纵容科学主义的双重问题。所谓默许非普世价值,是说它还没有达到自觉地与支持无产阶级专政这种新型专制制度的非普世价值划清界限,起着维持我们现在制度落后的作用。一切形式的专制或专政制度都是以非普世价值为道义根据的,而真正的民主制度则必是自觉地以普世价值为道义根据,是人类摸索出来的为了使人的自由本质和平等的人格尊严与基本权利得以达成的制度保证。人类历史经验已经证明:任何形式的专制或专政都不但使被专政者、被剥夺者一方而且也使专制者、剥夺者一方的人的自由本质被压抑,人的平等的人格尊严被苛扣而成为不达人的精神之标的“非人”或“异化人”。所谓纵容科学主义,是说它没有自觉地与科学主义划清界限,用“科学性”、“实践性”和“与时俱进性”或“创新性”来论证自己的人文价值合理性。而实际上,“科学性”、“实践性”和“创新性”只具有效用价值或工具价值,是既可被善用也可被恶用的。用与更落后制度――比如奴隶制度、资本主义早期的资本专制――相比而显示出来的先进性说明新型专制制度的合理性,用在过去曾有的积极作用――比如在特定历史时期集中有限资源快速形成综合国力――证明这种制度会千秋不老万寿无疆,把偏离过去的错误原则而有的进步――比如改革开放以来给中国人民有限松膀而使其焕发出曾被压抑的创造文明财富的能量――解释成坚持过去错误的原则而有的进步,其实都是非常明显而低级的逻辑诡辩。只有属于违背科学规律的错误,才能科学地加以纠正;而过去由于违背普世价值而造成的社会灾难、制度性地大规模地犯罪,如果不能从价值立场上自觉回归普世价值,再怎么强调科学,不但于事丝毫无补,而且将来还可能重蹈覆辙,再次把我们的社会带进我们在1957年反右运动、1966-1976年文革曾经历过的人间地狱。黑社会内部也可以强调诚实守信、团结互助、辛勤劳动、艰苦奋斗;日本法西斯和德国法西斯都极其提倡“爱国主义”,为什么它们依然是黑社会、法西斯呢?就是因为它们把这些价值统一于它们的非普世价值原则基础之上。
那么,我们在天道信仰下,可以形成什么样的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呢?我们要形成的价值观,一定要是中华民族的民族特点和利益与普世价值的统一,即一定要通过我们中华民族所特有的民族形式体现普世价值的原则。实现这种统一,要求第一,我们要维护中华民族作为人类的一个群体性存在,其权利应当得到尊重,其尊严应当得到维护。我们国家的国土坚决不允许被任何外来力量侵略和侵占、我们的文化和尊严坚决不允许被歧视、我们的经济资源坚决不允许被掠夺。同时我们也要尊重和维护世界上其他民族的应有权利和尊严,也自觉地不对其他国家实行军事侵略、政治和文化歧视、经济掠夺。第二,要求国家政府和国家权力要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作为人类个体的人权和人格尊严,不能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执政党利益、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样一种群体利益为口实侵犯任何公民个体的基本人权。第三,相应地,每个公民在享有被国家、社会和其他人人道地对待的同时,也都有义务人道地对待每一个他人,并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敬爱和维护中华民族的尊严和民族权利。“每个公民”,即是不分阶级,不分民族、不分家庭出身、不分社会地位,不论性别、年龄、职业、居住地、受教育程度,只要是人,就要自觉地认同并遵行人权普世价值,也同时会得到人权普世价值的护佑。普世价值恰恰是保护中华民族、保护每个中国人的尊严与权利的道义根据。
天道信仰的基本要求就是,追随天道之“无条件地成全”的终极价值,使中华民族自觉地趋善趋美。而中华民族和人类历史发展的经验证明:普世价值是人类趋善趋美的文化动力和人类精神生命的必备营养,非普世价值是使人性以及人类社会扭曲以及自相残杀的精神毒药。我们在今天世界进步达到的水平上和今天人类达到的认识水平上,只要是认真地追随天道,就必定会唾弃非普世价值,而拥抱普世价值。我们的天道信仰,不但支持着保护我们基本权利和尊严的底线价值,而且鼓励着我们在垂直维度上不断提升我们的人品境界,在水平维度上不断地扩展我们生活的丰富多彩,也因此,在它之下,我们才会形成真正具有凝聚力、生命力的中华民族核心价值观。
三,在天道信仰下,我们将可能实现中华民族文化真正美丽的复兴。我们说的文化复兴显然是相对于文化萎缩、沉沦、衰败而言。如上所述,19世纪以来,中华民族文化经历了一个丢掉自己的天道信仰,也丢掉了自己本民族文化之体的过程。这个过程给予我们最深刻的教训就是,我们主动地抛弃了民族文化之体,并没有换上一个更好的――保留了我们文化的长处,克服了短处的文化之体;也没有换上虽不比我们过去的文化更好,但至少不比我们过去的文化更糟――即虽然没有保留我们文化的长处,但是克服了短处――的文化之体。而是由于特定的历史条件、历史主题、及历史需要,我们选择了一种从整体上看,远为偏激的、误导的、有害的文化之体和信仰取代了中华民族文化之体和天道信仰。我们误把这种具有以毒攻毒之效的文化当成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实际结果就是,我们不但没有学到我们应当学来的西方文化的长处,改正自己的短处,而恰恰相反,我们学来了西方文化的短处,而丢弃了自己文化的长处。在这样一种偏激的外来文化的笼罩下,不但中国古代的政治专制主义在我们现在的时代达到了极至,而且中国古代从来没有过的世界观上的绝对主义,被我们当成了治国的法宝;中华民族原本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先是被强行地塞进了唯物主义、科学主义、阶级主义的狭隘空间;之后在对“现代化”的追逐中,我们又染上了西方现代性的一些偏执,而向欲望至上、功利主义、消费主义趋同,现在还加上一样,想要赶上西方“后现代主义的时髦”――杀死上帝、颠覆传统、否定普遍性、宣布哲学终结,等等;再加上思想一律的思想管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提供着腐败的癌细胞复制和扩散的社会生态环境;……我们正是在这样一种文化歧途上丢掉了本民族的文化传统,而走入了今天的深刻的文化危机。
2009年至2010年之交,在《光明日报·国学版》上展开了一个涉及“国学”价值和学科地位的讨论。有学者提出,这个讨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准确、全面地认识中国传统文化” [34];有学者认为,这个讨论“主要反映了对国学价值评估的分歧。”[35];有学者指出,对国学价值的讨论,实际上是在寻求我们与其他国家和民族对话的时候立脚的平台和载体,是要找到不同文化对话的“最大公约数”。[36]在笔者看来,2009年由国学在学科体系中的“户口”问题引发的争论,焦点是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今人类制度文明达到的一般水平上,还有没有积极地规范和塑造健全人格和健全社会的作用。这个讨论如能继续深入,将会发展到当前中华民族文化之体应如何建构的问题上来。对国学价值的讨论,如果不能深入到对由天道信仰统合的整个中国传统文化价值体系的重新甄别和梳理,是是非非就永远讨论不清楚。对传统文化的批判、继承、重建与复兴,仅仅有了历史地、具体地分析的方法自觉是远远不够的。中华民族文化所以伟大,并不单单因为她具有中华民族的特点,而在于它以中华民族的特殊的理性路径和民族形式,为人类文化进步提供了许多适用于每个人,也适用于所有人的具有普世价值的精神财富。是的,她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思想成果,也必定会蒙上过去特殊时空条件下的尘垢,会与落后的具体的历史形式结合,会有一定的消极作用。但是,文化本身是一种开放的过程,正因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不可能已经尽善尽美,也才有了我们今天文化建设、文化复兴的任务。面对我们丰厚的文化遗产,最关键的也是最首要的一环是要树立起自觉的普世价值标准,我们才能确定中华民族文化的长处何在,软肋何来;何为精华,何为糟粕;何者当扬,何者当弃;辩证地分析与取舍方法也才能派上用场。
经过60年来故意地边缘化我们自己的民族文化或国学,到了今天,我们已经无知到政府主管文化的部门都会闹笑话的地步了。有一个最近的例子可以说明问题。教育部2010年1月15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于春节期间组织学生参与“给祖国母亲拜大年”活动。拜年网页的内容设计为:一拜壮美河山,二拜炎黄始祖,三拜历代英杰,四拜革命先烈,五拜英雄模范,六拜亿兆黎民——显然是把清明节祭拜亡故的先祖亲人之缅怀追思之拜,与活在世上的人们彼此新春互致祝福的喜庆助兴之拜混淆了。[37]这就是我们国家教育部的国学水平。
当我们在天道信仰下,以普世价值为标准,重新梳理过我们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遗产,吸取了西方优秀文化内容,克服了我们文化所固有的弱点和缺点,重新建构起中华民族新文化之体的时候,我们的整个教育体系的内容和功能也将回到中华民族文化本位上来。在我们的学校教育内容中,中华民族作为礼仪之邦在人文知识和普世伦理价值方面的优秀内容将得到恢复和重视,西方普世人权价值――自由平等民主博爱,以及宪政民主制度的政治文明等优秀内容将被充实进来。中华民族在生活情趣,审美眼光方面的独特内容,将在与西方文化的对比中加以普及。中华民族在科学知识、效用价值方面的优秀内容也将被发掘、并通过学校教育体系普及和光大。在中国学校受过教育的人,一定要了解天道信仰的包容性和中国文化在普世伦理价值方面的基本内容,特别是如何做人的知识;要了解中华民族独到的审美心理和艺术创造方面的丰富成果;要养成科学精神和理性习惯,不但学会建立在还原论思想方法基础上的实证科学基本知识,而且要学会中华民族的辩证思维方法及生活的智慧。我们的学校教育要普及中国文化中中医、防病、饮食、养生、气功保健的生活常识,这将极大地提高受教育者自觉的健康意识,进而对中华民族的体质发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由于中国文化的理性深度和汉语语言的难度以及英语在中国的普及程度,在未来人类文明发展中,将可能有这样一个阶段:能给人以最为全面的教育的国家是中国。中国学校教育的功能,将再不会是培养“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也不仅是培养德才兼备的炎黄子孙,而是要为世界培养最具包容胸怀、人文修养、科学精神、真善统一、中庸圆融、即凡即圣的真正的新新人类。
四,在天道信仰下,中华民族将真正成为一个堪与最先进民族国家并驾齐驱的现代国家,中国人将获得一个值得自信、骄傲和珍惜的民族身份。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经济实力上有了很大提高,在世界上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正如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曾坦率直言的那样,中国成不了真正的大国,因为中国没有具有“传染性”的学说。今天中国出口的是电视机,而不是思想观念。事实就是这样简单明了:60年来,我们在思想文化上没有任何可感动世界的新东西。2006年11月20日温家宝总理提问六位大学校长(见新华网北京11月27日电)中也明确地承认,中国现在没有大师级人才,没有自己独特创新的东西。在国际讲坛上,国家领导人用来感动外国听众的,都是我们古代先哲们留下的至理名言。
中国人民以辛勤的汗水,换来惊人的外汇储备,甚至可以用来和美国一起参与“救”国际金融危机之“市”了。可这些亿万中国的打工者像当年晋商那样,以高付出低报酬换来的血汗钱,却养肥了一个个脑满肠肥的贪官污吏,使他们得以西装革履,人模狗样地“出国考察”时大肆挥霍、出尽丑态,给我们中华民族赚回一个丑恶的暴发户形象。在外国人眼中,当今中国人整体上是自由本质被压抑却于福利津津乐道、沾沾自喜的民族。在外国人心里,当今中国人整体上充其量只是值得同情、怜悯、惋惜的同类,而不可能是被尊敬、被赞美、被学习的同类。中国专制落后甚至使一些知识精英以做中国人为耻。现在中国人的身份,就连非常爱国的中国人都很难珍惜。就算我们成了人均经济大中国,也依然是文化侏儒小民族,是精神二流子、小瘪三。
2008至2009年,西藏、新疆等民族问题以暴力冲突的形式突显出来,眼下美国对台湾的军售又成焦点。2008年西藏问题的关键之一,是主导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意识形态对于其藏传佛教信仰的不尊重。而去年发生的新疆流血事件,在其起点上,就显示出底线的普世价值标准的缺失,人与人之间缺乏起码的同情、理解和尊重。2009年9月《原道》杂志曾就“中华民族概念与现代国家形态建构”的主题发出征稿启示。这个研究主题可以具体化为:中华民族有没有能力在保持自己民族身份的同时达到现代国家的水准?如上所述,在现在能容纳非普世价值和科学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下,在我们现在的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下,中华民族没有办法登上现代国家的台阶。但是,从应然的理想, , 看,我们完全可以在保持中华民族的民族身份的同时真正有尊严地自立于世界现代国家的行列之中,并成为一个最有精神感召力的先进民, 族。
正如西方的上帝信仰可以支撑起西方的民主宪政制度一样,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也完全可以支撑起我们从眼下向民主宪政制度渐进转型的过程中,以及将来真正完成这个转型变成一个合格的现代国家时所需要的精神高度。天道所展示的无限包容性和“无条件地成全”,正像上帝所展示的无限包容性和“无条件的爱”一样,都是能统摄普世价值体系的终极价值,也都堪当支持一切人类追求更健康、更美善、更和谐的生活和实践的最有力的精神支柱。天道信仰本身给予了我们纠正一切曾有和仍有的违背普世价值的经验性、具体性、历史性的认识误区、选择错误、及实践歧途的道义根据,提供给今天的我们追求中国的民主、自由、进步、和谐事业的大本大源的道理。中国今天的制度落后和思想落后使我们今天活着的中国人,在国内生活感到压抑,在国外生活感到失落。然而,一旦我们理性地将天道作为我们的信仰对象,一旦我们认清了中国与世界在精神上的差距,一旦我们回归天道信仰,自觉地投身于消除这种差距的伟大事业,我们就会为自己生为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信和骄傲。因为,天道信仰赋予我们炎黄子孙一颗开放、博大、善良、坚强的民族魂,能给予我们永不枯竭的精神活力。我们这一代人天道信仰重树起来,有些事业就算我们在有生之年不能完成,我们重新种植下了我们的精神命根,我们的子孙会获得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中国终将会成为一个堪与最先进国家并驾齐驱的现代国家。
天道啊!
迷失了太久的我们
蓦然回首
被我们抛弃、远离了的祢
却为我们固守着精神家园
一直张开着宽大、温暖的胸襟
爱心切切地
期待浪子回头
好能像母亲那样
重新拥抱我们。
利华 2010年2月5日 完稿于北京草桥花乡(共45,000余字)
后记
重建中华民族的天道信仰,这个问题我思考了好几年了,在此前我的一些发表了的论著和演讲中,都已经有所提及。决定要写出这篇文章,是在2009年9月的《儒家邮报》上读到《原道》杂志就“中华民族概念与现代国家形态建构”的主题发出的征稿启示。但是由于一直没有时间写,所以就拖到过了这个征稿截止期的2010年元旦。先是想利用三天假期写出一篇七、八千字的文章。这个字数的预计或限定,出于对自己读书太少的自知,感觉对这个问题的把握,只能写一成一篇纲要性的文章。但是写起来之后,感觉“信仰”、“天道信仰”这些概念对于许多学者都极为陌生,如果硬是控制在七、八千字之内,就会太过泛泛和表面,也就没有了意义,于是就尽着自己所能展开些写。可是一直写到元月7号,也只是写出了前三个部分。那时,上学期期末300多份哲学考试卷儿还没阅,而我的小助教预定了13号离京回老家的火车票,为了充分利用她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我只好把写了一多半的文章停下来,集中阅卷儿。到15号学生成绩上网后,才又回过头来重新接着写。这期间,收到汤学智老师发来的以温家宝的诗作“仰望星空”为歌词的歌曲幻灯片,又收到《儒家邮报》117期国学讨论专集,也就很方便地利用了它们提供的极好的资料。文中引用的陈立夫先生的卓见,是王宏川大姐从《中国文化研究》杂志上为我复制下来,2007年她来北京时送给我的。后来我自己又在人大图书馆发现陈立夫先生的《四书道贯》一书。宏川大姐对我的研究深入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帮助,即她提示我《易传》是儒家哲学体系的重要文本依据。这里对王宏川大姐表示由衷的感谢!
南京大学新闻学院的秦州老师帮我对此文的前三万字做过校对,除了帮我找出一些文字错录外,还提出文中应对“人文精神”、“人文价值”有所界定、当代人信仰的失落与现代性的负面相关,等非常好的修改建议,我已经吸取这些意见,作了补充修改。这里我对秦州老师也表示由衷的感谢!
顺便还要感谢一个人。2007年我的《超越马克思主义(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发表时,因为考虑到安全问题,没有公开地对河南焦作市的张家祥先生表示感谢。张家祥先生为我写作《超马》在网上搜集了大量的相关资料。在此,我要对默默地支持我做这个研究达几年之久的张家祥先生,也表示由衷的感谢!
这篇原计划写七、八千字,却写了四万五千字的文章,我为什么要给它再单写一个“后记”呢?一是,现在就要过农历新年了,我想把它作为我的一个送给所有有缘读到它的朋友虎年春节礼物。二是,我希望中华民族的信仰建设能尽早引起广泛的重视,进而能推动中国文化的整体进步。三是,我是在深知自己中国哲学学养太薄,力有不逮,在还没有来得及把许多中国哲学经典认真地研读一遍的情况下,勉力地把此文写出来的。所以在引文、概念使用上的不当,希望得到专家的指正。四是,我在写作此文的过程中,可能不得已冷淡了许多真心爱我的朋友,至少邮件回得不及时,敬请大家原谅。
我非常希望这篇“找回失落的信仰”能有一个正式的学术刊物予以发表,给它一个便于引用的平面版本。但是,考虑到中国当前信仰建设的紧迫性,我还是先把它寄给一些网刊发表出来,以期达到抛砖引玉,扩大实际影响的效果。我也非常欢迎和感谢直接收到我寄这篇文章的前辈、师长、同道、同事和同学能批评指正,并助我传播。
201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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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黄克剑:《由“命”而“道”――先秦诸子十讲》(线装书局2006年7月版)“绪论”第26-28页。
[2] 参见笔者:“信仰的意义”,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第73-80页。
[3] 笔者将普世价值明确地区分为水平维度和垂直维度的价值。水平维度的普世价值有效用价值、品质价值、情感价值与祛人文之美价值;垂直维度的普世价值包括属于底线价值的人权价值和底线伦理价值,又包括高标伦理价值和信仰价值。参见拙文:“普世价值范畴体系初探”,《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57-68页。
* 对“人文性”的理解需要澄清一下。许多学者将其与“宗教性”作对应甚至对立的理解,如文中所举就是将“人文性”与“宗教性”对立了起来。也有些学者,如新康德主义者,则将“人文性”与“科学性”作对应的甚至对立的理解。笔者的理解更接近后者而亦有不同。笔者将人文性理解为:人类社会和文化生活中由人性中品质、情感、审美、意志、精神、道德、信仰等等不可量化的因素所赋予的性质或特征。按这种理解,人文性中包括了“宗教性”,“宗教性”或精神超越性恰恰是人文性的重要内容,并在人的精神世界里,处于高于科学实证性及工具效用性的层面。人文性与实证科学和工具效用性可以有一种相对而言的对应关系,但它们不是在一个层面上相互排斥的关系,而可以在不同层面达成相互的融洽。相应地,在笔者的用法中“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相对而言,“人文价值”(不可量化)与“效用价值”(可量化)相对而言。
[4] 参见黄克剑:《由“命”而“道”――先秦诸子十讲》(线装书局2006年7月版)“绪论”第1-4页。
[5] 萧启宏:《信仰字中寻》,东方出版社1999年1月版,第350-351页。
[6] 参见向世陵主编《中国哲学智慧》,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第16-17页。
[7] 黄克剑在《由“命”而“道”――先秦诸子十讲》“绪论”第13-14页引用了清人吴大澂《字说•帝字说》对帝字的解释。帝,“像花蒂之形。……蒂落所而成果,即草木之所由生,枝叶之所由发。生物之始,与天合德,故帝足以配天。”黄克剑认为:“这是先民们‘帝’崇拜这一千古之谜的道破。先民们心目中的至上神‘帝’由神化花蒂而来,花蒂却又是植物结果、生籽以繁衍后代的生机所在。‘帝’崇拜,说到底是对生命的崇拜,在这种崇拜中,寄托了崇拜者对生命的珍爱和对生命秘密的眷注。”但是,当我们要考究,中华先人的“帝”意识与“天”意识孰先孰后时,会发现,在吴大澂对“帝”字的这种解释和黄克剑的引用中,已经把“天”意识作为理解“帝”意识的前提。鞠曦:《<中国儒教史>批判》(中国经济文化出版社2003年12月版)183-221页“卷八:‘帝’与‘天’的宗教化之误”则通过他自己和其他学者对殷商甲骨卜辞的研究以及司马迁《史记••殷本纪》的记载,得出商人之“帝”并非至上神的概括:商甲骨卜辞中的“帝”在武丁之前指呼风唤语的外在自然力量。而从祖庚、祖甲开始,后世商王把先祖尊称为“帝”,使“帝”具有了位格。以“帝”称谓自然力量时,有“西南帝”、“北帝”之谓,以“帝”尊称故世的商王,则有帝甲、帝武丁、帝祖庚、帝太丁、帝乙、帝辛之称。无论在自然力量的意义上,还是在位格意义上,商人的“帝”都不是至上神,也不是代表无限的终极实在的“大一”。
[8] 根据郭顶堂,殷甲骨卜辞中既有“天”字,也有“帝”字,他对的殷甲骨卜辞、《山海经》以及《尚书》、《史记》的研究,证明的却是,殷人的“上帝”是祖先神与至上神的综合。他引证的甲骨卜辞中的“帝”也很能说明问题,不是问询自然现象,而是问询“帝”对诸如出兵征伐、建造都城以及人事罢免的意向,比如《尚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这里的“上帝”可以理解为至上神。 郭顶堂:《先秦天道观之进展》 , 1936年5月第1版,第5页、第8页。
[9] 参见黄克剑:《由“命”而“道”――先秦诸子十讲》(线装书局2006年7月版)“绪论”第5-13页。
[10] 此为2007年笔者在台湾辅仁大学士林哲学中心学习期间听房志荣神父课的笔记中所记。
[11] 参见黄克剑:《由“命”而“道”――先秦诸子十讲》(线装书局2006年7月版)“绪论”第13页。
[12] “哲学铁三角”是笔者于2007年在《超越马克思主义(征求意见稿)》中最先提出的一个概念,意为构成堪当具有持久生命力的文化灵魂的大哲学的内在统一相互支撑的哲学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
[13] 参见笔者:“必须重发现的老子”,《文化中国》(加拿大)2005年第1期,第92-101页,或韩星主编《中和学刊》第一辑,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12月版,207-216页。
[14] 这个表述在《老子》第2、10、34、51、77等章中反复出现,历代对《老子》的本文考证和解释对此表述的含义在原则上也没有分歧:即生之养之而不据为己有,培养助长而不宰割,有所作为而不盛气凌人,有所贡献而不居功自傲。
[15]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年2月版,第225、233页。
[16] 参见同上,第224页。
[17] 关于中国在漫长的人类文明史中的先进地位可参见三本书:朱谦之:《中国哲学对于欧洲的影响》,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6月出版。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出版。安格斯•麦迪森,《世界经济千年史》,伍晓鹰、许宪春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
[18] 参见张分田:“民贵君轻”是帝制的统治思想——从当下的“国学观”之争谈起,《光明日报》2010年1月18日国学版。
[19] 张岱年等不少中哲史家,都把张载归为唯物主义哲学家,认为张载主张“气本体”。笔者还未深入研究张载的原典,但是仅从读到的片断看,张载的本体概念是“太和”、“太虚”或“道”,与老子之道本体及先秦儒家在《易传》中的太极本体是一脉相承的,没有落入唯物主义或唯气主义的一元论。比如《正蒙·太和篇》中明确地说:“太和所谓道,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薀相荡、胜负、屈伸之始。……散殊而可象为气,清通而可象为神。”“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这里的“太和”、“太虚”显然是为“气”、“神”所依的终极本体。
[20] 李约瑟:“中国在科学技术史上的地位”(2003年9月22日),资源来自百度网。
[21] 李大钊:东西文明之根本异点,《李大钊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10月版,第557-558页。
[22]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第8页。
[23] 卡尔·雅斯贝斯:《历史的起源与目标》,魏楚雄、俞新天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6月版,第77、76页。
[24] 斯维德勒:《全球对话的时代》刘利华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1月版,第364页。
[25] 2007年3-5月间笔者在台湾辅仁大学聆听邬昆如教授讲授士林哲学课程时,听到他对此作出此种本体论与价值论之有机关系的论证。而在1994年他著的《哲学概论》一书中虽有对真、善、美、圣四种基本价值的详述,却未见对从最高的终极本体――上帝引伸出四种基本价值的明确论述。
[26] 斯维德勒:《全球对话的时代》第292页。
[27] 陈立夫、陈秀惠:“中国文化:一项更适合人类进化的文化选择--陈立夫空中访谈录之二”,《中国文化研究》2000年冬之卷第8-19页。参见陈立夫:“中华文化将广受世人之崇敬”,《四书道贯》中国友谊出版社1998年8月版“再版代序”。
[28] 李约瑟:“中国在科学技术史上的地位”(2003-9-22)(资料来源于互联网)
[29] 见《李大钊文集》上,第563-564页,引文为英文,李大钊的理解不确,有失原意。英文原文为:
Oh, East is East and West is West,
And never the Twain shall meet,
Till Earth and Sky stand presently
At God’s great judgment Seat;
But there is neither East nor West,
Border, nor Breed nor Birth,
When two strong men stand face to face
Tho’ they come from the ends of the Earth. 正文中的汉译者为本文作者刘利华。
[30] 张岱年:中国文化发展的道路――论文化的综合与创新,《张岱年学术论著自选集》,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585页。
[31] 2009年6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组织编写的《高校人文科学学术规范指南》。这个《指南》到现在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到现在网上还没有电子版本。它在精神上已经可以和联合国的一系列涉及人权,特别是思想自由宣言和公约相衔接,而祛除了此前所有中国官方同类文件中自觉或不自觉的非普世价值的苦涩之味。比如,它明确地提出“保护学术自由”,指明:“学术评价的标准要保护学术研究者的思考权利,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对‘非共识’的研究项目或学术成果,应淡化研究基础与可行性分析的评价,鼓励探索,宽容失误。”——《指南》第45页。虽然这个《指南》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毕竟,它拓宽了自由的学术研究的天地,也反映了中国思想解放达到的程度。
[32] 笔者的一篇初探性的“‘和谐哲学铁三角’的意义”已经于2008年6月在网上发表,其中的论点还需要在大量阅读和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
[33] 转引自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第14-15页。
[34] 吴光:历史的误读与历史观的偏颇——与刘泽华、张分田二先生商榷,《光明日报》2010年1月18日
[35] 李存山:国学的价值评估与文化的辩证法,《光明日报》2010年1月25日
[36] 参见黄朴民:“国学”断想,《光明日报》2010年1月4日
[37] 参见互联网,杨开亮:教育部,你的愚蠢我永远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