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作者简介:吴钩,男,西历一九七五年生,广东汕尾人。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知宋:写给女儿的大宋历史》《宋仁宗:共治时代》《风雅宋:看得见的大宋文明》《宋神宗与王安石:变法时代》等。 |
逆转专制:宋人的政治阐释学
作者:吴钩
原载:《南方周末》2015年5月7日
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表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三月十九日癸未
耶稣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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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来,一直都有人声称,儒家那一套是鼓吹、维护“封建专制”的统治术。直到今天,持这种看法的人仍所在多有。平心而论,儒家经典中的一些提法,猛一看,也确实让人感觉是在宣扬君权专制。不过我想说,这种感觉多半是因为对儒学原典的误解所致,比如“君君臣臣”之说,原意是强调君臣各有义务,各守本分,但今天无数人硬是认为,这句话是说臣对君的绝对服从。
还有一些儒家原典上的话,可能本意的确有点维护君权之义。但是,如果我们看看宋人对这部分儒典的阐释,便会感受到一种逻辑逆转的趣味:这些貌似宣扬君主专制的话,经宋人一解释,原来却具有反对皇权专制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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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受人诟病的儒家话语大概要算“三纲”说:“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我看袁伟时老先生每次驳儒家政治学说,必将“三纲”拎出来批一番。从字面来看,所谓“君为臣纲”,似乎确实是在强调君对臣的绝对权威、臣对君的绝对服从。有什么可辩护的?还是可以一辩。
“三纲”之说最早见于汉朝儒生整理的经书《白虎通》。今天许多人都相信,汉代的儒学经书实际上已经窜入不少法家、阴阳家之流的思想,不可避免地感染上皇权专制主义的成分。余英时先生便认为,“现代人攻击儒家,尤其集矢于‘三纲’说。但事实上,‘三纲’说也是法家的东西。韩非《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儒家‘三纲’之说渊源在此。”不过我不打算将责任完全推给法家,因为自汉之后,“三纲”之说确实成为儒家学说中不可切割的一部分。
那么宋朝儒家是如何理解“三纲”说的呢?让我先引用南宋理学家真德秀《大学衍义》的一段话来说明:“即三纲而言之,君为臣纲,君正则臣亦正矣;父为子纲,父正则子亦正矣;夫为妻纲,夫正则妻亦正矣。故为人君者,必正身以统其臣;为人父者,必正身以律其子;为人夫者,必正身以率其妻。如此则三纲正矣。”
——显然,在真德秀的理解中,所谓“君为臣纲”,并不是说君对臣具有绝对的权威,而是说君主应以身作则,自觉充当众臣之表率。君正,臣才能正。这里的“纲”,并非指“权威”,而是指“模范”:君有责任成为臣之模范。你看,经真德秀这么一阐释,“君为臣纲”哪有半点为绝对皇权张目的含义?
事实上,如果我们去检索文献,就会发现,历代士大夫向皇帝引述“君为臣纲”时,都不是为了论证“臣必须无条件服从君”,通常都是意在“格君心之非”,强调君主正人先正己的责任,甚至是以谴责的语气批评君主“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南宋淳熙七年,朱熹在给孝宗皇帝的上书中便说:“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盖天下之纪纲不能以自立,必人主之心术公平正大,无偏党反侧之私,然后有所系而立。”朱熹所说的“纪纲”,当指“三纲六纪”。众所周知,朱熹是坚持“三纲”说的死硬分子,但这半点都不影响他一贯抗议皇帝专权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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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部儒家原典《尚书•洪范》中有一句“惟辟作福,惟辟作威”,也深受诟病。人们一般将其理解为“只有君王才能独揽威权、擅行赏罚”。听起来,此说维护君权专制的意味是非常浓郁的。
《尚书》原文已在秦火中佚失,传世的今文《尚书》、古文《尚书》均为汉儒整理,人们相信其中许多篇目乃是汉代人之伪作。不过,《尚书》一直被汉后儒家奉为经典,不管“惟辟作福,惟辟作威”之说是不是汉人伪造,它都已经成为儒家义理了。关键是,后世的儒家如何理解、阐释它的涵义。
宋代已有士大夫对“惟辟作福,惟辟作威”之说提出质疑,如南宋儒家李衡在《乐庵语录》上说:“惟辟作威,固是如此,纣之作威杀戮,岂不是作威?乃以此得罪天下,后世惟有徳然后可以作威,故曰徳威惟畏。”不过李衡的观点谈不上新鲜,大致不脱“仁政”的思路。
令我忍不住击节叫好的是苏轼的解释:‘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此言威福不可移于臣下也。欲威福不移于臣下,则莫若舍己而从众,众之所是,我则与之,众之所非,我则去之。夫众未有不公,而人君者,天下公议之主也,如此,则威福将安归乎?”苏轼的意思是说,“惟辟作福,惟辟作威”确实是为君之道,而君主要做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则应当舍己从众,不持己见,让自己成为“天下公议”的代表,公议所赞成者,君主遵从之;公议所反对者,君主放弃之。这样,君主的权威就不会被一二权臣所侵夺。
如果说“惟辟作福,惟辟作威”的原意确实有鼓吹君权专制之嫌,但让苏大学士这么一阐释,立即就“化腐朽为神奇”,获得了全新的涵义,不但毫无专制的意思,而且透出几分“民主”的味道来。
宋人建立的政体当然不是民主政体,不过崇尚公议、反对皇帝专断,则是宋朝士大夫的共识,朱熹就曾告诫皇帝:“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执事,各有职业,不可相侵。盖君虽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在,……此古今之常理,亦祖宗之家法也。”因此,当宋宁宗稍露出一点专制的苗头时,朱熹马上便毫不客气地向宁宗提出抗议:“今者陛下即位未能旬月,而进退宰执,移易台谏,甚者方骤进而忽退之,皆出于陛下之独断,而大臣不与谋,给舍不及议。正使实出于陛下之独断而其事悉当于理,亦非为治之体,以启将来之弊。”在朱熹看来,政事若任由皇帝专断,即使皇帝天纵英明,决断皆合事理,也不是“为治之体”。
如此说来,苏轼从“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推导出“人君者,天下公议之主也”,也非个人的标新立异,而是当时士大夫共识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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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句听起来无疑是为绝对皇权张目的儒家立论,来自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君不名恶,臣不名善;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意思是说,皇上您永远正确,错的都是臣下。余英时先生认为,这是汉代“儒学法家化的一个显型”,《韩非子》中有“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之语,便是董仲舒“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的思想之来源。
我们不必否认汉代复兴的儒家受到法家专制主义的感染,至少董仲舒本人是“君尊臣卑”理论的积极吹鼓手。不过,从“君不名恶,臣不名善”是不是就必定推导出绝对皇权?也未必。
英国普通法体系中有一条所谓“君主不容有错(The king can do no wrong)”的原则,涵义跟董仲舒提出的“君不名恶”差不多。恰恰是这一原则,构成了英国虚君立宪框架下责任内阁制的法理基础,逻辑上的道理是这样的:君主不容有错,即不负行政责任;如何不负行政责任?君主只作为尊贵之国家象征,不过问实际行政;行政权委托给内阁,发生差错也由内阁负责;君主则超然事外。
现在的问题是,这里面的道理,宋代中国的儒家是不是也弄明白了?恰好北宋大学者司马光写过一篇《功名论》,开篇第一句话就说:“自古人臣有功者谁哉?愚以为,人臣未尝有功;其有功者,皆君之功也。”意思与“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相近。司马光这么说,是要拍皇帝的马屁吗?不是。司马光在文章中接着写道:既然所有的功名都归于君主,那么,君主就应该给予执政大臣充分的信任,让他们掌执政之权,“人主端拱无为”即可,自可“享其功利、收其荣名而已矣”。“古之圣帝明王”都是这么治理天下的。
——原来司马光的用意,是希望君主象征化,无为而治;具体治理国家的权力,交给大臣。反正人臣的功名,最终都将归于君主,君主又何必亲自操劳呢?不能不承认,司马光的推论,在逻辑上是完全站得住脚的。
司马光是从“功名”(“善皆归于君”)的角度推导出君主应当“端拱无为”的。另有一些宋代士大夫则从“责任”(“恶皆归于臣”)的角度,同样推论出君主不应该亲裁政务。宋神宗时,由于“内外事多陛下亲批”,皇帝出现专权的倾向,大臣富弼便劝诫宋神宗:陛下亲批政事,“虽事事皆是,亦非为君之道。况事有不中,咎将谁执?”为什么富弼反对皇帝亲批政务?因为君主是难以承担行政责任的——总不能经常更换皇帝吧,倘若出错,“咎将谁执”?因此,皇帝还是“垂拱无为”的好。
我们再将朱熹的见解补充进来,从“君不名恶”推出“虚君制”的逻辑链就更加完整了。朱熹是这么说的:“君虽以制命为职,然必谋之大臣,参之给舍,使之熟议,以求公议之所,然后扬于王庭,明出命令,而公行之。是以朝廷尊严,命令详审,虽有不当,天下亦皆晓然,知其谬之出于某人,而人主不至独任其责。”在朱熹看来,人主不负责任,所以每一道以皇帝名义发出的命令,都必须由执政大臣合议、经给事中与中书舍人审核通过、再经宰相盖章副署,才可以发布于王庭。这样,即使事后发现该命令有错,也可以由执政大臣负其责。
通过前面叙述,我们会发现,宋人心仪的政体,是君主统而不治,作为道德、礼仪的象征垂范天下(因而需要强调“君为臣纲”),以宰相为首的执政大臣负责具体施政,并承担行政责任。这样的政体,虽然称不上“虚君立宪”,但已庶几接近“责任内阁制”的雏形了。而它的法理基础,居然就是看似鼓吹绝对皇权的“君不名恶,臣不名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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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为臣纲”、“惟辟作福,惟辟作威”、“君不名恶,臣不名善”是儒学原典上三个比较碍眼的论点,确实给人一种鼓吹皇权专制的观感。但经宋人一解释,其专制的意味立即得到逆转,变成了强调君主责任、限制君主专权的意思。而且,整个推论的过程,完全合乎逻辑律,而不是信口开河、语不惊人誓不休。——这便是宋人阐释儒家政治学的智慧了。
我坚持认为,阐释比原典更重要,原典只是凝固的思想史,阐释才是活的、动态的思想史。阐释使原典不断获得新意义,使原典的思想与时俱进,“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二千多年来,儒家思想之所以一直保持着生命力,就因为它是一个开放的思想体系,允许质疑,允许争鸣,允许阐释,允许推陈出新。
责任编辑:葛灿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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