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必萱作者简介:范必萱,女,贵州贵阳人。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曾任科研单位技术员、杂志社编辑、行政机关公务员。退休前就职于安徽省审计厅(正处级),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一九九八年提前退休,担任蒋庆先生的学术助理。出版有《月窟居笔记》。 |
《月窟居笔记》之四十三:
读辜鸿铭《中国妇女》札记
作者:范必萱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原载于《月窟居笔记》(范必萱 著)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七月初一日壬戌
耶稣2015年8月14日
蒋先生要我阅读辜鸿铭的《中国人精神》一文。他说,“‘五·四’对儒家妇女观的批判是不符合实际的,是站在西方的立场来歪曲儒家的诬蔑不实之词。上世纪20年代以后,儒家也没有回应西方关于女性观方面的攻击,只有零星的感想式文章,没有系统完整的妇女观方面的回应。儒家在此没有话语权,是儒家自己放弃了话语权。辜鸿铭在《中国人精神》中谈到中国妇女,虽然将近一百年的时间了,但是依旧是值得一读的好文章。”
辜鸿铭先生的《中国妇女》是他在《中国人的精神(春秋大义)》中的一篇。《春秋大义》是辜鸿铭一生最有影响的代表作,以英文写成。1915年北京每日新闻社首版,1922年北京商务印书社再版。我读的是由黄兴涛等翻译、海南出版社出版的版本。
辜鸿铭(1857—1928),祖籍福建同安,生于马来西亚槟榔岛。1869年前后赴欧洲求学,历时十一载,游学英法德意诸国。主修文学,受浪漫主义大师卡莱尔、爱默生影响至巨,重视心灵道德,对近代资本主义文明多有不满,归国后即服膺于儒家文化。晚清时担任张之洞幕僚近20年,曾官至外务部左丞。民国初年任北京大学教授,主讲英国文学和拉丁语。晚年曾应邀赴日讲学三年。
清末明初,面对来自西方的民族歧视和文化歧视,面对国内日益强烈的反传统倾向,辜先生极力维护中国人的尊严,传播儒家文明的价值,他的著作和思想在西方受到广泛重视。
辜先生说:“一个民族的女性正是该民族的文明之花,是该文明国家的国家之花。”女性在一个民族的文明传承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她们作为母亲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她们作为家庭的守护神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
文章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中国女性的社会价值和道德价值观点。
首先,辜先生从其他民族的角度看理想女性。他从《圣经》里提到的关于一个男人娶他已故妻妹的一场辩论引出了关于女性、女性理想(feminine ideal)的问题。古希伯莱人的理想女性,是一个丈夫完全信任,早起做饭、手上总在干活、能给全家温暖的妇人,是一个智慧、善言,而且精心照管孩子而不吃闲饭的圣使。
他以现代欧洲的理想女性进行比较分析。风靡一时的文学作品《茶花女》反映现代欧洲的理想女性,小仲马的小说将污秽堕落的女人视作理想女性。辜先生用古希伯莱女性和“那个没有丈夫、因而也用不着考虑丈夫衣着,而自己却打扮得华贵体面,且最后胸前放一朵茶花腐烂而终的茶花女”相比较后指出:“那么,你就会懂得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虚伪和华而不实的文明。”
第二,辜先生提出“什么是中国人的女性理想?”“中国妇女的女性理想以及她们与这种理想的关系又如何?” 他从中国儒家传统理念来赞美中国的妇女。他引用了《中庸》中的“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他说,中国人的理想女性,从远古时代留传下来的,就一直被概括在“三从”“四德”里。于是他详述了汉朝史学家班固之妹曹大家(班昭)在《女诫》中所写的“三从”和“四德”。(“三从”即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即中国妇女的主要生活目标就是做个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四德”即女德、女言、女容、女工。)
从上述两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辜先生在阐述理想女性与女性理想两个方面的标准是不同的,前者侧重于社会(主要是男性)对理想中女性的价值标准的评判和选择,后者则依据古代普遍认同的关于理想女性的价值标准,提出女性该如何修身养性,如何在社会的有序和家庭的和睦中做出必要的自我牺牲。
第三,辜先生阐述了中国的“纳妾制”的道德价值。一是赞扬中国妇女的无私无我,同时也从另一角度阐述担负养家和社会责任的丈夫们也同样是无私无我的,上至皇帝,下至百姓。辜先生在此引出了“无我教”。他指出这种“无我教”就是中国妇女尤其是淑女或贤妻之道,相对于男人来说,他提出的是“忠诚教”,即中国的君子之道。
他说这种“无我教”使妻子能够允许丈夫将另一个女人带进家中,正是这种“无我教”,可以保护妻子内心免于受到伤害,也就是使她没有受伤害的感觉。他还说,由于中国绅士完美的分寸掌握,使得纳妾在中国不仅可能,而且并非不道德。
对此,我只能认为这是当时女性屈服于现实的无奈,只能是社会舆论对她们的精神导引,抑或是“男尊女卑”偏见的一种文化的认同。
但是,辜先生并不否定男女间的真爱。在这里,他还例举了唐代诗人元稹悼念亡妻的长诗,以说明中国丈夫们具有的“真实的爱”。这种深挚的爱绝不只是所谓的性爱,不同于西方不负责任的“一夜之爱”。
第四,辜先生通过传统婚礼习俗看夫妇之平等。他引用《礼》经中的“三日庙见”、“不庙见不成妇”,说明中国传统婚姻仪式的慎重,说明中国婚姻不仅是一个女子与男人之间的事,而是那个女子和他丈夫家庭之间的事,是她进入了他的家庭。
他说,在欧美,人们的婚姻可称为“情人婚姻”,那种婚姻只基于单个男人和女人。而在中国,则是一种社会婚姻,一种妇人和夫家的契约,她不仅要对丈夫本人负责,还要对他的家庭负有责任——通过家庭维系社会或公民秩序。
第五,辜先生勾画了中国人理想的妇女形象。他说真正的中国人的“温文尔雅”在中国妇女那里,变成了神圣的、奇特的温柔。他说,中国人理想的妇女形象中这种至善至美的温柔特性,从其他任何民族的理想女性形象中都无法找到,——没有任何文明,无论是希伯莱、希腊还是罗马,都不具备这种特性。……只有在基督教文明臻于极致的文艺复兴时期才能找到。
第六, 辜先生指出,毋庸讳言,中国自宋朝以来,那些可称作孔教禁欲主义的宋代理学家们把孔教弄窄了,使其变得狭隘和僵化了,而且在这一思维途径下,孔教精神,中国文明的精神被庸俗化了。从那时起,中国的女性丢掉了许多优雅和妩媚。因此,如果你想在真正的中国人理想的女性形象中看到优雅和妩媚,你将不得不去日本,在那里直到今天还依然保留着唐朝时期纯粹的中国文明。
对中国理想女性形象的描述,他引用了《诗经》:“关关雎鸠,在河之舟,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还有《中庸》对幸福家庭的一段描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帑。”——他说,这种家庭简直是人间天堂。
辜先生在文章的末尾说道:中国的女人,那些淑女和贤妻,以其轻松快活、殷勤有礼的妩媚和优雅,以其贞洁、腼腆,一句话,以她的“无我教”,成为中国的家庭——那人间天堂的守护神!
时间过去了将近一百年,人类历史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文中关于“纳妾制”等陈旧的习俗已被人类文明的进程所淘汰,但是面对当下中国女性在道德理想等方面的困惑和迷茫,重温辜鸿铭先生的这篇文章,依旧可以领悟到它的现实意义和道德价值,能够从中找回中国女性的自信与自尊。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为今天的中国妇女提供了法律保障,而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却向中国现代女性提出了更高更新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要求。
2008年6月写于阳明精舍月窟居
责任编辑:葛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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