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儒家学者呼吁废除强制计划生育宣言书

栏目:反思计划生育政策暨放开二胎
发布时间:2015-06-06 22:5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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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学者呼吁废除强制计划生育宣言书

作者:弘道书院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布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四月二十日癸丑

           耶稣2015年6月6日

 

 

【编者按】5月23日,“弘道书院”举办了第三届儒家公共政策论坛,主题为:“人口政策调整与中国文化复兴”。会后,儒家学者们形成了一份呼吁废除强制计划生育的宣言书,文章略有删减。






【提要】

 

基于儒家敬天好生、仁义为本之义理,本报告主张:

 

——尽快全面废止以控制人口增长为目的之强制计划生育体制,还国民以生育、人格尊严;

 

——复兴中国文化,以提升国民生育意愿,保持中国社会之长久活力与中华文明之生命力。


 



自八十年代初,以控制人口增长为目的之强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国民生育率迅速下降,1990年代初降低到世代更替水平以下,已让人口结构迅速恶化,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前景堪忧。

 

我们尤其注意到,强制计划生育制度之长期实施,已对中国文化之核心价值,构成广泛而深远之损害,并让中国文明丧失其生命力。

 

近些年来,社会各界从不同角度出发,对计划生育政策进行深入的研究、批评与反思,几番提出调整我国生育政策的建议。政府从善如流,遂于2013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单独两孩”政策。

 

但我们认为,“单独两孩”政策无法改变中国极低生育率的现状,全面废止强制计划生育制度,刻不容缓。我们谨据儒家义理论述如下,以供国中贤达、尤其是当国者采择。

 

1、天地之大德曰生

 

天生万物,人为最贵。《尚书》云:“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周易·系辞》曰:“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不息,家庭才能香火永续,人伦才能建立健全,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天下才能和谐太平。生养既是人天经地义的权利,也是亘古通今的义务。程子论曰:“成天下之务首举其大者,是察天道、正四时、顺时行政,使人遂其生养之道,此大本也。”

 

生与养,是人类抵御自身有限性的重要方式,短暂的个体生命由于生养子女而延长为连绵不绝的生命之流,每人有限的生命通过生养才获得了无限的意义。儒家文明以子孙众多为家国昌盛的重要体现,《诗经》中“则百斯男”、“子孙千亿”是为大福,《孟子》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了生养,才有家庭的存续、国家的延绵,民力备之于此,纲纪存乎其间。

 

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远的文明共同体,有其因袭承继数千年的生养文化习俗,其中既反映着国人对天地万物、宇宙人生的根本观念,也蕴藏着宝贵的社会治理经验,涵养着伦理道德、世情民风。

 

我们认为,公共政策的制定与调整务须对其予以尊重和发掘。惟有符合文化传统、符合国人心理习惯及生活方式的公共政策,方可收“上体天心、下顺民意”之效,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苏辙谓:“圣人不求绝其情,又从而为之节文,教之炮燔、烹饪、嫁娶、生养之道,使皆得其志,是以天下安其法而不怨。”

 

遗憾的是,计划生育政策在理论与实践上皆完全背离了儒家思想:它全面否定了国人对天人万物的基本观念,严重打击了孝道与家庭这一中华优秀文化赖以维系的根基,对百代相承之伦理道德造成了破坏和扭曲,其对世道人心之祸败,更甚对经济发展之蹇足。

 

是故,计划生育不同于一般的弊政:它在错误的理论指引下,要求掌控人类社会的延续传承,是权力未受制约的表现,它直接损害着中华民族的元气,在中华民族迈向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裂开了一道悬崖。计划生育的存废,关系着中国文明的兴衰。

 

2、天地之性人为贵

 

贵人重生,是吾国百世奉行的传统文化观念。董仲舒论曰:“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对生育的强制,等同于对生命的剥夺,其对基本人权之一的生命权造成了严重戕害。

 

为降低生育率,地方政府在实践中蔑视孕妇尊严,任意强制检查、强制避孕、强制堕胎,导致大龄胎儿甚至孕妇死亡;为完成计生指标,地方政府任意限制民众自由,毁坏没收民众财产。三十年来,计划生育的强制推行造成了基层干群关系紧张对立,成为社会不稳定的重大诱因。而在我国历史传统中,对孕妇的残害更属人神共愤、天理难容之事,昔商纣无道,刳剔孕妇,终致成汤数百年基业毁于一旦,为历代当国者公鉴。

 

计划生育政策最根本的错误在“倒人为物”的指导思想。它既否定了中国文化对天道与人事的基本观念,也违背了《宪法》的基本精神。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控制人口数量、实施生育审批制度等条文皆存在重大违宪嫌疑。在执政党大力号召全面建设法治社会、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今日,有必要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合宪性予以全面检讨。

 

3、家之不存,国将焉存?

 

人的文明,始终伴随稳固的家制度。家是社会的细胞。生养形成了家,完整的家庭是教化之根本,家庭教化和治理是良好社会秩序之基础。故《大学》以人人“修身”为本,而以“齐家”为治国、平天下之基础。《周易》家人卦《彖辞》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通过生养,男女得以成长为担负责任的父母;在家庭中,子女得以训练初步的伦理道德规范。螽斯振羽、樛木连枝,子女在与兄弟姐妹一起成长的过程中,懂得了兄友弟恭,实践了父慈子孝,在大家庭的熏陶下形成了人伦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长大成人之后,得以迅速承担起社会角色,分担家庭的风险,共同善尽孝敬父母和抚养后代的伦理义务。有子云:“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但是,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制推行瓦解了我国固有之家庭结构,导致了“四二一”式的坍缩家庭,不仅诸多人伦关系——如兄弟姐妹间的“悌”——由于人丁稀薄已不能再被体验,即连中国文化之根本——孝道也遭受着严重的冲击。由于只有一个后代,父母(祖父母)对子女常常过分骄纵,倾全家之力营造优渥的物质条件供子女独享,形成“二十四孝老爹”等怪象,导致独生子女普遍以自我为中心,难以承受挫折,长大成人后长期无法适应社会角色。

 

另一方面,在备享家庭呵护的同时,独生子女普遍承担着沉重的伦理义务,他们长大成人后需要独力赡养老人、抚育子女。而长期的优裕生活使得他们缺乏按照本人志愿自主规划人生的能力与勇气,往往在父母的意志下学己所不愿学,事己所不愿事,千辛万苦只为求取“体面”职位,无形中扼杀了社会的创新能力。

 

更为严重的是,家庭结构的坍缩大大降低了其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一旦作为全家希望的子女不幸早夭,其父母便成为失独老人,很可能无法得到善终,甚至招致全家灭亡的悲剧。家庭为社会治理之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坍缩的家庭结构无法施展人伦教化,传承中华文明。必须立刻停止计划生育政策对家庭的野蛮侵蚀。

 

4、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

 

为政之要,莫过于风俗民情、世道人心。民德朴厚,有耻且格,则其政也坦坦;民风浇薄,麻木不仁,则其政也昏昏。《毛诗序》谓:“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而《大学》曰:“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欲风俗敦厚,为政者不能不仁,法律政策不能不义。

 

国家强力推行计划生育不仁之政,人为地加剧了性别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的不平等,加速了世道人心的恶化。

 

数十年来,计生部门被赋予了生杀予夺的巨大的权力,各地计生政策五花八门,大多手续苛繁,捆绑他政,导致借权寻租、吃拿卡要的现象时有发生。一般干部民众求告无门,只要不合计生单位认定的标准,干部则被开除党籍公职,民众则可任意处以禁令罚款,其为党为国贡献几许、今后生计如何,无人过问。

 

更有甚者,只要缴交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其超生行为便可置若罔闻。某些地方政府人员在征收社会抚养费时,强入民宅,牵猪挑粮,其行近乎匪类。而社会抚养费之罚款标准不明确、执行不统一、去向不明晰,遂成不受监管的财政黑洞。

 

许多地方还将计划生育与户口、教育挂钩,导致超生儿童沦为“黑户”,无法享受应有的权益。

 

计划生育还在全社会激起少生甚至不生的价值导向,“丁克”家庭大量增多,未婚同居、婚前性行为司空见惯,离婚率十年来一路飙升,男女离合全凭个人欲望,桑间濮上,淫风大炽,维系家庭关系的纽带日趋单薄。重男女之欢,轻亲子之爱,久之则民不复有恻隐怵惕之心,代以敏感暴烈、刚强好争,则其治也难矣!

 

完全可以说,计划生育的强制推行,使得中国社会戾气四起,人心浮躁,对社会稳定构成了巨大挑战。

 

5、民为邦本,本固邦宁

 

人为国家之元气。《尚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没有足够规模的人口,特别是没有足够规模的年轻群体,一切经济国防建设皆无从谈起。故孔子观卫国人口繁庶而叹美。

 

过去四十年来,正是靠着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供应,中国经济才得以实现跨越式的高速增长。

 

然而,随着计划生育的强制推行,生育率持续走低,中国社会加快步入老龄化时代。从90年代到00年代,中国整体生育意愿持续走低,据联合国估计,到2050年,中国人口将有31.3%年龄将超过60岁,全国劳动年龄人口占比将缩小到51%的危险地带。后备劳动力严重不足、城市化率不断上升、人口流动更加频繁、独生子女家庭所占比重巨大并持续增加等问题必将困扰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80后、90后”的子女们最终将“逃离衰落的家乡”也许并非危言耸听。

 

长期计划生育政策还将造成征兵工作的困难和国防经费的挤压,使独生子女成为兵员主体。我国历史上曾有“独子不当兵”的传统,很多国家对独子从军也有特别的政策。《尚书·大禹谟》曰:“后非众,罔与守邦”。国无足够之民,则无力可用。倘今后一朝有事,以独生子女为主体兵员的军队是否有“执干戈以卫社稷”的意志与能力,当国者不可不察。

 

6、德惟善政,政在养民

 

上天有好生之德,是中国文化一以贯之的基本观念。政策制定者应体察天心民意,不仅需注意政策在一时一地所能达致的效果,还必须考虑其对整体环境所产生的系统性影响。

 

据国家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在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下,我国每年人工流产至少达1300万例,位居世界第一。强制引产导致胎儿死亡,甚至杀婴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惨怛血腥,甚伤天和。

 

《白虎通义》曰:“一阴一阳谓之道。阳得阴而成,阴得阳而序。”然计划生育的强制推行,致使我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阴阳失衡。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总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5.20:100;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15.88:100。中国男性总人口数量已较女性多出三千余万人,并将持续增长。独阳不生,独阳不长。男女失衡所伏藏之种种社会问题,如婚姻资源挤压、拐卖妇女儿童、性暴力犯罪等等,令人忧心。

 

自古以来,“男有分,女有归”、“内无怨女,外无旷夫”是国人对于优良治理最为重要的评判标准之一,《尚书》谓:“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国政大猷,首在于兹。计划生育致令阴阳平衡不复存在,乖违天道,人为地制造鳏寡孤独群体,其对国脉民命所带来的潜在后果不堪设想。戴东原谓:“去生养之道者,贼道者也”。

 

7、政策建议:全面废止强制计划生育制度

 

综上,强制计划生育制度建立之理据有悖于敬天重人之基本精神;长期大规模实施过程中,基层政府之种种恶劣行为,不仁不义,伤天害理;强制计划生育制度所导致之新生人口急剧下降、家庭结构畸形等社会问题,侵蚀文明生机,置邦国于莫大危境。故我们基于儒家立场,发出如下呼吁:

 

——立即取消社会抚养费,并全面取消针对所谓“超生”家庭之一切政策歧视。

 

——全面废止以控制人口增长为目的之强制计划生育政策。

 

——全面废止婚姻、就业、教育、户籍等领域中与强制计划生育相配套之政策。

 

——对以控制人口增长为目的之强制计划生育政策之法源进行全面检讨、清理,废止其中有悖于法天贵生、仁民齐家之中国文化精神、违背《宪法》及相关国际公约的条文。

 

——对过去三十多年来,由于实施计划生育政策而今遭遇特殊困难之家庭,如失独家庭问题,妥善处理。

 

——全面扭转生育宣传方向,将生育文化、孝道文化、家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予以大力阐扬。

 

8、复兴中国文化,培固文明元气

 

我们痛切地注意到,强制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已对中国文化造成严重损害:家庭结构遭到史无前例的破坏,男女老幼之价值观念随之大变,中国文化诸多核心价值丧失社会依托,中国社会之诸多乱象因此而起。

 

欲解决人所痛心之人心社会问题,不能不复兴中国文化。同样,避免未来之人口危机,亦有赖于中国文化之复兴。中华文化之大本在法天贵生、仁民齐家。《诗》云:“千禄百福,子孙千亿”,人丁兴旺,国家有福。代代相传的古老理念塑造出强有力的文化习俗,这是我国能够尽快将生育率恢复至世代更替水平的根本保证。

 

故复兴中国文化,乃是解决今日中国严重问题、避免中国未来危局之两全之道。惟有复兴中国文化,才能培固中国之文明元气。近两年来,国家已从政治上确立继承和弘扬中华文化之大方向。继续实施强制计划生育制度,中国文化之人心、社会根基仍遭侵蚀,谈何复兴?

 

《书》云:“稽于众,舍己从人”,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调整乃至废止计划生育政策,已形成共识,当政者当从善如流,以慰民心。

 

《书》云:“道洽政治,泽润生民”,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近的历史时刻,当国者应秉持仁心,从文明兴衰的高度上看待生养、家道之,痛改前非,与民更始,让家庭实现螽斯衍庆、儿孙满堂的理想;为国家创造生机勃勃、济济多士的未来。

 

责任编辑:陈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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