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意识形态领域十个热点问题
作者:马学轲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5年第2期
2014年,国内意识形态领域总体态势积极向上,主旋律响亮,正能量强劲。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涉及重大是非原则且讨论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反映出当前舆论斗争形势尖锐复杂、极具挑战的一面。现选取以下十个热点问题加以评析:(1)关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2)关于阶级斗争理论,(3)关于香港非法“占中”与颜色革命,(4)关于混合所有制与国企改革,(5)关于市场的决定性作用,(6)关于“辽报事件”与高校意识形态安全,(7)关于学术评价导向和部分学科教育西化,(8)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关于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10)关于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新特点。
一、关于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正确阐释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在如何处理党和法治的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上,全会明确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全会决定的说明中进一步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关键的是方向正确、政治保证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其中,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然而,在这一“本质特征”和“核心问题”上,舆论界的认识并不一致,甚至存在激烈交锋。一些宣扬西方宪政思潮的人,打着法治的幌子,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的“普世性”和“优越性”,将矛头指向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其表现之一是,以西方资产阶级宪法思想和文本样式为圭臬,攻击我国宪法。有人说我国宪法“论证功能优于规范功能”“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条款从未获得具体的法律支撑”,因此党的领导成了“凌驾于国家常规权力之上的领导权”;还提出所谓“党章宪法论”(田龙飞:《宪法的美好与纠结》,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china/ggzl/20141204117091_all.html),否定我国现行宪法的合法性。其表现之二是,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提出所谓“《党章》大还是《宪法》大”“党大还是法大”“党治还是法治”等伪命题。有人公开撰文说:“革命党建立的国家,依照革命党原则进行统治……这与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法治机制是悖反的”。“在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中,要解决党权独大、其他权力弱化的问题,需要确立党权、国权、政权、法权四边均衡结构。只要存在独大的权力,四中全会强调的依法治国就很难实施下去。”(任剑涛:《建设法治国家是中国政治转轨的需要》,《炎黄春秋》2014年第12期)有人说,“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这与其说是法治,不如说是党治”(梁治平:《2014版法治地图探径》,共识网,ttp://www.21ccom.net/articles/china/ggzl/20141210117338.html)。表现之三是,以树立宪法权威为由,把“司法独立”作为否定、架空党的领导的突破口。一些人把党的领导歪曲为某一个人的领导,把“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歪曲为西方式的“司法独立”,把“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得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歪曲为党不能领导司法。有人说,司法独立的含义是,“整个司法系统对外界是独立的,它不受行政机关、政党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影响”(《大梅沙创新论坛系列访谈之四:王建勋谈法治》,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china/ggzl/20141103115665.html)。这实际上是主张司法要脱离党的领导。
近年来,西方不断向我国植入挑战我国政治制度的“思想病毒”,培养和扶持“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的各类异己分子,搞乱思想,搞乱人心,比如“爱国不等于爱党”“法大还是党大”“有宪法无宪政”“三权分立”“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普世价值”等等。其本质就是“去中共化”,就是质疑、削弱和推翻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说:“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二、关于阶级斗争理论
2014年9月23日,《红旗文稿》刊发了《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以下简称《坚持》)的文章,该文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分析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重申了党章和《宪法》关于“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的科学论断,并引用了邓小平“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王伟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不输理》,《红旗文稿》2014年第18期)的语句。
应该说,《坚持》一文是一篇阐述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术文章,既没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意思,更没有“回到文革”的蕴涵。但是,文章发表后,却受到一些人和媒体近乎疯狂的攻击和围剿。一些人故意歪曲,上纲上线,恶毒攻击作者“为文革复辟”“姚文元重生”“鼓动底层造反”“幽灵”“反动权威”“纳粹”“走资派”,并用耸人听闻的话语威胁作者会“死得很惨”“应该绞刑”“强烈要求中央追究他的政治责任”,等等。在天则经济研究所“双周论坛”上,一位教授在“改革开放与阶级斗争”的主题讲座里,一口咬定作者要“复辟以阶级斗争为纲”。他说,“至少有两种阶级斗争:一个是权贵斗百姓,这是一种阶级斗争。再一个是百姓斗权贵,这是另一种阶级斗争”。他说,断定作者“主张的阶级斗争就是百姓对权贵的斗争,这是幼稚的”。他吹嘘说,他们已经通过写文章把“以阶级斗争为纲”再次搞臭了,以致于“四中全会的公报里面没有提阶级斗争,也没有提专政”,“这是捍卫基本路线的胜利”(王占阳:《改革开放与阶级斗争》,见“天则双周论坛”第512期,http://www.unirule.org.cn/index.php?c=article&id=3501)。天则经济研究所荣誉理事长说,作者的文章之所以还有市场,其根子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那个东西绝对的错误。这个理论不取消的话,这个社会恐怕稳定不下来”(茅于轼语,见“天则双周论坛”第512期《改革开放与阶级斗争》一文,http://www.unirule.org.cn/index.php?c=article&id=3501)。他认为现在“不存在剥削,也没有剥削阶级,更没有阶级斗争”(茅于轼:《到底是什么创造了财富?》,天则网,http://www.unirule.org.cn/index.php?c=article&id=3500,2014年12月9日)。
针对一些人的无端指责和错误观点,不少学者撰文对《坚持》一文表示支持,对一些人在阶级问题上的混乱认识作了澄清。大家认为,在阶级问题上,要像邓小平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或者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的错误。”(《邓小平文选》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82页)因此,既要反对把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观点,又要反对认为阶级斗争已经熄灭的观点。
值得深思的是,为什么这样一篇文章会引起如此轩然大波,会遭到如此肆无忌惮的攻击?为什么一些人一看到“阶级”“阶级斗争”“专政”等字眼,就如此敏感?有网民一针见血地指出:“王伟光之所以被攻击,不是把阶级斗争问题讲得不清楚,相反,正是讲得太清楚了,矛头对的太准了,便把那群主张西化、分化、私有化、资本主义化的群体给惹怒了。”(温碧书:《要将王伟光处以绞刑的人用心何在?》,四月网,http://opinion.m4.cn/2014-09/1246976.shtml)我们知道,阶级观点、阶级斗争理论、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核心理论,是否承认阶级斗争理论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是判断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对一个时期以来出现的诸如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论、西方宪政论、公民社会论、新闻自由等错误思潮,抛开学术争鸣和认识问题不说,不管它们如何变换花样,不管它们怎样学术包装,只要坚持阶级观点,拿起阶级分析的武器,它们的政治实质就会暴露无遗。这就是为什么《坚持》一文会引起他们如此强烈的反应并拼命围剿的一个重要原因。正如列宁说的那样:“马克思主义提供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一团混乱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列宁专题文集·论马克思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页)
关于阶级斗争理论在整个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的地位,美国驻苏联最后一任大使马特洛克有着极其深刻的洞察。他在《苏联解体亲历记》一书中说:“阶级斗争理论是列宁主义者的国家结构演进观及同西方发生冷战所依据的中心概念,没有它,冷战的理由就不复存在,一党专政的理论基础就随之消失。”(小杰克·F·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上),吴乃华待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第162页)“如果苏联领导人真的愿意抛弃阶级斗争观念,那么他们是否继续称他们的指导思想为‘马克思主义’,也就无关紧要了,这已是一个在别样的社会里实行的别样的‘马克思主义’,这个别样的社会则是我们大家都能认可的社会。”(小杰克·F·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上),吴乃华待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第169页)可见,抛弃了阶级斗争理论,就从根本上抛弃了科学社会主义、抛弃了马克思主义,从而必然导致向资本主义演变。
三、关于香港非法“占中”与颜色革命
2014年9月香港爆发“占中”以来,国内外围绕“占中”爆发的原因、“占中”活动的性质和实质等问题出现激烈争论。
一些人将“占中”说成是反抗“专政”、争取“民主”的“公民抗命”运动。有人把“占中”的责任推到所谓中央政府这两年“收紧”对意识形态的管理上,说香港的不稳主要来自内地的施政,“内地言路越是紧缩,管控越是严厉,港人的担忧就越是强烈”。有人声称“英国的殖民统治给香港带来了法治,但是内地的法治在倒退,这让珍惜法治环境的香港人对自己的未来捏一把汗,因此他们争取的是法治”(张鸣:《香港稳定的秤砣》,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tgzc/20140903112458.html)。凤凰卫视某主持人说,“既然一个不接受‘西方歪路’的中央政府不容香港民主,那就是干脆把‘支联会’多年来‘结束一党专政’的口号化作行动,真正干起支援内地民运的革命大业”。他把“占中”视为公民抗命、一次不计成效的道德运动,庆幸于“占中”“也为港府和北京带来了日后许多年都不可能彻底解决的危机”(梁文道﹕《他们为什么害怕占中》,价值中国网,http://yd.sina.cn/article/detail-iazpqypm6463708.d.html?vt=4&mid=cfkptvx3654229)。有人说,大陆提出的普选方案就是“大陆实行了数十年的‘民主集中制’,香港人连夜上街‘抗命’抗的就是这个‘民主集中制’”(苍天一浮尘专栏,博客中国,http://lxming19630124.blogchina.com/2236203.html)。有人还对“爱国爱港”的要求嗤之以鼻,说“人大提出此要求合否基本法,要存疑。爱国爱港标准何在,谁界定?大难!”(贺卫方专栏,博客中国,http://heweifang.blogchina.com/2232759.html,2014年12月26日)
实际上,少数人不顾多数港人的反对,迫不及待地推动“占中”的重要原因,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这个决定给西方多年扶持的反对派势力代言人成功上位夺取最高香港治权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门槛。因此,港内外一些势力妄图“绑架”大多数港人,采取“占中”这种极端对抗的方式,不惜破坏香港的经济稳定和社会秩序,欲使中央政府屈服,实现其把香港变成某种独立的政治实体的真实目的。
可见,打着“民主”“自由”旗号的香港“占中”运动,其本质是西方在中国发动的一场“颜色革命”,它具备了“颜色革命”的一切要素,如敌对势力精心组织策划、所设议题和口号蛊惑性强、西方势力提供资金支持和骨干培训、媒体煽风点火聒噪等。难怪自香港“占中”爆发以来,西方不少媒体就将其称作“颜色革命”的香港版,并用“雨伞革命”来命名。比如,美国《时代》周刊亚洲版封面就有“雨伞革命”的标题,英国《金融时报》以“雨伞革命让人质疑一国两制”进行报道,《华尔街日报》以“香港民主觉醒”为题进行报道,等等(华益文:《美国对“颜色革命”为何乐此不疲?》,《人民日报(海外版)》2014年10月10日)。
然而,国内一些人绝口不提“占中”策划者、组织者以“争取真普选”为借口,实要夺取香港治权、建立亲西方香港政权的目的,也无视西方敌对势力妄图以香港为基地预演“颜色革命”,再通过共振效果将“颜色革命”推向大陆的野心,却公然为“颜色革命”正名,为“占中”背书。国内一位很有名气的教授说,把“占中”说成是“颜色革命”是没有根据的,因为“颜色革命有合理性,不然为什么中国政府会承认那些政权变更的国家?”“有压迫就有反抗,革命是有合理性的,不能说那个东西全部都是外国势力搞的,不能简单地妖魔化颜色革命。”他断言:“中国不存在颜色革命问题,腐败才是问题,‘带枪的腐败’最吓人。”他还说,如果有“颜色革命”的话,那就是共产党内部腐败造成红党变成黑党的“黑色革命”(王占阳:《不能简单地妖魔化颜色革命》,搜狐新闻,http://news.sohu.com/20141206/n406712607.shtml)。
显然,这样的观点和言论是极端错误的。我们所说的“颜色革命”,指的是西方一些国家在目标国以所谓“和平和非暴力”的“街头政治”方式进行的政权变更运动。具体到社会主义国家,“颜色革命”就是要颠覆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而上述为“颜色革命”正名的观点,却混淆概念,掩盖“颜色革命”的实质,具有极大的欺骗性。正如有人分析的那样,它错在“把中国奉行不干涉别国内政原则与‘颜色革命’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混为一谈,把西方颠覆别国政权与中国革命混为一谈,把反腐败与反对‘颜色革命’对立起来”(彭光谦:《撼山易撼解放军难——驳王占阳的歪理邪说》,《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12月22日)。这里,最大的危险是国内一些人对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战略图谋认识不清、丧失警惕,否认中国存在“颜色革命”的可能性。
四、关于混合所有制与国有企业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后,舆论界围绕混合所有制和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展开激烈争论。争论的焦点是要不要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即: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混合所有制作为巩固和加强公有制主体地位、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实现形式,还是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把混合所有制作为私有化国有企业的工具。
比如,有人错误解读三中全会精神,否定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说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意味着今后在所有制问题上“不分老大老二了”(杨伟民:《句句是改革 字字有力度》,《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5日)。一位“著名学者”说:“有些人认为在国有企业主导经济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建一个所谓的市场经济,他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的要求跟国有体制基础是有冲突和矛盾的。”(见张维迎:《国企并不真赚钱》,凤凰财经网,http://finance.ifeng.com/news/special/caizhidao189/)“保持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民企无法成长。”(见张维迎:〖JP3〗《保持国企主导地位 民企无法成长起来》,中国行业研究网,http://www.chinairn.com/news/20140117/100312856.html。〖JP〗〖ZW)〗一些人还以三中全会《决定》中有“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话,将三中全会决定说成是私有化的宣言书。
更让人忧虑的是,政府一些决策部门的同志和地方干部也误读中央精神。比如,某权威政策研究机构企业研究所的一位同志说,中国占国有企业总数90%以上的13多万家国有中小企业,“应该彻底民营化”“国有企业比重完全可以退到零”;其余8000多家大型和特大型国有企业可以搞混合所有制经济,其中除了“对带有资源租金和垄断资金的企业主要是整体上市,逐步来释放国有股,稀释国有股”外,“其他的企业都可以将国有股降到50%以下、20%以下甚至零”(见张文魁:《13万多家中小国有企业应该彻底的民营化》,凤凰财经网,http://finance.ifeng.com/a/20140303/11792944_0.shtml)。某省统计局的一位领导说,他对三中全会《决定》最不满意的地方是,仍然“强调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他说:“国有企业是个怪胎,官不像官、企不像企,而且跟私营企业争夺资源。”他认为,现在到了发展民营经济的“黄金期”“民营企业第一个机遇就是对国有企业改造”。(见《信息与辅导》,2014年8月1日)。
针对上述一些人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不当解读,一些学者撰文疾呼,避免混合所有制改革成运动,绝不能让“疯狂卖国企”重演,要全面准确地理解三中全会精神,防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犯颠覆性错误。他们说,要彻底批驳“要混合就得卖,不卖不能混合”的歪理,坚决杜绝借改革之机搞国企私有化、化公为私,谋取暴利。如果以改革之名,强制要求国企向外资、私资出卖产权,那就不是为了加强国企,而是为了搞掉国企,必然威胁到基本经济制度和政体的稳定。
其实,中央提出发展混合经济的目的非常明确。习近平总书记在三中全会上对《决定》作的《说明》强调指出:“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人民日报》2013年11月16日)可见,发展混合经济是为了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加强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绝不是为了削弱公有制,更不是为了私有化国有企业。
2014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发表讲话予以强调。3月5日他在参加上海团讨论时说:“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在深化改革中自我完善,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见《国企改革:在凤凰涅槃中浴火重生》,人民网,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4/0310/c40531-24583800.html)3月9日他在参加安徽代表团讨论时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见习近平:《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309/c1024-24580769.html)这些讲话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当前,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各地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地方国企改革已经进入加速期,不少省份陆续公布了国企改革指导意见。但是,有迹象表明,一些地方以急功近利的心态和锦标主义的政绩观来对待混合所有制和国企改革,把混合所有制改革简单地变成一场运动。比如据报道,某省刚刚通过的国企改革方案决定,2020年之前所有省属国企百分之百实行混合所有制,并且包括煤炭、钢铁等企业在内的全部竞争性国有企业,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国企不设持股比例(见《河北国企改革:2020年省属国企均须为混合所有制》,中国财经网,http://finance.china.com.cn/news/dfjj/20141028/2755402.shtml)。这意味着该省所有竞争性国企都有可能被彻底私有化。
巩固和壮大公有制主体地位、强化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要求,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自主发展的重要保障,关系到社会主义的性质和党的执政地位,不能不察。因此,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错误解读和私有化言论,我们应该表明态度,不能视而不见。对这样的言论不表明态度,就是默认了他们对三中全会的误读,也会误导实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准确理解中央精神,制定政策要有利于保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实现,杜绝中央精神和实际工作的“两张皮”现象。
五、关于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后,舆论界就如何理解“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如何认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讨论,讨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既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又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和政府的积极作用,还是以西方新自由主义为指导,进一步削弱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一些人认为,市场从“基础性作用”到“决定性作用”提法的变化,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形成的“半市场经济、半统制经济”的校正,是向所谓现代市场经济的转型,意味着西方新自由主义“大市场小政府”理念的确立,意味着市场的胜利。他们按照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市场经济万能论”来解读三中全会精神,认为在经济领域中政府不再具有调节功能了,计划不再起作用了,一切都由市场来决定。更有甚者,一些人认为市场不仅决定经济资源的配置,还应该决定所有资源的配置,包括政治资源、思想资源,如国内一位学者就歪曲三中全会精神,认为提出市场决定性作用后,“中国下一个十年需要发展“思想市场”(张维迎:《中国下一个十年需要发展“思想市场”》,《新京报》2013年11月15日)。他们认为,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抑制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要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国企就要实行彻底的市场化,全部转变为“公众公司”,且国有股不能再控股。比如有学者就主张,“大型国企的改革最好还是变成公众公司,就是完全上市。国家有股份但是慢慢减少,减少到最后几乎没有。”(姚洋:《大型国企应完全上市成为公众公司 担心民企成陪衬》,金融界网,http://finance.jrj.com.cn/people/2014/09/22150918055042.shtml)
从上述这些解读看,一是把市场的作用无限放大,二是把政府的经济调节作用与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完全对立,三是把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与发展公有制经济相冲突。这些解读是值得商榷的。有学者说,市场起决定性作用是有一定范围的,不能把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范围不恰当地任意扩大。要区分经济领域与政治思想领域和公益领域,物质生产领域与精神生产领域。让市场起决定作用的只能是经济领域,而且是经济微观领域的资源配置,而不是所有领域都要让市场起决定作用。同时,要清醒把握中央提出这一论断的现实针对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三中全会《决定》的说明中,列举了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比如市场秩序不规范,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经济利益的现象广泛存在;生产要素市场发展滞后,要素闲置和大量有效需求得不到满足并存;市场规则不统一,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大量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阻碍优胜劣汰和机构调整,等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难以形成的。离开所要解决的问题去解读中央的这一决策,是不得要义的。
在市场与政府的关系上,不能片面夸大某一方的作用,必须把市场的决定作用同政府的职能结合起来。在这个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的作用,也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57页)也就是说,我们在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市场本身也有其不足之处,比如,市场调节具有短期性、滞后性、不确定性,在有些领域,也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正是由于市场调节具有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必须由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在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与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关系问题上,有学者指出,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必须为巩固和发展基本经济制度服务。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要求决定的,而不是由经济运行机制决定的。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应该服务于基本经济制度,不能把二者的关系颠倒过来,更不能从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中得出私有化的结论来。
总之,我们要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作用,特别要分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与西方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的本质区别,在学术研究、理论宣传和实践操作中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六、关于“辽报事件”与高校意识形态安全 2014年11月14日,《辽宁日报》刊发署名为本报编辑部的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老师的一封公开信《老师,请不要这样讲中国》。信中披露了部分高校教师对社会主义中国缺乏理论认同、政治认同、情感认同,在课堂上随意抹黑现实、丑化历史、“呲必中国”的怪象。信中说,一些教师“在授课过程中,每当结合现实问题,常常会表达出一些消极负面的情绪,谈到好的,都是外国的,不好的,都是中国的,中国成了负面典型的案例库。”应该说,信中反映的课堂乱象是客观存在的,虽然并非多数教师如此,但是也绝非个别现象,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因此该信引起舆论广泛而热烈的共鸣。
然而,该信却遭到一些人的轮番炮轰和围剿。有人指责《辽宁日报》是“把知识人应有的批判精神说成是抹黑中国”(贺卫方:《辽报诸公真可笑!马克思主义不是西方刻度?居然把知识人应有的批判精神说成是抹黑中国,实在太抹黑中国媒体!》,新浪微博,http://tw.weibo.com/weifanghe/3776953368720984)。有人将《辽宁日报》揭露课堂乱象的做法说成是“收集罪证,最终治这些教师的罪……是文化特务和间谍之行……把教师当敌人”,说这预示着一场“新的反右斗争”的到来,“这回,要抓多少右派呢?”(张鸣微博,新浪微博,http://ent.sina.com.tw/weibo/user/1707683373/3777199985380454)有人质问,“抹黑祖国?祖国多大了?……《辽宁日报》编辑部稍微有点脑子就不会写这种东西,一个不黑的东西是别人可以抹黑的吗?”(孙立平:《关于辽宁日报公开信等几则》,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41fa19f0102v6vw.html)有人说,“教室是思想传播的城堡,教师是城堡的国王”。“教师传播思想,无论反对与支持,有理有据便无罪可言。”辽报“通过暗访”“搜罗证据”,“该证据获得程序不当,因此不得采信”。有人称辽报是“预设结论”“主题先行”“专挑负面的例子”,并质疑辽报在被调查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暗访”课堂的正当性(见《呲必中国》,新浪专栏,http://news.sina.com.cn/zl/zatan/2014-11-18/09412659.shtml)。有人说辽报是在“向高校教师发出强烈的政治指控”(http://weibo.com/1195347197/Bwm18vjk4?type=comment)。有人说辽报所言是“文革陈货”,是“一场新运动的先声”(引自“新浪专栏观察家”文章《“呲必中国”》,http://news.sina.com.cn/zl/zatan/2014-11-18/09412659.shtml);等等。
同时,也有很多学者和主流媒体对《辽宁日报》公开信给予了高度评价,对自由派“公知”的声讨进行驳斥。兰州大学新闻学院院长林治波说:“辽宁日报做得对!”“披露不是来得太凶猛,而是出现得太晚了”。“这些年来,在和平演变背景下,许多教师公知化,唯美国马首是瞻,把自己祖国说得一无是处、一团漆黑,严重误导学生。有人诡辩说,批评是爱国的表现,问题是他们的所为不是善意批评,而是恶意抹黑。这是两码事。”(詹万承:《辽宁日报遭围剿事件的前前后后:公知坐不住了》,红歌会网,http://www.szhgh.com/Article/news/politics/2014-11-19/68174.html)11月16日,人民网刊发《“呲必中国”算哪门子“学术自由”》,文章指出:“呲必中国”与“学术自由”完全不相干,罔顾客观事实、缺乏基本科学精神的内容讲授,根本不是什么“学术自由”“学术研究”,而是缺少职业操守的表现。12月3日,《光明日报》刊发陈先达文章《批评、抹黑及其他》,文章指出,“批评”与“抹黑”,其根本区别在于“价值导向”的对立!12月14日,求是杂志社《红旗文稿》第23期刊发李艳艳文章《维护微博意识形态安全必须纠正的几种倾向》,文章指出,“一些自诩为公共知识分子的微博大V对此文断章取义,以‘言论自由’为托辞炮轰《辽宁日报》,试图把高校讲台变成无需监督的‘自由高地’”。
诚然,课堂上可以有问题意识,可以提批评意见,但是不能恶意抹黑。正如中国人民大学陈先达教授告诫的那样,“教员,尤其是思想政治课教员,面对社会的各种问题,应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直面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发表意见,提出批评和建议。不能以一己之偏见‘骂堂’,以获取一些缺少生活经验和辨别力的学生的掌声。如果这样,是在害人,而不是育人”(陈先达:《批评、抹黑及其他》,《光明日报》2014年12月3日)。
高校是党的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建设,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大意义。高校课堂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的重要途径。当前,国际国内意识形态斗争尖锐复杂,西方敌对势力一直把我国高校作为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极力传播西方价值理念和制度模式,大学生面临着大量西方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因此,需要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管理权,切实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大力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以维护高校意识形态安全。
七、关于学术评价导向和部分学科教育西化 2014年,一篇题为《从某重点高校论文评级看意识形态之争》的网文和中国人民大学邱海平教授发表在《环球时报》的题为《中国经济学教育严重西化》的文章,重新勾起了人们对长期以来国内高校等教学科研单位存在的学术评价导向西化、部分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教育西化等问题的议论。
这方面问题的严重程度,可以从2014年国内某大学的一个学院的期刊排名略见一斑。据《从某重点高校论文评级看意识形态之争》的网文披露,这个学院规定,在64本英文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最低可以奖励15万元,在另外202本英文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最低可以奖励6万元,在另外44本英文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最低可以奖励2万元。这300余本刊物几乎囊括了经济管理类的所有英文刊物,成为该学院职称晋升的核心指标。而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马克思主义研究》《政治学研究》《历史研究》等发表一篇文章只奖励300元(朱富强:《从某重点高校论文评级看意识形态之争》,红歌会网,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405/52018.html)。这种不顾常理,严重的“重国外轻国内”的学术导向的做法,在国内绝非个案。
中国人民大学邱海平教授在《中国经济学教育严重西化》一文中介绍,在“国际化”有关政策的导向下,许多大学所制订的职称晋升或科研奖励标准中,都将教师在SSCI(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建立的综合性社科文献数据库)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作为最重要的考核标准和评定依据,在许多高校认定的核心期刊或重点期刊中,SSCI期刊都排在第一位,并且有重奖措施。他说,这种政策导致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无法进行自由的科学研究,而是把更多的甚至主要精力用于撰写符合SSCI标准的学术论文上(邱海平:《中国经济学教育严重西化》,《环球时报》2014年6月27日)。
另外,不少高校为了体现所谓“国际化”,在职称晋升中硬性要求申报者必须满足“在国外取得硕士或以上学位”或者“具有连续一年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等条件。这类政策的实行将极大冲击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教学和研究,使大家不能安心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教学与研究。因为国外马克思主义方面的研究很少,能够接收中国马克思主义类访问学者的地方更少,为了得到访问学者的机会,马克思主义学科的教师不得不改变自己的专业方向,向国外的相关学科靠拢,导致“不务正业”,弱化了马克思主义学科的实力。这也必然影响到马克思主义学科博士生的培养问题,部分博士生在选题时不得不考虑今后的职业和职称发展需要,更倾向于选择与西方学术话语相同或相近的题目作研究。这对马克思主义学科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其直接后果是使马克思主义学科进一步被边缘化。
众所周知,学术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向是科研教学人员的指挥棒,直接决定着他们的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因而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他们的科研领域和科研方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不少高校和科研单位在选任干部和职称评审上一味注重有无海外留学背景,一味以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来评价学者的学术水平,或者有意贬低和边缘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造成一种严重的错误导向,特别是意识形态强的学科比如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政治学、法学、新闻学、史学等学科,很多著述出现去意识形态化倾向,热衷于用西方思想理论的话语来分析中国问题。
早在2005年,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就曾撰文批评过我国经济学教学和科研中存在的严重西化倾向,然而近10年过去了,情况不仅没有好转,甚至还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美籍华裔著名学者黄宗智这样描述新自由主义在我国高校的泛滥状况:“在‘国际接轨’的大潮流下,新自由主义已经在制度上深入教科书、核心刊物等,而由此也在研究生的遴选、教员的聘任与评审中占据霸权地位。一个具体的例子是,我自己这几年所在的国内单位,虽然是在一位认同于‘另类’学术的非常能干的院长的领导之下,并且附带有新左派的倾向,但事实上,在关键性的招生、招聘以及评审方面,实际上几乎完全由占据霸权地位的‘主流’经济学所左右——依据它们的标准而选定必读书目,设计考卷问题,规定要在哪些刊物发表论文等,几乎完全臣服于新自由主义知识体系之下。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学科的未来其实完全被新自由主义所掌控。”(黄宗智:《我们要做什么样的学术?——国内十年教学回顾》,《开放时代》2012年第1期)
这些问题关系到高校教学和科研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关系到教学和科研“培养什么人”和“为什么人服务”,关系到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的构建,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需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八、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3年12月,中央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正式将上述“三个倡导”24个字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目前,学习、宣传、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在成为当前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推动核心价值观的入脑入心工作。但是,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如何划清“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西方“普世价值观”的区别与界限,如何阐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关系,如何回应学界和社会对“三个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误读和质疑,如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等等。其中最大的难点是如何对这24个字的社会主义属性作出解释,真正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之下。
早在十八大之前,在如何凝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讨论中,就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价值观没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分,不应用“中国特色”拒绝“普世文明”。一些人公开宣扬“普世价值观”,称“普世价值”是对全人类有普遍意义的制度文明元素,反映了“历史前进的方向”,代表了“人类文明的主流”“具有世界意义”。有人说,“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均以富裕、自由、民主、法治、人权、公平、正义、平等、博爱等等作为自己的基本价值取向,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基本价值并不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而是人类共同追求的普世价值观”(见王占阳:《普世价值是立党之本、建国之基、改革之源》,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xzmj/article_2010081715919.html)。有人还说,“改革开放就是实践普世价值”,反对“普世价值”“就是和对外开放、政治改革的方针政策唱反调”;认为改革开放出现的一些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没有找对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没有找准改革开放的前进方向,就是没有从指导思想上确立普世价值的观念”(杜光:《普世价值:一个时代性的重大课题》,《炎黄春秋》2009年第1期)。十八大后,一些人认为这是“普世价值观”的胜利。有人说,十八大“最大的亮点就是将民主、自由、平等、公正等普世价值列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志着中共在理念上开始向现代社会靠拢”(于泽远:《十八大的阴影与亮点》,联合早报网,http://www.zaobao.com/special/report/politic/ccp18th/story20121115-102160)。中央正式将“三个倡导”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之后,海外有媒体评论说,“民主自由在官方语境中成为合法词汇”,“官方将西方普世价值中的民主、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重要理念都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中共传统意识形态的一次大胆突破,展示了中共在意识形态和治国理念上试图‘与时俱进’的意愿”(《中共加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普世价值》,大公网,http://news.takungpao.com/mainland/focus/2014-02/2274685.html)。直到现在,一些人仍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混同于西方“普世价值观”。
实际上,24个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本质的不同。正如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所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特征,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3/1223/c64387-23924110.html)因此,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决定了这24个字的方向和性质是社会主义的,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的,它的指向是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而“普世价值观”的指向是资本主义、个人主义价值观,其宣扬的所谓民主、自由、平等具有抽象性、虚幻性甚至殖民性、侵略性。
虽然如此,这24个字的表述仍然受到一些学者和民众善意的质疑。一是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必须是社会主义所独有的,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发展方向,必须体现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的历史经验,反映社会主义社会中居统治地位、起支配作用的核心理念和社会主义社会必须长期普遍遵循的基本价值准则。因此,提炼出来的“核心价值观”应该是社会主义全部价值观的逻辑起点和指导思想,并能够逻辑推演和解读其它全部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内容。否则,就容易混淆两种不同价值观的根本区别,甚至容易为一些人用资产阶级的“普世价值观”解读社会主义的价值观造成不必要的思想混乱。二是认为这24个字当然可以成为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内容,但是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必须有“社会主义”的统领。有学者说,这24个字看起来面面俱到,但恰恰缺少“社会主义”的核心,起码从字面上看不出“社会主义”的特征来,把这24个字的定语换作“资本主义”也讲得通(白头翁:《漫谈核心价值观》,红歌会网,http://www.szhgh.com/Article/opinion/zatan/201402/45638.html)。三是认为应当在24个字的基础上精练一个从思想内容到文字表述都能既明确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又为广大人民群众耳熟能详、广泛认同且没有歧义的观念的减缩本。比如,有学者建议,根据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方面,可以将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独立自主作为核心价值观。有人建议把“人民至上、劳动伟大、共同富裕”作为核心价值观的精髓(见《侯惠勤做客阳江周末大讲堂 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分必要》,阳江新闻网,http://news.yjrb.com.cn/news/yw/630592.shtml)。有的建议将核心价值观表述为“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发展壮大公有经济,始终坚持共同富裕,精心维护民族团结,努力捍卫世界和平”(张嘉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我见》,红歌会网,http://www.szhgh.com/article/netizens/201310/34537.html)。还有的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公”字,是“为人民服务”》,人民网强国论坛,http://bbs1.people.com.cn/post/2/1/2/137222786.html)。
可见,无论是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批驳错误解读上,还是在塑造民众认同、凝聚社会共识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九、关于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 一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表达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视。2013年11月26日,习近平在孔子故乡曲阜参观孔府和孔子研究院,翻看了《孔子家语通解》《论语诠解》;2013年12月30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12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要努力展示中华文化独特魅力,继承和弘扬我国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培育和形成的传统美德;2014年2月17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阐发,努力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2014年2月24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2014年4月,习近平在欧洲学院演讲时,着重介绍了老子、孔子、墨子等思想家提出的很多理念;2014年5月4日,习近平在北京大学与87岁的国学泰斗汤一介交谈,了解《儒藏》编纂情况,在与师生座谈时说,我们提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充分体现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升华;2014年9月9日,习近平在看望教师时说,我很不赞成把古代经典诗词和散文从课本中去掉,“去中国化”是很悲哀的;2014年9月24日,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指出,中国优秀传统思想文化最核心的内容已经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是中华民族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标识,蕴藏着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难题的重要启示;2014年10月13日,习近平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18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2014年10月15日,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上述一系列讲话,引起了外界的诸多猜想。一些海外媒体歪曲说,习近平表现出了“对儒家文化异乎寻常的浓厚兴趣”“习近平‘尊孔崇儒’具有深远的政治和社会动员意义”(《港媒评红色新儒家习近平:孔府“点赞”语被印上图书腰封》,大公网,http://news.takungpao.com/mainland/focus/2014-05/2487701.html);马克思主义不灵了,习近平只能向中国传统“求医问药”;“中国社会‘尊孔崇儒’的时代已经掀开序幕”(林永福:《尊孔崇儒 习近平开启新时代》,中时电子报,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926001098-260301);习近平是“红色新儒家”(见《国际社会对“习大大谈孔子弟”的几大猜想》,人民网,http://world.people.com.cn/n/2014/0926/c1002-25745272.html);等等。国内也有一些人把习近平看望汤一介说成是“习近平牵手新儒学”,把习近平关于传统文化的系列讲话解读为“去马归儒”,复归中华道统。2014年12月,一些活跃多年的“大陆新儒家”还召开了一个座谈会,以“习大大尊儒,儒门如何评估应对”为主题,煞有介事地进行评估,商讨对策。有的表示乐观,认为官方对意识形态的调整“使得儒家在领导的视野里面有了一个不同的面貌,这对儒家彰显了一种可能性”;有人说,要对“可能出现的儒家社会治理秩序究竟是什么样子”做到心中有数,提出“儒家不拒绝权力,而要引导和改造权力”“要制君行道,又要以道导君”。有的表示悲观,因为“习大大”“实际上是法家,是儒表法里的”,“尊儒或者不尊儒都是根据政治需要”,因此“当代儒者对政治应该始终保持一种距离”。有人说,习近平之所以向儒学靠近,“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他特别想对这个意识形态做一个重构”。他说,中共的第一套话语系统是毛泽东建构的“阶级斗争”话语,第二套是邓小平建构的“现代化”话语,“我在课堂面对学员讲,习近平很可能要构建中共的第三套话语系统”(陈明、朱汉民、秋风等:《习大大尊儒,儒门如何评估应对》,共识网,http://www.21ccom.net/articles/thought/bianyan/20141223117948.html)。
其实,上述这些解读完全是一些人的一厢情愿,与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南辕北辙,背道而驰。通观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的讲话,他始终强调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强调要对传统文化进行科学分析,对有益的东西、好的东西予以继承和发扬,对负面的、不好的东西加以抵御和克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不能采取全盘接受或者全盘抛弃的绝对主义态度。他说,要坚持古为今用、以古鉴今,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而不能搞厚古薄今、以古非今,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当前,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统文化的系列讲话精神,警惕一些人故意曲解,打着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旗号,宣扬文化复古主义思潮,与马克思主义争夺阵地,欲图实现其“儒化共产党”“儒化中国”“儒化社会”的政治主张。
十、关于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新特点 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出现的一种政治思潮。这种思潮否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形成的全部历史认识体系,否定中国人民的进步史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史,其突出表现是:主张“告别革命”,否定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革命;美化中国近代统治阶级,为近代中国统治阶级翻案;借中国共产党的错误而否定其全部历史;借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而否定毛泽东的一生;借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错误和苏联模式的缺陷,全盘否定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和苏联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等等。
在这股思潮泛滥的这些年里,虽然思潮的宣扬者们多表现为对我们党已有明确定论的一个个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结论进行颠覆性评价,但却很少聚焦于“历史虚无主义”这个概念,很少对“历史虚无主义”这个反映这股思潮实质和性质的总概括进行理论梳理和系统言说。然而,这股思潮在2014年出现了一种新的动向。
《炎黄春秋》杂志2014年第5期刊发了一组“历史虚无主义”笔谈,笔谈的三篇文章分别是:《历史虚无主义的来龙去脉》《要警惕什么样的历史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实与虚》。笔谈从理论上“重新解释”了历史虚无主义的内涵,“系统梳理”了历史虚无主义的来龙去脉和表现。其核心观点是:把马克思主义称为历史虚无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认识体系称为教条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把反对历史虚无主义者称之为最大的历史虚无主义者。笔谈的一位作者说:“马克思的历史图式与基督教历史图式十分相似。他虽然肯定了资本主义的成就,但他最终还是以一个设想中的未来社会阶段把资本主义的历史否定了。资本主义无论取得了怎样的成就也是异化的,它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社会组织与道德观念等等都将要被彻底抛弃。这显然脱离了启蒙的思想路线,陷入历史虚无主义。”“在这个理论体系中,它把一个不存在的、仅仅是想象中的共产主义作为评判事物的唯一标准,不仅否定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个漫长的人类历史,也否定了现实世界中的文明榜样。”接着,他以苏共垮台、苏联解体为例分析了马克思主义这种“教条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在实践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他说,教条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在一开始就与政治行动结合在一起,一开始就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而不是简单的学术倾向或认识偏差。由于这个原因,它的社会影响和后果也是任何其他的历史虚无主义所不能比拟的”,“它严重地扭曲了社会历史观,使人们不能对历史和现实作出恰当的理解和判断,从而构成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巨大思想阻力”(尹保云:《要警惕什么样的历史虚无主义》,《炎黄春秋》2014年第5期)。另一位作者还说,在我国,那些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的人具有某种“强力意志”,“但这种强力并非来自批判者本身,而是来自只允许一种声音存在的举国宣传体制的支撑”(郭世佑:《历史虚无主义的实与虚》,《炎黄春秋》2014年第5期)等等。
上述笔谈的这种“重新解释”,“颠覆”了人们对历史虚无主义的明确界定,他们“超越”了对具体历史事实的选择性虚无,直接将马克思主义及其指导下的历史认识体系扣上“历史虚无主义”的帽子,欲图从“理论制高点上”夺取批判历史虚无主义的旗帜和话语权,以彻底挣脱加在他们身上的这个“魔咒”。然而,事与愿违,这样做的结果使得这股思潮的政治实质更加显露。《马克思主义研究》2014年第9期发表的《谁是真正的历史虚无主义者》一文,将笔谈作者的假面具撕得粉碎。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宣扬者主动接过“历史虚无主义”的概念,将其反过来扣向他们的批评者的做法,是当前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一个新特点。它意味着我们与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理论斗争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