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妮丽】孔子的音乐教育思想 ——在儿童国学启蒙教育交流会上的讲话

栏目:演讲访谈
发布时间:2015-05-20 21: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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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妮丽

作者简介:龚妮丽,女,西历一九五一年生,贵州贵阳人。现任贵州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兼职研究员。兼职贵州省儒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文艺理论家协会副主席,贵州省美学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孔子的音乐教育思想

——在儿童国学启蒙教育交流会上的讲话

作者:龚妮丽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四月初三日丙申

           耶稣2015年5月20日

 

 

 

孔子是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学说涵盖政治、思想、文化、教育、伦理道德等各个领域,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孔子的教育思想将形上理想与形下履践结合为一体,既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又有鲜活的人本精神,显示出永久的生命力。孔子非常推崇音乐教育,他的乐教思想根源于其伦理哲学理念,他提出“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的教育宗旨。音乐教育是“育人”,而非“育知”,育人的依据在于合乎“仁”与“礼”,而最高的境界乃为“大乐与天地同和”。这是极为强健的乐教精神,对今天重建音乐的人文精神,找回音乐育人的价值取向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孔子曾亲自学习音乐演奏,在学习的过程中探求并关注“成于乐”的人格主体。《史记•孔子世家》记载有孔子学音乐的一个故事。

 

孔子的老师师襄交给他一首曲子练习,孔子练习了十天还没有停止。

 

老师说“可以换一首了”。

 

孔子说:“我虽然已熟悉它的曲调,但还没有摸到它的规律呢。”

 

过了一段时间,老师说,“你已经掌握它的规律了,可以换一首曲子了”。

 

孔子说:“我还没有理解乐曲中所表达的志趣呀!”

 

又过了一段时间老师对孔子说:“你已经理解乐曲的志趣了。”

 

孔子说:“我还没有体悟到乐曲中的人格精神”。

 

过了一段时间,老师说:“你已经改变气质了,神情庄重、志向高远”。

 

孔子说:“我已经体会到乐曲中那个人的精神品质了,乐曲中描绘的那个人,目光远大,有造福于四方的气概,此人不是文王会是谁呢?”

 

师襄听了大惊,此曲果然就是《文王操》,曲名原来没有跟孔子说过。

 

孔子追随先王,境界高远,学习音乐由“曲”——掌握乐曲的技艺升进到“数”——掌握乐曲的规律;再升进到“志”——体会乐曲中的人文志趣;最终升进到“人”——体会乐曲中的人格精神。通过学乐贯注饱满的人格精神,这正是孔子所追求的学乐之道。在音乐中追求完善的人格,既是孔子学乐的目的,也是孔子乐教思想的出发点。孔子学乐的递进层次可以给后人诸多启示。音乐对于学习者,可以是炫人耳目的技艺;可以是娱人逗乐的玩物;可以是悦情怡神的音韵;可以是启迪心智的乐境。停留在技艺的层次,将音乐当成物器摆弄,乃匠人的境界,于人格修养毫无帮助,若利益熏心,将音乐技艺作为谋取金钱暴利的手段,还会坏了人心。弄音乐仅仅出于消遣娱乐,把音乐当作愉悦感官的玩物,于人格修养也无益处。只有进入音乐的人文层次,在音乐演奏中感悟乐曲中的意境情志,才能修养心性德行。更进一步,追求音乐中蕴涵的理想人格,以音乐表达高尚的价值精神,方可达到高境界,实现育人的目标。

 

“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是孔子“立己”的宗旨,也是“育人”的原则,与《泰伯》中所说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是相统一的。人格的培养应该是全面的,立体的,乐教在其中虽起着重要的作用,但也需要与道德修养相互配合。“志于道”是人格修养的基石,这里的‘道’是提升精神境界的真理。有了这种“志于道”的主动追求,又有“据于德”的行为修炼,再加上“依于仁”——对善的认同和履践,内部生命的修养才是挺立的。之后才是“游于艺”,通过“六艺”——礼、乐、射、御、书、数的学习,具备各方面的技艺、知识与修养,服务于社会、丰富人生。“艺”与“道”、“德”“仁”融为一体,方可达到育人的目的,“道”是体,“德”与“仁”有体有用,而“艺”是用,若是离开了“道”、“德”、“仁”的体,“艺”的用无处挂搭,而若以“道”、“德”、“仁”为体,“艺”的用就是光彩夺目的。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一个人没有“仁”的要求,没有内心向善、修养自身的要求,文化与艺术对他有什么用呢!以“道”、“德”、“仁”为体,“艺”的境界自然就丰富和高尚,“成于乐”的目标才可以实现。

 

由此可见,乐教作为孔子施教的重要内容,并非以传授音乐知识为目的,而是与诗教、礼教的宗旨一致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乃是对人的思想、道德、情操、行为的教化。孔子“成于乐”的观点,也正是基于音乐对人的德行的培育不是靠外在的强制,而是以音乐之美感化人的心灵,使“仁”成为内在情感的自觉要求。因此孔子十分强调音乐形式与内容和谐圆融的“尽善尽美”,只有“美”与“善”融为一体的音乐才能美化人的心灵,这就涉及到对音乐的选择和提倡,孔子的音乐美学观与乐教理念是完全相通的。

 

孔子对音乐的审美理想是美与善的统一。《论语•八佾》:“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韶乐既合乎“美”——艺术的标准,又合乎“善”——道德的标准,因而孔子十分喜爱它,乃至“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于斯也”。韶乐是三代以上的舜乐,不仅音调和美,乐曲中含有“仁”的精神,道德气象充盈,故“尽善尽美”;武乐是周武王时代的音乐,虽气势宏大,音声威仪,可谓“尽美”,但缺乏舜乐中“仁”的精神,故“未尽善也”。可见孔子对音乐的审美标准是很明确的。

 

孔子认为,作为社会文化产物的音乐应该以符合礼法为前提,孔子说:“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文即广义的文化,也包括音乐在内,音乐从内部影响人的心性、情感,更需要受礼的规约,有“乐由中出,礼自外作”的相互配合,才可以实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社会理想。“礼”作为实现政治理想的重要文化因素,背后必然有强大的道德基础,在孔子看来这就是“仁”。“仁”的精神不仅是“礼”的道德基础,也是音乐中“善”的集中体现。音乐以艺术的形式表达人情人性,在生动感人的音响律动中包含丰富的精神内涵和情感意蕴,音乐若“依于仁”便能感动人心,让人在艺术的浸染中唤起生命的热情、对美的渴望、对“善”的向往。正如《乐记》所说:“乐者,德之华也”。个人修身与治平天下在儒家的伦理政治中具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作为思想家与政治家的孔子,对音乐“善”的标准与他的政治理想是相统一的,“合于礼”、“合于仁”的音乐就是“尽善”的音乐。当然,也只有“合于礼”、“合于仁”的音乐才具有教化作用。

 

美与善是两个不同的范畴,音乐的“美”是通过音律歌舞形式所表达的某种意味,但当美与善共同体现在音乐中时,二者必然是浑然一体的,即音乐中“仁”的精神内涵、气质意蕴与音调声律完全统一,孔子将这种统一,集中为“中和”二字,“中和”也即是孔子音乐“美”的标准。孔子音乐审美思想中的“中和”是与其“礼乐”思想为基础的。

 

音乐是最能充分表达人的不同情感的艺术,人的喜怒哀乐、悲愁欢愉都可以通过音乐的形式畅快抒发,而孔子所提倡的音乐是对理性情感的表达,他要求音乐的感情表现要符合“中和”的原则,要适度,有节制,即“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推崇“温柔居中”的“君子之音”,这样的音乐合乎“礼”的规约、“仁”的精神,有利于调养生气,治安风化。孔子反对那种毫无节制的、动物性的情绪宣泄,特别是那些“亢丽微末,以象杀伐之气” 的小人之音,烦扰人心、暴厉伤性,败坏风气。“子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孔子反感郑声,因其过度地宣泄情感,愉悦感官,使人沉湎于个人之无节制的小情感,不仅伤害身心,还会引人蹈入淫乱之途。因此孔子主张“中声以为节”,“忧愁之感不加于心也,暴厉之动不在于体也”,以“中和”之美的音乐陶养人情人性,从中获得“善”的教益。“中和”之音乐美学观体现了儒家仁道中庸原则,“中和”之美与“礼”“仁”之善融为一体的音乐是最完美的音乐,也是实施乐教最理想的音乐,“成于乐”必以此为条件。

 

孔子的乐教思想与他所追求的至高艺术境界和道德境界是紧密相联的。孔子所向往的理想人格乃是对生命局限不断突破、不断提升,最终达致“圆善自由”境界的超越性人格。因此,在他的乐教理想中,人生修养与艺术修养不应该只停留于世俗的小我完善,而要升进到“上下与天地同流”(《孟子·尽心上》)的超越性至高境界。

 

孔子与其弟子在谈论各自志向时,独与曾点“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观点相同,说明曾点所向往的人生境界正是孔子理想中的“大乐与天地同和”的艺术境界。这种艺术境界看似与道德境界无关,实则已深深融合了“仁”的精神,是美善统一的“乐境”。儒家的礼乐理想将音乐的“乐”转化为快乐的“乐”,将外在的声舞耳目之“乐”(yu)转化为内在的情感心智之乐(le)。钱穆先生谈到人的生命归宿时说:“我们做人第一要讲生活,这是物质文明。第二要讲行为与事业,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人文精神。第三最高的人生哲学要讲德性性命。德性性命是个人的,而同时亦是古今人类大群共同的。人生一切应归宿在此。”(钱穆:《人生十论》) “德性性命”是钱穆先生对儒家超越性人生修养的精彩诠释,他认为完成天性、圆满天性,与天、与大自然合一,就是“德性性命”的获得,人生到这个阶段,可以无撼了。

 

人格修养最终要回到天性。如何拨开障蔽回归天性,也即是回到不被污染的真性情中去,孔门的乐教思想中就包含着造化天性的预设。《乐记》中有两句话:“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人在没有受到外物诱惑或牵动时,是纯善清静的,天性自然澄明显现。因此《乐记》提出“乐由中出,故静。礼由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由中出”的“中”是指人的天性,从天性中流出的音乐才是纯静的,也只有纯净的音乐才能修复人的天性。“大乐必易,大礼必简”,是美善到达至高境界的呈显,由易与简回归静,回归天性,回归自然。徐复观先生说:“乐系由性的自然而感的处所流出,才可以说是静;于是此时由乐所表现的,只是‘性之德’。性德是静,故乐也是静。人在这种艺术中,只是把生命在陶熔中向性德上升,即是向纯净而无丝毫人欲烦扰夹杂的人生境界上升起。” 进入无人欲烦扰夹杂的人生境界,也就是进入了超越的境界,再回味曾点“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的天性流露,也就能理解“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的深刻意义了。在美与善至高境界的陶养中实现人性生命的圆满完成,这应该是孔子音乐美育思想中最具理想色彩的目标。

 

孔子的乐教理想根源于儒家的伦理哲学理念,它不仅对于个人人格修养有着积极的意义,在政治教化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孔子出于对道德理想(仁)的维护,在礼崩乐坏的现实中,提出以礼乐教化人心,治理国家的思想,并以“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道德大勇积极履践,使礼乐精神成为中国历史上具有生命力的文化理念。今天的世界,人类在物质生活领域已获得几乎是无所不能的知识手段,在功利欲求与技术竞争的推动下,物质极大丰富,但同时,在欲望与功利的障蔽下,人们对于终极性的价值目标诸如信念、信仰、理想等精神上的追求正在淡化,造成人类严重的精神危机。功利主义的盲目追求造成的价值垄断挤压掉越来越虚弱的人文精神,物质的发达也会因刺激物欲膨胀而急遽扩张人的负面人性,使其步入异化的歧途。人一旦陷入人文精神失落的危机,精神的价值被消解,就只能停留在生存层次,在不安全中徘徊,降低自身的素质。由此而来的便是,当代的礼崩乐坏随处可见,烦扰人心、暴厉伤性、败坏风气的音乐流行于世,曲调音声抽空得只剩下刺激感官的干瘪躯壳。今天的所谓“乐教”遗忘了“人”的目标而醉心于“技”的运作,善与美的标准被功利取代。孔子伦理哲学中的真精神对解决今天人类的困境定会有所作为,继承与复兴孔子的乐教思想无疑对重塑音乐的人文精神,找回音乐育人的价值取向有积极的意义。

 

追随孔子,重新确立“成于乐”的教育宗旨,以人为本,艺中求道,寻求艺术“无用之大用”,使音乐教育从“育知”的功利性目的回到“育人”的轨道,是我们今天重建乐教理念的途经。音乐小宇宙与天道大宇宙相通相契的道理曾被东西方哲人充分论证并积极推崇,孔子美与善的音乐标准更深刻地启示我们,音乐不能违背伦理社会的秩序,健康的音乐精神与健康的人文精神是人类通向理想社会的精神性基础。通过音乐修养心性,提升人生境界,是孔子乐教思想中为处于精神危机的人生所开的良药。理想人格是对生命的局限不断突破、不断提升,当人生修养到达“上下与天地同流”的超越性境界,人的精神生命就获得解放,不被功利所困,不被物欲遮蔽,从异化中回归自我,体味人生有意义的价值生命,这就是乐教的“无用之大用”带给人生的福音。孔子的乐教思想将留给我们永远的人生启示。

 

责任编辑:葛灿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